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史百卷本第002卷 遠古暨三代經濟史

第002卷 遠古暨三代經濟史

  本卷提要  本書以翔實的文獻和考古發掘資料為依據,敘述了中國遠古及夏、商、西周三代社會的經濟發展過程,從大文化的視角來研究和描繪中國古代經濟演進的絢麗長卷,對中石器時代的社會經濟形態、夏代的生產發展、商代的城市經濟和科學技術及西周工商業者的形成等,都進行了認真的闡述。本書納百家之說,提出了一些具有獨創性的新觀念,所引至 90 年代初的最新考古發現及對傳統經濟思想的反思,體現了中國古代經濟史的研究邁上了一個新的高台。全書文字深入淺出、舉證生動,融資料性、學術性、可讀性、普及性為一體,是研究和了解中國古代經濟發展、社會生活的重要參考書。  一、遠古暨三代經濟概述  中國遠古及夏、商、西周三代社會的經濟發展,是遠古氏族先民和三代勞動者在生產實踐中艱苦奮鬥所取得的。這悠久漫長的歷程,為後來中華民族的經濟發展奠定了穩固的基礎,也為古代世界經濟的發展和東方文明做出了巨大貢獻。  由於受到自然條件的束縛和人類自身發展的限制,遠古社會的經濟進步非常緩慢。中國的舊石器時代經歷了上百萬年的過程,人類在山林洞穴中生活,群居雜處,以簡單粗糙的打制石器及棍棒為工具,從事採集和狩獵相結合的經濟活動,並逐漸掌握了用火的經驗,艱難開拓,休養生息,當時的生產力是極其低下的。目前,從中國北方邊陲黑龍江、內蒙古到南方的雲貴高原、廣東、廣西和福建,24 個省、市和自治區都發現了舊石器時代人類活動的遺址和遺物。其中重要的遺址有:雲南元謀上那蚌、北京房山周口店、山西芮城西侯度和匼河、襄汾丁村、陝西藍田公王嶺、遼寧營口金牛山、湖北大冶石龍頭、安徽和縣龍潭洞、貴州黔西觀音洞、陝西大荔甜水溝、山西陽高許家窯、廣東曲江馬壩、遼寧喀左鴿子洞、寧夏靈武水洞溝等等。舊石器時代人類的生產工具共同特徵是:石片石器始終佔主要成分,其次是礫石石器和石核石器;以石錘直接打擊,單向反面加工石器的方法為主;刮削器、尖狀器兩類工具最為普遍,構成了中國舊石器製作技術的傳統。隨著採集和漁獵經濟的發展,刮削器和尖狀器又加工成更為複雜多樣的形制;砍砸器也是基本的工具之一,各遺址普遍有所發現;雕刻器出現較早,但數量和形制都不多;狩獵用的石球從早到晚都存在,加工技術也在不斷改進;手斧則不如歐洲大陸那樣發達,許多遺址的發現表明,當地人們是用砍砸器來代替手斧進行生產勞動的。到了舊石器晚期,狩獵經濟已佔據主導地位,人們製造石器的技術有所發展,開始使用間接打制方法,最終出現了典型的細石器,並發明了刮削和磨製骨質工具的技術,在一些骨器和牙、蚌製品上運用了鑽孔工藝,石鏃和骨鏃隨之出現了。弓箭的發明大大推動了漁獵經濟的發展,人們不僅能用採集的方法撈取水中的軟體動物,而且能捕獲較大的魚類,擴大了食物來源,同時也擴大了生產活動的空間範圍。正是在這種經濟發展出現重大變化的基礎上,中國大陸的許多地區先後進入了中石器時代。  隨著末次冰川的消退和氣候、江河湖海水位的變化,大約在距今一萬二三千年到八九千年前後,中國遠古社會的經濟發展到了中石器時代。這一階段氏族社會經濟形態主要是漁獵經濟,採集活動轉變成規模較大的強度採集(Intensive Collecting)並降到次要地位。打制石器由舊石器時代的粗大笨重改變成細小精緻,弓箭和骨柄石刀的發明及狗的馴養,是這一階段生產活動的巨大成就,遠距離跋涉以追逐獸群,則是中石器時代經濟活動的特點。這一階段的石器製造技術,稱為細石器工藝傳統。中石器時代獵人們在中國大陸留下的遺迹,從東北、華北、西北到西南地區,大體上呈新月狀分布,在山東、河南和江蘇北部也有零星發現。  關於中國是否存在中石器時代,考古界尚有不同的看法。多數學者認為中國遠古社會也同歐美大陸和非洲、大洋洲一樣,經歷了中石器時代的發展階段,主要基於以下考慮:  ①由歐洲學者根據舊大陸的考古發現而確定的「中石器時代」概念,具有世界性的普遍意義。但由於時代的局限,不可能完全概括其它地區同一階段文化遺存的全部內涵和特點,因此這一概念所包含的內容需要根據考古新發現進行補充和完善;  ②中國大陸已經發現更新世晚期以前的大量舊石器時代遺存,也先後發現了早於仰韶文化的許多新石器時代早期的遺址,兩者之間明顯存在著一個過渡階段;  ③在面積相當於整個歐洲、自然環境複雜、人類發展具有不同經濟區域特色的中國大陸,已經發現大批具備中石器時代人類活動特點的遺迹,但這並不等於說每一個地區都必然經歷過這樣一個發展階段;  ④需要對以往的考古發現重新加以綜合研究,參照歐洲中石器時代的研究成果,對中國中石器時代文化的內涵及特點進行必要的限定,以便確立中華民族遠古文化的發展序列;  ⑤中國是世界上原始農業最早出現的地區之一,新石器時代的農業經濟初期階段還不十分明了,其淵源應該在中石器時代這一過渡階段中去探尋。  為此,大多數學者認為中國大陸許多地區存在過中石器時代。同世界上一切中石器時代發展狀況一樣,中國的中石器時代經濟活動發展方向也面臨著兩種不同的前途:其一,是獵人們在不斷遷徙、追逐獸群的過程中,發現了一些河谷坡地比較優良的環境,樂於經常性地固定停留宿營。在這種環境中,強度採集萌生了對某些植物的栽培,並開始馴化一些動物成為家畜,於是產生了相對穩定的定居生活和原始農業與畜牧業,成為最早出現在中國大地上的新石器時代居民;其二,是一些遊獵者始終在草原上、山林間過著遷徙不定的生活,不斷擴大著他們追捕野獸的範圍。雖然最終可能學會馴養某些動物,但一直沒有發明農業,也沒有穩定的定居生活。這樣,就使這些氏族部落延長了中石器時代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甚至到新石器時代晚期也沒有根本改變。  在上述背景下,中國的早期農業在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首先發生了。大約在距今 1 萬年左右,中國進入了新石器時代。  自農業的產生至 4000 多年前國家的出現,中國遠古社會的經濟發生了越來越多的變化,經濟發展的速度不斷加快。新石器時代中國經濟是以農業為主的,漁獵經濟是農業的補充,仍然佔有重要的地位。這一時代可以劃分成黃河流域的粟作農業和長江流域的稻作農業兩大經濟系統,也就是「南北兩系」;根據各地不同的自然條件和生產發展特點,又可以具體劃分出若干經濟區域。鑒於遠古的經濟狀況主要依靠地下埋藏的物質文化遺存來分析研究,根據考古發現,這些經濟區域主要有以下幾個:  ①涇渭區  以涇水、渭水流域為主,西抵黃河上游及其支流湟水、大夏河一帶,東至汾水下游及豫西地區。在這一區域內,農業經濟及畜牧業、手工業的發展,經陝西白家文化與甘肅大地灣文化,發展到仰韶文化的半坡類型、廟底溝類型、史家類型、西王村類型而至龍山文化,與周族的起源有密切關係;  ②河洛區  以黃河中游及其支流伊河、洛河流域為主,包括嵩山以東的鄭州、開封、許昌一帶。在這一區域內,農業經濟發展較快,從新石器時代早期的裴李崗文化,到仰韶文化大河村類型、龍山文化的王灣類型,是一脈相承的,與商族的起源有一定關係;  ③海岱區  以黃河下游及汶河、沂河、泗河、沭河流域為主,東及海、南至江蘇北部及淮北地區。中心在泰山、沂蒙山周圍。這一區域內從新石器時代較早階段的青蓮崗文化、大汶口文化到晚期的典型龍山文化,乃至進入青銅時代的岳石文化,經濟發展始終自成系統,獨具一格,史稱東夷,是中國大陸經濟發展的重要區域,也是文明的起源地之一;  ④東北區  以遼河及其上游西拉木倫河、老哈河、教來河流域為主,兼及遼東山地和松花江、嫩江平原。這一廣袤的地域內經濟形態呈現出比較複雜的面貌,其中遼河流域農業經濟比較進步,但也活躍著一些以畜牧和狩獵為主的部落,偏遠的北方則農業經濟出現很晚,氏族聚落也不多。內蒙的興隆窪文化、紅山文化乃至青銅時代的夏家店文化,對當地的經濟開發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⑤江漢區  以漢水中下游及長江中游一帶為中心,南及洞庭湖北岸,北到桐柏山、大別山地區。在這一區域內,從地處三峽的大溪文化和更早的一些遺存,到屈家嶺文化及龍山文化時期的各部落遺存,最終演變成青銅時代初期的石家河文化,對長江流域的稻作農業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並為中華民族重要組成部分的三苗、荊楚文明奠定了基礎;  ⑥吳越區  包括長江下游的寧鎮地區、太湖周圍,南到杭州灣以南的寧紹平原,北抵江淮之間。在這一地域內,從河姆渡文化、馬家浜文化、崧澤文化,發展到新石器時代之末與青銅時代早期的良渚文化,自成系列,脈絡清楚,反映出江浙地區遠古社會經濟發展的日趨繁榮。在這個系統內,也有獨立色彩的寧鎮地區北陰陽營文化和巢湖一帶的薛家崗文化等,從而形成了後來共性明顯、特性各異的百越文化,也是環太平洋文化圈的重要組成部分;  ⑦湘贛區  主要包括湘江流域至洞庭湖南岸、贛江流域至鄱陽湖南部一帶,西至沅江流域,東到懷玉山南麓,南抵粵北丘陵地區。這一地域內發現了新石器時代早期的江西萬年仙人洞遺址,也有較晚的山背文化、石峽文化,總的看來,由於自然環境多高山森林,地貌複雜,農業經濟不夠發達,漁獵經濟延續不斷,與其它經濟區相比,生產力比較低下;  ⑧華北區  主要指太行山周圍地區,包括洋河、桑乾河、永定河、滹沱河、滏陽河流域,北至灤河一帶,南抵漳河兩岸。在這一區域內,有新石器時代早期的磁山文化和後來仰韶文化的後岡類型、大司空村類型、龍山文化時期的後岡類型等,而邯鄲澗溝遺址已表現出氏族制解體的面貌;  ⑨川滇區  這一地區包括長江上游及其支流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流域,西到橫斷山脈的怒江、瀾滄江深山峽谷間,東到大巴山南麓。在這一區域內,崇山峻岭起伏不斷,峽谷幽深,水流湍急,許多氏族仍過著採集和漁獵的生活,只在成都平原等少數地區有一定規模的農業生產;  ⑩華南區  主要包括福建的閩江流域、廣東、廣西的西江流域、東江流域及南海沿岸地區。這一地域內遠古氏族文化遺存較少,農業不發達,有海洋經濟的特點。  在上述各個區域內,農業的產生和初期的發展狀況至今沒有考古資料可以確切地闡明,只是在一些地區有少量的發現,如華南的一些洞穴遺址。大約距今 8000 年左右,黃河流域、長江流域和環渤海灣地區的新石器時代早期農業部落開始出現,但是他們已從中石器時代走出了相當遠的一段路程。距今六七千年的新石器時代中期,黃河上游的馬家窯文化、中游的仰韶文化和下游的大汶口文化,展現了氏族社會的繁榮景象和人類經濟活動的生動畫卷;長江流域的大溪文化、屈家嶺文化、馬家浜文化則反映了與黃河流域經濟生產的不同色彩;北方的紅山文化更接近於黃河流域的特點,嶺南的石峽文化則與長江流域面貌相似。他們共同構成了中國大陸農業經濟的基本框架。  距今 5000 年前後,中國的經濟發展進入新石器時代晚期,即龍山文化階段。這一時期,各地氏族部落集團紛紛向軍事民主聯盟的城邦制國家邁進,遠古社會到了三皇五帝的傳說時代。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制陶術和玉器製作工藝成就特別突出,山東龍山文化的輪制黑陶和長江下游諸部落的玉器加工,都達到了純熟的地步。大多數經濟區域內,手工業已逐漸成為掌握不同技術的氏族成員專門從事的一些行業,從而促進了作為商品的物資交換的發展,使城市經濟的萌芽在集市貿易中出現了。社會的政治結構在經濟變化的基礎上劇烈動蕩,各地不同文化的交流與融合加快了速度,使文化面貌的同一性日趨明顯。在巨大變革中,黃河中下游的農業經濟處於領先地位,為青銅時代的產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大約在公元前 22 世紀,中國的歷史進入了夏代。由長期生活在河南省西部和山西省南部的夏族創造的物質文化,考古界稱為夏文化。夏王朝建立後,夏代的歷史則不僅僅是夏族的歷史,而是中國各地不同部族的共同歷史。夏的統轄地域主要在黃河中游一帶,其周圍則林立著大大小小的城邦。夏代的經濟在龍山文化晚期的變革中發展較快,考古發現表明,夏代紀年內出現了一批規模較大的城址,不少聚落遺址和公共墓地出土的遺物都反映出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有了更大的發展,天文、曆法、銅器冶煉等科學技術的出現,提高了社會生產力,同時掠奪和兼并也使財富越來越集中在少數人手裡。戰俘和奴隸是物質財富的主要創造者,豐富的陶器、玉器、骨角器的造型藝術和裝飾藝術,則表現出設計者的聰明才智,體現出人類的進步與文明。  繼夏代之後,公元前 17 世紀末中國歷史到了商代。商族把東方沿海地區的農業、手工業生產經驗與中原的科學技術更緊密地結合起來,同時在更廣闊的空間範圍內發展了自己商品交易的特長,從而使社會經濟空前活躍起來。由於商代統治的地域更加擴大和生產規模更大,出現了比較固定的採礦、冶煉和鑄造青銅器的生產基地。造型多樣、圖案莊嚴神秘的大批青銅器皿成為中國古代文化的瑰寶;農業生產工具的改進和耕作新技術的推廣,不僅增加了糧食產量,而且使桑蠶業和紡織業、畜牧業都有了長足的進步;造車和造船業的發展,促進了水陸交通的發展,同時也有助於物資的交換、生產技術的傳播和商品的交流;商代的玉器、竹木器、漆器、骨角器等手工業的全面發展,使社會經濟呈現出興旺發達的局面;在經濟發展和建築技術不斷提高的基礎上,黃河兩岸、大江南北出現了越來越多的雄偉城市。雖然由於自然條件的制約,邊鄙地區還存在生產力低下、只知漁獵不知稼穡的氏族部落,但總的看來,商王朝統治的中國已經成為世界東方最強大的奴隸制國家。  公元前 11 世紀建立的西周,經濟的發展為更大範圍內的民族融合創造了條件。西周的經濟制度比較完善了,使全國的農業和手工業生產納入統治者宏觀調控的軌道向前發展。井田制的推行使農業生產成為規模較大、組織嚴密的集體勞動,把奴隸和自由民都束縛在土地上,農業仍然是人們的主要經濟活動;畜牧業和各種手工業的生產規模在商代的基礎上繼續擴大,產品更加豐富;青銅冶煉和鑄造技術不但擴展到長江流域,而且產品已分布到東北、西南各地的方國之中;西周的商業經濟更加發達,貨幣已在交換中越來越廣泛地流通,並成為財富的象徵,市場管理已形成制度,一部分統治集團的人物參與了市場經營和貿易活動,工商業者已成為一種有一定影響的社會力量。在黃河流域和長江中下游地區的經濟生產日益發展的形勢下,統治集團內部的鬥爭日益激烈,公元前 770 年,周室東遷,中國歷史進入了春秋戰國群雄爭霸的時代。  二、舊石器及中石器時代的經濟  (一)人類社會的產生和舊石器時代  中國遠古社會的歷史是從古人類化石和舊石器的發現開始的。遠古社會的人類經濟活動從舊石器時代中晚期的採集與狩獵開始形成,距今約數十萬年。  20 世紀 20 年代,北京西南郊的周口店發現了北京猿人和山頂洞人。50年代以後,舊石器時代的考古調查和發掘工作蓬勃開展,到 90 年代,發現的舊石器時代地點已有近 400 處,遍及大陸 20 多個省區近百個縣市,其中主要有雲南元謀的上那蚌、山西芮城的西侯度與匼河、河北陽原的小長梁、陝西藍田的公王嶺、貴州黔西的觀音洞、遼寧營口的金牛山等舊石器時代早期遺存;陝西大荔、山西襄汾的丁村與陽高的許家窯、廣東曲江的馬壩、貴州桐梓、湖北長陽、遼寧喀左等地的舊石器時代中期遺存;寧夏靈武水洞溝、山西朔縣的峙峪、河南安陽的小南海、河北陽原的虎頭梁等舊石器文化晚期遺存。在這些遺址中,都出土了大批人類打制石器、人類骨骼化石、動物骨骼化石和其它遺物遺迹。這批舊石器時代的文化遺存,展示出大約 100 萬年以來農業發生之前中國大陸遠古居民的生產和生活狀況。  舊石器時代的人類經濟活動,主要是採集與狩獵。當時人們居住在山洞裡或部分地居住在樹上,以一些植物的果實、堅果和根莖為食物,同時集體捕獵野獸、捕撈河湖中的魚蚌來維持生活。在山洞中的遺迹和遺物,已留下了很多,但樹居生活卻很難留下什麼遺迹。從古代的文獻中,依稀可以尋覓到遠古時代樹居和採集的影子。從舊石器時代晚期到中石器時代,人類的生活特點就是洞居或巢居,採集和狩獵。  民族志也較多反映了石器時代人類的巢居生活。彝族歷史文獻《西南彝志》記載:「人們在當初,不曾住地面,野獸花斑斑,跑在森林裡;人居於樹上,獸與人同處」;《滇略》記載有一部分被稱為「野人」的景頗族,「茹毛飲血,夜宿樹上」;《貴州通志》記載少數苗族先民曾經「架木如鳥巢寢處」;東北的古代肅慎族亦曾「夏則巢居,冬則穴處」。這些少數民族儘管早已擺脫了採集與狩獵的經濟生活,但其巢居的生活方式卻一致表明遠古人類在相當長的時期內,確曾有過這樣一段經歷。  在舊石器時代早期遺址中,與猿人化石共存的都有大量哺乳類動物化石和人類用火的痕迹。除了粗糙笨拙的打制石器,還有經過加工的鹿角和砍砸刮削的獸骨。這一時期人類的經濟活動,處於極其原始的萌芽階段。  距今約十至二三萬年,相當於地質史上的晚更新世,也就是考古學的舊石器時代中、晚期,人類的經濟活動逐漸活躍了。當時,台灣、日本等島嶼與大陸還有陸橋聯接,在亞洲的東北部,白令海峽也有陸地通往北美洲。中國大陸的氣候比較乾燥寒冷,西北高原及華北大地堆積了厚厚的黃土。這一時期處於間冰期,大陸大部分植被是森林草原或半乾旱的草原,自然條件比較惡劣。人類正是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中求生存,才得到鍛煉和發展,最後脫離了動物界,轉變為現代人的。在地質學家稱之為黃土時期,人類學家稱之為智人階段的舊石器時代中晚期,氏族組織已廣泛分布在黃河流域、長江流域、東北地區和華南地區,在各地不同的生產實踐中改進工具,發明了摩擦取火,從而促進了原始經濟的發展。  在初期的經濟活動中,人類只是為了生存而進行採集和狩獵、捕撈的。這些活動以採集最早出現,舊石器時代早期的匼河遺址中發現了可能用於狩獵的石球,表明當時已出現了狩獵經濟的萌芽,在整箇舊石器時代,採集和捕食小動物始終是人們的主要經濟活動。集體圍獵大動物,往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舊石器時代中期,打制石器的技術比早期進步了,丁村人的石器已有更多的類型,遺址中出土的各式砍砸器、刮削器、三棱大尖狀器和石球等,有的形制相當規整。說明了石器功能作用的分化。與丁村人相比,許家窯人的狩獵技術更高一些,從出土的石器來看,他們不僅會從打制的石核檯面周圍邊緣敲剝石片,而且製作出更多小型的尖狀器、雕刻器、小石鑽和小型砍砸器。一種龜背狀刮削器和短身圓頭刮削器,刃緣經過仔細加工,已初步開創了細石器工藝技術的風格,代表了舊石器文化的進步因素。作為狩獵大動物的有效武器石球,在許家窯人的營地里成堆地發現,數以千計,生動地顯示了這個氏族狩獵經濟的高度發展。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和中石器時代盛行的石葉,在這裡也已經出現,這種工具與狩獵和吃獸肉有密切關係。許家窯遺存的全部動物骨骼數以噸計,但未見一具完整的個體,甚至連一個完整的頭骨都沒有發現,說明基本上都是人們食肉後又砸碎的拋棄物。他們還善於用動物的骨角加工成鏟式工具、三棱尖狀器和刮削器。許家窯人生活在距今 4 萬年前,他們的狩獵經濟代表了當時的較高水平。  距今二三萬年前,是中國舊石器時代的晚期,以採集為主、狩獵為輔的原始經濟在各地有了更快的發展。從重要遺址峙峪、小南海、虎頭梁所發現的石器和遺迹來看,當時的生產水平在不斷進步和提高。以弓箭的發明為標誌,狩獵經濟又獲得進一步的發展。  1963 年發掘的山西峙峪遺址,距今 28000 年,僅石器材料就多達 15000餘件,明確地出土了石箭頭和鉞形小石刀之類複合工具。1960 年第一次發掘小南海洞穴時,10 平方米範圍內出土石製品達 7000 多件,可見當時石器製造業已有相當規模。在河北陽原的虎頭梁遺址,考古工作者清理出三處篝火遺迹,灰燼中有燒過的獸骨和鴕鳥蛋皮,周圍散布著大量石片、石屑和用作石砧的大塊礫石,這裡顯然是一個狩獵者的宿營地。  原始社會時期人類的生產活動,受到自然條件的極大限制,製造石器一般都是就地取材,從附近的河灘上或者從熟悉的岩石區揀拾石塊,打製成合適的工具,舊石器時代中期以前往往是這種情況。到了晚期,隨著生活環境的變遷和生產經驗的積累,這種揀拾的方法有時不能滿足生產和生活上的要求,在有條件時,便從適宜製造石器的原生岩層開採石料,製造石器。因此,一些能夠提供豐富原料的山地就會有人從周圍地區不斷來到這裡,從岩層開採石料,乃至就地製造石器,因而出現了一些石器製造場。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東郊大窯村和前乃莫板村的兩處石器製造場,就是當時人類製造和採集原料的重要場所。大窯村地處大青山前的丘陵地帶,在村南的四道溝,有一處舊石器時代早期製造石器的地點,相鄰的二道溝,則是舊石器時代晚期的製造場。在這個地點,廣泛地分布著晚更新世的粉砂質黃土,它的上面是一層黑壚土。這兩層土的底部都發現有很厚的石片、石器、石渣層,其中典型的石片和石核數量很多,石器較少,製作石器所遺留的半成品和廢品則占絕大多數,反映了石器製造場的遺物特點。在這個地點出土的石器中,以龜背形刮削器較為特殊,系用石塊做成,劈裂面平坦,背面隆起如龜背,遍布加工痕迹,形式和製法都比較固定,可用於剝獸皮、刮獸肉和加工皮革等。前乃莫板村的腦包樑上發現的石器製造場,同大窯村二道溝的性質一樣,也屬於舊石器時代晚期。石器原料開採和比較固定的石器製造場的出現,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標誌。  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另一個標誌,是人工取火技術的出現。狩獵,作為一種社會經濟形成,並不是與人類社會同時發生的。舊石器時代中期,自然界的火被人們廣泛利用並加以保存,魚蚌類和小動物成為人類經常性的食物,才發生了狩獵。到了舊石器時代晚期人工取火之後,狩獵經濟才漸趨形成,但這一時期,仍以魚蚌類和小動物為主要捕食對象的狩獵方式,同過去長期的採集經濟沒有太大的區別,即舊石器時代晚期的狩獵經濟是附屬於採集經濟的。  火,作為一種生產力,是遠古人類從事生產活動、改進工具和提高生產效率的有效手段。在舊石器時代,人們用火將野獸驅趕至預定的地區以便捕獲;也用火的威力將野獸佔據的山洞奪取過來做為棲身之所;還經常用它燒烤木棒製作木矛,或烘烤竹木以便加工成其它工具;火的最重要的用途是帶來光明和溫暖,給人類帶來力量與希望,這種力量與希望成為許多地區人們對火的崇拜與信仰。幾乎在世界的每一個地方,火作為一種強大的力量都在人類的生產和生活中起著重大的作用。舊石器時代人類對火的認識、使用和控制,是對自然力的支配,極大地促進了原始社會經濟的發展。  中國大陸數以百計的舊石器時代遺址中,人類用火的遺迹已有很多發現,從早期到中晚期越來越普遍。人們對火的認識、使用和控制,大體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人類對火的認識時期,這段時期人類由懼怕森林大火到利用野火取暖,或者在野火燃燒後的灰燼中尋找被燒過的動物來吃。他們依附於大自然,從大自然中取得恩賜,對火的認識從畏懼逐漸轉變為敬畏、崇拜。  第二階段,是對火的使用。人們經過長期的觀察、實踐,學會將野火控制起來,移進洞穴加以保存,並且由氏族中的老人和少年負責看守火堆,有效地使用火來燒烤食物、驅逐野獸、取暖、照明和製作工具。  第三階段,是人工取火即造火。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人類本身積累的經驗,也隨著人類進化過程中智慧的增加,一些氏族從單純地使用和控制自然火發展到人工取火,他們首先從製造石器過程中燧石的撞擊所進射的火花和製作木器過程中發熱、冒煙的現象得到啟示,從而發明了燧石撞擊引火和鑽木取火。這樣,人類就徹底擺脫了黑暗,並為制陶業的出現準備了條件。  火的保存、使用和人工取火,標誌著人類社會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石器製造場的出現和火的使用,在遠古的採集和狩獵經濟中起著巨大的作用。  舊石器時代的採集和狩獵經濟,大體上經歷了年齡分工和性別分工兩個過程。成年男女出外採集和狩獵,老人和小孩則往往在一起看守洞穴、保護火種。氏族內部這種按年齡分工的集體,也形成了在其內部進行性生活的集體。舊石器時代晚期出現的原始氏族,親子之間的通婚在生產活動的制約下被逐步排除了,開始時是適應經濟條件而形成的習慣,後來就變成共同遵守的規則。  20 世紀 30 年代發掘清理的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遺址,是舊石器時代晚期的典型遺址,距今約 25000 年。在高約 4 米的洞口內,由東南向西北作緩坡傾斜,南北寬約 8 米,東西長約 14 米,稱為「上室」,中間有一堆篝火燃燒留下的灰燼,附近發現了幼兒殘頭骨、骨針、裝飾品和少量石器。洞內的西半部與東半部之間被一個垂直的陡崖相隔,稱為「下室」,做為埋葬死者的墓地,發現了三具完整的人頭骨和其他人體骨骼,周圍散布有赤鐵礦粉末。這與其它一些地方舊石器時代晚期的埋葬習俗相同,是判斷為墓葬的可靠標誌。這種習俗一直沿續到中國新石器時代的許多氏族文化中。  山頂洞人遺址發現的石器較少,僅 25 件,是用砂岩、脈石英和燧石等打制的砍砸器、刮削器和小石片,打制技術尚比較原始。這裡發現的骨針和裝飾品,顯示了當時經濟生產水平達到了較高的程度。骨針長 8.2 厘米,只有火柴棍那樣粗,刮磨得很光滑,一頭是鋒利的尖,另一頭是用極尖利的石鑽挖成的針孔,發現時略有殘損。裝飾品包括一些穿孔的獸牙、穿孔的海蚶殼和鑽孔石珠、小礫石、鯇魚骨等等,其中穿孔獸牙多達 120 個。在這批材料中,以 7 枚鑽孔石珠最為精巧,最大者直徑僅 6.5 毫米,均為白色石灰岩製成,經過敲擊成型、磨平、鑽孔等工序。有一件橢圓形的鑽孔小礫石,孔是從兩面對鑽的。懂得對鑽,而且相當準確,這在舊石器時代晚期遺址中亦屬罕見,代表了當時工藝技術的最高水平。  山頂洞發現的動物化石,共有 48 種哺乳動物,絕滅種極少,現生種佔80%以上,證明當時動物種群已非常接近現代。從動物化石可以看到 2 萬多年前北京一帶的自然環境是複雜的,有豺、黑熊、狗獾、虎、豹、猞猁、花面狸等喜棲於森林的動物,說明附近有廣大的森林或叢林;還有喜歡樹林稀疏、水草豐茂的狍子、梅花鹿;也有喜棲草原、河谷的貉、艾虎、東北鼢鼠、野驢、鴕鳥等,證明這一帶應有比較廣闊的草原。一些裝飾品是用很大的魚骨製成的,則證明附近有相當大的河流或湖泊。  綜觀中國大陸舊石器時代文化遺存的發現情況,可以確知早在 100 多萬年以前,中國大陸普遍存在遠古人類的大量活動。他們過著遷徙性的生活,以採集和狩獵經濟為主要謀生手段,同時也在河流湖泊中捕撈魚鱉螺蚌。當時的社會經濟是很落後的,進展也極其緩慢,原始農業還沒有產生,石器製造業正在向細石器方向發展。大約距今 3 萬年前後,隨著石器製造場的出現、弓箭的發明和火的廣泛使用,社會經濟的發展速度加快了,大約距今 1 萬年前後,中國許多地區進入了中石器時代。  (二)一段若明若暗的歷史  ——中石器時代文化的基本面貌  在地質時代的更新世之末到全新世初期,即距今 2 萬年左右,隨著末次冰川現象的消失,世界範圍的山林地貌、江海水位和大氣的溫度、濕度等都發生著顯著的變化,植物群落和動物群體也隨之發生了很大變化。與此同時,人類一面順應自然界的這一系列變化,使採集和漁獵經濟有了較快的發展,從而使古人在歐亞大陸先後向新人轉變;另一面則在不斷變化的自然環境中有所發明,有所創造,在頻繁的遷徙活動中尋找更適合生存的地域勞動生息。一般說來,這個自然界和人類社會都在發生巨大變革的時代,就是舊石器時代向新石器時代的過渡階段,也就是中石器時代。  中石器時代這一稱謂,是為了連接舊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之間過渡的缺環,由法國學者威斯特洛普(H?Westropp)於 1866 年首先提出來的,其後在 1874 年於斯德哥爾摩召開的國際考古學會議上,另一名法國學者吐爾(O?Torell)重申了這一稱謂。在 19 世紀中葉,還十分缺乏中石器時代遺址的科學考察證據,因此這個名詞並未在國際上廣泛應用。直到本世紀 30年代,歐亞大陸和非洲、大洋洲、南美洲普遍發現了這一過渡階段的文化遺存,中石器時代這一概念的特定含義才被各國學者確認。  根據半個多世紀世界各地的考古發現和學者們的確認,中石器時代的文化面貌是:  ①社會經濟生活以狩獵和捕撈水生動物為主,並出現了氏族群體高強度的採集活動;  ②繼續使用打制石器和骨角器,大量製造細小石器和複合工具以適應更廣泛的需求;③發明了弓箭、投矛、漁具等先進的武器和裝備;  ④從舊石器時代的洞穴山林走向更廣袤的空間,在草原、湖沼、河谷間追逐獸群,出現較大規模地、頻繁地遷徙,因此遺迹分布零散,堆積較薄,很難發現;  ⑤與遷徙生活相適應,發明了房屋建築技術和較普遍的使用骨針縫綴、駕駛獨木舟在江河湖海上行駛的技術;  ⑥狗開始作為第一種人工飼養的家畜出現,晚期則開始馴化羊和豬;  ⑦在最後階段,出現了簡單的磨製石器,進一步掌握了鑽孔技術,開始有目的地選擇優良採石場以大量製作石器;  ⑧在發明磨光石器技術的同時,一些地區率先出現了陶器。  由於世界各地各種原始文化發展的不平衡性和多樣性,不能簡單地把這一過渡階段限定在一個十分明確的時間範圍內。末次冰川的結束本身就是一個很長的過程,自然環境的阻隔和封閉也極大地妨礙了中石器時代狩獵集團的文化交流、技術傳播,甚至到 18—20 世紀,一些地區仍有處於石器時代的原始部落存在,就足以說明文化和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總的看來,中石器時代從更新世晚期的最後階段,即距今二萬年左右開始,到距今 1 萬年左右原始農業產生時基本結束,其間大約經歷了 1 萬年的發展過程。  從人類的生產和經濟生活方面來說,區別舊石器時代和中石器時代兩種文化的首要標誌,是有沒有產生數量較多的細石器,是否較多地出現箭鏃、矛頭等更為有效的狩獵武器;而中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兩種文化的主要區別,在於後者較多地使用磨光石器並發明了農業。  1.中石器時代的文化背景  考古發現和研究成果表明,中國的中石器時代在亞洲大陸出現較早,綿延萬里,延續的時間也比較長。中國中石器時代文化不僅為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的新石器時代經濟發展奠定了有力的基礎,而且也對世界遠古人類的文明與進步做出了重要貢獻,是世界範圍內原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人類發展的進程中,一種組織形式和生產方式既不會突然出現或消失,也不可能存在一種全世界都統一的文化模式。做為從舊石器時代到新石器時代的過渡階段,中石器時代的內涵特點是明確的。但在各個不同的地域內也會有或多或少的差異。這一過程是逐漸發生和演變的,因此在各個地區也不是同步發展的。現有的資料表明,中國中石器時代起步要比歐洲大陸略早。  大約在 12000 年前,最後一次冰期的消退對各大陸的生態條件造成了巨大的變化。冰河時代的結束使許多寒地動物相繼滅絕;一些地區的森林取代了獸群出沒的乾草原。環境的改變迫使人們遠距離跋涉去追逐野馬和鹿群,並更多地捕撈水生魚類、貝類食物。細石器、弓箭和漁具是這一時期文化遺存的特色。  山西峙峪遺址中出土的大量動物化石,以眾多的野馬顯示出鮮明的特點。古人類學家比較一致地稱峙峪人為「獵馬人」。與之同時的薩拉烏蘇河一帶則活動著「獵羊人」。在峙峪、薩拉烏蘇河和河北陽原虎頭梁,都發現了人工製作的石鏃。這一切都提供了一個新的時代即將產生的信息。  通過考古調查和發掘,了解到從黑龍江、吉林、內蒙古、山西、陝西、河北、河南、寧夏、青海、西藏、雲南到廣東,都發現了原始農業發生之前的細石器遺存豐富的遺址,這些中石器時代的文化遺存,從中國的東北、西北到西南,大體上呈新月狀分布。遺址集中於大興安嶺、陰山、太行山、呂梁山、西藏高原、雲貴高原和南嶺的山麓台地上,少量分布於湖沼密集的地方。這些遺址的文化面貌,基本上反映了漁獵經濟的特點。  峙峪人在距今 28000 年的舊石器時代之末發明了弓箭,比歐洲大陸的獵人要早近萬年。桑乾河谷的這批「獵馬人」成為中國中石器時代文化的先驅,在舊石器時代行將結束的時候吹響了向新時代邁進的號角。真正的中石器時代,是從下川文化開始的。  2.中石器時代的經濟發展  下川,是山西省東南部中條山主峰歷山東麓的一個山間盆地。20 世紀 70年代,考古工作者在這裡進行了發掘,在階地上層晚更新世末期的亞粘土層中出土了大批細石器,未見陶片、磨製石器和其它農業生產工具。據碳 14測定,年代為距今 2.4 萬至 1.6 萬年。由於這個遺址表現出既區別於舊石器時代,又不同於新石器時代的特殊面貌,考古界定名為下川文化。  下川文化的石製品包括細石器和較粗大的打制石器兩類,而以細石器為主。石器的原料多為燧石,細石器的類型達 40 多種,有錐狀、半錐狀、柱狀、楔狀和漏斗狀等各種類型的典型細石核,還有細石葉和各種刮削器、尖狀器、雕刻器,以及琢背小刀、箭鏃、鋸、錐、鑽等。這批石器的製作技術,承襲了峙峪文化的傳統,又有突出的進步,為其它遺址所少見。  最能體現中石器時代文化特點的,是這個遺址發現的一批石鏃。石鏃用壓製法生產,有明顯的銳尖和周邊,分成圓底和尖底兩種,與其它舊石器時代末期遺址零星發現的相比,不但數量多,而且製作技術相當進步。  琢背小刀是下川文化的典型器物,加工方法是在石片一邊輕輕敲琢,使其變得厚鈍,成為刀背,另一邊緣則保持石片固有的鋒利邊緣,作為切割的刀刃。鋸是在石片的一側或兩側作出幾個尖齒,有的鋸還帶有短柄。雕刻器分成幾種不同類型,其中斜邊雕刻器數量較多,製作精細,尖刃明顯,器形很固定,頗具使用價值,其工藝為舊石器時代晚期各遺址的同類器所不及。有一種扁底三棱尖狀器,是用較大的厚石片製作的,向背面修整出通體三棱銳尖,底端兩面或一面修理成扁薄形便於裝柄,這種三棱尖狀器實際上就是狩獵的石矛頭。  在下川文化中,粗大石器仍佔有一定數量,原料主要為砂岩、石英岩。除石核、石片外,工具類型有尖狀器、刮削器、砍砸器、石錘、礪石、磨盤等。其中的石磨盤,可能用來加工採集收穫的植物籽實。  下川遺址地跨山西省南部垣曲、沁水、陽城三縣的各一角。從縱橫二三十公里的範圍內,已發現這類細石器地點 16 處。由此可以看出,這一帶在中石器時代曾是獵人經常活動的地區。出土的大批細石器說明,當時已較普遍地使用了複合工具,包括鑲嵌於木柄、骨柄而成的刀、鋸、短劍及裝柄的弓箭和長矛。由於這批新式工具和武器的出現,使社會生產力大大地提高了一步,社會經濟開始了新的飛躍。  中石器時代的下川人,過著以狩獵為主、採集為輔的經濟生活,為新石器時代的到來準備了條件。  至 20 世紀末,從中國東北到西南的新月型地帶內,發現的類似下川文化遺存的遺址已經有數十處,其中比較重要的除下川外,還有山西蒲縣薛關、懷仁鵝毛口、陝西大荔沙苑、內蒙古海拉爾松山一帶和呼和浩特附近若干地點,西藏聶拉木、申扎、雙湖地區、河南許昌靈井、青海貴南拉乙亥、雲南元謀大那烏若干地點和保山羊邑新寨、廣東陽春獨石仔、封開黃岩洞和南海西樵山等等。這些遺址的年代大體上從距今 12000 年左右到七八千年前後,經歷了四五千年的發展過程。青海貴南的拉乙亥遺址,是中國中石器時代末期的遺址,距今約 7000 年。當時黃河流域已基本上進入新石器時代的農業經濟繁榮階段,拉乙亥氏族的遺存仍保持著濃厚的中石器時代文化特點,這一事實表明各地的經濟發展是有很大區別的。  雲南省西部的怒江、瀾滄江流域,地處橫斷山脈險峰峻岭之間,山川緊逼,缺少較大的河谷平原。怒江中游兩岸岩溶洞穴密布,崖廈發育頗多,為古代人類的棲息提供了條件。由於交通閉塞,又缺乏農耕條件,直到公元前五六千年前,這一帶仍生活著一些以採集和狩獵經濟生活為主的氏族。保山市西南的塘子溝村小山頂留下了他們的遺迹和遺物,發掘出土的 400 多件石器全系打制;動物骨骸都是全新世的品種;遺址中未見陶器;工具器物群中未見用於耕耘、播種、收割、加工的任何器具,只是琢孔石環表現出比舊石器時代的進步性;骨角器也比舊石器時代遺址所見數量更多、製作更精。事實表明,在黃河、長江流域進入新石器時代後,這裡仍處於中石器時代。  3.各地考古發現及其特點  由於中石器時代是連接舊石器時代晚期和新石器時代早期的過渡時期文化,所以它的文化面貌必然兼有兩者各自的某些特點,同時又應該顯示出過渡時期本身的鮮明特色。中國中石器時代文化的內涵和特徵,既具有世界上其它地區同一時代文化的共同因素,又具有以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為主體的東亞地方特徵。在中石器時代遺址的新月狀分布地帶,因山川地貌、植被、動物群落和溫度、降雨量等條件的不同,各個遺址反映的文化面貌和經濟狀況也有所差異。  陝西大荔沙苑地區發現的 20 多個細石器地點,考古界命名為「沙苑文化」,是新中國成立後最早確定的中石器時代文化遺存。20 世紀 80 年代前後,考古工作者在沙苑地區多次複查,共採集文化遺物 8600 余件,其中選定出細石器、石片和石核標本可達千餘件。這裡的細石器兩面加工的比較少見,有較多保留著原來的岩面,石片石器多採用直接打擊法和具有單面加工的特點,因此沙苑文化的年代包括了中石器時代至新石器時代初期的遺存,距今8000—10000 年左右。  內蒙古陰山地帶,在呼和浩特市以東的保合少、卓資縣三道營、武川縣大青山、烏盟哈達圖和四子王旗、巴盟烏拉特中後旗等地都發現了細石器和石器製造場,其中比較集中地分布在陰山山脈東段,尤其是大青山一帶的山坡上。這些遺址和石器製造場很可能不完全屬於一個時代即舊石器時代之末或新石器時代早期,而主要代表著從舊石器時代向新石器時代的過渡階段,即中石器時代。從自然地理條件、不與磨製石器共存、不與陶片共生和石器本身的製作技術看,這一帶是中石器時代獵人經常活動的地方。  內蒙古東部海拉爾松山一帶發現的大量細石器和打制石器,比陰山地帶的遺存更為豐富。這裡發現的中石器時代遺物,以代表性的扁體石核和完全採用直接打法剝片的石片石器為特徵,充分顯示了自舊石器時代晚期到新石器時代早期石器製造技術的過渡狀況。以船體形為主的扁體石核屬於較為原始的形制,其產生可以追溯到舊石器時代晚期。海拉爾的中石器遺存,可能距今八九千年。  廣東南海西樵山遺址,是華南地區發現的中石器時代及新石器時代遺存。20 世紀 60 年代發現之後,人類學家和考古學家多次到西樵山進行複查和試掘,這裡石片碎屑漫山遍野,其中包括大批典型的細石器,也有一些磨光石器和粗陶片。一些學者認為這個遺址可能屬於新石器時代早期。根據各種資料的綜合對比,這一帶遺址中含有中石器時代的遺存是沒有疑問的。  末次冰川之後,西樵山一直處於陸地環境之中,石器發現地點有一些分布在山麓,一些分布在山上,從埋藏環境和發現情況看,不象是原生的,而是由山上被流水沖刷下來之後在山麓重新堆積的。這種沖刷自晚更新世至5000 年前,至少有兩次大的沉積,大約經歷了距今 12000 年至 5000 年左右的漫長歲月。所以,廣泛分布在十幾個地點而風格又有差異的西樵山地區石器遺址,大體經歷了中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早期的不同階段,有的遺存也可能會延長到新石器時代中期,其中發現於老洪沖積扇內的石器,時間不會晚於 8000 年前。  西樵山遺址諸地點為探索自獨石仔、黃岩洞等中石器時代文化向新石器時代早期的發展提供了有意義的線索。廣東省西部發現的陽春獨石仔和封開黃岩洞等洞穴遺址,是比較可靠的中石器時代材料。獨石仔遺址是雲霧山脈支系中二疊紀沉積岩洞穴,山下有漠陽江和西山河環繞,文化堆積分上、中、下三層,至 1978 年共進行了三次科學發掘,獲得遺物 400 余件,動物化石千餘件。獨石仔遺址的年代距今大約 13000 年。這裡發現的打制石器方法簡單,均用單面打擊法,多無第二步加工,因而器身保留著大部分礫石面,種類包括砍砸器、刮削器、石片石器、石核和礫石製成的石錘、石砧等。這個遺址發現了少量磨製石器,其中有幾件還穿了孔,並發現了骨錐、骨鏃等。洞穴內全部堆積厚 2.8 米,證明這裡人類居住、生活了相當長的時間。從生產工具看,採集和漁獵是當時人類主要的生產活動,原始農業還沒有發生。  1978 年發掘的封開黃岩洞遺址,位於獅子岩孤峰山麓,山下有漁撈河流過。洞穴內有一條長 18 米,寬 2.5—5 米的廊道,非常適合遠古人類的棲身。在文化層中發現了大量打制石器、一件穿孔石器和一件殘缺的磨製石器,還有十餘種更新世晚期的哺乳動物化石、灰燼等。這個洞穴在 1961 年曾首次發現過一批石器,其後又發掘出洞口膠結堆積中的兩具人類顱骨化石。碳 14測定數據分別為距今 10950—11930 年,除去石灰岩地區標本的偏老誤差,實際應為距今 9000 年左右。黃岩洞中的三處堆積和洞廳兩邊支洞里的大量哺乳動物化石,可能有時間上的差距,即支洞里的黃色砂土堆積屬於舊石器時代之末。而覆蓋其上的灰褐色堆積與其年代相差不遠,出土了小石英石片、人骨、燒土及豪豬、鹿、野豬、魚、螺蚌等,可能屬於中石器時代的早期階段。在黃褐色砂土堆積中除發現大量打制石器外,還有一件穿孔石器和一件殘缺的磨製石器,年代可能更晚一些。  雲南省先後在元謀大那烏等八個地點發現了相當於中石器時代的細石器。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舊石器時代「元謀人」產地附近也發現了細石器。元謀細石器的近百件標本,原料主要是脈石英、石英岩和矽質岩,類型包括各種石核、小石葉、尖狀器、雕刻器和刮削器等。這些細石器具有明顯的陝西沙苑文化細石器的特徵。在保山市的羊邑新寨也發現了類似的細石器,說明中石器時代的獵人在雲南有較多的活動。  西藏高原也發現了中石器時代獵人的遺迹。那曲的黑河以及聶拉木縣、申扎縣和雙湖地區都採集到一批屬於這一時期獵人們用過的細石器,有的用來切割野獸的皮肉,有的用來製作弓箭。其工藝傳統與風格與黃河流域、北方山地所發現的完全相同。  中石器時代,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階段。在這個新舊交替的過渡時期,大自然和人類本身在經歷巨大的變革。在世界上的大部分地區,氣候越來越溫暖而乾燥,許多冰冷的湖泊開始變成潮濕的沼澤地,大面積的森林草原覆蓋荒野,人們的主要活動從舊石器時代末期的山麓洞居轉變成在森林、草原和湖泊、沼澤進行狩獵捕魚,隨處搭蓋草棚以蔽風雨,過著遷徙性很強的定居生活。為了適應這種生活,前所未有的打制石斧開始出現,以便砍伐樹木,構築簡易的房屋;弓箭也因此發明了,以便在追逐中獲取更多的獵物。在逐漸定居的生活環境中,人們不僅馴養了狗,而且開始嘗試將野豬和野羊圈養起來以備饑荒。就是在這個時期,血緣群婚開始向對偶婚過渡,族外婚制越來越迅速的形成,從而構成了新的氏族和家庭關係,迎來了母系氏族社會全盛時代的早期農業社會。  中石器時代人類的經濟生活是以漁獵和採集為主要來源的。從中國各地發現的遺址所處地理環境看,無不是適於漁獵和採集的場所。海拉爾松山是一處水草豐美的湖泊地帶,位於呼倫貝爾大草原上。在海拉爾河和伊敏河匯流的地方,有一片沖積平原,這裡既有一望無際的草原,也散布著一些固定沙丘,生長著樟子松林或灌木林。在舊石器時代晚期,這裡就有披毛犀、猛獁象、原始牛出沒,從地理環境上今天仍可以看出更新世晚期到全新世初期的湖泊遺迹。中石器時代的獵人就活動在這裡的湖旁高地上,獵捕野豬和斑鹿,捕撈水中的魚蚌。陝西渭水下游與洛河交匯的沙苑地區,中石器時代也是多沼澤和草灘、沙丘的地帶,各種獸群在這裡棲息,十分適於狩獵。一直到歷史上的漢唐時期,這一帶仍然水草豐美,宜於放牧,唐代因「其處宜六畜」而置「沙苑監」於此,是一個重要的牧場。總之,凡是發現中石器時代獵人遺迹的地方,其自然條件都是適於漁獵和採集經濟發展的。  由於中石器時代人類的狩獵和高度採集經濟流動遷徙性很強,決定了當時各個地區、各種氏族群體有比較廣泛的接觸和交流,因此顯示出細石器工藝傳統的一致性。又由於各個地區的自然條件不盡相同,而氏族的血緣紐帶對每一個氏族成員具有強大的束縛力,使得這種交流又具有明顯的不平衡性,並造成了文化發展多元化的地域性差異。正是這種經濟的文化特色,導致中國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多中心、多色彩、多層次的發展。  三、新石器時代的經濟發展  (一)農業的產生和早期農業經濟  舊石器和中石器時代,人類依靠採集和漁獵獲得生活資料,在向大自然索取的過程中繁衍生息,發展著社會生產和人類自身的進步。長期的生產和生活實踐,使很多地區的氏族部落逐漸學會了使某些經常食用的植物果實和籽粒通過種植的方法,獲得有效的食物來源,這就是原始農業產生的萌芽。一些最常食用的野生植物經過一代又一代地培植改良,成為氏族成員普遍喜愛的糧食。中美洲的玉米,地中海沿岸的小麥,中國北方的粟和南方的稻,都是這樣出現的。  原始農業的產生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距今 1 萬多年前,氏族制度發展很快,隨著全球性的氣候轉暖,人口顯著增加,人類活動的地域也不斷擴大。中石器時代的採集和漁獵經濟已不能保證人類日益增長的需求;長期跋涉的遊獵活動也給規模越來越大的氏族群體帶來諸多不便;特別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婚姻制度和以圖騰崇拜為標誌的宗教習俗,極大地限制了氏族遷徙活動;氏族人口的增加使婦女、兒童和老人迫切要求定居生活。在這種社會的背景下,中國的原始農業率先在黃河流域、長江流域、東北和華南地區相繼產生了。  在採集和漁獵經濟的中石器時代,婦女是採集活動的主要勞動力,男人則經常從事漁獵活動。這種性別上的自然分工,使婦女成為原始農業的發明者。  婦女們發現,在土地、水分和氣候適宜的條件下,有些植物的種子可以發芽、開花、結果,有些還能易地移植,重新生長。相對定居的生活使植物的種植與栽培成為可能,而農業的出現又導致了定居生活的鞏固與發展。於是,在長期居住的山洞附近,人們用刀、斧披荊斬棘,放火燒荒,開闢出一塊塊適於栽種的土地,年復一年地播種收穫。隨著農業的產生,在許多河流兩岸的山坡台地上,出現了一些規模不大的氏族聚落營地。  最初的農業生產是分散、不穩定的,主要在山谷的營地附近和野生植物密集的地方進行。當時的種植方法也很原始。根據民族學資料,雲南獨龍族過去將野生稻的種子撒在草地上,然後把草拔下來,在清除雜草的同時,即利用草根帶起來的土掩埋了種子。稻穀長起來後,如果附近的草木遮擋陽光,則把這些樹枝、雜草折斷,讓作物在陽光下生長,這種方法甚至比刀耕火種的方法更為原始,提供了農業最初產生時一種切實的例證。  農業的產生,意味著新石器時代的開始。現****古學認為,原始農業的發明是新石器時代的革命。所謂「新石器」,就是適應農業生產而出現的石器磨光技術,以及與磨製技術相繼產生的切割、鑽孔技術。  新石器時代剛剛出現的農業,是刀耕火種階段的刀耕農業。它是在強度採集的基礎上,採取點穴種籽、廣撒薄收的方式進行的最原始的生產活動。在最初的農業生產中,使用的工具都很簡單,主要是沿用中石器時代採集用的尖木棒、石制砍砸器和大尖狀器等。翻挖土地和砍伐林木,使石斧的作用顯得特別突出,磨製石斧開始出現。建築房屋的過程中又產生了石錛和石鑿。作物收穫量逐漸增加,磨製的石刀和石鐮也越來越普遍地推廣應用了。在中石器時代已經出現的去殼工具石磨盤、石磨棒從自然狀態變成人們精心製作的穀物加工工具,緊接著各種石鏟逐漸取代了尖木棒和木鏟、骨鏟。於是,這一批磨製石器成為新石器時代早期農業生產的重要標誌。  當時要磨製一件美觀實用的石器是不容易的,所以打制石器在新石器時代繼續廣泛地使用著。在中國的北方,由於冬季寒冷,需要用獸皮縫製衣服,用石葉鑲嵌在骨柄上的石刀是切割和製革的重要工具,打制石葉和石鏃的細石器工藝傳統也因之一直延續到新石器時代的中晚期,甚至流傳至北方一些青銅文化時期的部落。相對穩定的定居生活,有利於發展石器製作工藝,並開始出現了粗製的陶器。  陶器的產生,與農業的發生和發展有十分密切的聯繫。農業不僅為人類提供了比較穩定的食物,使到處遷徙的氏族選擇自然條件適宜的地方定居下來,而且使糧食越來越成為日常生活的主要食物。由於糧食不像魚類、肉類那樣可以在火上直接燒烤食用,因此必須使用一定的炊煮器達到食用的目的。陶器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  從社會生產力發展的角度來看,陶器既不可能在世界各地同時出現,也不可能只由一個地點發明再向各地傳播。因此,適宜農業生產的一些地域就成為陶器的起源地區。中國的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都是陶器起源很早的地區,公元前 6000 年左右已有比較多的發現,但迄今尚未發現農業剛剛發生時期的最初的陶器。  隨著人們在生產和生活中用火的經驗日益豐富,逐漸掌握了粘土經火燒烤會變硬的性能,結合對粘土摻水之後可以捏塑成各種形狀的認識,總結出粘土干後定型變硬、被火燒過不易漏水的經驗,於是發明了陶器。最初的陶器是用一些竹、藤、樹枝編織物或葫蘆等為內模製成的,在這些內模上塗抹、貼塑一層又一層泥土,再用火燒。後來人們發現成型的粘土不要內部的容器為模,也可以燒製成陶器。在中國黃河流域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址中發現的陶器,雖然不是最原始的陶器,但仍保存著粘土層層貼塑技術的現象。  人類發明陶器首先是為了汲水和炊煮食物的需要。中國新石器時代早期的各種文化遺存中,發現的陶器主要是罐、盆、缽、壺、盂幾類。用於汲水、貯水的多為泥質陶器,炊具則多在陶土中摻有細砂或粗砂粒,稱為夾砂陶。這種夾砂陶的器皿因陶胎內有細孔,炊煮時水中的空氣不斷從細孔中逸出,使陶器不致破裂,同時也有耐火、傳熱快等特點,使陶器比較耐用,能經得住溫度的急劇變化。  由於沒有文字可考,新石器時代的經濟形態和生產力發展水平只能依靠考古發現的物質文化遺存來說明,其中以磨製石器為主的生產工具和以陶器為主的生活用品成為分析當時社會經濟的最重要依據。數以千計的新石器時代遺址,充分展示了經濟發展的悠久歷程。  中國原始農業發生時期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迄今尚沒有明確的發現。遠古經濟比較發達的黃河流域和長江中下游近年發現的一些公元前五六千年的遺址,基本上屬於新石器時代早期偏晚階段的遺存,為我們提供了中國遠古社會主要經濟區農業和手工業發展的淵源。這些遺存包括:華北經濟區的磁山文化,西北經濟區的白家——大地灣文化,中原經濟區的裴李崗文化,東北經濟區的興隆窪文化,海岱經濟區的青蓮崗——北辛文化,華南經濟區的仙人洞文化,以及江漢經濟區以湖南澧縣彭頭山和石門皂市遺址下層遺存為代表的文化。這些古老的文化遺存,以共同的性質和不同的特點,反映出當時氏族經濟的基本面貌。  1.中原經濟區的裴李崗文化  在新石器時代早期諸文化中,中原地區的裴李崗文化地位十分突出。  裴李崗文化以河南省新鄭縣的裴李崗遺址而定名。這種文化的分布以嵩山周圍比較密集,在太行山東麓、大別山以北也留下了裴李崗人活動的蹤跡。  從地質構造上看,河南省廣大地區是以華北陸台為基礎的。由於地質運動史上的無數次升隆,造成了很多山間盆地和谷地,如在豫西有伊洛盆地、汝穎谷地、溱淆谷地等等;太行山以東有林縣盆地;嵩山以東,是黃河沖積平原。俯瞰整個中州大地,到處似乎是平疇沃野,但從小區域上觀察,則分布著密密麻麻的土崗溝壑。七八千年前的裴李崗文化諸氏族部落,就大多生活在靠近各個河流的崗丘上。這一帶第四紀黃土廣泛覆蓋,尤其是豫東平原,黃河沖積的次生黃土非常有利於古代農業的發展。據氣象學方面的研究,在距今 2500—8000 年的全新世中期,中原和華北地區的年平均氣溫比現在高得多,粟作農業的起源很可能就在這裡發生。  裴李崗文化的典型遺址除裴李崗外,還有新鄭的沙窩李和唐戶村,密縣莪溝,長葛崗河,臨汝中山寨,許昌丁集,郟縣水泉,鞏縣鐵生溝等等,不下 40 余處。碳 14 斷代為公元前 6200 年至前 5500 年前後,經歷了 700 年的發展而進入新石器時代中期的仰韶文化。  各遺址都出土了數量較多的石鏟、石鐮、石磨盤、石磨棒和零星發現的紡輪、骨器等,鏟為雙刃舌狀,鐮的刃部有細密的鋸齒,磨盤則底附四足,形制很有特色。這類工具都磨製很精,光滑實用,表現出石器製造者熟練的加工技巧。在農業生產中,從翻土、播種到收割和穀物加工,已構成系列化,足以說明農業生產已脫離了最初的發生期。  在各遺址中都發現了盛水和貯谷的深腹陶罐、炊煮的三足缽和鼎、汲水的壺等陶器,器形小,火候低,種類也不多,都是手制的,大量採用貼塑的方法,容易剝落和破碎。在這種文化的後期,出現了圈足碗和形體較大的罐,但與後來仰韶文化常見的斂口缽和大型瓮、罐類儲藏器還是不能比擬的。  從氏族營地和公共墓地的發掘表明,裴李崗人的定居生活時間還不很長,農業經濟也不夠發達。部落的面積普遍較小,文化堆積很薄,除了在墓葬中有少量隨葬品外,營地的房址中遺物很少。他們在寒冷的季節居住在簡陋的半地穴式窩棚里,夏天則露宿在營地中的坪場上,點燃起一堆堆篝火。各個遺址發現的房屋遺迹,多是首先在地面上挖出一個直徑約 2—3 米的坑穴,周圍埋上幾根木柱以搭蓋草棚。房子的南面挖出一個斜坡形或階梯式門道以便出入,房內中間或離門稍遠的地方設置火塘,有的火塘還用黃泥、草拌泥築成灶圈,有的火塘則修成簸箕形,室內一般都修墊得很平整,有的還開始在居住地面上鋪設一層比較硬實的灰白色干土,踩踏得很堅固。面積很小的營地和構造非常簡陋的窩棚,反映出生產力水平較低,生活是艱苦和不穩定的。  2.華北經濟區的磁山文化  磁山文化分布在太行山東麓的黃河北岸,與裴李崗文化相鄰。南自漳河沿岸,北達易水之濱,處於華北平原的西部邊緣。這一部落的營地遺址在滏陽河支流的南洺河兩岸比較集中,典型遺址有武安磁山、南崗、牛窪堡、西萬年和容城坡幾處,比起裴李崗文化來,分布的範圍更小,遺址也少得多。  在磁山遺址,發現了同嵩山周圍一樣的房屋遺迹,也發現了大致相同的農業生產工具,包括石鏟、石鐮、石磨盤和石磨棒等。這個部落的陶器也和河南的差不多,有造型一致的陶壺、三足缽、鼎、罐等。一些陶器表面壓印的弧線篦點紋飾更是驚人的雷同。  不過,這兩種文化的不同之處也是很顯著的,如典型的遺物石磨盤和石鏟、石鐮,兩地表現出風格上的差異。裴李崗文化的石磨盤大都兩端圓鈍,狀如鞋底;石鏟較薄;石鐮有鋸齒刃。磁山的工具中,石磨盤則在一端或兩端帶尖;鏟則較厚,有的兩側帶肩或柄部作尖錐狀;石鐮很少,且刃部無齒,製作也較粗糙。更為重要的是從陶器上看,磁山文化中頗具代表性的、數量較多的陶盂和靴式陶支座,完全不同於裴李崗文化分布範圍之內的各遺址。至於磁山文化中常見的陶器上的細繩紋,也在裴李崗文化中很少見到,偶爾在其晚期遺存中有所發現。這些區別,說明了兩種地域相連的不同文化各自的特點。磁山文化遺存的碳 14 斷代在公元前 6100 年至前 5600 年前後,大約經歷了 500 年左右的發展歷程。  考古發現表明磁山文化的農業生產似乎比裴李崗文化前進了一步,達到了同時期各地農業發展的最高水平。在磁山遺址中先後清理出 88 個儲存糧食的窖穴,這些窖穴均有糧食堆積,有些是堆積很滿的。這 88 個窖穴中糧食總體積達 109 立方米,摺合重量為 5 萬公斤以上。經過科學家的灰像分析,鑒定為粟。由此可見,華北地區的新石器時代早期農業發展到磁山文化階段,已達到一定規模了,這一時期與農業發生期,應該有較長一段的時間距離。  在磁山遺址,還發現了一處製造石器的場所,分布著石塊、石片、殘石器和半成品。此外還發現了骨鑿、骨針、獸骨、魚骨及漁獵工具石彈丸、骨鏃、牙錐、角梭等,說明採集和漁獵經濟仍佔一定的地位。  3.渭水經濟區的大地灣文化  在中原經濟區的裴李崗文化和華北經濟區的磁山文化不斷發展的時候,渭水流域也活躍著許多母系氏族部落。這些部落與裴李崗人、磁山人很少交往。渭水上游的甘肅秦安大地灣遺址和中游的陝西渭南白家材遺址,是他們留下的豐富遺存,考古界稱之為「大地灣文化」或「白家文化」。  大地灣遺址,位於甘肅省秦安縣王營鄉的邵店村東,清水河南岸。從 1978—1982 年,考古學家們經過 5 年的挖掘,清理出新石器時代早期、中期的大量房址、灰坑、窯址和墓葬,生產工具數以千計,還有大批生活用具、武器和裝飾品。在這個遺址中,有距今 7350—7800 年之間的一批房址和墓葬,遺迹和遺物揭示出新石器時代早期渭水流域的經濟發展狀況和原始氏族的生活、喪葬習俗。  同中原和華北地區一樣,大地灣人居住的房屋大多是半地穴式的窩棚,居住面積僅六七平方米,屋內地面也不那麼平整,只有一層長期踩踏而形成的比較堅硬的硬土面。氏族成員死去以後,埋葬在深僅容身的長方形墓坑中,隨葬品極少,表現出社會生產力低下,生活比較惡劣的情形。  在大地灣遺址中發現的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存,生產工具主要是打制或略加磨製的石器,有斧、刀、鏟、砍砸器、刮削器,還有些細石器,表現出一定的原始性。氏族成員使用的陶器,有三足缽、筒狀深腹罐、球腹壺和圈足碗等,這些生活用品的造型與裴李崗文化、磁山文化的同類器物都很相似,特別是陶器表面普遍帶有繩紋,與磁山文化更為接近。大地灣文化遺存的自身特點是,交叉繩紋缽的口沿磨光並繪有紫紅色的寬頻紋;罐和碗的口沿常做成鋸齒狀;在缽的內壁發現有十多種彩繪符號;磨製石器很少,僅占石器總數的 1/10。這些特點說明渭水流域的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有獨立的系統和淵源。它後來直接發展成為新石器時代中期的仰韶文化半坡類型。  在渭水流域,與大地灣文化遺存同時存在的遺址主要有陝西境內的臨潼(原渭南)白家村,華陰老官台、元君廟,渭南北劉、白廟,寶雞北首嶺,長武下孟村,長安蘆坡頭和眉縣第二坡等等,其中以白家村遺址最具代表性。當時白家氏族部落的營地內,房屋都是與大地灣遺址相同的窩棚,不過室內面積稍大,約 12 平方米左右,居住面也比較光滑平整,在略呈圓形的房子內,東北角有一個灶坑,南面有一台階式的門道。遺址內發現的生產工具主要是石器,同時也有一定數量的骨器、蚌器和陶製品。石器以磨製的居多,包括長方形石鏟、長弓形兩面刃石刀、石斧,以及打制的石刃和砍砸器;骨器有錐、刀、針、矛、鋸、鏃;還有蚌殼磨製的刀、鐮及陶紡輪。這裡出土的陶器,基本上與大地灣相同,盛行通體拍印細繩紋的圜底缽、三足缽、平底罐、三足罐、圈足碗,也 發現了一些鼓腹瓮和器座。在白家文化類型的其它遺址,曾發現過較多的骨鏃和網墜。因為大地灣、白家一類遺址都集中在渭水流域,有完全一致的文化面貌,考古界一致認為它們屬於同一文化系統。這種文化的先民有些氏族曾翻越秦嶺到達陝南的漢中盆地定居,西鄉的李家村、何家灣都曾留下他們的遺迹。這部分渭水流域的移民,後來對江漢地區的農業經濟開發做出了較多貢獻。  4.海岱經濟區的北辛文化  以泰山、沂蒙山為中心的海岱經濟區,在中國遠古的氏族經濟中佔有重要的特殊地位。早在舊石器時代和中石器時代,泰沂山區和沂水、沭水兩岸就活躍著一些以採集和狩獵為生的氏族。泰沂山脈中段主峰的魯山南側和魯東南地區,發現的舊石器時代及中石器時代遺址或地點已近百處,其中臨沂城東的沂、沭河之間的鳳凰嶺遺址,是 1 萬年前中石器時代獵人經常活動的營地,發現了豐富的細石器遺存。20 世紀 80 年代之後,環魯中南山地周圍的兗州、曲阜、泰安、平陰、長清、濟南、章丘、鄒平、張店、青州、莒縣、臨沭和滕縣等地,都發現了距今七八千年的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存。這類遺存由於 50 年代最早發現於江蘇淮安青蓮崗,考古界曾定名為青蓮崗文化,後因該文化主要分布在山東半島,並以滕縣北辛遺址最為典型,遂重新定名為北辛文化。它的分布範圍除山東半島外,還包括江蘇北部地區的洪澤湖東北一帶,主要遺址有山東滕縣北辛、兗州三因、泰安大汶口、江蘇邳縣大墩子、連雲港市二澗村和淮安青蓮崗等。碳 14 測定這種文化的年代在公元前 5300年至前 4300 年之間,其後發展為大汶口文化。  北辛文化也不是海岱經濟區最早的新石器時代文化,在北辛文化之前,山東半島及蘇北地區的原始農業經濟已經有二三千年的發展過程,所以北辛文化同裴李崗文化、磁山文化、大地灣文化一樣,屬於新石器時代早期的後一階段,已接近母系氏族社會經濟繁榮時期。  北辛氏族部落集團已過著相對穩定的定居生活。在各遺址中發現的生產工具分為石器、骨器和蚌器幾種。石器以打制的為主,製作也比較簡單,常見有交互打擊製成的扁平長方形或桃形石鏟、上窄下寬的石斧和敲砸器等,磨製石器包括圓角長方形石鏟、三角形無足石磨盤和圓角長方形石磨盤、石磨棒、石刀、石鐮、石鑿、石杵及匕首;骨角器有骨鏃、魚鏢、骨匕、骨鑿、骨梭、骨針、骨錐和骨笄等;蚌器有鐮、針和鏃;此外還有一些陶網墜。  北辛文化的制陶業尚比較落後,陶器都是手制的,主要器形有鼎、缽、壺、支座和三足釜,其中以三足釜最多,特點非常突出,也有少量盆、盤和杯。早期階段的陶器製作不規整,胎壁較厚,火候也不高。中晚期的陶器製作規整了,胎壁變薄,器物表面也增加了很多窄堆紋和篦紋,成組的窄堆紋陶器,是北辛文化的特點和標誌。  5.東北經濟區的興隆窪文化  東北經濟區地域遼闊,遠古社會的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基本上可以劃分為遼河流域、第二松花江流域和松嫩平原三個局部地區。考古發現表明,環渤海灣的遼河流域農業經濟比其它兩個地區先行發展,新石器時代早期的興隆窪文化是遼河流域的重要遺存。  遼河上游的老哈河、西拉木倫河、烏爾吉木倫河一帶,公元前五六千年生活著一些新石器時代早期的氏族部落,其中有以農業經濟為主的興隆窪文化諸氏族,也有一些以採集和漁獵經濟為主的氏族與之同時存在。  興隆窪文化,以內蒙古赤峰市敖漢旗寶國吐鄉興隆窪村遺址而定名。這個遺址地處努魯兒虎山麓大凌河支流的牤牛河上游丘崗上。發掘清理的氏族居住營地是經過周密規劃、精心安排的。房址的布局排列整齊,井然有序,都是西北—東南走向,每間約 50—80 平方米,最大的房間達 140 余平方米,顯得比黃河流域的同時期氏族居址高大寬敞。營地的周圍有寬約 2 米、尚存深度 1 米左右的壕溝,是這個氏族營地的界限,也是一種防禦設施。這是目前中國大陸遠古居民最早的防禦設施。  興隆窪氏族先民使用的生產工具以石器為主,其中主要是用於掘土的打制的有肩石鋤。很多房址中都放置著這種先進的生產工具,還有石鏟、石斧、石錛、石磨盤、石磨棒和圓餅形石器等等。由石片嵌入骨柄凹槽的刮刀很有特色,是北方細石器工藝傳統的產品。其它加工獸皮用的石刀和漁獵工具也比較多。骨器有錐、鏢、針等,磨製都比較精良。在房址的居住面上,常常發現琢制的石磨盤和磨棒,有的房間里還出土了石杵。這些穀物加工工具,既可以加工農作物去殼脫粒,也可以用於加工採集的植物籽實。房址中發現較多的鹿角、狍骨和胡桃楸的果實硬殼,說明氏族營地附近廣布森林,狩獵和採集經濟仍佔一定的比重。農業經濟的發展水平與黃河流域的諸新石器時代文化大體相當。  在興隆窪遺址西北部的西拉木倫上游林西縣白音長汗,是興隆窪文化的另一個典型遺址,1989 年發掘出房址 17 座,也是成排分布、井然有序的,氏族營地外圍同樣有一條壕溝。生產工具則以梯形石鏟為主,與興隆窪遺址稍有不同。另外,興隆窪遺址的房子沒有門道,有的學者認為這種房屋屬於「築城穴居,屋形似冢,開口於上,以梯出入」的居室最古老的形式,但白音長汗遺址發掘的房子卻大多有向東的門,也反映了兩地生活習俗的差異。總的看來,它們的共同特點是主要的,屬於同一文化系統。碳 14 測定興隆窪文化的年代在公元前 6000—前 5500 年左右。  6.湘贛經濟區的早期農業  長江中游以南,河流縱橫,湖泊密布,形成了方圓千里的水鄉澤國。在這江河湖泊之中,江南丘陵以羅霄山脈為脊,高低錯落,聚散於湘江、贛江兩岸。以湘江流域至洞庭湖周圍,和以贛江流域鄱陽湖一帶的湘贛經濟區,是新石器時代早期的重要經濟區,豐富的水系和茂盛的山林植被為古代氏族部落提供了優越的棲息環境,從而發展了農業生產,創造出特色鮮明的物質文化。  江南的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集中發現在洞庭湖周圍和鄱陽湖一帶兩個區域,比較典型的遺址有江西萬年仙人洞,湖北秭歸朝天嘴、宜都城背溪、枝江青龍山,湖南石門皂市、臨澧胡家屋場和澧縣彭頭山等。  洞庭湖周圍的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址,以石門皂市下層為代表,宜都城背溪、臨澧胡家屋場等遺址都比較典型。在這些遺址中發現的生產工具較多,打制石器占相當大的比重,常見燧石打制的細石器,磨製石器主要是石斧,還有石網墜、石球等;骨器則有骨針和骨錐。  這一區域的氏族制陶工藝也相當原始。陶器是比較單一的夾砂或夾炭紅陶,褐、灰陶僅有少量發現,許多陶器胎質為黑色,外塗紅、白、黃色陶衣。製法全為手制貼塑法,即用手捏出器形,內外再糊上幾層,比較容易破碎。器型主要是圜底器和圈足器,晚期出現了少量的三足器。日用器皿包括釜、罐、缽、盤、盆、碟和少量的鼎、小口壺、支座等。陶器上的紋飾是其它地區普遍流行的繩紋,拍印得比較淺而亂,其次有刻劃紋和篦點紋。  各遺址都發現了一批動物骨骸,有水牛骨、鱉腹甲、魚骨、蚌殼等,水生動物較多。  從石門皂市等遺址反映的文化面貌,表明新石器時代早期洞庭湖周圍的經濟生產還很落後,採集和漁獵經濟仍是當地氏族的主要經濟活動,豐富的水生動物資源是他們的重要食物來源。大量細石器的出土正是脫離中石器時代時間不長的反映。對皂市和城背溪遺址的遺存碳 14 測定,年代在公元前5750—5480 年前後,與黃河流域諸文化的年代一致,但其生產力發展水平看來是比較低下的。由於缺乏典型的、系列的農業生產工具,也許這一帶的農業生產還未發生,或剛剛出現以木、竹器為工具的點種方法,處於初期階段。  近年來洞庭湖周圍彭頭山文化的發現,是新石器時****古的重要收穫,使我們進一步明確了湘贛地區新石器時代早期的經濟狀況。  湖南省西北部的澧陽平原,介於武陵山余脈與洞庭湖盆地之間,為過渡地帶,東連湖區,西北部近山地,屬河湖沖積平原。新石器時代早期,這裡的植被多杉木和濕生蕨類孢子植物,為暖性針葉林為主的森林——草原環境,氣溫較現代略低。距今 8000 年左右,這一帶生活著以彭頭山文化為代表的氏族部落。  彭頭山文化以 1988 年發掘的澧縣彭頭山遺址命名。該遺址坐落在縣城西北的一個小山崗上,周圍地勢開闊平坦,北有涔河,南有澧水,氏族營地既發現了一些大小不等的房址遺迹,也有灰坑和墓葬。從生產工具看,石器可以明確區分為細石器、大型打制石器和磨製石器三類,其中磨製石器數量很少,細石器較多,體現出強烈的中石器時代文化色彩。  彭頭山文化的細石器有刮削器、錐形器、雕刻器幾種;大型打制石器僅有砍砸器、刮削器和石錘;磨製石器數量雖少,但普遍加工較精,通體細磨,表面光滑,已掌握了切割、細磨和兩面鑽孔等技術。生產工具只有功用不明確的石斧(體小,形似斧,刃似錛),其它磨製石器有小型的管、棒類飾件。從石器的情況和遺址的地貌、孢粉分析,當時人們的經濟生活是以採集和漁獵為主,稻作農業處於發生不久的初期階段。陶片中夾雜著許多稻殼,因全部炭化、形態不完整,尚不能確認為人工栽培稻。不過,考慮到距今 7000年前長江下遊河姆渡文化已有較發達的稻作農業,彭頭山文化出現初期稻作農業應該是可能的。  這一部落的制陶業尚處於原始階段,陶器採用直接捏塑成型和用泥片貼塑成型兩種方法。全部陶器沒有明顯的夾砂陶和泥質陶之分,大量摻雜稻殼。胎壁普遍較厚,器底尤甚。陶片斷面清楚可見泥片形成的分層現象。器物大多工藝粗糙,整體歪斜,器表凸凹不平,口沿也不規整。內外表面多經刮削、抹平,有的內壁未經刮還抹留有手指按壓的痕迹。主要器形有深腹罐、筒形釜、盤、盆、缽、碗、碟和支座等。這些器物大部分造型簡單,沒有固定的形態,許多器物種類之間的差異並不明顯。普遍的特徵為圜底、無沿、厚胎、厚底、表面滾壓繩紋。  彭頭山文化的基本面貌和碳 14 測定數據,都早於湖南石門皂市下層代表的一類文化遺存,是目前長江流域發現的時間最早的新石器時代文化,也是大溪文化的源頭之一。  由於彭頭山文化的典型遺址發現不多,對於這種江南地區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的基本面貌還缺乏更細緻深入地了解。彭頭山氏族部落與稍晚的石門皂市下層文化所代表的氏族部落究竟是什麼關係,考古界還沒有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見。但是,彭頭山文化和石門皂市遺址下層一類文化遺存的發現,清楚表明早在 800 多年前,洞庭湖周圍乃至湘江流域就生活著一些原始部落,在從事漁獵經濟的同時,已開始進行稻作農業生產,為氏族經濟的繁榮做出貢獻。  鄱陽湖一帶的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同洞庭湖周圍一樣,也表現出較強的中石器時代文化色彩。仙人洞遺址是鄱陽湖東岸懷玉山北麓的一個遺址,在萬年縣城東北 15 公里的一處山坡洞穴內。這個洞穴曾居住過新石器時代早期的氏族成員,文化堆積中出土了許多生產工具,其中打制石器較多,一般僅打出刃部即行使用,很少進行第二步加工修整。常見的生產工具有砍砸器、刮削器、盤狀器等。磨製石器較少,製作也比較粗糙,器類十分簡單,主要有扁圓形穿孔石錘、兩端尖的石矛以及個別的石鑿。遺物中還發現許多針、錐、鑿、鏃、魚鏢等骨角器和尚保留外殼的穿孔蚌器。這批生產工具普遍製作簡單,顯示出從中石器時代剛剛進入新石器時代不久的狀況。  在這個洞穴中的較晚堆積中,發現的生產工具也是打制與磨製石器共存,並仍有較多的骨角器和蚌器,器形與較早階段的大都相近,說明這兩個階段是互相銜接,承襲發展的,時間相去不遠。但新出現了磨光的扁平石錛、骨矛和帶梃的蚌鏃。上層的陶器質量也比下層的有明顯進步,由過去質地粗糙、內壁凸凹不平的夾砂紅色陶器演變成製作較好的夾砂紅陶、夾蚌殼粉紅陶、泥質紅陶、泥質灰陶等多種質地的罐、豆、壺等。這種演變狀況,與洞庭湖周圍的制陶業發展規律完全相同。  在仙人洞的遺存中,上、下層都發現了多處火堆遺迹,同時含有大量野生動物和螺蚌介殼,沒有發現家畜的骨骸。根據上述現象,清楚地表明當時氏族的經濟生活主要依靠狩獵、捕撈和採集,還沒有穩定的定居生活和農業生產。  總的看來,湘贛經濟區的兩種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比黃河流域的裴李崗文化、磁山文化、北辛文化、大地灣文化等表現出更多的原始性。氏族的遷徙性較強,沒有出現穩定的定居生活和農業經濟,採集和漁獵經濟居於主導地位。洞庭湖周圍鄂西地區和澧水流域的氏族部落,已經有了初步的農業生產技術。經濟發展水平或許略高於鄱陽湖一帶的氏族。彭頭山的遺址的發現,為長江流域稻作農業的產生和初期發展階段樹立了一個標尺,在中國遠古經濟史和農業史中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並為進一步發現與研究稻作農業的起源提供了寶貴資料,具有深遠的意義。  7.新石器時代早期的經濟特點  中國新石器時代早期,黃河流域、長江流域和遼河流域的經濟發展從物質文化遺存來看,表現出社會生產力水平是相當低下的,當時氏族先民的生活狀況十分艱苦。經濟發展概況起來有以下幾個特點:  ①農業生產很原始,採集和狩獵、捕撈活動在經濟生活中佔有特別重要的地位,有的地區漁獵經濟尚居主導地位,大部分地區還沒有十分穩定的定居生活和一定規模的農業。  黃河流域的諸文化遺存,從房址、墓葬、生產工具和陶器看,原始農業已有一定程度的發展。但是,許多遺址都發掘出大量動物骨骼,主要是野生品種。磁山遺址雖然農業經濟比重很大,也出土了鳥類、獸類、魚鱉類、蚌類等 23 種動物,其中有獼猴、狗獾、蒙古兔、花面狸、金錢豹、東北鼢鼠、梅花鹿、馬鹿、四不象鹿、獐、狍、赤鹿、短角牛、野豬等,還有豆雁、鱉、草魚、麗蚌的遺骸。屬於家畜類的只有狗、豬和雞。這個動物群落的發現,證明當時黃河流域各地氏族部落的經濟類型承襲了中石器時代的傳統生產方式,即狩獵和採集經濟占相當大的比重。  華北動物群落的發現,也給我們提供了距今七八千年前黃河流域人們生活的生態環境和經濟生活內容。當時華北一帶氣候溫和,比現在平均氣溫高2—3℃。各氏族營地附近蘆草叢生,有較多的湖泊沼澤;遠處則有茂密的森林,野獸成群出沒其中。如獼猴,今日主要分布在長江以南地帶;花面狸則是亞熱帶的種類;魚鱉和麗蚌的較多出土,說明聚落附近河流水域寬闊,流量大,水產很豐富。這些環境給氏族成員提供了良好的採集、捕撈和狩獵的場所。獵獲的動物既有大型的猛獸,也有中小型的,既有隨季節變換而遷移的雁類和鹿類,也有常年棲息當地的動物,說明狩獵活動是全年進行的重要經濟活動,也是一種日常普遍掌握的經濟生產手段,而不是間歇的、閑暇的活動。這種狀況表明,由於農業還不足以維持食物需要,氏族成員必須從多方面獲得補充來生活。  在發明農業的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的婦女,繼續承擔著採集活動的生產分工。新石器時代人們的採集活動比農業生產更不受季節的限制,採集範圍也比中石器時代更加廣泛,其中主要是對野生植物類的採集,也包括對昆蟲及幼小動物的捕捉。  對植物類的採集品很多,在考古發掘中很難尋覓到當時的採集品,一些遺址中僅保存著少量植物果實的堅硬皮殼和炭化的籽實,如棒子、胡桃和小葉朴等。實際上,氏族婦女在日常採集活動中,必然也把一些植物的塊根、各種鳥卵、蜂蜜等做為重要的採集對象。另外,由於大量草本植物的籽實難於留下遺迹,所以並不表明當時很少採集草本植物的果實。根據民族學的材料推斷,古代氏族先民在一年的各個季節里都有相應的採集活動。春季和夏季,婦女們多採摘植物中可食的嫩芽、嫩葉和花朵;秋季在收穫較多果實時,也挖掘一些植物的塊根和塊莖。此外,她們還挖掘各種野菜和採集木耳、蘑菇等菌類。在氣候溫暖濕潤的江南地區,採集的對象就比華北更多了。  捕捉昆蟲和各種小動物充饑,也屬採集經濟的範疇。新石器時代的先民捕捉的介蟲類有河蚌、螺螄、螃蟹、蝸牛等;昆蟲類有黑殼蟲、天牛、蟑螂、蚱蜢、蜂蛹、蜻蜒等;另外還有壁虎、蜥蜴、青蛙、蛇、田鼠之類小動物。所有這些已經為考古發掘、文獻記載和民族志材料所證實。  新石器時代早期的遺址,都有營地面積小、房地少、文化堆積薄、生產工具簡單、陶器製作粗糙的共同特點,說明當時氏族的遷徒性較強,有的氏族成員還住在山洞中。所有這一切,都表明當時的經濟發展水平是低下的。從目前的發現來看,華南地區的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存具有更為原始的色彩。  ②經濟生產活動受到自然條件的強大制約,人們還缺乏改造自然的能力。由於自然條件的不同,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表現出一定差異,存在著不平衡性,並且預示著不同的經濟形態發展方向。  在遠古社會裡,選擇什麼樣的環境來生活,是人類生存所遇到的最重要的問題。在最近十幾萬年的時間裡,人類最初只是使用打制石器和木棍等簡陋的工具去獲取食物,隨時隨地都可能遇到各種危險。人們完全不懂得自然界的規律,幾乎無力對付自然界強大的力量。到舊石器時代晚期,人類選擇適合生存和繁衍的環境已成為各氏族最關心的大事。離開了群體,離開了適合生存的環境,就意味著死亡。後來,在自然界的威脅下,人們不斷地遷徙,在選擇生活環境的遷徙中度過了中石器時代。  到了距今 1 萬多年前的新石器時代,原始農業出現了,土地開始把穀類作物奉獻給勞動的人們,氏族開始在得到糧食的自然環境中比較長期地定居下來。這種逐漸安定的生活,使氏族成員的較多時間用來製造種類更多的工具,特別是磨製石器和燒制陶器、製作工藝品來充實美化自己的生活。從新石器時代早期農業經濟出現時起,中國的黃河流域就到處有比較穩定的氏族部落活動的蹤跡。從渭水流域的大地灣——白家文化、華北的磁山文化、中原的裴李崗文化到山東的北辛文化,各地的文化面貌表現出早期農業經濟極大的一致性。這種一致性,是黃河流域大體相同的地理環境、氣候條件和動植物群落所決定的。  但是,生存環境不同、經濟形態和發展水平就不同。中原和華北地區的農業經濟發展較快,華南地區生活在山洞裡的氏族就仍停留在採集和漁獵經濟狀態之中。磁山文化和裴李崗文化發現的精緻的磨光石器、種類較多的陶器和窖藏穀物,是洞庭湖、鄱陽湖地區的人們很難想像的。仙人洞遺址出土的石器,陶器都表現出極大的原始性。氏族成員經常生活的地方,發現了一些燒火堆遺址,篝火都沒有坑穴,在平地架起,只是底部墊上一些大石塊以利通風燃燒,火燼中可以找到一些獸骨、蚌殼及少量破碎的陶罐。仙人洞遺址的年代與裴李崗文化同時,卻沒有發現農業經濟的跡象。而西南地區怒江中游的一些氏族,當時卻完全過著中石器時代的生活。所以,在不同的自然條件下,各地的經濟發展是很不平衡的。  在自然條件的強烈影響下,這種經濟生產發展水平的不平衡不僅在社會發展中不斷拉大了各地的距離,而且在很大程度影響了各地氏族部落沿著不同的經濟形態方向演變。例如東海、南海上一些島嶼居民,採集和漁獵經濟一直到新石器時代晚期仍在繼續發展;而內蒙古東部和東北很多地區,農業經濟到近代還沒有出現。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和經濟形態的差異,從新石器時代早期農業發生時起,就開始表現出來了。  ③不同地區、不同文化的氏族部落彼此交流,是促進經濟發展的極其重要的因素。  在中石器時代,氏族集團的遷徒流動性很強,在不同的地域但自然環境相似的條件下,採集和狩獵的技術與經驗得以廣泛地交流與傳播,因而無論歐亞大陸還是美洲、大洋洲,細石器工藝傳統都表現出強烈的一致性。  新石器時代早期農業經濟的出現,使人們從季節性的定居生活轉變為較長時間的定居,這種定居生活加強了文化的地域性,從而產生了相對封閉的特點。逐漸形成的生活習俗的差異和圖騰崇拜式原始宗教,更加強了這種獨立性和封閉性,這是中國傳統文化「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經濟背景。考古發現表明,在一種文化的中心區域,這種文化的特點特別明顯而強烈,而兩種或三種文化的交界、接觸地帶,則文化遺存中必兼有幾種文化的因素;同時,在交通不便的深山叢林中或聚落極其稀少的地方,文化遺存不僅特點不突出、遺物很少,而且大都表現出落後於同一時期其它文化的面貌。  裴李崗文化的中心在嵩山周圍,磁山文化的中心在華北平原西部邊緣、太行山東麓的冀南豫北地帶,這兩種文化呈犬牙交錯的分布,交流與融合使這一帶的經濟發展較快,因此產生了仰韶文化的後崗類型、大司空類型和物質遺存豐富的龍山文化。由於這一帶農業經濟基礎堅實雄厚,人口密集,物資交流方便,所以統一了黃河流域的商族幾經選擇,最後把國都確定在這裡的安陽。  不同的文化的交流使先進的生產技術得以傳播與推廣,壓印篦點紋深腹陶罐的製作技術,在中原和華北起源,很快成為遼河流域原始居民習慣使用的器皿;而在陶器表面拍印繩紋,幾乎在新石器時代早期具有世界性的意義。交流與傳播,是促進社會發展的一種動力,在交通工具尚未產生的時期,  或交通工具很難使用的地區,經濟發展必然受到影響。直到青銅時代晚期和鐵器時代,中國西南的橫斷山一帶高山峽谷中還生活著以採集和狩獵經濟為主的氏族部落,就是交通閉塞造成的。交流對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從新石器時代早期的農業經濟中已明顯地表現出來了。  新石器時代早期農業經濟的上述特點,是在人類不斷戰勝自然條件的種種限制,為自身的生存和發展而表現出來的。隨著人類對自然界征服力量的加強,這些特點則發生不同程度的變化,比如漁獵經濟形態的減弱等。隨著經濟的發展,不同文化的同一性也日趨發展了。  (二)新石器時代中期的經濟狀況  公元前 5000 年至公元前 3000 年左右,中國的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的大部分地區,先後進入新石器時代中期的發展階段。這是氏族制經濟繁榮發展的階段,黃河兩岸、大江南北的原始農業和手工業發展速度比新石器時代早期更快了。新的農業生產工具逐漸增多,農作物的品種和產量都有較大幅度地提高;制陶工藝更加成熟,各地出現了不同類型的陶窯和制陶方法,薄胎陶、白陶等體現先進技術的產品有越來越多的發現,並已出現慢輪修整技術;玉石器製作工藝在東部沿海地區的遼寧、山東、江蘇、浙江一帶成績非常突出,切割、拋光、鑽孔等技術得到進一步推廣;竹木器、骨角器製造和加工業也比過去有較大發展,一些地區出土的工藝品成為中國古代奇珍異寶;隨著手工業生產工具的改進,土木建築和造船工業也呈現出新局面;絲麻紡織業繼續發展,出現了養蠶業和一些紡織新技術;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促進了遠古水陸交通的發展,以物易物的交換範圍不斷擴大,開始出現專門為交換而製作的商品;與此同時,採集和漁獵經濟繼續做為農業經濟的重要補充,仍是氏族成員經常從事的生產活動。總之,新石器時代的經濟,在這一階段里各個領域都發展較快,並加強了各個地域、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與融合,中國的氏族社會在經濟發展的背景下,呈現出同一性的趨勢,但在一些文化的中心區域仍保持著濃厚的地方特色。這種社會發展的同一性和地方特色為此後華夏民族的融合及多民族的文化結構孕育出雛形。  中國新石器時代中期長達兩千年的歷程中,最富代表性的是黃河中游地區的仰韶文化,其它有黃河上游的馬家窯文化、黃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長江中游的大溪文化和屈家嶺文化、長江下游的河姆渡文化和馬家浜文化、西遼河流域的紅山文化及華南地區的一些原始文化。與此同時,遼東地區、松花江及嫩江流域、閩江兩岸及四川盆地也都有一些氏族部落生息繁衍,開發著當地的自然經濟。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黃河流域的一些氏族部落農業和手工業生產居於領先地位,長江流域的原始經濟幾乎與之同步發展,其它地區則相對落後一些,他們為中國新石器時代的經濟發展分別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貢獻。考古發現表明,中國大地上依山傍水幾乎到處都有當時人們活動的蹤跡,各氏族部落的先民用辛勤的汗水,創造性地開拓著遠古的中華錦繡江山。  1.黃河中游仰韶文化的經濟  仰韶文化,是新石器時代中期的典型文化,以河南省澠池縣仰韶村遺址的發現而命名。這個遺址從 1921 年發現以後,曾經做過多次調查和發掘。1980—1982 年,考古工作者在仰韶村揭露氏族營地面積兩千多平方米,發現了一批房址和窖穴,出土陶器、石器、骨器和蚌器等六百餘件,進一步明確了這種遠古文化的重要意義。由於分布地域比較遼闊,包括陝西、山西、河北、河南和內蒙古中南部廣大地區,所以根據一些地方特徵把這種文化劃分成幾種類型,主要有渭水流域的半坡類型、史家類型、西王村類型;豫西地區的廟底溝類型;鄭州一帶的大河村類型;河北和豫北的後崗類型、大司空村類型;豫南的下王崗類型,等等。這些不同類型在地域上既有交叉,在時間上也有先後,不過總的來說,它們具有新石器時代中期黃河中游農業部落的許多共同特點,並分別與周圍地區的馬家窯文化、大汶口文化、大溪文化及屈家嶺文化有一定交流。在與各地不同文化的交流中,仰韶文化對周圍地區的影響顯得更為突出。  仰韶文化是繼承裴李崗文化、磁山文化等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發展而來的,社會經濟比原始農業初期階段有了較大的發展。各地氏族部落在河谷階地上營建了大大小小的部落,過著比較穩定的定居生活。氏族成員主要從事農業生活,同時飼養豬、羊等家畜,兼營狩獵、採集和捕撈水中的魚蚌。這一時期的原始手工業也比較發達,制陶業、石器製造和其它手工業技術在各種類型的氏族經濟生產中普遍得到推廣和傳播,一些先進技術已影響到長江流域和東北、西南地區。仰韶文化的兩千年發展,既是中華民族形成的重要階段,也是原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環節。  (1)農業和家畜飼養  仰韶文化各個部落繼承了前仰韶時期各種文化的傳統生產方式,農業生產仍以種植粟類作物為主。粟的遺存在各重要遺址中經常發現,如西安半坡一座房子內的罐、瓮中都盛放著粟,另一座房子的小窖穴中也發現了粟殼遺存,特別是有一個窖穴中粟殼堆積達數斗之多。在重要遺址北首嶺、泉護村、下孟村、王灣,也都發現了或多或少的粟殼。臨潼的姜寨遺址,還發現了另一種耐旱作物黍。靠近長江北岸的河南淅川下王崗遺址,發現了稻穀痕迹。此外,在洛陽孫旗屯、鄭州林山砦、淅川下集等遺址,也都發現了糧食遺迹。上述情況表明,仰韶文化範圍內的農業生產比較發達,糧食作物品種不僅是一種粟。同時,人們還掌握了蔬菜種植技術,半坡遺址的一座房子內,一個陶罐里裝滿了已經炭化的白菜或芥菜之類的茶籽。  仰韶文化處於原始的鋤耕農業階段,採用刀耕火種的方法和土地輪休的耕作方式,生產水平仍比較低下。早期階段可能有尖木棒等木質工具及石鏟、石鋤等挖掘土地。這時的石斧大多形體厚重,橫斷面呈橢圓形,適於砍伐林木以開墾荒地。收割農作物則用兩側有缺口的長方形石刀和陶刀。加工糧食使用石磨盤、石磨棒和木杵、石杵等。中晚期的廟底溝、大河村類型,出現了大量舌形或心形的石鏟,磨製得比較平整光滑。在臨汝大張村、鄭州大河村等遺址,還出土一種大型、通體磨光的長條形石鏟或有肩石鏟。這一時期收割谷穗改用磨光的長方形石刀,有的還帶穿孔。這些工具都比早期的半坡類型有所進步,生產效率也因此得到提高。  家畜飼養業比新石器時代早期也有一定進步,飼養的家畜有豬、狗和羊,馬的骨頭也有少量發現。雞骨發現較多,可能已經馴化為家禽了。  (2)採集和漁獵經濟  仰韶文化時期,黃河中游各部落的採集和漁獵經濟佔有比較重要的地位。根據考古發現的資料,當時的採集品中有榛子、栗子、松籽和朴樹籽等,還有水中的螺螄。其它如植物塊根、鳥蛋、蜂蜜以及昆蟲等,也是採集的對象,這些與過去沒有多大區別。  各氏族營地附近,都有大小河流和比較寬闊的水域,水產十分豐富,利於捕撈活動。遺址中普遍發現了石、陶制網墜和骨制魚鉤、魚叉等工具,說明當時氏族先民的捕撈方法既有網捕,也有垂釣和投叉擊刺。許多遺址的彩繪陶器上都有魚網的描畫。半坡類型的彩陶盆內及其它一些彩陶器皿上常有魚網紋和魚紋,顯然是長期捕撈活動的真實寫照。  狩獵主要是男子從事的活動,一般集體圍獵較大和較兇猛的野獸。半坡遺址出土的獵獲物骨骼較多,有斑鹿、水鹿、竹鼠、野兔、狸、貉、獾、羚羊等等,有的遺址還出土了一些飛禽的骨骼。狩獵所用的工具多種多樣,最常見的是用骨、石、角磨製的箭頭,有三角形、柳葉形、帶翼和圓錐狀等十多種不同的形式,都磨製得很鋒利。還發現了較多石、角制的矛頭和投擲用的石球。從這些遺物可知,當時的狩獵方法包括射擊、投擲和集體圍打等幾種,鹿是狩獵的主要對象。  (3)手工業經濟的發展  仰韶文化的手工業經濟與農業、畜牧業經濟一樣,主要從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活動,以物易物的交換形式已普遍存在,商品經濟的萌芽還沒有產生。在各個部落里,氏族成員從事的生產勞動主要是以性別和年齡為分工的。手工業生產中的一些專業性技術,開始由氏族內部長期從事、積累了一定經驗的成員掌握,這些專業分工尚不十分明確和規範。當時的手工業生產,主要是制陶業和制石、制骨、製革、紡織、編織等。  (4)制陶業  仰韶文化的制陶業比較發達,制陶技術最能代表當時的手工業經濟發展的水平。從考古發現看,各部落都掌握了相當成熟的經驗,包括選用陶土、塑坯造型、燒制火候等一系列技術和繪畫、貼塑裝飾的工藝。不過,制坯還停留在手制階段,不少小件器物仍採用直接捏塑的簡易方法。仰韶文化中期以前,一般都採用泥條盤築法制坯造型,後來出現了用慢輪修整口沿部分的技術。制陶的工匠能夠在器物表面施加各種紋飾,有的用特製的模具拍打,有的用工具刻劃,有的裝飾主要是為了加固器體,有的則僅僅是為了美觀。其中裝飾作用最明顯的是彩陶花紋。仰韶文化各種類型遺址發現的彩陶花紋形式與風格互有區別,但也有它們的共同特點。早期以紅地黑彩或紫彩為多,中期流行先塗繪白色或紅色陶衣為地,再加繪黑色、棕色或紅色的紋飾,有的黑彩還鑲加白邊,十分美麗。繪畫所用的顏料、磨硯、研磨錘等工具,在西安半坡、臨潼姜寨、寶雞北首嶺等遺址的營地、墓葬中都有發現。從彩陶圖案紋飾的痕迹分析,當時繪畫已經使用毛筆一類較軟的工具。  各地的居住營地中,有專門燒制陶器的窯場和作坊。目前已發現仰韶文化各時期的陶窯上百座,構造分為橫穴窯和豎穴窯兩種,以橫穴窯最為常見。橫穴窯是較原始的一種陶窯,由火膛、火道、窯箅和窯室四部分組成。其特點是火膛、火道與窯室作橫向排列,窯室在火膛後方並略傾斜向上,兩者通過兩條或更多的火道相連。窯室底部為窯箅,上有箅孔(即火眼),火苗經過火道和火眼進入窯室。橫穴窯還可依其火道和箅孔的長短、形狀而細分為四種形式。至於豎穴窯,主要特點是火膛位於窯室的下部,兩者基本相垂直。如在偃師湯泉溝所見的一座典型的豎穴窯,火膛中還立木柱以支撐上部有 7個火眼的窯箅。  仰韶文化的陶器,主要是泥質紅陶,夾砂紅陶,泥質灰陶幾種,也有一些泥質黑陶和夾砂灰陶器。半坡類型的陶器主要是夾砂陶罐、小口尖底瓶、缽和卷沿彩陶盆。器表多飾繩紋、線紋、錐刺紋、指甲紋和弦紋,彩繪圖案是在缽的口沿外繪畫一周紫色、紅色寬頻紋、盆的內外繪畫人面、魚、鹿、植物等象生性花紋和三角形、圓點組成的幾何形圖案。在圜底缽口沿的寬頻紋上,發現有二十多種不同的刻劃符號,可能是中國古代文字的淵源。廟底溝類型的陶器主要有曲腹碗、曲腹盆、小口尖底瓶、小口平底瓶、斜沿罐、釜、灶等,彩陶紋飾除象生性的蛙紋外,最富特徵的是大量以圓點、曲線、渦紋、弧線、三角渦紋、方格紋組成的繁雜圖案。西王村類型是仰韶文化晚期的遺存,彩陶已很少,出現了一批形制較小的泥質紅陶平沿盆。後岡類型的陶器以紅頂碗、缽、圜底罐形鼎居多,彩繪紋飾流行成組的平行短線,具有鮮明的地方特徵。大河村類型的仰韶文化分為早晚兩個發展階段,早期階段的文化特點基本上與廟底溝類型一致,陶器種類與彩陶紋飾也大體相同,不過更多的彩陶施以淡黃或白色陶衣;這種類型的晚期文化堆積很典型,陶器主要有各式鼎、盆、缽、壺、瓮、罐、豆、甑、缸及大口尖底器,彩陶花紋有六角星紋、太陽紋、星月紋、網紋、~紋、X 紋等等。大河村類型發展到最後階段,有許多因素與相鄰的山東大汶口文化、湖北屈家嶺文化相同或相似,表現出向龍山文化過渡的同一趨勢。大司空村類型是在後崗類型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仰韶文化晚期遺存,這時期的陶器以灰陶為主,紅陶降於次要地位,代表器型的直口圓唇折腹盆、敞口淺腹盆、斜腹或折腹缽、碗、罐等,刻劃與拍印紋飾與仰韶文化其它類型一致,彩陶風格如紋樣則較為特殊,在暗褐色地上施黑、紅二種色彩,花紋為弧線三角、曲線、波浪等,斷續構成帶狀圖案,其間並綴以葉紋、S 紋、同心圓紋、睫毛紋等。下王崗類型是仰韶文化早期階段最南部的一個類型,分布於豫南唐河、白河流域和鄂北漢水中游一帶,可能是裴李崗文化移民的後裔創造的一種古老文化。這種類型的陶器以泥質和夾砂紅陶為主,種類包括罐形錐足鼎、缽、罐、盆等,有些器物與半坡類型的極為近似,鼎與長頸壺與裴李崗文化有一定淵源。這種類型的晚期階段陶器種類增加,彩陶也以紅地黑花或灰衣紅彩居多,紋飾有條帶紋、三角紋、斜十字紋、葉紋、渦紋和方格紋。  黃河中游地區仰韶文化各種類型的制陶業,在近二千年的發展過程中,生產規模和工藝技術非常穩定。總的趨勢是泥質紅陶和彩繪陶器逐漸減少,灰陶、黑陶的比重越來越大,最終發展到以黑陶為主的龍山文化時期。  (5)石器製造業和其它手工業  仰韶文化的石器製造業比較發達,早期打制的多,使用直接打擊法,制出的砍砸器和刮削器往往不加修整即行使用,比較粗糙。中期以後,磨製石器已明顯占居主導地位,器形也有很大改進,數量大批增加。各類型遺址中出土的磨製石器,都是先打出初坯然後細緻研磨成器的。與磨製相聯繫,切鋸石材和穿孔的技術普遍使用,穿孔石斧在各遺址都有發現。穿孔主要使用鑽穿,但往往先鑿出淺窩再施鑽,也有的是先磨出凹槽而後施鑽的。穿孔石器是為了更好地裝柄以製成複合工具,進一步提高生產效率。  從農業生產工具看,裴李崗文化和磁山文化中盛行的石鐮這時已很少見到,而代之以更易加工、大量生產和使用的石刀,成為收割粟黍類穀物的重要工具。仰韶文化較晚階段,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有肩石鏟、長條形石鏟、心形石鏟、使挖土的速度加快,耕種面積也必然擴大了,增加了農作物的產量。  仰韶文化的石器有幾個特點:第一、普遍存在帶缺口的石刀和長方形石刀,這類石刀在北方和長江流域則少見或沒有發現;第二、石斧多、石錛少,這一點和長江流域相反,說明長江流域的木工作業更為發達,可能與干欄式建築和造船業有一定關係;第三、橫剖面呈橢圓形的梯形棒狀石斧較多,長江流域則以扁平梯形石斧為多。這些特點,與各地的經濟生產有密切聯繫。  仰韶文化的手工業生產活動相當多,製革工業具有突出的地位。黃河流域和北方廣大地區,冬季的寒冷季節時間較長,除了房屋內必須設有火塘(灶坑)外,還要有皮革製成的衣服保暖,此外在生活中需要的革帶、箭囊等也比較多,所以製革是中原一帶普遍流行的工藝。儘管磨製石器已相當發達,但從方便、實用的優點來看,經常從事製革生產的氏族成員還是習慣使用打制的石片刮削器和利用破碎的硬陶片加工成的刮削器,許多打制的石片刮削器刃部非常鋒利,是磨製石器代替不了的一種最有效的切割工具。各遺址普遍發現的陶銼,是一種通體製成顆粒狀麻面的鞣製皮革工具。陶銼的發現往往做為仰韶文化的一個判斷標誌。  當時的紡織、編織業也比較發達,在一些遺物上見有布紋、繩紋、藍紋和席紡,都是紡織和編織業的反映。個別遺址中還曾發現養蠶的遺存,1960年在山西芮城西王村的仰韶文化晚期遺存中出土了一個陶制蠶蛹;1980 年在河北正定南楊庄遺址也發現了陶制的蠶蛹,這件惟妙惟肖的陶制工藝品兩端圓鈍,顏色灰黃,長 2 厘米,中部腹徑 0.8 厘米,身上橫刻 8 周劃紋,頭部蛹形清晰。這些遺物和遺迹的發現證明在仰韶文化時期,氏族先民不僅熟練地掌握了葛麻紡織技術,而且懂得了利用蠶絲進行紡織生產的經驗。各遺址大量發現的陶紡輪、石紡輪形制多樣,大小不等,也證明了當時紡織業的發展具有相當高的水平。但從各地考古發現的情況看,長江流域的絲麻紡織業比中原地區更為發達,仰韶文化的紡織技術,也許受到江南地區更大的影響。  仰韶文化的骨角製作工藝進步較快,許多遺址都發現了用於農業生產的骨鏟、骨刀;用於縫紉的骨錐、骨針;用於狩獵的骨鏃、骨矛;用於捕魚的魚鉤、魚叉;用於裝飾的骨笄、骨管、骨珠等等。骨角器已成為當時人們日常生產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品。骨器的製作與砥磨石器相仿,只是更為細緻,如在骨針上穿透針眼,在多數情況下是先挖磨出一個小洞槽,再在槽內鑽眼。這一時期的各遺址中,發現的骨鏃以千百計,其中如半坡遺址比較先進的骨鏃,中間起脊、兩側有翼、圓梃尖鋒,殺傷力很強。捕魚用的帶有單倒鉤或雙倒鉤的魚叉、魚鉤,也是骨角手工業的精緻產品,上述工具和武器,說明骨角製造業在發展生產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另外,仰韶文化一些遺址還出土了許多骨、角雕刻製作的工藝品,除了裝飾品外,還有與藝術、宗教有關的作品。在陝南的西鄉縣何家灣仰韶文化遺存的一個早期窖穴中,曾出土一件骨雕人頭像,是用獸類的肢骨雕刻的,高 2.5 厘米,眉、眼、鼻、嘴、耳都刻劃得比較細膩準確,比例勻稱。這件六千多年前的骨雕藝術品,生動地說明了仰韶文化先民骨角器製作工藝發達的程度。  2 .黃河上游馬家窯文化的經濟  新石器時代中期的黃河上游地區,原始氏族部落的經濟發展到了馬家窯文化階段。  馬家窯文化以甘肅臨洮縣馬家窯遺址而得名,主要分布在甘肅省,以隴西平原為中心區域,東起隴東山地,西到河西走廊和青海省東北部,北達甘肅北部和寧夏南部,南抵四川北部一帶。碳 14 測定表明,這種古老文化所經歷的時間大約從公元前 3300 年到前 2050 年,晚期已進入夏王朝時期的齊家文化階段。各地考古發現的情況表明,馬家窯文化是仰韶文化廟底溝氏族部落向西遷移發展,與當地另一種古老文化相融合而形成的。典型遺址有臨洮馬家窯、蘭州青崗岔、永昌鴛鴦池和青海樂都柳灣、西寧朱家寨、民和馬廠塬等 20 多處。  馬家窯文化諸部落,為發展黃河上游地區的社會經濟做出了極大的貢獻,其絢爛多彩的陶器裝飾藝術是中國古代藝術的瑰寶。  這個文化群體的居民以經營旱地農業為主,大田作物主要種植粟和黍。這兩種穀物的遺存曾分別發現於甘肅東鄉林家遺址的窖穴和蘭州青崗岔的房址中。另外,在青海柳灣墓地的許多墓葬中,也都發現有裝在粗陶瓮中的粟,說明這種作物是當時人們的主要食糧。各個氏族營地的房址和公共墓地的隨葬品中,發現了大量農業生產工具,用於翻地的石鏟通體扁薄,略呈長方形,效率很高;收割用的農具很多,主要是石片磨製的和用陶片改制的爪鐮,形狀有長方形穿孔的和兩側打成缺口的兩種。在鐮刀中有一種形制很特殊,也是長方形,但在一端刻成鋸齒,為馬家窯文化居民所獨創。穀物加工工具有石磨盤、石磨棒、石杵和石臼等。  馬家窯文化的氏族先民在日常生活中還飼養豬、狗、羊等家畜,有些氏族墓地的墓葬中用整隻的豬、狗或羊隨葬。這一現象是家畜飼養業比較發達的證明,其經濟發展水平與喪葬習俗與黃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有些類似。當時飼養的家禽僅見雞一種,數量尚不多。  雖然農業經濟比較進步,採集和狩獵活動仍是經濟生活的重要方面。各遺址中大多發現了石鏃、骨鏃、石球等。發現的野生動物骨骼較多的是鹿,野豬等。  在社會生產中已經有了相當明確的專業技術分工,原始手工業主要是制陶業、石器製造業、木工作業、紡織業幾種。  馬家窯文化的制陶業十分發達,制陶工匠可能已有更多細緻的技術分工。已經發現了一些規模很大的制陶窯場,如該文化較晚階段的蘭州東郊白道溝坪遺址的一座窯場,緊臨黃河北岸,高出河面約 60 多米,共發現 5 組12 座陶窯,還有一些已被後代破壞的陶窯殘跡。每組陶窯共用一個燒火坑,各窯的窯門都朝向這個燒火坑。窯場中有一個備料坑,裡面裝有製造陶器的熟料和余料,其中的紅膠泥條正與馬家窯文化諸遺址出土的大量泥條盤築而成的陶器相印證。窯物中還出土了用於研磨顏料的石板和調色配色用的陶碟,這種陶碟是分格式的,上面還清楚存留著紫紅色的調料,這些都是描繪陶器花紋的實用工具。白道溝坪窯場發現的遺迹遺物表明,當時的制陶工業中包括淘土備料、製作熟料、制坯、彩繪、火工、成品包裝運輸等一系列工序,掌握多工序有關技術的制陶工匠應該是有相應分工的。窯場的各窯室都呈方形,窯箅上有 9 個火眼,三三排列,非常整齊。與這個窯場同時的蘭州青崗岔陶窯,以及更早一些時候的陶窯,窯室也都是方形的,這是馬家窯文化陶窯的一大特點,與黃河中游普遍流行的圓形窯室判然有別。  大規模而又分組排列的窯場,充分顯示了在原始公社制度下氏族成員有組織,有分工地進行生產勞動的情況。在這類窯場里生產的陶器,顯然不僅是為了氏族內部的生活需要,必然有相當一部分產品用來同其他氏族或部落進行交換。青海柳灣氏族墓地中,隨葬的陶器就達 1 萬多件,其中有的大墓,幾十件類型一樣的精美彩陶壺排列隨葬,既是氏族制後期一些特殊地位的人擁有權力和財富的象徵,也是交換的反映。值得注意的是,柳灣墓地晚期的不少墓葬中都發現了海貝和石質、骨質的仿貝製品。貝類是夏商時代的一種貨幣,它本身也是從遙遠的東方沿海地區幾經輾轉而交換得到的。由此可見,馬家窯文化晚期已經產生了商業性質的交換的萌芽。  與制陶業相比較,石器製作技術還顯得有些落後。當時的石制工具多屬磨製,常有穿孔,少數地方仍保留著中石器時代盛行的細石器工藝傳統。柳灣墓地發現了嵌有石葉的骨柄刀,是一種有多樣用途的複合工具,主要用來切割和刮削獸皮。這種骨柄刀是中國北方原始氏族一種有普遍意義的典型工具,南方未有發現。  馬家窯文化的居民木器製作技術比較發達,雖然沒有出土日常生活使用的木器,但木作工具石斧、石錛、石鑿等有普遍發現。柳灣墓地中馬家窯文化早期的墓葬共 257 座,都是長方形豎穴土坑墓,以梯形木棺為葬具。木棺經鑒定為松柏類樹榦所製造,棺的四壁由木板圍拼而成,四角採用「穿榫法」接合,即邊壁挖槽,端壁作榫,合縫貼接緊密,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木工作業的水平。  紡織業也比較發達,在手工業生產中佔有重要地位。各氏族墓地發現了很多石、陶制紡輪,其中僅柳灣墓地的紡輪就數以百計。這些紡輪大小差不多,製作都很精緻,有些紡輪的正面、背面甚至側面都飾有各種不同的幾何形花紋,主要是用刻劃或錐刺的技法畫出的。這些巧妙的藝術裝飾表明,紡輪不僅是婦女們實用的紡織工具,也是她們很喜愛的一種藝術品,反映了氏族婦女在生產活動中的生活精趣。在柳灣的許多墓葬中,人骨附近發現了布紋痕迹,據研究是麻布一類衣服的遺迹。馬家窯氏族部落的紡織業,是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  馬家窯文化的人們還製造各種裝飾品來美化自己,一些善於製作裝飾品的手工工匠表現出較高的技藝,在墓葬中發現很多石臂飾、綠松石雕飾、串珠、蚌飾等。另外,在柳灣墓地還發現一些墓葬中隨葬著矢箙,是一種用樺樹皮製作的,表面刻有各種幾何形花紋,形制很獨特。這些手工作品,反映了當時手工業生產的全面發展情況。  3.黃河下游大汶口文化的經濟  黃河下游魯中南及東南丘陵地區,包括江蘇淮北一帶,自公元前 4300年至前 2400 年左右,處於原始文化繁榮階段的大汶口文化時期,歷時近 2000年。大汶口文化與中原地區的仰韶文化基本上同步發展,是中華民族遠古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氏族部落集團的勢力,曾在較長時間影響到豫中平原和遼東半島等地。  大汶口部落的居住營地和公共墓地,至 20 世紀 80 年代已發現上百處,主要有山東泰安大汶口、安丘景芝鎮、曲阜西夏侯、鄒縣野店、兗州王因、膠縣三里河、日照東海峪、諸城呈子、茌平尚庄、前寨和莒縣陵陽河,還有江蘇北部的邳縣劉林、大墩子及新沂花廳村等。在這上百處遺址中,出土了極其豐富的生產工具和生活用具,清理出許多房址、窯址、窖穴、灰坑和其它遺迹,使我們能比較清楚地了解到當時社會經濟的發展狀況。  大汶口文化以農業經濟為主,同黃河流域其它原始文化一樣,主要種植的是粟。三里河遺址的一個窖穴中出土了 1 立方米的朽粟,說明糧食生產已有相當可觀的數量。農業生產工具主要是磨製石器。早期除使用一些磨製粗糙保留打制疤痕的石鏟、石斧外,已大量使用磨礪精良的穿孔斧、刀、鏟等,收割工具還有骨鐮和蚌鐮,加工穀物的工具則是石杵和石磨盤、石磨棒。在這一文化的中晚期,出現了有肩石鏟、石鎬和一些鹿角鋤。  這個原始部落集團從早期起,家畜飼養就比較發達,各遺址出土有豬、狗、牛、雞等家畜家禽的骨骼,墓地中常發現用狗和豬隨葬的。大汶口文化中期以後,以豬隨葬的風氣漸盛,墓葬中不斷發現整豬、半隻豬、豬頭或豬下顎骨,在大汶口墓地,用豬隨葬的墓占 1/3 以上,膠縣三里河一座墓中隨葬豬下顎骨多達 32 個,表明各氏族部落在中晚期養豬業已十分興旺。  漁獵和採集經濟在社會經濟生活中仍比較重要。一些遺址發現的漁獵工具有尾部帶孔的雙倒刺或三倒刺的骨、角質魚鰾、魚鉤,有扁平三角式、短梃圓柱式、長梃雙翼起脊式等各種骨鏃、角鏃、牙鏃,有石質和角質的匕首,還有石矛、骨矛等大型投刺獵具及較多的網墜。遺址中發現有獐、斑鹿、狸、麋鹿的殘骨,這些野生動物當是狩獵的對象。在兗州王因遺址出土了 20 多個揚子鱷的殘骸,與魚、龜、鱉、蚌等同棄於垃圾坑中,這一現象表明當時的氏族成員已經能集體捕獲大的、兇猛的水生動物。  大汶口文化時期,手工業經濟也發展到較高的水平。制陶業、玉石製造業從農業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經濟部門。  由於大汶口文化經歷了近兩千年的歷程,陶器的生產表現出明顯的階段性。早期的陶器均為手制,砂質陶器火候較低,種類也不多,造型簡單;僅見觚形器、盆、缽、罐、杯、鼎、豆、大口尊等。中期開始使用輪制技術,有了少量輪制的小件器物。這時已能燒制出火候較高的灰白色陶器,器物種類也明顯增多,出現了頗有地方特色的實足鬶、背壺和簋形器等。到了晚期,已能用快輪生產大件陶器,如大汶口墓地中就出土了輪制的大陶盆。制陶原料有了新的來源,出現了用坩子土燒制的一種質地堅硬、胎壁均勻、色澤明麗的白色、黃色、粉紅色的細砂陶器,這類陶器有袋足鬶、三足盉、寬肩壺和筒形豆等。晚期燒制的薄胎磨光黑陶高柄杯,代表了這個古老部落制陶工藝的最高水平,為其後山東龍山文化更高水平的制陶技術準備了條件。制陶業的發達,還體現在製造出許多仿動物造型的陶質工藝美術品,中期所生產的獸形提梁器是中國工藝美術史上的精品;晚期這類陶製品愈益增加,如三里河出土的豬形、狗形和龜形的容器等,反映出這一部落制陶業的興旺發達,也說明當時的工藝技術已相當成熟。  這一文化的陶窯尚發現不多,大汶口遺址發現了一座晚期的橫穴式陶窯,在新石器時代的同類陶窯中屬於比較進步的形式。  這個部族玉石製造業也比較發達,在黃河流域新石器時代中期諸文化中處於領先的地位。早期他們已善於磨製精緻的石器,並且較各地使用穿孔技術;中期以後,常選用高硬度的蛋白石、流紋岩等為原料,石器的造型更加規整,器物類型增多,產量也增加了,出現了成套的手工工具,一些手工業者的墓中發現了成組的大、中、小型石錛。有的墓葬和居址發現有精美的玉鏟和較為豐富的玉石裝飾品,其中包括由不同形狀的單件組成的串飾。大汶口文化的玉石製造業,雖然比中原地區進步,但比起長江下游地區氏族部落的玉石器製作工藝尚有不足,也沒有西遼河流域那樣發達。  骨角器製作成就較突出,早期的邳縣大墩子遺址中出土了一串 10 粒的雕花骨珠;劉林遺址還發現刻有豬頭紋樣的牙質飾物。到了中晚期,剔地透雕技術和鑲嵌技術趨於成熟,大汶口發現的透雕 16 齒象牙梳、花瓣紋象牙筒和鑲嵌綠松石的骨雕筒等,代表著中國新石器時代骨角製造工藝的最高水平。  大汶口文化的農業、手工業生產狀況,表明五六千年前黃河下游社會經濟已取得比較全面地發展。迅速增長的經濟實力使這個古老部族在長達兩千年的歲月中不斷繁榮昌盛,其先進的制陶技術遠播隔海相望的遼東半島和豫西、皖北一帶。大汶口文化及其後的典型龍山文化、岳石文化相繼發展,成為華夏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  4.長江中上游大溪文化的經濟  浩蕩的長江流經山勢雄奇的三峽,自宜昌進入遼闊平坦的沃野。這一帶江面寬闊,水流緩慢,平原上河流港汊縱橫交錯,湖泊塘堰星羅棋布,古代稱為雲夢澤。新石器時代中期,大溪文化諸氏族部落就生活在這水鄉澤國,其範圍大致在長江從宜昌到岳陽這一段的南北兩岸,東起洪湖西岸,西至瞿塘峽口,南到洞庭湖北部,北抵荊門、鍾祥一帶的漢水中游地區,面積大約10 萬平方公里。  氏族部落營地大多修建在河流兩岸和湖泊附近、高出周圍地面數米的崗地上。也有少量遺址位於長江幹流兩岸的台地上。三峽地區的少量遺址,坐落在峭壁對峙的峽谷間和水面較寬地帶依山臨江的緩坡台地上,面積較小,與現代村落基本處於同一高程。20 世紀 50 年代至 80 年代,大溪文化發掘清理的主要遺址四川巫山大溪;湖北宜昌中堡島、楊家灣、清水灘、宜都紅花套、枝江關廟山、江陵毛泉山、松滋桂花樹、公安王家崗;湖南澧縣三元宮、丁家崗、安鄉湯家崗、劃城崗、華容車軲山等十多處,調查發現這種文化遺存的遺址更多。碳 14 測定清楚地表明,大溪文化諸氏族部落活動在長江中游一帶的時間約在公元前 4200 年至前 3200 年之間,綿延上千年。他們在這裡生存發展,創造了豐富多彩的物質文化,充實了中國遠古文化的內容。當時的農業和手工業經濟生產,對其後荊楚地區的社會繁榮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在優越的自然條件下,長江中游地區當時的農業生產和手工業生產都較發達。大溪文化先民主要從事稻作農業生產,考古發現在許多遺址的紅燒土塊中夾有稻殼和水稻的莖葉碎末。一些遺址還有較多稻殼和稻草灰燼出土。對紅花套、關廟山兩處屬於大溪文化中期階段的稻穀鑒定,表明是粳稻。這個古老文化的各氏族常用的夾炭陶器,是以炭化稻殼粉末作為羼合料的,足以說明種植稻類作物已十分廣泛。在三峽谷地,缺乏適於農耕的沃土,採集和漁獵經濟所佔的比重很大,如清水灘等遺址的堆積中包含大量魚骨和獸骨,反映出新石器時代居民的生產和生活受到自然地理條件的制約。  在大溪文化遺址中,一直沒有發現成批的或數量較多的收割農作物的工具,既無打成缺口的或穿孔的石刀、陶刀,也未見石鐮。為數甚少的石刀、蚌鐮顯然主要不是為了收割水稻使用的,而是用於採集活動。這種現象表明,大溪氏族部落收割稻穀不是像黃河流域那樣用刀掐割粟、黍穗頭,也不是連桿割取,而是在田間帶莛薅拔,再捆紮成把晾曬。這種收穫方法在長江流域和華南地區比較普遍,長江下游的河姆渡氏族部落、馬家浜氏族部落大都如此。直至近代,一些南方少數民族仍用這種辦法收穫稻穀。  稻穀的去殼加工,主要用杵和臼。1973 年在紅花套遺址發現了兩處保存較好的地臼,是一種鍋底狀的圓坑,周壁堅硬光滑,附近還有木杵的遺痕,是一種長 1.4 米,中部較粗、兩端呈圓頭的稻米加工工具。這一考古發現,證實了《周易?系辟下》關於上古時代「斷木為杵,掘地為臼」的記載。此外,在許多遺址中還出土了舂米用的陶臼,還出現了一些直接利用形體合適的河卵石做成的石杵。  大溪文化的手工業生產主要是制陶業和石器製造業。長江中游氏族部落當時的制陶業有其自身的創造。劃城崗遺址發現了一座保存較好的窯址,先在地下挖坑,結構分為斜坡狀火道、火膛、窯室、出煙口幾部分。窯的底和壁都用大塊紅燒土鋪墊或壘砌而成。火膛直徑為 1.2 米,其上未見窯箅,在高出火膛底部 0.3—0.4 米處,圍繞窯壁一周有寬 0.2 米的平台,構成直徑1.6 米的窯室。待燒制的陶器就擺放在平台上。這種陶窯使用的材料和構築形式,在中國新石器時代尚屬少見。  陶器的種類比較多,製作也很精美耐用。有一種工藝精良的薄胎彩陶和另一種淺浮雕式的印紋白陶製品,標誌著這一地區的制陶業已達到較高水平。薄胎彩陶多為細泥製作的橙黃色的單身杯和圈足碗,胎厚僅 0.1—0.15厘米,繪畫著棕紅色、黑色的紋飾。試驗證明這種彩陶的燒成溫度為 830℃,比同一時期的紅陶、灰陶、黑陶的燒成溫度都要高。從陶器製作的總體看,大溪文化的彩陶數量、種類、花紋式樣、燒成溫度等都不如黃河流域仰韶文化和馬家窯文化那樣發達,但其薄胎彩陶卻顯示出長江中游原始文化先民獨特的制陶技藝。淺浮雕式的印紋白陶,器形以圈足盤為主,燒成溫度為 880℃。根據考古發現,長江流域的白陶在馬家浜文化前後有較多發現,年代早於黃河流域,其中大溪文化的淺浮雕式印紋陶器花紋繁複美麗,是中國新石器時代中期白陶工藝的傑出作品。  石器的製作技術比較落後,在早期的一些遺址中,仍然常見燧石打制的石核和石片石器,宜昌的楊家灣遺址發現了一處氏族營地,其中有一座簡陋的半地穴式草棚,是當時的製造石器場所。地穴內有礪石、打制的石斧坯和不少石片。在這個遺址中發現的石制生產工具,較多的是大、中型打制石斧,有的將刃部或側邊用礪石磨光。小型的石錛比較精巧;圭形石鑿是通體磨光的,這些工具表明大溪文化的竹木器製造業比較發達,只是很難發現竹木產品的遺存。全部斧、錛和鑿,都未發現有鑽孔的。到了晚期,石器製作技術明顯地提高了,出現了切割和鑽孔技術,石器種類也增加了亞腰斜刃的扁平石鏟。總的看來,這一地區的氏族先民石器製作技術尚很原始,其經濟發展程度比起黃河流域和長江下游一帶明顯落後。  在大溪文化之後,江漢平原興起的是屈家嶺文化。由於屈家嶺文化分布的地域較大溪文化更為廣闊,跨越的時間也相當長,其中主要經濟發展階段和特點都集中在新石器時代中期偏晚階段和屬於新石器時代晚期,所以關於屈家嶺文化時期江漢平原的經濟狀況,將在晚期階段介紹。  5.長江下游馬家浜文化的經濟  公元前 5000 年至前 4000 年左右,長江下游新石器時代的農業氏族部落進入了馬家浜文化發展階段。這一文化以浙江省嘉興縣馬家浜遺址而命名,主要分布在太湖地區,南達浙江的錢塘江北岸,西北到江蘇常州一帶。馬家浜氏族部落的活動範圍界限比較清楚,與周圍其他氏族部落的來往似乎不多,主要與寧鎮地區和蘇北的原始文化有一定交流。考古發現的典型遺址還有浙江吳興邱城、梅堰、桐鄉羅家角、江蘇吳縣草鞋山、常州圩墩、蘇州越城、武進潘家塘和上海青浦崧澤等。  馬家浜氏族過著穩定的農業定居生活,以種植水稻為主,同時從事採集和漁獵活動以補充經濟生活。圩墩遺址發現了當時的農業生產工具木鏟,兩面削成扁平狀,刃部較薄,是一種很有效的掘土工具。收穫用的石刀數量不多,而且製作也較粗糙。根據河姆渡遺址發現的在陶器上刻劃的稻束來看,馬家浜氏族先民的收穫水稻是採用連根薅拔的方法,成捆晾曬。石刀可能主要用來採集野生植物的籽實。在羅家角、草鞋山和崧澤遺址下層都發現了當時的稻穀,經鑒定有秈稻和粳稻兩種。羅家角遺址出土的粳稻最早,年代在公元前 5000 年前後,是目前中國大陸發現的最原始的粳稻遺存。不過,從發現的兩種水稻實物比例分析,馬家浜文化各氏族種植的水稻主要還是秈稻。馬家浜、梅堰和草鞋山遺址都發現了加工糧食的陶杵,說明長江下游這一古老部落是用杵臼去掉稻殼,與北方使用石磨盤、石磨棒的習慣有所區別。早期亦曾使用的石磨盤,石磨棒,這時已基本上被使用杵臼的舂搗技術所代替了。  採集和漁獵經濟在馬家浜氏族部落的生產活動中仍佔有重要的地位。各遺址發現的骨鏃以柳葉形的居多,十分尖銳鋒利。一些地點有大量的獸骨堆積,其中馬家浜遺址有的獸骨堆積厚達二三十厘米。圩墩遺址出土的野生動物骨頭已經過鑒定,有梅花鹿、四不像、野豬、獐、貉、蟹、蚝等,此外還有各種鳥類和草魚、黿、鯽魚之類水生動物。有的遺址還發現了野生的桃、杏梅的果實和菱角,這些都是人們採集和漁獵活動的例證。  馬家浜文化的居民還飼養豬、狗、水牛等家畜。草鞋山遺址的馬家浜文化早期堆積中發現的狗的頭骨,介於狼和現代狗之間,說明狗是從狼馴化而來,在這時已經成為家畜。  馬家浜文化的手工業生產發展不平衡,石器製作技術和葛麻紡織技術水平較高,而制陶業的發展尚處於比較落後的階段。考古發現的陶器有釜、鼎、豆、罐、瓮、盆、缽、盉等,還出土了陶質的爐、箅、三足長尾鳥形陶壺。這些陶器均為手制,主要是夾砂陶器,泥質陶器很少,一般陶色不甚純正,器表以素麵不加裝飾的為多,沒有彩陶。大部分陶器火候不高。爐箅的出現,是馬家浜文化的一大發明;寬檐陶釜則是馬家浜文化的代表性器物。在手工業生產中,玉石器製造技術發展較快,許多遺址都發現了製作精美的玉器,主要有玉塊、玉環、玉鐲等裝飾品。這一時期的玉器工業發展,為其後崧澤文化和良渚文化玉器的輝煌成就奠定了基礎。  適應江南水鄉的特點,馬家浜氏族部落的竹木器製作在手工業經濟中佔有突出的地位。在圩墩遺址中,考古工作者多次發掘出馬家浜文化時期的木製生產工具和建築構件。從遺存的情況看,木器的品種和數量都很多,有水上交通和生產用的船櫓、船槳;農業工具點種棒、木鏟;手工工具木錐、木鑿;狩獵和防衛用的木矛,建築用的木楔、帶孔的木梢釘、榫卯構件等,還有一批木材原料和經過砍削的半成品。此外,這個遺址還出土了風格獨異的穿孔木針。大量使用木質生產工具,與長江下游缺乏製造石器的原料有一定關係;木質建築構件的出土,則說明當地營造房屋多用木料,與北方多用草拌泥砌築有較大區別。在草鞋山等遺址發現的房址中,許多柱礎洞中還保留著一段完好的木柱和柱下的木墊板,有的木板上砍劈、鋸截的痕迹尚十分清晰。圩墩遺址還發現一種鑿刻成的喇叭形木器,下端有暗紅色略帶光澤的塗料,說明當時的木器製作和加工工藝都達到了很先進的水平。  馬家浜文化的紡織業也是手工業生產的一個重要方面。在草鞋山遺址的最下層,發現了 3 塊已經炭化的紡織物殘片,這是中國原始社會發現最早的紡織品實物。這種織物的纖維原料為野生葛,是緯線起花的羅紋織物,花紋分別為山形斜紋和菱形斜紋,組織結構是絞紗羅紋,嵌入繞環斜紋,還有羅紋邊組織。這一發現是中國遠古時期紡織工業的珍貴資料,經碳 14 斷代測定,製作時間為公元前 4400—前 4100 年之間。此外,馬家浜文化的先民還把紡織技藝與手工編織結合起來,善於用蘆葦、竹蔑、茅草等編織各種實用器物,使手工業生產呈現出繁榮的局面。  在手工業生產中,骨角器製作也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部門。許多遺址出土的獸骨都有經過劈削、鋸割的痕迹,發現的一些完整骨器亦相當精緻美觀,有很高的實用價值和藝術性。  6.寧紹平原的經濟發展  在長江下游諸部落中,與太湖地區相鄰的寧紹平原,生活著以河姆渡文化為代表的農業氏族,他們與馬家浜文化氏族部落處於同一時期,有著大體一致的經濟生產方式,來往密切,互有影響,共同開發著長江下游的經濟。  河姆渡文化以浙江省餘姚縣河姆渡遺址首先發現而於 1976 年命名,主要分布在杭州灣南岸的寧波——紹興平原,並越海東達舟山群島。碳 14 測定其年代在公元前 5000—前 3300 年,基本上與馬家浜文化並行發展,其晚期與馬家浜文化一起融合於崧澤文化。河姆渡文化經大規模發掘的只有河姆渡遺址一處,此外在浙江鄞縣辰蛟、寧波八字橋、舟山白泉和大巨等地都有這種文化的遺存發現。  河姆渡文化的發現表明,新石器時代中期寧紹平原的農業經濟和家畜飼養都比較發達。在河姆渡遺址的大面積範圍內,普遍發現了稻穀遺存,有的地方稻穀、稻葉、稻殼等交互混雜,形成 0.2—0.5 米厚的堆積層,最厚處超過 1 米。稻類遺存數量之多、保存之完好,都是中國遠古各氏族文化遺存中所罕見的。經鑒定,主要屬於栽培稻秈亞種晚稻型水稻,是世界上目前最古老的人工栽培稻,對於探討中國水稻栽培的起源及其在世界稻作農業史上的地位,具有重要的意義。  遺址中發現了大批農業生產工具,其中有代表性的農具是翻耕土地的骨耜,僅河姆渡一處就出土上百件。骨耜採用鹿、水牛的肩胛骨加工製成,肩臼處一般穿鑿橫銎,骨質較薄者則無銎而將肩臼部分修磨成半月形。在耜冠正面中部刻挖豎槽,並在其兩側各鑿一孔。還發現了安裝在骨耜上的木柄,下端嵌入槽內,橫銎里穿繞多圈藤條以縛緊,頂端做成丁字形或透雕三角形捉手孔。此外,還出土了很少的木耜、穿孔石斧、雙孔石刀和長近 1 米的舂米木杵等農業生產和穀物加工工具。  家畜主要有豬和狗。破碎的豬骨和豬牙齒到處可見,並發現捏塑的體態肥胖的陶豬和在黑陶缽上刻劃的豬圖飾。有一件陶盆上同時刻劃著稻穗和豬的圖像,具體而生動地反映出家畜飼養依附於農業生產的實際情況。許多骨耜是用水牛的肩胛骨製作的,說明水牛當時已被馴養。  河姆渡部落的原始手工業也是比較發達的,在經濟生活中起一定的作用。制陶業、紡織業、骨器製作、竹木器加工都比較進步。這一帶的氏族先民燒制的陶器,以夾炭黑陶最富特點。尤其在早期,種類比較單一,無論炊具還是炊食器一律都是夾炭黑陶,胎泥純凈,含鐵量僅為 1.5%左右,以大量的稻殼、莖葉碎末為羼和料,工藝技術上還比較原始。稍晚出現了一些夾砂紅陶和褐陶。各種器物均為手制,不甚規整,據測試,燒成溫度在 800—900℃,在缺氧的還原焰中燒制而成。陶器的胎質比較粗厚疏鬆,重量較輕,吸水性強,比較容易破碎,到了晚期,基本上仍用手制,但有些器物已經用慢輪進行修整,出現了三足器、袋足器等較為複雜的新產品。有些陶器火候較高,燒成溫度已達到 1000℃左右。  當時的陶器除一些素麵的以外,盛行在釜類的腹底交錯拍印繩紋。陶器的寬邊口沿上常刻劃平行條紋、波浪、圓圈、葉形、稻穗狀等圖案,偶然見到極少數繪有白地和深褐色條紋的彩陶。代表性器物有釜、罐、帶把缽、寬沿淺盤、垂囊式盉和各種支座等。與陶支座配合使用的圜底陶釜,是寧紹平原氏族部落先民的主要炊具,也是河姆渡文化的典型器物。  寧紹平原的紡織業素稱發達,源遠流長。河姆渡遺址發現有蘆葦席殘片,採用二經二緯的編織法,不只表明了竹葦編結技術,而且也從側面反映出絲麻紡織技術的發展。出土數量較多的陶紡輪和石紡輪大小輕重不一,還有一些質輕的木紡輪,都是抽紗捻線用的工具。這個遺址還發現了可能屬於原始腰機部件的木質打緯刀、梳理經紗的長條木齒狀器、兩端削有缺口的卷布軸等,以及骨針、骨錐、骨梭,反映出紡織業的發展水平高於其它地區。  河姆渡文化的骨角器製作技術也比較發達,出土了骨制的耜、鏃、魚鏢、哨、錐、針、管狀器、匕、梭、鋸、鑿、匙等各種器物,廣泛使用於生產和生活領域。他們還用骨角製作笄、管、墜、珠等裝飾品。遺址中也發現了用途尚不明的一批蝶形器、靴形器。上述骨器磨製普遍很精細,在少數有柄骨匕和骨笄上,雕刻著圖案花紋或雙頭連體鳥紋。遺址中還發現了 20 多件象牙製品,其中刻有雙鳥朝陽圖像的蝶形器、鳳鳥形匕狀器,以及雕刻編織紋和蠶紋的小盅等,都堪稱精美的實用工藝品,顯示了當時氏族內專業技術人員的精湛技藝。由於地處河網密布的湖沼地帶,河姆渡文化的石器製作技術不如骨器製作水平高。大量的生產工具是用骨器代替了石器,尤其在早期,骨制生產工具十分豐富,數量遠遠超過了石、木、陶質各種工具的總和,在中國大陸的新石器時代文化中,特色十分鮮明。  木器加工工業是河姆渡氏族部落十分重視的手工業,出土了十分豐富的遺物。木質工具應用在經濟活動的許多方面,漁獵工具有保存基本完好的木矛、木槳;紡織工具有木緯刀、木紡輪和卷布棍;農業生產和加工工具有木耜、木鏟和木杵等,此外還有木錘和蝶形器。木器不僅用於經濟生產領域,而且也做成碗、盆一類的日常生活用品。有一件瓜棱形的圈足木質漆碗,外表有薄層硃紅色塗料,微顯光澤,經鑒定為生漆,這是中國最早的漆器。長江流域是中國漆樹的重要產地,河姆渡人為了使常用的木器製品更加堅固耐用,同時增加審美效果,發明了漆器手工業技術,這是對中國古代文化和科學技術的重要貢獻。  河姆渡文化木器製造業的發達,還表現在大量干欄式建築的木構件上。已發現的數千件建築木構件中,一些屋樑、柱頭和柱腳上有較進步的燕尾榫和帶梢釘孔的榫,可以有效地防止構件受拉脫榫。當時還出現了兩側向里刳出規整企口的木板,表現出密接拼板的較高工藝。另外,河姆渡文化的晚期還發現一口木結構的水井,井口方形,每邊長約 2 米,四面緊靠坑壁向下打進幾十根排樁。在排樁內由一個榫卯套接的方木框支撐以防傾倒。排樁之上平卧 16 根長圓木,構成井口的框架。井口外圍有一圈 28 根柵欄樁,根據殘存的其它木構件和葦席片等考察,這是水井上修蓋的井亭的遺迹。  河姆渡氏族部落的制陶、制骨和木作工藝都反映出較高的技術水平,大量的、種類繁多的骨器和木器,沒有一定數量的專門從事這些勞動的氏族成員投入設計、選材、製造和細加工是很難完成的,這是手工業從農業中分離出來的一種表現,也是手工業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結果。  在稻作農業穩定發展的同時,氏族成員也經常從事採集和漁獵生產活動。遺址出土了大量野生動物骨骼,計有哺乳類、鳥類、爬行類、魚類和軟體動物共 40 多種,反映了當時漁獵經濟是農業經濟的重要補充手段。  河姆渡氏族的男子們善於在山林河沼間漁獵,四明山和姚江為野生動物提供了良好的棲息條件。遺址中出土的各式骨鏃多達千餘件,不同形式的骨鏃用於射獵不同種類的野獸飛禽。這個氏族看來不習慣用網捕魚,遺址未發現網墜之類漁具,從發現的大量魚骨觀察分析,均為弓箭射殺及木矛、骨魚鏢投刺所獲。獨木舟在水上交通和漁獵生產活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在遺物中還發現了利用禽類骨管雕孔製成的骨哨,既是一種樂器,也可以在狩獵時吹出一些音調以誘捕動物。河姆渡氏族採集的野生植物果實也比較多,菱角、麻櫟果、酸棗等都有一定發現。  寧紹平原的新石器時代中期,經濟發展較快,是長江下游的一個重要經濟區域,為後來的崧澤文化、良渚文化的繁榮奠定了基礎。  7.東北地區紅山文化等部落的經濟  (1)紅山文化  紅山文化是遼河上游西拉木倫河流域的一種新石器時代中期文化,以最早發現於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後遺址而得名。典型遺址還包括赤峰的西水泉、巴林左旗南楊家營子和豐水山、巴林右旗納斯台等。紅山文化諸部落活動的中心區域在內蒙赤峰和遼寧朝陽之間,其勢力曾一度發展到興安嶺南麓烏爾吉木倫河兩岸,南抵河北燕山一帶。碳 14 測定表明,紅山文化部落集團活躍在遼西的時間約在公元前 4600 年—前 3500 年,相當於中原地區仰韶文化的中晚期。  生活在西拉木倫河兩岸的紅山文化部落集團,過著比較穩定的農業經濟生活,已經發現了較多氏族居住營地的遺址。大凌河上游牤牛河北岸的內蒙敖漢旗河福營子村,有一處紅山文化的氏族部落,兩條保存較好的壕溝將部落遺址分別圍成緊鄰的兩個部分,即兩個氏族。其中東南部的壕溝周長 600餘米,呈不規則的長方形,在壕溝的東南邊留有一處供人出入的通道口;西北部的氏族,壕溝只有三邊,包圍的居住營地面積較小,另一邊即為東南部氏族壕溝的一段。這個紅山文化部落營地的發現,提供了遼西地區新石器時代中期氏族部落的規模和防衛性壕溝的實例,可以看出這種設施與仰韶文化半坡氏族部落是基本相同的。  各遺址發現的生產工具,主要是石制農具和手工業工具。除一部分打制的敲砸器外,不論打制或琢製成坯的都經過精細的磨製加工,成為非常美觀實用的工具,包括石斧、石鑿、石鏟、雙孔石刀、石錛、石磨盤和石磨棒等。在赤峰水泉遺址,發現一座 90 多平方米的大型房址,房內有大、小兩個瓢形灶坑和前述各種石制工具。此外,紅山文化的居民還常常使用打制的細石器。  紅山文化各遺址發現的動物骨骼很少,種類有牛、羊、豬、鹿、獐等,其中牛羊和豬應是家畜。  綜合上述情況,可以大致認識到紅山文化的先民是以農業經濟為主的定居部落,兼有畜牧和漁獵的經濟生活。  在手工業生產中,制陶業佔有重要地位。制陶技術比早期的興隆窪文化有了更大的發展。一些富有制陶經驗的氏族成員已經專門從事這項勞動,大批陶器具有成批加工的相似性。陶器的產量和質量都有明顯的提高。  老哈河東岸的敖漢旗白斯朗營子村南,四棱山前起伏不平的沙丘上,有一處紅山文化的窯場,考古人員發掘清理出 6 座窯址。從這些結構各有差異的陶窯及出土的陶器來看,制陶業已經有相當大的規模了。  窯場中有的陶窯比較原始,一座長方形單室窯,直接在黃土上挖成窯室和火膛,窯室內有兩個窯柱,窯柱與窯壁都利用原來的黃土面再加抹一層羼砂粒的草拌泥。這類陶窯,當時已為數不多。較多的是平面呈馬蹄形的單室窯,窯門很窄,窯門至窯室的底部逐漸升高呈斜坡狀。窯室用石塊砌成,里壁抹一層泥土,厚約 1 厘米,已燒結成磚灰色。窯室內有 4 個排列整齊的窯柱,使窯室中心形成十字形火道。靠近火膛的兩個前排窯柱呈圓角三角形,宜於火焰進入火膛;後排兩個窯柱為圓角方形。4 個窯柱皆用石塊砌成,周圍也抹著一層草拌泥。這種窯火焰可以在窯室內暢通,陶器放在窯柱上直接與火接觸。前排窯柱既起到火焰分流的作用,也起到窯床的作用,整個窯室的建築形制是比較先進的。  還有一種雙火膛的連室窯,比單室窯更為先進。窯室平面為長方形,全窯可分前後兩部分,前邊是火膛,後邊是窯室,火膛與窯室之間有一道隔梁,斜坡狀的火道經過隔梁進入窯室。窯室內有 8 個窯柱,左右各 2 個圓角三角形窯柱對著火膛,中間 4 個窯柱為橢圓形。窯柱與窯壁均為土石結構,里壁抹一層草拌泥。兩個火膛分設兩邊,兩頭窄,中間寬,火膛直接在黃土上掏洞挖成,上面呈券頂式。這種連室窯,是馬蹄形單室窯的擴大和改進,也是中國新石器時代中晚期十分先進的陶窯。  四棱山下的這座窯場出土了不少陶器,器型有罐、缽、盆、碗、瓮、器座、器蓋、斜口器、帶流器、船形器等。總的看來,這個部落制陶工藝還是比較原始的。雖然陶窯比較先進,但陶器的製作技術並不很高,夾砂陶器的含砂量佔百分之五十,質地粗糙,火候較低,吸水性強,遇水很容易破碎。大量陶器的器口不圓,器底不平,器表不光滑,只是口沿加以修飾。當時的陶器全部為手制,紋飾較多,但彩陶很少。相比之下,陶質較好的都是泥質,種類也比夾砂陶多。一些陶器有制坯時用手蘸水抹平表面的痕迹。泥質陶器是作為容器的,夾砂陶器是炊煮器,有些器表留有煙炱。  由於地域相鄰,紅山文化與河北境內的仰韶文化後崗類型有密切的關係,在農業經濟生產方式和制陶技術上都受到後崗類型氏族部落的較大影響,如口沿有一道紅彩的「紅頂碗」式陶缽,及彩陶中較多的平行線紋、平行斜線組成的三角形紋飾等,都與後崗類型一致。  (2)富河文化  在紅山文化部落集團的東北方,生活著一些以畜牧漁獵經濟為主的部落,考古界稱之為富河文化。  富河文化是以 1962 年發掘的內蒙古巴林左旗富河溝門遺址命名的,主要分布在烏爾吉木倫河以東,碳 14 斷代表明,這些氏族部落活動的時間在公元前 3500 年—前 3000 年間,相當於紅山文化的晚期階段。  由於畜牧和漁獵經濟生產方式使富河文化部落的生活不穩定,大型遺址很少發現,只有富河溝門遺址具有代表性。考古發掘揭示出氏族居住的營地分布在兩座相鄰的崗坡上,共發現半地穴式房址 37 座,其中大多數是背依山坡挖築的。有 33 座方形房屋的房基呈簸箕形的土坎,一般南北長 3—5 米,東西寬 4—5 米,最大的長寬各 6 米;4 座圓形房址的直徑均在 3.5—5 米左右。兩種房子的室內地面都修整平坦,有柱洞、灶坑和篝火的遺迹。灶坑的四周多用石板圍砌。  遺物中大型石器絕大多數是打制的,其中砍砸器數量最多,也有少量錛、鑿和有肩石鋤、石斧、磨盤、磨棒。磨製石器極少,在磨製的斧、錛上仍有明顯的打制痕迹。這種情況表明當時的石器製造業比較落後,與相鄰的紅山文化及同時期黃河流域的石器相比差得很遠。這些氏族保留著濃厚的中石器時代氣息,細石器工藝傳統得到了繼承。發現的細石器中,石葉既長又寬,具有突出的特點,細石器包括柳葉形鏃、錐、鑽、圓形刮削器等。遺址中也發現了很多骨器,包括鏃、錐、針、魚鏢、魚鉤及用於鑲嵌石刃的刀柄。  富河部落的制陶業也不發達,陶器為手制的粗陶筒形深腹罐,紋飾主要是橫向的之字形篦點紋。遺址中的動物骨骸較多,有鹿類、野豬、狗獾、黃羊、松鼠、狐狸等。遺址出土的動物骨骼中沒發現家畜的骨骼。  從定居的村落,少量掘土、穀物加工的工具看,這一部落可能已經有了少量的農業生產活動,但大量野生動物骨骼及漁獵工具的出土,說明漁獵經濟是氏族成員的主要生產活動。  (3)後窪文化  遼東半島黃海沿岸的北部地區,生活著以丹東後窪氏族文化遺存為代表的部落。後窪村東一片低矮的台地上,有一處 17000 平方米的氏族營地。這裡發掘出幾十座房址和一些灰坑,1000 多件生產工具,同時出土了大批陶器和雕塑藝術品。這些遺迹和遺物反映了遼東地區海濱山地部落的經濟生活狀況。  在這個營地生活的居民,存在的時間可以劃分成早晚兩個階段。早期階段的居民生活的時間約在公元前 4000 年前後,與遼西的紅山文化大體同時。營地中的房子有大小兩種,大的為方形,長寬約 7 米左右;小的是圓形,直徑約 3—4 米。房子均屬半地穴式,一般都挖在生土中,生土壁上可見支撐屋頂的木柱殘留的柱洞。室內有用石塊砌成的圓形或方形的灶址,有的灶址內還放置著當時炊煮食物用的陶罐。灰坑都是窖穴廢棄之後形成的,坑內出土了很多殘碎的陶器。  遺址出土了大量生產工具,其中石器有磨製的馬鞍形石磨盤、圓形石磨棒、扁平柳葉形石鏃、石杵、石銼、石球、還有玉石磨製的斧、鑿及滑石網墜,也發現了打制的亞腰石鋤;陶制工具有網墜和一些陶片磨製的紡輪。從這些生產工具及數量較多的陶器和層層疊壓的房址可以看出,後窪氏族已經過著長期定居的生活,經濟形態以農業為主,狩獵和捕撈活動仍佔有重要的地位。一些滑石上刻畫著魚紋圖像,也有一些用滑石雕刻的人頭像、豬頭像、魚、魚鷹和天鵝等,也說明了農業、家畜飼養業和漁獵經濟並舉的情況。  後窪氏族的制陶業有一定特點,生產的陶器主要是夾砂紅褐陶和黑褐陶,都含滑石粉,手制,火候較高。陶器上的紋飾有壓印紋和刻劃紋,器型有罐、壺、碗、杯、勺等。還發現了一件形似獨木舟的陶器,反映這一帶的先民與海洋生活有一定關係。  (4)其它幾種經濟類型文化  與紅山、富河、後窪諸氏族部落同時存在於東北地區的,還有一定經營農業或以漁獵經濟為主的部落,其中有遼東半島南部以廣鹿島小珠山遺址下層為代表的海洋經濟類型,有以瀋陽新樂遺址下層為代表的以農業經濟為主的部落,也有更為偏遠的黑龍江省昂昂溪遺址、新開流遺址為代表的漁獵經濟類型。  新開流遺址位於黑龍江省密山縣的興凱湖畔,1972 年黑龍江省博物館發掘清理,由於其具有典型的漁獵經濟特色,遂被考古界定名為新開流文化。  遺址中發現了 10 座魚窖,有圓形和橢圓形兩種,容積較小。窖穴內堆滿了魚骨,有些尚保存完整,成層地相疊壓,窖穴上部則填蓋著生黃土或黃砂土。在深秋和冬季把捕獲的鮮魚放入窖中,棚蓋後覆土貯藏,這種方式在其他氏族中尚屬罕見,這種方式完全是由於當地的氣候和漁獵生產所決定的。  這個遺址缺乏農業工具,漁獵工具卻相當豐富,有打制的石矛頭、網墜、磨製的石斧、石鑿、石鏃等。新開流氏族仍保留著中石器時代的細石器工藝傳統,發現的細石器中有三角形圓底鏃、柳葉形凹底鏃、有柄圓頭刮削器、鳥喙形尖狀器等。這裡發現的骨、角、牙、器也相當多,磨製得很精細,主要有魚鏢、魚叉、魚卡、魚鉤、投矛、鏃和鑲嵌石刃的骨刀柄等漁獵工具,還有一些雕刻著鷹首和魚類的骨制工藝品。  新開流氏族的制陶業比較落後,陶器多為手制的夾砂陶,器形很簡單,僅見罐、缽兩類。不過陶器的表面常見刻劃的紋飾,有魚鱗紋、水波紋、網狀紋、篦點紋等,並以魚鱗紋和似魚形的菱形紋占多數,風格獨特,充分顯示出這個氏族以捕魚為主的漁獵經濟面貌。  遺址中出土了大量動物骨骼,魚類有青魚、鯉魚、鯰魚、鮭魚等黑龍江流域習見的魚種;獸類則有鹿、野豬、狗獾和狼等森林動物。未見家畜的遺骸。  上述情況清楚地表明,新開流氏族的經濟生活是以捕魚和狩獵為主的,尤其是漁業相當發達,佔據更為重要的地位。  (三)新石器時代晚期的經濟  公元前 3000 年前後,中國的大部分地區氏族經濟發展到龍山文化時期。龍山文化的社會生產力比仰韶時期有較大地提高,經濟的發展十分顯著,尤其是手工業生產出現了許多前所未有的變化,從而逐漸改變著社會的結構和制度,為奴隸制經濟的出現鋪平了道路。由於沒有文字記載,龍山文化時期的經濟發展狀況只能依據地下埋藏的當時氏族先民各種生產和生活的遺迹、遺物來說明。半個多世紀以來,考古工作者在中原地區發現了 500 多處這樣的遺址;黃河下游的龍山文化遺址也有 200 多處;長江流域和華南地區發現的同一時期遺址也達數百處。從這些遺址所反映的情況看,龍山文化的經濟生產很活躍,農業和手工業都比以前有長足的進步,其中以黃河中游的經濟生產成就突出,與自成體系的黃河下游氏族經濟互相影響,互相交流,互相融合,成為華夏文明的主要淵源。長江流域在龍山文化時期生產力的發展稍落後於黃河流域,不過各地的發展並不平衡,相比之下,長江中下游的氏族經濟發展較快,並在龍山文化晚期與黃河流域一樣,經濟體制和社會制度都發生了巨大變革,共同迎來了奴隸制的文明時代。  1.中原地區的經濟發展  中原地區,泛指陝西、河南、山西南部、河北南部及安徽西北部一帶,亦稱黃河中游地區。在這一地區發現的龍山文化遺址,其年代經碳 14 測定一般在公元前 2600—前 2000 年之間。一共可以區分成幾個大的部落集團。  (1)涇渭區(包括汾水下游)  以潼關為中心的晉、豫、陝三省交界地區,生活著仰韶文化半坡氏族部落的後裔,經過發掘的典型遺址有陝縣廟底溝、平陸盤南村、芮城西王村、華縣泉護村、華陰橫陣村、藍田泄湖村、西安客省庄、武功趙家來等等。  他們的主要生產方式仍然是傳統的農業和手工業。生產工具有了改進,磨製的石器增加了,還出現了挖土用的木耒和收穫穀物用的半月形石刀、石鐮。家畜飼養業也比仰韶文化時期發達,飼養的品種增多了,不僅有豬和狗,一些遺址還常發現牛和羊的骨頭,個別遺址還發現了雞骨。在飼養的家畜中,以豬的飼養為最多,同時多種家畜飼養的數量也比過去明顯增加。在廟底溝遺址廢棄的灰坑中,經清理的 26 個龍山文化時期灰坑內家畜骨骼的數量,遠遠超過當地仰韶文化 168 個灰坑中出土的家畜骨骼的數量。家畜飼養業的發展,必須以農業生產的發展為基礎,顯然,廟底溝龍山文化氏族家畜飼養業的發展是以比較發達的農業生產為前提的。家畜種類和數量的增加,說明了農業經濟已具備促進畜牧業發展的條件。  潼關一帶各氏族部落的生產活動中,漁獵和採集經濟仍佔一定的比重。遺址中普遍發現了用石、骨和蚌殼製作的箭鏃、網墜等漁獵工具,還有一些捕獲的鹿、狐狸乃至老虎的骨頭。  這些氏族在日常生活中習慣使用比較厚重的陶器,灰黑的筒形或鼓腹陶罐經常裝飾著籃紋,並貼塑著旨在加固和起裝飾作用的泥條、泥餅。陶窯在廟底溝遺址附近發現一座,由火口、火膛、火道及窯室組成。火口較小,火膛較深,緊靠窯室。由火膛中分出兩股火道,每股主火道再分出三股支火道。窯室呈圓形,徑約 1 米,底有窯箅,箅上有 25 個火眼與火道相通。窯壁殘高約 80 厘米,微向內彎。這樣的結構利於停火後封窯和飲窯,使陶器中的氧化鐵還原成灰色。  潼關一帶的龍山文化分為早晚兩個發展階段,早期的以廟底溝二期遺存為代表,晚期的因主要分布在陝西關中地區,又稱陝西龍山文化。在陝西龍山文化階段,生產力有了進一步的發展,農業工具已佔全部工具的 1/3,成為經濟生產的主要支柱,大批出土的各種形制的石刀說明農作物的收穫量較多。這一氏族部落集團對西部的早期齊家文化影響很大。  (2)河洛區  以鄭州、洛陽為中心的伊水、洛水流域,生活著仰韶文化秦王寨、大河村部落集團的後裔,主要氏族部落地點有洛陽王灣、矬李,鄭州大河村、林山砦,臨汝煤山,孟津小潘溝,偃師高崖和登封王城崗等。  這一地域內的龍山文化發展脈絡十分清楚,其典型遺址是王灣、大河村和煤山。在這三個遺址中同時都發現了埋藏豐富的仰韶文化遺存,地層疊壓關係和生產工具、生活用品發展演變表明了這一地區的龍山文化氏族部落是直接承襲仰韶文化發展而來的,並亦為夏代的誕生奠定了基礎。考古學上的河南龍山文化王灣類型,就是指這一地域內的氏族部落集團而言。  與潼關地區一樣,這裡的農業經濟較仰韶文化時期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農業生產工具的種類增加了,數量也更多了,特別是石刀、石鐮、蚌刀和蚌鐮等收割工具出土十分豐富,反映出當時農作物的收穫量有了明顯提高。家畜有豬、狗、羊、牛等,尤以豬骨發現最多。鹿和厚殼蚌是氏族成員在狩獵和採集活動中的主要對象。  在農業生產中,犁耕技術的出現十分引人注目。河南孟津小潘溝遺址中,出土了一種三角形石犁,自犁尖中脊展開為雙葉,犁葉為雙面刃,犁身分為正反面,在反面的柄端有殘長 8 厘米、寬 6 厘米的長方形粗糙面,是與之依託的犁床磨擦而留下的遺痕。犁的正面柄端有 2 道凹槽,顯然是將石犁固定在犁床上用的榫槽。石犁的磨損痕迹,存在於犁的正反面的雙葉刃面和反面的前半部分犁面上。犁葉許多地方都有因碰撞而遺留下來的疤痕和剝落痕,從痕迹觀察,這件石器不是作上下運動的鋤、耜類工具,而是器前端向下傾斜、沿水平方向運動的鬆土工具石犁。擦痕和磨蝕表明,這種石犁還不能深耕,即耕作效率還比較低,但比起耜則無疑是耕作技術上的重大發明,是一項了不起的變革。  以王灣為代表的氏族部落集團,手工業經濟發展較為明顯。其中制陶業的進步很大,已經普遍使用了輪制技術。大量陶器都是灰色的,可知燒窯工藝已全面處於用還原焰燒制的階段。在煤山氏族居住營地,發現 4 座陶窯集中在一起,窯室底部挖築兩條主火道和兩條分火道,火道較寬處架有「土坯磚」以便控制火苗和放置陶器。值得注意的是,在煤山的兩座窖穴中還發現了煉銅用的坩鍋殘片,說明當時已開始能鑄造銅器了。  在經濟發展的背景下,這一地域的氏族先民生活質量比仰韶文化時期有所提高。生活用具中的陶器,不僅種類增多,器形也有變化,說明了日常飲食有較大改進,其中夾砂罐、甑、鼎、鬲、斝、鬶、盉等炊煮器、溫熱器種類之豐富尤為顯著。此外,各氏族營地、公共墓地普遍發現的骨簪、骨環、蚌飾、牙飾等裝飾品製作更為精美,一方面反映了生活質量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說明了骨角器手工業生產加工技術達到了一個新水平。  由於地域相鄰,王灣類型龍山文化與山東的典型龍山文化聯繫較多。  (3)豫北區  以安陽後崗遺址發現的龍山文化遺存為代表的部落聯盟,活動區域主要在河南北部、河北南部及山東西部地區,典型遺址還有安陽的大寒南崗和八里庄、湯陰白營,河北的邯鄲澗溝和龜台、磁縣下潘旺、永年台口及山東茌平尚庄等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遺址是湯陰白營和安陽後岡。由於後岡遺址早期遺存為仰韶文化的一種地方類型,所以考古學上稱這一區域內的龍山文化為後岡二期類型。  後岡龍山文化是在仰韶文化後岡類型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這一部落集團的生產活動仍以農業為主。以白營為例,主要工具有穿孔或無孔石鏟、骨鏟、石鐮、蚌鐮、有柄石刀、長方形石刀、穿孔蚌刀、刀形刮削器、四棱石鏃、葉形有梃石鏃、三棱有梃骨鏃、帶倒鉤骨魚鏢等等,無論種類和數量均較仰韶文化時期有所增加。在一些氏族營地中還發現了少許細石器,如精心打琢的石鏃、石錐、刮削器等,這種從中石器時代流傳下來的手工業傳統製品,以其特殊的製作工藝豐富了工具的種類。  後岡部落集團除了飼養豬、狗、牛、羊之外,還馴化了馬並飼養了貓。馬、牛的飼養在家畜飼養史上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從大批箭鏃、漁具的出土可知採集漁獵經濟還在繼續發揮作用,成為農業經濟的重要補充。  制陶業發展較快,受到山東龍山文化先進的制陶技術影響,一些遺址發現了鬼臉足鼎、白陶鬶等山東風格的產品。在澗溝遺址發現了幾座當時的陶窯,有的火膛的一部分直接位於窯膛之下,窯膛底部挖築近似「北」字形的火道,以便集中火力。這個制陶作坊附近還有兩眼水井,與制陶用水有一定關係。  經濟的發展,促進了人口的增殖繁衍,每一個村落中房屋的數量都比以前增加了。湯陰白營在 1400 平方米的範圍內就清理出 62 座房屋基址;後岡遺址僅在 600 平方米的範圍內就發現了 38 座房址,分行整齊地排列著。這時的房屋建築技術進步很大,各房址的室內普遍流行鋪設白灰面的方法,遺址中不但發現了一些抹白灰用的抹子,而且在後岡還清理出浸泡石灰的坑,坑中有未用完的石灰和石灰渣,據鑒定是中國最早人工燒制的石灰。另外,一些遺址還發現了用土坯砌築的圍牆,是中國最早的土坯牆遺迹。  (4)黃淮區  河南東部及安徽西北部地區,龍山文化時期生活著與中原其它地區生活習俗差別較大的一個部落集團,代表性遺址有永城王油坊、造律台、黑堌堆和沈丘乳香寺、淮陽平糧台、商丘塢牆、睢縣周龍崗及山東曹縣莘冢集、梁山青堌堆等。考古界稱之為王油坊或造律台類型,集中分布在黃河南岸沉積平原的南北狹長地帶。  這個氏族部落集團的農業經濟發展程度不如鄰近的王灣、後岡等部落集團。農業生產工具石鏟、石鐮、石刀、蚌鐮雖有普遍發現,但數量不多,而用於採集、漁獵的工具較為豐富。陶網墜形制複雜,遺址中常見骨魚鏢和大量蚌殼、螺殼堆積,一些遺址的魚骨也很多,說明這一帶的經濟生產發展較為緩慢。  制陶業的發展基本上與其它地區的氏族同步。陶器主要是輪制灰陶,手制陶器已很少見。這種類型的各遺址基本上沒有陶鬲出土,與後岡二期類型多使用鬲有明顯區別,反映了兩地生活習俗上的不同,炊器主要是鼎、、鬶、甑,飲食器有盤、缽、碗、豆,較大的存儲器是罐和瓮,還有少量的酒器觚。  經濟水平較高的山東龍山文化對這一氏族集團有強烈的影響,乃至隨著生產的發展使這一帶的許多氏族部落逐漸與中原腹地拉大了距離。夏商之後,這個地域內的氏族部落被中原王朝統稱為淮夷。  黃河中游的上述四個大的部落集團,在經濟生產領域中有許多共同的特點,他們在農業、手工業和其它方面的發展,在龍山文化時期的社會經濟發展中起著率先垂範的作用。  石犁、人工燒制石灰、土坯牆、鑿井技術、銅器鑄造乃至城堡的出現,說明龍山文化時期黃河中游一帶已在生產力、生產關係方面都有了意義重大的變化。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的發達,促進了勞動分工的發展,提高了生產力,出現了比仰韶文化時期更多的剩餘產品,私有制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產生了。在龍山文化晚期,黃河流域各地部落中都出現了奴隸和自由民,而氏族酋長則依據權勢獲取了更多的個人財富,成為新興的貴族。為了保護本氏族部落的利益和私有財產,出現了環繞居住營地的高大的城牆、柵寨和深溝大壕。後岡、王城崗、平糧台等遺址的城堡規模很大,已經聳立在奴隸制的基礎之上了。  2.海岱地區的經濟發展  新石器時代晚期,黃河下游各氏族部落也全面進入龍山文化的經濟發展階段。因龍山文化以山東章丘的龍山鎮遺址而命名,為區別於其它地區的同期文化遺存,以山東龍山文化為主體的黃河下游龍山文化又稱「典型龍山文化」。這種文化主要分布在山東省中部、東部和江蘇省的淮北地區,並對遼東半島有所影響。碳 14 測定的許多數據,集中顯示這一文化的年代約當公元前 2400 年—前 2000 年之間。大量考古發掘資料證明,山東龍山文化是繼承新石器時代中期的大汶口文化發展而來,其後演變成夏代的東夷文化,即考古界定名的岳石文化。  黃河下游的典型龍山文化,在中國新石器時代晚期諸文化中具有較高的發展水平和獨特的成就。20 世紀經過發掘的主要遺址有山東章丘龍山鎮城子崖、濰坊姚官莊、濰縣魯家口、膠縣三里河、日照兩城鎮和東海峪、諸城呈子、泗水尹家城和江蘇徐州高皇廟等。  山東龍山文化時期的社會經濟,大部分地區的農業生產發展水平比較均衡,手工業也表現出同步發展的比較一致的特點,只是在一些山區和濱海地帶,農業經濟不夠發達,系集和漁獵居於主要地位。  在大汶口文化的繁榮基礎上持續發展的海岱地區農業經濟,到龍山文化時期有了更明顯的進步。粟作農業的生產規模和產量都在不斷擴大和提高,家畜飼養成為一些氏族成員的經常性勞動,制陶業和石器製造等手工業生產也有了明確的分工,同時,採集和漁獵仍是許多氏族部落重要的經濟手段。在大量遺址中,發現了豐富的農業生產工具,主要有翻挖土地的扁平穿孔石鏟、蚌鏟和骨鏟;收穫穀物的雙孔半月形或長方形石刀、蚌刀、石鐮及帶鋸齒的蚌鐮,不但種類多,製作也都很精良;加工穀物既有用石磨盤、石磨棒的碾磨方法,也用杵和臼的舂搗方法。棲霞楊家圈遺址的窖穴中,曾發現粟的遺存,也有稻的遺存,說明自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的粟作農業基礎上,水稻也開始在山東種植,擴大了農作物的種類。  大汶口文化晚期已比較發達的釀酒技術,到龍山文化時期得到進一步發展,其主要表現是飲酒器具大量、普遍地存在。鬶可盛酒溫酒,各類杯子可做飲酒器。已具有禮器性質的薄胎高柄杯,主要是為飲酒製作的。酒的大量生產和飲用,是農業生產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結果。  隨著農業的發展,家畜飼養與相應的畜牧活動空前繁榮起來。馬、牛、羊、雞、狗、豬六種中國古代的主要家畜家禽在龍山文化時期均已具備。從各地發現的動物骨骼數量分析,飼養的家畜以豬的數量最多,其次是狗,再次是牛羊,馬和雞的數量都很少。豬既是人們食肉的主要來源,也被視為能力和財富的象徵,各部落的公共墓地中,都有用豬下顎骨隨葬的現象,在家庭飼養業中佔有最重要的地位。濰縣魯家口遺址發現可以鑒定種屬的動物骨骸標本 315 件,其中豬骨占 64%。豬的形象作為工藝裝飾和造型藝術的題材得到廣泛地應用,已滲透到氏族成員生活的各個領域。羊的飼養數量比大汶口文化有顯著的發展。養狗是當時各氏族流行的風氣。  以養豬為主的飼養業,在龍山文化時期有了很快的發展,既可以為長期定居的人們提供肉食,也可以提供毛皮製成衣物,還可以為人們驅使,豐富了氏族的物質生活,成為新石器時代晚期經濟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飼養業的發達是以農業的發展為基礎的,並以其自身的繁盛興旺,將狩獵經濟擠到了更為次要的地位。  雖然採集和漁獵經濟已退居農業和家畜飼養業之後,但仍是氏族成員不可缺少的勞動。海岱地區的優越自然條件為人們提供了種類繁多的可食植物和水生動物。從事採集活動,既不需要特殊的工具,也不需要複雜的技術,有經驗的老人與婦女兒童都可以經常從事。許多遺址都曾發現過炭化的果核;荏平尚庄遺址和泗水尹家城遺址都有成堆的蚌殼、螺螄殼,獸家口遺址則發現大量蛤殼,可知採集活動仍是食物來源的補充手段。另外,各遺址普遍發現了數量較多的石鏃、骨鏃、石網墜、陶網墜、骨魚鏢、骨魚鉤等,說明狩獵經濟是繼續存在的。主要的狩獵對象是鹿、獐、四不象、獾、貉等。在少數地區,如膠東的濱海一帶山地,也存在一些以漁獵經濟為主的氏族。  農業生產的發展,促進了手工業的繁榮。龍山文化時期在手工業生產領域裡社會分工的規模和範圍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制陶、石器和玉器加工、冶鑄銅器、紡織及建築業都比大汶口文化取得更為突出的成就。  制陶業是海岱經濟區內成就最大的手工業部門。專門從事陶器製作的工匠們不斷總結前人的經驗,使這一新石器時代的重要手工業成為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因素。各遺址出土的大批陶器,表現出先進的技術、科學的工藝、優美的造型和明顯的實用性。當時已普遍採用了快輪制陶技術,這是制陶史上的一個巨大的飛躍。快輪制陶技術,包括在快速運轉的陶輪上拉坯成型和修整定型兩個方面,不僅極大地提高了勞動效率,而且製作出來的陶器外型規整,厚薄均勻,稜角分明,紋飾簡潔流暢,顯得十分優美典雅。製作薄如蛋殼的黑陶,必須選用反覆淘洗過的細泥,從而使器物光潔明亮。一些陶鬶則選用高嶺土為原料,燒成後多是白色或桔黃色。許多圈足器、三足器和較複雜的平底器,採用分體製作然後粘接的方法。全部陶器的火候都比較高,尤其是白陶,一般達到 1000℃以上。從事制陶的工匠們在封窯、滲炭和掌握火候的各個環節都有很高的技巧,可能已脫離了氏族家庭的小規模生產狀態,而是以較大的群體方式,經過內部嚴格分工來完成的。海岱地區的陶器,種類繁多,型式複雜,堪稱中國新石器時代晚期之最。有炊煮用的鼎、、鬶、鬲、箅、箅子;飲食用的盆、豆、碗、盤、杯、匙;盛儲用的瓮、缸、罐、大盆、壺、簋、尊、盒、圈足盤、帶足(三足或圈足)盆等,此外,還有各種各樣的器蓋、工具和裝飾品。陶器上的附件也很多,配置的也十分美觀合理,表現出陶工的傑出思維水平和操作能力。  快輪制陶工業的興起,需要制陶人員的長期固定,並有相當一部分人專門從事這項專業技術很強的勞動。於是,制陶業就逐漸由氏族中婦女和老人們的共同事業,轉變為氏族內部一些富有經驗的家族所掌握的手工業生產部門了。在這種背景下,掌握陶器生產技術的家族通過各種手段擴大生產,使大批陶器成為家族的私有勞動產品。為了生活所需,他們用陶器與其他家族或氏族、部落交換各種物品,一部分陶器具有了商品的屬性。交換進一步增加了有特殊技藝的家族的財富,當然也增加了社會的財富。一些有非凡技藝的制陶工匠,遂成為在氏族中有特殊地位的人物,他們不僅有很多個人的財富,而且擁有供其驅使調遣的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逐漸發生了變化,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即將產生了。  龍山文化時期,海岱地區的石器、玉器製造業比大汶口文化有很大發展。這一時期的石器發現很多,據觀察研究,大致都經過選擇石料、打製成坯、琢製成型、磨製成器等工序,部分石器還要鑽孔。人們根據石斧、石鏟、石錛、石鑿的不同用途,選擇紋理和硬度不同的石料,採取部分磨光和全部磨光兩種方法加工。石器的種類主要有:橫斷面橢圓形而平面略呈梯形的石斧,橫斷面長方形而平面呈梯形的石錛,長條形單面刃石鑿,尖頭拱背的石鐮,略呈長方形的雙孔石刀,扁薄的長方形或梯形石鏟等。此外,還有種類和數量都很多的石鏃、少量的石钁、石矛、石杵和細石器。大批石質生產工具的發現,表明了社會生產力發展到較高的水平,顯示了石器製造業的發達。  在石器加工的過程中,人們長期以來積累了認識玉石並加工玉器的經驗。日照兩城鎮曾出土過成坑的玉器或半成品玉材,說明玉器加工的規模是很大的。這一時期曾發現兩面刻有纖細的獸面花紋的玉斧、穿孔玉鏟、鳥形和鳥頭形玉器,以及多種精巧瑰麗的小件玉飾品。不過,總的看來玉器製造的範圍還比較狹小,製成品還僅限於少量禮器和裝飾品,其發展水平不如江浙地區良渚文化早期那樣進步。  手工業生產領域中,制骨業的發展十分突出,骨、角、牙、蚌器出土的數量相當可觀。骨器多半是用動物的長骨經過劈削、截鋸、切割、刮削、打磨等工序製成,種類以錐、鏃、笄、針為最多,其它還有鏟、鐮、刀、鑿、魚鏢、魚鉤、匕、鑽等工具和一些裝飾品;角器多為鹿角經加工磨製產生,主要是錐、鑽類;牙器原料多采自獐牙和野豬獠牙,數量不多,見於錐類和鉤形器;蚌器的數量非常豐富,這是因為蚌類來源較多,加工也比較容易的緣故。荏平尚庄遺址發現蚌器近百件,超過了石器和骨器的比例。當時的蚌器可分為生產工具和裝飾品兩大類,生產工具有鏟、刀、鐮、鏃、錐等,裝飾品包括環、玦和穿孔蚌片。此外,有的遺址還發現蚌匙等生活用具。  海岱地區的紡織業,在龍山文化階段比大汶口文化有顯著的發展。不僅陶、石紡輪普遍有所發現,而且形制也更多了。在茌平尚庄遺址,大汶口文化的遺存中僅有兩件紡輪,而龍山文化堆積中則出土了 42 件;獸家口遺址的大汶口文化層出土兩件紡輪,均系廢陶片改制而成,到龍山時期則發現 25件之多;姚官莊遺址出土龍山文化紡輪 50 多件;尹家城遺址超過了 100 件。其它遺址也都有較多發現。另外,在許多陶器的底部發現了布紋,緊密纖細,其質量明顯超過大汶口文化的產品。  根據農業、手工業發展的水平,一些考古學家認為龍山文化晚期海岱地區已經出現了冶銅業。膠縣三里河遺址發現了兩件黃銅錐,很可能是利用當地出產的含有銅、鋅的氧化共生礦,在木炭的還原氣氛下冶煉得到的。在日照堯王城、棲霞楊家圈的龍山文化地層中,也分別發現過銅塊和銅渣。雖然上述發現尚屬少見,並且缺乏當地冶煉、鑄造的確鑿證據,但根據陶器製造技術和演變脈絡,專家們認為龍山文化晚期出現冶銅技術是應該肯定的。  海岱經濟區,是中國古代社會農業和手工業全面發展的重要地區。自舊石器時代、中石器時代到新石器時代,這一地區的物質文化表現出持續不斷的、穩定的發展,具有很強的獨立性、系統性和連續性,從而成為遠古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對黃河中游、遼東半島及淮河流域、長江下游的經濟發展有很大影響。龍山文化時期,海岱地區的各部落大都過著穩定的農業經濟生活,隨著農作物產量的增長,家畜家禽飼養業日益發達,手工業成為整個社會經濟的重要方面,進步十分顯著,一些部門已發展到專業化商品生產的程度,出現了商品交換的萌芽。在私有財富不斷增加的基礎上,開始出現了早期的城市,這些城市已為青銅文化敞開了大門。  3.江漢平原屈家嶺文化的經濟  新石器時代中晚期,長江中游一帶的屈家嶺文化諸部落以江漢平原為中心,活躍在東起大別山南麓,西至三峽地區,北到豫西南,南抵洞庭湖北岸的遼闊大地上。這個部落集團繼承了大溪文化的農業生產方式,以種植水稻為主,兼營漁獵和採集,為發展長江中游地區的經濟做出了很大貢獻。碳 14測定表明,屈家嶺文化存在的時間為公元前 3400 年—前 2600 年左右,相當於黃河流域仰韶文化晚期至龍山文化階段,大約經歷了 800 年的發展歷程。  屈家嶺文化以 1955—1957 年發掘的湖北京山屈家嶺遺址定名,經過發掘的重點遺址還有湖北鍾祥****,京山朱家嘴,天門石家河,宜都紅花套,武昌放鷹台,枝江關廟山,松滋桂花樹,公安王家崗;湖南澧縣三元宮,安鄉劃城崗,華容車軲山;河南淅川下王崗和黃楝樹等,獲得了極其豐富的材料。  新石器時代晚期,江漢地區的經濟發展比較快,大體上與黃河流域齊頭並進。不過,由於有更為廣泛的植被和水域,採集和漁獵經濟比黃河流域更為普遍與持久。各遺址發現的農業生產工具,主要是扁平穿孔石鏟和石鐮,地處鄂西北山區的鄖縣一帶,較多使用打制的凹腰或雙肩石鋤。有些地點也曾發現很少的磨製長方形穿孔石刀。收割工具極少,可能是因為水稻的收穫方法與中原地區刈割粟穗的方法不同,只採取薅拔的方式的反映。許多遺址的房屋紅燒土中都發現了稻殼的印痕。其中屈家嶺、放鷹台的稻殼經鑒定,為人工栽培的粳稻,與現代長江流域普遍栽培的稻種相近。  家畜飼養業在農業生產的基礎上也有相應的發展。不少遺址發現了豬、狗等家畜的骨骸,另外,還出土了一些形似雞、羊之類的陶塑製品,很可能是氏族家庭飼養的禽、畜造型。  屈家嶺文化的制陶業在手工業生產中佔有最重要的地位。陶器主要是泥質黑陶和泥質灰陶兩個系統,與以前的大溪文化以紅陶為主判然有別,而與黃河流域的龍山文化則有相似之處,充滿了時代氣息。不過,這一地區陶器的特點較多繼承了大溪文化的工藝技術,圈足器發達,凹底器較多,並常飾凸弦紋和鏤孔。也發現了一些朱繪陶和彩陶。尤其是在大溪文化薄胎彩陶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薄胎暈染彩陶,極具地方特色。彩陶紡輪也是重要的文化特徵之一。各遺址發現了數量較多的篦點紋空心陶球和極少的彩陶球,用途尚不明了。日常使用的陶器主要是鼎、、豆、罐、壺、盂、盆、碗、三足碟、杯、缸等。  江漢地區與洞庭湖周圍的部落,陶器種類和造型有一定區別,反映出兩地先民生活習俗的差異。  在屈家嶺文化後期,很多盆形鼎、豆、碗的腹壁仰折,形成雙腹狀,器身特點相當一致,說明部分陶器的生產已趨定型化,可能和較大規模的手工業作坊生產有一定關係。  石器製造業比大溪文化時期進步明顯,常見的石器有斧、錛、鑿、鏃。石斧平面多呈長梯形或長方形,側邊較齊平,與中原地區的大不一樣;石鑿則以方柱體式居多;石鏃主要為兩面起脊或扁平的帶鋌柳葉形。一些遺址還發現了穿孔石斧、穿孔石鏟和石鐮。總的看來,長江兩岸的部落使用石質生產工具比北方少,可能有許多工具是用竹、木製作的,沒有得到很好的保存。在劃城崗遺址的墓葬中,發現了兩件「風」字形穿孔石鉞,其中的一件還朱繪捲雲紋圖案,製作精美,顯然是有特殊意義的非實用器物。  從數量很多的紡輪可以看出,屈家嶺文化的紡織業是比較發達的。婦女們特別喜歡彩陶紡輪,這些紡輪一般先在兩面塗抹橙黃色陶衣,再在單面繪以紅色或紅褐色花紋。紋飾圖案主要有同心圓、漩渦、對頂三角、平行直線、短弧線、卵點紋等。這種紡織工具十分美麗,是普遍使用的物品。  屈家嶺文化早期,勢力向北已擴展到伏牛山南麓的河南省南部,與黃河流域的新石器時代中晚期文化相接觸,發生了密切的關係。河南禹縣谷水河、唐河寨茨崗及鄭州大河村等遺址,都曾發現屈家嶺文化的雙腹豆、高領圈足壺、高圈足杯、盆形瓦足鼎等;在青龍泉、屈家嶺也出土了河南龍山文化早期的喇叭口紅衣小陶杯、圜底罐形鼎等,反映了兩地之間的物質文化交流。這種交流,既包含著生產技術的互相傳播與借鑒,也包含著以物易物的產品交換,同時也暗示了不同地區間氏族的遷徙往來。正是這種交流,極大地促進了生產的發展和交換的發展,從而使新石器時代的經濟趨於同步。豫南、鄂北新石器時代晚期的文化交流,對中華民族的形成有特殊重要的意義。  4.長江下游諸原始文化  新石器時代晚期,長江下游一帶生活著安慶地區的薛家崗文化、南京地區的北陰陽營文化和太湖地區的崧澤文化諸部落,他們互相交往,共同為長江下游的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在這些氏族文化之後出現的早期良渚文化和百越文化,成為中華民族的重要組成部分。  (1)薛家崗文化的經濟狀況  公元前 3000 年前後,長江下游的鄂東、皖南地區以薛家崗文化為代表的部落,發展成一支很有影響的勢力,活躍在大別山東南、巢湖以西的長江北岸沖積平原上。這個部落集團主要從事稻作農業生產,生活和生產方式都與東部較早的馬家浜文化基本相同,一些遺址發現的陶器和石器表明,他們也許是馬家浜文化向西遷移的一支移民後裔,與當地受屈家嶺文化影響的土著居民相融合的結果。這一部落後來世代生活在皖水及其上游長河、潛水兩岸,逐漸形成了富有地方特色的薛家崗文化。  薛家崗文化以最早發現於安徽潛山薛家崗遺址而定名,目前安慶境內皖水流域已經發現這一古老氏族部落的遺址十餘處,除大規模發掘的薛家崗外,還有安慶夫子城、張四墩、沈店,潛山天寧寨,望江汪洋廟,太湖王家墩、何家凸,岳西祠堂崗,懷寧黃龍、楊家嘴,宿松黃鱔嘴和一天門等遺址。  考古發現表明,薛家崗人在皖水流域繼承並發展了馬家浜文化稻作農業的生產經驗,進一步改進了生產工具,提高了水稻產量,並使手工業生產也向前邁進了一步。各遺址出土的生產工具,有又扁又薄的穿孔石鏟、窄長條的有段石錛、橫長梯形的多孔石刀和圓柱體陶銼等,這些工具都與其他地區的氏族部落大不相同。尤其是多孔石刀,穿孔皆為奇數,1—13 孔不等,最長的石刀達 51.6 厘米。薛家崗遺址發現的幾件石鏟和石刀,穿孔周圍規整地繪畫著紅色花果形圖案,為中國大陸各遺址所罕見,可能是非生產所用的特殊器物。  這一部落的先民使用的日常生活器皿,主要是夾砂紅陶和灰褐色泥質陶的鼎、鬶、壺、罐,在陶器中由甑鼎套合的和斂口深盤棱柄豆獨具風格。許多鼎足呈鴨嘴形和楓葉形,也頗有地方特色。一些遺址和墓葬中發現的陶器還有缸、盆、缽、碗、紡輪等。  薛家崗遺址發現了幾座殘房基址,分為地面建築和半地穴式兩種。在房址的紅燒土塊中發現有稻殼的印痕,證明當時的人們過著以稻作農業為主的定居生活。各遺址所發現的墓葬,隨葬品多寡不一,其中隨葬品較多的,陶器組合都有一定規律,基本是鼎、豆、壺、盆或壺、碗,反映出氏族內部比較嚴格的組織形態和喪葬習俗。在一些隨葬石制工具較多的墓中,石鏟、石刀、石錛等常疊壓放置。屬於這一氏族集團的湖北黃梅縣塞墩氏族墓地,有一座墓隨葬了很多工具,包括斧、錛、鑿、三孔刀、磨刀石等石制工具,集中放置兩堆,其大小和形制多樣複雜,表明墓主人生前是掌握石器加工專門技藝的手工業者。  薛家崗遺址所表現出的特點,在南京地區的北陰陽營文化中有所反映,在太湖地區的崧澤文化中也發現了較多相似因素,他們之間顯然有一定交往。薛家崗文化晚期,制陶業也吸收了山東地區典型龍山文化的先進技術,出土了一些袋足鬶、蛋殼黑陶高柄杯等,說黃河下游和長江下游的原始部落在新石器時代末期,出現了日益加強的交流與融合。  (2)北陰陽營文化的經濟狀況  從安慶順江而下,到蕪湖、南京、鎮江一帶,公元前 3000 多年前的農業經濟和物質文化,是由以北陰陽營氏族為代表的先民創造的。北陰陽營文化以 20 世紀 50 年代發掘的南京市北陰陽營遺址命名,主要分布在薛家崗文化以東的南京、鎮江地區的河旁台地和丘陵上,向西到巢湖東岸與薛家崗氏族為鄰,向東到太湖西部常州一帶與崧澤文化相接,主要遺址還有江蘇江寧太崗寺、卸甲甸、廟山,江浦蔣城子,安徽滁縣朱勤大山等。  在上述各遺址中,發現了大量石制生產工具。石器都磨製得很精細,多見舌形穿孔石斧,環狀大石斧、穿孔石鋤、長條形拱背或帶脊的石錛、楔形鑿,也有與薛家崗文化相近的七孔石刀。從豐富的生產工具和廟山遺址陶器上的稻殼印痕可知,農業經濟是這一地區氏族部落的主要經濟活動,水稻是主要的農作物。從出土的動物骨骼可以看出,狗和豬是普遍飼養的家畜,豬下顎骨在不少墓葬中都有發現。  由於寧鎮地區既有密集的河流湖泊,又多丘陵林莽,採集和漁獵是農業經濟的輔助手段。北陰陽營等遺址有數量較多的骨鏃、石球、陶彈丸等狩獵工具,也出土了一定數量的鹿、水獺、黿和龜類遺骸。  手工業生產的發展主要在制陶和石器製作兩個方面體現出來。制陶工藝比較先進,陶器以夾砂紅陶和泥質紅陶為主,其次是灰陶,三足器、圈足器十分普遍。一些陶器的牛鼻式耳、角狀把手和彎曲的器足表現出與周圍地區制陶工藝不同的特色。部分陶器施加紅衣。有少量彩陶,大都先抹橙色或白色陶衣,再以紅彩或黑彩繪成寬頻、網狀、十字、圓圈等簡單紋樣,其中有少量器物在內壁畫彩。代表性的陶器有罐式鼎、雙耳罐、三足盉、高 柄豆、圜底缽、圈足碗等。總的看來,陶器尚處於手制並經慢輪修整階段,胎壁較厚,造型也比較簡單。  石器的磨光和穿孔技術較高,據勘察,石料多從遺址附近的紫金山及其它山嶺取得。有兩件穿孔石斧是用鐵礦石製作的。大多數石器都磨製得非常光潔。制玉工藝同樣比較先進,使用蛇紋石、透閃石、陽起石、石英和瑪瑙等製作出豐富的裝飾品,有玦、璜、管、珠、墜等各種飾件,玉器的拋光和鑽孔技術在長江下游諸氏族部落中居突出的地位。  在北陰陽營遺址的 253 座墓葬中,東部較晚的 13 座墓出土物品與太湖地區的崧澤文化出土物品很接近,一些灰坑中還發現了良渚文化的遺物,說明北陰陽營文化與崧澤文化、良渚文化聯繫密切,晚期受到更為先進的良渚文化強烈影響,或者融入良渚文化,共同進入奴隸制的青銅時代。  (3)崧澤文化的經濟狀況  新石器時代晚期,長江下游太湖流域繼馬家浜文化之後發展起來的,是崧澤文化。  崧澤遺址位於上海市西部青浦縣城東約 4 公里處,地處太湖東岸。以該遺址命名的崧澤文化,碳 14 測定年代在公元前 3900 至前 3300 年之間,大約經歷了 600 年的發展階段。典型遺址除崧澤外,還有江蘇吳縣草鞋山和張陵山,常州圩墩、浙江吳興邱城、海寧墳橋港等。  從各遺址發現的生產工具和陶器的羼和料有較多稻殼可知,崧澤文化的先民主要從事稻作農業生產。石器磨製得都很精細,有寬面穿孔石鏟、長方形穿孔石斧、扁平和長條形石錛、小石鑿等,此外還有陶紡輪、陶網墜,很少發現骨角器。在幾個典型遺址中都出土較多漁獵工具,說明狩獵和捕撈水生動物在經濟生活中仍佔有比較重要的地位。就目前的考古發掘資料看,崧澤文化居民的活動地域和所處的時間都比較有限,經濟生產狀況還不十分清晰。  手工業生產較之馬家浜文化時期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尤其在制陶業方面有了長足的進步。多數陶器繼續用泥條盤築法手制,但已普遍採用了慢輪修整技術,有些器物看來是輪制的。陶器的器型規整,種類較多。一般以夾砂紅褐陶和泥質灰陶為主,還有少量泥質紅陶和泥質黑皮陶。泥質灰陶質地細膩,火候較高,在馬家浜文化階段極少發現,這時已躍居主要地位。泥質紅陶有的顏色桔紅,有的塗以紅陶衣,內外壁和器表,胎質的色澤基本一致,也區別於馬家浜文化時期外紅內黑的陶器。各種陶器仍以素麵為主,紋飾有堆紋、弦紋、壓劃紋、鏤孔和彩繪等。其中壓劃的絞絲紋以及由圓孔、弧邊三角孔組成的帶狀鏤孔圖案十分美觀,特徵鮮明。灰色和黑色陶器有較大比重,是用還原焰燒制的方法產生的,火候在 760℃—810℃之間。常見的陶器中豆、鼎和壺在早、中、晚各階段變化多樣,表現出制陶工藝的發展過程。許多陶器有花瓣式的圈足,有的壺、罐腹壁連續折成瓦楞狀,都是崧澤文化陶器的鮮明特色。在崧澤文化的遺存中,已不見馬家浜文化盛行的腰沿釜、牛鼻耳罐等。上述制陶業中發生的種種變化,其中經歷了較長的發展過程。  從長江下游新石器時代晚期的薛家崗文化、北陰陽營文化和崧澤文化反映的面貌,可以看出公元前 3000 多年的時侯,長江下游各部落集團都在從事以稻作為主的農業生產,採集和漁獵經濟仍佔有比較重要的地位,手工業的發展更多地從制陶技術的進步方面得到體現,而骨角器、玉石器的製作加工技術進展比較緩慢。  從薛家崗遺址各個發展階段的文化遺存分析,這個部落可能是從蘇北地區淮河流域的新石器時代中期一些氏族南下而來,在巢湖周圍定居並發展到潛水流域的,後來又受到北陰陽營文化的較大影響,形成了一種獨具特色的地方性文化。相對來說,北陰陽營文化比西部的薛家崗文化和東部的崧澤文化都要早一些,但後來以崧澤文化為主體發展起來的良渚文化發展迅速,使薛家崗文化和北陰陽營文化各部落的後裔都變成了良渚文化的附庸,終於融匯於青銅時代的「百越」之中了。  (4)長江文明的先驅——良渚文化  新石器時代晚期,長江下游一帶繼崧澤文化之後興起的是良渚文化。這種古老的文化是 1936 年發掘浙江省餘杭縣良渚遺址而命名的,主要分布在太湖地區,南以錢塘江為界,西北至江蘇常州一帶,其影響曾達長江北岸的南通地區。據碳 14 測定,其年代約為公元前 3300 年—前 2200 年,末期已進入中原夏王朝統治的開始階段,並與夏代統治集團有密切的聯繫。經過發掘的重要遺址有江蘇吳縣草鞋山和張陵山,武進寺墩,無錫先蠡墩,張家港市徐家灣;浙江嘉興雀幕橋,杭州水田畈,吳興錢山漾,餘杭反山、瑤山、匯觀山和莫角山,寧波慈湖;上海市的上海縣馬橋,青埔福泉山等。在這些遺址中出土的稻穀、玉器、刻紋黑陶、竹編器物、絲麻織品等,顯示了長江三角洲新石器時代晚期到青銅時代初期的經濟發展水平。  良渚文化時期的社會經濟生產,主要體現在農業和手工業兩個方面。水稻栽培是當時最主要的農業生產活動,在仙蠡墩、徐家灣、錢山漾、水田畈和吳縣澄湖等遺址的良渚文化堆積中,都發現了稻穀和稻米的遺迹。經鑒定,這些稻穀屬於人工栽培的秈稻和粳稻。  除了水稻外,各個氏族部落還從事蔬菜、瓜果及一些油料作物的種植。錢山漾遺址出土了葫蘆、花生、芝麻、蠶豆、甜瓜子、兩角菱、毛桃核、酸棗核等遺物,有些是野生植物的果實,有些可能是人工種植的,這時的農作物品種顯然比馬家浜、崧澤文化增多了,農業生產的範圍也擴大了。  良渚文化的農業生產水平,更重要的標誌是新的耕作方法和生產技術的發明與推廣。犁耕是良渚文化農業耕作的主要方式,在許多遺址中都發現了當時使用的石犁,僅錢山漾遺址出土的石犁就有百餘件。石犁有兩種形制,一種平面呈三角形,刃在兩腰,中間穿一孔或數孔,往往呈豎直排列,可以安裝在木製犁床上,用以翻耕水田;另一種也近似三角形,刃部在下,後端有一斜把,可能是開溝挖渠的先進工具,故又稱「開溝犁」。這兩種石犁都是良渚人發明的新農具,對促進農業生產的迅速發展起著重大的作用。  同以前的耜耕生產相比,犁耕不僅可以節省勞力,提高工效,更好地改變土壤結構,充分利用地力,而且也為條播和中耕除草技術的產生提供了條件,同時也使荒地得到更大面積的開發變成耕地,農業生產水平因此能夠提高到一個新的階段。從耜耕農業發展到犁耕農業,是中國古代農業史上的一次重大的變革,為夏代以後的農業發展奠定了有力的基礎。  在良渚文化的大批石器中,還有一種形制特殊的器物,它兩翼後掠、弧刃,背部中央突出一個榫頭,其上常穿一圓孔,形制同後來這一地區使用的鐵制耘田器十分相似,被認為是古代最早出現的稻田中耕除草的農具。中耕除草技術的出現,同犁耕有密切的關係,因為犁耕操作成直線進行,播種也隨之成直線挖土下播,於是為先進的條播技術創造了條件,同時也就為中耕除草提供了方便。另外,在錢山漾遺址還發現一種形似畚箕的帶柄木器,形制亦同該地區農民現代使用的木千篰一樣,是一種取河泥施肥的工具。中耕除草同施肥結合起來,無疑會大幅度地提高農作物的單位面積產量。  水稻種植要引水灌田。打井修渠,灌溉農田,是良渚文化諸氏族部落在河姆渡,馬家浜、崧澤文化之後發展農業的又一重要成就。在吳縣澄湖、崑山太史淀、無錫南方泉、江陰夏港、嘉善新港等地,都發現了這一時期的水井。澄湖發現了 100 多口水井;太史淀的水井還設有木井圈;嘉善新港水井的井壁是用木築的。這時的水井,修築井壁的技術顯然繼承了河姆渡文化、馬家浜文化的特點,並有所提高。更重要的是水井數量急劇增加,其作用不僅是為了日常生活飲用。徐家灣遺址發現了用於引水排水的溝渠遺迹,再聯繫到許多開溝犁的出土,說明良渚文化可能已經出現了灌溉農業,這一農業生產技術在中國大陸是首創的。長江下游的良渚文化遺址都處於比較低洼的水網地區,主要農作物是水稻。水稻的生長既怕乾旱,又怕水澇,控制適當的水量是保證水稻生長、豐收的基本措施。良渚文化的先民積累了自河姆渡文化以來 3000 年水稻栽培和田間管理的經驗,逐漸摸索並發明了農業生產中的灌溉技術,從而大大增強了抗旱與排澇的能力,使稻作農業置於更加穩定的基礎之上,為南方廣大地區的農業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良渚文化晚期,中原地區已進入夏代統治時期,受到黃河流域青銅文化的影響,長江下游這時也出現了國家的雛形,良渚文化的經濟發展已為其打下了基礎。  農業生產水平的提高,必然帶來手工業的進一步發展。各地出土的遺物表明,良渚文化已擁有陶器、石器、木器、竹器、絲麻紡織、玉雕以及髹漆等多種手工業,而且都達到了較高的水平。其中,以制陶業和玉器製作更為突出,在中國新石器時代晚期佔有重要地位。  良渚文化的陶器已普遍採取快輪成型的方法,各種陶器造型優美,胎質細膩,器壁厚薄均勻,火候較高。當時已極少彩陶,常在器表用鏤刻技巧加以裝飾。一般的器物突出部位刻划出精美的花紋圖案,既有形態生動形象的魚、鳥、花、草等動植物,也有線條纖細、結構巧妙的幾何形圖案。上海青浦福泉山和江蘇吳縣草鞋山出土的良渚文化陶鼎,在丁字形足部鏤以新月形和圓形的孔,器蓋、蓋鈕及器身則精細雕刻著圓渦紋、蟠螭紋圖案。帶蓋的貫耳壺有的厚度僅 1—2 毫米,上面也分別細刻著繁複的圓渦紋、編織紋、曲折條紋、鳥形紋、蟠螭紋等紋飾。有一些陶器把手上附加的編織紋飾,竟是用細如絲線的泥條編疊粘貼而成,足見其製作之精良。良渚文化的許多陶器,既是美觀、大方、實用的生活器皿,又是很精緻巧妙的工藝美術品。  中國遠古社會的玉器製造業,到龍山文化時期已相當發達,各地普遍發現了造型美觀、製作精巧的玉器。在中原地區進入夏王朝統治之際,良渚文化的玉器在中國大陸成為首屈一指的工藝品,並成為商周禮器的一個淵源。  良渚文化玉器出土地點多,分布面廣,尤以杭嘉湖地區最為集中。僅浙江的吳興、餘杭等 8 縣市,就有 20 多處遺址發現過玉璧和玉琮。青浦福泉山發掘的 7 座墓,出土隨葬品共 677 件,其中玉器就有 500 件以上。餘杭縣反山氏族墓地是良渚文化中期的遺存,時代約在公元前 3000 年,墓葬中各種玉器佔全部隨葬品總數的 90%以上,11 座墓中計出土 3200 余件,其中有一座墓隨葬玉器達 500 多件。  良渚文化的玉器製造業,承襲了馬家浜文化的工藝傳統,並吸取了北方大汶口文化和東方薛家崗文化各氏族的經驗,從而使玉器製作技術達到了當時最先進的水平。反山墓地出土的玉器有璧、環、琮、鉞、璜、鐲、帶鉤、柱狀器、錐形佩飾、鑲插飾件、圓牌形飾件、各種冠飾、杖端飾等,還有由鳥、魚、龜、蟬和多種瓣狀飾件組成的穿綴飾件,由管、珠、墜組成的串掛飾品,以及各類玉珠組成的鑲嵌飾件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出自同一座墓的玉器,玉質和玉色往往比較一致,尤其成組成套的玉器更為相近。選料有時是用同一塊玉料分割加工而成的。反山墓地出土的玉器中有近百件雕刻著花紋圖案,工藝採用陰紋線刻和減地法淺浮雕、半圓雕以至通體透雕等多種技法。圖案的刻工非常精細,有的圖案在1 毫米寬度的紋道內竟刻有四五根細線,可見當時使用的刻刀相當鋒銳,工匠的技術也是相當熟練的。大至璧琮,小至珠粒,均經精雕細琢,打磨拋光,顯示出良渚文化先民高度的玉器製造水平。玉器的圖案常以捲雲紋為地,主要紋飾是神人獸面紋,構圖嚴謹和諧,富有神秘感。  與反山氏族墓地相距 5 公里的瑤山氏族墓地,也出土了大量精美玉器。這個墓地的玉器與反山所出大多相像,但十幾座墓葬中均未出土玉壁,表現了兩個相鄰氏族在習俗上的區別。瑤山的一座墓中出土了玉匕和玉匙,是良渚文化首次見到的珍貴餐具。  良渚文化的玉器,以其數量多、質量高而超越同時期其它地區玉器製造業之上,充分說明玉器製作已經成為專業化程度很高的手工行業,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長江下游三角區四、五千年前的物質生產水平是比較發達的,為吳越經濟區早期國家的出現準備了條件。  根據玉器出土的情況,可以看出當時石器製作技術同樣高超。製造石器的工匠們已經完全掌握了選擇和切割石料、琢打成坯、鑽孔、磨光等一套技術。  與此同時,竹木器製造行業也有了一定發展。許多遺址都發現了木器和竹編器物,錢山漾遺址集中出土了 200 多件竹製品,說明這種手工業也成為一些氏族成員專門從事的生產勞動。良渚鎮的廟前遺址,出土了木豆、木盤、木矛和木箭鏃等一批罕見的木製品;寧波慈湖遺址也出土了木耜、木槳、木屐,還有用樹杈製成的錛柄和鑲嵌牙齒鑽頭的木鑽,可見當時的竹木製品多麼豐富。手工業內部不同行業的分工、在良渚文化晚期已經出現。  手工業的分工和發展使產品的交換髮展起來。大量的、集中出現的玉器、石器、陶器、竹木器,在一些遺址或墓葬中顯然並非生產者或墓主人本身生活的實際需要,而是權力與財富的象徵,許多手工業產品,已經具有商品的屬性。反山墓地的大墓中,數量豐富的陶器和玉器,大多數只有通過各種方式的交換才能獲得。另外,良渚文化的玉器,在黃河流域的山西陶寺和廣東石峽等氏族墓地中都曾出土,在良渚文化的上海馬橋、嘉興雀幕橋等遺址出土了山東龍山文化的陶鬶,可能都是交換的結果。這一現象表明,新石器時代晚期至夏代,手工業產品的交換活動不僅在氏族和部落集團內部經常地、頻繁地進行,而且同生產活動一樣,已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一項越來越重要的內容。  良渚文化晚期,已進入中原夏王朝統治時期。受到中原文化的影響,長江下游地區的各氏族部落在政治、經濟、軍事各個領域也都發生了巨大的變革,一些相對獨立的「王國」可能已經存在。1992 年發掘的餘杭莫角山大型建築遺址,顯然與國家的禮制有關。夏禹在會稽召集天下各部族首領聚會,「萬國」赴會,是有一定根據的。  5.華南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的經濟  新石器時代晚期,廣東省北部丘陵地區生活著屬於石峽文化的農業部落。  石峽文化主要分布在廣東北江、東江上游地區的瑤山、滑石山、青雲山、九連山一帶,以 1973—1976 年發掘的廣東曲江石峽遺址而定名,主要遺址還有曲江坭嶺、葡勺山,始興新村,河源上莞墟,寶安大石寨,龍川坑子里等,碳 14 測定年代約為公元前 3000—前 2000 年。  粵北丘陵地區當時各氏族主要從事農業生產,許多遺址都發現了農業工具和手工業工具,石器主要有?、鏟、錛、鑿、鏃等。石?為長身弓背,兩端刃,一寬一窄,最長的石?達 31 厘米,是適於華南紅壤地帶挖土深翻的農具;扁平石鏟均穿孔,分為長梯形或長方形兩種。因收穫稻穀普遍用薅拔的方法,遺址中大多不見或極少見刀與鐮。  在考古發現的地層堆積和不少墓葬里,多次發現栽培稻的遺迹。有一個窖穴中殘留著數百粒炭化稻米,顆粒基本保存完整,個別米粒還清晰可見米胚。有的是把稻殼、碎稻稈摻和在砌築灶坑的泥巴中,也有的房址紅燒土中有稻穀遺痕。石峽墓地的幾座墓中發現了作為祭奠品放置的稻穀和米粒,出土時多已碳化。上述稻穀遺迹。均經科學鑒定無誤,有的稻穀與中國大陸現代栽培稻種屬相同,秈稻和粳稻均有,以秈稻數量居多。  石峽部落種植水稻的遺迹,是中國大陸發現的新石器時代水稻遺存分布最南面的一處。表明長江流域的華南的遠古農業生產主要是稻作農業,既使在丘陵地區也不例外。  嶺南地區的手工業經濟也是比較發達的,制陶業顯示出強烈的地方色彩。陶器多呈灰褐色或灰黃色,以輪製為主,素麵最多,器表紋飾有繩紋、附加堆紋、鏤孔等,其中一些幾何印紋陶,屬華南如東南沿海地區這種陶器的早期階段產物。各遺址發現的陶器數量很多,石峽墓地中主要隨葬品是各類陶器,有鼎、盤、釜、豆、壺、罐等,其中以子母口的三足盤和盤式鼎更為典型。由於自然環境的影響,石峽文化氏族部落的竹木器製作行業比較發達,雖然沒有留下遺物,但是許多墓葬中隨葬著成套的木器加工工具,以各種大小型石錛、石鑿居多,其中有一種凹口刃面的錛和鑿,可以將木頭鑿出圓槽、圓孔,是相當進步的工具,反映出手工業生產中竹木器製作的專業化。  玉器製作是手工業生產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石峽文化晚期的一些大墓中隨葬著精美的玉器,包括琮、壁、瑗、環、玦、璜、笄等,一些玉器有明顯的良渚文化風格,可能是交換的產物,但多數是當地製作的。  石峽文化與周圍地區一些部落有一定的交往,特別是與鄱陽湖以南贛江流域的一些部落關係非常密切。石峽墓葬中出土的有段石錛、陶鬶、盤式鼎等,與江西清江築衛城遺址下層和修水山背遺址出土的同類器物有許多相似之處。尤其是集中出在石峽第 54 號墓中的一組陶器,與江西修水山背遺址的1 號房址中出土的器物極其相似,考古學家認為贛江中上游的和粵北山地的這些部落可能有同一淵源。  洞庭湖以南的湘江中上游,也發現了一些與石峽文化有相同因素的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址,主要分布在長沙、寧鄉、望城、湘鄉等地。其中湘鄉岱子坪、長沙腰塘等遺址出土的陶器群,與石峽文化的陶器有許多共同特點,同時也與洞庭湖以北的石家河文化遺存有不少相同因素。這種現象表明,在新石器時代晚期,特別是中原地區進入夏代之後,華南地區的各個部落集團交往日益頻繁,物質文化表現出越來越明顯的同一性,從而形成不同地區的經濟共同體。  由於自然條件的不同,各地經濟形態的差異在新石器時代仍然是明顯的。在石峽文化分布區的南部,廣東沿海地區的一些氏族部落當時是以漁獵經濟為主的,在一些海島上則沒有產生農業經濟的跡象。  珠江三角州地區,自雲霧山以東到羅浮山、蓮花山以西,自中石器時代、新石器時代早期就一直有人類生產活動,留下許多遺迹和遺物。到新石器時代晚期,這一帶的氏族部落仍然在群山環抱的濱海地區過著漁獵經濟的生活。考古發現的典型遺址有高要蜆殼洲、珠海淇澳島和三灶島、深圳小梅沙和大黃沙、香港深灣、增城金蘭寺、東莞萬福庵、珠海南沙灣、中山市龍穴村等,主要是沙丘和貝丘遺址。  淇澳島在南海珠江口的伶仃洋西南方,島嶼東南是伸進陸地呈弧形的海灣,這個海灣浪靜風平,海產十分豐富。1984 年考古工作者在島上發現並清理了一處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址,展示出當時氏族先民在海上捕魚和島上宿營的情況。島上發現許多當時炊煮用的灶坑,排列密集,無特定的形狀,沒有發現居住的遺迹,可知島上沒有定居的捕魚人。這些遠古漁民用過的灶坑。有的用兩面扁平的山石豎排成兩行呈長條形,有的是用大塊礫石和泥土隨意砌成的簡易灶坑。塗抹在灶坑裡和周圍的泥土都已燒成堅硬的紅燒土。附近出土了較多煮魚用的夾砂黑陶釜和少量紅陶釜,還有一些放置陶釜的陶支座、器座。在島上還發掘出一批石質工具,較多的是長柄有肩石錛、有肩有段石錛,此外還有梯形石錛、柳葉形右鏃、河卵石製成的網墜和陶紡輪、石臂環等。這些工具主要用來捕魚、修船和補網。  粵北丘陵和南海沿岸同一時期的不同經濟形態,反映出自然環境對人類生產與生活的巨大影響,在遠古社會有十分普遍的意義。  6.新石器時代晚期的城市  龍山文化時期,農業和手工業經濟的發展使各個部落有了更多的剩餘產品,從而擴大了以物易物的交換領域。氏族首領攫取到越來越多的財富,也不斷追求從交換中獲得的精美陶器、銅器和玉石裝飾品。交換使人口集中、地點比較固定的一些集市成為周圍地區政治、經濟和文化、技術交流的中心,城市就在集市的基礎上發展產生了。  為了維護本氏族的利益,保護新興貴族的財富,許多氏族聚落周圍過去的壕塹已不適應經濟發展的新形勢,而改之以修築堅固的高大圍牆,這就是中國大陸最早出現的城堡。主要用於防衛的城堡和附近的物資交易集市相結合,形成了分布在各地的城市。  龍山文化的城址,在黃河流域不斷被發現,其中河南境內的有登封王城崗、淮陽平糧台、郾城郝家台、安陽後岡、輝縣孟庄等處。這批城堡遺址的發現,說明 4000 多年前中原地區的城市經濟、物資交換和交通都有了很大的發展。在山東境內,龍山文化時期的城址有章丘龍山鎮、鄒平丁公村、壽光邊線王村、臨淄田旺村幾座規模較大,遺存豐富,反映齊魯大地的古代文明是與中原並駕齊驅的。此外,在內蒙古河套地區、遼西地區和長江流域,也有一些龍山文化時期的城址發現。  早在 20 世紀 30 年代初,安陽後岡發掘出的龍山文化城牆就引起了考古學家的注意。當時清理出圍繞遺址的西面和南面兩部分牆址,長約 70 余米,牆寬 2—4 米。由於歷代毀壞嚴重,很難窺測這個古城的全貌。  登封縣位於黃河中遊河南省的西部,著名的中嶽嵩山橫亘在縣境北部。告城鎮位於登封縣東南,西北距縣城 15 公里,穎河與五渡河在鎮西南交匯。這裡地勢依山傍水,土質肥沃,氣候溫和,適宜發展農業生產。著名的王城崗龍山古城就坐落在五渡河西岸。這座城堡有東西兩城,城呈方形。西城的西牆長 94.8 米,南牆長 97.6 米,城內面積不足 1 萬平方米,規模較小。根據這座城堡所處的地理位置與時代,有些考古學家認為該城即為古史傳說中夏禹最早建都的陽城。  淮陽平糧台的城址也是方形的,長寬各為 185 米,整個城堡所佔面積約5 萬平方米,城內面積 34000 平方米。發掘時清理城牆殘高約 3 米,牆頂寬達 10 米,為小板板築法砌成,夯層清楚。城角為弧形,南城牆有城門,門兩側有土坯建築的門衛房。南門的路面下埋設著兩條陶水管道以向城外排水,殘存 5 米多長。陶水管用榫口套接法安裝鋪設,管上拍印著籃紋、繩紋和方格紋。在這座城址內,發現十多座房屋遺迹、三座陶窯和一批灰坑,還有 16座兒童的墓葬,成年人的墓則埋在城外。  輝縣孟庄鎮的龍山文化城址規模較大,面積達 16 萬平方米。這座城堡北依太行山,南臨黃河故道,修築在一處坡崗上。城址亦呈正方形,城牆長寬均約 400 米。主城牆頂寬 5.5 米,底寬 8.5 米,殘存高度為 0.2—1.2 米左右,部分地段保存著高達 2 米的牆體。除西牆大部分遭到破壞外,其餘三面保存較好。城牆為黃花土夯築而成,土質堅硬,內含較多料礓石及少量龍山文化時期的陶片,夯層厚約 8—15 厘米。夯窩呈圓形,圜底狀,直徑約 1.5 厘米,是用集束木棍夯成的。主城牆內外兩側都有寬約 10 米的附加部分來鞏固牆體。根據勘察,這座古城曾經修復過。城牆外有一周護城河,河底距地表深5.7 米,可見這座城堡的防衛是相當森嚴的。  中原地區的這些城堡,與同時期的大型村落顯然是不同的。除了高大的城牆外,有的城門還設有守衛,城外有護城河,城內住房也比一般村落的半地穴式房屋更為先進優越,屬於以軍事防禦性質為主的城堡。總的看來,這批古城的規模雖然都不很大,但確實已具備了城市的雛形。  黃河下游地區發現的幾座龍山文化城址,規模和形制都與中原地區的大致相同。最早發現的山東章丘縣龍山鎮的城子崖遺址,是中國遠古社會極其重要的遺址,龍山文化即以此定名。該遺址在 1928 年和 1930 年經過兩次發掘,首次揭示出以精美的磨光黑陶為顯著特徵的龍山文化,是中國考古學家發現和發掘的第一處新石器時代遺址,在中國考古學史上有開創性的意義。1990 年進一步勘察和試掘表明,這處遺址的「城子」是由龍山文化城址、夏代的岳石文化城址和周代的城址三城重疊的,是中國早期文明在東方的一個中心。  城子崖的龍山文化城址,平面近方形,東、南、西三面的城牆比較規整平直,北面城牆彎曲並向外凸出,城牆的拐角處呈弧形。城內東西寬約 430多米,南北最長處達 530 米,面積約 20 萬平方米。深埋地下的城牆寬為 8—13 米,這座古城 4500 年前矗立在齊魯大地時,氣魄是很雄偉的。  修築這座古城時,城牆大部分挖有基槽,少量部位則利用溝壕填實夯築起牆身。城牆的夯土結構有兩種,一種用石塊夯砸,一種採用木棍夯築,表明城牆的修築時間有早晚之分,也顯示出龍山文化不同階段夯築技術的發展。早期的夯土未能分層;中期重修的城牆夯層已較清晰,但層面尚不平整,夯窩也不十分清楚;晚期城牆夯層清晰,有較平整的層面。不過,當時仍未出現比較先進的板築技術。  這座龍山文化的城址,面積之大在各地同時期的城市中居於首位。城內有豐富的文化堆積,各個發展階段的堆積相互疊壓、彼此打破的關係十分複雜,出土了不少精緻的陶器和石器。這些跡象表明,這座重要的東方古城主要的性質已不是軍事防禦的城堡,而是一個具有一定水平的手工業經濟和市場貿易的中心。  鄒平縣苑城鄉的丁公村,1991 年發現了一座保存較好、面積較大的龍山文化城址。這座古城平面呈圓角方形,面積約 11 萬平方米。城內的文化堆積厚 3 米左右,出土文物的年代包括了龍山文化發展的全過程。在這座城堡的下面,積壓著新石器時代中期大汶口文化的遺存,而龍山文化遺存的上面則是夏代東夷族的岳石文化及商代、周代的遺存,可見這裡是從遠古到三代人煙稠密、經濟發達的地方。  壽光縣孫家集鄉邊線王村北的龍山文化時期城址,是 1986 年發現的。城牆和城內的堆積都已受到歷代的破壞,但兩圈城牆的基槽尚存,內圈基槽平面呈不規則方形,面積約 1 萬平方米,東、西、北三面各有一門,南面因挖土破壞,城門已不復存在。城牆的基槽口大底小,口寬 6—8 米,深 4 米多,在不平整的夯層面上有大小形狀不一的夯窩。外圈基槽也呈不規則方形,面積 57000 平方米,四面有門與內城城門相對應。據考古學家研究,這座龍山文化的古城是分兩個階段修築的,內圈城修築較早,外圈城較晚,反映出城市的規模隨著人口的增加和經濟的發展而逐步擴大。  田旺龍山古城,1992 年在臨淄田旺村東北的龍山文化遺址中發現,平面為圓角豎長方形,面積約 15 萬平方米。城內龍山文化堆積厚約 2 米左右,其下也埋藏著大汶口文化的遺存,其上是夏代的岳石文化城址和周代城址。由此可知,這座城市與丁公村古城一樣,自龍山文化至周代,綿延上千年,幾經榮衰,成為山東古代文明的歷史見證。  山東地區龍山文化晚期出現的早期城市,已不完全是單純用於防禦的軍事城堡,而是具有一定區域性政治、經濟、文化、軍事中心地位的城市了,只是市場經濟還處於以物易物的交換階段,城市經濟的主要標誌貨幣還沒有形成。比起中原地區,這些城市都有較大的規模,城內都有極為豐富的龍山文化堆積,反映出在城市中居住的人口已相當可觀。在這些古城周圍,都分布著一批不同規模的龍山文化遺址,城子崖古城周圍的龍山文化遺址多達 40處以上,說明這些古城是在一定地域中起重要核心作用的。發掘表明,城市中的手工業發展水平明顯高於周圍的聚落,主要表現在陶器製作十分精美。另外,這些古城的文化遺存都經歷了上千年的發展,城市的出現是當地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但是應該指出,龍山文化的這些古城,還不是夏代以後那種以商品交易為基礎的城市,商業城市的產生是奴隸制王朝建立以後才實現的。  隨著各地經濟的發展,中國北方和長江流域的一些部落也出現了以軍事防禦為主的城堡,如內蒙古中南部河套地區的伊克昭盟准格爾旗、遼寧西部西拉木倫河、大小凌河流域等地都在龍山文化末期出現了憑山據險、用石塊疊起的城堡,有些城堡的影子已投射在夏代了。  四、考古發掘出的一個王朝——夏代的中國經濟  經過了新石器時代農業經濟五六千年的發展,中原地區在龍山文化之後進入了中國歷史上有據可考的第一個奴隸制王朝——夏代。  夏,是古史傳說中最早的朝代。《史記?夏本紀》引《竹書紀年》載,夏代之「有王與無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三統曆》說夏代歷時 432 年。商滅夏大約在公元前 1600—1500 年前,依此上推,夏代紀年約從公元前 22世紀到公元前 17 世紀,共 500 年左右。  中國歷史上是否存在過夏代,20 世紀初期史學界曾有不同看法。自安陽殷墟甲骨文證實了《史記?殷本紀》記述的商王世系以後,隨著考古材料日益增多,商代的歷史已被公認為信史。因此,儘管《史記?夏本紀》記述的夏代世系與商代同樣簡略,大多數史學家和考古學家都認為夏代的存在是可信的。20 世紀 60 年代以後,碳 14 測定技術在考古學上的應用使中國遠古及三代的歷史更加明晰,考古發現的大批夏代紀年內的文化遺存,其面貌特點進一步證實了夏代的存在。  考古學所說的夏文化,主要指夏王朝時期在一定地域內的夏族的文化遺存。夏族主要活動在河南西部的潁水上游和伊河、洛河下游地區,北及晉南的汾水下游一帶。在夏王朝統治的地域內,各氏族部落集團在龍山文化的基礎上融合成夏民族,而在其周圍地區,則分別存在著其它許多氏族部落軍事聯盟集團,從文獻記載和考古發現所證實的,主要有黃河下游齊魯先民的岳石文化、黃河上游氏、羌等族先民的齊家文化、長江中游荊楚先民的石家河文化、長江下游吳、越等族先民的晚期良渚文化等等。此外,在東北還有西遼河流域的一些原始社會末期氏族部落,西南地區和華南也生活著一些經濟上落後於中原地區的氏族集團。所有這些分布在中國大陸上的早期國家和氏族集團,共同構成了夏代的歷史,共同發展著夏代的經濟,共同是夏代的主人。  (一)代表夏代經濟的二里頭文化  夏王朝的中心區域,文獻記載和考古發現均證實在豫西晉南一帶,考古發現其代表性文化,是二里頭文化的二里頭類型和東下馮類型。  經歷了仰韶文化、龍山文化 3000 年的發展到了龍山文化末期,黃河流域許多氏族部落先後進入更大規模的軍事聯盟時期,形成了一批在古史傳說中很有影響的軍事集團,產生了一些有代表性的、神化了的酋長,如黃河下游的皋陶氏、伯益氏,黃河中游的顓頊氏、帝嚳氏,渭水流域的炎帝神農氏,淮河流域的太皞氏等等。這些大的軍事集團經過數百年的交流與融合,大約在公元前 22 世紀之前,各自成為城邦制的軍事酋長國。黃土高原的黃帝部落集團統轄下的六個巨大的部落聯盟,成為活躍在陝西、山西、河南交界地區最強大的力量,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王朝夏代。  夏代的經濟生產比以前有了顯著的提高,反映在物質文化上更加豐富。豫西地區的二里頭文化,是夏代中心區域的代表性文化。從二里頭文化的遺迹和遺物,可以看出夏代社會經濟的基本狀況。  二里頭文化於 1953 年首先在河南省登封縣王村遺址發現,當時出土的遺物不多。自 1954 至 1957 年,在洛陽東乾溝村附近又曾幾次發現這種文化的墓葬與灰坑。這個遺址的晚期堆積中發現有青銅小刀和青銅錐,器形和鑄造工藝都很原始。從地層關係上可以清楚地判斷出這種文化的年代晚於人們熟悉的河南龍山文化,又早於商代,這種文化的特點及其所處的時代,引起了學術界的廣泛注意。  很快,在鄭州洛達廟、鞏縣稍砦、偃師灰咀和二里頭、澠池鹿寺、陝縣七里鋪等地都發現了這類古文化遺存。隨著中國社會科學院對二里頭遺址的大規模科學發掘,資料越來越豐富,許多碳 14 測定數據集中在公元前 21—前 15 世紀。考古界遂把這種文化定名為二里頭文化,並做為夏文化的主要討論內容。  20 世紀 80 年代,二里頭文化遺址的發現不僅遍及河南全省,而且在河北省南部、山西省西南部和陝西省東部各地都有發現,已達 100 多處。這些遺址中既包含早期的城址、宮殿建築、村落、墓葬群,也有一些銅器冶鑄、制石制陶、制骨的手工業作坊,出土了大批陶器、石器、早期青銅器、玉器、象牙雕刻器和漆器等,具有明顯的時代特徵,是研究夏代經濟和文化的珍貴資料。  由於夏文化是許多地區不同氏族集團交融的產物,在這廣闊的地域內,各地的二里頭文化不盡相同,大致可分為豫西地區的二里頭類型、晉南地區的東下馮類型、豫北冀南地區的下七垣類型、豫東地區的下王崗類型。這些不同類型,是不同淵源的龍山文化時期氏族部落文化傳統承襲發展的結果。  在夏文化的中心地帶分布的是二里頭文化的二里頭類型和東下馮類型,為夏王朝所直接統治,其它類型則可能是與夏人聯密切或有姻親關係的方國。  (二)中原地區的經濟發展  夏代的第一個君主禹,是黃帝的後裔,原是夏後氏部落的一個酋長。夏後氏是河套地區的戎人部落,後來沿黃河南下,活動於今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一帶。在龍山文化之末的虞舜勢力控制中原時期,禹以率眾治水有功,被各部落推舉為舜的繼承人。可是禹繼位之後,即培植自己的兒子啟的力量,禹死之後,啟公然殺害了由各部落推選出的禹的接班人伯益,用武力奪取了統治中原各部落的職位。從此,完全廢除了遠古社會數千年傳統的部落聯盟首領「禪讓」的民主選舉制度,開創了王位世襲制的「家天下」的局面。公元前 21 世紀,夏朝正式以奴隸制的面貌出現在中原地區、中國的社會經濟也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  (三)中原地區的農業和畜牧業生產  夏王朝統轄的地區,主要是河南省中西部的鄭州附近和伊、洛、潁、汝諸水流域,以及相鄰的山西南部汾水下游一帶。在古史傳說的夏王朝疆域內已發現有關遺址近百處,其中代表性的遺址是河南偃師二里頭,以該遺址命名的二里頭文化,成為典型的夏代文化遺存。此外經過發掘的重要遺址有洛陽東乾溝、矬李、東馬溝、陝縣七里鋪,臨汝煤山,鄭州洛達廟和山西夏縣東下馮、翼城感軍等十幾個地點。  二里頭文化的考古發現表明,夏代居民的經濟生活以農業為主,農具主要是石器,其中石鏟、石鐮的數量最多,另外還有蚌鏟、骨鏟和蚌鐮等。木質的、耜一類工具也是日常使用的農業工具。主要農作物仍然是在新石器時代基礎上大量生產的粟、黍一類。  這時,飼養的家畜有豬、狗、雞、馬、牛、羊等,可謂「六畜俱全」了。由於農業生產已能提供較多的剩餘產品,飲酒之風比較普遍,在一般平民的墓葬中也常見觚、爵等酒器隨葬。  夏代的農業經濟比新石器時代發展更快,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第一、在龍山文化末期,黃河流域多次洪水泛濫成災,禹在各部落的推戴下,受舜的委託治理洪水,「儘力乎溝洫」,變水害為水利。在夏代,由王室統一部署水利灌溉工程,使農田得到更有效地利用。在這種情況下,農產品的產量有較大增長;  第二、由於數千年從事農業生產的經驗積累,夏人發明了四時節氣和干支紀日法,制定了為後人廣為傳頌的《夏時》、《夏小正》等曆法,以當時可能具有的季節氣候和其它物候知識來指導農業生產的各個環節,從而有力地促進了農業生產。  長期的生產和生活實踐,使人們逐漸認識到植物的生長榮衰、動物的棲息繁衍都有一定規律,這種規律同一年四季氣溫變化的周期之間有一定的關係,因而產生了物候知識。中國是一個以農業立本的大國,為了不誤農時,從遠古時代起氏族成員就注意利用物候知識來指導安排生產了。中國第一部關於農業生產和物候之間關係的著作《夏小正》,在奴隸社會初期出現,正是農業經濟有顯著發展的結果。  由夏人總結傳述經後人整理的《夏小正》,文字古樸簡練,內容相當豐富。全書數百字按照一年十二個月分別記載物侯、氣象和重要的政事,特別是關於農業和畜牧業經濟方面的耕種、修補農具、整理田界、採集、蠶桑、養馬等都有具體的描述。這部最早反映中國農業經濟的文獻,是十分珍貴的文化遺產;  第三、夏代的農業生產工具比龍山文化時期有了較大的改進。不僅由於奴隸的密集型勞動使大批農業生產工具得以改造,而且集中了各地的先進手工業技術,改進了傳統工具的質量,出現了一些更有效的新式農具,提高了勞動效率,從而增加了農作物的產量;  第四、在一定範圍內,新興的奴隸主貴族統一管理的集權政治,使原來分散在各個部落的富有生產經驗的人有了集中交流農業先進技術的條件。各地原始部落先進經驗在夏王朝疆域內得以迅速推廣,促進了生產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成為農業和畜牧業發展的巨大的動力。  由於上述原因,夏朝的經濟發展較之龍山文化時期有了明顯的飛躍,黃河流域率先進入了古代的文明社會,出現了規模相當大的都市,農業和畜牧業產品有了更多的剩餘,從而轉變成用於交換的商品,出現了城市經濟和商品經濟的萌芽。  (四)中原地區的手工業生產  在夏代的生產和經濟生活領域裡,社會分工更加精細,不僅手工業已基本上與農業分離,而且在手工業內部,鑄銅、制陶、玉石器製作、骨角器製作乃至木器加工等都已出現專業分工,手工業生產開始出現了行業性的結構和與此相適應的商品交換。  在中原地區,制陶業仍是當時的主要手工業。陶窯在洛達廟、二里頭、東下馮和陶寺等地都有發現。二里頭的窯室均已殘損,直徑 1 米左右,火門、火膛和窯箅等一般保存較好。火膛作直壁圓筒形,中設長方形土柱以支撐窯箅,箅面有若干圓孔,在陶窯附近大都出土陶拍等制陶工具。陶寺的窯為橫穴式,窯室直徑在 0.7—1 米左右,有多股平行火道或葉脈狀火道。這個遺址還發現了專門燒制白灰的窯址。大小與陶窯近似,鍋底形窯室的中心有一火道,燃燒溫度明顯高於陶窯,窯前散落著未燒透的石灰石,附近有盛儲白灰的窖穴。這些材料表明,當時白灰已得到廣泛地應用。在各地發現的大批陶器中,有作炊器的鼎、鬲、折沿深腹罐和侈口圓腹罐等;作食器和容器的有三足盤、深腹盆、平底盆、擂缽、小口高領罐和大口缸;酒器則有盉、觚、爵等。二里頭文化的陶器很有特色,但由於地域性差異,晉南地區不見三足盤,鼎少而鬲多,有一種底部有三足的蛋形瓮,則在豫西地區沒有發現。這些地方特點,表明夏代的居民由於所處自然條件的不同,而有某些生活習俗上的區別。  二里頭文化發現的青銅器有爵、鈴、戈、鏃、戚、刀、錛、鑿、錐、魚鉤等。這批青銅器的出土,說明夏代確已進入青銅時代,雖然產品還不多,形制也很簡單,仍充分顯示了社會生產力的進步,二里頭遺址發現了不少鑄造銅器的陶范、坩堝和銅渣等,東下馮遺址則出土了鑄銅器的石范。當時的銅爵胎壁較薄,表面較粗,尚無裝飾紋樣,表現出早期青銅器比較簡單粗糙的特點,工具和兵器都用單范鑄造,爵則用複合范鑄成,鑄造工藝是比較複雜的。這些情況表明,二里頭文化的青銅器已不是中國最早的青銅製品。  玉石器製造業在龍山文化的基礎上有了更大的發展,各遺址出土了不少玉制琮、圭、璋、鉞和一些小型裝飾品,主要是隨葬品。二里頭發現的一件柄型玉裝飾品,上面雕琢著上、中、下三組規整的獸面紋,其間飾有兩組花瓣紋,獸面用單線和浮雕相結合的技法雕成,線條流暢,紋樣與後來在青銅器上常見的一致,工藝水平很高。還有一件獸面銅牌,上面用 200 多塊綠松石鑲嵌而成,是中國最早的銅鑲玉石製品。也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在陶寺和東下馮分別出土了中國最早的石磐,雖然僅打琢成型而未經磨製,仍帶有明顯的原始性,但這些石磐的出現,社會意義是十分重大的。  製作骨角器,已經成為當時的一項單獨的手工業。二里頭遺址發現不少切割的骨料,半成品,還有簪、錐、鑿、鏟、針、匕、鏃、魚叉等骨製品和角製品,同時發現了磨製骨器的礪石等遺物。東下馮遺址出土了刻花骨器。用骨、角、蚌為原料製成的裝飾品十分豐富。  夏代中原地區的手工業經濟發展較快,與奴隸勞動有直接的關係。各種手工業作坊中從事專業技術生產的,有很多是通過戰爭和交換獲得的有一定專業生產經驗的奴隸,他們把本地區、本部落的經驗帶來,進行不同形式的交流,推動了中原手工業生產的發展。  山西襄汾陶寺村,是一處著名的龍山文化晚期到夏代的遺址,有規模宏大的氏族墓地。20 世紀 80 年代經多次發掘,出土了極為豐富的新石器時代之末到夏代的陶器、玉石器、骨角器、木器和一些銅器。其中令人矚目的有數十件木製傢具、盛食器皿和為兵器、生產工具安裝的柄桿,不少木器表面有彩繪圖案裝飾,十分精美。  在這批木器中,有幾件大小不一的鼉鼓,是中國最早發現的木鼓。這些鼓均作豎桶形,成對存放,高約 1 米,直徑 0.4—0.5 米,系整段樹榦挖成後加工製作的,外著紅彩,或以紅色為地,用黃、白、黑、藍諸色描繪出繁縟美麗的圖案。由散落在鼓腔內的鱷魚骨板得知,當初是以鱷魚皮蒙鼓,即古代文獻中所記載的「鼉鼓」。這批鼉鼓與大型石磬同出,反映了奴隸制初期的禮儀,並與宗教有密切關係。類似的鼉鼓,在山東地區岳石文化的大汶口墓地、尹家城墓地都有發現,年代在公元前 2400 年左右。陶寺遺址發現的鼉鼓,為探索夏代中原與山東的交往供了寶貴材料。  陶寺墓地的隨葬品中,還有木案、木觚、木杯、木斗、木俎、木盤、木豆、木匣及木倉形器,製作也都很美觀精巧。木案平面有長方形和圓角長方形兩種,有的案面繪畫著紅色彩地,再用白色繪出寬約 3—5 厘米的邊框式圖案。這些木案都放置棺前,案上擺著斝、觚、杯等器皿。這批龍山文化晚期至夏代的隨葬木器,入葬時都經過有意安排,位置相對固定而不紊亂,顯然是遵循原始的禮儀隨葬的,或者反映了青銅文明的早期禮儀。所出木器的種類和數量,隨墓主人身份和墓葬規模各有不同,對於探索中國古代的禮制淵源有重要的意義。它們表現出的木器加工技術,已達到同時代的最高水平。  夏代手工業生產的發展是整個經濟發展的重要方面。不僅制陶、制石、制骨等新石器時代傳統手工業已從農業中分離出來,還產生了一定規模的木工、彩繪髹漆、玉石鑲嵌和青銅器冶鑄等新的手工業門類。生產的多樣化和專門化,使社會產品空前豐富,私有財產迅速增加,從而促進了交換的發展和商品的產生。  與新石器時代的原始經濟相比,夏代的經濟發展有以下幾個突出的特點:  第一、手工業已從農業中分離出來,並且在手工業內部出現了明確的行業分工和專業技術分工。在此基礎上,手工業產品有相當一部分轉化為商品,並為私人所佔有;  第二、銅器已經在黃河流域普遍發現,但尚處於只能製作小件器物的工藝水平上,局部地區出現了合范技術;  第三、人們在長期生產實踐中已總結出適應農業經濟的天文、曆法等科學知識,從而指導並促進了農業的發展。  (五)夏代邊鄙地區的經濟發展  夏王朝統治中原地區時,中國北方和南方的許多氏族部落在各自的地域內不斷發展生產,使當地的農業、手工業和採集漁獵經濟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為繁榮中華民族的古代經濟做出了很大貢獻。  1.遼西地區的夏家店下層文化  夏家店下層文化是 1960 年在內蒙古赤峰夏家店村遺址發掘後確認的。這一古老文化分布的地域主要在西拉木倫河以南至河北燕山一帶。碳 14 測定表明,夏家店下層文化的部族生活在公元前 2300 年至前 1600 年左右,正是中原的夏王朝統治時期,其晚期與商代早期有一定交往。  大量考古資料表明,這個部族的經濟形態是以農業生產為主的,過著定居的生活。在老哈河、孟克河、教來河、大小凌河和柳河上游地區,當時的居民點分布相當稠密,如赤峰以西的西路嘎河兩岸,聚落的分布幾乎超過現代居民點的密度。這些聚落遺址存在的時間早晚有一定差異,說明夏家店下層文化的一些氏族原始農業經濟尚不十分發達,遷徙仍較頻繁。  赤峰的西山根遺址,山崗上有兩個互相連結的石塊壘砌的大圍牆,每個圍牆內約有三十多個大小不同的房址。房屋的牆壁也是用自然石塊壘砌的,保存尚好,高於居住面一米以上。房址平面大都接近圓形,房門一般向著東南方。房內地面上有柱穴,或者以不規則的石塊充當柱礎。在靠近門口的地面設有灶坑。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接近後牆壁的地面經常有被火烘烤成紅色的痕迹,這是炙地取暖的結果,是生活在中國北方的許多部族適應寒冷氣候的一種生活方式。有些聚落營建在黃土丘陵上,房子挖成半地穴式的,村寨的圍牆則是夯土築成的,可見這一部族選取建築材料是利用當地最為方便的自然條件,並不局限於石築或土築。總的看來,夏家店下層文化的聚落幾乎都有圍牆、壕溝等防禦措施,並已出現原始的城市雛形,這是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結果。  流經河北、內蒙古和遼寧西部的陰河、英金河兩岸的河谷台地上,考古工作者調查發現了幾十座夏家店下層文化先民修築的城堡。這些城堡的圍牆都是用大石塊壘砌的,往往面臨深溝險壑或修築在陡峭的山坡上。城寨內的地勢則較平緩,裡面常有幾十座用石塊砌築的房屋。有一座石城址面積近 10萬平方米,城內有 2/3 的房屋已被毀壞,但仍可清理出 216 座房屋遺址。如果將被毀壞的計算在內,這座城堡內的居民房屋當在 600 座以上。這些城堡利用地形的險峻,並築有高大堅固的城牆,其目的顯然是為了防禦外來的攻擊。從城堡的建築形制及規模來看,當時的社會生產力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這類城防,是社會財富的分配與戰爭有必然聯繫的產物。  當時的農業生產比新石器時代有了較明顯的進步。農業生產工具中經常使用窄頂寬刃的打制石鋤,還有一種長方形的磨製石鏟來挖土。收割工具是長刃邊的磨製石刀,石刀的背邊有凹缺或穿孔可以捆綁木柄。穀物加工則用石磨盤、石磨棒等工具。在一些遺址中曾見到少量的細石器,其中以刮削器為多。石鏃很少見,說明中石器時代盛行的細石器工藝傳統在這個北方部族中尚未被完全遺忘。  採集和漁獵經濟仍然是農業經濟的補充。在赤峰夏家店、藥王廟、寧城南山根等遺址中發現了不少骨器,其中大量是錐和鏃。骨鏃都呈圓錐形或三稜錐形。不少居住遺址的遺存堆積中有許多吃剩的動物骨骼,是製作骨器取之不盡的原料。從這些骨骼中可以識別有豬、狗、羊、牛等家畜和一些鹿科動物。豬在各遺址中發現的個體都很多,是夏家店下層文化先民飼養的最主要的家畜;鹿科動物則是當時主要的狩獵對象。  夏家店下層文化時期的手工業也比較發達,其中突出的是制陶業和金屬加工。  各遺址中見到的大量陶器,主要是用泥條盤築法手制的,只是在少數器皿的口沿和底部見到有輪制的痕迹。實用器大都是青灰色的,火候較高,外表多有繩紋,少數磨光陶器的表面往往尚留有未被抹平的繩紋,由此可知繩紋不是一種故意的裝飾,而是陶器製造過程中留下來的痕迹,器表磨光則是進一步加工的外貌。此外,還有籃紋、劃紋以及用各種工具壓印的紋飾,也有一些以細泥條做成鏈條形或小泥餅做成鉚釘形的附加堆紋裝飾。這種文化的陶器群,器形主要有尊、鬲、、盆、罐、鼎、盤、豆、鬶、爵等。其中鬶與爵的數量雖少,卻是與同時期黃河流域的陶器相比較獨具特色的器物。  在墓葬中還常見到一些陶器,用紅、白兩色的礦物顏料繪畫著花紋圖案,圖案多是以捲曲的線條構成連續的單元,頗似後來商周青銅器上習見的雲紋,這種裝飾風格很可能對中原地區的文化有所影響。夏家店下層文化的某些陶器,形制及紋飾可能是商代青銅器的祖型。  夏家店下層文化的晚期,已經出現了金屬冶鑄技術,開始生產一些小型的器物。在赤峰夏家店、四分地,寧城小榆林子,敖漢大甸子等地相繼發現了當時的銅器,有的已使用了合范和內范。四分地遺址出土的一件陶范,有合范的母榫和刻劃符號,表明當時的青銅冶鑄技術已不是最原始的了。當這種文化推進到燕山南麓之後,青銅器有更普遍的發現,許多遺址發現的喇叭口形的銅耳環,成為該文化的典型器物。至商代中期,這一古老部族的文化傳統仍在燕山一帶發展著,北京郊區的平谷劉家河夏家店下層文化的晚期墓葬中出土了喇叭口形的金耳環,表明當時的金屬加工技術已達到很高的水平。  根據考古發掘資料和文獻記載,夏家店下層文化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內、不同的區域內可以劃分出幾種類型,也就是說夏代的遼西到燕山一帶是由一個部族的幾個大的部落聯盟構成的,其中海河北部一帶的部落聯盟就是古史傳說中的有易氏。他們在商族的先公先王時期與商族發生了十分密切的關係。不過,這個曾一度非常強悍的部族到商湯建國以前的上甲微時期,便日漸衰落下去了,逐漸與商文化融合在一起,直至被西周所取代。遼西的夏家店文化諸部落,則為夏家店上層文化取代了。  2.黃河上游的齊家文化  新石器時代之末到青銅時代早期,中國西北黃河上游一帶生活著以農業生產為主,兼營漁獵和畜牧業的部落,考古發現的齊家文化,是這些部落中的突出代表。  齊家文化主要分布在黃河上游及其支流渭河、洮河、大夏河、湟水流域。據碳 14 測定,年代在公元前兩千年左右,正當中原夏王朝統治的早期。該文化以 1924 年發現的甘肅廣河縣齊家坪遺址而得名。半個多世紀以來,發現了這一部族在黃河上游活動的許多遺迹和遺物,再現了他們當年開拓西北地區,發展農業和畜牧業經濟的面貌。這批重要遺址有甘肅武威皇娘娘台,永靖大何庄和秦魏家,蘭州青崗岔,秦安寺嘴坪,天水西山坪,渭源寺坪;青海樂都柳灣,貴南尕馬台,大通上孫家;寧夏固原海家灣等,大小遺址計 350多處。從聚落遺址、公共墓地、生產工具和日用器皿各方面,展現出夏代西北邊鄙的氏族部落社會關係、生產力水平的急劇變化。  這一部族的經濟生活以農業為主,各氏族都過著比較穩定的定居生活。聚落遺址一般都發現在便於人們生活的河旁台地上,房子大多是方形或長方形半地穴式建築,屋內多用白灰面鋪成,非常堅固美觀。地面中央有一個圓形或葫蘆形灶址。這種房屋結構,是黃河流域龍山文化時期最普遍的一種形式。  當時這一帶的主要農作物是粟,在大何庄遺址出土的陶罐中曾發現了這種糧食。生產工具以石器為主,其次為骨角器。農業生產中挖土的工具主要是石鏟和骨鏟。有些石鏟已經用硬度很高的玉石來製作,器形規整,刃口十分鋒利。骨鏟系用動物的肩胛骨或下顎骨製成,刃寬而實用;收割穀物用的石刀、石鐮多磨光穿孔;石磨盤、石磨棒、石杵等用於加工穀物。總的看來,石斧、石鏟、石錛的數量都很少,或許反映農業生產並不十分發達。  作為農業生產的重要補充,畜牧業相當發達。從出土的動物骨骼得知,家畜以豬為主,還有羊、狗、牛、馬等。僅皇娘娘台、大何庄、秦魏家三處遺址統計,即發現豬下顎骨 800 多件,表明當時養豬業已成為經濟生活的重要內容。與飼養業同時,採集和漁獵經濟繼續存在,一些遺址中發現了氏族先民捕獲的鼬、鹿、狍等骨骼。  手工業生產比馬家窯文化有很大發展。制陶技術仍以泥條盤築法手製為主,部分陶器經慢輪修整,有一些陶罐的口、頸尚留有清楚的輪旋痕迹。制陶工匠已掌握了氧化焰和還原焰的燒窯技術,陶系主要是泥質紅陶和夾砂紅褐陶,一些器物的表面施以白色陶衣。大量陶器是素麵的,有些罐類和三足器拍印籃紋和繩紋,也有少量彩陶,繪以菱形、網格、三角、水波和蝶形花紋,線條簡化而流暢。器物造型以平底器為主,三足器和圈足器較少。典型器物有雙耳罐、盤、鬲、盆、鏤孔圈足豆等,其中以雙大耳罐和高領雙耳罐最富有特色。齊家文化的陶工還善於用粘土捏制各種人頭造型和動物塑像,人頭長頸圓頰,雙眼仰望;動物有馬、羊或狗等,形體小巧生動。還有一些陶制瓶和鼓形響鈴,鈴內裝一個小石球,搖時丁當作響,是巧妙的工藝品。  紡織業的進步也比較顯著。在居址中、墓葬里普遍發現大批陶、石紡輪及骨針等紡織縫紉工具。有的墓葬人骨架上、陶罐上有布紋的印痕。在大何庄一件陶罐上的布紋保存較好,布似麻織,有粗細兩種,粗的一種每平方厘米經緯線各 11 根,細的一種經緯線更為細密。當時人們穿的衣服主要是用這類麻布縫製的。  冶銅業的出現,表現出西北地區這一部族先民的傑出智慧與才能,是齊家文化對中華民族早期青銅器鑄造和生產力發展的一項突出貢獻。皇娘娘台、大何庄等地已發現紅銅器和青銅器共 50 多件,種類有刀、錐、鑿、環、匕、斧、鑽頭、泡、鏡和銅飾件等,還有一些銅渣。齊家坪遺址出土了一件有長方形銎,並附一對小鈕的銅斧,刃部鋒利,全長 15 厘米,是齊家文化最大的一件銅器。尕馬台遺址出土的一件銅鏡,直徑 9 厘米,厚 0.4 厘米,一面光平,一面飾七角星形紋飾,保存較好。這些銅器的製作多採用冷鍛法,也有的採用單范鑄造與簡單的合范鑄造,表明黃河上游地區在中原夏王朝統治時期,冶銅業已居各部族的前列。  齊家文化的玉器製作技術比馬家窯文化時期有很大進步。武威皇娘娘台的氏族墓地中,一些成年男女合葬墓里發現了大量玉器,主要為璧、璜之類。個別的男性身上玉璧多達 80 多件。該遺址附近發掘出一處規模較大的玉器作坊,出土了一批玉器、石器、銅器、骨器和陶器,其中以玉石器最為豐富,還發現了製作玉器的邊角料、半成品、毛坯和大塊的玉材等計 161 件。有一塊 30 厘米見方的玉板,厚度為 3 厘米以上,切割的一面非常平整光滑,橫截面有一端還留有用鋸子切割一半的深痕。在這個作坊中發現玉璧成品 37 件,玉制手工工具錛、鑿、斧、刀等 8 件和石制工具近百件。這個作坊遺存的玉器及原料、半成品,均系軟玉,可分為青玉、白玉、碧玉幾種,來自昆崙山下的于闐。武威皇娘娘台遺址及玉器作坊的發現,說明在夏代早期中原的玉器文化已與河西走廊有了密切的聯繫,同時表明河西走廊至少在夏商之際已成為中原與西域互相往來的重要通道。西周時期,穆王遠赴昆崙山下與當地部落交往,是有其交通條件與歷史淵源的。齊家文化對中華民族經濟與文化的發展做出了極大貢獻。  3.海岱地區的岳石文化  龍山文化晚期,中國的黃河流域和長江中下游地區社會經濟發生著急劇的變革。當夏王朝統治中原一帶之後,黃河下游海岱地區的典型龍山文化也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這就是 20 世紀 90 年代確立的岳石文化。  岳石文化是海岱地區原始部落農業經濟發展的結果。龍山文化高度繁榮的氏族經濟不僅使山東半島和蘇北一帶的社會組織形態發生了重大變化,社會財富迅速增加,而且對中原地區、江淮地區乃至長江中下游都產生了很大影響。夏朝建立後,泰山周圍的岳石文化諸部落集團與之分庭抗禮,中原文化在魯西平原的影響與傳播始終受到抵制,乃至商代中期泰山以東仍保持著岳石文化濃厚的傳統。  岳石文化以山東省平度縣東嶽石村遺址的發現而定名,在山東境內有廣泛地分布。重要遺址有泗水尹家城、壽光丁家店、煙台芝水和丁家店,梁山青堌堆,濰縣魯家口、牟平照格庄;江蘇贛榆下廟墩等。在大汶口文化和典型龍山文化的地域內都有所發現。碳 14 測定表明,這種文化遺存的年代在公元前 1900 年—前 1700 年間,正當中原夏王朝統治時期。  夏代,海岱地區的經濟比龍山文化時期進一步發展了。從岳石文化的遺存來看,生產工具中主要是用石、骨、角、蚌製作的農具,也出土了少量青銅錐形器。在梁山青堌堆的岳石文化遺存中,發現了石制的斧、刀、鏟、錘等;骨器有鏃、鑿、錐、針;角器有鏃、錐和帶倒刺的魚鏢;蚌器有鏃與鐮。此外,還有一些陶紡輪和網墜。青堌堆遺址還出土了不少淡水厚殼蚌和一些鹿角。從上述生產工具和動物遺骸,可以看出採集與漁獵經濟在氏族的經濟生活中仍佔有一定地位。  岳石文化的制陶技術比起龍山文化時期的鼎盛階段,種類和器形都有較大變化,顯出明顯的衰落。大多數陶器為泥質灰胎黑皮陶和夾砂紅褐陶。泥質陶的胎壁厚,種類少,不過都採取了先進的輪制方法,火候也比較高,普遍飾有凸棱數周而形成獨特的風格。這一時期的陶器主要有尊、子母口罐、三足簋、圈足簋、豆、盂、鼎、盆、杯及大量蘑菇狀鈕的器蓋。一些泥質陶器上還繪有硃色圖案,也有用紅、白、黃多彩兼施的雲紋彩繪陶。夾砂的紅褐陶器表面抹光,有敞口的大型罐和盆,還發現了袋足肥大的,這些陶器的頸、腰、襠部常有附加堆紋。上述因素均不見於典型龍山文化,而與中原的夏代文化有一定關係。在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中十分盛行的鬶,至岳石文化時期已很少見到了。  河南龍山文化晚期階段,已進入夏代統治時期。豫東龍山文化的造律台類型,與魯西平原的梁山青堌堆等岳石文化遺址所反映的面貌是一致的,說明夏代中原文化迅速東進,其中主要是商族勢力向東的發展。受到商族的排擠,岳石文化的一些氏族向淮河一帶遷徙,在渦河、澮河、沱河、唐河的上游與那裡的氏族相融合,成為商代的淮夷;還有一些氏族繼續南下,在南京、鎮江一帶發展成後來的「湖熟文化」。泰山、沂蒙山以東則繼續發展著岳石文化。  淮夷的形成與發展,與岳石文化一些氏族南下有關,也與原在豫東地區的有虞氏向東南遷移有一定關係。這種大規模的遷移,一方面是因為中原和山東兩地新石器時代末期諸部落集團的矛盾衝突,另一方面受到黃河中下游及淮河流域的巨大洪水災患的直接影響。安徽省淮北地區的宿縣、淮北、蚌埠一帶,發現了從新石器時代到商周時期的 50 多處古遺址,從這些遺址的面貌可以看出,當中原夏王朝的勢力抵達宿縣以西地區時,宿縣以東尚屬東夷族的岳石文化勢力範圍。夏王朝確立政治統治地位不久,在豫東一帶活動的有虞氏即舉族向東南遷移,並定居在江淮間的洪澤湖、高郵湖一帶,他們與陸續到達這一地區的岳石文化諸氏族匯聚,並與當地土著居民結合,成為淮夷。  與皖北交界的河南省鹿邑縣欒台遺址,是一處歷經仰韶文化、龍山文化、夏代、商代、西周直至戰國初期的聚落。從這個堆積厚達 8 米的重要遺址中,可以看出中原文化和山東古文化互相影響、勢力消長的情況。遺址的堆積從最深處往上,底下第一層堆積屬於大汶口文化晚期,出土了魯西平原常見的陶鼎、鬶、盉、壺、罐、高柄杯等;往上第二期遺存,早期階段的陶器尚有大汶口文化的基本面貌,演變發展關係清楚,但晚期階段則增加了中原文化的因素,整體面貌與豫東龍山文化的造律台——王油坊類型較為一致;第三期又為岳石文化所影響,成為夏王朝時期東夷的屬地;第四期的出土遺物則完全變成了商代的風格。這個遺址,正是中原與東夷交往與征戰的縮影。  中原夏王朝與岳石文化的這種交往,在淮河流域有廣泛的影響,淮河南岸的城東湖、瓦埠湖一帶,也分布著類似欒台遺址文化面貌的一些遺址,其中霍丘縣城南的紅墩寺夏代文化堆積中,既有中原二里頭文化的陶器,又有岳石文化的明顯因素,表明不同文化的交流與融合。  淮河流域的夏代文化遺存,其複雜的內涵深刻地表現出夏代正處於新的社會結構正在建立與完善,新的生產力正在形成與發展的歷史時期。不同文化的交流與融合,十分有利於農業和手工業生產技術的交流與推廣,極大地促進了各地經濟的發展。這種交流與融合,自人類社會開始時起就已存在,隨著社會的進步與歷史的發展,越來越顯示出其積極的作用。  4.江漢地區的石家河文化  長江中游地區的經濟發展,到新石器時代之末至青銅時代早期,進入了石家河文化階段。  石家河文化是在屈家嶺文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相當於中原龍山文化的晚期階段至夏代統治的前期,曾一度稱為「青龍泉三期文化」,因湖北天門石家河遺址更具這種文化的代表性,故考古界統稱之為石家河文化。主要遺址有湖北鄖縣青龍泉和大寺,房縣七里河,天門石家河,當陽季家湖,松滋桂花樹,均縣亂石灘和花果園,孝感碧公台與漲水廟,枝江關廟山,江陵蔡家台和張泉山,圻春易家山等。這種文化分布地域較廣,遍布湖北全境,延續時間也較長。碳 14 測定年代集中在公元前 2400 年前後,晚期已進入中原夏王朝統治時代。  新石器時代長江中游的稻作農業生產始終在穩定地發展著,繼大溪文化、屈家嶺文化之後,石家河文化的各部落繼續在長江兩岸從事水稻的栽培和各種手工業生產,並不斷吸取黃河流域和長江下游氏族部落的先進經驗,使社會生產力得到較快的提高。在石家河遺址,發現大片紅燒土內夾有豐富的稻殼和莖葉,表明當地的農業生產以種植水稻為主,並且產量較高。許多遺址出土的農業生產工具也反映了這種情況。長方形無孔石鏟、打制雙肩石鋤、蚌鐮、長方形帶孔石刀都是實用的農具。  在農業發展的基礎上,家畜飼養業也在穩定地發展。青龍泉遺址發現了豬、狗、羊和鹿的骨骸,各地普遍發現的動物骨骼以豬骨最多,尤其在墓葬中大量出土,表明以家畜為私有財產的現象比較突出。  考古調查和發掘表明,龍山文化晚期到夏代,江漢平原石家河部落集團是大別山、桐柏山以南到長江兩岸最有影響的勢力,農業發達,人口較多,其聚落遺址已經發展到和現代村落差不多的稠密程度,主要集中在長江北岸漢水流域。這一古老的文化,就是古史傳說中的苗蠻集團文化。三苗可能指石家河文化包括的幾種不同地方類型。  這一時期的手工業生產,制陶業取得的成就很大。陶器以灰陶為主,除較多的素麵陶器外,普遍飾籃紋,還有些附加堆紋、方格紋、繩紋等。特別是繩紋,在中原地區是新石器時代始終存在的主要紋飾,而在江漢地區只是到了石家河文化階段才成為重要紋飾。陶器的類型有寬扁足鼎、管狀嘴大袋足盉、漏斗形厚胎臼、折沿深腹盆用及一些缽、豆、罐、壺、缸、杯、器蓋等,也發現了在東部沿海地區影響下產生的少量陶鬶和陶斝。這一時期的制陶技術仍保持著大溪文化、屈家嶺文化的圈足器工藝傳統,三足器也有明顯增加,特別是陶鼎增多,承襲了屈家嶺文化的因素。少量彩陶也是在屈家嶺文化的技術上發展產生的。  陶塑工藝有更大的進步,造型藝術在制陶業中佔有一定地位。一些遺址發現了成批的紅陶捏塑小動物,數量和品種都很多,其中有陶人像和鳥、長尾鳥、豬、羊、象、龜、雞、狗、豹、猴、鼠等動物造型,形象都很生動。石家河遺址的一件陶鐃上刻劃有類似獸面的紋飾,已是進入青銅時代的藝術品。  (六)夏代各地的城市經濟與物資交流  夏代物資交流的種類和範圍比龍山文化時期有了擴大,交換的場所也有了相應的發展。過去規模較大的一些集市成為貴族們聚居的地方。他們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修建起更加高大堅固的圍牆和深溝壕澗,成為一定地域內政治、經濟和軍事的中心,這就是在龍山文化的城堡基礎上產生的古代城市。為了追求生活上的安逸和獲得統治的尊嚴,一些重要的城市裡還分別修建起宮殿。據文獻記載,夏邑、安邑、綸邑、陽城、斟  、帚邱、斟灌等較大的城市,都是從世代居住承襲的大型村落發展起來的早期城市。相傳「鯀作城郭」、「夏鯀作三仞之城」、「鯀築城以衛君,造城以守民,此城郭之始也。」所有這些都說明夏朝已有城牆環繞、粗具規模的早期城市了。  為了交換的方便,城郭附近成為物資交流的重要場所。這與原始社會末期在邑內的集市上交換同樣是很自然的事情。不同的是過去的村邑只是氏族較大規模的營地,設施都比較簡陋。夏代城市內外的交易市場,不僅規模大,還有方便的交通和一定的管理設施。  市,是商品交換的集散地。做為交易的公共場所,市的起源很早。中國古代傳說:「因井為市」,井是遠古人類在農業產生之後,隨著定居生活的穩定性和對生活環境選擇的要求加強而出現的。早在公元前 4000 多年以前,中國新石器時代的許多部落都先後發明了鑿井技術,黃河流域到龍山文化時期,鑿井技術已得到普遍推廣了。在邯鄲澗溝、洛陽矬李、湯陰白營等不少遺址都發現了當時的水井。湯陰白營的水井規模最大,井口近方形,深達 12米,井內有加固井壁的井形木架,共 46 層,這種井的形制就是古文字「井」的淵源。井的發明使人們可以居住在離江河稍遠的地方,開闢新的生活環境,進一步擺脫大自然的束縛。一個氏族公用的水井,往往是氏族成員喜歡聚會的地點。在氏族公社時代,「若朝聚井汲水,便將貨物於井邊貨賣,故云市井也。」①在未產生正式的集市之前,交易先從人們聚居的水井旁邊開始了。有井汲水,便於來往的人畜飲用,交易在井旁最早出現是很自然的事。市與井密切相關,「市井」一詞也就世代沿襲下來了。  為了使交換得以順利進行,各地的統治者對市都給予適當的保護,這樣可以更加有利於聚斂自己的財富。《管子?輕重甲》載,夏朝末代君主桀,曾故意縱虎於市,以觀看市民驚慌逃竄為樂,如此倒行逆施,當然受到人們的普遍怨恨,很快就斷送了夏朝的江山。與此相反,商湯由於起兵時注意「耕市不驚」,得到人民的擁護。《逸周書》中記載,「民聞湯在野,委貨,扶老攜幼奔,國中虛」。人們為了投奔湯而委棄貨物於市場,這個傳說一方面說明了湯的功德為眾望所歸,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市場上的商品交換已成為城市中人們日常生活的經常性活動。  ①  《史記》卷三十,《平準書?正義》。  夏禹治水之後,中原地區的水陸交通有了明顯的恢復和發展,商品交換也因之進一步擴大了範圍。《史記?夏本紀》載禹時曾因天下各地農業收成不均,一些地區饑荒嚴重,禹巡行各地「調有餘相給,以均諸侯」,這是統治者憑藉權力促進糧食的調劑交換,也說明了各地經濟發展是不平衡的。《尚書?禹貢》詳細地記述了夏王朝以帝都冀州安邑為中心,天下八州入貢的路線和貢品,從而揭示出各地商品交換的主要交通路線和特產情況。除冀州外,其它八州的主要物產是:  遼南和膠東半島的青州,出產鹽、細葛、海產品、蠶絲、大麻、鉛、松木、怪石、牲畜;  魯南、蘇北及皖北的徐州,出產五色土、雉羽、桐木、磬、珍珠、魚、黑白細綢;  蘇皖南境和浙贛北部長江兩岸的揚州,盛產銅、美玉、竹製品、象牙、皮革、羽毛、木材、貝錦、桔柚;  湖南、湖北和贛西北的荊州,盛產羽毛、象牙、皮革、銅、制車轅的杶木、制弓乾的柘木、栝柏、磨石、弩、丹砂、竹製品、珠玉、大龜等;包括豫南、鄂北、魯西南至漢水一帶的豫州,出產漆、大麻、細葛、紵麻、細錦、磨石;  陝甘南境及川北的梁州,出產矢玉、礦石、箭砮、磬、熊羆、狐狸、皮毯等;  甘肅東部、陝西關中地區的雍州,出產美玉、奇石、織皮等;  冀東南和魯西的兗州,出產漆、絲、綿、綺等。  《禹貢》這篇作品成於戰國,交通路線和貢物名稱有些顯然是夏代以後的情況,不能作為夏代商品交換的信史。但是,根據大量史料記載,禹劃分其統治地域為九州,是實有其事的。「任土作貢」,被征服和承認夏王朝共主地位的各部族,必然要承擔納貢、奉獻各地的物產的義務。夏禹曾兩會天下諸侯,一次在塗山,一次在會稽。當時的情況是「執玉帛者萬國」,「防風之君後至,而禹斬之」。這說明全盛時期的夏王朝對各地相對弱小的部族首領是有一定控制能力和權威的。這種隸屬關係決定了各地部族必須按期向禹納貢,實際上也是中央政府向地方索取的財政收入。因此,不論九州當時的具體範圍到底相當於後世的哪些地域,也不論貢物有哪些品種、如何包裝、如何運輸,《禹貢》這部最早的中國地理物產名著總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州向夏都安邑納貢的制度,反映了各地物產的大致情形。  天下各州和四夷向中央王朝納貢,中央王朝在收受貢物、接待進貢者之後也常以冀州的物產賞賜給他們,有時還特別賞賜一些其它地方的特產。實際上,這也是中原地區和各地之間的一種產品交換關係。貢道也就是商路,中央派遣官員到各州,各州向中央納貢,同時也就可以運送些商品在所經過的市場上交換。不過,九州入貢、四夷來朝,只有在政局穩定、統治有力的時期才能順利進行。而在統治階級無道(如太康)或內部鬥爭激烈(如后羿、寒促)等政局混亂年代,中央王朝與各地的交換不斷受到嚴重影響。商品經濟和城市經濟的發展,受到社會政治、軍事和經濟重大變革的制約,這一規律從夏代商品經濟和城市經濟的萌芽剛剛出現時就表現出來了。  雖然夏代的物資交流比起新石器時代晚期有了很大的發展,但當時的交換還沒有完全擺脫氏族社會的主要交換形式,即在各氏族、各部落相鄰地域之間的以物易物,只不過到夏代時這種交換更加受到部落首領和新貴族們的操縱利用,成為他們發財致富的一種手段。一些貴族寧肯自己長途跋涉,參與交換,也不肯通過別人而使自己的利益被分享。商族人的祖先王亥,是一個最早從事長途販運的貴族,夏代時他曾親自駕著牛車,載著帛,驅趕著牛群,到遠方的部落進行貿易。從事這種長途販運的當時不會只有王亥一個人。在夏代,掌握交換的人往往是有一定權勢,能控制部落,能驅使一批專門從事販運的奴隸的貴族。那時候還沒有形成不由「官府」或貴族經營的商品買賣行業,也就是說還沒有出現正式的商業。做為專門從事商品貿易的自由職業者商人,在當時的政治、經濟背景下也不可能產生。象王亥那樣的「商人」,是具有雙重身份的奴隸主貴族,還沒有完全脫離農業和手工業生產或對生產的經營管理。不過,這種具有「商人」性質的人群在夏代末期已形成一種社會力量,並正在從生產領域中分離出來。只是到了商代,專門從事商品經營活動的人才出現,而商人成為一種有影響的階層,則是西周以後的事。  五、商代的社會經濟——奴隸經濟與物資交流  夏朝末年,居住在黃河下游的一個夷人方國逐漸強盛起來,迅速向黃河中游及環渤海灣地區擴展其勢力,這就是後來統治了黃河流域和長江兩岸的商族。商本來是一個古老的東方部落,遠祖叫契,據傳說是帝嚳的後裔。契協助夏禹治水有功,始封於商。後來契的孫子相土又為夏王朝建功立業,同時發展了商族的經濟與文化,做出了巨大貢獻,人們歌頌他統治時期聲名遠播:「相上烈烈,海外有截。」①經過幾代人的努力,商從夏朝的屬國變為夏朝的強大對手,終於在公元前 17 世紀時推翻了夏王朝,建立起地域更為遼闊的商朝。  商王朝統治時期,是中國奴隸社會的鼎盛時期,商代的農業和手工業生產,開創了中國社會經濟全面發展的新局面。  商代已經具有相當發達的文明,甲骨文、青銅器和城市,構成了商代文明最突出的特徵。作為奴隸制度的主要表現形式,商代的經濟制度已基本完備,並對社會經濟的發展起到重要的控制作用。商代的經濟制度是在夏代的一些制度基礎上進一步發展和完善的,主要可分為土地制度、財政制度、商業與貨幣制度等,這些經濟制度與政治、軍事制度相輔相成,為商代社會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  (一)商代的土地制度  在夏代,原始的土地公有制度還沒有解體,到了商代,這種土地制度轉化成以商王為代表的奴隸主貴族的土地國有制度。  商朝的土地歸王所有,一部分土地由商王分賜給其他奴隸主作「封邑」,供臣下享用。商王自己直接掌握著許多土地做為王室的田莊,役使大批奴隸,並徵發很多平民從事大規模的集體勞動。農業生產中採用的制度是井田制,井田即由比較規整的溝洫灌溉系統把土地大體劃分成方塊田,在甲骨卜辭中刻寫成田、、、囲等形。這些象形字是當時井田制的客觀反映。井田中的每一塊都代表著一定的面積,是便於管理奴隸在田間耕作的基本單位。由於灌溉技術的發展,井田制有助於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農作物的產量,也利於拋荒休耕的管理。  在商王的最高權力統治下,井田主要在奴隸主貴族之間分配,奴隸和土地都是奴隸主個人的財富。在甲骨卜辭中,留下了不少從商王到各級貴族、王室小臣乃至貴族婦女監督奴隸大眾耕作的記錄。以商王為首的貴族集團,還不斷驅使奴隸大眾到荒僻的地方開墾土地,擴大井田的面積,增加他們無償佔有的農作物的產量。  《詩經?商頌?長發》。  由於商朝的疆域十分遼闊,實際上商王並不能有效地控制全國的土地和山林川澤,一些邦國所佔有的土地也並非皆為商王所授。商王僅是土地所有者在權力上的象徵。在各個方國內,邦伯、師長、百執事等驅使奴隸從事繁重的田間勞動,卜辭記載道:  癸巳卜,賓貞:令眾人入……羌  方……種田。①  貞:勿令眾人,六月。  貞:小臣令眾黍,一月。  眾,眾人,不過是由小臣監督的奴隸主的會說話的工具而已,郭沫若釋這些人為「管家娃子」,是很恰當的。  在井田上勞動的主要是奴隸,卜辭中屢見記載獲人、獲眾、獲羌、執訊,這些都是奴隸的來源,即主要是戰爭的俘虜,也有買賣或交換得到的。《尚書?盤庚》中有「予豈汝威!用奉畜汝眾。……汝其作我畜民」的記載,可知眾與民是同義的。這些奴隸,可以被奴隸主任意殺戮,卜辭中有大量殺戮奴隸以及用奴隸作人殉的記錄,各地的考古發現也確鑿地證明了這一史實。  因為奴隸同牲畜、生產工具一樣都是奴隸主的財產,殺死也不算犯罪,所以建立在奴隸與奴隸主互相對立這種人身關係上的生產方式,必然是對奴隸的監督勞動。這種監督勞動在商代達到了最高峰。  考古發掘表明,商代實行人殉制度,大量屠殺奴隸,甚至動輒數十、數百,顯示出商王朝的統治集團對作為主要勞動力的奴隸並不重視。這與農業生產中拋荒休耕方法及許多地區仍舊實行放火燒荒的落後生產方式有密切關係,這種生產方式對農業勞動力的需要是有限的。  商代的平民也有自己少量的土地,成為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基礎。他們在奴隸制生產關係的經濟環境中生活,節衣縮食,辛勤勞動,在艱難中勉強度日。利用農閑季節努力從事一些小規模的手工業勞動,做一些以物易物的交換以獲得生活必需品。平民的土地在奴隸制度下是不穩定的財產,經常在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或其它意外事故影響下發生變化。所以,商代由王室和奴隸主貴族按照等級佔有公田,使用奴隸進行農業生產,奴隸勞動成為社會經濟的基礎,這就是商代奴隸制度下形成的土地制度。  (二)商代的財政制度  商代的財政制度,就是諸侯百姓對商王的貢納制度,諸侯百姓的財富則直接來源於對生產資料的佔有和對奴隸勞動的剝削。商是一個比較發達的奴隸制國家,這個國家是從控制階級對立的需要中產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強大的、在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主宰的國家。商代的奴隸主階級藉助於國家而成為占統治地位的階級,因而也就獲得了鎮壓和剝削奴隸的重要手段。商王朝隨著國家財富的聚斂,逐漸組成了一個龐大的官僚統治機構,同時形成了龐大的軍隊。國家要維持官僚機構和軍隊的開支,就必須不斷加強對百姓索取貢納,包括物資和貨幣,而大大小小的貴族便變本加厲地把這一切轉嫁到奴隸的頭上,強迫奴隸生產更多的農產品和手工業品以滿足國家的需要。  商代的「百姓」即貴族集團的百官,有和商王同姓的,即源於同一氏族部落,也有異姓的。他們都是世襲的貴族,只有貴族才有姓氏,所以稱「百姓」,奴隸和平民是不配姓氏的。商王的子孫除繼位為王和在王廷任職的以外,大都被封為諸侯,如《史記?殷本紀》記載的殷氏、來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等。商王也分封了一些異姓諸侯。如武丁時的沚伯,封地在今山西境內,對商朝在西北的發展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這批貴族,不管是朝中的百官還是各地的諸侯,都佔有土地和奴隸。這些土地和奴隸又都是商王封賜的,所以他們必須對商王負擔一定的義務,除了督率奴隸為王室耕種、帶領屬下的士卒為商王征伐外,最重要的就是經常向商王貢納他們土地上出產的各種物品,奉獻手工業奴隸生產的各種產品,和貢納當地出產的奇珍異寶。這種貢納制度,是中國古代財政制度的萌芽,也是在貨幣制度尚不健全時的一種實物賦稅方式。後來,當西周的財政金融制度初步確立之後,這種各地向王室貢納實物賦稅的方式仍佔有重要地位,並沿續相當長的時間。  在商代的財政制度方面,貨幣在流通領域始終未佔有主導地位。  (三)商代的商業與貨幣制度  根據文獻記載和考古發現,商代的勢力範圍大致東到渤海、黃海之濱,西到陝西中部,南至湖北、湖南、江西、四川一帶,北到河北北部及內蒙古中部地區,東北已延伸到遼寧西部,統治區域遠遠超過夏代。如此廣袤的地域,為政治統一、交通方便的商業活動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商代的生產力也比夏代有了新的發展,農業、畜牧業、手工業都比以前創造出更多的物質財富,使許多產品得以轉化為商品。商代的商業活動主要是由奴隸主貴族操縱的,由於有經商傳統的商族對各地的影響日益加深,人們對商業活動更為重視,商王朝也從不斷發展的商業活動中獲得很大利益。商代對商業的重視從以下幾個方面體現出來:  1.重視商業在城市發展中的作用  商業依賴於城市的發展,城市的發展也要以商業的發展作為重要的條件。從新石器時代晚期,中國大地上就陸續出現一些有一定規模的城市,成為交換的中心。此後,隨著交通的發展和經濟的發展,城市建設越來越多,並且成為交換髮展的一個標誌。在龍山文化晚期,山東、河南等地出現的城市既是氏族首領居住和氏族成員進行各種活動的中心,也是各種手工業作坊的所在地和進行交換的場所。不過,早期的城市在龍山文化晚期和夏代常常遷移。到商代盤庚遷殷後,城市經濟才開始穩定地發展,城市建設規模也進一步擴大。在城市建設中,都有交易市場的規劃與設置,可見商代統治者對商業的作用有足夠的重視。  2.重視交通發展與商業販運活動  在商代,人們已普遍認識到不同地區間土特產品的販運貿易活動能夠調劑餘缺,促進生產的發展。交通運輸的發展在各地販運活動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商朝統治者能夠較多地獲得西方的玉石、東方的珠貝、南國的銅錫、北地的筋角,主要靠長途輾轉販運,其前提則是交通的發展。  商代的交通比夏代有明顯的發展,戰爭和大規模地人口遷移促進了交通的發展,從而為遠距離的物資交流奠定了基礎。商族在東方崛起之後,曾與夏的一些屬國及最終與夏王朝進行了一系列的戰爭。王亥之子上甲微為報殺父之仇,曾藉助於河伯的武力打敗有易氏;湯都於亳(今河南商丘以北)後,找借口出兵攻滅了鄰近的葛國(今河南寧陵以北);接著湯又乘勢攻滅了韋(今河南滑縣東)、顧(今山東鄄城東北)和昆吾(今河南濮陽西南)等方國;湯率大軍與商桀會戰於鳴條(今河南封丘東),迫使桀戰敗南逃,死於南巢(今安徽壽縣東南);接著湯又東征西討,四方征伐,不僅牢固地控制了黃河中下游廣大地區,而且威力震懾遠處西方的氐羌部落。商朝的後裔在追頌湯的業績時唱道:「昔有成湯,自彼氐羌,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曰商是常。」①商朝推翻夏的統治之後,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仲丁、河亶甲、祖乙、武丁、廩辛、康丁、帝乙各個時期都不斷用兵,戰火燃遍黃淮平原、山西、陝北及河套一帶,並「奮伐荊楚」。這一切戰爭行動,沒有一定水陸交通條件是不能進行軍隊調集和行動的。除了戰爭之外,由於嚴重的自然災害迫使一些部族背井離鄉,向地曠人稀、較易生存的地方流動;或由於大面積的拋荒休耕,使人們向別處遷移,都是大規模人口移動的原因。上述人口流動,無疑也是與水陸交通的發展密切相關的。  ①  《詩經?商頌?殷武》。  從甲骨文和考古發現來看,商代的交通工具比夏代有較多改進。早在王亥之時,商族人已開始利用牛負重遠行,後來更較普遍地用馬駕車。商代的車子已很講究,由輪、輿、轅、軸等構成,不但有兩馬駕的,而且有四馬駕的,這些車在安陽殷墟都有發現。車字在甲骨文中是象形字,有可以裝貨、載人的車廂,使商人出外交換更加方便了。當然,當時的馬車主要服務於王室和軍隊,更多的商業運輸仍然是以牛負重。在水路,船的製造有了改進,並被廣泛地使用著。商代甲骨文中屢見「凡」、「舟」二字,皆象船帆和木板船。四川、福建、江西、貴州、雲南等地發現數量相當多的懸棺葬,其中許多懸棺是用獨木舟做成的,最早可以追溯到商代;遼寧省大凌河畔出土的商代窖藏銅器有「舟」字銘文,可知木船從北方到江南的內河已成為常見的航運工具。正是依靠車、船這樣一些工具,商人才能到遠方進行貿易活動。  3.重視經商謀利  商代的生產資料歸奴隸主國家和各級代理人即貴族所佔有,交換活動同樣也由官府所壟斷。以從事交換為主業的王室和一批貴族,從長期的交換活動中獲得很大利益,所以他們很重視經商謀劃,農業經濟和手工業經濟,始終是商代社會經濟的基礎,但是許多奴隸主可以通過奴隸的奔波,通過不同形式的交換而坐享其成,不勞而獲,往往牟取超乎預料的厚利,這一行當必然在商代的上流社會裡引起重視。在甲骨文和銅器銘文經常出現「得貝」、「朋來」之類的記錄,正反映了貴族們對商業活動的重視。經商言利,經商重利,這是商代統治者的一個重要商業觀。當隨著商品交換的發展而使貨幣形態日益完善、貨幣制度逐漸成熟的情況下,貨幣作為一種財富的象徵而變成奴隸主們爭先追逐的目標,奴隸主對商業的重視就進一步加強了。  4.商代的貨幣  從舊石器時代晚期到整個新石器時代,海貝一直是人們喜愛的珍貴物品,遠離東海的馬家窯文化,一些氏族成員的墓葬中就隨葬著輾轉數千里得到的海貝。夏代已有用貝作貨幣的可能。到了商代,貝幣已經在商品交換中發揮作用已是確鑿的事實了。  最初,海貝因其色澤光潔美麗,被人們用作裝飾品,戴在項下或身上,不僅可以增添美麗,也有象徵吉祥之意。由於它的裝飾性和難以得到的珍奇神秘性都很吸引人,後來就逐漸與珠玉一起成為交換的媒介。又因其自身有易於收藏、易於計數的功用,併兼有堅固耐久、便於攜帶和保存、體積小、不易得到等優點和特點,在各部落的物資交換中逐漸被選擇為貨貝。  商族人長期生活在黃河下游,通過交換、貢獻、俘獲這樣幾種途徑,可以從渤海、黃海沿岸地區運進海貝,路途不算很遙遠。有的海貝也可能通過相鄰的淮夷從東南運到黃河流域。因此,商代中後期用作貨幣的海貝數量就大大超過了夏代。在交換髮展的過程中,從外地傳入的最重要的自然物品,被當作社會的一般等價物而獲得貨幣形態,貝幣的出現符合早期貨幣產生的規律。  商代人非常重視貝,盤庚把「貝玉」稱為「貨寶」,貝和玉曾同樣具有貨幣功能。卜辭中常見「賜貝」、「取貝」、「囚貝(俘貝)」的記載。商代銅器銘文除「賜貝」外,還有關於「賞貝」的記事。甲骨文「貝」字,都象其形。另外,甲骨文中還有許多字,如買、貯、寶等都從貝字。還有的字象貨貝成堆,或象一個人拜倒在貝前。有一個青銅殷(舊名荷鼎)上鑄有一個字,正似一個人挑著許多貝出去做買賣的樣子。  做為貨幣單位,貝通常按「朋」來計算。五個貝串成一索,兩索分掛左右,各為一「朋」,一朋就是五貝(也有一種意見說一朋是十貝)。甲骨文和商代金文之「朋」字,都是象形字。貝的價值很高,商代銅器銘文中對有功大臣賜貝一次也不過十朋。當時,貝、朋已完全具備了貨幣的各種職能。《易?益六二》載:「或益之十朋之龜」,清楚表明貝是價值尺度。甲骨文「買」字從網從貝,買,是交換的過程,以貝為貨幣,網貝有市利之意,貝顯然有一定流通意義;當然,網貝也意味著貝自水中網出。至於「貯」字,其義是藏貝於器。「寶」字,則是把貝與玉一起珍藏在室內,貝是貯藏的手段。甲骨文中也出現過「貸」字,貝可貸付於人,是明確的支付手段,把貝朋賞賜給屬下,同樣也是一種支付手段。總之,當時從貝的字比較多,都與財產的交換、積累、支付有關,這一切都說明貝玉成為財富的象徵,是真正的貨幣了。它已基本上脫離了美麗的裝飾品功用,成為市場上流通的手段、追逐的目標。  做為貨幣使用的貨貝,在各地考古發掘中出土很多。這些海貝美觀的背面已被磨平,不再是裝飾品了。貝的背面並鑽有小孔以便貫穿成朋。在鄭州一帶和安陽殷墟的歷次發掘中,都有大批海貝出土。如鄭州白家莊的一個早商墓里,就有 460 多個海貝;殷墟的晚商墓中殉貝更多,1976 年春在安陽小屯村發掘了一個公元前 12 世紀中葉的王室墓,雖然形制較小,卻有 6000 余枚貝幣出土。山東益都蘇埠屯的一個大型商墓中,也曾發現 3790 枚海貝。殷人十分信鬼,貴族死亡都要以奴隸殉葬,以驅使他們在冥間為其服務。他們認為生前既然可以用貨幣即海口買到東西,死後就應該把貝幣帶到陰間去享用,所以也用貝隨葬,有的更含在死者口裡或握在手中,這種葬俗十分盛行。到商代晚期,不但王室、貴族的墓中有大量的貝隨葬,不少平民也要盡量用一些貝做隨葬品,少者 1 枚,多者數十枚。這一情況表明,貝不象玉那樣只適用於上層社會較窄的範圍內,而是比較廣泛地在各階層中使用。貝幣比較廣泛地使用,標誌著商業活動和商品經濟已經達到了一個新的階段。不過,貝從海上運到內陸、幾經輾轉,數量仍不算太充裕,價值也很高,所以在民間仍很難得到。在各地的市場上,用牲畜、布帛、生產工具等當作暫時性的交換媒介,乃至繼續進行以物易物的交換方式,在商代社會還普遍存在著。總的看來,商代的貨幣制度還很不穩定,很不完善,從這種意義上講,商品經濟還僅僅處於萌芽狀態。  商代晚期已經出現了金屬貨幣,這是早期出現冶鑄的銅塊在特定條件下權當交換媒介的發展結果。《竹書紀年》載:「殷商成湯二十一年大旱,鑄金制」;《管子?山權數》載:「湯七年旱,禹五年水,民之無賣子者。湯以庄山之金鑄幣而贖民之無賣子者,禹以歷山之金鑄幣而贖民之無賣子者」①。這些記載都是一種傳說。既使有以銅贖身的事實,當時所冶之銅也不能當作真正的貨幣。1953 年,安陽大司空村晚商墓中曾出土三枚銅貝;後來在山西保德林遮峪相當於商代晚期的墓葬中曾發現銅貝 109 枚、海貝 112枚。這些銅貝雖然發現的數量還不算多,地區也不廣,但畢竟是商代晚期已出現金屬貨幣的明證。  ①  轉引自吳慧《中國古代商業史》第一冊,中國商業出版社 1983 年版,第 68 頁。  (四)商代的農業生產  商代最重要的社會生產部門是農業,在農業生產中採用的制度是井田制。農業經濟的主要生產方式是較大規模的奴隸集體勞動。自由民雖然人數不少,但由於受到土地、農具的限制,又要隨時受到國家的調遣與徵發,並且無力抗拒自然災害的襲擊,所以分散的、小規模的私田經營收穫很少,生產力相當低下。  石器和骨角器製作技術的提高,使農業生產工具種類和數量都顯著增加了。在此基礎上,耕作技術也得到了逐步地改進。總的看來,商朝前期的耕作技術還比較粗放,處於耜耕農業的第一階段,即一塊土地連續耕種幾年後便拋荒休耕了,等若干年後再重新種這塊土地。如果一個地區的土地都已輪流耕種過,地力已表現出耗竭的跡象,即舉行一定規模的遷徙。這種農業生產方式便是盤庚以前多次遷都的重要原因。盤庚遷殷後,開始懂得輪流休耕方法,一塊土地耕種一年,然後休耕一至二年以保持地力,再繼續耕種。從此耜耕農業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從定都在殷,人們得以有較長的時間不必大規模地遷徙了。  從考古發現和甲骨文、金文的記述,商代的糧食種類主要有粟(小米)、黍(粘黃米)、稷(黃米)、麥、稻等,此外還種植較多的桑、麻和一些瓜果蔬菜。  糧食產量的增加,有可能大量的釀酒,這就使得從龍山文化時期出現的飲酒風氣,成為商代奴隸主貴族追求享受的盛事。許多商代的遺址都曾出土各種各樣的酒器。河北藁城台西商代中晚期遺址中,發現了一處當時的釀酒作坊。這座酒坊建築在高出周圍地面 1 米的台基上,平面呈階梯形,是一座斜坡式屋頂的房屋,沒有前牆,只有密排的柱穴。進門處有台階,屋內堆積著大量燒過的灰燼和陶容器,還有很多桃、李、棗等釀酒原料的種仁及重 8.5公斤人工培植的酵母。作坊附近發現了兩眼水井,井內均有木質井盤。井底遺有木桶、陶罐等汲水工具。  由於農業生產的收穫直接關係到國家經濟的發展和王室財富的盈虧,所以商王和貴族集團都十分重視農業。甲骨文中經常記載著商王和宗室貴族為農業生產的各個環節而貞卜、祈禱的活動。各代商王還多次親自外出巡視,或傳呼臣下督促查看各地農業生產情況。卜辭中多次出現求禾、求黍、求麥、求雨、省黍、觀籍、田、相田的記錄,可見農業生產這種重要的部門是受到高度重視的。  莊園是商代農業經濟的基礎結構,在黃河流域,莊園分布十分密集,這是農業經濟不斷發展和人口不斷增加的結果。河南內鄉縣黃龍廟崗的商代遺址,是商代晚期的一處莊園,坐落在漢水支流湍河西岸的平坦崗地上,面積約 3 萬平方米。在莊園中發掘了 7 座較完整的房屋,還清理了 18 個儲存穀物的窖穴及灰坑。這個莊園中的房子有些仍保留著新石器時代半地穴式的建築風格。出土的遺物中除數十件陶器外,還有石器、骨器、蚌器和銅器等,共一百多件。當時的生產工具完全使用石斧、石鐮、石刀、蚌鐮和骨錐等,狩獵用的箭鏃也完全是石制或骨制的,可見生產力仍比較低下。  隨著農業的發展,畜牧業也在家畜飼養的基礎上日漸繁盛。馬、牛、羊、狗、豬的數量比夏代有了巨大的增長。在各地發現的商代墓葬和遺址中,往往有數量較多的馬、牛和羊。商代的黃河流域,人們已經掌握了服牛駕馬的技術,王室和貴族成員的墓葬中常見羊、豬、狗做祭祀時的犧牲,墓葬旁還有規模較大的車馬坑。據文獻記載,貴族們常宰殺數十頭甚至數百頭牲畜來祭祀天地、祖宗和神靈。河南輝縣琉璃閣商代中、晚期墓群中,40%以上的墓中有殉犬,最多的 3 只;殷墟的一些大墓附近都有車馬坑,坑內多埋 1 人2 馬;安陽西北岡的祭祀坑,埋葬動物最多的是馬,也有許多狗、豬、牛、羊和其它動物。在畜牧業比較發達的地區,採集和漁獵只作為農業生產的一種補充活動,只是在一些邊鄙地區,還有一定數量的氏族部落主要依靠漁獵生產維持生活。  商代雖然有了比較發達的青銅鑄造業,但由於銅的原料有限,奴隸制的大規模生產勞動很難使用不易製作的青銅農具,所以商代的農業生產基本上還停留在石器時代的技術水平上。考古發現表明,由於南方的銅器冶鑄業比較發達,青銅農具的使用比黃河流域更為普遍,從而使稻作農業生產發展很快。江西新干商墓中出土了 10 類 137 件青銅生產工具,其中有青銅臿、?、鐮、犁等十餘件農具。這些農具上多鑄有花紋,顯然不是實用器,不過這批農具的出土,反映出當地製造青銅農具和實際使用是比北方更多的。  (五)興旺發達的商代手工業  商代的手工業是在農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得到很快發展的。陶器製造、青銅器冶鑄、絲麻紡織、骨角器製作、玉石雕琢、竹木器和漆器的生產、土木營建技術等等都比夏代有了更大的進步。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使奴隸制經濟呈現出前所未有的新局面,為王室和各地貴族積累了大量財富,也為中小奴隸主更多地湧現創造了條件。手工業經濟的發展促進了社會的分工,一些新興的社會力量開始產生。黃河流域青銅文化的高度發展,對周圍地區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東方沿海一些經濟比較發達地區的先進生產技術在各地得到了廣泛傳播。商代成為中國奴隸制經濟的鼎盛時期。  1.繁榮的制陶業  商代的制陶業很發達,除大量生產一般的灰陶器外,也生產一些紅陶、黑陶和少量精美的白陶。在商代遺址中多次發現質地堅硬細膩,刻紋美觀規整的白陶,這些質量很高的白陶和青銅器同樣貴重。在江南地區,普遍生產一種壓印各種花紋圖案的硬陶和塗上一層石灰釉的釉陶,這種釉陶是青瓷的前身,亦稱原始瓷器。  白陶以瓷土或高嶺土為原料,燒成溫度在 1000℃左右,器表和胎質均呈白色。商代的白陶有粗細兩種,前者在新石器時代中晚期的一些遺址中已略有發現,如仰韶文化時期的大汶口、河姆渡等氏族部落和龍山文化時期的一些氏族營地均有出土;後者表面磨光,紋飾多很精細,到商代才出現胎質純凈潔白的作品。  殷墟出土的白陶,有壺、簋、豆、瓿、斝、尊、觶、帶蓋罐和罍等,普遍裝飾著乳丁紋、蕉葉紋、饕餮紋、雲雷紋,十分精美。  南方流行的硬陶,表面大都拍印幾何形圖案紋飾,考古界習稱之為印紋硬陶。這種陶器是由含鐵量較高的陶土燒制的,溫度達 1150℃左右,胎質細膩,有的胎體已經燒結,扣之清脆有聲,硬度為陶器之冠。這種陶器盛行於長江中下游地區,以江西、福建、浙江居多。釉陶的質量很高,所用陶土和硬陶基本相同,只是含鐵量較低,燒成溫度在 1200℃左右,胎質燒結呈灰白色,吸水性很弱,擊之有金石之聲,是商代制陶業的一大創造,也是中國古代制陶業的一個轉折點。由於這種陶器分布地域廣闊,各地文化的發展也不平衡,所以各處遺存的內涵很不一致,福建地區以印紋硬陶為主要特徵的遺存較多,在浙江南部,福建和廣東有不少遺址發現印紋陶和釉陶共存的現象。  目前,原始瓷器年代最早的屬商代中期,鄭州和湖北黃陂盤龍城等遺址都有發現。商代晚期的原始瓷器在河南安陽、輝縣,河北藁城,山東益都,江西清江等地的居址和墓葬中均有發現,而以江西清江吳城遺址為最多。吳城遺址發掘清理出十幾座陶窯,其中有 4 座龍窯。較為完整的 6 號龍窯殘長7.54 米,膛內寬約 0.92—1.07 米,窯頭朝向東北,略低於龍窯的尾部。9個投柴孔面向西北一字排開,第一個投柴孔距離窯頭約 1 米,其後依次每隔0.4 米左右設置一個投柴孔,第 9 個投柴孔的孔壁已與窯尾相接,連成一體。殘存的窯壁高 0.3 米左右,厚約 0.1 米,略向外傾斜,說明窯膛尚有一定高度。這些龍窯的窯床並非直接建築在生土上,而是利用坡地,挖高補低,平整夯實成「墊層」,上面再鋪一層細砂做為窯底,已燒成紅色硬面。龍窯頭低尾高的傾斜是為了保證空氣的流通,便於柴禾的燃燒和升溫。吳城龍窯的頭尾傾斜度較小,表明這種陶窯仍具有原始性,只是比新石器時代的陶窯有較大進步,考古發現這種陶窯的遺存也很少。  商代王室的制陶作坊規模很大,也有一些貴族的制陶作坊主要從事製作商品陶器。在鄭州銘功路西側發掘的一處屬商代的作坊,有 14 座陶窯,清理出大約幾十萬件陶器的殘片,其品種主要是盆、甑之類。這種大規模的、品種單調的生產,顯然不僅僅是為了奴隸主本身的需要,而是有相當多的產品是向外出售的商品。另外,質量很高的白陶器和釉陶器,並非到處都可以生產,能夠製作這些陶器的作坊,也就成了向外推銷產品的基地。在吳城遺址發現的制陶基地,一些陶窯內堆積著許多釉陶罐、尊和印紋硬陶器皿。這種地域性的土特產品,成為當時交換的重要貨物。  從各地發現的陶器看,當時陶器的種類可大致分為生活用陶和建築用陶,此外有少數生產活動中使用的紡輪、網墜、彈丸之類小件器物。生活用陶除日常用的器皿外,也包括墓葬中的隨葬陶器。後者既有實用器,也有專門為隨葬製作的明器。常見的生活用品有炊器鬲、、甑、鼎、釜;食器有簋、豆、盂、缽;飲酒器有盉、觚、爵、斝、尊、壺;盛儲器有罐、盆、瓮、缸、大口尊及器蓋等。一些陶器在各個不同的發展階段有一定形制變化,如商代早期的鬲多卷沿、深腹,高尖錐袋狀足;中期以後多折沿,腹部變淺,鬲襠變矮,足尖漸短。豆的變化也有一定規律。這些陶器的形制變化,成為考古學家判斷出土物品年代的重要參考依據。商代的建築用陶主要是水管,早期的排水管一端大,一端小,有的長達 42 厘米;晚期的水管兩端較一致,且出現了三通管。  2. 東方文化的瑰寶——商代青銅器  商代手工業的發展,最突出的是青銅器冶鑄業所取得的成就。首先是銅、錫礦石的開採與運輸。鑄造青銅器,必須擁有大量銅礦石和錫礦石為原料。銅主要產於江西、安徽、湖北、湖南等地,北方的河南、山西雖有幾處出產,但數量不多。錫主要產於長江上游一帶和今華南、雲貴地區,黃河流域並不出產。要想大量地、源源不斷地獲得這些礦石原料,就必須依靠交換和戰爭才能實現。由於商王朝的勢力範圍已達到江南地區,所以交換是獲得原料的主要途徑,水陸交通的發展和車船大批生產使長途運輸成為可能。正是商業和交通運輸業的發展,才使王室和各地貴族的青銅作坊能夠維持生產。商代的青銅器上經常可見賜貝若干朋用作某彝器的銘文,其中有些可能就是記載購買原料作器的代價。  在各種官營的手工業作坊里,工匠們的青銅鑄造工藝水平已達到相當純熟的地步。王都和各地貴族統治的大邑中都設有不同規模、各種專業分工的青銅器作坊,能製造出各種精美的青銅器皿和實用的生產工具、武器。考古發現的商代青銅作坊,其面積有數萬平方米的,也有 10 余萬平方米的。作坊遺址內都出土了為數可觀的陶范、坩堝塊、木炭、銅錠、銅渣、小件青銅器,以及與鑄造有關的其它遺存。這些作坊遺址的發現,說明商王室與諸侯所用的青銅器,主要是當地生產的,尤其是南方,各地鑄造青銅器的原料多取自附近的含銅礦脈。如鎮江附近商墓和窖藏銅塊,含有較大比重的鉛和微量的銻,與中原地區青銅器不含銻及含鉛量低有明顯的不同。陝西漢中地區城固縣發現的商代銅器窖藏,出土了 400 多件青銅禮器和兵器等,其中 4 件青銅尊的肩部有 3 個牛頭突飾,最大的高 44.5 厘米。一件獸面具為牛頭形,為其它地區所不見,是當地鑄造的極富特色的作品。在河南偃師二里頭、鄭州二里崗和南關外、鄭州北郊紫荊山,以及安陽殷墟等地,都發現了商代各個時期的鑄銅作坊。這些遺址的現象還表明,當時的青銅冶鑄手工業中已經出現了專業技術的分工。殷墟出土的著名司母戊大方鼎,形制雄偉,高 1.37 米,重 875 公斤,是商代後期青銅器的傑作,反映了當時鑄造技術的很高水平。殷墟婦好墓出土的 5 件銅編鐘,製作精美,可構成四聲音階序列,鑄造工藝的難度很大。這些青銅器的製造,如果沒有專業技術的分工是很難想像的。  商代的青銅器製造業,雖然主要從事兵器和禮器的生產,同時也製作一些如銅鏡、酒器、裝飾品等供貴族和平民使用的生活用品。此外,還以部分青銅製造砍伐、刮削、雕刻等生產勞動中使用的小型工具和斧、錛、鑿、刀、鋸、錐、鑽等手工工具。這些青銅工具的應用,對土地森林的開發,對木器、石器、骨角器等產品的製作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是先進生產力的體現,也是促進社會生產發展的重要因素。不過,由於當時青銅器的原料來之不易,冶煉和鑄造也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所以青銅工具的生產還不多,青銅農具則更少。奴隸主寧肯讓奴隸們使用木、石、骨、角、蚌來製作工具和農具,也不願發展青銅工具。  3.初具規模的商代紡織業  紡織業是商代手工業生產中的一項重要內容,與農業經濟有直接的密切關係。  農業生產的發展促進了養蠶業和紡織業。甲骨文中已多次發現桑、絲、帛、屯(一段捲起的紡織品)等字。商代的墓葬中還發現了玉蠶、青銅器上也有蠶的紋飾。由於紡織品不易保存,所以商代的絲麻織物很難發現實物遺存,但上述情況已清楚表明當時紡織業發展的程度。在安陽殷墟發掘的一些中小型墓葬中,有一些規模較大,有棺有槨的墓,在棺槨上面常發現有席子或以彩繪的畫幔一類織物覆蓋的痕迹。由於養蠶業在商代比較盛行,宮廷中設有女官來專門管理養蠶業。河北藁城台西村的商代中晚期遺址中,一些墓葬的隨葬青銅器上粘有紡織品的痕迹,其中有紈、紗、綾羅、縠等,這些紡織品中最重要的發現是縠,它是目前中國出土最早的縠的實物,年代在公元前 1300 年左右。另外,在居住址中還發現一些已經斷裂的麻布殘片,經鑒定可以確認為大麻纖維。這些麻布是平紋組織,其中一塊經紗密度為每厘米內14—16 根,緯紗密度為每厘米內 9—10 根,同以後西漢時期湖南長沙馬王堆墓葬出土的麻布非常接近,可見商代絲麻紡織技術是相當高的,紡織品在社會經濟生活中佔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  甲骨文和古老的文獻《夏小正》都有關於夏、商時期採桑養蠶的記載。《夏小正》中記載說:三月援桑始蠶;商代甲骨文則記載著祭祀蠶神的禮儀和祭品。隨著交換的發展和財富的積累,絲織品逐漸成為財富的象徵和交換的媒介。有些高級絲織品成為統治者珍愛的東西,殷墟婦好墓出土青銅器上的絲織品印痕,有機織紋羅和硃砂塗染製品,民間很難見到。  4.商代的制骨業  骨器製作,與製造石器一樣,是人類最古老的一種手工業勞動。在金屬工具和器物還很稀少的商代,制骨業比夏代以前更為發達。規模較大的制骨作坊,成為奴隸集中勞動的重要部門,工藝技術已達到十分成熟的地步。  在鄭州商代遺址,紫荊山北的鑄銅作坊附近有一處制骨作坊。在一座房基旁的窖穴中出土了不少骨料、骨製品和磨製加工骨器的礪石等遺物。骨料上都帶有鋸割的痕迹,骨製品主要是鏃、簪的半成品和成品。引人注意的是,在出土的骨料中除了牛、鹿等動物的肢骨外,人的肢骨佔了總數的一半。這個現象表明,商代的奴隸制度是很嚴酷的,人牲、人殉和以人骨為制器原料,都說明了奴隸命運的悲慘。  在安陽殷墟的北辛庄,有一處規模很大的制骨作坊。作坊的房基為半地穴式,建在生土之上,四周以生土為壁。房子為長方形,東西長 2.8 米,南北寬 1.95 米,壁高 1.05 米。房子的西南角設有七級階梯形通道,在東北角則有一個燒火的灶址。房子的地面上,發現了很多骨器,屋外有一個骨料坑,坑內堆有骨料、骨器的半成品、成品,還發現一些製作加工骨器的青銅刀、鋸、鑽和礪石等。在這個制骨作坊 250 平方米的範圍內,出土的骨料和半成品多達 5110 件。骨料主要是牛、豬、馬、羊、狗等家畜的肢骨,半成品和成品以笄、笄帽和錐的數量最多。  殷墟的婦好墓中,出土骨器 560 多件,有小刻刀、勺、匕、梳、鏃、笄及虎、青蛙、人形骨雕等,以笄的數量最多。小刻刀和蛙形骨雕製作非常精細。墓中所出的 3 件象牙杯是罕見的瑰寶,杯身用中空的象牙根段製成,因材設計,工藝十分巧妙。其中一對象牙杯耳雕成夔形,通體雕刻四段花紋,並鑲嵌著綠松石片;另一件帶鎏杯,耳雕刻成虎形,通體雕刻極其精細的鳥、饕餮和夔紋,並襯以雷紋,技巧高超,令人稱絕。  制骨業中包括用角、牙、蚌殼為原料製作各種器物,主要為工具、藝術品和裝飾品幾類,其中以工具類最多。骨錐、骨鏃、蚌刀、蚌鐮是各遺址常見的器物,鹿角、象牙及野豬牙製品則相對較少。  5.商代的玉器製造業  商代的玉器製造業是在夏代的基礎上,充分吸收各地的先進經驗,特別是東部沿海地區良渚文化的工藝技術而發展起來的,因此,中原一帶發現的商代玉器,往往帶有東方一些部族傳統的特點。  商代早期的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歷年來出土了許多玉器,有圭、戈、刀、琮、鉞、鏟、板、柄形器等,造型與紋飾的設計合理美觀,雕琢的線條清晰流暢,工藝相當精巧,同新石器時代晚期和夏代的玉器相比,技術有了明顯的進展。有一件柄形玉器,四周雕琢的獸面紋樣精細和諧,光潔明亮,是商代早期玉器的代表性作品。  中期以後,玉器大量增加,鄭州商城、湖北黃陂盤龍城、河北藁城台西、北京平谷劉家河、江西新干商墓等都出土過精美的玉器。到商代晚期的殷墟,出土的玉器已達到數量最多,形制最多,工藝最精的水平。其中婦好墓出土玉器達 700 多件,包括琮、璧、瑗、璜、環、玦、圭、斧、鉞、戈、矛、刀、戚、錛、鑿、鏟、鐮、臼、杵、盤、簋、勺、匕等等,大多是禮器或與禮制有關的器具。這些玉器形制規矩勻稱,花紋線條流暢,製作難度很大。婦好墓中還出土了十多件玉雕人像和人頭像,運用寫實手法,把不同階層、不同性別的人物及其服飾、髮飾都作了細膩的刻劃,不僅具有一定藝術價值,而且對研究人種和他們的社會生活也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婦好墓和殷墟一些居址中還出土了一批玉雕的動物,有 20 多種現實生活中常見的飛禽、走獸、魚鱉、蟲豸等動物以及龍、鳳、怪獸、神鳥等反映當時社會宗教意識的製品。在出土的商代玉器中,以淺雕、浮雕等平面雕居多,每件作品都體現了工匠的成熟技法。在各類玉器中,圓雕也佔有一定的比重,表明雕刻者不但具有立體造型的能力,而且對雕琢的對象及玉材的選樣和運用取捨,都有比較豐富的知識。蹲坐的猴子,直立的大象,爬動的烏龜,升騰的神龍,生動傳神,有強烈的藝術效果。  商代早期已出現在銅片上鑲嵌綠松石飾件的工藝,到了晚期,「銅鑲玉」工藝又有所發展。婦好墓中出土兩件玉援銅內戈,除了把玉援鑲入銅內,還在銅內部位嵌入細小的綠松石碎粒,組成饕餮面的裝飾圖案;還發現了集金、銅、玉、石多種工藝於一體的老虎等飾件,表現了商代手工業者的聰明才智和卓越技巧。  商代玉器的原料,有的出自河南南陽,有的來自遼寧和新疆,從這裡可以看出商代的交換情況;有些玉器屬中原產品,也有不少玉器為四鄰方國所貢納,同樣反映出物資交流或商品交易的情況。商代大量玉器的出土和玉器製造業所取得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商代社會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生產分工的狀況。  6.竹木器與漆器  由於竹木器、漆器不易保存,在考古發現中實物極少,但從各地出土的遺迹和遺物,仍可看到商代的竹木器和漆器製造業是相當發達的,並與雕刻、繪畫、鑲嵌等工藝有機結合,成為商代手工業中的一項重要勞動。  許多大、中型墓葬,墓底往往鋪墊著硃砂,並以木質的棺槨為葬具;大型木構建築和一般民居,梁、柱、門、窗等結構都很精確嚴謹;一些聚落中發現的水井、窖穴常常有木作遺迹;大批生產工具、兵器、車馬具等也都有竹木器構件,所有這一切都顯示出商代竹木器手工業發展的程度。  在河北藁城台西遺址,有 12 座墓的板灰中夾雜著朱漆的痕迹。台西出土的漆盤和漆盒,都是在木胎上先雕花紋,再塗朱、髹漆,有的還鑲嵌綠松石或貼有金箔,工藝相當精巧。  (六)商代的城市經濟與商人  1.商代的城市  城市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產生並發展的,城市發展的兩個重要標誌是商品交換的發展和交通運輸的發展。在商朝統治的廣闊地域內,中國的早期城市主要分布在黃河中下游流域,也有一些城市疏落出現在長江兩岸。黃河流域的著名城市有商、殷、亳、蕃、雇、霍、孟等。這些城市既是商王或各屬國貴族、官吏及軍隊居住的地方,又是許多行業的手工業作坊的所在地和進行交換的場所。雖然從新石器時代晚期的龍山文化已經出現一些原始的城堡,但是直到商代盤庚時期為止,人們還總是「不常厥邑」,過幾十年就要遷移一次。當時的經濟發展水平決定了城市不可能有很大的規模。盤庚遷都至殷(今河南安陽小屯一帶)以後,就不再經常遷邑了,城市也隨之比較穩定地繁榮發展起來。  商代城市的發展,是商代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縮影。城市建設不僅體現出建築業的革新與發展,而且比較全面地反映出制陶、青銅鑄造、竹木器加工、玉石製造業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同時標誌著商品交換的規模和交通運輸的水平。越來越多的考古資料顯示出商代城市的發展在世界城市發展史上也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是中國成為世界幾個主要文明發源地的標誌。  河南偃師屍鄉溝發掘的商代早期城址,是 20 世紀中國大陸的重大考古發現之一。發掘表明,這座城市具有都城的規模和建築群。高大的城牆用紅褐色土築成,質地堅硬且純凈。牆體厚達 17—18 米,基槽深近 1 米。城牆的基槽從生土層即開始起夯,夯層厚約 10 厘米,夯打平整,夯窩密集,建築得非常堅固,與現代中原地區的流行建築方法大致相同。城中的宮城與拱衛城組合配置,南部中央為一組宮殿建築群,有正殿、附殿、庭院、廊、祭祀坑等遺迹,都建築在夯土台基上。周圍有 800 米長的夯土圍牆,形成宮城。宮城的東北和西南各發現一座拱衛城,城內的建築分布與宮城內有明顯區別,布滿了排房式建築,可能是倉廩和守城兵士的營房。城牆上設置的城門很狹窄,寬厚的牆體和狹窄的門洞,顯然是為了軍事防禦的需要。出於軍事上的考慮,城南有各自用夯土牆設圍的三座小城,兩側城門旁邊修築著一條 3 米多寬的路,這條路一端與城牆垂直相交接,另一端與城內的大道相通。這條路的鋪設是為了使兵士迅速地登上城牆,守衛城市。在城外,挖有又寬又深的護城壕。宮城和城內許多地方發現了工程浩大的排水系統,包括石、木結構的水道和完全用石塊壘砌的水道,都呈暗溝形式。對這座著名商城的發掘還表明,這一帶早在仰韶文化時期就曾是氏族聚居的營地,商代的城牆所經歷的時間也很長,曾有多次修繕和改建。偃師屍鄉溝的商代早期城市,表現出 4000 年前中國的城市建設已達到當時世界的先進水平。這座城市無疑是中原地區重要的政治、經濟和軍事活動的中心。  山西省垣曲縣古城南關,1985 年考古學家們發掘出一座比較完整的又一座商代早期城市遺址。垣曲商代古城在今古城鎮南關的高台地上,北、東、南三面分別有亳清河、沇河、黃河環繞,城牆平面略呈平行四邊形,周長 1470米,總面積約 12.5 萬平方米。城垣內東南一帶分布著密集的灰坑遺迹,是當時人們主要的居住和活動地點。因三面環河,在這座城市的西牆外大約 8 米處挖有一條與城牆平行的壕溝,寬 6—10 米,深 4 米,是護城的重要設施。城址中部有一組規模較大的建築群,由 6 座高大台基構成,其中最大的一座建築長約 50 米,寬 20 米,在商代的早期建築中令人矚目。城內鋪設排水溝,清理出的南牆內側排水溝形制規整,斜壁平底,與南城牆平行。  這座商城的城牆分內外兩道,平行走向,相距 7 米。內牆為主牆,基槽呈斗形,上口寬近 8 米,深約 6 米;外牆基槽寬僅 4 米,深 6.5 米。城牆的夯土均為棕紅色,夯層厚 0.1—0.3 米,結構十分堅固。  城內東南角的居民區,除較多灰坑外還有一些房址和墓葬、壕溝、陶窯,從中發現了商代前期的城市居民使用的工具和陶器,石制工具有斧、鏟、鑿、刀、鏃等;骨器有針、笄、匕、錐;此外還有卜骨、制銅?的石范和許多銅鏃。居民日常使用的陶器包括鬲、尊、豆、罐、盆、簋、爵、甑、瓮、缸、罍等多種。燒制這些陶器的窯址經清理,是圓形豎穴窯,火膛由隔牆分成兩個空間,保存完好的窯箅上有 33 個箅孔。  從偃師、垣曲這兩座商代早期城市可以看出,當時城市的建築規模、宮城的出現、設施的完整都比龍山文化時期至夏代的城堡更加進步,城市經濟從商代開始逐漸形成了。  商代中期,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進一步促進了城市的發展,城市的規模更大了。在河南省鄭州市區偏東部的鄭縣舊城及北關一帶商代遺址中,發掘出一座商代中期的都城,根據城牆夯土層中夾雜的木炭所做的測定,這座城市最早建於公元前 1620 年前後,使用至公元前 1420 年左右,大約經歷了 200年的沿革興衰。  鄭州商城平面基本為長方形,城垣周長計 6960 米,其中南牆與東牆各長1700 米,西牆長約 1870 米,北牆長約 1690 米,牆基最寬處達 32 米,發掘時地面上殘留最高約 5 米左右。城周共有 11 個缺口,有的可能就是當時的城門。  城牆的建築採用分段版築法逐漸夯築而成,每段長 3.8 米左右。夯層較薄,夯窩排列十分密集,構築相當堅固。在城牆的內側和外側,往往發現有夯土結構的護牆坡。城內分布著大面積的商代文化堆積,包括房址、水井等遺迹。城內東北部近 40 萬平方米的較高地帶,發現有大、中型紅土與黃土夯築的台基遺存,可能是當時王室居住的宮殿區。台基表面有排列整齊的柱穴,柱穴底部往往有柱礎石。有的台基表面還有堅硬的白灰面或黃泥地坪。在這些基址的附近,出土了青銅簪、玉簪、玉片等其它地點極少見的器物。  城址外有同時期的居民區和鑄銅、制陶和制骨等手工業作坊遺址,也發現了一些中、小型墓地。考古學家根據發掘資料和文獻記載,多數認為這座商代中期的都城,就是「仲丁遷於隞」的隞都。  河南安陽殷墟,是商代後期的都城,也是名聞中外的中國早期城市,與燦爛的青銅文化緊密聯繫在一起。  殷墟是商代後期君主盤庚至紂統治期間的王都所在地(公元前 1395 年—前 1123 年),是當時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的中心。城市遺址在安陽市西北郊,橫跨洹河兩岸,總面積在 24 平方公里以上。因為殷是商朝後期較長時期的都邑,所以商朝被後人稱為殷朝,商人也被稱為殷人。殷經過幾代統治者的經營,規模不斷擴大。城內版築的房屋櫛比成巷,到了紂王時期,城市的規模最大,史載其「南去朝歌(今河南湯陰)城百四十六里」,紂王常到朝歌的離宮居住。  從 1928 年起,中國的考古學家開始發掘殷墟,半個多世紀里取得了極其巨大的成果。在這座都城中清理出商王居住過的許多宮殿遺址,包括王宮的防禦設施;還有大型的商王陵墓及數以千計的奴隸殺殉坑;城中有很多中小奴隸主及平民的居住遺址、墓葬;有規模宏大的鑄銅作坊和制骨作坊遺址;還發現了水井、道路、排水管道等遺迹。這裡出土的生產工具、兵器和手工藝品成千上萬。大量甲骨文成為研究商代歷史的寶貴資料。  商代興起的城市經濟,在整個社會經濟中佔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作為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經濟的補充,另一方面也在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產品的交換過程中協調並促進了這些經濟領域的發展。城市作為商業經濟的樞紐,在整個社會生產和經濟發展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商業逐漸成為城市經濟的主要支柱,商業的經營者商人也因之逐漸成為城市居民中一種有影響的力量。  在黃河流域城市相繼出現的時期,中央王朝周圍各方國的都城大邑也在不斷發展,其中長江流域的城市規模越來越大,在經濟生產領域起著重要作用。湖北黃陂縣葉店的盤龍城,是商代前期偏晚的一座城市遺址。這座城市位於江北的灄水支流府河北岸高地上,城牆的夯築技術近於鄭州商城,是以每層厚 8—10 厘米的夯土築成牆體,牆體內側另有斜行夯土以支撐城牆主體。發掘表明,當時還沒有出現用立柱加夾棍、以繩索固定模型板的夯築技術。城牆外有寬約 14 米、深約 4 米的護城壕,壕溝底發現了架橋的柱穴,可知人們進出這座城市要通過架設在護城壕上的木橋。城內東北部高地上有宮殿基址,遺迹顯示出當時宮殿的房項苫以茅草呈出檐形式。殿堂與檐柱之間形成一周寬敞的外廊。宮城內也發現了用陶管相接的排水設施。在這座城市的外面,四周分布著一般居民區和一些手工業作坊。  綜觀商代各地發現的城市遺址,可以看出儘管地域不同、文化面貌也有一定差別,但城市的建築技術、布局結構和防禦、排水設施等都有很大程度的一致性。隨著時間的推移,城市的建築技術和規模都有顯著的發展。商代的城市雖然主要功能仍然是防禦外來的侵擾,但以城市為中心的各種手工業卻發展迅速,也為商品交換和水陸交通的發展提供了便利條件。商代城市遺址的發掘充分表明,一個以殷商帝國為核心的文化共同體已在黃河、長江中下游的廣大地區確立,這種情況是中國大地自新石器時代農業經濟產生以來前所未有的,也為以後以漢族為中心的多民族的華夏文化統一體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如果說夏王朝統治時期中原及周圍地區各部族的聯合還是十分鬆散的,那麼商王朝強大的奴隸制以其經濟和軍事的實力,已經牢固地控制了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的大部分地區。商王朝各代君主對四周方國和尚處於原始氏族制度下一些部落的征伐,成為中國古代軍事史最早的篇章,這些頻繁發動的戰爭是中國早期城市產生的一個主要原因。商代統治集團在農業、手工業生產穩定發展的基礎上,十分重視商業貿易活動,這是促進由集市轉變為城市的又一個重要原因。商代城市的建設與發展,為城市經濟的出現準備了條件。  2.商代的商人  新石器時代晚期,農業和手工業出現的社會分工,以及手工業中的制陶、紡織、竹木器生產、玉石器加工等方面的專業分工,在奴隸制產生之後更加明顯。這種社會分工導致了手工業產品的商品化,為商業的產生奠定了基礎。  夏代已經出現了通過一般等價物或早期的貨幣進行的物資交換,這種交換是生產者與需要者之間直接見面進行的。當時還未出現從農業、手工業中遊離出來的商業。到了商代,交換日益頻繁,交換物資的種類、範圍擴大。交換地區也顯著增加了,物資的大量需求和各地物產的特點、質量的差異,不可能使交換平衡發展,也不可能使產銷都直接見面,於是一些人從社會上獨立出來專門從事買賣事物,組織產品交換,成為社會生活中的一種經常性的、為人們所公認的職業,這就是商業。商業是從商代才正式出現的,最初從事商業活動的都是奴隸主貴族及其驅使的奴隸,很少有以經商為職業的平民。  隨著物資交流的數量與地區日益擴大,交換的距離也越來越遠。外出從事商品交易的人往往離家數日數月,甚至出門經年的情況都有。在交換的過程中,奴隸主再也不像過去的部落首領那樣親自參與遠距離的交易活動了。專門進行交換的由奴隸管家「小臣」來具體進行,「小臣」是奴隸主牢牢控制的商業奴隸,其身份帶有掌握政權的貴族直接任命的因素。在這種社會背景下,商代的商品交易從它開始成為社會上的一種專門行業時起,就具有「官家買賣」的性質。這種「官商」,就是各地大大小小的貴族。  社會生產的發展促進了商業的發展,商業的發展也給社會經濟帶來了更大的繁榮。由貴族操縱的商品交換中介人,在商代社會裡表現得十分活躍。王室和各方國的奴隸主都從大量的交換活動中獲得了很多利益,因此一些奴隸主把商業活動當成一種重要事業,通過手下的「小臣」,驅使著大批奴隸來擔任實際的運輸和貨物買賣各方面所需的勞動。交通運輸與商業的發展是同步進行的,順著商王朝建立驛傳制度所開闢的驛路,這些商業奴隸由內地到海濱,從這個城市到那個城市,往來販運各地的土特產品,也開闢了不少新的道路。這些商旅常常是成群結隊的在驛路或江河上販運,人多不僅可以攜帶貨物多,獲利多,而且可以便於應付風雨的侵襲、旅途中的病患和盜寇的搶劫。商族先人王亥就曾在有易氏被搶劫,這類事件屢有發生並在各地傳播,告誡那些出去做買賣的「小臣」們要日夜警惕和嚴加防範。  商代的農業、手工業和交通運輸都是奴隸勞動,參加販運交易的奴隸即使逃亡到別的地方,仍然擺脫不了當農業奴隸或手工業奴隸的命運。因此,在嚴密地監督控制之下,商業奴隸不得不幹販運、買賣這一行當。長期在各地經商,奴隸們免不了在外面風餐露宿,四處奔走跋涉,奴隸主貴族則在家中坐享其成,從交換中牟取到大利。由於販運有利可圖,在商朝的上層統治者中這一行業比較受到重視。  商代的平民中也有一些做小買賣的,都是自產自銷一類的經營活動,如有些人煮鹽、捕魚,自己到市上出售;也有些人編竹筐、打草鞋、製作弓箭到市上叫賣;還有些人在市上屠宰、賣酒等等。《尚書?酒誥》中記載了一個自耕農在農閑時牽著牛外出做生意,獲利回家後,父母高高興興地為他擺酒煮肉慶賀的情景。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從事商品交易,有的人不斷獲利,也難免會有人賠了錢。在參與交易的平民日益增加的情況下,交換已開始成為平民之間貧富兩極分化的重要原因。不過,總的看來平民跑買賣的人數仍比較少,經營的規模也不大,而且多數並不脫離生產,所以商人還沒有成為社會上有影響的獨立階層。資本豐厚的奴隸主貴族千方百計佔領市場,中小貴族和經商的平民沒有平等競爭的條件,從各方面都要受到排擠和壓制,所以在「官商」的背景下,商業經濟的幼苗一出現就畸型發展著。  交換雖然比夏代有較快的發展,但各種商品的交換主要還是為大小奴隸主服務的。比較頻繁的交換活動是在奴隸主之間、商王朝和諸方國之間進行的,主要交換物品有奇珍異寶、牛馬、奴隸等。交換地點主要集中在城市中。考古發現表明,商代的城市不僅在黃河流域比較多,而且在長江流域也有越來越多的發現。在各城市的商業活動中,買主和賣主主要都是貴族的奴僕。平民出售自己有限的一點剩餘產品,或以當地的土特產品換取一些自己需要的生活或生產上的物品,這種情況在整個社會的交換活動中不佔多大比重。儘管商代的青銅製造比較發達,但是大眾的日常生活器皿、農業和手工業工具等還極少有青銅製作的。平民中流通的手工業品,主要是普通的陶器、石器和木器、骨角器,其它能夠時而購買的東西,則是糧食、蔬菜及少量的牲畜和畜產品之類。當時社會最下層的奴隸,幾乎一無所有,連其本身都是奴隸主的私有財產,當然也就沒有獨立、自由地和別人進行商品交換的權利了。奴隸主隨意支付給奴隸的極其菲薄的生產資料和生活必需品,就是他們維持生產勞動和自己生命的全部物質內容。在各種手工業作坊中從事生產勞動的有一定技術專長的奴隸,雖然可以得到一些生產和生活用品,也沒有多少能力進入交換市場。他們生前為奴隸主驅使,死後僅能以少量生產工具和平常使用的陶器隨葬。  商代的農業和手工業生產,主要是以直接的生活資料為目標。某些專為出售而生產的商品,如江南一帶的印紋硬質陶器、釉陶器和其它地區一些有特色的手工業品,最終也是為了給商品所有者換取別的消費品,如絲麻織品和珍貴的珠玉裝飾品等等。在整個商代社會的商業活動,表現出初期階段的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以牟取更多貨幣為目的的發達的商品生產基地還沒有形成;  第二,對外貿易還沒有形成一定規模,只是在不同文化的部族、方國間有所交流;  第三,土地的私有買賣還沒有出現;  第四,氏族社會遺留下來的公社組織還頑強地存在,在這種以地域和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公社內部,由小貴族或奴隸總管統轄著集體奴隸共同耕作,公社內部的商品交換沒有大力開展,仍以簡單的以物易物形式交流;  第五,隨著交換的發展和金屬貨幣的出現,公社內部的貧富差別逐漸擴大,債務奴隸產生,但這種現象還為數較少;  第六,傳統的生活方式仍然是聚族而居,因商品交換而促成的各族雜居的情況僅在一些部族之間的邊緣地區發生,但已比較普遍;  第七,商業及商品生產基本上仍由奴隸主貴族經營控制;  第八,商代中晚期開始出現由平民中崛起的、以牟利為目的的工商奴隸主,他們開始專門從事商品生產和市場交易,成為新的社會力量。  總的看來,雖然商代的社會生產分工更加明顯,商品交換比夏代發達,不少手工業產品和一些農產品已成為商品,並出現了商品貨幣關係和專業從事買賣的商人階層,但大量交換還停留在一般等價物交換或以物易物的階段上。只有商王和少量大貴族,得以從交換中獲得極為豐富的消費品。據《逸周書》記載,周武王攻陷紂王都城朝歌時,在王宮和貴族的府邸中搜出了寶玉 14000 塊、佩玉 18 萬塊之多,這些財寶和商業活動有一定的聯繫是顯而易見的。  商朝對商業活動是很重視的。自新石器時代晚期逐漸產生的城堡,隨著交換的發展而越來越多,並日益成為商業發展的中心。夏代的城市,既是奴隸主貴族居住和進行政治統治的中心,又是手工業作坊集中的所在地和產品進行交換的主要場所。但那時的城市除了規模較大的王都外,一般規模較小,且仍隨著農業經濟的變化而常有遷移,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商代盤庚遷殷之前。遷殷後,一些城市才開始穩定發展,規模也進一步擴大。在城市的布局中,商代君主和方國統治者都很重視交易市場的建設。《六韜》上記載:「殷君善治宮室,大者百里,中有九市。」都邑中的市、肆,是商人往來聚散之處。商代城市裡的市肆不但有飯鋪,而且有肉肆、酒肆等,曾協助周武王克商的呂尚,就曾在肉肆、酒肆上做過買賣。商代城市中的市肆,已不同於夏代以前那種「日中為市」的自發形成的集市,而是常設的特定交易場所。不過,對市肆的管理,到西周時期才形成比較完整的制度。  商代人們已普遍認識到地區間的長途販運貿易活動能夠調劑餘缺,促進生產,商朝統治者對商業的重視,使商族從總體上看就是一個重視販運貿易的部族。當時的交通運輸工具已經有了較大改進,陸上用的車及內河航運的船隻,構造都比較完善,並越來越廣泛地應用在日常生產和生活中。商代的一個青銅鼎內,刻著似一人荷貝立在船里的銘紋,旁邊還有人以手划船的形象。一個人挑著貨幣,坐著船出門遠行,顯然是去做買賣。這個青銅鼎中的圖案,就是商朝重視貿易的證明。  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商代的貨幣形態日趨完善,並且在各地的交換過程中越來越充分地顯示出其重要的媒介功能。在經商盈利的社會經濟背景下,貨幣已開始做為一種財富的象徵,成為奴隸主貴族追逐的目標。在奴隸主貴族的心中,積累財富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經商謀利。到了商代晚期,越來越多的中小奴隸主不再從事農業和手工業的生產經營,而專門進行商業貿易活動,甚至常年不辭辛苦地參與交換和長途販運,其目的就是盈利。史載這些貴族「不耕穫,不菑畲,則利有攸往。」①他們逐漸成為社會上一支有一定影響的力量。商人及商業做為新的生產力,對奴隸社會的經濟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①  《易?無妄》。  (七)商代各邊鄙地區的經濟發展  在商王朝統治中原地區時,周圍各地的方國和部落的經濟也都有程度不同的發展。當時中原對周圍各地的影響很大,一些先進的生產經驗和技術能較快地在各地傳播;一些方國和部落的地方經濟特色,也與中原不斷交流,比如江南的制陶和紡織技術很發達,通過各種形式的交流促進了中原地區的制陶業與紡織。廣泛的交流與文化的融合,使商代經濟呈現出空前活躍的局面。  1.長江流域的經濟發展  公元前 15 世紀前後,長江流域各地的氏族部落集團已先後建立了自己的城邦,進入奴隸制經濟的發展階段。商王朝鞏固了在中原地區的統治地位之後,其勢力逐漸向四方擴張,很快控制了長江中上游一帶,尤其是長江中游,已直接受到商王的管轄。《商頌?殷武》篇記載道:「維女(汝)荊楚,居國南鄉。昔有成湯,自彼氐羌,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竹書紀年》載:「成湯二十一年,商師征有洛克之。遂征荊,荊降。」另據《呂氏春秋?異用篇》載:「漢南之國聞之矣,湯之德及禽獸矣,四十國歸之。」這些記載都說明商湯立國之後,商族勢力即長趨南下,長江中游的大小數十邦國皆臣服於商。  政治、軍事上的統一,必然為經濟生產的協調發展創造有利的條件,從而使各地的農業和手工業發展趨於同步。在長江中游考古發掘的收穫也印證了文獻的上述記載,表明當時長江中游和洞庭湖、鄱陽湖一帶與中原經濟的密切關係。  長江中游一帶的商代遺存,主要有湖北黃陂縣葉店的盤龍城遺址、江西清江縣的吳越遺址和新干縣大型墓葬、湖南省寧鄉縣的商代居住遺址及銅器群等等。這些發現包括城市、村落、墓地等,基本上能夠反映出長江流域商代社會經濟的發展概況。  1974—1976 年發掘的盤龍城遺址和幾乎同時發掘的吳城遺址,清理出一批墓葬、居住址、窯址和宮殿,出土了比較豐富的遺物,從中可以看出商代的江南農業、手工業、建築業的發展情況。  盤龍城遺址是商代中期的城市遺址,年代約為公元前 15 世紀前後。在這個遺址中發現了「茅茨土階」的宮殿基址、墓葬區、居民區和手工業作坊區,在出土的大批商代中期遺物中,包括許多刀、錛、鋸、鑿等青銅工具,有少量工具是手工業作坊中奴隸的隨葬品,有些工具則發現在貴族墓中。  盤龍城考古發掘的遺迹表明,這座商代中期的城市之內僅有宮殿群,貴族墓群和平民墓群分別在城外,其中城東的李家嘴的大型貴族墓葬,在雕花木槨外有殉人,殉狗則置於棺底腰坑中,隨葬品有鼎、、、鬲、圈足盤、小盤、罍、盉、斝、觚、爵等青銅禮器 23 件,還有鋮、戈、矛、刀等青銅武器,戈、笄等玉器及有地方特色的印紋硬陶尊、瓮等,此外還有一些其它陶器。根據墓葬形制和隨葬品來看,這座墓的主人應是一個方國的統治集團核心人物。與之相比,城西樓子灣一帶的普通貴族墓規模就小得多,雖然也都有棺、槨和腰坑,有殉狗,但每個死者只有一件和幾件青銅器隨葬,並往往有戈、鏃、斧、錛等青銅武器和工具,以及一些陶器、石器隨葬。城北楊家灣一帶的平民墓,墓壙窄小,僅容一人,有棺無槨,除了殉狗外,只有少量陶器隨葬,個別墓中有 1 件小型銅器如爵之類隨葬。  吳城遺址是商代中晚期的城址,面積約 4 平方公里。在這個遺址中,清理出當時人們居住的房屋殘跡和一批窖穴、灰坑、陶窯,同時還發掘出 13座墓葬。  遺址出土了不少生產工具,石器有斧、錛、鑿、刀、鏟、鐮、網墜等,還有石戈、石矛、石鏃及青銅製造的刀、斧、戈等武器和工具,也發現了陶刀、陶網墜等工具。  以這個城址考古發現命名的吳城文化,大部分陶器與中原地區的商文化有密切的關係。陶器中有鬲、、罐、豆、盆、碗、尊等,還有一些陶塑裝飾品。這批陶器表現出的地方特點是印紋硬陶和原始瓷器的廣泛使用,以及紋飾中大量盛行圈點紋。遺址中有的窖穴內周壁經過焙燒或粘附著銅渣,坑內出土石范,表明附近有鑄銅的作坊。當時人們製造青銅器的方法與中原一帶有較大差異,即用石范來鑄造青銅器。遺址中出土石范很多,較大的就有30 多塊,主要是工具范和武器范,少量是容器范。在部分陶器和石范上發現有刻劃的文字和符號。  吳城遺址發掘的 13 座墓葬,都是平民墓,長方形豎穴,隨葬品為陶質的鬲、罐、豆等。  盤龍城和吳城遺址的發掘,證明商代中期以後江南的經濟已經比夏代時期的石家河文化有了明顯的發展,其中取得突出進展的是手工業生產。盤龍城遺址出土的原始瓷器尊、瓮等,在中國陶瓷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為瓷器製造邁出了關鍵的一步。吳城遺址的文化堆積分為時間不同的三期,隨著時間的推移,原始瓷器數量漸增,一些收割稻穀用的刀已經是原始瓷製作的了。從青銅器、印紋硬陶上刻劃的繭紋、蠶紋、絞絲紋等來看,當地的紡織業也有相應的發展。以石范鑄造青銅器則表現出鮮明的地方經濟生產特色。所有這些成就,說明商代的江南經濟發展是獨具一格的。  1989 年發現的江西省新干縣程家沙洲村商代大墓,進一步表明江南經濟的發展程度。這座商代中期偏晚的大墓,隨葬品極為豐富,計有青銅器 480餘件,玉器裝飾品 100 余件,陶器近 300 件。其中尤以青銅器最引人注目,其數量之多、造型之奇、品類之全、紋飾之美、鑄工之精,不僅為江南地區所罕見,在整個商代社會中也是令人驚嘆的。這批青銅器中包括禮器、樂器、兵器、農具、手工工具及日常生活用具,其中以兵器和各種生產工具數量最多,成為一個重要特色。  新干商墓出土的青銅器,一方面有些器物的造型與紋飾與中原商代遺址出土的相近或相同,說明這個方國與中原地區有密切的聯繫,曾受到黃河流域高度發達的青銅文化的強烈影響;另一方面,很多器物的造型、紋飾特別是鑄造工藝又表現出濃厚的地方特色,諸如鎛、短劍、單翼鏃、鏢、手斧、靴形器、犁、耜、裁刀和半圓鑿等等,在全國商墓中前所未有。器物組合中也不見中原地區常有的爵、觚、斝等酒器。銅器紋樣和玉器裝飾上極普遍地盛行虎的雕塑性形象及獨特的帶狀燕尾紋。這些特點,聯繫到吳城遺址的鑄銅遺迹,清楚表明這批青銅器大部分是本地鑄造的。贛江流域的經濟發展水平,在江南地區具有重要的地位。這個有著高度發達的青銅文化的地方政權,可能承擔著向中央政權進貢銅礦石的義務,在青銅器的鑄造技術方面與中原地區有特殊的來往與交流。  江西瑞昌的銅礦資源,早在商代中期已被當地人們開採,並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備的採掘技術。這處重要資源引起了商王朝的重視,成為獲取銅礦的基地之一。從新干大型商墓出土的銅器來看,當地居民已引進了中原泥范鑄銅技術,掌握了泥范的制坯、成形、刻花工藝,與吳城遺址的石范鑄銅有明顯區別。無論青銅禮器還是兵器、生產工具,都與中原地區有較多的聯繫。這裡的青銅器表現出的地方特點也比較突出,如虎頭形曲內戈、目雷紋大鋮、短脊寬翼鏤孔鏃等,在北方商代墓葬中均未發現。由於商王朝已有效地控制了贛江流域,所以新干商墓中出土的許多青銅器有許多北方的風格,一些器物與陝西、河南出土的完全一致。  總的看來,商代長江流域的經濟狀況不如黃河流域那樣發達,產生這種差距的原因有自然條件方面的,也有社會政治、宗教、軍事等各方面的影響。隨著歷史進程的推移,這種差距越來越小了。  2.西北地區的經濟發展  商代的西北地區,生活著以寺窪文化為代表的氏族部落。這種文化以最早發現於甘肅臨洮寺窪山而定名,主要分布在甘肅省境內的洮河、白龍江流域和陝西省千水、涇水和渭水上游一帶。典型遺址有寺窪山和甘肅庄浪縣的徐家碾、平涼安國鎮等。這個部落在西北地區活動的年代在公元前 14 至前11 世紀左右,約當中原商王朝的中晚期。  寺窪文化的氏族,主要從事採集、狩獵和畜牧業經濟活動,農業也有一定程度的存在和發展。氏族的居住營地已具相當規模,面積較大,但因遷徙性強,留下的遺址不多。考古發現的文化遺存,主要是墓葬群。在覆斗式的土坑墓中,隨葬品有陶器、青銅器、石質和蚌質的串飾,以及馬、牛、羊的骨骼。有少數墓葬發現了人殉和車馬坑陪葬,表明這一部落已進入奴隸制經濟的發展階段。  由於長期過著狩獵和游牧的生活,墓中隨葬的小件青銅器主要是裝飾品、馬具和兵器,包括戣、戈、矛、鏃、刀、鈴及銅鐲、銅泡等。  寺窪文化的先民制陶業不如中原地區那樣發達。日用器皿以夾砂粗陶居多,都用泥條盤築法制坯燒成,陶土內摻有大量粗砂和碎陶末,器壁比較厚重,質地也粗糙鬆散。由於燒制時火候不足,陶器不僅容易破碎,而且器表往往有不同顏色的斑點。但也有少量陶器製作得很精緻,造型美觀勻稱,器表打磨光滑,有較高的工藝水平。各遺址出土的陶器中,最有特色的是口沿大都做成馬鞍形的陶罐,這種器物成為寺窪文化的一種代表性器物。陶器主要為素麵,有些器表施以「一」字、「人」字或帶狀的附加堆紋,少數器皿有白色彩繪,也有些在器表拍印很淺的繩紋,器形有罐、鼎、鬲、、簋、豆、盂、瓮等。另外,在少量陶器上還發現有刻劃的「」、「」、「十」、「個」等字形或符號。  在寺窪文化部落的活動地域里,洮河流域的氏族與隴東一帶的氏族在生活習俗上有一定的差異,這是洮河流域的氏族向東遷移後逐漸發生的變化。陝西寶雞一帶的西周早期遺存中有寺窪文化的陶器存在,說明這個古老的游牧民族在西周早期仍在西北地區活動。寺窪文化諸部落中的一支,成為後來稱霸中原,統一中國大部分地區的周族。  3.東北地區的經濟發展  中原商王朝的強大統治,對東北地區各部族的組織結構和經濟形態都有一定影響,尤其是與商王朝勢力相接的遼寧各地,更加快了向青銅文化邁進的步伐。  遼寧省西部丘陵山區的大、小凌河南岸,是青銅時代文化遺存分布比較密集的一個區域。當黃河流域在夏王朝的統治逐漸鞏固,並加強向四方擴展的時候,這一帶活躍著以夏家店下層文化為代表的部落集團。商王朝建立後,受到中原文化更強烈的影響,夏家店下層文化諸部落的一部分氏族集團,經濟形態發生了較為明顯地變化,演變成叫做「魏營子類型」的青銅文化。  魏營子類型文化所處的時間,主要在商代和西周早期,介於夏家店下層文化和西周時期的夏家店上層文化之間,發現的典型遺址和墓地有遼寧朝陽魏營子、南溝門,喀左後墳村、和尚溝、道虎溝等。調查表明,這種文化類型在遼西的朝陽地區和錦州地區分布較普遍。  這些氏族部落多選擇背山靠水的台地或山坡上建造營地和公共墓地。氏族成員的經濟活動以狩獵和畜牧業為主。文化遺存中見不到農業生產工具,而較多發現車馬具如銅鑾鈴、當盧、車、銅泡和各種銅飾件,以及銅彎刀、盔甲、石鋮等,也有一些陶器和青銅容器。魏營子部落的人們仍承襲著許多夏家店下層文化的生活習俗,如佩帶銅絲纏繞的銅耳環、使用口沿有外疊唇的陶器等等。和尚溝的一座墓葬出土了一對金釧,兩端錘成扇面形,與北京郊區平谷劉家河商代中期墓葬及河北盧龍商墓中出土的金釧完全一樣,說明商代中期魏營子部落的人們曾一度到達燕山南麓。習於游牧射獵、鞍馬征戰的東北各部族,可能對商朝的統治構成較大的威脅。  遼寧北部的阜新、彰武、康平、鐵嶺一帶,有一支與魏營子類型並存的部落,北到東、西遼河匯合處,南抵瀋陽、新民地區,考古界稱這支商代的青銅文化為順山屯類型,或稱高台山類型。這種文化類型以 1970 年發現的康平縣順山屯遺址而定名,後來發掘的新民高台山遺址文化堆積更為豐富,其它遺址主要有撫順望花、瀋陽新樂上層、法庫彎柳街和葉茂台、彰武平安堡等,在內蒙哲里木盟和遼東地區也有少量同類文化遺存發現。碳 14 測定順山屯遺址的年代為公元前 1200 至前 1600 年間。  順山屯類型的氏族部落,經濟生活以採集和漁獵為主,也從事簡單的農業生產勞動。遼北地區處於下遼河流域的北部,地勢低平,間或有丘陵、草原和湖沼分布。順山屯遺址就在一片葦草叢生的湖泊旁台地上。高台山遺址則處於遼北丘陵和遼中平原的分界,柳河在遺址南部向東注入遼河。  遼北各地的氏族部落,早在新石器時代就生活在下遼河流域,由於遷徙性較強,留下的遺存發現很少。直到商代晚期,這一地區還沒有出現規模較大、分布較密集的聚落。經過調查和發掘的遺址,文化層堆積都比較薄,房址極少,墓葬也不多。規模最大的高台山遺址,1979—1980 年的兩次發掘共清理了 54 座墓葬,分別屬於兩個家族或胞族,葬式較亂,頭向不一,全部隨葬品 94 件,其中僅有一把石劍、一件石斧,其餘全是陶器。陶器均為手制,以夾砂紅陶、紅褐陶為主,火候較低,以素麵居多,特點是器物口沿多在內側抹成尖唇,壺多有橋狀身,缽多有乳狀身,罐多有扁狀瘤身。器物各類很少,除壺、缽、罐外,還有高足缽和杯、碗幾種。也有一些鬲、甑、鼎、勺,主要是在順山屯和平安堡發現的,與遼西地區的夏家店下層文化晚期遺存及魏營子類型有一定關係。  繼順山屯、高台山類型之後,商代晚期在下遼河流域生活的部落是以瀋陽新樂遺址上層為代表的文化,其面貌與順山屯類型大體一致,只是袋足器更為發達,農業生產工具增加了,反映出這些部落農業經濟有所發展。  與遼西魏營子類型、遼北順山屯類型文化同時,在遼東的太子河上游一帶生活著另一支古老的部落。這個部落主要活動區域在鴨綠江以北的本溪地區及吉林省西南部的渾江兩岸。已發現氏族部落遺址和公共墓地十餘處,以本溪廟後山遺址為代表,稱為廟後山類型文化。  由於受到遼南農業比較發達的部落的影響,廟後山類型的部落經濟生產以農業為主,生產工具絕大多數為磨製很好的石器,包括斧、鏟、鑿、刀、環狀器、棍棒頭、鏃、紡輪等。其中石斧數量最多,形制也多種多樣,與這一帶山林茂盛、常需砍伐有密切關係;大型長身石鏟是用於農業生產的;石刀有長方形和半圓形兩種,絕大多數鑽有雙孔。大批農業生產工具的發現,既反映了農業生產比較發達,也說明了石器製造業的進步。  這個部落的制陶業比較原始,器物仍為泥條盤築法手制,類型簡單,主要有壺、罐、缽、碗、盆、杯幾種,不見三足器,流行平底和假圈足器。其中壺、罐、碗等與遼北順山屯類型的陶器十分相似。陶器多為素麵,有少量小身或橫橋狀身,紋飾多為附加堆紋、劃紋、指甲紋和多種壓印紋。  廟後山部落的紡織業比較發達,各遺址都有較多紡輪出土,僅廟後山一個洞穴中的 11 座墓葬就隨葬各種形狀的紡輪 38 件,且表面大都用各種戳印紋飾來裝飾,表現出對紡織業的重視,一些陶器上還留有粗麻布的痕迹。  遼西魏營子類型、遼中和遼北的順山屯類型、遼東廟後山類型三種青銅文化,都是中原商王朝統治時期北方氏族部落的遺存。魏營子類型主要見於大、小凌河流域和老哈河一帶;順山屯類型主要分布在遼河中游及其支流柳河、秀水河流域;廟後山類型主要發現於鴨綠江以北的渾江、湲河、草河兩岸山林谷地中。這些青銅文化部落雖然所處環境有所區別,生活習俗也不盡一致,但都過著以採集、狩獵和畜牧為主的經濟生活,沒有或很少有農業生產。遼北和遼東的一些部落,遷徙性較強,是一些能征善戰的騎手和獵人,他們後來逐漸向遼西一帶發展,越過醫巫閭山,發展成勢力強大的夏家店上層文化,並推進到燕山一帶,成為西周至春秋時期的北方強悍部族。  六、西周的經濟發展——奴隸制經濟的繁榮與衰落  周族是一個非常古老的部族,早在新石器時代就生活在黃河中上游的涇水、渭水流域。傳說其始祖后稷,名棄,是羌族的一個首領,夏代曾活躍在陝西、甘肅接壤地帶的子午嶺以西、洮河兩岸和岷山東麓,創造了寺窪文化。公元前 11 世紀之前,周族在古公亶父的率領下向東遷徙,定居於今陝西寶雞、鳳翔、扶風、彬縣一帶。他們擺脫了長期從事的採集和狩獵生活,逐漸熟練地掌握了農業生產技術,並向東繼續發展,終於成為西北諸部族中一支勢力強大的軍事集團,並以武力戰勝了商王朝,建立了世界東方最為強盛的奴隸制王國。  從周武王滅商到周幽王的統治崩潰(約公元前 1066—前 771 年),史稱西周。在這近 300 年的時間裡,中國社會的經濟發展隨著政治制度的變革而出現許多新的變化,農業經濟、手工業經濟和商品貨幣關係呈現出欣欣向榮的局面,各種經濟制度也日趨完善。西周是中國奴隸制社會的全盛時期。  (一)西周的經濟制度  農業是西周社會經濟的主要部門,手工業和商業在西周也有明顯的發展,西周的經濟制度主要體現在土地制度、商業制度和貨幣制度等幾個方面。  1.土地制度  西周農業經濟中的重要生產資料是土地,周承商制,西周社會的土地公有制繼續發展,並在中期以後走向衰落。  西周的土地制度是奴隸主貴族土地國有制。全國土地在名義上都屬於周王,這就是《詩經?小雅?北山》中描述的著名詩句「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周王把土地分賜給諸侯和有功的臣下,讓他們世代享有,但是他們只能享用,並沒有土地的所有權。周初的土地不得私相授受或買賣,因而就有「田裡不鬻」(《禮記?王制》),即沒有土地買賣的現象。周王可以把土地和奴隸、牛馬賜給諸侯與臣下,也可以把土地收回或轉賜給別人。  井田制是西周土地國有制的主幹,在井田上勞動的農業生產奴隸稱為「庶人」,也有別的奴隸。所謂井田制,就是以縱橫的灌溉渠道分割成的方塊田地,由周王賜給諸侯或百官。賜田也有以里計算的,同樣也可以摺合成若干單位的井田。  西周的井田制承襲於商代的土地國有制而有所發展,已經有了相當準確的畝制和比較完整的灌溉及道路系統,是井田制的完備的形態。當時土地的丈量以百步為畝,一夫百畝,稱為一田,是井田的基本單位。由於全國各地區各封國的山川地勢情況不同,井田的規劃也不可能完全一致。有些地方採用十進位,即十夫為井,以十夫、百夫、千夫、萬夫構成井田制的體系;有些地區則以九夫為井,方一里;方十里為「成」,即百井;方百里為「同」,就是一萬井。周初的召卣銘文記載:「賞畢土方五十里」(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第 93 頁,科學出版社),摺合為井田就是五千井了。各地井田中間開挖的灌溉系統,稱為遂、溝、洫、澮、川;與此相應的道路系統,則稱為徑、畛、塗、道、路。古籍和銅器銘文里所載「土田附庸」之類,就是指在規整的方田周圍啟土築墉,取土後的溝渠即環繞方田,共同構成田間灌溉和道路的系統。  文獻與傳世和出土的西周銅器銘文中,保存了較多土地制度的資料,其中有天子和諸侯、貴族對自己屬下賞賜田地的記錄,也有後來土地交易的記載。周王把井田分封給諸侯和百官,用作計算俸祿的單位。在分封時,首先要確定封國疆界,然後再認真計算出封地內的山林川澤、居邑和耕地面積。如果只授予土地,也要計算出面積,並封樹立界為標誌。天子賜給諸侯和王公貴族的田地,稱為采田和邑田,合稱采邑。作為采邑的田地就是一種俸祿,亦即屬於按官爵賞賜的可以終身享用的田地,後來逐漸演變為在子繼父官的情況下也同時繼承了采邑。由於諸侯及百官的采邑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所以隨著失寵、取消官職爵位、死亡等原因,天子和諸侯都可以隨時收回賜給下屬的采邑。  周室代殷「尹爾多方」,繼續以商殷的政治制度掌管天下眾多方國,對重新分封的各諸侯國的統治,並沒有本質上的改變。只要服從周天子之命,所有舊日的邦國一仍舊例,即使對於大批殷代遺民,只要安於邑居不生事端,就大體上允許他們自由生活,有些還繼續任命在朝廷為官,分到土地、財產和奴隸。周初所遷的殷民如條氏、徐氏、肖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六族,又再遷的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飢氏、終葵氏七族和所謂懷姓九族,早已是從氏族血緣關係中分解出來的地緣家族,即商之百姓,被遷徙後更是異姓雜處,這批人包括平民,也有一些中小貴族,遷居異地仍然大都有自己的財產和奴僕,並不久就重新獲得了土地。  即使在周初,雖然名義上是土地國有制,但實際上大量土地成為諸侯百官的財產。周王取代商王成了土地國有制的代表,只不過收取一定數量的貢賦而已。對立國有功的元勛和宗室子弟,封侯授田以奉王室,真正屬於周王的土地僅在京畿周圍。周代青銅器上有不少周王賜土授民的記載,被授到貴族名下的土地,必然成為私人的財富。  西周初年對諸侯的分封,既是西周王朝為了鞏固其統治而採取的一種政治措施,也是以土地為主的財產的再分配。在分封土地時,除了將殷、周原有的耕地分給諸侯,還包括了大量未經開墾的荒地及山林草原。另外,還將周人的勢力尚未到達或尚未有效控制的邊遠地區,也統統分給了臣下。當然,征服外部落時掠奪的土地和資源也先後作為賞賜分給諸侯。這樣,在形式上雖然沒有破壞殷商的土地組織形態,全國的土地名義上仍為周王朝和天子所有,實際上從分封之日起天子已不可能有效地控制天下土地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諸侯和貴族在各自的統轄範圍內越來越多、越來越公開地將土地吞併為私有。周初的井田制和周王籍田,逐漸成為一種徒有其名的形式。天子籍田只是為了表示對農業生產的重視和對天下百姓的撫慰。公田和私田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裡是並存的,在私田不斷增加,擁有私田的人不斷增多的情況下,耕作者在公田上的勞動到後來只是為了更多換取私田上的收穫,從而導致公田逐漸荒蕪,私田則不斷提高產量。到了西周晚期,井田制已經名存實亡了。宣王即位後,即「不籍千畝」,等於這個天子已不得不承認了土地私有制的現實,再也無力挽回周初王室擁有全國土地的局面了。  西周土地制度的變革,是隨著交換的擴大而逐步演變的。文獻和青銅器銘文確鑿地反映了這一歷史現象。  1975 年在陝西岐山縣宗周故地董家村出土的窖藏銅器,是研究西周史的珍貴資料。其中有三件衛器,銘文中記載了西周中葉土地交易的情況。在西周社會中,金屬貨幣雖已出現,但是社會上很少流通,民間的交易主要還是以物易物,或者用價格比較固定的牲畜、獸皮、玉帛作為等價物來代替貨幣。董家村出土的衛盉銘文,記述了裘衛以玉璋等財物來換取矩伯的田地;衛鼎銘文記述了裘衛與厲兩個貴族之間的土地交易;另一件衛鼎則記載周恭王九年裘衛以一輛帶全套裝飾和附件的好車,加上其它物品換取貴族顏陳的一片林地。  西周著名的銅器中倗生簋、散氏盤(也稱矢人盤)、舀鼎及其它許多鼎、盨的銘文中都記載著當時土地交易的事件。倗生簋記錄的是格伯率領僕從及有關人員踏勘田地、書寫交換文書、定立田界的過程,是恭王五年貴族倗生以四匹良馬換取格伯三十塊田地的文獻。散氏盤是西周中晚期的青銅器,盤銘中詳細記載了核定土地徑界及盟誓的經過,使我們比較清楚地了解到西周在孝王、夷王以后土地制度的狀況。銘文大意是:因為矢國侵害了散國的土地,故付土地給散國以作賠償。矢人付與散氏的土地共有兩塊,一塊是眉地之田,一塊是井邑之田。銘文在記述了田地的位置、四界、某封、某樹之後,還列記了雙方參加定界、盟誓的人名,其中矢國 15 人,散國 10 人,此外還列出在周王朝中管理訴訟的官員,即有王室官員在場為這件事公證。  上述銅器銘文中反映的西周土地制度,表示西周中期土地已可以進行自由交易了。這是因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制度已不能由周王室所控制,大量土地被各地各級貴族佔有而成了私人的領地。由於這些土地可以進行私人交易,土地的私有化進程迅速發展加快,奴隸制的土地國有制度也就必然要解體了。  在土地的私人交易中,有的是以田易田,有的是以物易田,還有的是在訴訟中以土地作為抵押或賠償。這些材料充分表明,土地在貴族手中已經完全變成可以交換的財產和商品,不僅田地與田地之間可以交換,而且田地可以和車馬、皮毛、布帛、食物、牲畜、珠玉、食谷等各種東西一樣有等同的交換價值,也就是說擁有土地,就意味著可以擁有其它財富。根據西周的商業制度、貨幣制度的情況,可以說土地交易與當時普遍存在的商品交易一樣,實質上就是土地的買賣。  從銅器銘文中還可以看到,西周中期以后土地的買賣和交換是受到國家保護的。散氏盤等一些銅器記載,只要雙方田主自願,就可以私下協商,交易土地,再找個證人書寫契約,立下誓言,即可做成買賣。在這種土地交易中,除了證人參與,並沒有受到任何干涉,也完全不必請示王室和方國諸侯。這就說明當時的土地交易已經完全合法,得到了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土地私有制在西周中期已經成為土地制度的主要成分了。  2.商業制度  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使城市經濟和水陸交通運輸水平也有了相應的提高。在這種背景下,商業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商業制度也日趨完善了。  西周已開始出現一些規模較大的城市市場,同時在遼闊的國土上出現了遍布各地的小型物資交流市場。市場的發展對整個經濟活動的促進作用是多方面的。奴隸主貴族既要利用市場經濟來積聚財富,又擔心市場的發展引起新興社會力量的崛起和壯大,從而引起各種矛盾,使政治局面不穩定。因此,對市場的干預和控制是西周商業制度的出發點和前提。西周社會的商業制度有以下幾個內容:  (1)市場管理制度÷國家對市場的干預和控制,體現了奴隸主階級的利益、願望和要求,是政府實行的一種重要經濟政策。  市場的設立由官府規定,不能自發形成。作為商品交換的場所,市場既是商品的集散地,也是買賣人集中的地方,同時又是交通比較便利,人口相對密集的地方。在都邑中,為了不影響社會秩序,規定城的中心為王宮,王宮的北面設市。在通往各諸侯國的驛道上,也分別按一定距離設市,這些市場的類型與規模依據交通條件和當地物產情況有所區別。交通條件對城市發展和市場的設置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早在周初成王居豐、鎬時,使召公重新按照武王的籌劃營建洛邑,其重要原因就是「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里均。」①除了國都之外,諸侯聚會或軍事征伐過程中,在一些重要的交通據點也常設立臨時市場。都邑中的市場,一天只進行三次交易,早晨的朝市以各地大商賈之間的買賣為主;日中的大市以一般消費者為主;傍晚的夕市以販夫販婦的小商品交易為主。進入和離開市場,都規定由一定的門通過。進入市場的各種貨物都必須整齊排列於規定的地段,不得雜亂無常。市場入門處有稱為「胥」的官吏執鞭糾察,市場之內有官吏巡行,一方面防止盜竊,另一方面負責處理糾紛。貨物出入市場必須有憑證方可通行。對於進入市場的貨物,哪些准許出售,哪些禁止出售,都有比較嚴格的限定。彙集了古代典籍而成書的《禮記》,在「王制篇」中記載了西周時的市場規定:圭璧金璋、命服命車、宗廟之器、犧牲、戎器等皆不許入市;另外還規定:兵車不中度,布帛精粗不中數或幅廣狹不中量,紡織品奸色亂正色,錦文珠玉成器,衣服飲食,未到收穫期的五穀或不成熟的水果,未到砍伐期的幼樹,幼小不中殺的禽獸魚龜等,皆不許買賣。這種認真細緻的管理制度原則,開創了中國市場管理制度的歷史。國家通過對市場的控制和嚴格管理,把整個流通活動和流通過程完全置於國家利益的許可權之內了。  對市場的管理還體現在不但限制一些特殊商品的流通,而且限制參與交易活動的人的身份地位。由於大多數坐市經商者都是當地貴族的家內奴隸,身份低賤,貴族們自己不能作為顧客同他們直接接觸,怕有失身份,因此貴族需要的商品就通過手下的奴隸總管或僕從去辦,所以當時在市場出出入入的一般是下等人。這種狀況一直沿續到秦漢時期。如果貴族自己進入市場參加交易,就會被看作是打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不為貴族階層所允許,並要受到一定的處罰。這條規定即所謂「命士以上不入市」。  ①  《史記?周本紀》,中華書局 1959 年版,第 133 頁。  西周管理市場所提出的一些基本原則和思想,至今仍有某些可供借鑒。《周禮?地官?司市》載:「凡治市之貨賄六畜珍異,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這是對上市商品馬、牛、羊、豬、狗、雞及各地土特產品進行管理的原則,其意是說市場上缺乏的貨物要使其出現,對大家有利的商品要盡量推廣並擴大經營,有害的物品則應加以排除和取締,奢侈的商品要使其減少到最低限度。雖然這些原則不一定都得到了嚴格的執行,但西周對市場的這些管理辦法,作為社會經濟活動的產物,是可取的。  (2)價格制度  對於商品價格給予嚴格控制,是西周商業制度的又一個重要內容。  價格是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價格關係反映商品和貨幣相交換的比例關係。價值與價格本來應該是一致的,但實際上很難一致,這是因為價格的形成不斷受到商品供求和其它主客觀經濟因素的影響。因為商品價格直接影響到買賣雙方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市場上經常由於價格引起爭端。上市商品的價格和由此引起的訴訟,一般由管理市場的大小官吏司市、胥師、賈師來負責調解處理。國都市場的朝市、大市和夕市均由他們管轄。司市的職責據《周禮》記載為「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以次敘分地而經市」等,辦公地點稱為「思次」,開市時懸掛旌旗為號令,所以後世管理市場的市亭亦稱「旗亭」;胥師、賈師是司市的下屬,辦事機構稱為「介次」。每二十肆則設一「次」,設置胥師、賈師各一人。胥師執行管理職責,負責辨別貨物的真假,賈師則專管物價。此外還有負責市場秩序的「司」,有負責稽查行跡可疑的人和抓捕盜賊的「司稽」,負責驗證審查質量並管理度量衡的「質人」,還有負責徵收商稅的「廛人」等等。為了配合市場管理,司市還要任命商販中的頭面人物為「賈民」,幫助官吏禁偽、除詐並協助糾察。有了這些市場管理人員,引起的市場糾紛能夠比較妥善地得到處理。  在西周社會裡,人們還未完全認識到商品價格存在的規律性,貨幣制度尚未健全,所以商賈和消費者基本上各以主觀偏好來確定商品價格。當時市場交換限制在一定範圍,在較小的範圍內,不同商品的交易從種類、用途、質量等方面都易於比較,又由於嚴格的市場管理制度要求重點控制好價格,所以西周市場的商品價格完全是人為確定的。評定商品價格的權力掌握在司市、胥師和賈師手中,並由賈師具體裁決。一般說來,上市商品須經各市場的賈師查看並同意其價格,才准許進入市場出售。市場商品價格的高低,也由賈師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調整。凡是官府不提倡的東西就「抑其價以卻之」;官府需要的、提倡的商品則「起其價以征之」。所有商品上市都按種類和檔次價格高低分地段陳列。同一種類、價格接近的都擺在鄰近的一處,謂之一「肆」。每肆有肆長一人,主管貨物的陳列和攤位。肆長和守門的胥都由司市指派,多為服徭役性質的平民。  商品按肆擺放布置,易於比較,易於管理,同時也反映了社會上的等級觀念。通過商品價格和肆的區分,同時也就自然劃分了不同身份的購買者。在發生較大的天災和疫病時,賈師要負責維持米穀、棺木等商品的平常價格,禁止自己所管轄的市場上出現隨意抬高物價的現象。當官府有剩餘物資出售時,其價格也由賈師參與確定。  除了管理物價以外,日常買賣事務也由賈師率領肆長每月更替輪值主持。有一些臨時設置的市場,也採取這種管理辦法。  西周統治者常常把市場上各類商品價格的高低變化,看作是民間風俗變化的一種標誌。據《禮記?王制》記載,王侯在巡狩時「命市納賈以觀民之所好惡,志淫好辟。」這就是藉助於市場商品價格的動態和商品經濟的變化來推測民間風氣的好壞。如果奢侈品價格上漲,那就是「志淫」的人多,風氣就壞;反之,如一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便意味著民風質樸,是一種社會安定的好現象。這種價格觀點顯然沒有認識到商品價格的變動主要靠經濟的發展來決定,受商品供求變化和生產狀況的影響,當時的價格觀念是很片面的。  (3)稅收制度  西周的商業制度中,還包括對商稅的徵收制度。文獻記載,官府對市場上的交易要徵收一定的商稅,收的都是貨幣,由「廛人」來主管這件事。據《周禮》所載,徵收的稅幣主要有市肆中的房屋費、貨物佔地費、貨物品種質量檢驗費、貨物存放倉庫費等,此外還有違禁貨物的罰金。對屠宰牲畜的肉販,還另外徵收牲畜的皮、角、骨來抵作附加稅上交官府。凡市中珍異衣物滯銷的,以市價買入交與官府,遇到災荒疫癘之時,則市內概不徵稅。  除了對商稅的徵收,政府還對一些貴族私人開採國有山林川澤收賦稅,成為國家的一項重要財政收入。但是私人開採礦山池澤是有限度的。各地山林川澤都有專職官員管理。  (4)貨物出入關市制度  一般在市場上擺攤販賣的坐商,是居住在附近的商業奴隸和平民。但對各大都邑來說,四方的土特產品很多要靠外地的商人長途販運而來,這批商人是行商,多屬於別的侯國,有的是由某侯國貴族派遣奴隸總管率領的商業奴隸,也有的是附近侯國的平民或一些專事經商的小貴族。西周官府對這些外地商人採取優惠的態度進行鼓勵,制定出外地貨物出入關市的制度。  市場對行商的貨物出入關市規定:中秋之月「易關市,來商旅,納物賄,以便民事」,同時「門閭毋閉,關市毋索」,這種規定是為了使外地商人感到方便而制定的。按照規定,貨物出入城門的關境,要以「璽節」為憑。商人從市內採購的貨物慾運出境外,由司市發給「璽市」做為出入關的通行證。司門掌管國門(城門)的開閉以免違禁貨物的流出,司關則嚴格進行出境檢查。市、門、關三個方面互相配合,進行出關貨物的控制。對於那些不在市上購買,而徑在民間取貨的外地商人,由於他們沒有司市簽發的「璽節」,西周政府則要求各地在他們把貨物運到關上時,由司關徵收一筆關稅,並付之以「傳」做為通行證件。倘若貨物因故需暫時停擱關下邸舍,則另外交納稅幣,稱為「廛布」。對那些不經過關口而走私運出的,一經發現,則不僅要沒收貨物,還要嚴厲處罰貨主。外來商人從境外運貨入關者,則案其「璽節」查驗貨物的多少,由司關通報國門,由國門通報司市,司市核實通過後,才能在市上發售。  對外地的商旅,司市照例嚴格管理,並不特殊照顧。不但商旅往來要有證明,而且入境隨俗,不許隨意散布不利於當地官府和市場管理的言論。總的來看,在冬季來臨時,官府限制外地商旅的往來。  綜上所述,西周時期的商業比之商代有了較大地發展。  西周在重視發展各地農業生產的同時,周代各王普遍重視商業經濟的重要作用,當時還沒有形成影響中國古代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農抑商」的觀念。對商業的重視,與商代社會的商業發展有一定關係。統治者在強調農業生產時,也鼓勵經營商業的活動。周初時曾遇到大荒年,周文王運用一些商業政策推動商業發展以緩解經濟危機。《逸周書?大臣》記載他在「告四方游旅」中說:各地的游商客旅,這裡為你們提供交通上的方便;如認為這裡的貨幣輕,可以另發重幣,輕重並行,你們不會吃虧;你們的貨物可以隨到隨賣不耽擱,早晚都可以買賣。周文王的這個政策,顯然對鼓勵和吸引外地商人很有作用。  另據《逸周書?大聚》載,為了使市邑迅速繁榮,西周官府還鼓勵偏僻鄉村集市的商旅遷居城市,即實施「招商」政策,規定「能來三室者與一室之祿」,意即遷來三家時,一家的供給由政府負擔。這是西周初年扶持商業發展的又一優惠政策。在《尚書?洪範》中,周武王對於八個方面的政務安排中,第一位是農業生產,第二位就是商業貿易,足見對商業經濟的重視。在西周社會中,住在農村小邑的農業勞動者稱為野人,工商業者則一般都居住在都城大邑,稱為國人。西周晚期,工商業者已在社會經濟生產和生活中發揮了越來越大的作用,商人成為社會上有一定影響的力量。周厲王時期,國人因不堪忍受統治者的盤剝而舉行暴動,參加起義的有很多是從事商業的平民。  西周王朝之所以在重視農業生產時並不輕商,主要出於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西周的統治者認識到商業貿易活動給奴隸主貴族帶來許多物資財富。在大量的商品交易中,佔主要地位的仍是以物易物的地區間土特產品的交流,對社會生產十分有利,也不會對社會的政治穩定有什麼威脅。由於商業的發展,中原地區和沿海各地的貿易往來日趨頻繁,促進了先進生產技術和文化的交流,有力地推動了社會經濟的發展。  第二,王室和各封國諸侯能夠直接比較牢固地控制農業、手工業和商業。周王和諸侯、大小奴隸主貴族用官府名義掌管著大批商業奴隸和手工業奴隸,指揮他們在生產商品的同時進行商業活動,並把生產和買賣都限制在不損害他們利益的範圍之內。官營商業之外的販夫販婦私人經營十分有限,雖然涉及面很廣泛,但主要是少量小生產者在農閑時出售自己為數不多的剩餘產品,即使這種經營,也在官府的嚴密監督下進行,從上市到價格都納於市場的管理之中,不會危及貴族集團的利益。  第三,西周的土地制度限制了「棄農經商」,商業的發展還沒有構成對農業生產的破壞或妨礙。西周中期以前,土地還不能隨意買賣;只是到了西周晚期,土地的私人交易才漸成勢頭,這也是春秋戰國以後形成「重農抑商」的重要原因。因此,西周的商業發展得到了統治者的支持。  (二)西周的農業生產  西周的農業經濟在商代的基礎上有較大的發展。一方面由於生產工具的改進和耕作經驗的增加使糧食產量有所提高,另一方面是因為天文、曆法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在農業上的應用,使生產有了更快的發展。糧食品種增加了,單位面積產量也增加了,農業成為整個社會經濟的基礎和主要部門。畜牧業也有了相應的發展。  周族在其先祖生活在戎狄之間的時期,經濟生產是以畜牧業為主的,農業生產很落後。在周族先祖長期居住的陝西長武縣碾子坡遺址,出土了大量食後的牛、馬、羊、豬的殘骸,其中以牛骨最多,約佔全部獸骨的一半以上,說明周人當時以養牛為主的畜牧業比較發達,農業生產雖然已經出現,但生產工具的種類和數量都很少。遷岐以後,周族的農業生產有了很快的發展;滅商之後,各地的先進生產經驗得到了更為廣泛的交流,農業成為社會經濟的主要部門,發展得更快了。  在西周社會中,青銅農具的應用比商代略有增加,考古發現有鏟(錢)、鋤(鎛)、犁(鎒)、鐮(銍)和收割用的青銅刀等。由於青銅農具製作不易,而奴隸本身價值低微,所以奴隸主不願推廣更為先進的青銅農具,各地的農業生產工具仍然以石器、木器、骨蚌器為主,其中骨、蚌制農具大大增加了。集體奴隸身份的庶人,生活極其貧困,受到很重的剝削,本身無力使用先進的青銅農具,即使一般平民也缺乏這個條件。因此,鋒利實用的青銅農具有時在王公貴族的公田上使用,用畢即收回集中保管起來。在大多數情況下,奴隸們只能以木耒、石耜、骨鏟、蚌刀這樣一些石器時代的工具進行勞動。從這個角度上說,農業生產的發展速度是不可能很快的。  當時的井田,「一易」、「二易」的輪流休耕制已經得到推廣。耕田主要靠人群密集型的勞動,通常是兩人合作,即為「耦耕」。《詩?周頌?噫嘻》篇說西周早期「十千維耦」,在《周頌?載芟》中說「千耦其耘」,說明了農業生產的規模很大。  在大田上第一年耕種的土地稱為菑,第二年耕種的土地稱為畲,第三年耕種的土地稱為新。《詩?小雅?采芑》記載「薄言采芑,於彼新田,於此菑畝。」《詩?周頌?臣工》說「如何新畲」,這裡所說的菑、畲、新就是指耕種年數不同的田地。第三年耕種以後,地力已衰竭,周人就用拋荒的辦法休耕以恢復地力,稱為「一易」,數年之後,再次耕種。  周人已基本掌握了修築排水和引水設施、除草、雍土、施肥、治蟲等農業生產技術,並且經驗越來越豐富。《詩?小雅?白華》說:「彪池北流,浸彼稻田」,說明人們已經知道應用人工灌溉技術,不過在很大程度上他們仍然是依靠天然的雨水。《詩?小雅?甫田》記載「琴瑟擊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說明了當時要向大自然祈求降雨、祈望恩惠的情況。在長江流域,水網密集,可能已懂得利用溝渠排水、灌溉的方法  ①。《詩?小雅?甫田》說「或耘或籽,黍稷薿薿」,《詩?周頌?良耜》說「其鎛斯趙,以薅荼蓼,荼蓼朽止,黍稷茂止。」這些詩篇反映出周人對於除草和雍土培苗技術已很重視。鋤耕農業的推廣,使壠作開始萌芽,耦耕和中耕除草技術在西周時期廣泛實行是很自然的事。在大量農業生產活動中,人們還掌握了消滅害蟲的植物保護方法,以及收穫後糧食的加工、貯藏方法,推廣了以自然冰冷藏食品的技術。農業的發展使農產品加工業也不斷發展,不僅釀酒技術比以前有所提高,而且出現了製造飴糖和煮桃、煮梅、用鹽漬菜的方法。  ①  對西周是否推廣人工灌溉技術,學術界尚有不同意見,考古發掘亦未證實。  《詩經》及一些青銅器銘文中記載的西周農作物品種很多,重要的穀物有粟、黍、稷、糜、芑、粱、秬、秠、麥、稻、稌等等,時有「百穀」之稱。種植最多的是黍、稷。《詩?生民》說「誕降嘉種,維秬維秠,維糜維芑」,據說秬、秠是黍的兩種嘉種,糜、芑則是粟的兩種嘉種。《詩?周頌?思文》說:「貽我來牟」,來是小麥,牟是大麥,在北方流行較廣。另外在《詩?周頌?豐年》中還記載「豐年多黍多稌」,稌是稻的一種。當時桑、麻的種值也很普遍,豆類和一些瓜果、蔬菜多栽種在特殊的園中。專門的苗圃已經出現,「圃」就是周圍用柵欄圍起來的菜園和果園。總的看來,秦漢以後中國大陸的主要農作物,在西周時期基本上都已出現。  在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農業比較發達的地區,人們已經初步掌握了根據自然現象預測天氣的知識。《詩?小雅?漸漸之石》有「月離於畢,俾滂沱矣」的記載;《詩?小雅?信南山》記錄道:「上天同雲,雨雪雰雰」,等等。這些天象知識,對農業生產很有好處。物候知識也比夏商兩代更進一步用來指導農時,在農業生產中人們特別注意觀察熟悉的植物、動物的習性和生長變化規律,並與風、雨、乾旱、冰凍等氣象現象結合起來,指導適時播種與收穫。在《尚書》的一些篇章中,記載了雨、暘、寒、燠、風等氣象因素對農業生產的影響;在《詩?大雅?公劉》中記錄了人們根據田地的地理位置和墒情種植穀物的經驗。所有這些農業科學知識,都對農業的發展產生很大影響。  在西周社會,採集和漁獵經濟仍占相當大的比重。各地考古發現證明了這一點,一些古代文獻也有這方面的真實記錄。《詩》三百篇是從西周開始流傳、積累和逐漸豐富起來的一部最古老的詩歌集,雖成書較晚,但其中也有許多詩歌反映了西周時期農業、手工業和採集、漁獵生產活動的情況。在《黍離》、《君子於役》、《伐檀》、《鴇羽》、《七月》、《無羊》等詩中,描述了砍伐樹木、修整農具、種植黍稷、收割稻粱、為農夫送飯、放牧牛羊等勞動過程和場面;在《關雎》、《卷耳》、《苤苜》、《摽有梅》、《谷風》、《桑中》、《木瓜》、《采葛》、《採薇》和《北山》等詩中,描述了婦女們採集荇菜、卷耳、苤苜、梅子、蘿菔、蔓青、芥菜、苦菜、香蒿、野麥、木瓜、野桃、野李等的情景與心情,可知採集活動仍是婦女們經常性的、繁重的勞動;在《野有死麕》、《新台》、《碩人》、《兔愛》、《叔于田》等詩篇中,記述了獵人們捕獲獐、鹿、雉、鶉、兔、獾,漁夫們設網捕獲鱣、鮪等的情況。  由於西周的土地屬奴隸制國家所有,大批農奴實行田間集體勞動;一部分個體奴隸直接在國王和諸侯的大田上耕作(個體奴隸無家室者稱為「鬲」,有家室者稱為「臣」,女性奴隸稱為「妾」)。他們都生活在邑、里、社等農村基層組織中,社會地位卑賤,生活極其困苦,勞動工具簡陋,勞動強度很大,所以生產的熱情很低,效率也不高,因此總的看來,西周的農業生產發展是比較緩慢的。中期以後,私人土地和自由民都迅速增加,人身依附關係有了改變,人們對土地的投入多了起來,農業生產發展的速度比早期加快了。  在農業發展的同時,畜牧業和家庭飼養業也有相應的發展,西周時期的城市遺址、聚落遺址和墓地中,普遍出土了數量很多的牛、羊、馬、豬、狗、雞的骨骸。據文獻記載,祭祀用牲,牛為太牢,羊為少牢,重大慶典最多要宰殺用牲三百頭,由於各種祭祀活動頻繁不斷,可知當時畜牧業的發展已相當可觀。  北方地區牛羊的飼養放牧十分興旺,其中養羊業尤為突出。《詩》三百篇中有十幾篇說到羊,其中《無羊》篇即是讚頌周宣王倡導恢復畜牧業得到成功的記錄。北方各地已熟悉對羊群的管理和飼養技術,並積累了不少防治牛羊疾病的經驗。當時每一群羊可過三百頭,但放牧的每群的數量不宜過多,三百頭算是大群。在草原上遼闊的牧區,牛羊的數量很大,農業聚落則利用荒山與河灘放牧。《無羊》在描述了這些情況後,還寫出了羊群活潑健壯、沒有疫病和死亡的狀況。  從《禮記?王制》等文獻中可以看到,西周時期對飼養牛羊都特別重視繁育增殖,明文規定「大夫無故不殺羊」,除祭祀、慶典和節日外,不能隨意殺羊以為食。市井屠宰販賣的肉類主要是豬與狗;屠羊賣肉是春秋時期才逐漸出現的。商品羊在西周尚未出現,體現了社會上商業活動還有一定局限性,養羊業還未脫離自然經濟的階段。  牛的飼養也很發達。新石器時代晚期至夏商兩代,牛的數量日益增多,殷墟發現的卜骨,大多是牛胛骨,僅 1973 年就在小屯南地出土牛胛骨 4442片,可見養牛業的興旺。西周遺址和墓地出土的牛骨更為豐富,同時出現了許多以牛為裝飾的陶器、青銅器造型藝術品。陝西岐山董家村發現的一件青銅匜,有銘文 157 字,基本內容是一篇完整的判決詞,被告人的名字叫牧牛,可能與管理養牛業有一定關係。  (三)西周的手工業生產  西周的手工業生產,是社會經濟中非常活躍的力量,也是推動經濟發展、創造社會財富的重要因素。在農業和畜牧業不斷發展的基礎上,手工業生產和各個行業都比商代有所進步,並在西周中期以後逐漸形成了以手工業工匠為主體的「國人」階層,這支新興的社會力量,對促進經濟的發展和奴隸制度的瓦解,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在西周社會經濟發展的各個階段,手工業生產中以制陶業、青銅製造業、玉石器製造業、紡織業、骨角器製造業和木器製造業幾個部門的成就比較明顯。這些部門生產的發展,促進了城市經濟的發展,也進一步擴大和加強了商品交流,同時使不同地區的新產品、新技術得到更廣泛、更迅速的推廣與傳播。  1.制陶業的發展  西周的制陶業較之商代有一定發展和變化。這一時期的陶器質料仍然主要是泥質陶、夾砂陶、白陶、硬陶和原始瓷器幾種。其中泥質陶數量最多,基本上是民間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食器和水器,以泥質灰陶為主;夾砂陶多用於製作炊器,數量略少於泥質陶;白陶的製造比起商代有些衰落;硬陶在長江中下游地區繼續發展,數量和質量都有提高;原始瓷器在西周時期有了更大的發展,也盛行於長江中下游地區。  西周陶器的製法主要為輪制、模製和手制。輪制的產品以平底器、圈足器為主,如盆、罐、缽、簋、豆等,板瓦和筒瓦等建築用陶則是先在陶輪上製成圓筒,然後再切割而成;模製一船用來製作賴鬲、類三足器,三個空足分別用模子做成,粘接成一體後,上介面及腰腹部分,有些方形器皿和建築用磚也為模製生產;手制陶器中以泥條盤築法應用最廣,主要製作大型器物或很小的器物,不少器物附加的器身、器鈕等也採取手制的辦法。  陶器的種類和器型與商代是連續發展、一脈相承的,大致可分為生活用陶、建築用陶和少量紡輪、網墜、彈丸等。生活用陶除日常所用器皿外,還包括墓葬中的陶器,隨葬陶器中既有實用器,也有特製的明器。常見的生活用具有炊器鬲、、甑、鼎、釜;食器有簋、豆、盂;飲酒器有盉、觚、爵、斝、尊、壺;盛貯器有罐、盆、瓮、缸、大口尊以及器蓋等。其中盉、觚、爵幾種酒器比商代明顯減少;陶鬲的形制比商代時期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出現了許多三足間內凹的「癟襠鬲」;陶豆的盤漸淺而柄漸細,與商代器物風格有異。  建築用陶有水管、板瓦、筒瓦、瓦當、瓦釘以及多種形式的磚。有的陶水管長達 1 米。西周時期發明了瓦,板瓦比較大,表面有繩紋,其上有瓦釘或瓦環,長約 50 厘米左右;筒瓦表面有繩紋或雲雷紋,有的長 45 厘米,有的較短。晚期出現了瓦當,數量很少。陝西岐山縣是西周的發祥地,位於縣城東北 9 公里的趙家台村,有一處面積較大的西周遺址,清理出燒制陶器的窯址和一批陶器、空心磚、條形磚等建築材料,這批磚的發現意義重大,說明西周初年已經有了比較成熟的制磚技術,不過,這種技術在其它地區尚未發現。各種形式的磚大量出現是在春秋戰國時期以後。  印紋陶和原始瓷器在長江中下游一帶繼續發展,考古發現更為普遍。總的看來,印紋陶和原始瓷的種類、形制變化不大,不過數量則增加很多。原始瓷器在北京琉璃河、河南洛陽、陝西長安和寶雞、甘肅靈台等北方各地都有發現,反映出在江南大量生產的原始瓷器已經作為商品在黃河流域廣泛交流。安徽屯溪、江蘇句容等地的西周遺址、墓地中出土的原始瓷器十分豐富,器形也較多,表明南方的這種手工業生產遠比北方發達。  2.礦冶和青銅器製造業  西周王朝對礦冶和青銅製造業非常重視,當時的採礦、冶煉和鑄造技術在各地有普遍地推廣與交流,青銅器的生產,成為科技發展和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標誌。  文王治岐時,尚保持著氏族社會的一些傳統風尚,山林川澤、公共牧場和地下礦藏等均屬貴族與平民共同使用,捕魚打柴不加禁止,放牧、圍獵和開採石料、礦石也沒有限制。以後隨著奴隸制國家的日益強化,土地屬周王室所有,山林川澤都隨之成了國王和王公諸侯的財產。西周政府設有「山虞」、「澤虞」、「林衡」、「川衡」等官員來管理。大片的山林川澤被劃定為王室游賞、狩獵的園囿陂池。銅礦的開採這時就受到越來越多的限制了。不過,由於周王朝統轄的疆域十分遼闊,交通也不十分便利,一些中小貴族和平民還能在圈定的範圍之外,或在規定的開禁時間之內,作一些有限度的採集、狩獵、捕撈生產活動,只要他們按照規定交納實物稅即可。至於地下礦藏,則限制得十分嚴格,特別委派了官吏「掌金玉錫石之地,而為之厲禁以守之」①。當時得以開採礦石進行冶煉的,主要是官府手工業作坊,私人必須交稅才能取得對山澤有限度的經營權。在開採礦山資源和冶鑄工業中,主要勞動者是戰爭中俘獲的奴隸。西周早期,奴隸中有大批殷代的遺民。洛陽北窯發掘的西周鑄銅遺址,出土了大量西周的陶器、石器、殘陶范和爐壁等,附近發掘的一批小型土坑墓,其形製表現出殷代遺民的埋葬習俗特點,從而表明在這個鑄銅作坊中從事繁重手工業勞動的奴隸,包括一定數量的被迫遷移到洛邑的殷人。這個遺址出土了一批骨制生產工具,有雙鋒刃的錐狀器和骨錐、板狀雙刃雕刻刀、小型刻刀、鑿和磨光器等,每件工具上都保留有銅綠綉,是當時的工匠在雕刻陶范及剔除鑄件花紋內銅渣時使用的。  由於銅是鑄造青銅禮器、兵器、工具、農具和貨幣的材料,是一種非常重要的商品,周王室和各地諸侯對銅的需要量日益增長。銅主要產於南方,周昭王時,南方以楚國為首的方國、部落起兵反周,周王率師伐楚,中道身死,六師喪亡,從此周王朝失去了對南方的控制力量,銅的來源急劇減少了。  ①  《周禮?地官》山虞篇等。  西周的銅礦資源主要在長江流域的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地,採掘規模和技術比商代都有所發展。長江中游南岸的江西瑞昌夏坂鄉,有一處自商代至春秋戰國時期相沿的銅礦,附近就有冶煉加工的遺址。這個遺址地層清晰,包括了西周時期的堆積。遺址地名今稱銅嶺,可見採掘銅礦的歷史由來已久。銅嶺古礦早期的礦井採用框架式上下間隔支撐井筒的方式,框木構件的接合為碗口接法,框架與圍岩間採用木棍或木板護壁。這個遺址的遺迹有立井、平巷及其相關的探礦、選礦、工棚、木作業、排水等設施,出土的生產工具中有用於木作業的青銅斧、錛、鑿;鑿岩用的青銅钁、鉞、斧等;裝載用的木鏟、木掀、木撮瓢、竹筐、竹簍和扁擔;提升用的木轤轆、木鉤、繩索等;還有用於照明的竹籤。從井岩的圍岩看,當時採掘的礦石主要是孔雀石,其次是自然銅。  安徽南陵戴鎮鄉江木沖,發現了一處西周晚期開始採掘的古銅礦遺址,同時出土了一批煉銅爐遺迹和遺物。銅陵市的木魚山也發現了西周時期的煉銅遺址。周王和各國諸侯乃至一般的顯貴,都擁有數量不等的大小銅器作坊,幾乎分布在西周王朝統治的全部區域,並影響著周圍的一些部族。因此,這個時期的青銅器既具有共同特點,在邊鄙地區也逐漸突出了一定的地方色彩。  青銅器的數量從發掘來看已遠遠超過商代,歷年發現的西周青銅禮器、用具、兵器、工具和各種飾物是很可觀的。從器物的類型上看,基本上繼承著商代的傳統,但也有一些發展和變化,一些酒器如方彝、卣、斝、觚、爵等,與陶器一樣逐漸減少或絕跡;同時,出現了不少新器物,如樂器中的鐘、鎛,食器中的簠、盨,兵器中的劍、戟等,都是過去所沒有的。器物的花紋從商代的繁縟而趨於簡單,器壁也從厚重而趨於輕巧,具有更加樸素和實用的特色,可能更多地流向民間了。  現在所知最早的一件西周青銅禮器,是在陝西臨潼一處窖藏中出土的利。1976 年發現的這件青銅,通高 28 厘米,口徑 22 厘米,深腹,圈足下附方座,雙獸頭身垂珥,腹和方座飾獸面紋、夔紋,圈足飾夔紋,都以雲雷紋為地,造型美觀莊重。腹內底部有銘文 32 字,記載了周武王征伐商紂王的歷史事件。寶雞出土的何尊,記載了西周早期成王遷宅於成周(今河南洛陽東郊)的情況。許多銅器都有銘文,其中有關當時社會經濟的銘文成為研究西周經濟極其寶貴的資料,例如涉及土地制度的衛盉、五祀衛鼎、九年衛鼎、大、格伯、散氏盤等多件器物,反映奴隸交易的大盂鼎、曶鼎,反映西周初期江南開發的宜侯矢等等。西周青銅器銘文最長的毛公鼎,銘文長達 497 字,其鑄造工藝之精巧可見一斑。  3.玉石器製造業  西周時期,青銅製造的生產工具比商代增加了很多,特別是手工業工具數量明顯增加了。但是,在農業生產中使用的工具主要仍是石器木器和骨角、蚌殼製品。手工業作坊中木器和骨角蚌器也佔大多數。西周的石器製作技術與商代以前相比,沒有多少突出的進展,但是玉石加工技術則有明顯提高,產生了許多珍貴的藝術作品。  玉在新石器時代即已被人們認識和喜愛,不過直到新石器時代之末及夏代,除局部地區的部落用玉料製成琮璧類禮器和一些裝飾品外,多加玉和其它石料一起加工製成各種實用的生產工具。商代以後,玉和瑪瑙、水晶等寶石的價值逐漸被人們認識,西周時期玉石製品的數量和品種都大大增加了,雕琢工藝也有所提高。各地考古發現表明,玉石器的製作水平對了解當時的經濟和社會生活都有重要意義。  根據文獻記載和考古發現,西周時期的玉石器大致可以分成以下三大類:  (1)禮器、儀仗類  狹義的禮器指琮、璧、圭、璋、璜、琥 6 種玉器,即 6 種「瑞玉」;廣  義的禮器則泛指禮儀場合使用的各種玉器,包括祭祀時使用的、戈、矛、戚、鉞、大刀、斧、鋸、鑿、錛、各種小刀及鐮、鏟、紡輪等。這些器物質地較軟,出土時均無使用痕迹,不是實用之物。  (2)實用器皿類  指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器皿,如玉石製作的臼、杵、杯、梳、匕、、耳勺、帶鉤等,大多有明顯的使用痕迹。玉石製成的磬,是一種重要的打擊樂器,或繪有彩色圖案,或雕刻裝飾紋樣,也是一種實用器。  (3)裝飾、藝術品類  這類器物在各地發現數量最多,分布面積也最廣,主要為環、玦、笄、釧、珠、管等,還有用多件玉與寶石組成的墜飾、串飾,其中有不少玉石製品雕琢出人物、飛禽、走獸、龍鳳、怪鳥和怪獸等形象,表面刻有精細的裝飾紋樣。  上述幾類玉石器,主要發現在大型墓地中,如陝西的鬥雞台、張家坡、茹家莊,甘肅的白草坡,河南的辛村,北京的琉璃河、白浮村,安徽的屯溪等等。當時各地諸侯所居的大邑都有玉石作坊製作玉器,從事這項勞動的,主要是富有經驗的手工業工匠,屬百工中的一種,地位高於奴隸,但亦必須依附於奴隸主貴族,離不開官營作坊。由於人數不多,他們的特殊地位使其中一部分轉變為貴族。  4.紡織業  西周時期的紡織業在蠶桑業大力發展的基礎上有了很大進展。《詩經》中有許多詩篇對當時的種桑養蠶做了描寫,反映出黃河流域紡織業的繁榮。一些民歌唱出了鄘(今河南省汲縣)、衛(今河南省淇縣、滑縣)、鄭(今陝西省華縣)、魏(今山西省芮城)、唐(今山西省臨汾、翼城一帶)、秦(今甘肅省清水)、曹(今山東省西部定陶一帶)、邶(今河南省湯陰、安陽一帶)、豳(今陝西省旬邑)、魯(今山東省曲阜一帶)各地開闢桑田、種植桑樹、採桑、伐桑和養蠶、繅絲、紡紗、織錦、刺繡等各種手工業生產情況,也有一些詩描寫了婦女採桑時的心情及男女在桑林中幽會的場面。絲綢已成為貴族服飾的主要原料,採桑、養蠶、織錦、刺繡也成為婦女的主要生產活動。《詩?豳風?七月寫道》:  春日載陽(春天裡一片陽光),  有鳴倉庚(黃鶯鳥兒在歡唱)。  女執懿筐(婦女們提著籮筐),  遵彼微行(絡繹走在小路上),  爰求柔桑(去給蠶採摘嫩桑)。  這幾句詩十分生動地描繪出春季里婦女們採桑養蠶的勞動情景。  西周時期不僅已在室內養蠶,而且已經有了專門的蠶室和一些養蠶的工具。廣大婦女在長期實踐中積累了一套比較成熟的種桑養蠶的技術,同時也積累了許多紡織的經驗。  考古發現的西周養蠶、紡織的遺迹和遺物也越來越多。陝西寶雞發現的兩座西周早期墓葬中,一些銅器和泥土上有明顯的絲織物和刺繡的印痕,刺繡所採用的辮子股針法直到當代還被婦女們採用著。  5.骨器及角、牙、蚌器製作  以動物的骨、角、牙和蚌殼為原料製作各種生產工具、生活用具、兵器和裝飾品,歷史非常悠久,可以上溯到舊石器時代晚期。西周建國後,因青銅工具的使用,使骨角器製作更快地向前發展了。動物骨角和牙的來源十分豐富,加上製作比較簡單,所以骨角器的數量比商代大幅度增加,使用也相當廣泛,幾乎每個遺址都有骨角器出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當時社會的經濟發展和生活習俗狀況。  西周的骨器與商代一樣,有鏟、刀、錐、針、魚鉤等生產工具;鏃、矛等兵器;簪、梳、勺、匕、叉等生活用具;珠管、環等裝飾品以及骨雕的人物、各種動物等藝術品。這些器物主要在墓葬中做為隨葬品被發現,遺址中保存較少。  在各地發現的制骨作坊中出土的骨器,除骨鏟多選用動物的肩胛骨和下顎骨製作外,主要以禽獸的肢骨為原料。禽類肢骨適於製作珠、管類小件飾物、生產工具則多取自牛、馬、豬、鹿等大動物的骨骼,以牛和豬最多。陝西扶風雲塘西周制骨作坊遺址規模較大,從出土的器物看,當時的工匠們已熟練掌握了鋸、割、銼、刮、削、鑽、鑲嵌等一整套工序,這些都在骨器上留下了痕迹。在周原的岐山、扶風等地先後出土了 17000 多片西周甲骨,甲骨文的刻字十分精細,字小如粟,直筆剛勁有力,曲筆圓潤嫻熟,無不恰到好處,不僅是書法藝術佳作,也是古代微雕技藝的珍品。這批甲骨文記載了當時的國名、地名、山川、人物、官職、動物等,是研究西周歷史、地理、政治、經濟的重要實物資料。  西周的牙雕藝術也很精湛,陝西長安的西周井叔墓中,出土了幾件象牙杯和象牙杖首。象牙杯都是用一段中空的象牙製成杯筒,另外加配髹以紅漆的木質底,有的象牙杯還裝配著把手。象牙杖首雕刻成虎頭狀,口、鼻、眉、眼、耳等部位都刻成細槽,槽內鑲嵌綠松石片,頸部也鑲有二周綠松石裝飾,在頸部的一端有銎可以裝柄。另外,在一些貴族墓葬中經常發現骨制藝術品,如河南浚縣衛國貴族墓中的刻花骨板,花紋極其美麗,是稀世奇珍。  6.竹木器加工業  竹木器製作與加工,也是一個十分古老的手工業行業,西周時期的竹木器製作行業取得的成就十分突出,其中有代表性的是髹漆工藝。  早在新石器時代,長江下游的河姆渡文化先民已表現出木器製造的聰明才智,當時已出現了最早的漆器。西周社會裡,各地貴族追求奢華的生活,竹木器和髹漆工藝發展很快,許多生活用具和室內傢具都採用了這種先進工藝,出現了不少優秀作品。出土較多的有盤、豆、觚、罍等器物,並出現了用蚌片或蚌泡鑲嵌成圖案的早期螺鈿漆器。西周各地的髹漆工藝,為春秋戰國時期的繁榮發展打下了基礎。  在黃河流域和華北地區,許多大中型貴族墓葬中都有漆器隨葬。由於盜毀嚴重,加之木器不易保存,所以完整遺物不多。1985 年春,在陝西長安發掘的井叔墓中,頭廂里發現很多漆器殘痕,大部分已不能辨別器形,只有兩件漆案比較完整。其中一件為銅蹄足漆案,長 1.3、寬 0.4 米,案面厚 6.5厘米,面髹黑漆,案沿有一圈寬 1 厘米的紅漆,案面中央也有一圈長方形的紅漆。案的側面髹黑色漆地,用紅漆繪竊曲紋。這件漆案的銅足作蹄形,上有鱗狀紋飾,造型美觀,製作精緻,是漆器中的優秀作品。後來在河南信陽長台關的楚國墓中也曾發現類似漆案,顯然承襲了井叔墓漆案的風格。  北京房山琉璃河的燕國貴族 1193 號大墓,發現了一批漆盾,大部已朽,只余墓壁上的印痕。南壁的 6 個漆盾保存較好,可知當時漆盾的形狀有多種,有的是長方形,有的上部為山形脊。盾表面除了紅、黑、褐色髹漆外,還有人面形、菱形、圓形的大銅泡等作為鑲嵌物。這批漆盾的高度一般在 1.3 米上下,寬在 0.7 米左右。漆盾的兩側豎立著一些長矛,矛與盾同時組成隨葬,反映了這兩種武器的內在聯繫。  西周時期,長江流域已經開始經營漆林,並在市場上用生漆交換其它生活必需品。《周禮?地官?載師》說官府對漆林徵收的稅很重,高達「二十而五」,即課以百分之二十五的重稅,這種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漆林的經營,也影響了生漆的生產與交換的發展。  通過對西周的陶器、青銅器、玉石器、紡織品、骨角器、竹木器材和髹漆工藝等手工業生產的了解,可以看出西周社會的手工業經濟比商代有了更大的進步,加速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四)西周的商業  在中國古代社會裡,農業經濟始終是佔主導地位的,商品經濟在整個社會經濟中只是起到一定的補充和調解作用。西周時期商品交換這一新興的行業,主要由奴隸主貴族所掌握,並為他們的需要服務。商業在《周禮》中被列為「九職」之一,目的主要在於通四方之珍異。事實上,在西周市場貿易中,占突出地位的仍然是地區之間土特產品的交流。社會的穩定有利於經濟的發展,中原地區和沿海各地的貿易關係日趨頻繁。交通的發展也促進了商品的交流,東南的海產物更多地運到西北各地。在西安、寶雞等地都曾有大量海產物出土。據《詩經》和西周金文的記載,在「元龜象齒」之外,尚有「大賂南金」、「金道錫行」,銅與錫的交易及入貢,在商代與西周一直是北方與南方荊州、揚州一帶和淮夷地區物資交流的主要內容。當時,市場上的主要商品是奴隸、牛馬、珠寶等,大宗貿易以這幾類為重點。  和商代一樣,西周的貿易往來中擔任販運勞動的,實際上主要仍然是奴隸,而且其中有許多是被征服的商族人中的奴隸及其後人。作為種族奴隸的商賈,和制陶業、鑄銅業等手工作坊中的奴隸一樣,都隸屬於官府,供周王室和各封國當政的奴隸主貴族驅使。工商並稱,自西周始,用當時的話說即「工商食官」,也就是由王室或各封國來直接控制盈利致富的手工業和商業,直接奴役手工業和商業奴隸,僅僅從他們所創造的大量財富中拿出很少的一部分供給他們生活。後世的《呂氏春秋》中明確指出:「凡民自七尺以上屬諸三官,農攻粟,工攻器,賈攻商。」在明確實行重農政策的西周政權的統治下,這些商業奴隸的身份地位在奴隸中是最低賤的。在周人的文獻中,常把工商與家內奴隸的臣僕並列,次序排在庶人之下。他們連自身的性命都由貴族奴隸主掌握,可以連同貨物一起被買賣,實質上商業奴隸與其他行業的奴隸一樣都是奴隸制國家的財產。西周中期以前,周王室和各地諸侯等貴族奴隸主用官府的名義直接控制著商業奴隸,商業奴隸本身受工商奴隸主的管轄,但其身份不屬於私人奴隸主,而是國有奴隸,與「率士之濱,莫非王臣」相一致,這是中國奴隸社會商業經濟的一大特點。  商業操縱在官府的手中,商品交換隻能在官府允許的範圍內有限度地發展,因此,在民間留給私人經營的餘地就不多了。一般平民只有在農閑的時候,才能抽身出來出售自己的某些剩餘農產品或小型農具、手工業品等,進行少量的商業活動。他們多是製作弓箭、箭囊、小件竹木製品、零星衣服鞋帽等產品的小生產者,有些人則經營些小買賣,或在城市中的市場臨時擺攤售貨,這些人都屬於「販夫販婦」。有一定專業技能的小生產者轉變成小商販,獲利後可以牽牛駕車奔走離家,其中一些人替奴隸主們販運土特產品,比奴隸要自由一些,但社會地位也不高,仍屬平民階層。到了西周后期,開始出現一些不屬於官府的私人商業,由新出現的小貴族經營,役使少量奴隸為他們從事規模不大的商業活動。從商代開始產生的商人與商業,直到西周晚期才開始形成一種社會力量,但仍很弱小,並且繼續受到奴隸主王室和權貴們的歧視與壓制。在中國的傳統農業經濟思想中,商人與商業始終處於卑微的地位。  不過,從中國歷史發展的長河來看,夏、商和西周三代正處於手工業經濟空前發展,手工業產品迅速增加和私人財富大量聚斂的時期,做為重要的財富,土地尚未完全把勞動者緊緊束縛在大田耕作上,所以商品的交換和遠距離的販運是比較活躍的,新興的貴族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而重視剛剛出現的商品經濟和城市市場。只是到了春秋戰國之後,新的土地制度和儒家思想把人們禁錮在莊園中,才把商業和商人的力量一步步地削弱了。  (五)西周邊鄙地區的經濟狀況  1.西北地區的經濟  西周時期,黃河上游及其支流湟水,洮河與大夏河流域,生活著辛店文化諸部落。這個部落集團是繼夏代的齊家文化、商代的寺窪文化之後在這一帶興起的,主要活動在甘肅西部和青海東部地區,其勢力亦曾擴展到渭河上游一帶。辛店文化以 1924 年最早發現於甘肅臨洮縣辛店村而得名,典型遺址還有甘肅永靖張家嘴、姬家川、韓家嘴、蓮花台;青海大通上孫家、共和合洛寺、民和核桃庄等。碳 14 測定表明,辛店文化存在於西北地區的時間是公元前九、十世紀左右,正當西周鼎盛時期。  辛店文化的居民,經濟生活是以農業為主的,但農業生產不如黃河中下游那樣發達,畜牧業仍佔比較重要的地位。這從各遺址發現的大量生產工具和動物遺骸可以得到證明。當時的工具以石器為主,常見的有斧、鏟、刀、錛、杵、臼、研磨器和石磨盤等。其中石斧的種類較多,可分為梯式、長方形和帶肩式幾種;石鏟形體較大,且刃部較寬;石刀呈長方形或橢圓形,在刃部兩旁各打一小缺口,它與遠古時期那種兩側帶缺口的石刀有明顯區別。  骨制的生產工具也發現不少,主要是鏟和鑿,骨鏟多用動物的肩胛骨或下顎骨製成,堅固耐用,刃部鋒利,是一種既易製作又較實用的勞動效能很高的農業生產工具。石臼、杵和磨盤等在遺址中普遍發現,表明居民對糧食有了比較精細的加工,也是農業生產取得較大進展的反映。在農業經濟的基礎上,畜牧業發展很明顯。牛、羊、狗、豬、馬等都已被馴養,其中以羊的數量最多。遺址中還發現了許多鹿、鼠一類的動物骨骼,是狩獵的主要收穫物。  各部落的手工業生產已有較高水平,突出表現在制陶業的發展與青銅冶鑄業的出現兩個方面。青海湖以東、樂都以西的張家嘴部落,與東部洮河流域的姬家川部落陶器風格各有特點。張家嘴類型的陶器比較粗糙,全系手制,多採用泥條盤築法,大量陶器摻雜碎陶末與石英砂粒燒制。陶器表面往往塗有一層白色、紅色或紫紅色陶衣,少數器物表面經過仔細打磨。除素麵陶器外,紋飾常見彩繪、繩紋、劃紋、附加堆紋等。彩陶圖案中由三條線繪製的有羊角雙勾紋的陶罐是這種文化類型的陶器中最具代表性的花紋,此外還有一些動物圖案,如象生的犬形紋等。器形以平底器為主,其次是圈足器和三足器,主要器物有盤、缽、盆、杯、碟、罐、瓮、甑、鬲、鼎等十多種。  作為同一種文化,姬家川類型的陶器與張家嘴類型有許多共同特點,但區別在於除素麵陶器外,繩紋較多,且紋飾細密,排列有序,有些陶器在拍印的繩紋上描繪彩色花紋,別具一格,是制陶工藝上一個獨特的創造。彩繪陶器大多顏色斑斕,層次分明,不同的花紋圖案與器物的不同部位相配合,並有一定的規律,十分引人注目。陶器的另一個特點是凹底器較多,其次為三足器與圜底器,而平底器與圈足器較少,與張家嘴類型有明顯區別。  辛店文化的冶銅工藝水平已遠超過青銅文化初期的齊家文化。銅製品已不限於小型的工具,而且當地已能鑄造青銅容器了。例如張家嘴除發現銅錐、銅矛外,還有銅容器的口沿殘片出土。這個遺址也發現了煉銅爐的爐襯殘塊,在爐襯外沿還掛著一層銅渣。至於小型銅器,則在各遺址有普遍發現,其中包括錐、刀、匕、扣、鈴、泡、珠、削、鑿等。  制骨業和玉石器加工技術都比較進步。骨器除製造出生產工具外,還發現了雕刻出 4—8 齒的骨梳與雕花的骨牌。許多墓葬都隨葬著裝飾品,如瑪瑙珠、綠松石飾、骨管和小銅泡等,工藝水平都很高。  與商代的寺窪文化相比,辛店文化諸部落與中原西周王朝的聯繫更為密切了。一些遺址中常見的雙耳袋足鬲,與西周早期的袋足陶鬲很近似。彩陶上許多紋飾如連續回紋、雲雷紋等都與中原青銅器上的花紋一致,表明黃河上游這一古老部族曾受到中原文化的直接影響。綜合考古材料和文獻記載,辛店文化代表的部族可能就是西周時期西北一帶的羌族,當時亦統稱為戎狄。周族的先人曾在這些部落中往來居住,後來沿渭河東進,並從岐山之南的周原繼續向東,推翻了商朝,建立起西周。在古公亶父率眾定居周原時,他們與以辛店文化為代表的氏族部落聯繫非常密切。  2.東北地區的經濟  (1)西遼河流域的夏家店上層文化  西周時期,燕山北麓到西遼河一帶活躍著以夏家店上層文化為代表的部落。從考古學材料分析,夏家店上層文化並不是從夏家店下層文化發展而成的,也就是說夏家店上層文化的直系遠祖並非夏商時期當地氏族部落的後裔。他們之間無論從農業經濟的發展程度還是手工業生產水平上看,都沒有直接的、必然的聯繫。跡象表明,從下遼河北部地區向東南遷移的一支古老部落,征服並逐漸控制了西遼河流域至燕山一帶,在春秋早期其勢力已完全統治了燕山北麓。  夏家店上層文化諸部落,經濟生產是以畜牧業為主的,農業生產和制陶技術都不如夏家店下層文化那樣發達。在一些遺址里發現的用於農業生產的石質工具,僅見亦可用於採集野生植物果實的半月形雙孔石刀,尚未發現當時的石制掘土工具。制陶技術方面與夏家店下層文化相比,差別更為顯著。上層文化諸遺址的陶器大都是夾砂陶,質地疏鬆,製作亦顯粗糙。各種器皿均為手制,不見輪旋整修的痕迹,器壁常常厚薄不勻,一些器物各部分的接合處易於斷裂,都是氧化焰燒成,以紅褐色為主。陶器的類型也比較少,一般為鼎、鬲、、豆、罐、盆、缽數種。從製作工藝上看,陶坯的進一步加工只是粗略地打磨器表。除了主要起加固作用的附加堆紋和少量刻劃紋外,幾乎沒有別的裝飾。  石器除石刀外,還有少量錘斧的形制相近的打制環狀石器,也發現了一些骨鏃和銅鏃。骨鏃的數量較多,斷面呈三角形或菱形,梃尾部刮磨成楔形扁尖。這些器物顯然主要用於狩獵和戰  由於已經出現了階級的分化,在上層武士和部落酋長中盛行使用銅質武器和工具的風氣。許多遺址都發現了銅斧、銅刀、短劍、銅矛,也出土了一些銅錐、銅鑿等。這些小型的銅器主要是在墓葬中發現的。  夏家店上層文化的遺址中往往都堆積著許多獸骨,經鑒定有牛、羊、豬、狗、馬和鹿科動物。  目前發現的西周時期夏家店上層文化遺址主要有朝陽魏營子、赤峰夏家店上層和紅山後、寧城南山根等。大、小凌河流域的這類遺存,其時代已延續到春秋時期了。  (2)松遼丘陵地區的西團山文化  與夏家店上層文化有一定交往的另一個部落,是分布在松花江上游和下遼河北部地區的西團山文化。這個部落以最初發掘的吉林市郊西團山遺址而得名,大約在公元前 800—前 1300 年間生活在長春、吉林和遼寧北部的丘陵草原上,經濟生產以採集和狩獵、畜牧業為主。  由於遷徒性較強,這一部落的居住營地遺址面積都很小,但他們遊獵在東北地區中部的時間相當長,一些典型遺址集中在第二松花江及其支流兩岸的丘陵地區。西團山文化的早期遺存在西周以前即已存在,晚期遺存則沿續至戰國秦漢時期。從發現的各遺址文化遺存看,西周時期的西團山部落已初步掌握了農業生產技術,不過主要的經濟形態是原始的畜牧業。  農業生產工具有用於掘土的少量打制亞腰石鋤和磨製的棒狀石斧,也有用於收割的半月形穿孔石刀。由於生產工具數量很少,聚落遺址和氏族墓地的規模都不大,可知他們的農業生產在經濟生活中尚未占居主要地位。相反,各遺址普遍發現了較多磨製的錛、鑿、環形石錘和形式多樣的石鏃、骨鏃,還有一些用青銅製造的小刀、錐、斧、鑿等,同時發現少量青銅武器矛,短劍和鏃。其中曲刃青銅短劍具有東北地方特色,十分引人注目。這些工具和武器的出土,說明西團山文化的先民是一個遷徒性較強、手工業較發達,以狩獵和畜牧業經濟為主的部落。他們當時已掌握了騎馬技術,能征善戰,其勢力曾一度擴展到夏家店上層文化的領地之內。  (3)嫩江平原的白金寶文化  商代末期至西周中期,中國東北邊陲的嫩江平原上生活著考古界命名為白金寶文化的古老部落。這個文化以 1974 年發掘的黑龍江首肇源縣白金寶遺址為代表,重要遺址還有嫩江西岸吉林省鎮齎縣西崗子、大安縣永合屯,嫩江東岸黑龍江省富裕縣小登科等。碳 14 測定這種古老文化的年代在公元前900—前 1400 年左右,與西團山文化存在的時間大體一致。  白金寶部落的居住遺址發現極少,是一種半地穴式長方形建築,室內面積較大,門朝東南,有向外沿伸的斜坡門道。房內地面中央有一個橢圓形或圓形的大灶坑。居住面都經過夯實與烘烤,比較堅硬。  同其他部落一樣,白金寶部落的經濟形態也是以採集和漁獵為主的。由於嫩江流域水源豐富,各遺址發現的生產工具以骨器和蚌器為多,用較大的河蚌殼磨製的蚌刀是他們常用的工具,這種蚌刀直背弧刃,近背部有圓孔。還有少量蚌鐮,器身寬大,一側為長邊凹刃,末端有兩個缺口。蚌刀和蚌鐮都是縛柄使用的,主要用來刈割野生植物的果實。遺址中多發現磨製精緻銳利的骨魚鏢、骨矛和蚌鏃、石鏃。石器極少,僅見一些刮削器和斧、錛。從上述生產工具綜合分析,這一地區當時的社會生產力仍處於較低階段,經濟生產以漁獵、採集為主,農業可能剛剛出現。在畜牧業中,人們主要飼養的家畜是羊。  白金寶文化的制陶業不僅遠遠落後於中原地區,也比夏家店上層文化和西團山文化遜色。各遺址中發現的陶器有鬲、罐、壺、碗、盆、杯等,還有較多陶支座。陶器大都是用泥條盤築法手制的,也有的器物系捏塑而成。一些容器的內壁還保留著泥條的清晰痕迹。器物的唇、耳、底、足部都是分別製成後再安接於器身上的,很容易脫落,例如陶鬲是先把三個乳狀袋足分別做好後再粘接到一起,然後另外附加泥條捏成厚唇。制陶的燒成溫度較高,質地堅硬顏色比較純正。  中原地區的商周文化對東北邊陲的白金寶文化也有一定的影響。在一些陶器上除裝飾有地方特色的幾何篦點紋、仿動物的羊、鹿、駱駝、青蛙等紋飾外,還有模仿中原青銅器上的雷紋、蟬紋等。另外,筒腹高襠、乳狀袋足的陶鬲在白金寶文化中發現較多,與西團山文化及西遼河流域的夏家店上層文化的陶鬲形制相近,說明東北地區遼河、松花江、嫩江流域的諸部落互有密切的交往。  距中原地區非常遙遠的白金寶部落,手工業生產的總體水平還很落後,一方面表現在石器製作上種類數量都少;另一方面骨、蚌器主要用於採集和漁獵經濟,種類也不多。偶見少量墓葬中隨葬骨珠、骨管、蚌珠和牙飾,還有一些骨針、骨錐等小型生產工具。既未見黃河流域、長江流域新石器時代晚期那樣豐富的隨葬品,也無玉器發現。當時中原地區的青銅製造業已相當發達,並傳播到遼河流域,但嫩江兩岸的這個古老部落中,僅見到少量圓形銅扣、銅片和青銅針。這些情況表明,白金寶文化的經濟發展水平仍然是低下的。  3.江南地區的經濟  西周時期,長江以南分布著三苗、百越各族,他們分別是新石器時代晚期和夏商兩代南方一些原始氏族部落的後裔,也有一些黃河流域的移民的後代與當地土著融合在一起,在長江流域和華南地區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古老文化,為發展南方經濟做出了巨大貢獻。西周中期以後,這些與中原文化有或多或少聯繫的原始氏族逐漸解體,城邦制的軍事酋長國相繼出現,其經濟形態大體追隨中原地區的先進文化和經濟形態而發展。當時的江南,除江蘇南部和浙江地區即長江下游三角州經濟比較發達外,其餘各地的經濟生產水平都較中原滯後。有些部族還過著以採集和漁獵經濟為主的生活,農業生產尚未出現或剛剛發生。其中代表性的部族,有福建、台灣等地的閩族,湖北湖南的三苗,江西和粵北的百越,皖南的湖熟文化,四川的巴蜀文化等等。  閩族主要分布在福建、台灣兩省,以及浙江南部、江西東部和廣東東部的一些地區。他們所創造的物質文化遺存在福建等地多有發現,考古界一度稱之為「幾何印紋硬陶」文化。後因幾何印紋硬陶在中國東南沿海各地發現甚多,遠遠超出了閩族的生活範圍,因此閩族文化就不再統稱「幾何印紋硬陶」文化了。  這一古老部族的先祖,是新石器時代晚期江西,浙江和皖南的一些氏族遷移到福建山區,在那裡定居後繁衍出現的,其代表性的曇石山文化即表現出多種文化交流融合的色彩。閩族是曇石山文化先民的後裔,他們以蛇為圖騰,在商周時期仍然過著原始氏族部落的生活。閉塞的交通和地理環境使他們很少受到中原青銅文化的影響,經濟的發展一直很緩慢。1978 年在建甌曾出土過一件西周時期的甬鍾,一些地點零星發現過斧、戈、劍、矛 等青銅器,時代均較晚。從考古學和民族學來考察,西周社會閩族的生產力十分落後,仍然過著採集和漁獵經濟為主的生活,農業所佔比重不大。  當時在福建一些人口比較密集的聚落,已經開始出現了奴隸制的社會經濟。閩是西周王朝的一個方國,與中原有一定的交往,考古發現的典型遺址有閩侯曇石山上層遺存、福清東張上層遺存、閩侯黃土侖墓葬群等。此外,還有南安的寨仔山墓葬及同安烏山村、雲埔村,光澤的油家壟等一些發現。  考古發現表明,做為「荒服之地」的閩國,農業、手工業遠不如黃河流域那樣發達。南安大盈的寨仔山墓葬中出土了一批青銅器和玉器,青銅器主要是手工工具和兵器,不見禮器和容器。從器物的形制觀察,這批青銅器是在中原先進技術的指導下由當地匠人鑄造的。雖然青銅器鑄造業比較落後,但閩族的幾何印紋硬陶乃至釉陶的製造技術很先進,彌補了青銅禮器的不足。燒制硬陶和原始瓷的高超技術,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閩族自身生產力的發展程度和在奴隸制出現後手工業經濟的進步。  閩侯黃土侖遺址的西周墓群,從 19 座墓葬中清理出近二百件文物,其中有硬質陶器 145 件。這批陶器主要是在泥質胎中摻入少量的細砂,在火候很高的陶窯中燒制而成的。發現的幾何印紋硬陶包括杯、豆、罐、壺、、鬶、虎子形器、鼓、勺、器蓋、網墜、紡輪等,一些墓中還隨葬著石鏃、玉玦。在幾何形紋飾中,以變體雲雷紋最多,這種紋樣是模仿中原地區銅器紋飾製作的,類似蛇的盤曲狀,與閩族的蛇崇拜有一定關係。值得注意的是,黃土侖墓群中的陶器形製表現出強烈的仿銅器風格,如觚形杯、子母口豆、罍形罐和一些陶簋、陶尊、陶盤、陶舟、陶、匜形陶壺、陶鼓,都與中原或湖北、江西出土的商周銅器特徵相似。黃土侖的陶鼓很像湖北崇陽汪家嘴出土的銅鼓,崇陽屬於古代的揚越地域內,說明閩越與揚越之間是有較多聯繫的,閩族社會經濟特別是農業經濟的落後,主要是自然條件的限制。  江漢平原及洞庭湖,鄱陽湖一帶,西周之後史稱「三苗」,在商代中原經濟的強大影響下,農業和手工業都有了相應的發展,西周時期已經成為中央政府的重要經濟支柱。由於自然條件的差異,一些部族在各自的地域內長時期保留著各自不同的生產方式和生活習俗,但他們也承襲了自新石器時代以來的許多共同特點,所以被中原王朝統稱為三苗。  湖北省蘄春縣的毛家嘴,是西周前期的重要遺址,這裡的居民當時就生活在湖濱地區的干欄式建築聚落中。毛家嘴發現的西周遺存,是一處面積近3 萬平方米的莊園,這個莊園中的木構干欄式建築範圍在 5000 平方米以上。發掘資料表明,一些建築是在地上豎立木樁,用木板牆分隔成單間的房屋,有的 3 間為一組,居住面都採用在木樁上鋪設地板的方式。同類型遺址,在蘄春、荊門都有發現。居住在這裡的部族,主要從事稻作農業生產,同時兼營採集和狩獵活動。遺址中發掘出一批日常生活所用的陶器、有鬲、鼎、簋、爵、尊、盤、罐等,還發現了青銅?、刀和箭鏃。從遺址中出土的陶器、銅器、漆器、木器、卜骨、卜甲和成堆的稻穀來看,當地的農業經濟比較發達,並與中原地區有密切的交往。  武漢市東郊長江北岸的陽邏鎮香爐山遺址,所表現出的經濟生產狀況與毛象嘴有一定差異。香爐山是自新石器時代晚期到商周時代人們長期居住的聚落。由於遺址緊靠長江,周圍密布湖泊沼澤,野生動物出沒較多,水產資源極為豐富,這一帶的居民世代以漁獵為生,很少從事農業生產。在清理的100 多個西周時期灰坑中,充滿著各種動物的骨骼。一個重要現象是,這些動物的絕大多數,如螺螄殼、貝殼、魚骨、雞骨及若干哺乳動物骨骼等,都是每一、二類動物的殘骸單獨填滿一個灰坑。這個現象充分說明當時的先民們捕獲、飼養和一次性食用動物的肉食量是巨大的。同這個現象相印證,遺址中的農業工具極為罕見,出土的漁獵工具和手工業工具則較多,包括銅網墜、陶網墜、銅魚鉤、銅刀、銅叉、銅鏃、銅鑿、石鏃、石投擲器等。尤其是陶網墜,不僅成批出土,而且可分為大、中、小和微型幾種型號,適用於不同的船隻和漁網使用。與香爐山遺址經濟形態相同的,還有漢陽的紗帽山和陳嶺台等遺址,都反映了長江兩岸生活的一支以捕魚為主,兼營狩獵、飼養和少量農業生產的綜合經濟形態的部族生活面貌。遺址中發現的房屋遺存,經常有多層墊土和居住面互相疊壓的情況,可知房屋大都經過世代重建,使用時間相當長。這些部族所從事的漁獵經濟,顯然經歷了為時很久的發展過程。  鄱陽湖和贛江流域的農業經濟在西周時期已相當發達。西周早期的文化遺存,在湖口縣、萍鄉市及九江縣都有發現。湖口縣下石鐘山遺址曾出土一件褐色釉瓷塑水牛,形態逼真,表明牛已經是當地人們十分熟悉的家畜,有可能已使用在農業生產中。這一帶的西周早期遺址中,清理出了一批陶器、石器,還有窖穴和水井。這一時期的陶器以印紋陶最多,凸浮雕狀勾連雷紋和回字紋的組合紋飾陶器,與江蘇句容、溧水、金壇等地西周早期墓葬中的陶器相同。凸回字紋和曲折紋的組合紋飾、方格菱形紋、凸方格紋以及各種填線紋,都是長江下游江蘇、安徽、浙江等省西周早期印紋陶器上常見的紋飾。印紋硬陶和釉陶在這一帶發現的器物有鬲、、甑、罐、盆、瓮、尊、盂、豆、缽、器蓋等,其中陶是最常用的器皿,特點突出。九江縣神墩遺址的水井中,出土了兩件木桶,用整段樹榦刳成,平口,兩側砍鑿出方耳,井內還出土了大量竹、木棍和竹編殘器及一些陶器。  到了西周中晚期,贛江流域的村落分布更為密集,制陶業也有了更快的發展,陶器的種類和數量都明顯增加。九江磨盤墩遺址出土的一件矮喇叭形圈足瓷豆,盤內飾輪旋紋,外壁有數道弦紋,內外遍施青黃色釉,釉色均勻晶亮,堪稱西周原始青瓷中的精品。這一時期印紋陶的紋樣已多達三四十種,許多紋飾的風格已由商代和西周早期的纖細,規整而變得粗放、草率,普遍顯得厚實、雄渾,有一種神秘感。  青銅器的生產也在不斷發展。新干縣一座水庫壩基出土的一批隨葬青銅器,包括鼎、、爵等,從鑄造工藝看,是採用陶范燒鑄的,與商代吳城文化時期多用石范進行分鑄鑄接已不相同,說明這時的鑄造工業已較多接受了中原地區的技術。5 件大型銅鼎具有明顯的西周早中期特徵,形制、紋飾基本相似,大小則依次遞減,形成「列鼎」,推測墓主人是大夫一級的貴族,反映出至遲到西周中期,江西地區已經納入西周王朝的勢力範圍之內,或已劃入西周的政治版圖。不過,這一帶的人們的經濟生活,仍保持著濃厚的地方特點,在宗周勢力的不斷影響和推動下,鄱陽湖至贛江流域的農業和手工業發展都比較快,青銅冶鑄技術不斷提高,印紋陶器的製作則呈現逐漸減弱的趨勢。到了西周晚期,由於周王朝勢力衰微,這一帶的經濟生產和文化面貌更多地反映出受到吳越和荊楚文化的影響。  江蘇西南部和安徽東部的長江兩岸,西周早期的經濟狀況不如中原地區那樣發達。在南京一帶當時生活著湖熟文化的先民。這種古老文化以 1951年最先發現於江蘇省江寧縣湖熟鎮而得名,成為考古界十分重視的一種文化。  由於長江兩岸地勢低洼,湖沼較多,湖熟文化的遺址大都位於土墩上,房屋的室內地面經拍打平整,再用火燒烤,表面光滑堅硬,可以防潮。在各遺址中發現的農業生產工具較多,主要是石器,包括斧、錛、刀、鐮等,表明農業在當時的生產中已佔主要地位。石鏃和網墜的數量也比較多,則說明漁獵經濟仍佔一定的比例。  湖熟文化的先民已掌握了比較先進的制陶技術和青銅冶煉鑄造技術。清理出的陶窯為長方形,長 2 米余,寬 1 米左右,窯中遺留著木炭、灰燼和一些殘破的陶器。生活用的陶器主要是夾砂粗陶,也有一些泥質黑皮陶、幾何印紋陶和原始瓷器。陶器的主要器型有鬲、鼎、罍、瓿、、盆、缽、豆等,其中帶角狀把手的一部分鬲、鼎是具有地域特點的器物。青銅冶鑄技術已為各部落所掌握,遺址中常發現刀、斧、鏃、魚鉤等小件青銅器,以及銅礦石、煉銅用的陶缽、煉渣等。  湖熟文化在西周早期發展很快,向東擴展到太湖流域,並排擠了原在這一帶活動的馬橋文化,並迫使這部分良渚文化的承襲者向南遷移,與浙江地區的越族文化相融合。  西周中期以後,湖熟文化的勢力繼續向安徽東部發展,並已北抵淮河沿岸。懷遠縣的雙古堆遺址出土了很多西周中晚期的陶器,同時發現了卜骨。印紋陶的衰落代之以原始青瓷的發展,江蘇丹陽鳳凰山的湖熟文化遺址,發現了一批原始青瓷器皿,其中較多的是素麵陶鬲。湖熟文化向北部淮河流域的移民,後來逐漸融入淮夷,形成很強的地方勢力。  七、結  語  中國遠古暨三代社會經濟的發展,是中國社會經濟發展歷史長河的源頭,也是光輝燦爛的中國古代歷史的重要組成部分。古代經濟的發展是以越來越快的步伐前進的,舊石器時代經歷了上百萬年的漫長道路,新石器時代只有幾千年,進入文明時期以後,各個王朝的更替不過數百年的時間。每一個時期的經濟發展都有一定的特點,也都遵循著中國傳統文化和農業經濟的共同規律。經濟基礎對政治、軍事、文化藝術乃至人們社會生活等各方面的影響是極其重大的,在社會發展中所起的決定性作用不言而喻。  人類從使用棍棒、製造石器求得生存和發展時起,到發明和控制用火、發明弓箭、馴養家畜和製造陶器;從農業的產生及手工業的發展與分工,到商品的出現和城市經濟的萌芽;從陶器、骨器上的刻劃符號到甲骨文、青銅器銘文的出現;從茹毛飲血到錦衣玉食;從車輛、舟船的產生到天文、曆法的出現,每一種發明,每一個進步,都經歷了長期、曲折、艱苦的歷程,並付出極大的代價。這一切,都為社會的進步與人類自身的發展創造了條件。經濟的發展,實際上就是人類智慧發展的集中體現,是科學技術的結晶。  社會經濟的發展是由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所決定的,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主要是具有生產能力的人的發展,包括人口的增殖、人口素質的提高與科學技術的進步;此外,還有生產工具的發明與改進、勞動對象的發展與改變。在遙遠的舊石器時代和中石器時代,雖然生產力的發展是極其緩慢的,但緩慢畢竟也在發展。舊石器時代晚期的遺址比早期的遺址分布更為廣泛,中石器時代遺址的分布則比舊石器時代更密集,這就是生產力發展的具體反映。到了新石器時代,不僅氏族部落的定居營地已遍布整個中國大陸,在高山、草原、海島都有發現,而且黃河流域的不少地方遠古遺址的分布數量已與現代村落大致相同。生產工具的種類越來越多,數量十分豐富,每種工具的製作技術也不斷提高。新石器時代早期先進的農業生產工具如磨光石斧、石刀、石鏟,到了晚期發展成更為進步的石犁、有肩石鋤、有段石錛等,工具的改進無疑對農業經濟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隨著時間的推移,土地更多地得到開發,也有更多的野生動物被馴養成為家畜和家禽;礦產、森林、江河湖海成為人們索取財富、發展經濟的重要資源。在這種生產力逐步發展的情況下,社會經濟不斷取得進步。當黃河流域出現夏、商和西周三代文明古國之際,代表新的生產力的文字、青銅器和城市已經在北方的遼河流域、長江以南地區紛紛出現,從而使中國大陸的奴隸制王朝得以鞏固和發展,成為世界東方的經濟發展中心。  本書力求以比較豐富的考古發掘成果和古典文獻為依據,去粗取精、涉微用宏,試圖以全新的視角對中國遠古暨三代的經濟發展進行探索,由於對浩如煙海的材料缺乏條分縷析的經驗,疏漏、舛誤之處當不可免,所論亦未必得當,期望得到讀者的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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