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是呂不韋的私生子!【秦始皇傳】

秦始皇嬴政(前259—前210年),嬴姓趙氏,故又稱趙政,生於趙國首都邯鄲。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戰略家、軍事統帥。首位完成中國統一的秦朝的開國皇帝,秦莊襄王之子,十三歲即王位,三十九歲稱皇帝,在位三十七年。秦始皇建立皇帝制度,中央實施三公九卿,地方廢除分封制,代以郡縣制,統一文字和度量衡,北擊匈奴,南征百越,修築萬里長城。把中國推向了大一統時代,為建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開創了新局面,對中國和世界歷史產生了深遠影響,奠定了中國兩千餘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被明代思想家李贄譽為「千古一帝」。

如果這個論點成立的話,那麼呂不韋為了保守這個秘密,他確實有殺人的動機。《東周列國志》里就記載:「丞相呂不韋問疾,因使內侍以緘書密緻王后,追述往日之誓。後舊情未斷,遂召不韋,與之私通。不韋以醫藥進王,王病一月而薨。」

就是說:秦莊襄王病重,呂不韋不去伺候,反而和皇后趙姬發生感情,導致舊情復燃,隨後呂不韋給秦莊襄王送葯,異人吃了一個月,就掛了。

雖然這本書沒有說呂不韋將庄襄王毒死,但是這麼寫,還是讓人浮想聯翩。從那以後,《東周列國志》的這段故事,就成了現在我們耳濡目染的「歷史」。

但是,《東周列國志》畢竟是一本歷史演義小說,不足為證。可是大家為什麼都有這種思想呢?這都是因為另外一本書,司馬遷寫的《史記》。

《史記》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本「紀傳體」史書,它詳細地記載了從上古傳說到漢武帝這00年的歷史,不僅彌補了中國歷史的空白,而且還具有極高的文學價值,魯迅就稱其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

但是,中國歷史的混亂局面,也是源於這本書。因為這本書寫得「太棒」了,所以後代的史學家們,對上面每一句話,每一個故事,都視若神明、從無異議。

東漢班固撰寫的《漢書》、宋代司馬光編撰的《資治通鑒》,都是全搬這本書的內容,可見當時的人對這本書的信奉程度。

等到了明清時期,人們的思想進步了,就開始琢磨這本書上面的故事,一琢磨不要緊,《史記》上面的故事,前後矛盾、漏洞百出,幾乎都是錯。但是到了這個時候,由於歷史太久遠了,也沒有任何文獻了,想改也改不了了,只能這麼錯下去了。

按照現在某位史學家的說法:「人們可以質疑甚至否定司馬遷之說,但是,我們唯獨拿不出文獻資料來推翻司馬遷之說。」

從這個角度上看,《史記》這本書,真是害人不淺。

司馬遷的《史記》里記載的非常清晰,秦始皇的親生父親,不是異人,而是呂不韋。但就是這麼一個蓋棺定論的結論,居然出現兩個不同的版本。

《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

「秦始皇帝者,秦莊襄王子也。庄襄王為秦質子於趙,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及生,名為政,姓趙氏。年十三歲,庄襄王死,政代立為秦王。」

而《史記·呂不韋列傳》又是這樣記載的:

「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子楚從不韋飲,見而說之,因起為壽,請之。呂不韋怒,念業已破家為子楚,欲以釣奇,乃遂獻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時,生子政。子楚遂立姬為夫人。」

乍一看,這兩段話都沒有問題,還回答了三個歷史遺留的問題:

第一,秦始皇是趙姬的兒子,所以他在逃亡的時候叫「趙政」。這個沒有問題。

第二,趙姬原來是呂不韋的小妾,不管如何美化,異人都是拿了人家的「破鞋」,這個也沒有問題。

第三,呂不韋知道異人喜歡自己的女人,為了雙方繼續合作,呂不韋就讓異人「橫刀奪愛」了一把,老老實實地進獻了趙姬。這個就有問題了。

在進獻趙姬的問題上,呂不韋到底是「蓄謀已久」的,還是「臨時起意」的呢?上述的兩篇文字中,有四個字,徹底暴露了呂不韋的「野心」。

「呂不韋怒。」

身為男人,大家都知道,這代表著什麼意思。

如果按照《史記·秦始皇本紀》敘述,呂不韋為了與異人打好關係,所以就獻出了自己的愛妾,一方得美女,一方得金錢,雙方皆大歡喜。

如果按照《史記·呂不韋列傳》敘述,在一次宴會上,異人看上了呂不韋的愛妾,想納為己用,呂不韋本來想抽他,但是為了雙方的安定團結,只能忍痛割愛,進獻愛妃。

綜上所述,《史記》的這種記載形式,徹底把我們搞懵了,到底在進獻趙姬的問題上,呂不韋是有意安排的呢,還是無意為之的呢?

對於這個問題,則要用兩個字來分析:動機。

《史記·呂不韋列傳》中,還記載了這麼一番話:「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換句話說,呂不韋在進獻趙姬的時候,是知道趙姬懷有身孕的,而且是自己的孩子。

既然知道了,呂不韋還是要進獻,挑明了讓異人「買一贈一」,他就不怕異人知道嗎?即使他跟異人的關係再鐵,干出這種齷齪的事情,他就不怕異人報復嗎?

這就要看呂不韋的「動機」了。

要知道,呂不韋是一個商人,商人最擅長的就是「投機」,如果讓自己的孩子當上皇帝,這可比立一個皇帝創造的利潤更多,更可怕。

但是,就是因為呂不韋是商人,所以他不會平白無故地幹這種事情。對於商人而言,敢於冒這種險,必定要遵循一個最基本的原則——收益大於風險。

而這筆「鳩佔鵲巢」的生意,對於呂不韋來說,絕對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首先,這筆生意,本身就存在巨大的漏洞。

呂不韋是知道趙姬懷有身孕的,但是異人不知道。如果異人看見趙姬挺著大肚子,他會「悅而取之」嗎?除非他有病。所以,趙姬的肚子應該不大,最多也就3個月。

但是問題來了,肚子這麼小,如何知道是男是女呢。即使到了現在,我們也無法控制孩子的「屬性」,何況呂不韋生活的時代是距今2000多年的戰國,別說B超技術了,就連針頭都沒有問世呢,如此簡陋的科技水平,那真是「焉能辨我是雌雄」。

如果趙姬生的是女孩,那麼呂不韋豈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還為自己埋了一顆地雷?所以,這場呂不韋獻妃故事,就是一種巧合,是在呂不韋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異人見色起心的結果。

其次,這筆生意,呂不韋不可能贏。

此時的呂不韋,他對異人的投資已經初見成效。如果異人登基當上了秦王,呂不韋已經可以功成名就,名利雙收了。在這種背景下,如果你是呂不韋,你還會冒天下之大不韙,把懷上自己孩子的趙姬送給異人,讓自己的孩子鳩佔鵲巢,當上大秦的秦王嗎?

如果呂不韋這麼干,那他就真的腦子進水了。呂不韋是何等精明能幹呀,通過成本核算,他就能算出其中的利害關係:

如果生的是女孩,呂不韋就前功盡棄,滿盤皆輸,而且事情一旦敗露,呂不韋必死無葬身之地。

如果生的是男孩,這個男孩最終當上了秦王,那麼呂不韋也得死。為了維護自己的王位,證明自己的合法性,這個男孩一定會篡改歷史,殺了呂不韋永絕後患。

所以結論是:無論生男生女,呂不韋都必死無疑。

如果我是呂不韋,我一定不會去干這種買賣。當然了,編寫《史記》的司馬遷,這麼牛的人,不會寫這麼糊塗的文章。

文章寫的不糊塗,卻把看書的人整迷糊了。好吧,我們假設,呂不韋就是腦子進水了,他就是想讓自己的孩子當秦王,為了這個目的,他進獻了趙姬。但是,如何不讓異人發現,如何保證十個月的懷胎時間呢?

這就需要一個技巧了:錯開一個月的時間,避開十月分娩。

這不是空穴來風,在中國歷史上,還真發生過這樣的事。成吉思汗在結婚的時候,他的仇人來找他報仇,當時的成吉思汗實力薄弱,他只能看著自己的妻子被敵人擄走,作為戰利品許給別人。八個月後,成吉思汗實力強大了,他就率軍滅了這個仇人,奪回了自己的老婆。

但是就在這個時候,問題來了,成吉思汗的老婆居然懷孕了,一個月之內「兩度易主」,鬼知道這個孩子是誰的。

在這個問題上,老婆自然一口咬定是成吉思汗的,但是成吉思汗每天要乾的事情太多了,他真的不記得了。

這件事情,也成了歷史上的一樁疑案。即使這個孩子是成吉思汗的長子,是成吉思汗最器重的孩子,但是因為母親的「不潔」,他最終被兄弟們排擠,沒有繼承成吉思汗的王位。

既然歷史上有「後例」,我們有理由相信,趙姬先是「服侍」呂不韋,隨後又「照顧」異人,一個月之內,也完全可以「兩度易主」,所以當她懷孕的時候,只要懷十一個月,就可以當成「十月分娩」,呂不韋的計謀也可以得逞了。

這個方法可行嗎?

既然這樣,咱們就要講清楚趙姬的懷孕時間了。只有這樣,才能解釋秦始皇是誰的孩子。但就是這個問題,居然還引出了另外一個千古之謎:秦始皇的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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