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評論】 香港道德紅衛兵的身份焦慮
幾年前,我去台灣,在國民黨黨史館查檔案,遇到一位台灣女子。她談及近年前往大陸的感受,大意是:以前大陸窮的時候,她也曾慷慨解囊,但這幾年大陸經濟騰飛,開始不把台灣人當回事,見到她總說大陸在挹注台灣云云。言下頗有一股怨氣。
我頗能理解她的這種感受。這幾年台灣經濟發展遲緩,失業率高企,通脹嚴重,一向有優越感的台灣人,突然在大陸人面前失去顏色。這種階層和身份的落差,沒個幾十年的時間沉澱,在一般人的內心留下失衡情緒是在所難免的。香港近年也有類似情狀,自由港居然限帶奶粉出境,而且可以出台監禁兩年這樣不成比例原則的罰則。《蘋果日報》刊登暗諷大陸人為「蝗蟲」的廣告,以及「蝗蟲歌」和手舉「蝗蟲」圖牌的反內地人遊行,都在彰顯這個自認文明的城市在墮落。
以前他們只是瞧不起內地人,現在則增添了又嫉又恨的心理因素。這幾天成為互聯網上最熱話題的內地幼童香港街頭便溺事件,背後即可能有這種心理因素作祟,從香港網民傳到網上的視頻標題強調是與「強國人」的衝突,即可見一斑。
在大陸,雖然沒有那麼細化的規定,但顯然也是禁止隨地便溺的。只不過,與公廁設施的缺乏和文明程度相關,這種行為相對比較普遍,且能為社會風俗所接受。香港則有所不同。在這個意義上,便溺事件,看上去是一次文明的衝突。
依據香港的《公眾潔凈及防止妨擾規例》,任何正在照顧或看管一名12歲以下兒童的人,不得在沒有合理因由下,准許該兒童在街道等公共地點大小便。香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規定,在公共場所隨處便溺可處罰500元或監禁三個月,但法律假定10歲以下兒童沒有犯罪意圖,小朋友不在此限。依此,只要有「合理因由」,兒童在街頭的便溺是可以免予處罰的。從現場視頻可知,幼童家長在被拍照後一直解釋,衛生間排長隊,孩子已等不及。但幾位香港青年仍不肯做出妥協。
讓兩位家長憤怒的最重要原因是,香港青年拍攝了幼童便溺的照片。這可能對幼童身體隱私構成嚴重侵犯。報警是幼童家長奪走相機記憶卡後發生的事情,誰知道這個香港青年拍照做什麼用?幼童家長要求查驗照片內容,也具有合理性。正是就此進行爭執,引發了進一步的衝突。
一個很顯見的事實是,即便幼童當街便溺失當,路人甲或報社記者也沒有權力對其進行拍照,事涉幼童的身體隱私。無論在大陸還是香港,這應能達成基本的共識。你可以批評幼童父母文明素養低下,但對更為嚴重的拍照行為及其後的蠻橫態度卻不置一詞,至少是一種選擇性失明。拍照和現場助陣的香港青年,以及將有幼童面部形象照片在網上傳播的大V,像極了道德紅衛兵,在為所謂不文明不道德行為挺身而出時,卻渾然不覺自己是一個更大不文明的製造者。
沒有任何的寬容,他們和那些舉著「蝗蟲」圖牌上街的香港青年,貌似是同一撥人。他們討厭內地人,就像內地城市化進程中,北上廣的城裡人曾那樣厭棄鄉下人,不僅因為他們不衛生,還因為他們影響了所謂的城裡人經濟秩序。他們表面上自視文明高人一等,但內心焦慮於自己將被滾滾的經濟發展車輪碾壓。
一切都將過去,時代並不屬於那些封閉的身份焦慮者,無論是口稱「支那豬」的台灣個別反服貿協議者,還是以文明的名義唱起「蝗蟲歌」的香港青年。他們也無法代表我認識的那麼多友善的台灣和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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