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該承擔外蒙獨立的歷史責任嗎
雅爾塔會議三巨頭導語外蒙古的獨立,是中國近代史上的一樁大事件。其責任,一般被算在蔣介石頭上。但外蒙獨立的具體演進過程,許多人並不清楚;不清楚歷史事件的演進過程,而奢談歷史責任,無疑只能是妄談。一、北洋政府:勉力保住法律意義上對外蒙的主權外蒙獨立問題肇始於清末新政,在北洋時代日趨複雜化。最終因蘇俄的扶植,實現了事實上的獨立。1、清末對蒙新政損害蒙古王公貴族利益,激發出外蒙獨立問題外蒙獨立問題始自清末。清廷治蒙傳統,以羈縻撫綏為方針,因俗而治。具體手段包括封王聯姻籠絡蒙古王公貴族;由《大清會典》規定蒙古王公享有內部自治權;且嚴格禁限漢民移居蒙地。1901年,清廷啟動新政,傳統治蒙模式被逐漸拋棄,取而代之的,是解除蒙地封禁,放墾蒙地,移民實邊以及行省制改革。其中放墾蒙地和行省制改革對蒙古王公貴族利益損害最大。國家參與放墾蒙地,原本全部屬於王公貴族們的荒價地租,超過一半被朝廷收入了國庫,僅在內蒙地區,至1908年,據不完全統計,清廷已通過放墾蒙地獲銀670萬兩之多;行省制改革則直接挑戰了王公貴族們的政治權力,雖然直到清廷滅亡,行省制也沒有能夠在蒙地完全建立起來,但增設府廳州縣等舉措,已削奪了不少蒙古貴族的權力。大略在1911年前後,不滿清廷新政的蒙古王公貴族們開始串聯謀劃蒙古獨立問題。8月在庫倫召開了會盟會議,會議認為「中國人實行新政之目的在於徹底奴役蒙古」,為抗衡清廷,決定向俄國派出求援代表團,請求俄方派軍隊進駐庫倫。沙俄政府的回復是:「蒙人徹底脫離中國之願望此刻尚不能實現,但應允諾我國將支持他們為捍衛喀爾喀之獨特製度,同中國人進行鬥爭。」稍後武昌槍響,清廷分崩離析,喀爾喀蒙古趁機在庫倫宣布獨立。持平而論,清廷的對蒙新政,有其不得已而為之的理由。其一,朝廷新政轉型,又要支付庚子賠款,開支浩大,亟需增加收入,這是推行放墾蒙地的主要動機;其二,蒙地在「封禁」政策下落後於時代已經太遠,非行省制改革不足以滿足近現代國防的需要。但一方面改革嚴重損害了地方王公貴族們的利益,另一方面朝廷又過於弱勢無力壓制反改革力量的反彈,加之沙俄從中煽動作梗,外蒙獨立問題遂由此產生。2、庫倫方面想要「獨立」,沙俄只允許其「自治」1911年12月28日,喀爾喀蒙古宣布「獨立」,改元「共戴」。沙俄以蒙古保護者自居,以俄方在蒙古有利益為由,向清廷提議由其居間調停中蒙問題,承諾讓蒙古放棄獨立,改為地方自治,承認中國的宗主權;條件是中國必須承諾在外蒙不駐軍、不殖民、不設行政機構,並允許俄國在外蒙修築鐵路,清廷今後在外蒙有任何措施亦必須先徵求俄方意見。1912年1月15日,清廷拒絕了沙俄的調停要求。2月12日,清帝退位。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發表演說,曾致力於將喀爾喀蒙古的「獨立」歸入辛亥革命各省獨立的範疇,認為「武漢首義,十數行省先後獨立。所謂獨立,對於清廷為脫離,對於各省為聯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但該解釋未能獲得蒙古方面的響應。袁世凱上台後,庫倫當局曾希望彼此互相承認,袁世凱答曰:「庫倫獨立,前清並未允行,中華民國亦斷無允准之理」,要求庫倫方面「刻日取消獨立,仍與內地聯為一國」。庫倫方面的回復是:「頭可斷,獨立不可取消」,且有意建立包括內蒙、呼倫貝爾、新疆、青海蒙古在內的大蒙古國,不斷鼓動內蒙王公歸附庫倫。庫倫方面「獨立」所倚仗的力量是沙俄,但沙俄為自身利益計,並不希望庫倫方面成為一個完全獨立自主的國家。1912年4月26日,沙俄外交大臣沙查諾夫在議會發表演說,即明確稱為俄國利益計,「在與我國毗鄰之蒙古切勿建立軍事強國」,只可支持蒙古建立自治機構,不可支持其「獨立」。因民國政府堅拒沙俄干預蒙古問題,1912年8月15日,沙俄內閣會議決定直接與庫倫方面談判締約,俄方承諾保護外蒙古自治,不準中國軍隊進入外蒙古,不準中國向外蒙古移民;作為報答,俄方要求庫倫當局允諾不訂立任何違反上述原則的任何條約,並保證俄國僑民、商人在歷次條約中規定的在外蒙的一切權利和特權。庫倫方面儘管萬分不願以「自治」替換「獨立」,但迫於形勢不得不選擇屈服與沙俄訂立《俄蒙協約》。3、袁世凱勉強保住了法律意義上對外蒙古的主權俄方製造《俄蒙協約》的目的,是為了把不願與俄方談判蒙古問題的民國政府逼到談判桌上。果不其然,《俄蒙協約》訂立後,中國朝野反應劇烈,抵制俄貨,對俄宣戰的輿論鋪天蓋地,民間也成立了很多征蒙團、伐庫隊;政府內部武力解決的呼聲也很高。1912年11月23日,中俄談判正式開始。經數十次艱難交涉,1913年5月20日,中俄達成協議草案6條,其中最要緊的是第一條:「俄國承認蒙古為中國領土完全之一部份,茲將擔任此領土關係之延續,不謀間斷。又,此領土關係上生出之中國曆來所有之種種權利,俄國並擔任尊崇。」俄國所謀求的蒙古自治及《俄蒙協約》所規定的特殊權益,也大部分得到了中方的認可。持平而論,中方能夠使談判達成這樣一種結果,已可算竭盡全力。當日之形勢,庫倫軍隊頻頻侵襲內蒙、其軍械裝備得沙俄資助,北洋軍與之在熱河、察哈爾等地屢次交戰,互有勝負,有沙俄阻擾,武力收復已不可能;俄國又與日本訂立有劃分蒙古勢力範圍的密約,與英國也達成了關於蒙藏問題的諒解,國際環境也極端不利於中國。但這種困境,在當日並不能為一般民眾及政治黨派所諒解。談判初期,幾個主要黨派中,國民黨、統一黨和共和黨均主張穩健,贊成以談判解決問題,唯力量不足只能自居於清高在野地位的民主黨激烈攻擊政府斷送蒙古,要求推翻內閣,改組政府,武力征蒙。但至1913年2月,國會選舉結果揭曉,國民黨大獲全勝,宋教仁有望組閣,遂一變之前支持當局的態度,轉而激烈抨擊現內閣的外交政策,痛罵當局「今日外蒙將非我有,而政府猶日處歌舞太平之中」,當然,其如此這般「翻臉」,目的是為自己上台造市,宋教仁對此毫不掩飾:「此次國民黨大佔優勢,此為最可喜之現象,將來國會成立,國民黨員必能佔大多數無疑,扶危濟傾,端在我黨有志之士。」宋教仁在世之日,國民黨尚僅僅攻擊當局的外交政策,宋遇刺後,國民黨的言論愈趨激烈,不斷大唱與國家實力嚴重不符的高調,譴責當局不能興師北伐,實乃喪權辱國。此種激烈言論,又頗得一般民眾及輿論的歡心。為扭轉輿論,以梁啟超為精神領袖的進步黨,不得不在其機關報上刊文勸告民眾應該明白「今日之財力、兵力無可以開戰之勢」,不要「欲愛國而反至於誤國,欲保民而適以殃民」,並指責那些唱高調之人動機不純,「明知其事之不可為,而必發峭激之論,以博一時庸俗人之稱譽。」中方內部因《中俄協約》草案的內容爭議不休,直到7月8日才在眾議院獲得通過。俄方卻在11日宣布撕毀《中俄協約》。待袁世凱解決國民黨人的「二次革命」,9月份恢復談判時,俄方提出的新方案已更加苛刻。10月29日,《中俄聲明文件》5款及附件《聲明另件》達成,11月1日由袁世凱批准。據《中俄聲明文件》,中方承認外蒙古的自治權及自治範圍,承諾不駐軍、不殖民、不另設行政官員,並接受俄國調處,承認俄蒙《商務專條》;俄方承認中國在外蒙古的宗主權,並在《聲明另件》中承認外蒙古為中國領土之一部分。但庫倫方面對這個結果很不滿意,屢次向俄國抗議稱「蒙古政府無論如何不能接受中俄兩國政府使外蒙古屈從於中國宗主權之『決定』」,表示決不放棄統一內外蒙古的建國理想,堅持獨立決不加入民國,並為此在國際上積極活動。不過在俄國的盧布和軍火面前,庫倫方面最終再次選擇了屈服。1915年6月7日,《中俄蒙協約》22條在恰克圖達成,《協約》規定外蒙古承認中國的宗主權,承認外蒙古系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俄兩國承認外蒙官府的自治權,不干涉其內政。中國勉強保住了法律意義上對外蒙古的主權,俄國則如願以償將外蒙變成了自己的勢力範圍。4、北洋政客高喊武力收復卻無人行動,導致蒙古在蘇俄扶植下獨立袁世凱死後,北洋政府的歷任執政者,如段祺瑞、馮國璋、徐世昌、曹錕等,基本上都主張以武力解決蒙古問題。但這種高調背後,並無解決蒙古問題的誠意。其影響最大者,當屬徐世昌。徐出於政治目的,設置西北籌邊公署,以皖系大將徐樹錚為籌邊使,將其從北京支往外蒙。此前,主持外矇事務的陳毅正利用蒙古王公貴族和喇嘛之間的矛盾,爭取取消外蒙自治。1919年10月徐樹錚率軍到外蒙後,認為蒙古已屬皖系地盤,取消外蒙自治是中俄實力的較量,如今俄國發生革命,尚無統一政府,正是以武力取消外蒙自治的好時機。徐樹錚武力取消外蒙自治的舉動,得到了皖系首領段祺瑞的支持,徐世昌更發表大總統令,成外蒙系「自願」取消自治,以掩蓋武力強迫的事實。此舉極大地增加了外蒙權貴對民國政府的離心力,而徐樹錚及皖系忙於國內政治鬥爭,又沒有採取任何有效的措施鞏固對外蒙的統治,其結果可想而知。稍後,外蒙出現由蘇俄支持的革命武裝;白俄潰軍也在日軍支持下,打著恢復蒙古獨立的旗號逼近庫倫,並獲得了失勢王公貴族們的支持,1921年2月,中國守軍潰敗,撤出庫倫;3月,白俄軍隊成立「外蒙獨立政府」。「外蒙獨立政府」的成立,使蒙古問題更加複雜化。中國與蘇俄均不承認該政府,中方認為消滅白俄武裝即可取消蒙古獨立,此系中國內政,他國不得干預;蘇俄則認為白俄武裝盤踞外蒙是個禍患,必須儘快清除,且有必要扶植一個親蘇而非親日的蒙古政權。緣此,蘇俄屢次致函北洋政府,要求出兵外蒙剿滅白匪,且承諾「不受報酬,並不生條約關係,事必完全退出蒙境,不留一兵」,但北洋政府始終未曾應允。之所以不允,除事關領土主權外,北洋軍閥內部爭唱高調,以資內鬥,更是主要原因。1921年5月,張作霖、曹錕、王占元等在天津商議對蒙政策,張作霖保薦張勳負責征蒙,曹、王等不置可否;待張作霖改變主意要用他人,曹、王等人反又一致推薦張勳;當天津會議決定征蒙由政府負擔經費,曹、王等人又搶著表示願意出兵;最後幾經妥協,終由張作霖就任蒙疆經略使;張作霖走馬上任後,卻又只顧著向中央索餉,遲遲不願出兵。直奉兩係為此大打口水仗,張作霖辯解自己不征蒙是中央不給餉款,直系則指責張作霖拿了巨款不出兵是民族罪人。直到直奉戰爭爆發,張作霖未向外蒙派出一兵一卒。軍閥們打口水仗的同時,1921年7月,蘇俄紅軍已進佔庫倫,稍後又進佔唐努烏梁海。由蘇俄扶植的「蒙古人民革命政府」也隨之成立。9月14日,「蒙古人民革命政府」公開表示「不打算同中國發生衝突,但它聲明,不再承認中國的總主權」。10月18日,齊切林給列寧寫信說:「『蒙古革命政府』是我們手中的一張王牌。它的成立徹底粉碎了日本建立從太平洋到裏海的反革命戰線的計劃,由於有了友好的蒙古的遮擋,我國相當長的一段邊界線變得十分安全了」。11月5日,蘇俄政府與「蒙古人民革命政府」簽訂條約,正式承認蒙古為完全的獨立國家。十月革命後俄國內亂,本是是中國強化、收復外蒙主權的良機,但軍閥們忙於內鬥,口號喊得天響,卻毫無行動,終致坐失良機,反倒讓蘇俄扶植外蒙實現了事實上的獨立。5、蘇俄玩兩面手法,既承認中國對外蒙的主權,又扶植外蒙獨立1923年,蘇俄政府派加拉罕來華談判中蘇建交,蒙古問題成為談判的一大關鍵。雖然加拉罕在各種場合不斷申明蘇俄對外蒙沒有佔據之心,稱「赤軍出動外蒙之目的,非在侵佔領地,實因驅逐白黨之不得已行動」,「設中國能充分保守,不令白党進入外蒙、脅迫赤塔,赤軍自無久駐之必要」,但雙方最終還是在外蒙問題上產生了嚴重分歧。中方要求俄軍於六個月內撤離,廢棄俄蒙之間的協約;俄方則只承認中國對外蒙古的領土主權及蘇軍撤離,但拒絕規定撤軍時間與步驟。1924年1月17日,加拉罕甚至就蒙古問題在給中國談判代表團團長王正廷的信函中發出了武力威脅:「倘若在中國境內任何地方再出現白匪,而中國政府仍予庇護,或不顧我國請求,不想或沒有能力消滅白匪,則蘇維埃政府將如同1921年在蒙古那樣,只得藉助紅軍採取必要措施,以保衛自己的安全。我們以極其艱苦的鬥爭所獲得的自由及安全,絕不容許再遭受任何危害。」最終達成的《中俄解決懸案大綱協定》由外交總長顧維鈞與加拉罕於1924年5月31日簽訂。關於外蒙問題規定:「蘇聯政府承認外蒙為完全中華民國之一部分,及尊重在該領土內中國之主權。蘇聯政府聲明,一俟有關撤退蘇聯政府駐外蒙軍隊之問題,即撤兵期限及彼此邊界安寧辦法,在本協定第二條所定會議中商定,即將蘇聯政府一切軍隊由外蒙盡數撤退」。外蒙當局對中蘇《大綱協定》的對策,是一方面不承認該協議,另一方面又繼續維持與蘇聯的同盟關係。蘇聯方面,齊切林於1924年6月致電外蒙當局領導人,稱莫斯科不會讓蒙古任人擺布,蘇軍不會從蒙古撤軍。次年初又發表對外談話,稱「蘇聯承認蒙古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但享有廣泛的自治權;由此,中國不得干預其內部事務,蒙古並可建立其獨立的對外關係。」尤其是該《大綱協定》並沒有宣布廢除承認外蒙為獨立國家的《俄蒙修好條約》,王正廷負責談判時默許這一點曾讓顧維鈞非常惱怒,在日記中,顧維鈞記載了這樣一段軼事:「北京大學派了一個代表團來到外交部要求與我面談。我記得代表團的團長是李大釗。他是那個由大約八至十名北京大學的教授和學生組成的代表團的發言人。他的主要觀點是王正廷博土與加拉罕先生所達成的協議草案是中國外交史上最好的協議。他想了解政府予以否決而不批准的原因所在。向他們講明政府何以反對這一協議並不困難,於是我便向他們解釋了協議草案中的各點,並著重指出,外蒙問題是中國對該地區的主權和中國領土完整問題,不容隨意侵犯。在談判中,王博士無權將過去俄國與中國或任何其他方面所簽署的有關外蒙的條約排除在外而不置於廢除不平等條約之列,從而默認外蒙不再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李大釗教授的回答使我極為震驚,他說即使把外蒙置於蘇俄的支配和統治之下,那裡的人民也有可能生活得更好。他講話時非常激動,以致使我覺得他已失去了辨別是非的理智。」李大釗如此表現,當屬可信,陳獨秀此時也一度「為蘇聯承認外蒙古歸屬中國三呼不幸,認為外蒙的民族自治將要為中國黑暗的軍閥統治所取代,外蒙人民又要受苦受難了」。但在顧維鈞接手談判之後,因顧忌蘇俄與南方國民黨政權建立外交關係,最終還是沒能堅持要求蘇俄宣布廢除承認外蒙為獨立國家的《俄蒙修好條約》。由此,在蘇聯的扶植下,外蒙有自治之名,而有獨立之實。二、國民政府:蔣介石用外蒙獨立換取東北新疆及全國統一1924年後,外蒙雖然在蘇俄的扶植下已實現了事實上的獨立,但始終未能得到中國政府及國際社會的承認。其後,是漫長內戰和抗日戰爭,外蒙問題遂被長期擱置,直到1945年雅爾塔協定,中蘇就外蒙問題沒有進行過任何實質性的交涉。1、蔣介石揣測雅爾塔密約可能出賣中國主權,非常警懼1945年2月8日,美、英、蘇三國首腦召開雅爾塔會議,會議結束後發表雅爾塔會談公報。但蔣介石並不相信公報上的內容,認為三國首腦必有密約,他在日記中寫到:「其果與英、蘇以犧牲我乎?」認為該密約很可能有犧牲中國利益的條款。2月11日,雅爾塔會議結束,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俄國對我交涉遷延,中共態度轉劣,當受三國會議之影響也。但余毫不動心,無論態度好壞,必待羅斯福總統之來報,詳悉其內容而後再定方針;此時不必臆測,更不必焦灼也。」說「不必焦灼也」,其實恰恰說明蔣此時因無法得知雅爾塔密約內容,而非常焦灼。2月21日,莫斯科大使傅秉常打來電報,證實美、英、蘇三國確實簽有密約。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俄國對東北與旅大特權恢復之要求,當非虛傳也……復按史對羅談話大意,我政府須先容納中共加入政府(即其所謂統一也),然後方易使中、俄合作之實現,是其用意可知矣,難怪共匪近更猖撅,有恃而無恐也。」蔣介石揣測蘇聯在密約中可能會索求東北利益特殊化和大連、旅順軍港的佔有,以及對中共的扶植,但似乎沒有意識到可能會涉及外蒙問題。3月15日,蔣介石從駐美大使魏道明發來的電報中獲知有關羅斯福與斯大林關於遠東地區談話概要。蔣介石驚疑不定:「閱此,但有痛憤與自反而己,『雅爾塔』果己賣華乎?」4月5日,在尚未獲知雅爾塔密約真實內容的情況下,蔣介石擬定了幾條中國應對雅爾塔密約問題的基本原則:(1)租借地名稱,為我中華民族所認為最大之羞辱與污點,今後決不願此名詞再見於中華民國之歷史。(2)收回租借地為國民革命之最大目的,如旅順再被俄國租借,則我五十年革命與此次決戰之無上犧牲,皆成為泡影,決難忍辱。(3)如我政府承認租借,則不僅造成中、俄兩國世代仇恨,而且成為第三次世界大戰之基因;如美國贊成或提議此案,則羅斯福在歷史上永不能逃避其責任也。蔣介石還表示:「關於旅順問題,寧可被俄強權獨佔,而決不能以租借地名義承認其權利。此不僅旅順如此,無論外蒙、新疆或東三省,苟被其武力佔領而不退,則我亦惟有以不承認、不簽字以應之。蓋弱國革命之過程中,既無實力,又無外援,不得不以信義與法紀為基礎,而斷不可稍予以法律上之根據……勿為外物脅誘,簽定喪權辱國賣身契約,以貽害於民族,而保留我國家獨立自主之光榮也。」4月24日、29日,蔣介石兩次聽取返回重慶述職的美國大使赫爾利關於雅爾塔密約內容的報告。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史達林要求旅順與南滿、中東各鐵路恢復其日俄戰爭以前之特權,而並未有魏大使前所報告之中、美、蘇三國共同管理之議也。」他推測:「數月來之疑點,至此方得明了,但其全部內容,猶未坦白相示也。」5月1日,蔣介石日記寫道:「今後中國外交政策,惟求領土行政主權之完整。」5月24日又寫道:「我國亦不能放棄革命之原則,即領土、主權與行政完整必須確保之宗旨也。」可見其對雅爾塔密約損害中國主權的警懼。2、蘇聯的四項對日作戰條件,蔣介石認為「己足置中華民族於萬劫不復」蔣介石的警懼很快獲得了證實。6月12日,蘇聯彼得羅夫大使會見蔣介石,提出《締結中蘇友好互助條約先決條件》五項:(1)恢復旅順港之租借,建立蘇聯海軍根據地。(2)大連商港國際化,並保證蘇聯在該港有優勢權利。(3)為保證蘇聯與租借港之聯繫起見,在保持中國在東三省主權完整條件下,組織中蘇合辦公司,共同使用中東鐵路和南滿鐵路。(4)關於蒙古人民共和國問題,應保持現狀,即蒙古人民共和國為一獨立國家。(5)庫頁島南部,及其接壤諸島以及千島群島,應歸蘇聯。雖然彼得羅以上述五項條件系丘吉爾、羅斯福商定為由,希望壓伏蔣介石同意,但仍被蔣以「此五項條件使中國變成不平等國家」的理由加以拒絕。6月15日,美國大使赫爾利奉杜魯門總統之命,正式將《在雅爾塔會議中之秘密協議書》交給蔣介石。斯大林在「秘密協議」中提出四項要求,作為蘇聯參加對日作戰的條件。其具體內容如下:「(1)外蒙現狀即『蒙古人民共和國』應予維持。(2)俄國舊有權利於1904年因日本之狡詐襲擊而被破壞者應予恢復(庫頁島南部及其附近島嶼應歸還蘇聯;大連商港應國際化,蘇聯在該港之優越利益應予保障,蘇聯租借旅順口為海軍港之權利應予恢復;中東鐵路以及通至大連之南滿鐵路,應由中、蘇合辦公司共同經營,蘇聯之優越利益應予保障)。同時中國應保有滿洲之完全主權。(3)千島群島應交給蘇聯。(4)蘇聯準備與中國國民政府訂立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俾獲以武力協助中國而達到中國自日本勢力下解放之目的。針對斯大林的上述要求,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悲憤不知所止,甚恐此備忘錄尚非其雅爾塔賣華之全文,然僅此者亦己足置我中華民族於萬劫不復之境,而且美國本身今後百年內對東亞亦無安定和平之日。」3、斯大林談判中異常強橫,「非要把外蒙古拿過來不可」6月27日,以行政院長宋子文為團長的談判代表團奉命前往莫斯科,目的是締結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此前一天,6月26日,蔣介石提出對蘇交涉要點九項,作為代表團對蘇交涉的基本方針。其中關於外蒙問題,蔣介石指示:「外蒙地方中國願准其為自治領,在中國宗主權之下,成立自治政府。」同日,蔣介石召見彼得羅夫,表示「現在對外蒙問題最好不提」。7月2日,宋子文自莫斯科電陳與斯大林會談的情形。電報稱:「本日談話中,對東三省比較滿意,外蒙問題則成僵局。」斯大林稱外蒙人民不願接受中國政府統治而希望獨立,故希望中國承認外蒙現狀。宋子文反駁稱蘇聯曾屢次承認外蒙為中國領土,斯大林答說沒錯,轉而強調蘇聯現因國防關係,不得不在外蒙駐兵。宋子文告訴斯大林:中國政府目前不向蘇聯提商外蒙問題,盼斯也不提此難題。斯大林強硬回復道:「如此吾人不能有任何協定」。宋子文表示:中國政府若承認外蒙之獨立,將損失中國人民對政府之信任,而且可能影響西藏問題。斯大林則說可訂一秘密條約,等日本戰敗後再公布。總而言之,斯大林堅決要求中國承認外蒙之獨立,毫不讓步。宋子文最後只好以須向蔣介石請示後再做決定,以拖延談判。關於斯大林的強橫與傲慢,隨同宋子文同赴蘇聯談判的蔣經國有切身感受。蔣經國後來如此回憶:「我們到了莫斯科,第一次和斯大林見面。起初他的態度非常客氣,但是到了正式談判開始的時候,他猙獰的面目就顯露出來了。我記得非常清楚,當時斯大林拿一張紙向宋院長面前一擲,態度傲慢,舉止下流,隨後說:『你看過這個東西沒有?』宋院長一看,知道是《雅爾塔協定》,回答說:『我只知道大概的內容。』斯大林又強調說:『你談問題,是可以的,但只能拿這個東西做根據,這是羅斯福簽過字的。』我們既然來到莫斯科,就只好忍耐著和他們談判了。談判中間,有兩點雙方爭執非常劇烈:第一、根據《雅爾塔協定》有所謂『租借』兩個字眼。父親給我們指示:『不能用這兩個字。這兩個字是帝國主義侵略他人的一貫用語。』第二、我們認為,所有問題都可以逐步討論,但是必須顧及到我們國家主權和領土的完整。後來,斯大林同意不用『租借』兩字,對於中東鐵路、旅順、大連這些問題,也肯讓步;但關於外蒙古的獨立問題──實際就是蘇聯吞併外蒙古的問題,他堅持決不退讓。這就是談判中的癥結所在。談判既沒有結果,而當時我們內外的環境又非常險惡。這時,父親打電報給我們,不要我們正式同斯大林談判,要我以私人資格去看斯大林,轉告他為什麼我們不能讓外蒙古獨立的道理。「當見到斯大林時,他問我:『你們對外蒙古為什麼堅持不讓它『獨立』?』我說:『你應當諒解,我們中國幾年抗戰,就是為了要把失土收復回來。今天日本還沒趕走,東北、台灣還沒有收回,一切失地,都在敵人手中,反而把這樣大的一塊土地割讓出去,豈不失卻了抗戰的本意?我們的國民一定不會原諒我們,會說我們『出賣了國土』。在這樣情形之下,國民一定會起來反對政府,那我們就無法堅持抗戰,所以,我們不能同意外蒙古歸併給俄國。』我說完了之後,斯大林就接著說:『你這段話很有道理,我不是不知道。不過,你要曉得,今天並不是我要你來幫忙,而是你要我來幫忙。倘使你本國有力量,自己可以打日本,我自然不會提出要求。今天,你沒有這個力量,還要講這些話,就等於廢話!』「他當時態度非常倨傲,我也就開門見山地問他說:『你為什麼一定要堅持外蒙古『獨立』?外蒙古地方雖大,但人口很少,交通不便,也沒有什麼出產。』他乾脆地說:『老實告訴你,我之所以要外蒙古,完全是站在軍事的戰略觀點而要這塊地方的。』他並把地圖拿出來,指著說:『倘使有一個軍事力量,從外蒙古向蘇聯進攻,西伯利亞鐵路一被切斷,俄國就完了。』我又對他說:『現在你用不著再在軍事上有所憂慮,你如果參加對日作戰,日本打敗之後,他不會再起來,他再也不會有力量佔領外蒙古,作為侵略蘇聯的根據地。你所顧慮從外蒙古進攻蘇聯的,日本以外,只有一個中國,但中國和你訂立『友好條約』,你說25年,我們再加5年,則30年內,中國也不會打你們。即使中國要想攻擊你們,也還沒有這個力量,你是很明白的。』……後來他不耐煩了,直接地表示:『非要把外蒙古拿過來不可。』談話一直繼續下去,斯大林又很正經地向我說:『我不把你當做一個外交人員來談話,我可以告訴你:條約是靠不住的……」4、蔣介石無奈,只能允諾蒙古獨立以換取「東北與新疆以及全國之統一」7月6日,蔣介石電報指示宋子文處理外蒙問題的基本原則:「外蒙獨立問題,關係於我國前途之成敗,實等於我東三省無異。若我國內(包括東北與新疆)真能確實統一,所有領土主權及行政真能完整無缺時,則外蒙獨立或可考慮,以扶助各民族真正獨立,乃為我國立國主義之精神也。但國內統一尚未鞏固之今日,則無法使之實現耳。」在有關該指示的備忘錄中,蔣介石寫道:「史達林對外蒙堅持其獨立之要求,否則有協定無從成立之表示……若不允其所求,則東北與新疆各種行政之完整無從交涉,共黨問題更難解決;而且外矇事實上己為俄佔有,如為虛名,而受實禍,決非謀國之道,忍痛犧牲,而換得東北與新疆以及全國之統一,乃決心准外蒙戰後投票解決其獨立問題,而與俄協商東北、新疆與中共問題為交換條件。」次日,蔣介石又點示宋子文,訓示談判的底線:「此次我國之所以允外蒙戰後獨立者,實為作最大之犧牲,亦表示對蘇作最大之誠意……我之要求之主要目的:一、為東北三省領土主權及行政之完整。二、蘇聯今後不再支持中共與新疆之匪亂,此乃為我方要求之交換條件也……得有具體之結果,否則應作斷然中止談判之準備。」之後的談判中,關於外蒙問題,基本上就以蔣介石的這一指示為準進行了。宋子文雖曾在波茨坦會議期間向杜魯門訴說中國「為滿足斯大林的要求,已超出雅爾塔協定範圍」,請求杜魯門勸說斯大林改變要求外蒙獨立的立場,但杜魯門為促成蘇聯儘快對日宣戰,對宋子文的呼籲並未響應。1945年8月14日,國民政府做出妥協。與蘇聯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同意「中國政府聲明,於日本戰敗後,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證實此項願望,中國政府當承認外蒙古之獨立,即以其現在之邊界為邊界。」關於雅爾塔密約,長期以來,一直流傳有一種說法,稱蔣介石之所以接受密約,是以蘇聯放棄支持中共為交換條件。換言之,該說法認為蔣介石將黨派利益放在國家利益之上,為了政黨一己之私利,而不惜出賣國家主權。但通觀整個《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的談判過程,蔣介石最關心的問題,實乃「東北與新疆以及全國之統一」,以及旅順、大連、中東鐵路的主權問題。蔣介石曾就外蒙問題遍詢王世傑等左右的的意見,這些意見里也沒有中共因素在內,王世傑後來記述道:「東三省等問題如確能得到不損領土主權之解決,則承認外蒙人民於戰後投票自決亦尚合算,因外蒙實際上已脫離中國二十餘年。爾後蔣先生約孫、哲生、鄒魯、戴季陶、于右任、吳稚暉、陳辭修諸先生商議,最後決定主張外蒙獨立事可讓步。」此可見蔣及其身邊幕僚,在考量外蒙問題時,確非以黨派利益為出發點。結語:外蒙之獨立,固然最終成於蔣介石之手,但觀其由來,實有久遠之歷史成因。執著於將歷史責任鎖定於某一歷史人物,未免過於淺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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