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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簡介

唯識簡介(一)  作者:淨常

                     佛法的要旨到底是什麼呢?佛法三藏十二部,雖然說是卷帙浩繁,但是他的要旨,卻是非常簡單,說起來不外是個「淨」字而已。淨個什麼呢?就是淨化我們的心。我們的心,本來是清淨的,只是因為被貪、瞋、癡等煩惱,財色名利等慾望所染汙,所以就由清淨變成不清淨了。一切佛法,就是在指導我們如何斷煩惱、去私慾,而回復到本來清淨的心性。所以,我們學佛而能把握這個淨字,就是一個善於尊佛的人。否則呢?縱然是閱遍三藏,也祇可說是入海算砂,說食數寶而已,究竟有什麼益處呢?  既然,千經萬論,都是指歸於如何淨心,可是在這當中,專門探究內心,教我們淨化內心的,大概要以唯識學這一門功課,最直截了當了,為什麼呢?從「唯識」這兩個字,就可以窺見其端倪。唯,是「唯獨」,有「決定」的意義。唯獨什麼呢?曰:「識」─心識。心識,就是指我們日用平常的心理活動。唯識學上說:世間的一切,唯獨是這個心識所變現的,「決無離心之境,定有內識之心」!心識是萬事萬物的主宰,內心清淨,則國土清淨;內心染汙,則一切身心世界,也隨著染汙。所以我們要消除髒亂,淨化社會,就要從根本的心識下手。  可是,要淨心,得先要認識這個心,好像磨刀,得先找到刀,了解刀的特性,這樣才有下手處!那麼,我們的心是什麼樣子呢?這在唯識學上有很詳盡的闡述。譬如說:眾生主要的心識種類有那些?心識思維的範圍如何?這種思維是正確呢?還是錯謬的?心識生起的因緣如何?心識的助伴有那些?……明白了這些之後,才能進一步的去克制他、調御他,使他一直往正確的方向去活動,以至於轉染成淨,了脫生死,而達到學佛的終極目標。  所以說,唯識學的研究,正是掌握了全部佛法的重心─淨心。也抓住了佛法中最根本的泉源─心識。 (甲)定義 

  「推由」,即是推求萬法的由來。  在唯識學上有個最重要的旨意,即「萬法唯識」─宇宙萬有一切諸法,都祇是心識變現的假相。至於這能變現的心識,詳細說起來,雖是無量無邊,但是若就有情眾生中,心識作用最顯著的,則有八種,稱之為「八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宇宙間之一切,森羅萬象,不過是這八個識所變現之假相而已!譬如:山河大地乃至青黃赤白等色境,當我們以眼識去攀緣時,固然覺得它們是有,但假若將雙眼緊閉,剎那間,則不見一物存在。由此可知,我們平素所見之一切境界,是由眼識之所變現,並不是心外實有的東西。又如:外界種種的音聲,當我們以耳識去攀緣時,固然可以分辨出是什麼音聲,但假若將雙耳堵塞,頃刻間,勢必感到萬籟俱寂。由此可知,我們平素所聽到的一切音聲,是由耳識之所變現,離開耳識並無實在之音聲!其餘的香、味、觸等境界,各由鼻、舌、身等心識之所變現,離開鼻、舌、身識等之外,並無實在的香、味、觸等境,亦可比量而知。這個道理,唯識家稱之為「遮無外境」。「遮」是遮蔽,「無」是無有,「遮無」二字,表示「否定」。「遮無外境」即是否定了以心外境為實有的謬見!  為了說明「決無離心之境,定有內識之心」的論點,唯識家經常說的兩則例子:  一則是「如人見有糞穢處,傍生見為淨妙飲食。如人所見淨妙飲食,諸天見為臭穢不淨。」此即所謂「隨福見異,垢淨唯心,業自差殊,實無粗細」。  再一則是「天見寶嚴地,人見為清水,魚見為窟宅,鬼見為猛火」。同是江河中的流水,何以所見各異呢?因為這四類有情,能變之心識,各各不同,致使所變的境界,亦各相違。若外境是實,則不應隨著各類有情能變心識的不同,而有所改變!  由以上二例,更說明了「遮無外境」或「唯識無境」,確實是千古不易之真理! 唯識簡介(二)  作者:淨常

上一期我們說到唯識學在推求萬法之由來時,提出了「萬法唯識變」之宗旨。萬法是所變,識是能變。今再進一步推求:「此能變識之由來為何?」答曰:「識原於性」,謂此能變識,乃由本性而來。此一本性,在眾生曰佛性,在萬法曰法性,法性、佛性皆是本性之異名。佛說:「眾生皆有佛性」,謂一切眾生之本性,原來都是靈靈覺覺,清淨光明,與十方諸佛無二無別的。只因一切眾生,自無始來,被妄想、執著所覆蓋故,遂不能證到這個本性,因而永遠在昏暗長夜中討生活,在迷惑顛倒中過日子!這個蒙上重重的無明煩惱之本性,即叫做「識」。當本性從真起妄,由覺轉迷的初動之相,稱為「本識」,亦即是第八識,而前七識,復由本識之所轉生,因此前七識,也叫做「轉識」。 所以,唯識學之要旨,今可用一言以蔽之,即「變」而已矣!本性迷了,初變為本識,再由本識轉變為前七轉識,合此八識而變現出林林總總之宇宙萬法來。 這種「識變」萬法的情形,今簡介如下:唯識學家以為這能變的八個識,可分為三種次第說明之,即「三能變」,謂初能變,指第八識;二能變,指第七識;三能變指前六識。三能變之意義是說:一切法都要經過這三種「能變識」合作之力,才能生起與存在。

這八個識雖然都可以叫做「能變」,但其中有二種差別: 一、因能變─第八識中所含藏的諸識及一切法之種子(此即是因),各能轉變生起現行果法,叫「因能變」。 二、果能變─諸識由第八識中之種子,轉變生起現行果法之後,復由八個識之自體分(此即是果)能變現出能緣之見分,及所緣之相分,叫「果能變」。 由上所述,可知:嚴格說起來,真正具有能變功能的,唯有第八識而已,因為不但一切外境,是由第八識中之種子所變現,即前七轉識,也是由第八識中之種子所變現的。因此,若說前七轉識為「能變」者,也不過是所變中之能變而已!唯有第八識是真正能變,所謂「內變根身,外變器界」,正是第八識特殊之功能! 在此我們不禁要問:「為何第八識能夠變現根身、器界呢?」其原因就是在第八識中含藏有兩類不同的種子,所謂「共相種」與「不共相種」。共相種是依一切有情共同作善惡之業(共業)所薰習成的種子,此等種子成熟時,能變現起山河大地等器世間(依報)。因為器世間是由一切有情之共業所招感的(即「共變」),所以叫「共相」。不過,在這共變的器世間中,仍有一部分具有不共的性質(即「共中不共」),譬如:各人所有的田地、房舍等,各有各的所有權,別人是不能任意侵犯的,又譬如上一期所說:「天見寶嚴地,人見為清水,魚見為窟宅,鬼見為猛火」,可知:廣大的器世間,雖然是「共變」的,但仍有「不共」的性質在─即並不是各類有情,彼此互用「共變」的世界,而是各類有情,各自變成不同的器界,即以自己所變的器界,為自己受用,此「一水四見」即「共中不共」之例。 再說到第八識中所含藏的「不共相種」,這是指依著各個有情各別之業因(不共業)所薰習成的種子。此等種子成熟時,能變現起有情眾生之根身(正報)。因為有情眾生各自之根身,是由各個有情之不共業所招感的(即不共變),所以叫「不共相」。不過,在這不共變的根身之中,又分兩種,即「不共中不共」與「不共中共」。先說「不共中不共」,此即指眼耳等淨色根(略與生理學上所言神經相似)。淨色根乃是各個有情之第八識中不共相種所生,唯自識依,非其他有情能受用。此淨色根當有情眾生生命存在時,固然能發揮其神經作用,可是一旦生命結束時,此神經作用,頓時消失!其次再看「不共中共」,此即指眼珠、耳鼓乃至肌膚等扶塵根,乃是淨色根所依之處,扶塵根雖是人人各別而有,但卻與眾人共通而共受用,因此,此扶塵根(眼耳鼻舌身等形體),當吾人生命終了之時,猶存其形體於人間,為人人所共見! 如上所說,第八識之「內變根身,外變器界」,瑜伽論歸納為四種,所謂「四變」: 共中共── 如人類中無主山河等。 共中不共── 如有主田宅等,他雖共變,不得共用。 不共中共── 扶塵根是,他人亦得緣之而受用之。 不共中不共── 即淨色根,唯自識依,非他依用。 平素吾人眼耳等識攀緣境相時,即是依託有情眾生之第八識所變現之境相(根身、器界)為本質(本質相分),然後各個有情再依自己的眼耳等識,別變出一重相分(影像相分)給自己的眼耳等識之見分去攀緣,唯識家稱此為「自變自緣」。譬如:吾人眼見一棵樹,紅花綠葉,生意盎然,一般人皆以為這所見之紅花綠葉,即是這棵樹之本質,離心而客觀存在的實法,誰知眼所見者,不過吾人眼識之見分,借著人人之第八識所「共變」之境相(樹)作本質,再變現起自己眼識之相分(影像)而攀緣之而已。眼識緣色法如是,其他轉識之緣境,亦復如是。即吾人平素所認識到之一切境相,都只是自心所變現起的影子而已!可是愚痴眾生,由於無始來的煩惱習氣,擾濁了內心的緣故,對不知其所認識之境相,是由內識之所變現的,反而誤認彼等為離心存在之實我實法!所以諸佛菩薩為欲打破眾生的妄執,特別在諸識所變之見、相二分上,隨順世間的妄情,假施設我法的名字,實際上一切我相、法相,都是依識體所變現的,離開了識的自體,根本就沒有像凡夫所妄執的實我實法可得! 唯識簡介(三)  作者:淨常   

  上一期我們說到「識變萬法」之道理,述及第八識含藏諸法之種子,遇緣則起現行,所謂緣者,非有別法,乃指由第八識現行之諸法也。即以現行之諸法為緣而鼓動種子,起惑造業招果,由此可知:第八識乃宇宙之根源,萬有之本體。  像這種推求宇宙萬法由來的說法,早在佛法傳來中國之前,我們中國的儒、道二家學說中,即有類似佛家之說法,今僅提出兩部書:  一部是周易,它是我中華文化最重要的寶典之一,相傳是文王、周公、孔子等聖人之著作,其內容是用卦爻推演宇宙間萬事萬物循環變化的道理。「周易是講變化之道的經書,但變化是事相,是作用,事必有理,用必有體,理體則不變,所以易經有變動的事用,有不變的理體。」繫辭傳說:「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又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形而上的道、無思、無為、寂然不動,這是解釋不變的理體。形而下的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這是解釋變化的事用。理體是事用的根源,事用是理體的顯現,兩者不可分離。繫辭傳說:「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此即是說:周易以太極為天地萬物之根本(太極指天地未分之前,元氣混而為一,清濁攙和,括囊萬有)。在太極未生兩儀(陰陽)之前,不見森羅萬象、無聲無臭,無形無象,無可指名,故曰「無極」,此即指渾然不動之理體。太極既生兩儀之後,陰陽互相變化,便有四象(太陽、太陰、少陽、少陰),八卦(乾、兌、離、震、巽、坎、艮、坤),八卦相錯,而後萬物生焉!此中所講的,則是變動不居的事用!  「八卦每一卦由三爻構成,再由八卦重之,而為六十四卦,每一卦由六爻構成,這些都是符號,代表天地人動植礦等萬有事物……人世間與自然界,一切現象瞬息萬變,每一變化都有吉凶禍福之幾,而一切變化盡攝在一卦的六爻之中……」(以上參考明倫147期社論「卜筮之道」)。周易的宇宙論,雖與老子道德經所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有些相似,可是周易之宇宙論比道德經之宇宙論,更為詳細與透闢。  推求宇宙萬法由來的另一部書是列子,凡八卷,舊題周列禦寇撰,劉向序錄謂其學本於黃老。列子天瑞篇:「……夫有形者,生於無形,則天地安從生?故曰: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見氣也。太初者,氣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質之始也。氣、形、質,具而未相離,故曰渾淪。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循之不得,故曰易也。易無形埒,易變而為一,一變而為七,七變而為九,九者究也,乃復變而為一。一者,形變之始,清輕者上為天,濁重者下為地,沖氣和者為人,故天地含精,萬物化生。」以上即列子一書論及萬物所以成之道理,與前述之唯識,周易之觀點,大致相同。可見東西方的聖哲,在追求宇宙萬有之根源時,見解上是一致的。因此之故,我們唯有多念中國書,並大力弘揚中華文化,才能對佛法的真實義,有更深入的理解,與更親切的體會!  如前所述,唯識學以為「萬法唯識」,而「識又原於性」謂:能變萬法之識,乃由本性而來,故今應略述「性」。「性」很重要,學佛即為了見「性」,可是「性」是什麼?卻很難懂。因為口所講之言語,手所寫之文字,或心所思維之影像,皆不是「性」。所以古德說:「開口便錯,動念即乖」,又說:「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此即是說,言語、文字與本性,毫不相干。譬如問:「電扇為何物?」曰:「通以電流,葉片轉動,鼓動空氣而成風,即是電扇」。若說:言語文字即是電扇,則當我們口說電扇,或手寫電扇時,應該就有風吹來,其實並不如此!即使我們說到口乾舌燥,或寫到筋疲力盡,也毫無動靜!此即比喻:文字言語,與本性毫不相干!若欲了解電扇為何物,只有以實際之行動,站到電扇跟前,直接去領受其滋味。所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傳心法要說:「……此靈覺性,無始已來,與虛空同壽,未曾生、未曾滅、末曾有、未曾無、未曾穢、未曾淨、未曾喧、未曾寂、未曾少、未曾老,無方所、無內外、無數量、無形相、無色相、無音聲,不可覓、不可求、不可以智慧識、不可以言語取、不可以境物會、不可以功用到。諸佛菩薩與一切蠢動含靈同此大涅槃性……。」  如上所述可知:周易上之「無極」,列子上之「太易」,皆與佛法上之「本性」是一個東西,只不過各家所說有深淺之別而已!  既然說:「法性離言,本不可說。」那麼我們要如何去會見我們的本來面目呢?曰:「唯識之教,即用顯體」,「用」指能變識及所變萬法,「體」則指真如本性。唯識之教理,即要我們在日用平常之中,所謂「行住坐臥時,穿衣吃飯時,迎賓送客時,搬柴運水時」,常將「萬法唯識變」之義趣,存養心中,優游涵詠,勿令間斷,務將「識變萬法」之義趣,與我此心,融成一片,如此用功,便能使無明煩惱漸減漸薄,遇境逢緣時,如此觀照:一切有為法,唯識所變現,如夢幻泡影,即有遣執破我之能,增長般若正智之功,此是最親切,最有味之修行方法,毫不費力,也毫不費事,而能得大受用,願我唯識學者,千萬勿忽。 唯識簡介(四)  作者:淨常  

  至上期為止,我們已經略說「性識之別」,即「識原於性」的道理,讀者若要探究其詳,當進而研究性宗之般若學與相宗之唯識學。茲僅就性相二宗之若干名相,簡介於後。  一、不動唯性:性,就是真如本性,真如本性是常住不動的。「唯」之一字,有決定義、顯勝義、簡持義。何以說真如本性常住不動呢?先就時間上說:真如本性「豎窮三際」,故世間不論人、事、物,都不離三際—過去、現在、未來,唯此本性,既沒有初生之一日,也沒有死亡之一天,所謂「過去無始,未來無終」,因為本性真常不變,既不可造作使之生,也不可破壞使之滅,故曰「不動」。次就空間上說:真如本性「橫遍十方」故,世間任何物質(物體),皆有一定之形狀大小及方位,唯此本性,遍一切處,無有邊際。故楞嚴經云:「十方虛空,生汝心中,猶如片雲點太清裏。」此中「心」字,即指真如本性,謂十方虛空,在真如本性之中,猶如虛空中之一片雲彩而已。由此顯示本性廣大無邊!  以本性「豎窮三際,橫遍十方」,故謂之「不動」─真常不變,無有去來,不增不減!楞嚴經有喻云:「出土一尺,於中則有一尺虛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間還得一丈虛空,虛空淺深,隨出多少」。當知:掘地出土,虛空雖生,卻不見虛空增加;填地塞土,虛空雖滅,也不見虛空減少,掘地填土,雖有空、塞之異,而虛空唯是一體,不動不變,不增不減!諸法之本性,不增不減,不動不變之道理,亦復如是。  二、集起唯心:此中之「心」與上述之「性」不同。「性」是無漏法,不生不滅故。「心」是有漏法,有生滅四相故。唯識論云:「心者,集起義,集諸法之種子,起諸法之現行故。」是說:「心」如庫房一般,有收集、保持、儲藏一切法種子之功能,並且在因緣成熟時,又能令這些種子,一一發起現行。譬如:吾人所曾見過之色境,所曾聽過之音聲,雖然,見聞之根識,已經過去,但過些時日,在吾人之心上,還能記憶,再起想像之作用,到底是什麼東西具有這種記憶之功能呢?普通心理學以為是大腦,其實,吾人所見之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至大至遠,彼等物怎可僅為方寸之大腦所保存、儲藏呢?若依佛法之唯識學言,具有這種「集起」功能的心法,唯此第八阿賴耶識。世間一切有情,皆各有一阿賴耶識,而各個阿賴耶識,皆互相交遍於整個宇宙之間!吾人平素聽經,閱藏,即將清淨之種子,薰入阿賴耶識中,儲存起來(這是「集」義),他日,再以吾人所見所聞之經法,為他人複誦、講解,即是清淨種子發起現行之功能(這是「起」義。)  三、了別唯識:常見有人將「心」、「識」合說之,剋實而言,心是心、識是識,學者不可含混儱侗。心者,集起義勝;識者,了別義勝。即心對境,有明了分別之功能,謂之「識」。俗話謂:「打妄想」,或「虛妄分別」。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可憐眾生,不會其義,認假作真,虛妄分別,大小方圓,高下長短等,即叫「打妄想」,即是,「識」之作用。  唯識云:若就了別境界之義言,則八識皆可名「識」;若就了別粗顯境界義言,則唯前六可以名「識」,因為前六識能了別色、聲、香、味、觸、法等粗顯境故。  經言:修行人要離心、意、識。「心」指第八識,「意」指第七識(此即我執之根本,生死之原動力。)「識」指前六識,行者必須離此八個妄識,轉而成為四智(成所作智,妙觀察智,平等性智、大圓鏡智。)才是完成了學佛之終極目標。  四、計實唯境:佛世時,有順世外道,執著地、水、火、風之四大極微常實(極微者,色法分割至最微之極度者。),其主張以否定聖教,拒絕道德,徒滿肉體之慾望為目的,唱極端物質之快樂主義,故稱為順世外道,即今所謂之唯物論者是。  清辯論師,乃佛滅後一千一百年與護法論師同時之佛教大德,他為破除順世外道之邪說、謬論,遂作真俗二諦說法。俗諦者,順於凡俗迷情所見之世間道理也;真諦者,聖智所見,離於虛妄,其理決定真實者也。清辯論師,於真諦中,立「心境共為真空」。於俗諦中,立「唯境無識」之義。吾人就其俗諦看來,確與唯識學所主張的「唯識無境」之義相對立,由是遂在印度興起空,有二宗諍論之嚆矢!其實,清辯論師:「唯境無識」說,只是暫時隨順凡俗迷情之見解,只是為了破除邪說度化眾生之權方便耳,故唐之義淨三藏在南海寄歸傳上述及印度之大乘曰:「所云大乘,不過二種,一則中觀(即般若空宗),二乃瑜伽(即唯識有宗),中觀則俗有真空,體虛如幻;瑜伽則外無內有,事皆唯識。斯並咸遵聖教,孰是孰非?同契涅槃,何真何偽?意在斷除煩惑,拔濟眾生,豈欲廣致紛紜,重增沈結!」由此可知;空有二宗,本是一家,同為破除眾生之執著,同為接引眾生之方便法門,後輩學者,實不必筆墨諍論,以免自惱惱他,徒增困惑! 唯識簡介(五)  作者:淨常

  至上期為止,我們已經略釋「性識之別」,即性指真如本性,清淨光明,靈靈覺覺,常住不動。若本性為妄想、執著所遮,由覺轉迷,則謂之識。識,即虛妄分別心,亦即凡夫日用平常之心理活動。此一心理活動(妄心),若約其體相、業用、依緣、界地等之不同,在唯識學上說有八種,謂之「八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及阿賴耶識。我震旦唯識宗初祖大唐玄奘大師,著有「八識規矩頌」,特將八識,分為四類言之,即前五識,第六識、第七識、第八識。今即依此次第,簡介如下:   一、前五識  

   此處有四點說明:  (一)前五識種類相似,所以總說之。何謂種類相似?先就凡夫有漏雜染位說1、前五識同以淨色根為所依2、前五識同以五塵境為所緣3、前五識同以現在境為所緣(以彼不緣過、未名言一切境界故)4、前五識皆有間斷而不相續。其次就聖人無漏清淨位說5、前五識在聖位上,亦同時轉得「成所作智」(此智為欲利樂諸有情故,普於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本願力,所應作事。)  以此五義之故,前五識合說,而不一一說明。  (二)前五識所依之五根,皆是色根。根者,能生義,增上義。大乘義章:「能生名根」,俱舍光記:「勝用增上,故名為根。」如草木之根有增上之力,能生幹枝,眼之眼根有強力,能生眼識,耳鼻等根,亦復如是。  (三)前五識所依之五根,雖然都屬於色根,但根有淨色根與浮塵根之別,不可不辨。淨色根者,又名勝義根,乃清淨四大所造,肉眼不能見,但有發識之功能。又浮塵根者,亦名扶根塵,乃扶持淨色根之塵埃,為吾人肉眼可見者,如:眼珠、耳鼓、鼻腔、舌膜、肌膚,即是浮塵根,只為淨色根之所依,但不能發識。例如:盲人雖眼珠具足,卻不能見物,可知彼眼之淨色根已壞故。  此二種根中,前五識所依,唯是內在之淨色根,不是外在之浮塵根。(浮是虛浮不實之意)。古德有「花土缽喻」,即花喻識;泥土喻淨色根,泥土可助生花,如淨色根能助生識;缽喻浮塵根,缽為泥土所依之器,如浮塵根為淨色根所依之處。如下圖所示:

  (四)前五識所緣之色聲等境,所以稱為「塵」者,以色聲等境,能染汙本性故。如:眼識攀緣色塵時,由於貪等煩惱之驅使鼓動,令所落之種子,經第六識之分別,第七識之執著,而傳送至第八識中,則第八識所儲存者,多是染汙、不淨之種子。經言:凡夫自無始來,妄念不斷。則彼等第八識中所落之不淨種子無量無邊,若此不淨種子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亦不能容受,其違背本性也日漸遠矣!  是以聖人設教之旨趣,無非要淨化吾人之心思,消弭煩惱之擴張,以回復我本來之面目而已。故老子云:「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不顯現名利之可貪,可以使人民之心思不被惑亂!)孔子亦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意即:人人若能於動作之先,以禮約束之,心思自然漸趨於清淨。若依佛法言,則吾人在日用平常中,五根對五境時,常以一句佛號對之。所謂「行也阿彌陀,坐也阿彌陀,縱饒忙似箭,不廢阿彌陀。」此即以淨念代替多生之妄念,以正念對治向來之雜念,念之既熟,乃至淨念相繼,則心自淨化,其勝異方便為何如哉! 唯識簡介(六)  作者:淨常

  一切有為法,必仗因緣而生,依他而起,無有一法自然生者,然則前五識生起之依緣為何?上一期曾言:前五識之依緣為:依於眼等五根,緣於色等五塵境,遂生起眼等五識。若廣說之,則奘公在「八識規矩頌」中云:「九緣七八好相鄰」一句,即是詳說前五識之生緣,今且略釋之:  (甲)眼識:頌中言九緣生者,即眼識。眼識之九緣為何?  1、眼根—即眼識之同境依,謂此眼根與能依之眼識,共取現境,故得此名。眼根若壞,則眼識不生。  2、色境—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等境。境若不現前,識亦不起。  3、作意—即一種警覺之心理作用。契經云:「若根不壞,境界現前,作意正起,方能生識。」可見:作意不起,眼識亦不生。  4、空—空隙之空,即指眼根與色境間之距離。必「根」與「境」相離,而後眼識方能攀緣。  5、明—即光明,有日、月、燈三種光明。色境待光明而後顯,故眼識之生,復加明也。  6、種子—即眼識種子,彼為眼鏡現行之親因緣也。  7、第六識—即分別依,謂第六識與能依之眼識,同緣色境,而分別色境,故得此名。述記云:「由意識引五識,五識方得生。」  8、第七識—即染淨依,謂眼識由此第七識染污而成有漏;由此第七識清淨而成無漏。  9、第八識—即根本依,謂眼識依此第八識現行而得生。  (乙)耳識:頌中言八緣生者,即耳識。耳識之八緣為何?  1、耳根—作為耳識之同境依。  2、聲境—如世俗語、聖賢語、可意聲、不可意聲等。  3、作意—起盡經言:「若復於此境起作意,即於此境起了別。若於此境起了別,即於此境起作意。」  4、空—耳識之起,必耳根與聲境相離(中有耳腔作空隙),乃得分明起聲覺;若琴瑟逼耳,即不成聲故。  5、種子—即耳識種子。  6、第六識—即分別依。  7、第七識—即染淨依。  8、第八識—即根本依。  (丙)鼻識七緣生:1、鼻根2、香境3、作意4、鼻識種子5、第六識6、第七識7、第八識。  (丁)舌識七緣生:1、舌根2、味境3、作意4、舌識種子5、第六識6、第七識7、第八識。  (戊)身識七緣生:1、身根2、觸境3、作意4、身識種子5、第六識6、第七識7、第八識。  以上鼻舌身三識,皆藉七緣而生,不須空、明,以根境合時方知故。  或問:佛學概要十四表言「心法之生,必仗四緣」,今唯識學謂「九緣」,二者如何會通?  曰:唯識雖雲「九緣」,仍不離「四緣」,即九緣乃屬於四緣中之三緣所攝。即九緣中之「種子」,屬四緣中之「親因緣」;九緣中之「境界」,即四緣中之「所緣緣」。又九緣中之餘七,即四緣中之「增上緣」攝。  然九緣之中,獨缺「等無間緣」者,以自識前聚於後,自類無間,等而開導,令識生起。(即後念託前念開導而生,前念不滅,後念不生。)可知「等無間緣」是已滅法,故略而不說。理實四緣必備,識乃得生,故前五識生緣,若各加「等無間緣」,則眼識十緣生,耳識九緣生,鼻舌身三識八緣生。  以上諸緣,必互相鄰助,俱時合力,不相乖違,所謂「眾緣和合」,方能令識生起。並非一一緣,各別望識,獨令識生也。此點不可不知。茲將九緣與四緣相攝之情形,列表如下:  

  如上所述,但明前五識發生之因緣,六七八三識,雖亦影響在中,但奘公在頌中則略而未釋。若唯識論則兼具明之。至於後三識之生緣為何?請留在下回分解。 唯識簡介(七)  作者:淨常

  以上只說前五識之生緣,若兼後三識(即六、七、八識)則有頌言:「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若加等無間,從頭各增一。」頌中前三句即說明前五識之生緣,五六二句前面也已說明,今僅解釋第四句:「後三五三四」句。   後三,即指第六識、第七識及第八識。   五三四者,謂第六識五緣生,第七識三緣生,第八識四緣生。茲略釋於後:  (一)第六識五緣生:1、根2、境3、作意4、種子5、根本依。是第六識於九緣中,固不假空、明二緣。又除分別依者,即自體故。又除染淨依者,即是根緣故。除去四緣,只用五緣也。又第六識若定中意識、獨散意識及夢中意識,即具五緣。若明了意識(即五俱意識),即隨前五識,或七八九緣,多少不定也。  (二)第七識三緣生:1、作意2、種子3、根本依。是第七識於九緣中,除空、明外不言根、境者,以根、境俱是第八識故。又除分別者,以第七識但內緣故。不言染淨依者,即自體故。  (三)第八識四緣生:1、根2、境(即根身、器界及一切種子)3、作意4、種子。是第八識於九緣中。除空、明外,不言根本依者,即自體故。不言染淨依者,即根緣故。又除分別者,以不緣見故。  茲更列表以明諸識生緣:

說明1、前五識內依本識、種子、外隨作意、五根、五境等緣,必須內外眾緣和合,前五識方得現前。因此,前五識或俱,或不俱起。何者?若外緣頓合,則五識俱起;若外緣漸合時,則或二、三、四,或唯一識起。解深密經喻云:「如大瀑流水,若有一浪生緣現前,唯一浪轉,乃至若多浪生緣現前,有多浪轉,諸識亦爾。」  2、前五識行相粗動(粗顯浮動),其所藉眾緣,時多不具故前五識現起時少,不現起時多,故曰:「緣多而易間斷」也。  3、第六意識雖亦粗動,而所藉眾緣,無時不具,故一切時,常得現起。若遇違緣,有時不起。違緣者,五無心位也。謂無想天、無想定、滅盡定,極重睡眠、極重悶絕,此五位中,皆無第六識。除此五位,於平常時,恆得現起。故間斷時少,現起時多也。  4、若七八二識行相微細,所藉眾緣,一切時有,故無有緣能作障礙,使令不行,故云「緣少而恆現起」也。 唯識簡介(八)  作者:淨常  眼等五識,上期已簡介過,今續介紹第六意識。第六意識即一般人所謂之思想,妄念或見解等,其在吾人心理活動中,佔一極重要之地位。因為在八識之活動中,以第六意識之分別心最為強而有力(具三分別故,即自性分別,隨念分別與計度分別),任何事物,一經過第六意識分別,立即分辦其好壞美醜,或是非曲直。並且世間上,從個人之進退得失,家庭之興衰分合,乃至社會之振靡與國家之治亂等,無不繫之於吾人第六意識一念之轉變!故古德有云:「三點若星相,橫鉤似月斜,披毛從此得,成佛也由它。」可謂將第六意識之特色,描寫得恰到好處!因此,吾人平素對此第六意識,不但要好好地認識它,而且更要妥善地控制它,引導它,不可任其向不正當的方向發展! 甲、釋名

  第六意識,若細分別,當有四種,所謂明了意識,定中意識,獨散意識及夢中意識。茲分述如下:  (一)明了意識:又名五俱意識。具有二義1助五─謂此五俱意識,能助五識令起,由意識引五識,五識方得主。2明了─謂此五俱意識於所緣色等境,能明了深取其相。(若眼等五識,則不能明了分別,深取所緣境相)。  五俱意識,又可分為五種:  1、眼俱意識─意識與眼識同起。  2、耳俱意識─意識與耳識同起。  3、鼻俱意識─意識與鼻識同起。  4、舌俱意識─意識與舌識同起。  5、身俱意識─意識與身識同起。   或一俱、或二俱,乃至五俱,皆不定也。  (二)獨頭意識─謂意識不與眼等五識俱起。又分三種:  1、定中意識—即與「定」(緣專一境,心專注不散)相應之意識。定中意識,雖復明了,不能助五令起也。(按:已得自在者,定中意識得與五識俱起,然今且舉未自在者言)。  2、獨散意識─「獨」簡五俱意識;「散」簡定中意識。  3、夢中意識─此即獨散意識也,因其行相昧略,異於寤時,故別立此一名也。  以上四種意識,以簡表列於後:   

  乙、業 用

  第六意識之業用為何?奘公八識規矩頌云:「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此二句即說明第六意識以造業、招果為其業用。  先說上句:「動身發語獨為最」,謂第六意識於有情動身、發語時,在八識行相中,最為殊勝。  問:意識發動身語,其相云何?曰:一切有情,由前六識與境界接觸,因有了別(心理學謂之感覺)。境界於身心,必有損益,或無損益,由斯同時有苦、樂、捨等諸受生起(心理學謂之感受)。感受既生,自心於境,即有取、捨之行(心理學謂之反應與行為)。最簡單者,則不待思量,而直接反應,如手觸火,立縮其手;或見異境,若可怖則發驚歎,若可喜則發嬉笑等,若遇繁複或重大之境,則吾人動身發語之前,必先經前六識(尤其是第六意識)審慮、計量之作用。  故知身語,非能自動自發,不過作業之工具耳,非即是業。追究此業之自體為何?即誰能動身、發語,令成事業?曰:與第六意識相應之「思」為業之自體。(「思」是?行心所,令心造作為性,於善、惡、無記之事役心為業。)然「思」心所,恆依心起,繫屬於心,故以意識為依,發動身語。故曰:身語二業皆由第六意識發動也。  問:思?行心所,既八識皆俱,為何唯獨第六意識能造業耶?  曰:以第六意識,具三種思故。  1、審慮思(謀)─境界現前,意識先籌量其利害、得失、善惡、是非等。  2、決定思(斷)─既審慮已,乃起決定之思,一定發動身語,以對彼境。  3、動發勝思(行)─既決定已,由「思」心所動身發語,處理當前一切境界,或取或予,或避或趨,或成就或破壞等。  以上三種思中,前二思屬意業,第三屬身業和語業。故知意業為身語二業之先導,且諸業皆根本於此第六意識也。  至於七八二識之相應思,為任運思,無損益用,即七八二識不造業也;若前五識之相應思,但作第六意識之資,以了境,審決耳,不能直接發動身語。直接發動身語,唯第六能,故此說「獨為最」也。  次說下句:「引滿能招業力牽」,謂由第六識與發業惑(分別見)相應,能造善惡引業(能引六道總報之業),此業雖謝,所薰種子,至成熟時,能招六道總報,如殺業多分能引地獄報,盜業多分能引餓鬼報,淫業多分能引畜生報,十善業能引人天報,世間定業能引上界報等。又由第六識與潤生惑(俱生思)相應,能造善惡滿業(能招感六道別報之業),此業雖謝,所薰種子,至成熟位,能招六道別報。如同生人中,而各各根身有具有缺,命根有壽有夭,資財有貧有富等。同生天中,亦隨別業而福報有劣有優,同生地獄、餓鬼、畜生中而受苦有輕有重等。  言「能招」者,引滿二業能招六道總別二報也。  復言「業力牽」者,第六識如與善位十一心所相應,則第八識為善業牽而之人天。第六識如與根隨煩惱相應,則第八識為惡業牽而之三途。或一生行惡,臨終善心猛盛,即為強業牽而生善處;或此世雖行善,臨終先世惡業熟故,即為熟業牽而生惡處。如影隨形。故曰「業力牽」。  總之:第六識乃有情生死輪迴之造業主,由業招果故,第六意識復令第八識於彼三界九地受苦無盡。噫!第六意識之業用大矣哉!我輩凡夫平素起心動念,不可不慎也。古德云:「不怕念起,只怕覺遲」。淨土法門言「一念妄起十句佛」,佛號從心起,從口出,從耳入,一句佛這麼念,十句佛也這麼念,百句千句,亦復如是,藉佛號之淨念,代替多生之妄念,以純一之念,治向來之雜念,念之既熟,乃至淨念相繼,不生淨土,更生何處?淨土念佛法門實乃對治第六意識之勝異方便也。 唯識簡介(九)  作者:淨常  

第六識上期已大致研究過,今續簡介第七識。  第七識是我執的根本,也是生死的關鍵,眾生所以在六道中輪迴生死,不得出離,其癥結即在第七識的執我上面。第七識之我執,一天不打破,生死即一天不能解決!因此學佛若想了生死,如何斬斷第七識執我之繩索,應該是最大的課題!  或問:此我執之相為何?試思:吾人平素從早到晚,行住坐臥,飲食起居,無有一剎那不記得有「我」!例如常說:「我的身體」、「我的眷屬」、「我的名位」、「我的財產」等!眾生無論何時何地,未始不知有彼我之分!此彼我之見,無一刻去除,足證吾人心中,必有一能執我者,此即第七識;亦必有所執為我之體者,此即第八識。如圖:  

  吾人既有我執,則私心滔滔,一切皆以自我為中心,而不斷地向外擴張,譬如燈火以燈炷為中心,向外輻射光明,人人為了發展自我,豐富自我,於是就想將與自我有關的一切都屬於我,求名、求利、求食,無一不是為我。處處為我,則與人相礙,譬如:同一名利,我得則他失,他得則我失,以執我故,則二我相礙,相礙多了,則起傾軋、鬥爭、不擇手段,甚至殺人如麻,流血成河,世間變成為弱肉強食的修羅場,充滿兇狠暴戾之氣……凡此種種禍害,皆由我執而起!  我執即是第七識。第七識梵語叫末那識,末那此翻為意,意即思量。說到思量八個識皆有思量,何以單此第七識名為思量呢?蕅祖云:「唯此第七,於未轉位(謂初地以前,二乘有學及諸異生),恆審思量,妄執我法。於既轉位,恆審思量二空平等理也」。此即說明:第七識有二類,在一般凡夫位上叫「染汙末那」(即有漏雜染識),恆常審察思量計第八識為我;而在聖位叫「清淨末那」(即無漏清淨識),恆與平等性智相應,我執不起現行。(平等性智者,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如表: 

  表中,凡夫位之「末那」何以是「染」呢?這是因為第七識,自無始以來,即與四種根本煩惱相應故。  一、我癡─癡,即是無明。我癡是指第七識不明白無我真理,迷於自心所變之我相以為真實!  二、我見─見,即是推度,以慧為體。然於中有別,即以正慧為體,作正確的推度叫正見;反之,以染慧為體,作錯誤的推度叫邪見。這裡的我見,即是邪見,謂第七識邪推度故,妄執第八為我!  三、我慢─慢,即是心不謙下。我慢,即指第七識仗恃所執之我,高高在上,陵蔑他人。  四、我愛─愛,即是貪愛。我愛,即指第七識耽著所執之我,無一時捨離。  第七識由於常與這四種煩惱相應,擾濁內心,所以特名為「染污末那」,或「染污意」,並令前六轉識所作所為,皆不能亡相,恆成有漏雜染,生三種我執,眾生由此輪迴生死,不得出離。三種我執是:  一、生我─即是就生命體上生起的錯誤知見,強立主宰,叫「生我執」。其實所謂「我」者,不過是藉五蘊和合而暫時存在的假相而已!當那和合之力量消失時,此五蘊身立即滅亡!此生命體絕無真實性可得!  二、法我─即是就存在的諸法上生起的錯誤知見,執為實法,叫「法我執」。其實所謂「法」者,無非是因緣所生,在時間上言,萬法無常,高岸為谷,深谷為陵,無有不變性!在空間上言,「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萬法絕無自成性!  三、無我─即了知五蘊非有,生我本空(生空)以及了知萬法緣生,法我亦無(法空)之理,但心中卻仍念念不忘自己所修的功德,謂我能得二空理,二空理為我所得,如此即叫「無我執」,亦名「空執」。這樣仍然未得究竟真理!  所以唯識行者,欲轉「染污末那」,必須重重遣除,所謂「修觀斷執」,藉第六識作二空觀,觀宇宙萬法,內而根身,外而器界,無一為真,皆依他起。暫有還無,藉以遣除第七識之執我,不但生我執,法我執要遣,即無我執也要遣,遣之又遣,以至一絲不立,才能契入真性而與平等性智相應!  若淨土行者,則依念佛法門,一念妄起十句佛,妄念不如佛號多,乃至伏住見思,淨念相繼,當生即可帶業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在蓮胎中斷惑,等到花開見佛,自然轉識成智,悟得三空道理,其勝異方便,為何如哉! 唯識簡介(十)  作者:淨常  在凡夫有漏的八識當中,前六識的活動,比較顯而易見,因為吾人可由常識來體驗它,譬如:眼識緣色,耳識聞聲,乃至意識了別法塵,一般人不論學佛與否,都能瞭解其一、二。若七八二識的行相則微細難知,不但世間聰明睿智者難窮其底,即使是出世間的聖者如聲聞、緣覺,也不能通達其根由。是以世尊平素說到凡夫的心識活動時,只是約所依根及所緣境之不同,建立差別的前六識而已,至於前六識之外別有自體的微細心(即七八二識),世尊除了正對「勝者」開示之外,並未明確的說出。(按:「勝者」是指地上菩薩或雖在地前但對於唯識道理能信解者)。以上所言,特引經為證:  解深密經云:「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又阿毘達磨經云:「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  經文中之「阿陀那識」、「種子識」及「阿賴耶識」,都是第八識的別名,佛只對「勝者」說,而不為「凡」(無性有情)「愚」(愚法二乘)開示,乃是唯恐凡愚於此甚深細之理,不能證解,更起分別,妄執為我,起惑造業,墮諸惡趣,障生聖道故。(按:七八二識皆隱微不顯經文中,只說第八識,未說第七識者,以七八二識相依,既說第八,第七必執相應故。)  第七識是我執的根本,上期已簡介過,今僅略說第八識。  第八識世尊在小乘經典裏,密意說有四名(密意者,暗指而不顯言):  (一)根本識─在「大眾部」的經典中,以為第八識是眼、耳等六識所依止故,猶如樹根是莖幹枝葉的根本,故稱第八識為根本識。  (二)有分識─在「上座部」的經典中,稱第八識為「有分識」,「有」是「三有」(三界之異名),「分」是「因」義。唯此第八識常無間斷而且周遍三界,能為三界有情生死之因。  (三)窮生死蘊─在「化地部」經典中,稱第八識為「窮生死蘊」因第八識?於三界九地,恆常而有,但有生死處,即常?為依,直到大乘「金剛喻定」(等覺菩薩所入之禪定,其體堅固,其用銳利,猶如金剛,能斷盡最極微細之煩惱而證佛果),煩惱盡時方捨,所謂「金剛道後異熟空」,故稱第八為「窮生死蘊」。  (四)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在「說一切有部」增一阿含經中,說第八識有四名:依於貪著三世總別之境,立「愛阿賴耶」名;依於貪著現在境,立「樂阿賴耶」名;依於貪著過去境,立「欣阿賴耶」名;依於貪著未來境,立「喜阿賴耶」名。  第八識含義頗多,在成唯識論中,又舉出七種名稱:1、心2、阿陀那3、所知依4、種子識5、阿賴耶6、異熟識7、無垢識,今僅略說「阿賴耶」及「異熟識」之意義,學者若要詳細研究,論文和古註俱在,自可深入探討。  先說「阿賴耶」。第八識無論在大小乘教的經典裏,皆名為「阿賴耶」(大乘教如阿毘達磨等,小乘教如增一阿含等),可見阿賴耶名,並非大乘教所獨有。  阿賴耶,是梵語,譯為藏。藏是含藏義。謂此識能含藏一切法,如倉庫之能含藏種種物品。但世俗倉庫只能含藏有形之物,而且藏量有限,可是阿賴耶卻能含藏無形之物,而且藏量無限!所以此識是萬有之本,諸法之因,世間森羅萬象,皆不離此阿賴耶識。若詳細說之,所謂「藏」有三義:  (一)能藏─第八識具有含藏有漏雜染種的功能,(有漏雜染,總該善、惡、無記三性)並且令其歷劫不壞。所謂「假如百千劫,所造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此即說明第八識中所藏三性種子,只要遇到因緣和合,就會招感果報。反之,假使因緣不和合,那麼第八識中之種子,雖經歷百千劫,乃至無量劫,也是不會消滅。  由於第八識能含藏雜染法種,猶如庫藏,能含藏寶物,所以約「持種」義邊,稱第八為「能藏」。  (二)所藏─是說第八識為有漏雜染法所依所藏之處,猶如庫藏是寶物所依所藏之處。易言之:即前七轉識起惑造業之後,能熏其種子於第八識中,前七轉識是能熏,第八識是所熏,今即約「受熏」義邊,稱第八識為「所藏」。  研究至此,我們應當有所警覺,即:我們一天之中,眼耳鼻舌身意等起惑造業,動身發語,雖然剎那間就過去了,然而並非過去就算了,只是從現實的存在而轉化成另一種形態─種子而含藏於第八識田中,歷劫不壞。譬如:物質從「質」轉化為「能」,質能可以互變,卻是永遠不會消滅。明白這層道理,則吾人在日用平常中,當六根接觸六塵之時,必須隨時檢點,迴光返照:我今一念落在何處?善耶?惡耶?無記耶?念頭才起,即如是核對、省察,善者令續,惡者令伏,如是久久,即是善學唯識的人,即是往轉識成智,了脫生死的道路走去。我們研究唯識學,離開這個,就無下手處了。  (三)執藏─執藏,含有堅守不捨之義,猶如世間金銀寶藏,為人堅守照管。此第八識亦然,為「染污末那」堅執為我(生我、法我),所以稱為「執藏」。「然此第八,決非實我實法,若是實我實法,則應常無變易,而此識者,乃從先世引業所招,名異熟果,既從業招,便非常住。又善業則感天人樂報,惡業則感三塗苦報,往來六道,猶如車輪,變形易貌,曾無一定,豈是實我實法哉?」(錄自蕅祖百法直解)  具備此上三藏義,即名為阿賴耶識,茲更列簡表說明:  

總之:阿賴耶識,就意義說,雖有如上所述之三義:能藏、所藏、執藏,但是,若就識體上說,卻還只是一個,即阿賴耶識。即:賴耶對種子言,名為「能藏」;對前七轉識言,名為「所藏」;若只對第七識言,則名為「執藏」。雖說阿賴耶具有以上三種意義,但玄奘大師的成唯識論卻以「執藏」為阿賴耶之正義。亦即賴耶之所以名為賴耶,全由第七識執著第八識為我而來,一旦第七識我執不再起現行(小乘四果,大乘八地),則第八識即不再名為阿賴耶,由此可見「執藏」之過失是多麼重大! 唯識簡介(十一)  作者:淨常

  第八識的行相,深廣無涯,不可窮盡,上一期我們曾就第八識的自相(當體)來研究,說到第八識譬如倉庫,又如田地一般,有能藏、所藏、執藏三義,本期擬就第八識的果相(酬業受報)來作進一步的探討。  

  第八識的果相,梵語叫「毘播迦」,中文譯名有二:舊譯為果報,新譯為異熟。  何以第八識是果報識呢?因為第八識純隨業力而生,專門來酬業受報的,即以第六識所造的善惡業因(引業)為殊勝的增上緣,牽引第八識到六道中去投生,受苦樂果報。 

  其所造引業,屬於人間之業,則第八識隨之而生於人間;其所造引業,屬於天上之業,則第八識隨之而生於天上;其所造引業,屬於三塗之業,則第八識隨之而生於三塗。吾人一期的生命酬業受報完了,緊接著另一期的生命又隨之到來!經言:眾生身口意所造業力,無量無邊,若業力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授。由此可知:業力無盡,則受報無窮!眾生之第八識,永遠在三界六道之中,頭出頭沒,此死彼生,輪迴不停!因為第八識是酬業受報的主體,六道輪迴的根本,所以舊譯第八為果報識。  而第八識在酬業受報的過程中,則有「異熟」之義。  

  (一)異時而熟─「造因果熟,定異時故」,即從我們所造的善惡業因,到所受的苦樂果報,這中間往往會有一段時間的間隔。  有今生造善惡業,今生就受苦樂報的。(順現受業)。  有今生造善惡業,下一生才受苦樂報的。(順生受業)。  有今生造善惡業,到了第三生、第四生,乃至十百千生之後才受苦樂報的。(順後受業)。  但是不管時日間隔之久暫,我們一旦造了業,則一定要受報的。經言:「縱使百千劫,所造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俗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以上都是說明因果報應,在時間上是有差異的。  (二)異類而熟─「因通善惡,果唯無記」,即第六識所造之業因,或是善性,或是惡性,但其所感得的第八異熟果,卻說不上是善是惡,而是非善非惡的無記性,因為「因果性異」,所以叫「異類而熟」。  或問:佛言因果不爽。今異熟果是無記性,而其業因卻有善惡,豈非因果有爽乎?  答曰:同是第八識,其果相之名卻有很多,除「異熟果」外,還有「等流果」等(等增上果,士用果)。可是「等流果」前七識也有,唯「異熟果」為第八識獨具,所以偏說第八之果相為「異熟」。當知:第八識之所以稱為異熟果者,乃是對善惡業因說的,因通善惡,果唯無記,非善非惡。譬如富貴人之身體,與乞丐之身體,同是五官百骸,無有差異,此即是無記性之「異熟果」。  至於富貴人享受富貴的果報,乞丐則遭受貧賤的果報,此皆由於彼等前世所造的善惡業因(或好施,或鄙吝)所招感來的,果隨業轉,業與果同,此即是「等流果」。第八識之所以稱為「等流果」者,乃是對自種子而言。所謂善種子生樂果,惡種子生苦果,無記種子生無記果。   總之:因果事理,既複雜且微細,凡夫淺智難知,唯有深信聖言量可也。  (三)變異而熟─「種變異時,果方熟故」,即從種因到結果之過程之中,都是剎那剎那在變化著。譬如:由種子而發芽,到長出枝葉、樹幹,乃至開花、結果。所結之果,在形體上由小漸漸變大,在顏色上由青漸漸變紅,在味道上由酸漸漸變甜。……從因到果,隨時都在變化之中。  至於為何會發生變化呢?這是因為因與果的中間,有「緣」的關係。緣如陽光水分,陽光水分充足與否,足以影響種子的生長結果。「因此假如我們從前曾做了壞事,請不要太灰心,只要在果報尚未成熟之前,誠心的懺悔,改過自新,加強念佛的功夫,並且多做善事……,這樣雖然造了惡因,但是因為又種了這些『善緣』,自然能轉變以前所造的惡因,而使我們重罪輕報,輕罪消除!」這是異熟果給我們最重要的啟示! 唯識簡介(十二)  作者:淨常 

  上一期研究到第八識果相時,曾說第八識是純隨業生,專門來酬業受報的。因此吾人一期壽命的短長,全憑業力決定,若業之功能多,則第八識寄託在形體的時間長,壽命即長。反之,若業之功能少,則第八識寄託在形體的時間短,壽命即短。等到第八識酬業受報完了,就離開這個形體,而形體亦隨之朽壞。此時第八識又隨著另一種業力,到另一道去投生。由於無始劫來,眾生所造業力無量無邊,因此其第八識即永遠在三界六道中,酬業受報,輪迴不停!  由上述可知:任何一個生命體,出現在這個世間,決不可能永恆的存在!依佛法言:人在臨終時,八識之中,前六識很快即走了,最晚離去的是第八識。一旦第八識離開身體,體溫才完全冷卻,而人才是真正的死了。所以契經云:「壽煖識三,更互依持」,意即:壽命、煖觸、第八識這三法,互相依持,如鼎三足,缺一不可。又云:「壽煖及與識,三法捨身時,所捨身僵仆(『僵仆』,即向前傾倒),如木無知覺。」此即說明:在吾人一期生命之中,壽、煖、識三法,恆時相依。識在,則煖、壽俱在;識去,則煖、壽俱盡!  在佛法中,向來還有一種說法,即一個人臨終之時,要知他未來受何種果報,全看他的煖觸,在什麼地方離身。所以雜寶藏經有頌言:「頂望眼生天,人心餓鬼腹,旁生膝蓋離,地獄腳板出。」今略釋之:  1、頂聖─若全身皆冷,唯頭頂上尚有煖氣,最後煖氣從頭頂上離去,當知此人將生於聖地為聖人。  2、眼生天─若全身皆冷,唯眼部尚有煖氣存在,最後煖氣從眼部離去,當知此人將生於天上成為天人。  3、人心─若全身皆冷,唯心窩尚有煖氣,最後煖氣從心窩離去。當知此人將投生人道,重新做人。  4、餓鬼腹─若全身皆冷,唯腹部尚有煖氣,最後煖氣從腹部離去,當知此人將墮落至餓鬼道,而為餓鬼!  5、旁生膝蓋離─若全身皆冷,唯膝蓋尚有煖氣,最後煖氣從膝蓋離去,當知此人將墮落至畜生道而為畜生。  6、地獄腳板出─若全身皆冷,唯腳板下尚有煖氣,最後煖氣從腳板下離去,當知此人將墮落至地獄道而為最苦的眾生。  總之:若體溫未冷盡,則第八識尚在,此時最要注意者,即親屬切勿觸摸、搬動、哭泣,或發嗟歎懊惱聲,以免惑亂亡者心神,而壞了大事!此時只可同聲念佛,助其往生。一般而言須待氣盡八小時後,體溫全冷,第八識已經離去,方可搬動哭泣,沐浴大殮。生死事大,不可馬虎,一念差錯,歷劫受苦,雖父子至親,亦不能相代!思之!思之!關於飭終之事,伏願讀者諸君,隨分隨力,普為宣傳,自利利他,功德無量。  以上言「去後」這一期生命結束時,第八識最後離去。其次再言「來先」─這一期生命開始時,也是第八識最先來。  原來一個人已死之後,未生之前,於其中間,第八識尚未去托胎,叫做中陰身。中陰身還能保有「本有」(謂已生之後,未死之前,於其中間之五蘊色身,是業報之本,名為『本有』)之形態,譬如人中來的中陰身,便像人之形態,但形態較小,大概像五、六歲的童子。中陰身諸根猛利,如本有身,能作諸事業。一旦受生之因緣成熟了,就對所要受生的地方,起顛倒想,而生愛、惡之心,若是男性中陰身,則緣母而起愛欲心,於父反生瞋恚,若是女性中陰身,則緣父而起愛欲心,於母反生瞋恚。正因生起這兩種顛倒想,於是就攬取父精母血,認為是自己所有,並且生起歡喜心,於是三事和合(第八識、父精、母血),從此中陰身隱沒而『生有』生起(中陰身來托母胎之一剎那,五蘊由此而生,名為『生有』),另一期新生命於此開始!  隨願往生經言:「命終之人,在中陰中,身如小兒,罪福未定,應為修福,願亡者神,使生十方淨土。」意即:人間之中陰身,以七日為一期,七日終了,便去投胎,若於七日終了,受生因緣尚未成熟,則更續中陰身七日,至第二個七日終了,再去投胎。如此以七日為一期。最長者至第七期,即七七四十九天之終,必定去投胎!因此,在七七日內,中陰身罪福未定,徬徨無依,陽世眷屬,應依佛法,為亡者廣修福報,或供養三寶,或念佛放生,或賑災濟貧等慈善公益事業,迴向亡者,使其神識(即第八識)生十方淨土!唯極善、極惡之人,無有中陰,命終之時,一剎那間,便往受生之處,此點不可不知!  以上第八識已經簡介完了,再作四點結論:  1、第八識因具有含藏、受熏的功能,所以是記憶、經驗的保持者。  2、第八識是總報主,因為此識酬業受報,所以是有情眾生滔滔不絕的生命之流的主體。  3、第八識「界地隨他業力生」(第八識隨著他「前六識」,作的什麼業,就要生到三界九地中的那一界那一地去),變形易貌,猶如車輪,一點也作不了主。  4、我們要警覺生命是有限的。這一期生命,第八識最先來執,有情根身由此識變生,而且持令不壞!一旦第八識離開根身,身便腐爛,成為死屍!所謂「黃泉路上無老少,孤墳多是少年人!」因此我們要好好把握這有限的人生,難得的人身,運用生命的功能,發揮生命的意義,即:借假修真,廣做菩薩自利利他事業,方不辜負此生! 唯識簡介(十三)  作者:淨常   

  唯識學近世有人稱之為佛教心理學,因為其對吾人心理之分析,最為透澈精闢,不僅在佛法上有其特殊的地位,即在世間學術界中,也有其崇高的價值。在前面幾個講次中,曾就有情眾生之心識活動中,作用最顯著的,分析為八種,所謂八識:眼、耳、鼻、舌、身、意、末那和阿賴耶。關於八識之名義及業用,上來皆已一一簡介過。現在若更深入一屑研究,唯識學告訴我們,每一心識又可分析為「四分」!透過「四分」的說明,才能道盡心識之作用,以及萬法唯識之要旨。譬如吾人解釋「鏡子」一法,亦需從四方面來描述,即:鏡像、鏡明、鏡面和鏡背,透過這四部分的說明,才能道盡鏡子的特性、作用及全貌!  心識四分為何?今略述之:  甲、相分─「相」是相狀,所緣為義,如色塵有青黃赤白等相狀,聲塵有風雷鐘鼓可意及不可意等相狀;「分」是分限。謂青黃赤白、風雷鐘鼓等相狀乃是心識作用之一部份,故名「相分」。「相」之一字,詳細推究,有三種意義,即:境相、相狀和義相。  (一)境相─能與根(五色根)心(八識及其心所)而為境界故。  (二)相狀─世間有為法,皆有相狀,唯識所變。又分二種    1、本質相:識所頓變。    2、影像相:識等緣境時,唯變一重影像而緣,不得「本質」。  (三)義相─能詮「教了」(泛指禪宗以外之各宗派)所詮義理之相。  乙、見分─「見」是見照,能緣為義,如能緣慮色、聲等相狀者,謂之見分。見分,也是心識作用之一部分。「見」之一字,詳細推究,又分五種,即:證見、照燭、能緣、念解和推度。  (一)證見─指根本智見分。(根本智又名如理智,無分別智等,正冥符於真理而無能緣、所緣之差別,一念之真智也。)  (二)照燭─此通根、心,俱有照燭之義。  (三)能緣─此通內三分,俱能緣故。  (四)念解─以念解所詮義故。  (五)推度─即比量心,推度一切境故。  以上五種「見」中,除五色根及內二分(自證分、證自證分),其餘皆是見分所攝。  丙、自證分─即指吾人心識作用中,有一分能親證自「見分」緣「相分」不謬者,以能作證故,名為「自證分」。原來,見分緣相分時,時而現量、時而比量,時而非量,現量與比量是正確的度量,非量則是錯謬的度量。那麼當見分緣相分時,到底是解義無謬呢?還是起別異解呢?此時唯有「自證分」(唯是現量)能為作證明!  丁、證自證分─即指吾人心識作用中,有一分能親證「自證分」緣「見分」不謬者,從「所證」處得名「證自證分」。即「證自證分」能證明「自證分」有證明「見分」緣「相分」不謬之能力。  今對以上四分,再作二喻:  一喻:「相分」如所量之布。「見分」如能量之尺,「自證分」如能證知布是幾尺幾寸之智慧,「證自證分」如能運用智慧之人。吾人以尺量布,若無能知所量之結果是幾尺幾寸,則所有測量之功夫,則成白費,由此證知心識之作用,確有四分。  二喻:「相分」有形相喻甲出錢,「見分」無形相喻乙出力。二人合夥作生意,需打契約(古謂合同)來證明雙方之身份、地位、合作之年限及利潤如何分攤等,這一紙契約喻「自證分」。可是契約究竟只是一張白紙黑字之單據而已,若無公正之人(法官)為作證明,則這一紙契約,亦形同廢紙,毫無約束力!今能為契約作證之法官,喻「證自證分」。日後甲乙雙方發生糾分,法官則依契約,判定孰是孰非!如同「證自證分」能證明「自證分」確有能力為「見分」緣「相分」時或正或謬的證明!  如此成立四分,方能道盡心法的作用。雖分析為四種分限,只是分析其心理現象之作用而已,並非心體有其各別,乃同一心體,而分析為四種作用,列表於後:  

  上所辨之四分,都是心法,即八個識及其相應之一一心所,都具備這四分作用。  至於將同一心體,分析為四分,在古印度,亦經數位大論師,自簡至繁,漸次進化而得,所謂「安、難、陳、護,一、二、三、四」,此義云何,下回再談! 唯識簡介(十四)  作者:淨常

  上回說研究到心識四分時,曾說心識之分析,在古印度,曾經過數位大論師深入探討,自簡至繁,漸次進化。所謂「安、難、陳、護,一、二、三、四」,此義云何,今略說之:  甲、安慧一分說

  一、標宗─唯立自證分。唯識論云:「此自證分,從緣所生,是依他起,故說為有。見、相二分,不從緣生,因遍計心,妄執而有。如是二分,情有理無!唯自證分,是依他起性,有種子生,是實有故。見相二分是無,更變起我法二執,又是無,以無似無。」(若準護法菩薩,即是以有似無,見相二分是有體,變起我法二執,是無體故。)  二、釋妨─問:「若言相見二分是假者,且如大地山河,是相分收,現見是實,如何言假?」  答:楞伽經偈云:「由自心執著,心似外境轉,彼所見非有,是故說唯心。」此偈說明一心之旨,謂世間一切,內而根身,外而器界,皆不過是心之一分,由於心起妄執,遂似外境轉起,外境實皆無,唯有一心。  三、引證─楞伽經云:「三界有漏心心所,皆是虛妄分別為自性故。」故知八個識見相二分,皆是遍計妄執有故,唯有自證一分,是依他起性,是實有故。又密嚴經偈云:「愚夫所分別,外境實皆無,習氣擾濁心,故似彼而轉。」故知但是愚夫依實自證分上,起遍計妄情,而有見相二分,理實二分,無其實體。  乙 難陀二分說

  一、標宗─一切心之生起,皆有見相二分。見相二分,是能所二緣。若無相分牽心,心法無由得生;若無能緣之見分,誰知有所緣之相分耶?即有境、有心等,方能成立唯識之旨趣。此見相二分,皆是依他起性,有時緣獨影境,即見相同種生;有時緣帶質境,即見相別種生。二分既從種子所生,則必非遍計所執。  二、釋妨─安慧卻難:「汝若立相分,豈不是承認心外有境,如何成立唯識旨趣?」難陀答曰:「見分是能緣,相分是所緣,攝所從能,還是唯識!」   難陀反詰:「汝若言無相分,但立自證一分,不能成立唯識旨趣!何以故?」  (一)安慧執相分是妄情有。種子是第八識之相分,若種子是妄情者,則由種子所生之現行自證分,也應是妄情!若不許自證分是妄情者,則能生之種子必是實有。即因果皆實!由此可證相分也是實有!既有相分,即有見分,能所既成,即須立二分,方可成立唯識義!  (二)五根也是第八識相分,若相分是遍計所執,豈有遍計所執之五根,能發生眼耳等五識?  由此可證:相分是實,既有相分,即有見分,二分皆是依他起性。  三、引證─密嚴經云:「一切唯有覺,所覺義皆無,能覺所覺分,各自然而轉。」前二句說明無外境,後二句說明有二分。首句是說萬法唯識義。  二句是說心外妄執實境是無。  三句中,能覺是指依他實見分,所覺是指依他實相分,二分俱是依他起性。  四句是說見分從心種子生;相分從相分種子生。  四、會違─若爾,前來安慧菩薩所引之楞伽經、密嚴經二文,如何會通?  答曰:前來所引之經文,並非證明唯有自證一分,只是用來遮除執著心外實有我法等,並不遮除心內之相分!(下期續) 唯識簡介(十五)  作者:淨常    

  (承上期)上回研究心識分析,介紹了安慧一分說,難陀二分說,今續略說後二者:  丙、陳那三分說

  一、斥前─非前師安慧立一分,但有體而無用。   非前師難陀立二分,但有用而無體。   二師皆互不足!  二、標宗─心王、心所,一一生時,各有三分,即相分,見分及自證分,何以故?  (一)相見必有所依體故─若無自證分,即無相見二分,既有二分,必須定有自證分!自證分喻如蝸牛頭,二分喻如二角。  (二)為建立量果義故─相分是所量,喻如布。見分是能量,喻如尺。自證分是量果,喻如能證知布是幾尺幾寸之智慧!若無第三分,則心之慮知作用,即不能圓滿達成!  三、引證─集量論云:「似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證,即能量及果,此三體無別。」  首句謂相分似外境現,名為所量。  二句謂「能取相」即指見分,能取相分故。「自證」即指自證分。  三句謂見分是能量,自證分是量果。  四句謂如是三分,無有別體,同一識故,即離心無境也。  丁、護法四分說

  一、斥前─第三師陳那之三分說,似有體用,但若要成立量果義,則三分說,猶有未足!  二、標宗─諸心心所,若細分別,應有四分,三分如前,復有第四證自證分!若無第四分,則以何法作為第三分之量果耶?唯識論言:「諸能量者,必有果故。」意即:見分是能量,則以自證分為量果,今自證分亦是能量,亦必以證自證分為量果!易言之:若以見分為能量,但用三分,亦足矣!若以見分為所量,則必須以第四分為其量果!  問:若凡是能量,必有其量果,此第四分亦是心用,亦是能量,故應有第五分,作為第四分之量果,果真如此,則有無窮之過!  答:只立四分,無須立第五分,何以故?後二分皆是現量,故得互證,無須更立第五分。如此共有四重:  

  三、釋妨─問:何以不以第二見分作為第三自證分之量果?答:第二見分或時非量所攝故!(見分通於三量),豈可以非量作為第三分之量果?內二分唯現量,故可互為量果。夫為量果者,須是現量,方可為量果!而比量,非量,則不可作為量果。喻如作保證人,必須是敦厚正直者,方可為人作保,若是虛浮不實者,則無資格!  或問:前五和第八識見分為現量,何以不可作為量果?答曰:前五和第八識見分,雖是現量,但以外緣故,不可作為量果。必須是內緣,方可為量果!  或問:第七識見分向內緣,何以不可為量果?答曰:第七識見分雖是內緣,卻是非量,不可為量果!  或問:佛果中後得智(或名有分別智,此為生於根本智後邊之智,故名後得智)見分,既是現量,又是內緣,何以不可作為量果?答曰:佛果中後得智見分,雖是現量,又是內緣,但內緣時,變影而緣,故不可為量果!  或問:佛果中根本智見分,既是現量、內緣,又是親證真如,不變影而緣,何以不可作為量果?答曰:根本智見分是心用故,非是量果!  凡是量果:必須具備四義 1、現量 2、內緣 3、不變影 4、心體。  四、引證─密嚴經云:「眾生心二性,內外一切分,所取能取纏,見種種差別。」  首句:內二分為第一性,升二分為第二性。謂眾生心乃由二分合成。  二句:內亦二分,外亦二分。  三句:所取纏者,所緣相縛也。(謂於六塵境相不能了達如幻事等,為境相所縛,而心不自在。)  能取纏者,能緣見縛也。(指三界諸見)  四句:由於見、相二縛故,見分通於現、比、非三量。  以上心識四分中,前相見二分是外用。後二分是內體。第一相分唯所緣,後三分通能緣和所緣,謂第二見分,但緣第一相分,通於三量。第三自證分能緣第二見分及第四證自證分。第四分唯緣第三分,不緣第二分,因第二分既為第三所證,第四設緣,亦無所益!第三和第四分,皆現量所攝。  如是四分,或攝為三,即第四攝入自證分故;或攝為二,即後三分俱是能緣性故,皆見分所攝,然而,此處言見者,不是單指見分,而是能緣之義;或攝為一,體無別故,唯是一心。若此四分與起信論之「三細」相配合,則:  證自證分─吾人本有之真覺妙明  自 證 分─業相(從真起妄,初動之相)  見  分─轉相(依初動業相,轉成能見之相)  相  分─現相(由前轉相,則境界妄現)  楞伽經偈言:「由自心執著,心似外境轉,彼所見非有,是故說唯心。」此偈即證成一心之旨;然所謂一心,並非撥無八箇心王、五十一心所,而別指一真如心,以為大總相法門也;但以四分,體無別故,名為一心。則知八箇心王,五十一心所,隨指一王一所,皆具四分,隨其所有四分,體皆無別,惟是一心!是知一一王所,無非法界(界者性之義,諸法同一性故,名為法界)。又四分,體既無別,以體融用,用亦無別,故得說云:「翠竹黃花皆是般若」、「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亦可說云:「溪聲盡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  總之,依護法正義,心、心所,若細分析,一一皆是四分合成,具能緣和所緣,而無無窮之過。非即(開為四分)非離(合為一心),萬法唯識之旨趣,由是而得成就。 唯識簡介─三量(十六)  作者:淨常

  前幾期在討論諸識四分時,曾說第一相分,唯是所緣,後三分皆是能緣所攝,其中第二見分,但緣第一相分;第三自證分,能緣第二見分及第四證自證分;第四證自證分,唯緣第三自證分。現在要更進一步討論:當諸識後三分緣慮之時,是正確抑是錯謬?若是正思維,當然要讓它繼續發展!反之,若是錯謬知見,則應立刻遏止它!吾人研究唯識學之方法,即是從日常生活,起心動念中,如何增加善良,正確的心理,以及降伏罪惡,錯謬的心理做起!這樣才算是個善學唯識者!否則名相自名相,道理自道理,與自家身心性命毫無關係,縱然熟讀三藏教典,而且舌燦蓮花,也如同說食數寶,徒然浪費時間而已!  唯識學在研究吾人心理活動之正確或錯謬方面,有所謂「三量」的說法,三量即現量、比量與非量。量,就是思慮、度量的意思,譬如以尺量布,即可得其長短,名之為「量」;同理,以心量境,即可分辨其黑白邪正,因此亦稱為「量」。在三量之中,現量和比量都是正確之度量,而非量則是錯謬之度量。唯識學又說:在八識中,前五識和第八識都是現量,第六識通三量,第七識唯是非量。約如下表:  

  今略述唯識三量:

  (甲)現量─具下列三義:

   一、現在前境─能量之心、所量之境皆現在前,簡別非過去、非未來。   二、真實不虛─逼附境體,得其實相。   三、親證無謬─以正智(清淨無染,正確無謬之智慧,),於色等境,離名言分別,種類分別等,直覺境體。具此三義之量知,謂之現量。此如眼識見屋解屋,或見月無圓缺,不作異解,乃至耳識於聲,鼻識於香等,現前覺了,皆現量攝。  問:在能緣心中,屬於現量者為何?  答:舉有四類,即前五識之見分,第八識之見分,五俱意識,諸識之自證分及其證自證分。

  (乙)比量─具下列三義:

   一、不現在前─所量之境,不現在前。   二、借相推度─藉已知之境,推埋量度未知之境。   三、解義無謬─契合事埋,有正智生。具此三義之量知,謂之比量。如遠見煙,比知有火;又如藉天文知識,以及科學儀器,比知月球公轉之軌道面與地球之軌道面約有五度九分之傾斜,皆比量攝。   問:在能緣心中,屬於比量者為何?   答:惟稟正教人,第六識與正解等諸心所相應者有之。

  (丙)非量─具下列三義

   一、現非現境─所量之境,或現在前,或未現在前。   二、似現似比─1、似現,謂於現境,起別異解,如見麻繩,執以為蛇。見於旋火,執以為輪。          2、似比,謂妄興「因」「喻」 ,過成「邪宗」者是。  例:  宗─心識非有。  因─以無色相可見故。  喻─如龜毛等。  以上三支,即是似比量(即是非量)。何以故?此「無色相可見」之因義,有過失故。諸電磁等,雖無色相可見,而是有故。因既不立,云何成量?  又例:  宗─有情決定有我。  因─有作受故。  喻─如機關、盆瓶等。  此上三支,亦是似比量(即是非量)。何以故?譬喻一支有過失故。機關器械,雖有所作,而無有我故;盆瓶等物,雖亦能受,亦無我故。因待喻成,喻既不成,故因不立,因既不立,云何成量?  問:在能緣心中,屬於非量者為何?  答:第六識之一分及第七識!  由以上之研究,可得兩點啟示:  第一:第六識與第七識,多是非量。可知此二識乃眾生在三界六道中,輪迴不停,頭出頭沒之罪魁禍首。故平素修持,當從第六識下手,藉著第六識聞、思、修之功夫,來推動第七識向上,向善,向光明!淨土宗念佛法門,即是藉口念耳聽洪名,來克制第六識妄想非量之勝異方便!  第二:三量之中,現量、比量都是正確的量知,非量則是錯謬的量知。因此,吾人平素當依止現比二量,遠離非量。這唯有從多閱讀經論,多聽聞正法,多親近善友,才能辦到。此外,在態度上,尤應注重謙虛、客觀,不妄作聰明,不自以為是,庶可漸漸轉染識成正智,向了生死之大道前進! 唯識簡介(十七)  作者:淨常

唯識修觀—三性觀法  

  唯識義理,雖然無量無邊,但總括來說,不出境、行、果三個階段而已。所謂:明唯識境,修唯識行,證唯識果是也。境為所觀之境,指上來所說之教理:如性識之別、八識四分、三量三境等。已知境界,即當起而修行,最後才能永滅諸障,證得菩提涅槃之果。有謂:修行如行路,若能認識環境(境),走上正路,則成佛路途雖遠,只要步步踏實(行),終有成就之期(果)。反之,若不認識環境,盲修瞎練,誤入歧途,則只有隨波逐流,永遠在生死海中浮沈而已!因此,修學佛法,境行果三字,不可不知。  關於唯識境,至上期為止,已說個大概,今當繼續略說唯識行,所謂「唯識修觀」。  一切佛法,說到修持上,千萬法門,皆不離「觀」之一字。雖說「止觀」,其實只是一個「觀」字,因為此二者係一件事,止者止息妄念,觀者觀照所修之法。如修淨土法門,初下手時,要萬緣放下(止),全神貫注,繫念於阿彌陀佛上,口念耳聽,自念自聽(觀),久久練習,妄想脫落,智慧即生。又初下手攝心一處,必十分作意,方能攝得,可見此中即有觀,故說來說去,只有一個觀字。修觀方法,雖各宗不同,但其指歸則一。如天台宗之空假中三觀,華嚴宗之四無礙觀及法界觀,密宗有道場觀、阿字觀,禪宗之看話頭也是觀!淨土宗念佛,即念即觀,若妄想紛歧,散心念佛,則不得受用,必須口念耳聽,如此念佛,則妄想無從起,如此即是觀!因此修行莫要於修觀!  今即簡介唯識宗修觀之法。又分二段,先說三性觀法,次說五重唯識觀。說三性觀法前,須先簡介五法。因三性觀法,不離此五法故。五法者何?楞伽經,唯識論,將一切有為、無為、有漏、無漏諸法,歸納為五法:  一、相─指森羅萬象之事物,情與無情,何止千種形態,萬種相狀?形相雖各各不同,總名為相。  二、名─依彼種種相,假設種種名,以表顯詮釋之。廣五蘊論云:「於諸法自性增語」謂之名。  三、分別─在萬物之相和名上,思量之,識別之。如人聞「名」,則其物體之「相」,必浮於心,於是有所謂之大小、高低、美醜、是非、善惡等妄想出現,謂之分別。  四、正智─指無漏心心所,離虛妄分別,了前諸法,如幻如化。乃一種清淨無染、正確無謬之智慧,謂之正智。  五、真如─由前正智而證得之不變不異之真如理體,謂之真如,理因智明,智因理發。  此中前二是所變境,第三是能變心,能變之心自緣所變之境,所謂「自變自緣」。以上三者皆屬有漏法。  第四正智,是就所變境上,觀其自性,離常離斷,契於中道,屬無漏法。  第五真如,是心境一如,湛然寂滅。非言談所及,非思慮能到,唯有清淨無染之正智,方能正確的與之契合。  已說五法,再說三性,以五法又可歸為三性:  一、遍計所執性—遍計,就是周遍計度之意,指一般凡夫迷倒之妄心。所執性,指在迷心之前所妄現之我相法相。此當情現相,即叫遍計所執性。其實萬法因緣生,何來真實之我、法?所謂之我、法,只是在迷心之前才有,並非真有。如在暗夜見麻繩,誤以為蛇,蛇乃妄有,理上則無,是心外法,應遮遣之。  二、依他起性─「依」是隨的意思。「他」指眾緣: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及增上緣。「起」即生起。謂世間一切諸法,都是仗因托緣而生起,絕無自然生或無因生者。世間諸法,既依緣而生,亦必是依緣而滅,所謂「緣聚則生,緣散則滅。」既是依緣生滅,則生非實生,滅亦非實滅,世間諸法,皆是如幻假有,無有實體。依他起性是心內法,吾人必須深信,並應時起觀照。故金剛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依唯識論言:依他起性有二種。一曰染分依他,即有漏因緣所生之法,亦即「有漏有為」是。一曰淨分依他,即「無漏有為」諸法也(有為而通於無漏之法,即四諦法中之道諦也。)  三、圓成實性─此是依他起性之實體。易言之,此即一切諸法之本體,即前述五法中之真如。圓成實有圓滿、成就、真實三種意義。「圓」是說真如遍於一切處。「成」是說真如不生不滅。「實」是說真如清淨無垢,非是虛謬。  世間萬法森羅,歸納起來不外上述這三性而已!  至於三性與五法相攝情形如何?曰:五法皆是依他起性,唯前三是有漏有為,故屬染分依他。後二通無漏有為,故屬淨分依他。(正智是修德故,真如是二空所顯真理故)。又前三雖是依他起,如幻假有,但是一切眾生卻執為實我實法,故亦屬遍計所執性。而第四之正智,雖是依他起,以其稱性故,復可名圓成實!第五之真如,是色心一切諸法之實性,乃正屬圓成實!  由上述可知:三性觀法之下手處即在觀萬法皆是依他起!一切凡夫,由於不懂依他起,必然現起種種遍計之妄相,並且被這種種遍計之妄相所困擾與束縛,因此長期的流轉於生死苦海之中。反之,吾人若能於依他起之萬法上,運用智慧,時時覺悟,一切法相皆是因緣所生,生即無生,滅亦無滅,不被假相所迷,即能遠離遍計執之妄相,而證入圓成實之妙理,跳出生死輪迴之漩渦,步入涅槃安樂之殿堂!  修此三性觀法,自淺至深,有五重次第,稱為「五重唯識觀」,此義云何?下次再談! 唯識簡介(十八)  作者:淨常

五重唯識觀

  上期研究到唯識宗修觀之法,說到唯識學者應當依唯識教理以觀照自心,觀照功久,則皇皇然,儆惕之心自生,如是不退不懈,觀照之功,日深日醇,先如初生之月,漸漸光多闇少,以至於月輪圓滿,光輝煥然,則性體顯現!當知成佛者,無他,覺性圓明而已!而覺性之開,非仗攬教觀心之力,其道無由!由此可見唯識修觀之重要!  唯識修觀之法,分二段說明,一曰「三性觀法」,次曰「五重唯識觀」。三性觀法上期已簡介過,今當續說五重唯識觀,即修此三性觀法,並非一時通觀之,而是自淺至深,分為五重漸修之,茲先列表如後:    

  一、遣虛存實識

  遣虛─「虛」指遍計所執之妄法。一切異生,無始以來於遍計所執之妄法(當情現相)起有執,故今觀遍計所執,唯虛妄起,如龜毛、兔角,情有理無,都無體用,故應遮遣之!(此即以空觀遣有執)。  存實─「實」指依他、圓成二性。一切異生,無始以來於依他、圓成起空執(不解依他、圓成故),故今觀依他、圓成是二智境界(圓成是正智之境,依他是後智之境),體用非無、理有情無,故應存留之!(此即以有觀遣空執)。  引證─先引識言證「存實」義─唯識心要卷七云:「須知識之為言,乃是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八識是識自相,故名為識;心所是識相應,故亦名識;相見是二所變,故亦名識;不相應行是三分位,故亦名識;無為是四實性,故亦名識。加是諸法,皆不離識,所以總立識名。」  後引唯言證「遣虛」義─唯識心要又云:「若夫唯之為言,乃是但遮愚夫所執,定離諸識實有色等(等取心、心所、不相應、無為也。)」  唯識實驗學云:「修觀行人,跏趺或一切時,應如是觀:一切有情,雖各有心,心所等,乃至不相應行,無量諸法,無非是識目相,或與識相應,或識所變,識之分位,識之實性,而皆不離乎識,以不離義,則分別心滅,是名即照而寂。又非無分別義,是名即寂而照,如是寂照等持,則唯識觀成。」

  二、捨濫留純識

  或問:「內境(相分也,非緣慮故)與識(後三分,緣慮性故),既並非虛,如何但言唯識,不言唯境?」  答曰:「識唯內有,境亦通外,恐濫外故,但言唯識。又,諸愚夫,迷執於境,起煩惱業,生死沉淪,不解觀心,不勤求出離,哀愍彼故,但言唯識,令自觀心,強觀諸法無實,皆從識變,則能伏滅遍計執情,解脫生死!非謂內境,如外都無!」  以下正釋觀法名義:  捨濫─「濫」指相分,所緣之境也。今恐心內之境(相分),濫心外之境(遍計所執),故捨而不取。  留純─「純」指後三分,能緣之心也。心體既純,故留說唯識。  厚嚴經云:「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謂第八心、第七意,餘六識之所緣者,皆自心為境。佛言:有如是理故,我說一切有為、無為,皆唯有識,無餘實心外境也。  華嚴經云:「若人慾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遣教經云:「是故汝等,當好制心,制之一處,無事不辦。」此經既雲制心,不雲制境,故能證成唯心也。以上所引經皆屬「捨濫留純」之觀法所攝。

  三、攝末歸本識

  攝末─「末」指見相二分(相分在第二重時,已經捨棄,今在第三重時,被含攝者,只有見分,然就廣義之本末相對言,末字仍可包括相分)。  歸本─「本」指自體分。  只一識性,由薰習力,似有四分生起不同,剋實論之,相見之末,何嘗離於識體?故大佛頂經(即楞嚴經)云:「本是妙明無上菩提淨圓真心,妄為色空(相分),及與聞見(見分),如第二月,誰為是月?又誰非月?」  成唯識論云:「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俱依自證起故。」則用不離體,體外無用。  解深密經云:「諸識所緣,唯識所現!」(諸識所緣鏡,唯是內識之所顯現!)以上所引經論,皆是「攝末歸本」之觀法所攝!

  四、隱劣顯勝識

  隱劣──「劣」指心所。  顯勝──「勝」指心王。  雖心王,心所之各自證分,變現見相二分,為能所緣,但心所僅為心王之伴屬,心王是所依,如君,勝故。心所是能依,如臣,劣故。隱劣心所,顯勝心王,故但言唯心,不言心所也。  無垢稱云:「心垢故眾生垢,心淨故眾生淨。」經文中之心謂第八識;眾生謂五陰和合之生命體,此依彼心而假建立。第八若是有漏雜染所攝,能依之五陰亦是雜染;第八若是無漏清淨所攝,能依之五陰亦是清淨。  成唯識論云:「謂染淨法,以心為本,因心而生,依心住故,心受彼薰,持彼種故。」唯識心要釋云:「因心而生,即是起義;依心住故,即是集義;所謂集起名心,故為染淨諸法本也。心受彼薰,即所藏義;持彼種故,即能藏義。」以上所引經論文字,皆為證明隱劣顯勝之義。

  五、遣相證性識

  留於第四重之八識心王有事理之別,事為相用,理為性體。故必須:  遣相──「相」指八識心王,是依他起之事相,遣而不取。  證性──「性」指事相之性體,為二空所顯之圓成實,應求作證。  勝鬘經云:「自性清淨心」。此文中不取染淨依他起性,唯說吾人本有之心,自性清淨,離一切妄染。即是遣相證性之觀法所攝!即:如是歸於一心體時,即知一切如夢、如幻,無相可取!所作證者,但是廢詮一實境界!此為唯識觀之極致!  以上五重,自粗至細,自雜至純,自有相至無相,自有分別至無分別,如老子云:「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如是修行,乃可至剝盡枝葉,純一直實。又五重之中,前四重為捨遣遍計所執性,而使歸於依他起性之觀法,故曰「相唯識」,為見道以前之修法。最後第五重為捨遣依他起性,而證得圓成實性之觀法,故曰「性唯識」,為見道以後之修法。 唯識簡介(十九)  作者:淨常 八識轉四智四智成三身  

  上期簡介唯識修觀之法時,曾說到修觀之下手處在觀萬法皆是依他起,即令我心洞明世間一切諸法,不過是因緣和合時,臨時現起之幻相耳!實則生即無生,表面上雖是萬象森羅,而其內裏,卻是全然子虛烏有!所以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又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此即佛開示行者,要從如夢、如幻等六種比喻中,去洞悉世間萬法,無不是假的,一切皆空,毫無所得,以對治眾生誤認萬法為真實的妄執!在中國亦有如戲之喻:謂各戲子裝扮成種種角色,當鑼鼓喧鬧,粉墨登場時,邪、正、賢、愚、悲、歡、得、失,神情活現,一般凡夫,迷心對之,執以為實,或為之顏開,或為之淚下!然而,在有智慧者觀之,則明知其為一齣幻戲,是假非真,一旦鑼鼓收聲,風流雲散時,即當下台,返我初服!此時彼等在戲台上種種作為,完全不由自主,不過為業力所牽,須了卻之一段緣法而已,豈可當真!  唯識行者,若能時時處處,於一切諸法,皆能如是觀察覺照,煩惱便可日漸減輕,智慧亦必隨之日漸增益,遇境逢緣時,便可作主而不易為其所動,久而久之,便能不知不覺地,遠離遍計執,引入圓成實,而證得無上之佛果矣!是以,唯識行者,修唯識觀,從因至果,須歷三大阿僧祇劫,共分五位:  一、資糧位─於地前,十住十行十迴向之三十心,貯佛道資糧之位。  二、加行位─於三十心之終,將入見道(初生無漏智,照見真諦理之位),修四尋思四如實觀,得軟、頂、忍、世第一法之四善根之位。  三、通達位─於初地之入心(地地各有入、住、出之三心),通達於二空無我之理之位。此位亦名見道位,因在此位最初見到真理故。  四、修習位─自初地之住心,至十地之出心(即等覺)間,為欲更斷除其餘之微細煩惱,及證得轉依(謂菩提、涅槃之二果),復數數修習妙觀之位,亦名修道位。  五、究竟位─究竟斷惑證理之位,即是佛果。  以上唯識五位,開之則為三僧祇四十一位,略如下表:

  前四位皆屬因位,故有種種行法之開列,行者欲知其詳,請參閱成唯識論第九、十兩卷。至於第五位則屬果位,覺行圓滿,更無行相可言,故今僅讚說如來之三身四智等德。茲略說明之:  一、大圓鏡智─即「大圓鏡智相應心品」之略。(智。是別境慧心所,而與善十一,遍行五及別境四法,同時俱起,與第八淨識相應。以上二十二法,智用增故,但以智名顯)。此大圓鏡智乃轉有漏第八識聚所得者。如有漏之第八識。變現依正二報,而持有情之根身,此智能變現如來之身土而持一切之功德,猶如大圓鏡中。現一切之色像,故名「大圓鏡智」。緣鏡無邊,照法界之事理,故又名「一切種智」,即如來萬德之總本也。因其為萬善眾德之本體,是一切有為,無為功德法之所依止,故名「法身」。(「身」即聚集之義,謂聚集諸法而成身也)。  二、平等性智─即「平等性智相應心品」之略(乃第七淨識與遍行等二十一心所相應,而智用增故,但以智名顯)。此平等性智,乃轉有漏第七識聚所得者。反於有漏第七識之我見,而達於無我平等之理,於一切眾生,起無緣大悲之智,故名「平等性智」。因其能示現微妙淨功德身,隨十地諸大菩薩之所樂,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疑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故名「報身」。  三、妙觀察智─即「妙觀察智相應心品」之略。此智乃轉有漏第六識聚所得者,因此心品善能觀察諸法之自相,共相,遍知一切眾生之根機。故名「妙觀察智」。因其能於大眾會中,轉自在法輪,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故名「化身」。  四、成所作智─即「成所作智相應心品」之略。此智乃轉有漏前五識所得者,因此心品,為欲利樂地前菩薩及二乘、凡夫等一切有情,乃普於十方現種種變化三業。成就本願力所應作之事,故名「成所作智」,因其能隨順機類,變作種種形相,在大眾中,巧轉法輪,斷諸疑惑,故亦名「化身」。  頓悟入道要門論云:「問束四智成三身者,幾個智共成一身?幾個智獨成一身?答大圓鏡智獨成法身。平等性智獨成報身。妙觀察智與成所作智共成化身。」以上雖說四智三身,並無別佛,只是一佛所具!三身具足,四智圓滿之佛果,即是究竟位,此即唯識行者之大目的,大歸趣!─全文完

唯識名義  作者:淨常

  我們研究唯識,先應明白唯識二字的含意,蓋因讀佛經之困難,起初即在不了解名字之定義,故隨處生障。若名義了解,則亦勢如破竹,實無難事。今依唯識論典所言。唯識之名義,簡介如下。文分二大段,先明識義,後明唯義。識之意義為何?  第一:識並非有質礙之物,但指功能-唯識論言,識有三名,即心、意、識。此三皆指功能,都無質礙,與一般人所言之肉團心或腦筋,截然不同。心是積集義,意是思量義,識是了別義。以上三名,八識皆得通說,各有上述之三種功能。若隨勝顯,則唯獨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現行故。唯獨第七名意,恆審思量第八為自內我故。前六名識,了別色聲等六塵粗顯境故。  又此八識,一概稱之為「能變」,所謂「能」即勢力生起,運轉不居,所謂「變」即生滅如幻,無有實性。總而言之,所言「識」者,不過一能變之功能,不居之幻相而已。  第二:識並非局限於根身,乃交遍於法界-前謂識與腦筋、肉團心截然不同,不但是一無質礙,一有質礙而已。尤其重要者,乃在於識交遍於法界,而腦筋、肉團心則只局限於根身。或問:如何證明?答曰:譬如吾人遊山玩水,所見至遠,所聞至廣,凡所見聞之處,都是眼識、耳識及意識之所在。試想:此所見聞者,在腦府內?抑在腦府外?腦府大小僅數方寸,與所見聞者比較,如爪上塵與大地土,其非腦府之能力所及,抑奚待言?  識之功能既非腦府所能範圍,而又不可以數十百千里限制,故其量必同虛空而無極,故謂:「遍法界」。又人之法界,眼識遍焉,耳識意識遍焉,其餘五識亦遍焉,是曰:交遍法界。  第三:「識」為種子之現行,而其現行也必待緣-識為功能,方其未起,不曰「識」而曰「種」(潛在之功能),「種」已「現行」,則不曰「種」而曰「識」。然而識之現行,實待四緣:  一、因緣:譬如吾人張開雙眼,陡然了別案上之筆硯等影像。此了別影像之功能,是為眼識。然則眼識之生,必有其能生眼識之功能,此即種子,是為因緣。  二、增上緣:又此眼識起時,必托眼根及色塵。設一盲人,根或闕壞,雖有種子,識亦不起。則此眼根為生起眼識之增上緣。  三、所緣緣:假設案上,無有筆硯等物,則必不能見筆硯等之影像,此筆硯為生起眼識之所緣緣。  四、等無間緣:又一根,同時不能生二識。必前念識滅,後念識方得生,此前念識為後念識生起之等無間緣。  以上四緣具備,識始生起。眼識如是,餘識亦然。  其次,再略談唯義。  唯有三義,即決定、顯勝、簡持。  決定者,決無離心之境,定有內識之心也。  顯勝者,心王勝,心所劣,今但顯勝,不彰於劣,故云唯識。  簡持者,簡去我法二執,持取依他起,圓成實二性也。此即唯識論所謂:「唯言為遮離識我法,非遮不離識心心所等」。大乘佛法曰:「轉煩惱障,得大涅槃。轉所知障,得大菩提。」二障具生,由於我法二執。茍不執我法,即無二障。可見遣障得果,還是只有破執。故唯識云云,但遮所執,所執既除,識亦隨遣。若執實有諸識可唯,亦成法執,同於所破。 唯識三境                     作者:淨常

  唯識義理,雖然無量無邊,但總括來說,不出境、行、果三個階段而已,所謂:明唯識境,修唯識行,證唯識果是也。就是說:我們研究唯識學,先要認清境界。其次才能習聞思修三慧,最後才能永滅諸障,證得菩提涅槃之果。有謂:修行如行路,若能認識環境,走上正路,則成佛路途雖遠,只要步步踏實,終有成就之期。反之,若不認識環境,誤入歧途,則只有隨波隨流,永遠在生死海中浮沉而已。因此,修學佛法,境界不可不知。  唯識論言:能了別境界之心識有八,稱之為八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及阿賴耶識。任何一種心識之生起,必有境界為彼所依,所謂:「識依彼起,復了別彼。」然則識之境界,為如何耶?若約各個識而言,彼等所緣之境界,當然很多,然就境界之自體是假抑是實則有:性境、帶質境、獨影境三種。茲分別介紹於後:  一、性境-性境之性字,乃真實不虛之謂。性境,就是實境。謂此境體,實有不虛,非是計所執之空花兔角等。所謂:「性境不隨心」性境並非從心計度而起,亦非隨心妄想所造,乃是能緣之心,得彼境之自相者,謂之性境。譬之眼識緣現前山河,即是性境。何以知之?設欲隨我自心變此山為河,或變彼河為山,皆不可能,故曰:「不隨心」者,不能隨心轉變,即是性境。此復有二:  1、無本質性境:即第八識所緣之根身,器界及諸種子,但是自變自緣,不假外質。  2、有本質性境:即前五識及與前五識同時俱起之同時意識所緣之五塵境,乃依託第八識之相分為本質,隨即變為自識相分,而為所緣。猶如照相機依人身為本質,所拍攝之照片,世人所見,只是照片上之影像而已,可是卻疑為本質。性境者,約真諦言,固是如夢如幻,了無真實。但約俗諦言之,此既不同於空花鏡像,龜毛兔角。同時也不是已成過去之陳跡,更不是尚未到來之幻影,故名性境。  二、帶質境-即心王心所攀緣境界時,於本質境,起別異解,即依本質另行變起一種相分,作為自識之親所緣境。此自識之親所緣境,雖與本質有一分相似,但已略改其原狀,這種似是而非之相分,叫帶質境。  或問:性境亦帶本質,何局此境,得帶質名?  答曰:彼性境不依能緣分別(即「性境不隨心」),心境共真,故得性名。此帶質境,以依分別,非境自相,故對獨影,以名帶質。(按:獨影境不仗本質,帶質境必仗本質。)總之:此境異性境者,性境不謬,此解謬故。此境異獨影者,彼不仗質,此仗質故。  此復有二:  1、真帶質:以心緣心,名真帶質。即第六識通緣一切心心所;及第七識單緣第八識見分為我是也。能緣所緣皆是心法,較色法為真,故曰真帶質。  2、似帶質:以心緣色,名似帶質。謂帶彼相起,有似彼質。如第六識緣五塵落謝下來之影像。(此影像稱為「法觸所攝色」)。  三、獨影境-謂此境體,但隨心生,是識之相分,不仗本質,獨影即境,名獨影境。如第六識(又叫獨頭意識)緣過去未來不現前境,或是由於記憶,或是由於設想,或是由於推測比度,由思維而生之境,稱為獨影境。  或問:此境意解,邪正若何?  答曰:或正或謬,是非不定。此意云何?記憶不謬,思惟不差,則解為正。反之,記憶而謬,比量而非,解則為邪。無論正邪,由無本質,但由心起,故總名獨影境。  此復有二:  1、無質獨影:能緣之心緣假法時,以其相分,唯是能緣見分之上,慮度而生,獨有影像,都無本質,故名無質獨影。如觀龜毛、兔角,雖不託本質,而能起單獨之影像。  2、有質獨影:雖從質起,獨由見生,故名有質獨影。如無漏心緣有漏法,即其事也。總之:三境義別,一由隨心非隨心生。二由能緣於彼,解邪或正。如性境者,不隨心生,識緣彼時,正見不謬者也。帶質境者,必仗本質,從心而生,識緣質時,謬解不正者也。獨影境者,唯從心生,解無定者也。 唯識三量 作者:淨常

在我國古書上,有這麼一段記載:從前有某甲這個人,以砍柴維生。一天上山砍柴,不小心把斧頭丟了,到處都找不到,其鄰居有一小孩,一看到某甲,就有些膽怯,畏畏縮縮,於是某甲就懷疑是這個小孩偷的。某甲既存有這樣的心理,所以一看這個小孩一舉一動都是小偷模樣,就是不看小孩時,某甲也一肚子是這小孩鬼鬼祟祟的影子!後來有一天,某甲又到山上去,竟然在山上找到了斧頭,一時心中迷惑解開,回來再看到那位怯怯生生的小孩,事情卻也奇怪,這小孩已不再是小偷的模樣了!這不是某甲心理在作怪嗎?外境不是隨著心理在轉變嗎?從這個故事顯示出:在日常生活當中,我們像這種錯誤的認識,實在不勝枚舉。由於我們無始以來妄情執著的作祟,貪瞋痴等煩惱的驅使,經常使得我們是非不辨、善惡不分、邪正錯亂、黑白顛倒!致使我們糊裏糊塗的造了許多罪業,掉進痛苦的深淵,永遠不能自拔!因此,我們平素以心對境,在起心動念之際,應迴光返照,詳予審察:我這一念心是正確的思慮呢?還是錯謬的認知呢?若是正確的心理,則可以讓它繼續發展,反之,錯謬的認知,則應立刻給予遏止。佛法要旨所謂「自淨其意」,即是從增益善良、正確的心理,撲滅罪惡、錯謬的心理做起。 唯識學對於我們心理活動的說明,十分詳盡。唯識學以為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認識外境時,心理活動的相狀有三種差別,即所謂「三量」:現量、比量、非量。量,就是量度、計慮的意思。譬如:以尺量布,就可以計算出布的長短,此即稱之為「量」。同理,我們以心量境,即可分辨境的黑、白、斜、正等等,此亦稱之為 「量」。茲簡介三量如下: (甲)現量─現量之所以得名為現量,乃因具備三個必要條件:  第一是「現在」:簡別不是過去與未來。 第二是「現有」:簡別不是沒有。譬如:某人雖是現代人物,但此刻他恰不在這裡,即不能成為現量。 第三是「現顯」:簡別不是隱覆,譬如:某物雖屬現在、現有, 但是它卻被它物所隱覆了,即不能成為現量。具備了現在、現有、現顯三個條件,而且還要不用意識加以思索,能夠立即直覺,親證到的境界,才可以說為現量。(現量當下即得,故近世哲學家用為「直覺」之義)。 相宗綱要說:「對所緣境,無分別心,逼附境體,顯現量知,此則現量是也。」這裡所謂的「無分別心」,須加以解釋,唯識學說有三種分別,即自性分別、隨念分別和計度分別。先說:「自性分別」,這就是不假比較、推測等方法,直觀客觀的事物覺知。(此自性分,又可名為任運分別。)再說「隨念分別」,這是對於過去的事物、追憶、懷念的心理作用。(其所以名為「隨念」者,以其隨逐明記不忘的「念」心所故云)。最後說「計度分別」這是涉及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之不現見諸法,思構分別的作用。所言「現量」,就是不分別。但所謂「不分別」,只是沒有隨念、計度二種分別,並非沒有自性分別,此點不可不知。 問:在能緣心中,屬於現量的有那些? 答:因明入正理論疏,舉有四類,即前五識,五俱意識,諸識之自證分,定心。唯識宗亦舉出四類,即前五識之見分,第八識之見分,五俱意識,諸識之自證分及其證自證分。 (乙)比量─就是由於推理、比較、對照等認識出來的心理作用。(「比量」近世哲學家借用為「推理」之義,即由「前提」推出「結論」的思維作用,在佛家叫做「因明」)。 相宗綱要說:「謂藉己知之境,比附量度未知之境,而能正知,是名比量。」譬如:見遠處有一團黑煙冉冉上升,將這煙(已知之境)推度一下,就可比知那遠遠的地方決定有火。再如:隔牆見到有一隻角,將這角(已知之境)測度一下,就可比知牆的那邊決定有牛。再如:發現習氣相續現行,推度一下這現行之所由來,就可比知眾生決定有個「持種識」在。諸如此類雖然所量度的對象,沒呈現在面前,但所比知的沒有錯謬,稱之為比量。 問:在能緣心中,屬於比量的有那些? 答:相宗八要直解雲「惟稟正教人,第六識與正解等諸心所相應者有之。」 (丙)非量─與前面所說的現量、比量沒有什麼多大不同,只是相似的現量,相似的比量而已。因明入正理論疏云:「似現似比,總名非量。」所言「似」,就是相似,即是對所量的對象,都是錯誤不正確的,與真實的事理不相符合。似現量之例:如在暗淡無光的黑夜中,遠遠見到一條麻繩,不知是繩而誤認為蛇;又如忽然見到一隻麋鹿,不知道是鹿而誤認為馬,當知這就是非量,但這是屬於現量觀察上的非量,境雖現見,量則全非,稱為似現量(又如本文前面之例:樵夫見小孩,以為是小偷,亦屬似現量)。因明入正理論云:「有分別智,於義異轉,名似現量」。 似比量之例:對於遠方白茫茫的一堆雲霧,你以為是煙,因此推度說那個地方有火(其實是有水,不是有火),叫似比量。又如:見到一個活活潑潑的生命,運轉自在的,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於是有人推想其中,必有一個主宰,殊不知這一推想是完全錯誤的,根本失去了推理的依據,因為活活潑潑的生命體中,確實沒有實在的自我可得的,如是不如正理的推論,即是非量。但這是屬於比量推度上的非量,所以又叫似比量。因明入正理論云:「若似因智為先(如於霧等妄謂為煙),所起諸似義智(邪證有火),名似比量。」 問:在能緣心中,屬於非量的有那些? 答:第六意識之一分(第六意識通現、比、非三量,今指通非量之一分)及第七末那識。 結論(1)三量之中,現量與比量都是正當的量知,非量則是誤謬的量知。因此,我們在日用平常,當依止現比二量,遠離非量。這只有在平素多看佛經論,如華嚴、因明諸書,多聽聞正法,多親近善知識才能辦到。此外,在態度上,尤應注重謙虛、客觀、不妄作聰明、不自以為是。 (2)如上所述第六識與第七識,既通於非量,故平素修持,當從六、七二識下手。所謂「六七因中轉」,第六識與第七識的轉依,在菩薩因地中就可以做到。可是在修行過程第七識本身力量太過薄弱,他並沒有聞思加行的功用(因第七識只有非量),所以單憑他自己的力量,並不能得到轉依。 但六七二識的關係極為密切,第六不僅是第七所發之識,且亦以第七識為所依根,所以菩薩在因地中修行時,唯有運用強而有力的第六識的修功,來推動第七識向上、向善、向光明!那麼第六識如何去修習呢?一種是修觀,再一種是念佛。「修觀」是說:觀自然界一切現象,無一為真,皆屬依他起性,都是假有,終歸於無。「念佛」是說:以阿彌陀佛為所緣緣,口常念佛號為增上緣,心常想佛號為等無間緣,以阿賴耶識中的清淨無漏種子為親因緣,藉此殊勝方法,即可以伏住見思惑,再具深信切願,當生即可橫超三界,往生西方淨土。 總之:我們的第六識的確負有返入聖流的能力,茍能藉著第六識去如法修行,漸漸即可遠離非量,依止現比二量,乃至轉識成智,速得解脫。 唯識宗之傳承 作者:淨常 唯識宗的教理,雖然溯自佛陀釋尊的言教,但是將它倡導出來的,卻是佛滅度後的無著菩薩。原來佛滅後,大約五百年至九百年間,印度佛教界的思想,多受龍數菩薩空宗學說的影響,因為不了「中道」而著於斷滅空見者,大有人在。一直到佛滅後九百年,這一位無著菩薩,才應運而生。他因為思惟「空義」不得,乃上升兜率天,聽彌勒菩薩講瑜伽師地論,始悟大乘空義,於是請彌勒菩薩到中印度的阿踰遮那國的踰遮那講堂講五部大論,闡明唯識中道義。無著菩薩在此頗得唯識教義的精髓,並嗣其法,大肆宏揚本宗。 同時,無著菩薩的弟弟,世親菩薩,承其兄長,依瑜伽師地論,造三十唯識頌,發揚非空非有的大乘妙趣,大成了唯識學。是頌也,文約義博,幽微玄秘,所以唯識樞要讚之為:「萬象含於一字,千訓備於一言。」可惜,短頌甫就,未及長行廣釋,世親菩薩就圓寂了。幸有護法等十大論師,各依本頌,妙闡幽微,遂成十釋。此中以護法者為最優。自彌勒、無著,世親以下,護法論師,頌成為本宗的第四代祖師。其次有戒賢論師,他是護法菩薩的弟子,弘揚唯識,當時絕倫,以上五大論師,都是印度弘揚本宗的法將。 後來,在唐朝貞觀年間,玄奘大師,遠去印度求法,親謁戒賢論師,由於戒賢是護法菩薩的門人,所以奘公回來,專傳護法的唯識學,奘公遂成為中國唯識宗的第一代祖師。亦即天竺相承第六代祖師。  奘公所傳的唯識學,首先由他的高足窺基繼承,作疏百本,大倡唯識義理。特別對成唯識論一書,作有述記及樞要二種註解,嘉惠後學。繼有窺基大師的弟子慧沼,依述記作了義燈,發揮唯識精義。復有慧沼大師的弟子智周,亦依述記作演秘。如此師資相承,使得唯識教義燦若日月,由是唯識宗亦盛極一時。一直到晚唐以後,由於遭遇到唐武宗的法難,以及五代的禍亂,唯識疏記失傳,唯識學的弘揚才漸漸式微。明代萬曆年間至清初,雖有多人從事於唯識學的研究,但因沒有窺基大師的疏記為依據,因此研究的結果,失其正義之處很多。一直到清光緒年間,我國學人楊仁山老居士才從日本請回失傳近千年的唯識疏記,唯識學在我國才漸漸的又發揚起來。

唯識論善惡(上) 作者:淨常

在研究正題之前,請先看一段鳥窠禪師和白侍郎居易的公案,這一段公案,在景德傳燈錄以及釋氏稽古續略上面都有記載,大意是這樣的:在唐憲宗元和年間,白居易由中書舍人的官位,轉到杭州去當刺史。他因為聽到禪師的道風很盛,所以就入山禮座。到了山上,看到禪師正棲止在一棵松樹上打坐修行,於是就對禪師說:「禪師住處,好危險喔!」 禪師回答:「太守比我更危險呢!」 白居易說:「弟子位鎮山河,那裡有危險呢?」 禪師說:「一般眾生,煩惱熾盛,貪著欲塵,廣造惡業,譬如乾柴遇到烈火,一發即不可收拾,這不是更危險嗎?」 白居易聽了禪師高見之後,大為佩服!於是進一步請問:「如何是佛法大意?」 禪師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白居易聽了大不以為然說:「說這個!三歲孩兒也會說!」 禪師說:「三歲孩兒雖道得,八十老翁行不得!」 白居易聽了之後,大大的讚歎禪師的識見,並且欣然接受,作禮而去。 上面所引的這一段公案,學佛的人大概都曉得。由此公案,不禁令人興起兩個問題: 第一:善惡的定義為何? 第二:何以「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這兩句話,可以統攝整個佛法? 我們先研究第一個問題:善惡兩個字怎麼講? 我們先要明白:一切生命界,都有很強烈的求生慾望,希望自己的生命,能夠繼續生存下去,不但如此,還希望生活能過得平安快樂。 求生存與求安樂,這兩點是一切眾生的共同慾望。我這樣,別人也這樣,我們做人學佛的道理,就在推己及人,時時替人設想。我自己希望生存與安樂,不願別人侵害到我;那麼,我也就應該尊重別人的生存與安樂,不能去侵害別人。善惡的定義,就是依著這眾生的共同慾望而說的。 什麼是善呢?假如我們除了維持自己的生存與安樂之外,還能夠幫助別人去獲得生存,增進安樂;甚至犧牲自己的利益,去幫助別人得到生存與安樂,這種行為就是善的。 反之:什麼是惡呢?我們要是為了保持自己的生存與安樂,而去剝奪別人的安樂,危害別人的生存,這種行為就是惡的。 唯識學者以為「善」有兩種說法: 第一是就表現於外的行為而言,所謂「順益此世、他世為善」。就是說:一種行為,不但在過去對社會、國家乃至一切眾生有利益,現在也是這樣。不但現在對社會、國家乃至一切眾生有利益,將來也是這樣。這種行為,便是善的道德的行為。第二是從自己的內心來說,所謂「離諸穢惡,自性清淨為善」。原來我們的內心經常都有貪瞋痴等煩惱在擾亂著,假若有一種方法,能夠使這些煩惱不起現前,我們的內心因此得以清淨,這個就叫做善法。唯識學說善法有十一種: 一、信:什麼叫做「信」呢?「信」是「信仰」,沒有絲毫的疑惑!信宇宙萬有,具足實事實理;信佛法僧三寶功德,甚深廣大;信善惡因果,絲毫不爽。信之本體清淨,又能令內心清淨,所以比喻為「如水清珠,自淨淨他」。這種純淨的心,為修學正法的根基,一切德行皆依此而發展,所以佛經上說:「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 二、慚:什麼叫做「慚」呢?「慚」是「慚自」。這是一種反省自己的自覺能力,從這自覺中,發現自己過去種種行為,確實是有很多不合道德的地方,於是慚恥之心不禁油然而生,由於自遣自責的緣故,種種的罪惡過失亦即由此而止。同時,一個真正具有羞恥心的人,不但自己不願自甘墮落,而且對於真理以及賢善之人,更是極端的恭敬尊重。 三、愧:什麼叫做「愧」呢?「愧」是「愧他」。這是一種對世間輿論的重視。當知:我們處在世間之中,並不是我們獨自一人而已,而是有著廣大的人群,在與群體共同生活之中,必定有大家所應遵守的道德行為。大家公認這樣做是合理的、有益於人群的,合乎道德律的,我們就這樣去做。反之,假使大家公認為這是不道德的,有害於社會的,不合乎真理的,為了尊重社會公論,避免世間的譏嫌,於是就「輕拒暴惡」,決對不與暴戾、造惡的人來往,也決定不去做世人所認為不可做的惡事,以免內心時時感到愧疚。 四、無貪:什麼是「無貪」呢?「無貪」就是不貪著,對於五欲六塵無所耽著愛戀。 五、無瞋:什麼是「無瞋」呢?「無瞋」就是不瞋恚,遇到不順境界,不但不會對之生起瞋恚的心念,而且能保持內心的平和與寧靜,進而更積極的造作一切善事,以改善目前身心所受到的逆境。 六、無癡:什麼是「無癡」呢?「無癡」就是智慧,對於一切事理的真偽是非,都能明了透澈,毫無錯謬。對於真理則切實履踐,對於邪說則毫無保留的捨棄。 七、精進:什麼是「精進」呢?精則不雜,進則不退,「精進」就是「勤勇」,也就是努力向上的進取心。佛法所說的精進,是專約止惡行善說,就是勤修一切善法,勤斷一切惡法,能對治懈怠,圓滿無量功德善事,十方三世諸佛,都因精進而得成佛,任何有益社會人群的善事,亦由精進而得成就。 八、輕安:什麼是「輕安」呢?「輕安」就是心中輕快安樂。當知:吾人無始以來的貪瞋痴等煩惱,活躍在吾人身心之中,就如同一個人肩負著極重的擔子一樣。由於煩惱的擾亂,以致行者在修諸禪定時,總是覺得惛沉不安,不能如法的將禪定修好,可是,一旦將貪等煩惱調伏、遠離,則如人釋去重負,身心立覺調和舒暢,對於禪定的修學,自然無不堪能。 九、不放逸:什麼是「不放逸」呢?「不放逸」就是不放蕩縱逸,不胡作非為,也就是說:時時刻刻防護自己的一念心,不讓它往不正當的方面發展,以免做出不道德的行為。因為不放逸是以「無貪」、「無瞋」、「無癡」及「精進」這四法為體,有防惡修善的功能。 十、行捨:什麼是「行捨」呢?「行」是「修行」,「捨」是「捨去」。捨去什麼?是說:修行人應當捨棄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以及法相、非法相等;好像行路一樣,如果不肯捨棄當下的一步,那麼就難以再向前一步,如此怎麼能達到修行的究竟圓滿境界呢?「行捨」也是以「無貪」、「無瞋」、「無癡」及「精進」為體的。 十一、不害:什麼是「不害」呢?「不害」就是不損害他人的生命、名譽、財產等等。不害具有大悲愍世的功能,因為眾生在這世間之中,平素所遭受的苦惱,也已很多很多。我們對待一切眾生,理應有所憐憫、同情,盡量減少他們的苦惱才對,怎能再去傷害他們,加重他們的痛苦呢? 以上十一種,都是善法,都是一切道德行為的根源,本此十一種原則做去,必能離苦得樂,究竟解脫。(待續) 唯識論善惡 續一 作者:淨常

對於善惡的看法,唯識學所講的,比世間一般學說所講的,還要周到而深刻。唯識學講善惡,不但要從一個人表現於外邊的行為上講,而且更要追究到這個人的起心動念;不但要從自他兩方面的利害來講,而且更要從對現在、未來二世的影響來判斷善惡。 上一期,我們已經研究了「善法」,曾說到善法有十一條。現在接著要研究「惡法」。 什麼是惡法呢?比例善法可知,即: 第一:違損此世,他世為惡。 第二:自惱惱他,自性垢穢為惡。 惡法,在唯識學上,常見的有三種別名: 第一惡法又稱為「不善法」。 第二又稱之為「惑」。眾生因迷惑而造諸惡業,受種種痛苦。 第三又稱之為「煩惱」,煩是煩悶、煩攪的意思。惱是惱亂、熱惱的意思。簡單的說:煩惱,就是我們心理上的搗亂份子,我們的心理一有了這些搗亂份子,必然會感到煩悶、不安和痛苦。學佛的目的,就是為了斷除煩惱,煩惱一天沒有斷除,生死問題即一天沒有解決。 唯識學說煩惱惡法有二十六種,又分四類:  一、根本煩惱六種。  二、大隨煩惱八種。  三、中隨煩惱二種。  四、小隨煩惱十種。  先說第一類根本煩惱六種。為什麼叫根本煩惱呢?有二義:  第一,因為這六種煩惱是一切煩惱之根本,由此能生出其餘種種的煩惱,好像草木有根,則能生出枝幹花葉,故名「根本」。  第二,因為這六種煩惱是造作萬惡的根本,眾生一切的罪惡,都由這六種煩惱所發動造成的。所以普賢行願品說:「由貪瞋癡發身口意,作諸惡業無量無邊」。  今簡介根本煩惱如下:  一、貪:什麼叫做「貪」呢?貪是耽染愛著。佛法說眾生有三種愛著:(一)境界愛,即對於眷屬、家財、五欲等之愛著心。(二)自體愛,即對於自己五蘊身之愛著心。(三)當生愛,即對於當來生處之愛著心。眾生由此貪愛心遂招來三界六道生死輪迴之大苦。  二、瞋:什麼叫做「瞋」呢?瞋是瞋恚忿怒。佛法說有三種瞋:(一)順理瞋,即外人實來惱觸,而生瞋怒。謂自己從來沒有開罪於人,卻莫名其妙的受人侮辱惡罵,因而生起瞋恚心來。這種瞋恚心,在情理上,似乎說得過去,叫順理瞋。 (二)非理瞋,即忽起瞋心,不問可否。謂根本沒有什麼原因,無緣無故大發脾氣,是為非理瞋。(三)諍論瞋,即著己所解之法為是,謂他所行,所說為非,既不順己,即生惱心,是為諍論瞋。  一切瞋恚,不外以上三種,而任何一種都是不好的。所謂:「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是以「瞋」是失佛法的根本,是墜惡道的因緣,是法樂的冤家,是善心的大賊。  三、痴:什麼叫做「痴」呢?痴就是愚痴,「於諸事理迷闇」,不如實知因果等實事實理,為諸煩惱雜染所依,謂眾生因愚痴而妄生貪求,求之不得,則成瞋恚,故愚痴為三毒之總根,一切煩惱之根本,在一切煩惱中,愚痴是最重的一種煩惱。  四、慢:什麼叫做慢呢?慢就是貢高我慢。「恃己才能,於他高舉」,對於他人,不管是不如我自己的,或者是程度與我相等的,甚至對於道德學問超過自己的人,都表現出輕慢的態度。瑜伽論說:慢有七種差別。那七種呢?  (一)慢-於他劣,謂己為勝;或復於等,謂己為等。令心高舉。  (二)過慢-於等為勝;於勝為等。令心高舉。  (三)慢過慢-於勝為勝,令心高舉。  (四)我慢-於五取蘊隨觀為我,或為我所,令心高舉。  (五)增上慢-於其殊勝所證法中,未得謂得,令心高舉。  (六)卑劣慢-於多勝中,謂己少劣,令心高舉。  (七)邪慢-實無其德,謂己有德,令心高舉。  以上七種慢,不論是那一種,都會阻礙我們向上進步,都會招感生死輪轉,使我們受無窮無盡的痛苦。  五、疑:什麼叫做「疑」呢?疑就是懷疑不信。「於諸諦理,猶疑不決」。對於三寶的功德,善惡業力,乃至世間一切實事實理,都不能深信了解,所以不能決意直前修習一切善業,因此,疑能障礙一切善法使不生起。  百法明門論篡說:「此疑依六事而生。」那六事呢?  1、聞不正法。2、見師邪行。3、見所信,受意見差別。4、性自愚魯。5、甚深法性。6、廣大教法。由此六種,「疑」方生起。  六、惡見:什麼叫做「惡見」呢?惡見就是不正見,「於諸諦理,顛倒推求」,譬如:「以淨為穢,以有為無,以苦為樂等顛倒錯誤的見解,叫做惡見。唯識論說:惡見行相,差別有五:  1、薩迦耶見─此雲「身見」。對此五蘊、四大和合之身,本來是無常,敗壞之物,而執之為一,為常、為

、為有一實在之主宰,即是身見。  2、邊執見─邊是偏差的意思。即謂所得的知見,有所偏差,或執此身為常,或執此身為斷,各落一邊。執常見者,以為人永遠做人,豬狗永遠為豬狗,乃至貧賤富貴,恆常不變,毫無善惡因果可說。執斷見者,以為人死如燈滅,什麼都沒有了,無有生死輪迴升沉之事。世間果然如是,則作善何為?作惡何畏?壞人心術,莫此為甚!故名邊見。  3、邪見-即一切倒見。在五種惡見中,邪見的範圍最寬,即其他四見所不攝者,皆歸到邪見之中,因此邪見種類繁多,但最主要的,就是謗無因果。唯識學說:邪見計有三種:  第一謗因果─譬如有一種邪見人,說沒有十二因緣,這叫「謗無因果」。  第二謗作用─譬如有一種邪見人,說沒有「化生有情」,也沒有「中陰身投胎」的作用,這叫「謗作用」。  第三謗善事-譬如有一種邪見人,說世間決定沒有證阿羅漢果的人,這叫撥無涅槃、壞善事、斷善根,實是最大的邪見。  4、見取見:什麼叫做「見取見」呢?上面的「見」字,即指前面的「我見」、「邊見」、「邪見」;這種人在這三種見上,隨執一端,以為最勝、最妙、最上,以為由此見故,能得清淨解脫之果。由是各各互執為勝,一切鬥諍依之而起。這就是通常說的「非果計果」的顛倒執見。如凡夫外道之修行,少為得益,實非聖果,又非究竟,便妄計為聖果,謬認為究竟。  5、戒禁取見:什麼叫做「戒禁取見」呢?持戒和守禁,本來很好,為什麼反變為惡見之一呢?這是過在一個「取」字;「取」,即是無明執著。意思是說:這種人雖然是持戒、守禁,但是壞在他的知見不正,執著過甚;例如古印度有一種外道,他們或持牛戒,或持狗戒,食草食糞、行種種無益苦行以為是生天受樂之因;故又名「非因計因」,本來不是出世的正因,他們卻執著以為是最勝、最妙、最上,這就叫做「戒禁取見」。  以上貪、瞋、痴、慢、疑、身、邊、邪、見取及戒禁取,這十種,又叫做「十使」。(「使」是驅役的意思,即煩惱之異名。因此十使煩惱,能夠驅役眾生之身心擾惱不安,驅役眾生造諸惡業而入於三惡道之中,故稱為使。)前五名「五鈍使」;後五名「五利使」。鈍如刀背,利如刀口。這有兩種說法:  一是前五較後五,惑性較鈍,難以制服,要在修道位才斷,所以叫做鈍。(鈍故難斷)  二是後五較前五,惑性較為銳利,遇境輒生分別,如聞正法,於見道位中,即能頓斷。(利故易斷)  以上六種「根本煩惱」,簡介完了,下回再談「隨煩惱」。 唯識論善惡 續(二) 作者:淨常

唯識學說到惡法有四類,第一類是「根本煩惱」六種,上回已經介紹過,接下來要談談「隨煩惱」。隨煩惱,就是隨著根本煩惱而起的一種煩惱活動。它又分為三類,即:小隨煩惱,中隨煩惱以及大隨煩惱。 問:何以隨煩惱又區分為小、中、大三類呢? 答:約其三義。三義都無,稱之為小隨煩惱。具其中二義,稱之為中隨煩惱。三義皆具足,則稱之為大隨煩惱。 問:三義者何? 答:一者自類俱起。二者遍不善性。三者諸染心。  小隨煩惱,行相粗猛,各自為主。唯於不善心中,各別而起,若一生時,必無第二,故名為小。  中隨煩惱,自類俱起,但遍不善性,不通有覆無記,但得名中。  大隨煩惱,自類俱起,染二心,不可名小。染心皆遍,不得名中。二義既殊,故名為大。 試看下錶自明:

今先簡介小隨煩惱十種: 一、忿:什麼叫做「忿」呢?忿就是忿怒。它是對於現前境界,深深體認到,不但無益於自己,而且對自己有大不利,因此就在這個境界上,發起忿怒之心,其至拿起各種刀杖武器,痛擊他人,乃至演出慘烈的爭,使得自他都陷入痛苦得深淵之中。忿,即以瞋恚一分為體。 二、恨:什麼叫做「恨」呢?恨就是懷恨。它是繼「忿」而起的一種煩惱,也就是說:忿怒之後,事情雖已過去,卻結怨在心,懷恨不已,叫做「恨」。恨,也是以瞋恚一分為體。 三、惱:什麼叫做「惱」呢?惱就是惱亂。它是由忿、恨為其前導,觸及現前違情境界,忽然想起過去不如意事,於是從心靈深處,生起狠戾暴熱來,好像猛獸一般的兇狠殘忍,想要惱亂對方,使他身心不得安寧。惱,也是以瞋恚一分為體。 四、覆:什麼叫做「覆」呢?覆就是覆藏或隱藏。就是隱藏自己所犯的罪行,怕人家知道,以免影響自己的聲譽,失去自己所有的供養。所以只好假裝遮瞞,自欺欺人。 覆,是以貪、癡一分為體。 五、誑:什麼叫做「誑」呢?誑就是欺誑。一個人為了得到名聞利養,本無道德,也無修行,但他不惜矯詐欺誑,裝成好像很有道德,很有修行的樣子,去沽名釣譽,甚至以邪命自活。誑,也是以貪、癡一分為體。 六、諂:什麼叫做「諂」呢?諂就是諂媚。一個行諂媚之人,他的行為一定不光明磊落,只是假現禮節,偽作威儀,巧言令色,奴顏婢膝,以博取他人的歡喜,以謀取一己之私利。 諂,也是以貪、癡一分為體。 七、憍:什麼叫做「憍」呢?憍就是驕傲。說到驕傲,這個人必定有一種仗恃,或者仗恃年輕力壯、相貌莊嚴、豪門富貴、族姓高大、聰明智慧、廣學多聞等等,對於自己有一點點好處,即深生染著,自以為了不起,目空一切,旁若無人。憍,即以貪愛一分為體。 八、害:什麼叫做「害」呢?害就是損害、惱害。對於一切有情無悲愍心,以刀杖、石塊、繩索等,恣意的去做宰割、屠殺、鞭打、繫縛、威嚇等事,以損惱、迫害有情。 害,即以瞋恚一分為體。 九、嫉:什麼叫做「嫉」呢?嫉就是嫉妒。或嫉賢、或嫉能、或嫉財、或嫉色。總之:具有嫉妒心的人,終日專心一意的,從個己的名利出發,如果自己得到名利,心裡就十分歡喜。如果別人得到名利,就感到萬分的不悅,而且妒火中燒,想出種種辦法,以打擊對方,必使他名譽掃地利益盡失才肯罷休。嫉,也是以瞋恚一分為體。 十、慳:什麼叫做「慳」呢?慳就是慳吝。慳吝之人,染著自己所得的道法,耽著自己所有的錢財,不能慷慨施捨。慳,即以貪愛一分為體。 以上十種煩惱惡法,就是小隨煩惱。下回再簡介中隨以及大隨煩惱。 唯識論善惡 續(三)        作者:淨常

  唯識學說到惡法有四類,第一類是「根本煩惱」六種,第二類是「小隨煩惱」十種,以上這兩類,上回都已經簡介過了,現在接著先研究第三類「中隨煩惱」二種:無慚與無愧。  先說說中隨煩惱與小隨煩惱之區別:  (一)小隨煩惱現起之時是各別而起,所謂「自類不俱」。而中隨煩惱則是「自類俱起」(無慚與無愧並生)。  (二)小隨煩惱,唯是不善,不於不善心,範圍較窄;中隨煩惱則於一切不善心,範圍較寬。(凡作惡時皆有此二心)。  (三)小隨煩惱十種,皆是「無體假立」(都是依根本煩惱的一分而安立的)。而中隨煩惱二種則是「有體同類」(所謂「根本家之等流性」)。  今簡介中隨煩惱二種如下:  一、無慚:什麼是「無漸」呢?無慚就是不尊重自己的人格,不愛護自己的教法,自暴自棄,甘心去做不道德的事情。由於無慚之人,「輕拒賢善」,耳濡目染之下,自然漸漸增長罪惡,甚至無以自拔。  所以成唯識論云:「云何無慚?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為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為業」。一切煩惱、隨煩惱,都成為它的助伴而發生活動。  二、無愧:什麼是「無愧」呢?無愧就是不怕人家的責罰與譏誚,既不聽勸導,也不避嫌疑,甘心去做惱害眾生的事情。無愧之人,對於凶暴作惡的小人,不但不知道遠離,反而很尊崇他們,於是終日與他們為伍,造諸惡行。一切煩惱、隨煩惱,都成為它的助伴而發生活動。  所以成唯識論云:「云何無愧?不顧世間,崇重暴惡為性,能障礙愧,生長惡行為業」。  總的來說:「無慚」是對自己而言,不怕對不起自己的良心。「無愧」是對他人而言,不怕公眾的輿論。一個人果真到了無慚、無愧的程度,不但與一般禽獸,無二無別。而且,就是佛菩薩對於這種人也是無可奈何。佛曾說:「對任何人我都有辦法救度,只有對無慚無愧之人,我沒有辦法救度他們」。可見無慚、無愧之惡性十分重大!  最後,再看第四類的惡法,叫「大隨煩惱」一共有八種。為什麼叫大隨呢?因為:  (一)自類俱起。  (二)遍不善性。  (三)遍染二性(不善性、有覆無記性)。  範圍最大,所以叫「大隨」。  今簡介大隨煩惱八種如下:  一、不信:什麼是「不信」呢?不信是信的反面,亦即對於實事實理、三寶功德、善惡因果等,皆表懷疑。又不信自心可以作佛,自心可以為堯舜,以不信故,不勤修行念佛,而令心田日益荒穢,如莠草,充塞田中。前面所說的念、恨等諸心所,皆名穢法,而不信一法,尤其是穢惡不淨,因為它不但自穢,而且又能穢人(即不但自己不信,而且又能破壞他人之信心)。正因它是這樣的穢惡,所以能障礙清淨的善信,而為懈怠之所依止。試想:一個什麼都不信的人,要他鼓起勇氣,打起精神去做種種善淨功德,怎麼可能?當然只有懈懈怠怠,無所事事的臥屍終日。  所以成唯識論云:「云何不信?於實、德、能,不忍、樂、欲,心穢為性,能障不信,惰依為業,謂不信者,多懈怠故。」  二、懈怠:什麼是「懈怠」呢?懈怠是精進的反面,就是「懶惰」的異名。就是說對於一切善法,既不肯努力去修習,而對於一切惡事,又不肯努力去斷除,生為行屍走肉,死與腐草同朽,蹉跎歲月,虛度光陰,故名「懈怠」。一個懈怠之人,要他去做一些有益社會國家人類的善事,他總是懶洋洋的,提不起精神來,但是對於世間認為不應該做的惡事,他反而孜孜不倦的去做。如打牌、跳舞、偷盜等不正當的事,儘管他很努力的去做,在唯識學上卻認為這是最大的懈怠。  所以成唯識論云:「云何懈怠?於善惡品修斷事中,懶惰為性,能障精進,增染為業。謂懈怠者滋長染故,放諸染事而策勤者,亦名懈怠,退善法故」。  三、放逸:什麼是「放逸」呢?放逸是不放逸的反面。放是放蕩,逸是縱逸,就是說:對於貪、瞋、癡、懈怠四法上,任性所為,不自剋責,故名放逸。當知:一個人身語意所造成的一切罪惡行為,皆從心的放蕩縱逸而來。  所以成唯識論云:「云何放逸?於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為性,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為業」。  四、昏沉:什麼是「昏沉」呢?昏沉是清醒的反面。譬如:一個修觀的人,其心對於所觀之境,理應觀察得清清楚楚,但因心太下沉,昏昧不清,神志昏蒙,所以正觀難以現前,故名昏沉。  所以成唯識論云:「云何昏沉?令心於境,無堪任為性,能障輕安,毘缽舍那(觀)為業」。上文中即提到昏沉能障輕安現象的出現,令身心不得安適,使所修的毘缽舍那(觀),不得成就。  五、掉舉:什麼是「掉舉」呢?掉是掉弄,舉是輕舉,掉舉是心浮躁的狀態,亦即坐立不安的現象。掉舉有三(一)身掉舉─亂動。(二)口掉舉─亂言。(三)意掉舉─亂思。此能障礙所修的禪定,因為禪定要心寂靜才行,如果一味的掉舉、輕躁,心就散亂,不得入定。  所以成唯識論云:「云何掉舉?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捨,奢摩他(止)為業」。  六、失念:什麼是「失念」呢?失念是正念的反面。一個失念的人,失去了正念的力量,正念既失,邪念自然增長,對於所緣的境界,自不能明白記憶,禪定智慧,悉皆散失,為諸散亂心之所依止。  所以成唯識論云:「云何失念?於諸所緣,不能明記為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為業。」  七、散亂:什麼是「散亂」呢?散亂是安定的反面。散是分散,亂是擾亂。散亂是使身心躁動、煩擾的一種心理活動,能令身心馳散流蕩、精神不能統一,有妨害禪定的功能。  問:掉舉、散亂二用何別?  答:掉舉令心易解(易解從心,境現於心也。)    散亂令心易緣(易緣從境,心游於境也。)  成唯識論云:「云何散亂?於諸所緣,令心流蕩為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為業,謂散亂者,發惡慧故」。  八、不正知:什麼是「不正知」呢?就是知見不正,也就是邪知邪見。一個不正知的人,對於所觀的境界,發生謬解,因此是非不分,善惡錯亂,撥無因果,誹謗聖賢,以致毀犯清淨戒行,造成很多罪惡。  所以成唯識論云:「云何不正知?於所觀境謬解為性,能障正知,毀犯為業,謂不正知,多所毀犯故」。  以上八種「大隨煩惱」,簡介完了,至此唯識學所論的善惡法,善法十一種,惡法二十六種,也都研究過了,下回再談。 唯識論善惡(續完)         作者:淨常

  如上所說,唯識學說到善惡法計有:  一、善的心裡有十一種,所謂: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痴、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二、根本煩惱有十種,所謂:貪、瞋、痴、慢、疑、身見、邊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邪見。  三、小隨煩惱有十種,所謂: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  四、中隨煩惱有二種,所謂:無慚、無愧。  五、大隨煩惱有八種,所謂: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  以上四十一條,分二大類:一類是善法,也就是道德的心理,有十一條。另一類是惡法,也就是不道德的心理,有三十條之多。如果,我們把這二大類的心理,代表當今世界的二大集團:民主自由與極權專制。假若這兩大集團,同在一圓桌上開會,討論人類的前途,何去何從。我們試閉目以思:究竟是善的,道德的一方力量雄厚呢?還是惡的、野蠻的一方力量雄厚呢?十一對三十,當然是惡勢力的煩惱集團佔絕對的優勢,這就是今日世界社會動盪不安之所由來,以及人類痛苦煎熬之所自出。  但是唯識學告訴我們:當我們對這些善、惡心理,有了徹底的認識,當我們起心動念之時,就可以馬上警覺:我現在起的是什麼心念?那一類的心念是可以讓它發展的?那一類的心念是應該予以遏止的?當知:我們一切的行為活動,皆聽命於心的指揮,心是萬事萬物的主宰。所謂:「不怕念起,只怕覺遲」,只要我們能夠時時警覺而維持正常的、善良的、道德的心理,我們的德行一定會一天一天的增進!  我們要知道:佛法是重視德行的宗教,過著德行的生活,是作為一個佛弟子最起碼的條件。德行的深、淺、廣、狹,就是佛法大小階位的標幟。德行的修養,不是一蹴可及的,必須循序修持,才能漸入佳境的。而佛法八萬四千法門,每一法門都各有其修行方法,在此難以敘述。可是一切佛法,在德行的進修上,卻都有其共同的基礎,一切佛法,只有在這共同的基礎上,才能建立起來,假若離開這個基礎而高談闊論一切佛法,這種佛法,就成了虛無飄渺的空中樓閣,與我們毫不相關了。所以學佛要想進修佛法,對於此一共同基礎,必須特別注意,使它具備起來,然後在這基礎上面,去進修一切佛法,才容易成辦。那麼,這個基礎是什麼呢?就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其實,這兩句話就是「奉持戒法」的意思。因為戒有止持、作持。「諸惡莫作」是止持,「眾善奉行」是作持。  可是,「諸惡莫作」的惡是什麼?「眾善奉行」的善有那些?如果不分辨清楚,善惡不明,即使我們有心要過著德行的生活,卻也無從下手。如今唯識學以條分縷析,剝繭取絲的方式,為我們做了最簡明,也最詳盡的介紹,研讀了唯識學之後,使我們今後在起心動念或語默動靜之時,言行皆有分寸,皆有準則可循:存正去邪,取善去惡。譬如在汪洋大海之中,南針在握,不致茫然迷惘,誤入歧途,研讀唯識學之功德可謂大矣哉!  最後,我們再以因果律,來探討德行生活的重要性。我們可以全稱肯定的說:沒有一個人不願意離苦得樂的。而離苦得樂的關鍵處,卻操之於「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的道德行為。道德的、善良的行為,在當前雖不免要忍受一些痛苦或犧牲,但是其結果卻是快樂的、滿足的。反之,不道德的、罪惡的行為,或許可獲致眼前的享受與快樂,但是其結果卻是痛苦的、缺陷的。所以為了自己的快樂與幸福,必須「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因為唯有這樣,才是真正的愛護自己和保護自己!所以從前波斯匿王曾經對佛說:「若能於身口意行善,是名愛己;若身口意行不善業,名不愛己」!佛回答他說:「實在是這樣子!若人身口意行惡,是名不受己。為什麼呢?因為彼為惡者,雖有怨讎,不必速能有所傷害,但若自造惡業,則毀害甚深,由是能令作惡者,墮於地獄、餓鬼、畜生,若生人中,則短命、多病、貧窮、下賤、家室不和,常遭毀謗等。是以自作惡業,名為不愛己」。  波斯匿王又對佛說:「若修善行,名為護己;若行不善,名不護己。」佛回答他說:「實在是這樣子!人雖以象兵、馬兵、車兵,步兵,圍繞自身,不名護己!為什麼呢?非內護故。若人身口意行善,雖無四兵,名為護己,有內護故。此內護者,勝於外護,名真護己」。由此可知:「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雖是利益他人,實際上則是利益自己。反之,不止惡行善,雖事在利益自己,實際上則是損害自己。因此,我們可以提出這樣的結論:利他即是自利,害他即是自害。學佛而必須「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實有其因果上的理論根據。這兩句話,聽起來雖然平淡無奇,但是真理也往往寄託在平淡無奇之中。真正說來,「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要做到圓滿,卻還不容易呢!勉之勉之。 一念五分淺說              作者:淨常

  依佛法說:眾生自無始以來,由於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所以輪迴生死,未嘗休息。念善則上升,念惡則下墮。又儒家也說:「克念作聖,罔念作狂」,作望與狂,繫乎當前這一念之差異而已。可知「念」之一字,實在是眾生生死之根株,轉凡成聖之關鍵,我輩修學佛法,若想了脫生死,離苦得樂,對於此當前一「念」,實不可不特別重視。今筆者謹依古德之唯識論注,研究此「念」之成分,以及它生起之過程。  百法論義云:「遍行五者,乃善惡最初之動念也。雖有五法,其實總成一念。」又說:「若無遍行五法,則一念不生。」此五法者何?即是:作意、觸、受、想、思。這五法所以稱為「遍行」者。是普遍,行是行動,因這五種法,不論在任何時間、任何空間,起任何心理活動,對任何客觀環境,都與之俱起,這五法沒有不起來的時候,所以叫五遍行。  今略釋如下:  一、作意:在普通心理學上,叫做「注意」。就是說:當我們的感官,最初接觸外境時,所起的一種「警覺」的作用,稱為「作意」。反之:若不注意,則雖境界現前,我們也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依唯識學云:我們八識田中所含藏的善惡等一切種子,必須要有「作意」來督促、警醒,此等種子才能生起現行,然後去攀緣外境。譬如:我們念佛之時,必須「作意」,心無旁騖,才能專注在「佛號」這一個境界上。  二、觸:就是接觸。這是指我們的心對於外境所生之反應作用。依唯識云:觸,乃根、境、識三者和合所生。例如:當眼根與色境相對之時,八識田中的眼識種子,即準備生起現行,謂之「觸」。當這三法和合之時,能令心心所接觸外境,一旦心心所接觸外境時,必定引起某種心理上的變化。反之,若不接觸,則根、境、識三者,各居本位,不起變化。例如:刀與紙若不接觸,紙是紙,刀是刀,各不相干。一旦接觸,即起變化,或是紙包住刀,或是刀戮破紙。  因此,「觸」對修學淨土法門的應用是:我們必須時時不忘西方淨土,常常與西方淨土接觸,這樣才會生起感應。若念佛之時,不與西方淨土接觸,心是心,境是境,則「口念彌陀,心散亂,喊破喉嚨也枉然!」  三、受:就是領納感受。這與前面所說的「觸」,有次第生起的關係。因為心與境接觸之結果,便是「受」。譬如:  當我們接觸到順境時,即生起喜悅的情緒,愉快的感受,叫喜受、樂受。  當我們接觸到逆境時,即生起憂愁的情緒,痛苦的感受,叫憂受、苦受。  當我們離開上面喜怒哀樂之情緒,接觸到一種平凡的境界,它激不起興奮或悲傷的情緒,心理感覺平平淡淡的,叫捨受。  以修學淨土來說,當我們接觸到佛號,即生起一種法喜,這乃是「受」的心理作用。  四、想:什麼叫「想」呢?試看「想」字,上面是個「相」字,相是形相。下面是個「心」字,心是心念,此即能緣心,對所緣境,攀緣過之後,在心中留有此種形相,常常浮在心上,這就是「想」,唯識學叫「於境取像」。  至於「想」之作用是「施設種種名言」。世間萬有,原來並沒有它的名言。後來所以說:這是人,那是物。這是花,那是草……。這些都是經過「想」心所的分析,歸納而安立的名言,如果沒有「想」心所,種種名言即無從建立,而我們也就沒有開口說話的餘地了。  五、思:什麼是「思」呢?思就是「造作」的意思。造作就是活動。俗謂「三思而後行」,可見「思」是行動之根本。  唯識學云:思有三種:  (一)審慮思─審慮此事,應不應作。  (二)決定思─決定此事應作。  (三)動發勝思─動身、發語、勢用強勝。  由此更可知:「思」乃是推動、支配各種心理與行為的原動力!思像磁石一樣,磁石能令鐵塊動作,思則能令心造作。  可是,平素一般人的心思,都是馬馬虎虎,滿不在乎!如孔子所說:「飽食終日,無所用心!」一個不用心思的人,則很容易作物質的奴隸,被物慾牽著鼻子走,所以孟子說:一個不用心思的人,就是小人!因為不用心思,就等於把最有能力的人(思)隱藏起來,而讓那些糊塗蟲(感官)去支配人生,這真是最可悲的人生!  所以,孔子主張以「思」來指導人生,所謂「君子有九思」,意即:君子之所以為君子,乃在於他遇事能慎思!  佛家特重三慧學,所謂「聞思修」,思居其中。所聞者,必經過思維,所思者,乃為了修行。而修行之時,更應運用其思維,覺察其所聞,三者互相關聯,而以思為中心!  「思」心所,既然如此重要,我們平素應當時時運用心思,以「思」來練心,以「思」來修心。  五遍行大致介紹如上。今再合而說之:一念五分,我們平素起念的過程是:先由「作意」喚醒八識田中心王的種子起來,以「觸」心所來令心心所攀緣外境,感「受」到什麼滋味。心心所緣境之後,心中常有此境顯現,此即是「想」。最後由「思」心所指揮身心造作種種事業。  以上五法構成一念,所謂「說時遲,那時快」,此之一念,甚微細,一彈指頃,即有百千念頭流注生滅!六道眾生,多生雜染熏習,妄念多,淨念少,念念相續,生死不斷,今欲克念,了生死,不亦難乎?曰:不難!但依釋尊所說淨土法門,持名念佛,念念從心起,念念從口出,念念從耳入,一句佛號這麼念,十句佛號也這麼念,百句千句,亦復如是。藉佛號之淨念,代替多生之妄念,以純一之念,治向來之雜念,念之既久,乃至淨念相繼,淨淨交感,不生淨土,更生何處?所謂「甜瓜換苦瓜」,其勝異方便為何如哉! 百法要旨                 作者:淨常

  百法,全名是大乘百法明門論,這是唯識宗第三代祖師天親菩薩,遠承釋迦世尊、彌勒菩薩之聖教,所寫的一部偉大論著,由唐玄奘大師所翻譯。  原來,彌勒菩薩在他所說的瑜伽師地論中,將釋迦世尊所說「萬法唯識」的道理,略為六百六十法,到了世尊滅度後約九百年,天親菩薩造大乘百法明門論,將這六百六十法,再濃縮為百法,意即:學者經過此一百個法的瞭解與體悟,就可以進入大乘之門。  天親菩薩以為宇宙森羅萬象,雖然無量無邊,但總不出五位百法,所謂:  一、心法八種。  二、心所有法五十一種。  三、色法十一種。  四、心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種。  五、無為法六種。

  以上這一百個法,以後當一一研究。  今不妨先問:百法的要旨為何?為什麼要研百法?  當知:天親菩薩造本論之要旨,即在破除「我執」。所以百法開宗明義第一句話就說:「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這一句便是百法之要旨,學者研究本論時,若能把握這一句話,時時刻刻提撕自己:要遠離執著煩惱。這就是抓住了本論的綱領。反之,若不能體悟、領會這一句話,研讀百法之後,妄想執著,仍然數數生起,那麼縱將一百個法,如數家珍,倒背如流,也像說食數寶一樣的枉然。  依佛法說:我執有兩種。那兩種呢?簡單的說:就存在的生命上生起的錯誤知見,叫人我執。就存在的事物上生起的錯誤知見,叫法我執。  當世尊親證到「萬法因緣生」的真理後,深深的理解到:一切眾生,無始以來,所以在生死中不停的流轉,以及有情世界之所以動亂不安,其根本原因,就是我執。因為有了我執,一切就以自我為中心,處處要從自我而出發,為了擴張自我,發展自我,豐富自我,於是就想使與自我有關的一切都屬於我,求名、求利、求衣、求食,無一不是為我。有我,則與人相礙,譬如:同一名利,我得則他失,他得則我失,以有我故,則二我相礙,相礙多了,則起爭,甚至流血成河,殺人如麻,世間變成了弱肉強食的修羅場……凡此種種禍害,皆由我執而起。  大悲世尊,發現眾生的病根所在,為了擊破眾生錯誤的知見,解除眾生的生死痛苦,於是出廣長舌,運無礙辯,說種種法,開示眾生,希望眾生從這謬見網中解脫出來,享受海闊天空、無拘無束的自由之樂!因此,世尊一代時教,所說的法,雖然是很多,但歸納起來,不外是針對眾生「人我執」與「法我執」的毛病,開出「人無我」與「法無我」的法藥而已!  天親菩薩所造百法之要旨,亦復如是,即:秉承世尊之旨意,專為破除眾生執我之錯誤知見,以顯出眾生本具之真如本性而已!  茲將百法要旨,列表如下: 

心法名義略說              作者:淨常

  在百法明門論一百個法當中,最先提到的就是心法。百法說心法是「一切最勝故」,亦即在一切有為法中,以心法最為殊勝!何以呢?因為佛法告訴我們:一切眾生造善、作惡是這個心,六道輪迴也是這個心,乃至成佛作祖更是這個心!我們常說:學佛的目的,在於了脫生死,離苦得樂,或者說在於破迷啟悟,斷惑證真。說得固然是不錯,但是一個行者真正要達到這個崇高目標之前,最重要的前提,便是如何將我們的心改善、淨化,使之得到最極清淨光明的地步,這是一個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問題。佛言:心淨則國土淨,心穢則國土穢。又說: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由此可見得「心」是一切諸法的中心,世間一切法,都是依著心在左右與指揮!因此,我們學佛而忽視了心法這個問題。那麼,一切的作為與努力,皆屬枉然!今天我們研究百法,對於心法,自然不可不給予特別的重視!  百法說:「心法略有八種: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為何說此八種為「略」呢?蕅祖直解說:「心性離過絕非,尚不可名之為一,云何有八?若論相用,浩然無涯,今就有情分中,相用最顯著者,略有八種」。由上述可知:所謂八識,乃是就心性之相,用上說的,並非在本體上說話。既是就相、用來說,則心性之相用,可謂無量無邊,何止八種?今百法說心法有八種,乃是就有情眾生之心理現象與作用中最顯著的來說,此點不可不知。  那麼心法的意義為何?百法贅言:「心法者,總有六義」,那六種呢?  (一)集起名心:是說心有收集、保持、儲藏一切法種子的功能,並且在因緣成熟之時,又能令這些種子,一一發起現行。具有這種功能的心法,特別是指第八阿賴耶識。  (二)積集名心:是說心有熏習成一切法的種子的功能。具有這種功能的心法,特別是指眼、耳等前七識。  以上「集起」和「積集」二義,可說是互為因果。譬如:我們聽經、閱藏,則經由眼識、耳識及意識之熏習作用,將清淨的種子,熏入第八阿賴耶識中,儲存起來〈這是心之積集義〉。他日,以我們所見所聞,為他人複誦、講解,即是種子發起現行之功能〈這是心之集起義〉。換句話說:集起是偏在現行上說,積集則偏在種子上說。  (三)緣慮名心:是說心有攀緣,思慮一切法的功能。譬如我們靜坐室中,想念山河大地、日月星辰,便是心的緣慮功能。  (四)或名為識:是說心有時叫做「識」。識就是了別的意思。我們的心對於境界有明了分別的功能。  (五)或名為意:是說心有時叫做「意」。意就是相續不斷的意思。我們的心,剎那不停,前念滅,後念生,生滅之間,無有間隔。  (六)或第八名心,第七名意,前六名識:是說若就「緣慮」義來說,八識皆可名「心」,若就「集起」義來說,則只有第八可以叫做「心」。因為唯獨第八阿賴耶識能集諸種子,起現行故。  若就念念生滅,平等無間之義來說,則八識皆可名「意」,若就「恆審思量」義來說,則只有第七末那識可以叫做「意」。因為唯獨第七末那能恆審思量第八為我故。  若就了別境界之義來說,則八識皆可名「識」,若就了別粗顯境界義來說,則唯前六識可以叫做「識」。因為前六識能了別色聲等粗境故。〈至於第七、第八所了別之境,則微細難知〉。  茲將八識心法列表於後:  

八識得名(上)     作者:淨常

  上期說到我們的心理活動,雖然十分複雜,然而最顯著的有八種,所謂八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及阿賴耶識。我們研究唯識,最重要的前提,就是先要清楚這些名相之意義,以及了解安立這些名相的所以然,而後進一步研求唯識義理,方可勢如破竹,不會觸處生障。  那麼這八識的名稱,唯識學者是如何安立的?相宗綱要說:「前六從依得名,第七相應立號,第八功能受稱。」此義云何?今述如下:  甲、前六從依得名:   眼識─依於眼根之識,名為眼識。   耳識─依於耳根之識,名為耳識。   鼻識─依於鼻根之識,名為鼻識。   舌識─依於舌根之識,名為舌識。   身識─依於身根之識,名為身識。   意識─依於意根之識,名為意識。   1、前五識所依之五根,皆是色法。第六識所依之意根,則是心法。   2、前五識所依之五根,雖然都屬於色根,但有淨色根與浮塵根之差別。淨色根又名勝義根(清淨四大所造),浮塵根又名扶根塵(扶持淨色根之塵埃)。此二種不同根中,五識所依,唯是內在之淨色根,不是外在的浮塵根(浮是虛浮不實的意思)   3、浮塵根不能發識,只能為淨色根之所依,例如盲人,雖眼根具足,卻不能見物,可知彼眼之淨色根壞了,有浮塵根(眼球)亦不能生見物之識。唯淨色根乃能發識,淨色根,略與生理學上所言神經相似。  或問:前六識生起活動,不但要有所依根,同時還要有所緣境,所謂「根境和合生識」。那麼前六識為何不約所緣境立名,叫做色識、聲識、香識、味識、觸識及法識呢?  成唯識論卷五回答說:前六識也可以隨境立名的。但是這只是在凡夫未自在位時可以,因為在未自在位,眼識只能攀緣色境,耳識只能攀緣聲境,乃至意識只能攀緣法境,所以把前六識稱為色識、聲識乃至法識,並不會有名相混濫的過失!  可是,一旦到了聖人自在位中,諸根互用,此時一根發識緣一切境,所謂「耳處能做鼻處佛事」等,則一識可得諸識之名,而不偏局於色識、聲識等名,如此,前六識的名稱,則有相濫的過失,故但可以依根立名。  再進一步說,前六識之所以依根立名,乃因為六根對於六識之生起,具有五種強而有力之助力。那五種呢?  一、依於根─前六識必須依託六根,才能生起活動。即有了根,識才會來依附,並且藉助根之力量,攀緣所要攀緣的境界,譬如第六識所依之意根,雖是無形之心法,但第六識也仍依附在無形之根中,方能生起活動。可見根與識關係十分密切!至於外境,則絕無被識依附之可能。  二、根所發─前六識之生起,完全是由六根所引發的。一旦根有了損壞變異,識隨即起了變化。譬如:根若增益,識之作用即敏銳分明;根若損減,識之作用即暗昧不明。古註說:「如迦末羅病,損眼根故,所見青色,皆以為黃。」(按:迦末羅,病名,譯曰黃病。)可見根與識關係之密切!至於外在的色等諸境,不論再怎樣的增損變化,絕對不會影響到內在心識的視聽等能力!  三、屬於根─前六識各繫屬於六根。因為識所依根,恆時不斷,什麼時候,識要依它生起活動,就什麼時候可以依它生起。至於識所緣境,如花瓶、鐘聲等,則容易變壞、間斷,不能經常為識所依,所以色種子不如根種子,給予識種子生起現行的力量來得大!古註說:「七於六有勢力,謂六種子隨七種子,七種子生起現行時,六方得起。」這是說:意根給予第六意識助力,第六意識方得生起,若無意根的幫助,第六識必定不生。可見根識關係之密切。  四、助於根─識對於所依根,也有相當大的助力!譬如:識若領受樂境,即可增益內在色根,使根亦有愉悅之感覺。反之,識若領受違境(如眼識接觸強烈之光或輻射線等),即會損傷內在色根。古註說:「第六俱無漏故,第七損有漏成無漏。」可見根識關係之密切。  五、如於根─有兩種說法。一種是「各如根所緣境」,如眼根映攝青色,眼識亦必攀緣青色,決不會緣其他境色!再一種說法是:譬如眼根是有情類故,眼識亦必如根,成為有情類!眼識必不隨境,而成為無情類!古註說:「六七亦爾,唯內攝故」(意識亦如意根,唯是內在心法所攝。)  根識之間,由於有著上面這五種特殊的意義:「依、發、屬、助、如」,可見內根較外境殊勝,因此前六識依根立名。  或問:「若前六識依根立名,那麼前六識皆依意(即第七識)而轉,則前六識都應該叫做意識才對,何以單單第六識名為意識呢?」  答曰:「雖然前六識皆依意而轉,但前五識是以意為共依(共依者,彼此同依,非一識依,如既為眼識所依,又為耳識所依。)唯第六識以意為不共依(不共依者,唯一識依,非餘識依。如眼根只為眼識所依,不為耳等識所依。)今隨不共依立意識名。  總之:前六識皆隨不共所依而立名,因此決定不會有名稱相濫的過失!(待續) 八識得名〈下〉             作者:淨常

  八識得名所以,上期已略說前六識,即所謂「從依得名」,今續說第七識和第八識。  乙、第七識相應立號  怎麼說第七識是相應立號呢?原來第七識在一般凡夫位上,叫做「染汙末那」〈以別於聖位的「清淨末那」〉。今先說「末那」,再說「染汙末那」。  末那,梵語,翻成中國話叫意。意即是思量。說到思量,八個識皆有思量,何以單此第七識名為思量呢?這則要加上「恆」、「審」二字以分別之。即:  前五識─非恆非審思量。  第六識─審而非恆思量。  第八識─恆而非審思量。  第七識─亦恆亦審思量,即第七識從無始來,就在生死流中,相續不斷地活動,未曾間斷〈恆義〉;它的行相雖極沉隱,可是它緣第八識見分時,卻極細微深刻,肯定無疑,執以為我〈審義〉。  正因為第七識之亦恆亦審,思量意義特別殊勝,所以叫做末那。成唯識論卷四:「是識聖教別名末那,恆審思量勝餘識故。」  再者,在凡夫位為何「末那」上面又加「染汙」二字呢?這是因為第七識從無始劫來,即與四種根本煩惱相應故。所以唯識三十頌說:「四煩惱常俱」。那四種呢?  一、我痴─「痴」即是無明。我痴,就是指第七識不明白無我的真理,迷於自心所變之我相以為真實。  二、我見─「見」就是推度之意。以慧為體。然於中有別,即:以正慧為體,作正確之推度叫正見。反之,以染慧為體,作錯誤之推度,叫邪見。這裡的我見,即是邪見,謂第七識邪推度故,妄執第八見分為我。  三、我慢─「慢」就是心不謙下,陵蔑他人。我慢,就是指第七識仗恃所執的我,高高在上,旁若無人。  四、我愛─「愛」就是貪愛。我愛,就是指第七識耽著所執之我,無一時捨離。  第七識由於與上述四種煩惱相應,所以特名為「染汙末那」,或「染汙意」。當知:一切眾生,所以自無量劫來,即處在六道輪迴之中,不能解脫,其關鍵所在即在第七識的執我上面,由於第七識之我執,生煩惱障,覆蓋真智,迷惑顛倒,造業受苦,循環不已,遂使眾生在生死流中不能自拔!總之:第七識之我執一天不破,吾人生死即一天不能解決!因此,學佛而想了生死的話,如何斬斷第七識執我之繩索,應該是最重要的課題!  丙、第八識功能受稱  唯識云:第八識由於具有三種功能,所以名為阿賴耶。那三種功能呢?即能藏、所藏及執藏。茲略述如下:  一、能藏─是說第八識具有能含藏無量劫來,善、惡、無記、有漏、無漏等一切法種子之功能,並令其歷劫不壞。所謂「假如百千劫,所造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第八識中所藏一切法之種子,只要遇到因緣和合,就會招感果報。反之,假使因緣不和合,那麼,第八識中之種子,雖經百千劫,乃至無量劫,也是不會消滅的。  由於這些種子是所藏的,所以稱第八識為「能藏」。  二、所藏─是說第八識為一切雜染法〈即有漏法〉所依所藏之處。易言之:即前七轉識起惑造業之後,能薰其種子於第八識中。前七轉識是能薰,能藏其種子於第八識中,所以稱第八識為「所藏」。  研究至此,我們應當有所警覺,即:我們一天之中,眼耳鼻舌身意等之造業,雖然剎那間即已經過去了,然而並非消滅了,只是從現實的存在而轉化成另一種形態─種子。譬如:物質從「質」轉化為「能」,質能互變卻是永遠不消滅的!試想:我們一天之中,前六轉識起心動念,動身發語,造種種業,由於第七識念念執我,遂令前六轉識所造之業多惡少善,即使是善,也是有漏善,因此前七轉識所薰之種子,當然是以染汙惡穢者居多,吾人一天之中所落下之惡穢種子,即已不可勝數,何況是一生,乃至生生世世,八識田中,所落下之惡穢種子,可謂無量無邊。假使這些種子,有體相的話,真是盡虛空界,也不能容受!可憐眾生,將來果報如何,不言可知。如是因,如是果,禍福無門,自作自受,不必怨天尤人!  三、執藏─執藏,含有堅持不捨之義。如世間之寶藏,必為人所堅守看管,此第八識亦然,乃為第七識堅持為我。所謂「我」,有常住、不變的意思。凡夫位中的第八識,乃隨先世引業所牽,往來六道,猶如車輪,變形易貌,本來沒有常住不變之義,然而第七識卻在這似常,似一的第八識上面,執之以為是我。是以我們平素從早到晚,行住坐臥,飲食起居,一切時間,一切空間,無不記著有我:我的身體、我的衣服、我的財產、我的眷屬……無論何時何地,都有彼此之分,人我之別,這就是「執藏」的意義。  總之:第八阿賴耶識,就意義來說,雖有如上所述的三個名字:能藏、所藏、執藏;但是,若就識體上來說,卻還只是一個,即第八阿賴耶識。即:賴耶對種子言,名為「能藏」;對前七識言,名為「所藏」;若只對第七識言,則名為「執藏」。  雖說阿賴耶具有以上三種意義,但成唯識論卻以「執藏」是阿賴耶之正義。亦即賴耶之所以名為賴耶,全由第七識執著第八識為我而來,一旦第七識我執不再起現行〈小乘四果或大乘八地〉,則第八識即不再名為阿賴耶,由此可見「執藏」之過失是多麼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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