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財政不止是預算公開

網易解讀第247期:公共財政不止是預算公開2011-03-03 18:08:11 來源: 網易財經 跟貼 652 條 手機看股票

網易財經3月3日訊 近日,據《新京報》報道,2010年中央部門預算首次實現向社會公開,全年共有74個中央部門亮出賬本,向社會公開了部門預算收支總表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但是,有專家指出,我國從預算公開到邁向真正的公共財政還有很長一段距離。

預算公開流於形式,具體項目未公開

74個中央部門首次向社會公布財政預算

根據權威機關透露的最新消息,2010年中央部門預算首次實現向社會公開,全年共有74個中央部門向社會公開了部門預算收支總表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這是中央部門首次向社會攤開自己的「賬本」。同時,中央財政預算主動公開的範圍也進一步擴大。2009年全國兩會結束後,國務院首次向社會主動公開經全國人大批准的當年中央財政收入預算表等4張報表。 2010年,國務院將經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中央財政預算12張表格向社會公開。

近幾年來,與公共財政有關的重要消息還包括:2009年9月,審計署公布了54個中央部門單位200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全文;2010年初,廣州市財政局在網上公開了114個政府部門的2009年財政預算。

預算公開過於籠統,具體項目支出無法監管

儘管在2010年1月,財政部向各地財政機關發文,要求各地「規範、有序」地推進地方財政預算信息公開,並對各地財政預算信息公開的內容、方式和範圍作出了統一要求,但是,有專家指出,目前我國政府預算草案內容不具體,一般只編製到類,只能看到大致的支出,每個項目的具體支出就不再編製。這種籠統的信息披露不僅外行看不懂,就連懂財政的「兩會」代表、委員也不甚明了,這使人大的審批失去實質意義。

據媒體報道,對於基本建設項目和行政經費預算、執行情況的公開問題,有關部門表示,「本著積極穩妥的原則,2011年暫採取統計的方式,獲取基本建設支出和行政經費預算數和決算數。」可見,離具體項目支出信息的公開還有很長一段時間。

我國財政支出結構不合理,行政支出比例過高

行政支出比例逐年上升,三公消費達9000

在現代社會,所謂公共財政,是指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的政府分配行為,是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一種財政管理體制。公共財政主要著眼於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彌補「市場失效」缺陷。但是,在我國,財政收入有相當一部分都用於行政管理費用,特別是「三公」消費數目驚人,與公共財政「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內涵相去甚遠。

據國家統計局統計,1995-2006年,我國財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費由996.54億元增加到7571.05億元,12年間增長了6.6倍;行政管理費用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在1978年僅為4.71%,1995年為14.6%,到2006年上升到18.73%。到2007年,更是以27.6%的驚人比重位居榜首,遠遠高於其他國家6%的平均值。

而在行政支出中,我國的「三公消費」(公車購置和運行、公費出國、公務接待費用)佔了相當一部分比重。全國人大特約研究員王錫鋅2008年曾在央視的節目中透露,「社會上有個說法,中國的三公消費每年高達9000億元,占行政支出三分之一」。

公共服務支出不到三成,離「民生財政」仍遙遠

據財政部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財政支出89575億元,比上年增加13275億元,增長17.4%。其中,教育支出12450億元,比上年增長19.3%;醫療衛生支出4745億元,增長18.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081億元,增長19.4%;住房保障支出2358億元,增長30.7%。據粗略估算,其中,教育、醫療、社保就業和住房保障支出僅佔2010年全年財政支出的32%。

即便如此,以教育支出為例,財經評論家葉檀(博客)仍認為,沒有人能夠了解在教育支出中有多少用於教師工資、有多少用於校舍建設、有多少用於學生補貼、給予清退的民辦教師多少補償,還有多少用於公款吃喝、有多少用於教育官員的汽車消費,而地方配套的資金又有多少,這些信息公眾都難以知曉。

在發達國家,公共財政支出中有很大一部分比例用在民生領域。以美國為例,自二次大戰以來,在美國政府財政開支中,社會保障(包括養老、醫療等在內)、教育和國防是美國政府財政開支中最大的項目,尤其是社會保障,目前已經超過了美國政府開支的50%。例如在美國2010年,根據美國政府公布的數據,美國聯邦、州和地方三級政府財政6.5萬億美元,其中,社會保障及教育的開支遠遠超過了60%。

預算公開只是實現公共財政的第一步

我國預演算法修訂歷經三次拖延,預算監督面臨困難

在現代社會,政府的錢打算怎麼花,應該儘可能清晰地向民眾交代清楚(預算公開),並得到民眾的同意;政府花錢的過程,同樣也應該接受民眾的持續監督(預算監督)。我國《憲法》62條第10款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審議、批准國家預算執行報告。但是有關專家指出,這一規定顯然力度不夠,對於人民代表大會對預算的全程的監督甚至是控制強調的非常不夠。

作為規範國家公共財政收支的一部根本大法,我國《預演算法》的修改已經連續兩屆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5年立法規劃」當中,並規定在2010年內至少要進行一次審議。但據媒體報道,經過3次推延後,討論再啟動的時間,被推遲到2011年「兩會」之後。

為什麼《預演算法》的修改如此之難?有專家指出,因為預算制度是對財政支出的節制,是對政府權利的限制,使其不能隨意揮動手中的權杖。它更涉及對現行公共資源的重新配置,是各級政府間、政府和部門間、政府和人大間利益權利關係的重構。因此,政府部門利益已經成為《預演算法》修改的阻力。

我國應立法鼓勵財政公益訴訟,加強問責機制

除了預算公開和預算監督外,現代社會的公共財政還要求對政府的錢花得是否合適,應有明確的評價,對胡亂花錢的行為,應該追究責任,這就涉及到預算的審計和問責。在審計和問責方面,今年1月27日,審計署公布了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公告稱,截至2010年底,各被審計單位已追回、歸還、撥付資金1223億元,挽回或避免損失77億元,通過調整會計賬目、採取資產保全等方式整改482億元,有1103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儘管如此,有專家稱,鑒於政府機關自身掌握財政,自身又消費行政費用,政府機關和公職人員趨向於最大程度地擴大自身的利益,最大程度增加自身的開支,最大程度地消耗財政開支,因此,行政費用比其他項目的預算更應當事先得到認真審議,更應當向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的監督。

此外,有專家建議,我國還應該立法鼓勵財政公益訴訟,對於財政資金使用不合理、貪污腐敗,任何公民、任何納稅人,都可以到法院起訴官員或政府部門,收回的資金一部分用於獎勵起訴的公民。事實上,這種財政公益訴訟的做法在國外是非普遍。

結語:政府財政收入主要來自於向納稅人徵稅,因此,其財政支出就應該主要用於民生項目而不是行政性支出;同樣,政府財政支出應該向納稅人完全公開,預算的執行應由納稅人的代議機構(在我國是全國人大)批准和監督。

(本文來源:網易財經 作者: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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