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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淺讀》之七

  複次,分別生滅相者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粗,與心相應故;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粗中之細,及細中之粗,菩薩境界。細中之細,是佛境界。

「此外,分別解說生滅相則有兩種,哪兩種?第一種是粗生滅相(指六粗),與識心相應的緣故;第二種是細生滅相(指三細),與識心不相應的緣故。」

「其中,生滅相的粗中之粗(六粗當中的執取相和計名字相),對應於凡夫境界(凡夫修行人能夠逐漸覺悟它們)。生滅相的粗中之細(六粗當中的智相和相續相)和細中之粗(三細當中的能見相和境界相),對應於菩薩境界(菩薩能夠逐步覺悟它們)。生滅相的細中之細(三細當中的無明業相),是只有佛陀才能夠覺悟的境界。」

【與心相應】生滅相(心所)與識心(心王)已經分開,且具有共同的能知之心和所緣之境界,叫做相應。

【與心不相應】生滅相(尚未形成心所)與識心(尚未形成心王)還沒分開,仍在一心不覺當中,叫做不相應,無可相應的意思。

在「立義分」當中,馬鳴菩薩云:「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上文已經解說了其中隱含的「生滅心」和「生滅因緣」,這裡繼續解說「生滅相」,分為「粗生滅相」和「細生滅相」。

對應於前文,「粗生滅相」就是指「六粗」,「細生滅相」就是指「三細」。它們發生的因緣是什麼?馬鳴菩薩繼續解說:

此二種生滅,依於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緣。依因者,不覺義故;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若因滅則緣滅。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

「這兩種生滅相,都依託於無明熏習而有,即所謂的依因和依緣。所謂依因,就是指不覺一法界之法義。所謂依緣,就是指從心作意而顯現出妄境界之法義。其中因是根本,如果因滅則緣隨之而滅。不覺一法界之因如果息滅,則心的細生滅相,即不相應心息滅;顯現出妄境界之緣如果息滅,則心的粗生滅相,即相應心息滅。」

換句話說,以「無明不覺」為因,則生三細,也就是細生滅相;以「境界」為緣,則進一步生起六粗,也就是粗生滅相。反過來,大家該如何修行呢?首先需要息滅「妄境界」之緣,即不攀緣,則六粗息滅。然後需要息滅「無明不覺」之因,則三細息滅。

對於這樣的修行過程,有人發出疑問:

問曰: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說究竟滅?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

「問:如果像這樣,相應心(六粗)和不相應心(三細)都息滅了,則心已滅盡,修行人如何能夠相續修行而成道呢?如果心仍在相續修行的話,為何說諸佛究竟滅盡了一切三細、六粗等染心呢?」

「答:這裡所說的心滅,只是心相息滅,並非心體消滅。」

【心相】心念及其所現之相。心本來無形相,但心一旦起念則會有幻相隨之發生,故將心念及其所現之相稱之為心相。

【心體】就是真如性體,即前文馬鳴菩薩云:「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

問:心真的有「體」嗎?

答:心性本空,本來無體可得,也無性可得,故稱性空,也稱畢竟空。畢竟沒有實際存在之物,但也畢竟不是斷滅,不是死絕,而是不生不滅。這個不生不滅的不可思議之微妙存在,可方便稱為真如,它就是法界全體,無盡世界都在其中幻生幻滅,無盡眾生則在其中幻生幻死,而真如不曾有生滅與生死,故可將其稱為心體,也可名為清凈法身。

無論叫它什麼,都是一個象徵性的虛假名字而已,都難以代表實際情形。此法界實相,唯有悟入方可了知,實非思維心之境界。

為何說「唯心相滅,非心體滅」呢?馬鳴菩薩用比喻進行解說:

如風依水而有動相,若水滅者,則風相斷絕,無所依止。以水不滅,風相相續。唯風滅故,動相隨滅,非是水滅。無明亦爾,依心體而動,若心體滅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以體不滅,心得相續。唯痴滅故,心相隨滅,非心智滅。

「如同風本來無形跡,它依託於水而顯現為水波之動相,假如水會消滅的話,則風的動相就會斷絕,無可顯現,沒有了依存之處。正因為水不會消滅,所以風的動相得以相續,顯現為水波。只是當風停了以後,水波的動相就徹底消滅了,不是說水會消滅。」

「無明也是一樣,它本來無形相,依託於眾生心體而顯現為心念之動相,假如心體會消滅的話,則無明妄動就會斷絕,無可顯現,沒有了依存之處。正因為心體不會消滅,所以無明之動相——心念得以相續,並顯現為三細六粗等一切法。只是當無明痴惑消滅以後,心念動相就徹底消滅了,不是說內心之本覺智慧會消滅。」

【痴】無明痴惑,也就是無明。

【心智】心性智慧,指本覺智慧。

上面是「生滅因緣相」當中的「生滅相」之法義,下面是關於「生滅相」的染法、凈法熏習相生之法義:

  複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凈法起不斷絕。云何為四?一者凈法,名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為無明;三者妄心,名為業識;四者妄境界,所謂六塵。

「此外,在心生滅門當中,有四種法及其相互熏習之法義的緣故,染污法和清凈法能夠生起而不會斷絕。哪四種法呢?第一清凈法,就是真如;第二一切染污之因,就是無明;第三妄心,也叫做業識;第四妄境界,即所謂的六塵。」

這四種法的「熏習」是何含義呢?馬鳴菩薩繼續解說:

  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此亦如是,真如凈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凈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凈用。

「所謂熏習之含義,比如人世間的衣服本沒有香氣,如果人們用香料去熏染它,就會帶有香氣。這裡的熏習也是同樣的道理,在真如清凈法當中本沒有染污法,但因為有無明在熏習的緣故,就有了染污相。在無明染污之法當中本沒有清凈業,但因為有真如在熏習的緣故,就有了清凈業用。」

簡言之,在無明熏習下,就會發生妄心和妄境界等一切染污法;在真如熏習下,則眾生能夠發起求道之心,修行一切清凈法,成就一切清凈業用。

首先看無明熏習生起染法之法義,看它如何發生:

云何熏習起染法不斷?

「無明如何熏習眾生心,得以不斷生起染法呢?」

再具體些,無明如何熏習眾生心,得以不斷生起三細、六粗等染污法呢?以下是馬鳴菩薩的解說:

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無明。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

「就是說,因為依託於一心真如法的緣故,一旦不如實知真如法一則有無明發生(這就是『無明不覺生三細』當中的無明不覺)。因為有了無明作為染法生起之因的緣故,無明就會熏習真如。因為無明熏習真如的緣故,所以有了妄心(相當於三細之無明業相,也是意的五種含義之業識)。因為有了妄心,它就會進一步熏染無明,使其增長而不再明了真如一心之法,不知不覺生起了心念(相當於三細之能見相,也是意的五種含義之轉識)。隨著心念生起還會顯現出妄境界與之呼應(相當於三細之境界相,也是意的五種含義之現識)。」

「因為有了妄境界作為染法進一步生起之緣,這妄境界就會返回去熏習妄心(這就是境界為緣長六粗,智相、相續相從此發生),讓它起念執著(執取相和計名字相也隨之發生),乃至於因執著而造作種種業行(起業相),未來則將承受一切身心業報的種種苦果(業系苦相,也是生死輪迴的種種現象)。」

【不了真如法】不再明了真如一心之法。

依據前文,無明是指「不如實知真如法一」,無明熏習真如便有了妄心,妄心再進一步熏習無明(無明心),使得「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演變為「不了真如法」,前面對於真如一心還有所了知,只是不夠如實,如今已經不再了知。到這裡,心就徹底迷失了,於是會「不覺念起,現妄境界」等等,三細六粗隨之發生,在真如一心當中,幻現出了一切世間法。凡此種種,其實都是「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都是法界一心當中的內部矛盾。就連這矛盾本身,也是虛妄的。

問:這樣說來,其實一切眾生都不是外人咯?

答:然也。一切眾生都是您心中的眾生,也是我心中的眾生,您和我還是別人心中的眾生,眾生心相互融攝,彼此相關。大家縱然不是兄弟姐妹,其實也不是外人,都共同源於一心法界。因此,太過執著於「我」是不必要的,它就是一切苦難與煩惱的根源。

像《大乘起信論》這樣深奧而精闢的教法體系,通過深入學習,大家自然能夠逐漸開解法理,逐步看破「我執」等虛妄執著,逐步走上究竟解脫之路。但這路不在外面,咱的心之源頭就是真如,它本來解脫,圓滿常在,它就是法界一心。誰能夠捨棄妄想分別與執著,誰就能夠回到那裡,受用本來現成的廣大自在。

就這樣,三細六粗隨著無明熏習而輾轉發生。其中,因真如而有無明(無明不覺),無明熏習真如而有妄心,妄心熏習無明而有妄境界(三細),妄境界熏習妄心而有六粗相續發生,並展現為生死輪迴等一切法(六粗)。

其中,妄境界熏習妄心有兩種法義:

  此妄境界熏習義則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增長念熏習,二者增長取熏習。

「這妄境界熏習妄心之法義,分為兩種,哪兩種?第一是增長妄念之熏習(指妄境界反熏妄心,使六粗當中的智相和相續相之分別念得以增長),第二是增長執取之熏習(指妄境界反熏妄心,使六粗當中的執取相和計名字相之執著取捨得以增長)。」

關於執取相之「執取」,應當理解為執著取捨,貪取固然是一種執著,捨棄其實也是一種執著。以大乘正智慧來說,對於一切法應當「不取不舍」,即隨緣應對,逢善境界與順境界不貪取,遇惡境界與逆境界也不捨棄。為什麼?因為你貪取也貪取不來,捨棄也捨棄不了,業緣成熟了,該來的就會來。

問:那修行人的「放下」和「遠離」該如何理解呢?

答:就是不取不舍,凡事隨它去,對外不糾纏,對內不糾結。事情隨它去,但心境需要做主,需要通過聞、思、修和戒、定、慧來培養正念,實踐正修行。修行人需要放下的,是放下分別執著和貪嗔痴;需要遠離的,是遠離一切不利於修行的外緣;而不應當捨棄的,則是正智慧和正修行。

在這不取不舍當中,如此善巧分別取捨,善巧遠離糾纏,在擾擾塵世當中為自己爭取一小塊兒能夠修行的凈地,乃當今學佛人不可缺少的智慧。

由於妄境界熏習妄心,具有增長妄念和增長執取這兩種法義,也是兩種作用,所以一切凡夫眾生在妄境界不斷熏習下,從無始劫以來,直到無終劫之後,都會沉淪在生死輪迴的苦海當中,難以出離。除非遇到佛法,開始發心修行,才有了邁向光明解脫的轉機。

妄心熏習無明也有兩種法義: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業識根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故。二者增長分別事識熏習,能受凡夫業系苦故。

「這妄心熏習無明之法義,也分為兩種,哪兩種?第一是業識(三細之無明業相)對於無明的根本熏習,能夠讓阿羅漢、辟支佛和一切菩薩承受變易生死之生滅苦的緣故;第二是隨著見愛煩惱而逐漸增長的分別事識(六粗當中的執取相和計名字相,相當於意識)對於無明的熏習,能夠讓一切凡夫眾生承受業報束縛之苦的緣故。」

【生滅苦】指變易生死當中的念念生滅之苦。

【業系苦】指分段生死當中的業報束縛之苦,生、老、病、死等苦都在其中。

這兩種妄心熏習無明,其作用各自不同,聲聞、緣覺、菩薩三乘聖者由於尚未覺悟「業識」的緣故,則業識(細的妄心)不斷反熏無明心,使得無明心當中的微細生滅念得以持續,這就是變易生死,雖然可以顯現出意生身,具有種種不可思議的神通妙用,比凡夫眾生的色身自在許多,但其中仍有無常生滅之苦,屬於微苦,輕微的苦受。

一切凡夫眾生在前面的妄境界熏習之下,其分別事識(意識)當中的分別念和執著念不斷增長,這不斷增長的分別事識(粗的妄心)再返回去不斷熏習無明心,使得無明心當中的生死輪迴得以持續並輾轉加深,這就是分段生死,眾生因此不停地承受業報束縛之苦。

無明熏習真如也有兩種法義:

  無明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根本熏習,以能成就業識義故。二者所起見愛熏習,以能成就分別事識義故。

「這無明熏習真如之法義,也分為兩種,哪兩種?第一是根本無明(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對於真如的熏習,因此能夠形成業識的緣故。第二是枝末無明(三細、六粗)對於真如的熏習,因此能夠成就分別事識的緣故。」

關於無明,古人依據本論梳理為「根本無明」和「枝末無明」。其中,根本無明如前文馬鳴菩薩云:「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

枝末無明則如前文馬鳴菩薩云:「複次,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這三種相就是三細,它們是依託於無明不覺發生的,而且與無明不覺不會分離,所以它們也屬於無明,稱之為枝末無明。乃至於其後:「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這就是六粗,它們也屬於無明不覺的範疇,也可以叫做枝末無明。

綜上所述,真如清凈法、無明染污因、妄心業識、妄境界六塵這四種法相互熏習,相互資發,使得一切眾生的生死輪迴之染污法相續生起而不會斷絕。這叫做「染熏習」。

再來看「凈熏習」,即上述四種法如何相互熏習,使得清凈法相續生起而不會斷絕,最終成就大涅槃之「自然業」。馬鳴菩薩繼續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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