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舞台務以表演為中心(當代舞台藝術觀察與思考)
胡芝風
《 人民日報 》( 2013年08月20日 14 版)
舞台表演藝術要以表演為中心,編劇、導演、音樂、舞美都要為表演服務。
戲曲的聲腔藝術給人以獨特的美感,但是,現在有的「文戲」演員有重唱輕舞的傾向,不講究身段美感和舞蹈化,削弱情感傳達的感染力。其中原因,有演員基本功的問題,也有導演的問題。以京劇四大名旦、四大鬚生等前輩為例,無不重視基本武功和毯子功的訓練,並在身段美和舞蹈化上下功夫,人物形象塑造鮮明生動,讓觀眾從視覺、聽覺的全方位美感中享受藝術。
戲曲藝術講究「寫意摹情」,即「以精鍊之筆勾勒物之神意」。古典美學原則是貴「虛無」、重「意象」、「境生於象外」。戲曲舞台用景應該簡約,要最大限度地給表演以空間,也給觀眾以聯想的空間。有的戲布景過於寫實,片面追求大場面、高台階等「大製作」,以致縮小了演員的表演區,妨礙表演藝術的發揮。演員穿厚底靴、長裙上下台階,步履困難,有的大斜坡很陡,演員站穩不易,要舞蹈更困難;有的布景過分繁雜奢華,與演員搶戲,喧賓奪主。舞台當然要發揮燈光的作用,但如果過分強調寫實性和獨立審美,燈光或太暗,或變化太頻繁,反而弄得演員很難適應。「大製作」即便給觀眾帶來現場的興奮,也不過是一時的視覺刺激,起不到感動心靈的作用。
戲曲服飾講究寓露於藏,藏中透露。歷代藝人創造了結合水袖、髯口、帽翅、辮子、羅帽、翎子、靴子、袍帶、鸞帶、長裙、絲套等服飾的技巧基本功,舞蹈時,服飾與身段構成流動線條美,強化人物的心緒。現在有些戲的服飾設計,一種是盲目採用「露」式的服飾,另一種過分強調「考證」歷史真實,還古代生活服飾原樣,取消了水袖、髯口、翎子等,剝奪了戲曲服飾的一大功能——「可舞性」,使表演無「技」可施,削弱了人物性格鮮明性的同時,也削弱了觀賞性。
戲曲的人物造型,包括面部的俊扮、丑扮、臉譜等,用來隱喻和象徵表演者對人物的審美評價:讚揚美的事物和心靈,批判有缺點的人物,評價忠、奸、善、惡等品性。現在有的古代戲,採用全部俊扮不勾臉,顯得單調,更主要的是消減了人物個性。裝扮應該因劇種而宜、因戲而宜、因角色而宜。
二度創作的總設計師是導演。戲曲作為綜合性表演藝術,導演必須具備多種知識才能,要比別人對劇本有更深的分析能力。導演要構思舞台節奏總譜,張弛有致;要預見未來舞台的視覺形象與聽覺形象、舞美的意蘊等,乃至對觀眾的審美反饋等也要有預計。戲曲導演雖然不一定要會演戲,但必須掌握戲曲的美學精神以及戲曲舞台程式和表演的常識。
戲曲導演無論怎樣創新,戲曲舞台以表演為中心,必須以塑造人物形象為宗旨。有的導演把戲曲的「歌舞演故事」簡單化為頻繁的外插群舞。戲曲傳統表演中原本就有群舞的程式,比如手持水旗、風旗、火旗、雲片、花束等圖案標記,代表水神、花神、風神、火神、雲神等,這種傳統舞蹈身段,不喧賓奪主,裝扮與劇情相協調,運用歌和舞等藝術手段來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憑角色的「歌舞化」來「演故事」,而不是靠群體插舞。而現在,有的戲過量地加插群舞,遊離規定情境,干擾、淹沒了主演的表演,影響戲劇衝突的進展。
「戲曲化」不僅指某行為動作的「舞蹈」,無論古代戲還是現代戲,「戲曲化」身段的內涵包括身形姿態的韻律化和肢體舞姿。生活動作提煉、誇張、變形、美化為戲曲的「身段」,達到「變其形而傳其神」的藝術效果。導演對舞台上的一切藝術形式如音樂、服飾、道具、布景、燈光等的運用,都必須為烘托表演、塑造人物和戲劇衝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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