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德爾( Michael J. Sandel):回應陳來教授 等
一
首先,我要感謝陳來教授,他的論文很精彩,對拙作《民主的不滿》的解讀仔細、認真、精準,而且富有啟發性。我尤其感興趣的是,陳教授在這篇文章中細緻解讀我對共和傳統與公民道德傳統的論述,並且和儒家傳統的深刻洞見進行對照,提出了一些極富挑戰性的重要問題。也許,最大的挑戰在於公民共和傳統本身。因此,我只想確認陳教授對我提出的幾處質疑,然後再向他提幾個我的問題。
陳教授比較了共和傳統中的德行與儒家傳統中的德行,並準確地指出二者的相近之處。我認為,政治絕不可與倫理分離開來。我們絕不能僅僅把政治理解為程序性的東西,政治應當是一項關乎品性之確證的塑造性的事業。因此,我所理解的共和傳統與儒家傳統似乎能在這一點上達成共識。但陳教授也指出了一個可能的區別,即儒家傳統中的德行觀念比我所描述的共和傳統中的德行觀念更為厚實。 所以,他的提問之一就是:為什麼要堅持把作為公民的我們和作為人的我們分開。我認為,自由主義的政治理論往往把二者分得很開,而我們不應該把二者分得那麼開。陳來教授還問: 「我們為什麼要把公 民德行與人的德行分開,只關注培養公民德行?」我認為,我們不應該把公民德行與人的德行分開。我同意這一挑戰。陳教授在文中指出:「儒家的德行論是更厚的德行論。」我認為這是一個中肯的評價。
陳教授進而討論了亞里士多德,認為培養品性是政治團體和政治共同體的目標,不僅僅包括公民品性(公民德行) ,還包括一般德行。這也是我在反對自由主義哲學時所要捍衛的一個想法。陳教授指出,從亞里士多德這裡產生的問題是,好公民和善人有區別嗎? 回答是肯定的。
在亞里士多德看來,善人能夠完全實現他的人性能力。一個人不參與政治活動也完全可以過有德行的生活。公民德行與人的德行的確有區別。對亞里士多德來說,這兩者是這樣關聯在一起的,即完全脫離政治的生活不可能是良好的生活。陳教授在文章的最後談到了儒家傳統如何將政治與德行關聯起來的問題,指出理想的儒家政治乃是建基於德行的政治。我們有兩個傳統,即亞里士多德傳統和儒家傳統,它們都對政治事務與德行不可分的關係抱有特殊的同情。在亞里士多德看來,不參與政治的生活算不上是完全意義上的良好生活(或者說有德行的生活)。他的理由是,與公民同胞們一起思考共同善和良好生活的意義,這是一個人實現人性能力的題中應有之義。僅僅在私人生活和私人關係中,我們是不能實現良好生活的,因為我們將無法發展出思考分擔共同善之責任的語言能力,以及某些核心的一般意義上的人的德行。
儒家傳統的確看到了政治建基於德行,看到了政治事務與德行不可分離。那麼,儒家是如何看待德行與政治之間的內在關聯呢? 又和亞里士多德的思路有何不同——亞里士多德是把政治事務與對共同善及德行(這裡指的是人的德行,而非公民德行)的思考聯繫起來? 對於亞里士多德在政治活動與人的德行建立關聯的做法,儒家傳統將有怎樣的批評或回應呢?
對於個人品行培養的另一個問題是:我們培養自己作為一個善人的品性以過上良好的生活,而這要求我們和他人一起共同思考良好生活的意義、思考共同善的構成要素,你認為這個觀點是錯誤的嗎? 在亞里士多德看來,培養品性就是要養成能夠與他人一起深思共同善、以及為整個共同體負責的德行。你是否認為,這是一個人培養品性的必要組成部分? 家庭是否就足以培養起一個人的德行?
二
三天來的充分討論,讓我幾乎不可能對我在這裡的所學、所聞進行概括,也很難對人們提出的許多有挑戰性的評論和有趣的批評進行回應。因此,在這裡,我真正想做的是就我們的論域之所及者做一些觀察,並為我們所能提出的任何問題之討論敞開大門。在這三天里,我們對許多話題進行了最大限度的討論。在這裡,我只提一下我自己的研究所試圖解決的四個問題,它們可能與儒家傳統下的中國哲學有某種關聯。我們已經探討了許多觀念的相似性與差異性,在此,我只提出以下四點:
第一點關係到西方社會中的某些主流理解。哲學是一種過批判性生活的方式,它常常對佔主流的實踐與假設提出批判,對自己身處其中的社會與文化背景進行反思。我不同意當代英美哲學和公共生活中某種對人的自我的理解。我反對「無負荷的自我」 (unencumbered self) 觀,它認為自我是獨立於規則、目標和歸屬的。與此相反,我提倡一種「情境中的自我」(situated self) 觀,它不同意自我獨立於人類生存處境的看法,主張自我滲透著歷史傳統和社會經驗。
第二點密切關聯到良好生活的觀念及其在道德哲學與政治哲學中的地位。我反對「程序自由主義」 (procedural liberalism) ,反對權利優先於善。對我來說,正義、權利或法律概念都依賴於( 或預設了) 某種良好生活及德行概念,前者不可能脫離後者。我們不是「無負荷的自我」,而是「情境中的自我」;我 們不能脫離我們對良好生活與德行的理解孤立地思考正義與權利問題。這樣的觀點使我被貼上了社群主義者的標籤,在某些方面我也堅持這一標籤。我的確主張更強意義上的社群主義。不過,社群主義常常伴隨著以下看法,即任何特定時期共同體的價值對於當時的社會來說必然是對的,必然具有規範力。 但在我看來,哲學必須有批判精神,對價值進行質疑與判斷的能力可以避免社群主義淪落為沒腦子的功利主義。就此而言,我反對社群主義者的標籤。
第三點與政治的作用相關。我反對以下看法,政治即是政治團體,是一個中立的權利架構。相反,我認為政治是一種塑造性的事業,它關心公民德行的養成。以上三點,在許多英美學者看來都是有問題的,完全可以理解,他們害怕把人設想為情境中的自我而非獨立的自我。設想法律意義上的政治與德行養成相關,就要接受情境中的自我概念。我試圖回應人們提出的反駁,儘管我的回應可能並不總是有說服力。但是,到這裡聽了三天會議之後,我開始了解儒家傳統,並意識到,其中也許有很多理論資源可以用來應對那些挑戰者。
第四點是自然問題,我們在會議的第一天曾涉及這一論題。我在《反對完美》一書中,反對將生物科技和基因工程應用於定製嬰兒和克隆。我認為,生物技術和基因工程應該被限制在醫藥健康的使用範圍之內,而不應該涉足可供顧客選擇基因的育嬰活動,人為修改後代的基因排列。為了對此展開論證,我不得不思考、並反對我們對待自然的工具理性的態度。我認為,自然並沒有向我所想要的一切用途開放。如果從功利主義,或是原子式的自我觀出發,我似乎很難解釋,基因工程被用來改善孩子和我們的基因究竟錯在哪裡,很難找出針對定製嬰兒的反駁意見。我們從道德上進行反駁的難題就是人類的狂妄自大。父母親對孩子進行這種神秘的基因選擇,將成為一種對自然的僭越。這對於人類本性來說是不適宜的,而且也是對自然基因的濫用。我並不認為能為自然的道德限定做充分的闡釋。但我隱約感到,中國傳統關於自然與人性的看法可以富有成效地參與第四個問題的討論。
對於我來說,能展開討論的內容並不限於以上四點。比我更了解中國傳統的人已經為這四個論題之間搭建了有效的橋樑,我只想為這次會議提出一個跨文化對話的謙遜的建議。在我看來,跨文化對話的範式有兩種,即「比較式對話」 (comparative dialogue) 與「合作式對話」 (collaborative dialogue) ,我們對 前者比較熟悉。在「比較式對話」中,我們直接關注於不同哲學傳統的相似性與差異性,它讓我們關注整個的傳統,比如東方與西方,中國哲學與西方哲學。比較式的跨文化對話產生了許多了不起的洞見,但它也不可避免地有這樣一種傾向,即把東方思想與西方思想截然二分。一旦我們深入思考各自的傳統,就會發現——如同我們在會議中所感受到的那樣——不同傳統之間的差異在很多情況下往往不像一開始看起來的那麼大。差異很細微,而我們往往容易偏向一隅。於是有這樣一個問題:比較式的跨文 化對話是否既有互惠的一面,也有相互限制的一面? 對此,我們能做何改變呢? 在我看來,我們可以試 試合作式的對話路徑,也可稱之為「合作詮釋學」 (Collaborative Hermeneutics) 。這一理念並不關注於識 別不同文化傳統整體的相似性與差異性,相反地,我們致力於共同學習和闡釋各自傳統中的核心著作。我們一起解讀那些常見文本的含義,即使這取決於我們所選擇的文本,即使總有一些參與者比其他人對 文本更加熟悉、理解更加深入。相比於比較式的研究路徑,這對於我來說,似乎更是一個相互學習的機會,因為「合作詮釋學」的路徑會讓更多人參與進來,並看到不同思想傳統中的不同文本的特徵,它將在一定程度上扭轉不同傳統之間的對立局面。內在文本和傳統之間的不一致總是首先驅動著我們的哲學。我認為,共同合作研究將比那種整體比較的方法走得更深、更遠。這兩者是彼此獨立的方法,但我認為「合作詮釋學」的方法將是一條更深的相互了解的路徑。
我所從事研究的這幾個論題,屬於研究西方社會的公共哲學的論域。有人問,GDP 影響到公共哲學,為什麼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 在這裡,我們來分享如下看法:隨著我們越來越看重 GDP增值所帶來的一切好處,我們開始追問,對於良好生活或公民德行來說,GDP是否就是唯一要緊的東西? 我想,撇開一切分歧,我們都會同意,我們面臨一個共同的問題,那就是如何從各自的哲學或精神傳統出發,重構公共哲學,以便充分回應我們所面對的挑戰。在此意義上,我所講的與其說是一個總結,不如說是提出關於跨文化對話的形式的建議,以期能夠展開進一步的討論。
原載:華東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6 年第3 期,責任編輯 付長珍
本文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系桑德爾( Michael Sandel) 教授在「桑德爾與中國哲學」國際研討會( 上海,2016 年3 月8—10 日,華 東師範大學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國際形而上學學會、華東師大哲學系、上海中西哲學與文化比較研究會等單位主辦) 上對陳來教 授所宣讀的論文《關於桑德爾論共和主義德行的思考》的評論,第二部分系桑德爾在該研討會最後階段所做的總結性回應。由華東師範 大學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博士生章含舟、哲學系碩士生萬思艷根據錄音翻譯整理,並經劉梁劍副教授審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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