羅姆尼民調領先奧巴馬 美「選舉團」制度再引關注
在選情如此緊繃的情形下,人們再次將目光投向美國「選舉團」制度。在四年一度的美國總統大選中,得勝者並非簡單地由獲得選民票數而決定,而是由「選舉團」票數為最終獲勝標準。在一場勢均力敵的大選中,「選舉團」票數更具有決定性影響。
「選舉團」制度是在美國特定歷史環境下聯邦制和分權與制衡原則結合的產物,也是各種利益協調與妥協的結果,其已經暴露出來的弊端表明美國民主制度並非十全十美。如2000年大選中,小布希獲得了47.87%的選票,而其民主黨對手戈爾獲得了48.38%的選票卻未能入主白宮,其「癥結」就在於「選舉團」制度。今年以來,「選舉團」制度再次成為人們議論的話題,華盛頓一些智庫近日還就此舉行專題研討會。
美國國會圖書館國會研究部專家托馬斯·尼爾向記者介紹說,根據美國選舉法規定,美國總統最終是由「選舉團」選出。除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外,美國其他各州以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均採用「勝者通吃」制,如某候選人獲得了多數加州選民的票,那麼加州的55張「選舉團」票就全部計在其名下。
「美國選民在選舉日投票,實際上是在投票選出支持民主、共和兩黨總統候選人的選舉人。」尼爾說。但在「選舉團」制度中,選民事先卻不了解選舉團成員,而選舉團成員又有可能不按規則投票。面對諸如此類的問題,尼爾承認「選舉團」制度確實並不完美。「儘管已有全國民選運動等組織提出改革方案,但要通過修正案來修改美國憲法絕非易事」。尼爾說,「相關修正案必須由國會兩院2/3多數通過,然後送達各州批准,得到全美50個州中的3/4州,即38個州批准後方能生效」。
在美國大選最後關頭,兩黨總統候選人在俄亥俄等「搖擺州」全力競選,目的就在於爭奪這些州的「選舉團」票,以便跨越270票這條「生死線」。俄亥俄、密蘇里等7個「搖擺州」人口較多,而且都實行「勝者通吃」。對於支持率接近的兩位總統候選人最終贏得多數選票,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為方便選民,美國一些州已進入提前投票程序。10月25日,奧巴馬在芝加哥率先投下選票,從而成為首位提前投票的在任美國總統,以此鼓勵支持者儘早投票搶佔先機。此外,奧巴馬總統除了在一些「搖擺州」電視台做訪談節目外,還將於下周前往科羅拉多、威斯康星和俄亥俄等「搖擺州」參加一系列競選活動,以做最後衝刺。
推薦閱讀:
※奧巴馬蠟像根本認不出 美總統蠟像即將拍賣
※喬治王子穿睡袍會見奧巴馬一幕
※奧巴馬坐不上的空軍一號什麼樣
※蓋棺定論奧巴馬
※跟奧巴馬夫人學夏季職場穿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