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不認賬?周星馳遭前女友追討近50萬 | 新鮮娛樂
06-27
分手後不認賬?周星馳遭前女友追討近50萬
發表於 2017年05月28日00:10
周星馳、於文鳳
據台灣媒體報道,54歲周星馳2010年與交往13年的女友於文鳳分手,她仍繼續協助他打理生意。但兩人於2012年因買樓傭金對簿公堂,現又傳出於文鳳再告星爺追討超過50萬元港幣(約人民幣44萬)的傭金。
有港媒報道稱,雙方在2002年有協議,星爺答應將3棟別墅及5個車位衍生的利潤,當中撥一部分給她。星爺出售的這3棟別墅獲利約523萬元港幣(約460萬人民幣),若以一成傭金計算,未扣除相關稅項,於文鳳追討金額應該超過50萬元(約人民幣44萬)。
早在2012年,於文鳳就曾因傭金跟星爺撕破臉,當時她透露,星爺承諾會支付她投資獲利中的10%款項當作傭金;2004年,星爺當應就一間未出售的「天比高」別墅,支付她8千萬元港幣傭金(約7035萬人民幣),但最終只付了1千萬元港幣(約879萬人民幣),讓於氣得狀告法院追討7千萬元(約6155萬人民幣)傭金。案件糾纏多年,香港法院一度指別墅未出售,駁回訴訟,但於文鳳不服上訴,案件將於明年1月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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