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電視台專訪夏俊峰妻張晶,教育幼子那段感人淚下
06-27
最值得尊敬的電視:鳳凰衛視最值得尊敬的報紙:南方周末(南方報社有幾家報紙)最值得尊敬的網路媒體:鳳凰網、天涯只有在這裡,你才能看懂中國 (轉載) 瀋陽小販夏俊峰扎死城管被判死刑 專訪其妻張晶(視頻) http://phtv.ifeng.com/program/lnrs/detail_2011_05/18/6469107_0.shtml 鳳凰衛視5月17日《冷暖人生》,以下為文字實錄: 解說:兩名城管被殺震動一時的血案,一審二審都判死刑,引發關注的被告,血案背後是怎樣的命運與人生,《冷暖人生》特別關注,小販夏俊峰。 小販夏俊峰殺死兩名城管 震動全國 陳曉楠:2009年5月16號是個星期六,為了能多掙點錢,在街頭賣烤串為生的夏俊峰、張晶夫婦,一反平常下午出攤的習慣,改在上午10點多就出攤了,然後他們不會想到,正是這樣一個臨時的決定,卻就此改變了三個家庭的命運。 當天上午11點,出攤不到半個小時,他們就受到了瀋陽瀋河區城管人員的稽查,而稽查之後夏俊峰被帶離了現場,據檢察機關起訴,夏俊峰在被帶到瀋陽市城管局瀋河分局濱河勤務室接受處罰期間,因和城管人員發生了爭執,用隨身攜帶的尖刀,先後猛刺了被害人申凱、張旭東和張偉數刀,致使被害人申凱和張旭東死亡張偉重傷,案發之後,夏俊峰逃離了現場,在當天下午15點就被公安機關抓獲。 街頭小販持刀殺死兩名城管,這一事件在當地引起了很大的震動,而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也受到了越來越多媒體的關注,原本寂寂無名的這樣一個小人物,竟會有一天突然成了人民議論紛紛的新聞人物,而且他的人生竟是以這樣一種激烈的方式,出現在公眾的視野當中。 解說:2009年5月16日上午11時許,遼寧省瀋陽市南樂郊路與風雨墰街交叉口,正在此處擺小攤賣炸串的夏俊峰、張晶夫婦,遭遇了前來稽查的城管人員,城管人員要沒收他們的三輪車和煤氣罐。 張晶:我和我老公就按著那罐啊,就救啊,我老公都說,大哥求你們,我們真的不賣了,別抓了,別拿東西,怎麼求都不行。搶完東西,這東西就扔的滿地都是,油鍋都灑了,所有東西都扔一地,這十個多個人還把我老公圍在中間,就開始打我老公,薅著衣服領子來回推,推到哪個城管那塊兒,他就給你再推過來,推過來推過去用腳踢。 那我還往裡沖啊,我在往圈裡進的時候,那人拽著我胳膊,我就這樣就跪地上了,跪地上我就反過來求他,我說別打了,別打了,啥都給你們,我就喊吶,啥都給你們,別打了,別打了,然後打了一會,把我老拽著就到他們那個車上了。 解說:據張晶回憶,城管人員對她說要帶夏俊峰迴城管局處理,於是張晶收拾好攤子回家等候,但她沒有等回丈夫卻等來了警察。 張晶:他就說回去處理,就這麼說,那我以為去交錢唄,推到家不一會兒,我東西還沒收拾完呢,一個穿藍衣服的,他們就奔我來,又奔我來了。我還說不都抓的嘛,怎麼又來抓啊,他說沒事沒事,你別害怕你別害怕,我們是派出所的,我更害怕,咋派出所還來了呢。 解說:隨後張晶被帶到派出所,那時她還不情況到底發生了什麼。 張晶:你老公年齡、長相、穿什麼衣服,電話啦,你家親戚住址啦,哪裡有親戚啦,問這些,剛才發生什麼事了。就陸續的換不同的人來問,我就實話實說剛才怎麼樣了,他們怎麼沒收東西,打我老公,打咱們,這樣說,完了我回家。派出所和我們家有一段距離,中間有一個夜市。 有一個賣貨的人認識,他碰上我了,他就說嫂子那個哥怎麼樣了,我說哥沒事啊,他就看我,那就那麼看我,他說不能吧,他說不說哥那個行政執法死兩個人嗎。那時候我就心跳啊,我就擔心啊,我就往家跑,那時候徹底慌了。看大家看我的眼神,那賣貨的人挺多嘛,有認識我的,眼神就不一樣,特別怪,瞪大眼睛看我,我婆婆開門的時候,我就問她怎麼了,怎麼了,她說就這麼比劃,這樣,然後她說城管死了兩個人。我當時就坐地上了,那時候真的瘋了,沒有意識的,什麼也不知道,那時候我就想死定了,怎麼辦。 解說:直到這時,張晶才知道丈夫在被帶到城管局之後,殺死了兩名城管,她和婆婆連夜打探,獲知夏俊峰已被拘押在看守所,全家馬上聘請了律師,律師在探視夏俊峰後,向張晶轉述了夏俊峰所描述的事件經過。 張晶:說我老公從他們車拽他到辦公室的時候,一個執法的他也不認識是誰,就問他,你農村的市裡的。然後我老公犟,農村市裡有區別嗎,他沒說我就市裡的,就這麼一句,然後那個就說,你等著啊,你等著。 到了他們執法的辦公室,那個就把他們辦公室的那捲簾門打開,一腳給他踹那兒了,這兩個人就開始打他,就拿那個鐵缸子,就不鏽鋼的那種鐵缸子,砸他頭,用腳踢他下身。他當時一疼,他就用兩隻手一捂著,我們削香腸小刀,就這麼長,摺疊的就這麼長,他就一捂的時候,就摸著兜里那小刀了。他就蒙了,他說我當時就蒙了,打蒙了,我就拿出來之後就瞎胡嚕,我都不知道怎麼胡嚕,胡嚕到哪,都不知道,那時候就蒙了,急眼蒙了,打蒙了,打急眼了。然後我們才知道原來這麼回事,然後他還告訴律師別跟我們家裡說,跟我說,怕媽受不了,然後才知道就是這樣一個情況。 解說:但夏俊峰的描述,只能作為犯罪嫌疑人單方面的供述,本案的控方起訴材料稱,據現場附近的其它兩名城管人員證言,本害人申凱和張旭東,對夏俊峰並沒有毆打行為,夏俊峰被捕後,警方的確在其身上發現淤傷,但該傷不能證實何時形成,因此不能作為夏俊峰案發前,被毆打的證據。 張晶深知丈夫所犯案情十分嚴重,為了盡量爭取有利的辯護,全家人拿出全部積蓄,以兩萬額元先後聘請了兩位律師,但律師在初次會見夏俊峰後,卻只帶出了他的一句囑託 張晶:他攆律師走。 陳曉楠:為什麼? 張晶:因為他怕打官司怕花錢,回家告訴張晶,別管我了,就把兒子帶好就行了,我這就死定了,就別往這浪費錢,我不用辯護,我就死,我不用辯護。 解說:夏俊峰的囑託令張晶五內俱焚,她深知這句話對丈夫來說意味著什麼,她也明白,眼前發生的一切,對這個家庭來說又意味著什麼。 樸實小販不理解城管為何野蠻對待底層民眾 解說:夏俊峰1976年生於瀋陽,父母都是工人,1990年代夏俊峰從技校畢業,到瀋陽防爆電機廠做車工,但不久工廠倒閉夏俊峰下崗。1999年,25歲的張晶從撫順農村來瀋陽打工,在一個美容美髮學校學習期間,結識了同班的比自己小兩歲的夏俊峰,第二年兩個年輕人結婚,婚後不久生下一個男孩。 張晶:我倆結婚的時候都沒拍婚紗照,也沒擺酒都沒有,有時候想想也挺遺憾的,現在連個婚紗照都沒有,甚至連三口人的合照都少,可能就一兩張,公公婆婆我們一起住。然後我兒子出生了以後,覺得都挺好的,雖然沒錢但挺幸福的,周六周日休息,我們三就一起買點吃的,去河邊釣魚,他們爺倆抓蜻蜓、抓蝴蝶,我在旁邊看著。回家把那個蜻蜓那個尾巴拴上,拴成一串,在屋裡亂飛,我兒子就高興啊,那時候可開心了,那種日子以後都沒有了。當時那時候肯定不覺得怎麼樣,但是現在覺得,那時候是最幸福的。 解說:像所有底層市民一樣,夏俊峰一家的日子雖然清貧但也平靜,在瀋陽這個老工業基地,下崗職工眾多,夏俊峰和張晶一直都沒有正式的工作,隨著孩子慢慢長大,小兩口越來越感受到就業養家的壓力。 張晶:老百姓最底層找工作,你沒什麼學歷,然後年齡各方面,工作挺難找的,真的挺難找,可能你們想像不到。 陳曉楠:難到什麼程度啊? 張晶:你為了三四百塊錢,四五百塊錢,那老闆說你什麼都得忍著。 陳曉楠:那你上勞務市場去可能也受不少白眼吧? 張晶:那肯定的,你站那兒,就跟咱們買東西挑東西一樣,你買蘿蔔,你得扒拉巴拉巴,一樣的。我老公跟我一般高,1米65,一般都是季節性的,他夏天忙的時候招一批,三四個月之後就又沒工作的,然後就陸續再找,有什麼都干,什麼都干過。 張晶:最苦的活兒干過什麼? 張晶:好像那個什麼廠子我忘了,特別特別熱,據說裡邊有四十多度,那時候他回來的時候那褲子,從腰到下邊都是白色的那種鹼,因為出汗嘛,上衣就更別提了,都是鹹的,全都是鹹的。 解說:幾年間夏俊峰幫人看店面,扛包做苦力,張晶做過賓館服務員、幼兒園面點工,工作都是臨時的,作為退休老工人的夏俊峰的父母,還不時接濟他們一些。令全家人都驕傲的是,兒子越來越表現出繪畫的天分,經常拿獎狀回來,由於要供兒子上繪畫班,本就不寬裕的生活,一下子就更緊巴了起來。 張晶:學畫畫費用就又更多,紙啊筆啊特別費。 陳曉楠:那時候你倆一共收入多少錢? 張晶:那就差不多應該有一千塊錢了。 陳曉楠:一千塊錢,那小孩要花掉多少? 張晶:最起碼五百,托費什麼的五百,其實基本上都孩子花了。 陳曉楠:他每次拿回獎狀來,你們辛情都很複雜是嗎? 張晶:先高興鼓勵,好啊,兒子你真棒,孩子真厲害,你好好畫啊怎麼樣,心裡就你有壓力啊,你得掙錢,我得掙錢吶,兒子需要錢,我兒子將來得有出息,可不能像我們這樣,這是最起碼的。 陳曉楠:這也是你們當時出去做烤串的最大的一個動力是嗎? 張晶:對,對,就放下臉面,什麼都拋開,就做這個是最主要的。 解說:夏俊峰一家所在小區附近是瀋陽五愛市場,很多下崗工人都在那裡擺攤,作為愛美顧臉面的年輕人,小兩口本不願擺攤,但為了兒子學畫畫,也因為年過三十不好意思再被父母接濟,2008年秋天,夏俊峰夫婦在五愛市場,擺起了一個賣炸香腸、炸雞柳的小攤點。 陳曉楠:你記得你第一次出攤嗎? 張晶:記得,擺東西的時候別人看真的就害臊、臉紅,問人家咋賣呀,啥時候人多呀,然後看人家怎麼賣,跟人家學,看人家喊不喊,怎麼喊了,都學。 陳曉楠:就怕你們自己住的小區的人或者什麼人。 張晶:對,怕碰見兒子的老師,最怕碰見的,你看這孩子他爸他媽干這個的,怕兒子掉價,最怕的。 陳曉楠:碰到過嗎? 張晶:碰到過,碰到過,躲起來。 陳曉楠:那一刻心裡什麼滋味啊? 張晶:難受,對,不是迫不得已,誰都不會幹這個。 陳曉楠:那你兒子比如說在學校會跟同學說,我爸爸媽媽是做什麼的。 張晶:不說,不說,問就說你爸爸媽媽感嗎的呀,我教他,你就說幹個體的,其它問不說,不知道,其實我就怕給兒子丟臉,怕小朋友笑話啦,回頭怕老師本身就歧視你了,誰不希望爸爸媽媽是開車來的,開轎車來接我什麼,誰不希望那樣啊,一樣的,小孩也有自尊心,小孩也有虛榮心,都有。後來覺得也習慣了,有什麼呀,靠雙手吃飯我有什麼丟人的,我又不偷不搶的,只要掙錢,我能把孩子養大,他需要什麼我能給他,最起碼畫畫的這些東西,你正常的花銷要我就有,這不就挺知足了。 陳曉楠:後來小孩說我要上一什麼班,馬上給他錢的時候。 張晶:有啊,可以啊,媽我想吃肯德基,行啊,媽我今天想不回家吃飯了,在外邊吃,行啊,就這時候你覺得好,這樣挺好。 陳曉楠:都值了。 張晶:那些苦受得都行,都行,要不然怎麼回大半夜在網吧一蹲,蹲到兩點一點,那是什麼概念,瀋陽的冬天挺冷的,那晚零下20多度,我和我老公的手、腳,我老公的耳朵、嘴唇全凍壞了,我38的腳,我得穿41的鞋,腳指頭腫啊,然後再穿上棉襪子,左一層又一層的套。 最冷的時候我倆就跳繩、踢毽,踢毽子,網吧台階來回蹦,蹦上去蹦下來,就在那兒堅持,但那也沒覺得苦到什麼份上,就覺得今天晚上捱過去了,那離夏天就近了,離春天就近了,還會是掙幾十塊錢,我兒子這節課,這個周六畫畫課就不是問題了。 陳曉楠:當上小商販之後,夏俊峰夫婦二人每天的生活大概是這樣的,每天下午三點半出攤,先是到公交車站,去湊下班的這個高峰期的人群。然後晚上轉移到一家網吧人口,因為熬夜上網的年輕人,通常會在半夜出來宵夜,每天收攤完畢大概已經是後半夜三點了,睡兩個小時早上五點鐘的時候夏俊峰起床,去市場上貨,因為去晚了就買不到很便宜而且新鮮的食材了。早上七點鐘,夏俊峰起床送孩子上學,然後回來之後,兩口子大概能休息個兩三個小時,上午十一點兩人再起來,把原材料備好,食物用竹籤串好,三點半再次出攤。 就這麼周而復始,也沒什麼休息日,因為周末和節假日恰恰是生意最好的時候,張晶說擺小攤確實非常辛苦,可是那些日子她也覺得很開心,因為兒子終於可以上好一點的繪畫班了,終於可以去看門票30塊錢的畫展了,甚至終於有可以去北京參加繪畫比賽了。 張晶:就到北京參賽老師說你讓他去吧,肯定得一等獎,但那個費用就差不多得一萬塊錢,一連三年我兒子都想來,但是我們都來不起,做炸串之後,我們倆一直存一直存,就說那一年就可以來了,沒想到五月份就出事了,真是想不到的,跟孩子承諾的又落空了。 解說:夏俊峰、張晶夫婦擺攤的五愛市場這一片區,屬瀋河城管局管轄,所有的流動攤販都隨時面臨著城管的稽查。 陳曉楠:你們當時第一次碰到城管你記得嗎? 張晶:記得,就是那個擺攤的有喊的,有轉頭跑的,我們就跑唄。 陳曉楠:喊什麼呀? 張晶:城管來了,就來了,一般就是喊來了就跑,那個場面大家看了都會笑,就跟洪水唰泄了一樣,大家那麼跑,跑得老快了。就是你罰這一次幾百塊錢,你多少天能賣出來,一周能賣出來呀。 陳曉楠:你在那兒賣的時候,從早到晚都心裡會覺得緊張嗎。 張晶:提心弔膽的,我在這兒炸,我老公站在高處望,都這樣。 陳曉楠:一刻也不能鬆懈是嗎? 張晶:不能,你看車來沒有,開沒開來,開來的話來了就跑。 陳曉楠:你當時第一次被這麼追是什麼感覺? 張晶:就心跳啊,跑小區裡邊你就蹲那兒喘唄,心跳特快。 陳曉楠:會不會覺得說這活太苦了,或者說這活太危險了,太狼狽了。 張晶:想過無數次的想過,但那個時候就堅持,我和我老公倆就互相鼓勵,堅持堅持,那麼大歲數都能幹咱倆堅持,咱最起碼比人跑得快,咱比人年輕,比人跑得快。 解說:當地的流動攤販多為下崗工人,他們既無本錢開設固定門面,在2008、2009年的時候,也沒有渠道申請正規的工商執照,因此攤販與城管人員的矛盾幾乎無法避免。 張晶:挺正常的,他把那東西拽的,誰拽東西一般都會說求求你了,就當場給人下跪的,給執法下跪的可多了,求求你了,你別拿,你一拽東西他肯定就哐給你一下,特正常。 陳曉楠:有態度好一點的嗎? 張晶:少,我是沒碰到啊。 張晶:你當時自己能理解嗎,他們? 張晶:不能理解,都是人嘛,你們可能是公務員,你就瞧不起這幫人,說咱們是最底層的,可能就用最野蠻的這種方法,就覺得我們是野蠻的,說了一遍不讓出來,你們還出來。那你為什麼不想一想,我們為什麼出來?不是到了最無奈的時候,誰願意干這個,誰不願意光鮮亮麗的站在人們面前,有一個正經的好工作,誰不願意。 陳曉楠:你們求他們的時候,說過這話嗎? 張晶:給你機會說嗎,瞧不起你的人,把你踩腳底下的人,他不會聽你說這些話,他就覺得你們討厭。 解說:憑藉著腿腳麻利,夏俊峰夫婦在擺攤半年內,都躲避了城管的稽查,2009年5月16日星期六,聽說這一天有城管結婚,夫妻二人估計去參加婚禮的城管們不會出現了。為了多掙點錢,他們一反下午三點半出攤的常規,當天上午就出攤了,而這個臨時的決定,卻徹底扭轉了幾家人的命運。11時,許夏俊峰與前來稽查的城管人員在交叉路發生爭執,隨後在瀋河分局的勤務室中,就發生了兩死一傷的驚天血案。 夏俊峰妻子:野蠻的行政執法是不是該改改了 解說:2009年11月11日,轟動瀋陽的夏俊峰刺死城管案一審開庭,被拘押半年後,在法庭上家人第一次看到了夏俊峰本人。 張晶:看他出那個嘩啦嘩啦那聲音,就腳鐐子聲音,聽得心都碎了,看他跟以前一點都不一樣了,瘦得呀,那小臉就這麼一小條。然後他進來都沒敢看我們,直接就奔那個位置去了,然後抬頭就這樣,我就看著後身 陳曉楠:等於你們眼神也沒有相對一下? 張晶:沒看,直到庭審結束,帶他出來他這麼看了我們一眼,然後眼圈就紅了,也沒敢說話,我們也沒敢說話,他也沒敢說話。 解說:四天後,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夏俊峰一案宣判,夏俊峰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連帶民事賠償65.9萬元。 張晶:當他念的時候跟炸雷一樣,真的,腦袋嗡一下子,嗡嗡響,沒念的時候你可能會有些幻想,政府不會這麼判,我們是有理的,他是先打我們的,還會這麼想,判下來你就覺得,哎呀。 結束之後,我就讓律師去會見,我就跟他說,告訴夏俊峰一定要上訴,我怕他說我不上訴了,我服了,就這樣,我怕他就怕花錢,上訴不還得花錢什麼的,我那時候最擔心就是怕他放棄。 解說:在家人的鼓勵下,夏俊峰於一審過後提出上訴,隨後案件進入漫長的二審程序,張晶又籌借了三萬元平聘請律師,她知道,兒子進京參加繪畫比賽的夢想,怕是難以實現了。 張晶:就跟孩子說,因為也瞞不住嘛,他也懂了,爸爸跟那個城管的叔叔有衝突了,就像小朋友犯錯老師會說一樣,爸爸暫時不能回來,問題說明白了再回來,咱現在爸爸這邊要用錢,我就跟我兒子說吃雪糕的時候,吃一塊錢之內的,不能超過一塊錢的。 陳曉楠:他聽了以後呢? 張晶:他說嗯,好,平時聖誕節我們三口,我和老公帶著我兒子去商場啊,那人都特別特別多,聖誕樹上摘那個果凍,我老公抱著我兒子上去摘啊,可開心了,騎在他脖子上摘。他爸爸出事之後,那年聖誕節我自己帶著我兒子出去玩,我和我兒子就拉著手走,那心情都很不好啊,我兒子就低著頭,然後我就逗她,我說兒子開心點,媽媽帶你玩呀。然後走到那個賣東西的很多嘛,他學美術的嘛,他看中這麼大一個捏的小泥人,小豬八戒,我問一下多少錢吶,他就想,他說十塊錢,然後我說兒子要嗎,我兒子能看出來,他知道我不想買,他說太貴了,不要,算了回家吧,我說還沒去玩呢,不去了,沒意思,回家吧。 這說你走不動媽媽背你吧,那好吧,我就背他,背的時候他就就在這兒哭了,看著我哭了,我說兒子你別哭了,媽媽對不起你,媽媽不能給你買,媽媽錯了。他看我一哭,我兒子說,媽我真不要,我不喜歡,你別哭了,他說我不要了,我再也不要了。我兒子哭我也哭,我背他回家那種感覺真是老難受了。 解說:2010年案件呈現一絲轉機,張晶偶然間在電視上看到某知名網友,對鄧玉嬌案進行法律援助的報道,輾轉聯絡後這名網友向張晶介紹了北京律師騰彪。騰彪在了解案情後決定免費代理,同時一些媒體也陸續關注本案,而夏俊峰的家人,也在始終爭取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張晶:上人家拜訪,就請求一下可不可以諒解,也願意賠償,買點水果去,結果就都人被人家,被申凱媽媽給罵出來,給打出來。然後我們就一次又一次的去呀,我婆婆給人下跪呀,但每次都不行,每次都被打出來,罵出來,再來我就報警什麼的。當然我們肯定理解人家,人家失去兒子的那種心情和我們其實一樣的。 陳曉楠:申凱和張旭東,這是被夏俊峰刺死的兩名城管的名字,申凱比夏俊峰大一歲,生前一直在工作上表現優異,2008年被提拔為中隊長,和夏俊峰一樣,他也是家中的獨子。而張旭東有一個和夏俊峰兒子年齡相仿的女兒,生前他一直和妻子、女兒、年邁的父母以及病重的哥哥,擠在一間不到60平分的單元房裡。 案發之後,政府各補助了兩個家庭90萬元,還為申凱申報了烈士稱號,但這一切顯然無法平復這兩個殘破家庭的傷痛。據媒體報道說,申凱父親和張旭東的愛人表示,被害人是家中的頂樑柱,對被告的行為是不能諒解,寧願放棄民事賠償,也要求判處夏俊峰死刑。 想到那兩個人的死亡的時候,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 張晶:心裡有難過啊,誰願意這樣的事發生呢,你好端端的家不也都沒了嘛,不管是什麼原因,肯定都是大家不願意看到的,但我就不希望另一個悲劇再發生。 我也沒那麼多文化,我也不會高談闊論,但我說老實話,行政執法這個東西是不是該改一改了,執法的是不是太野蠻了,如果這東西稍微你婉轉一點,會這樣嗎。哪個小販你不把他打急的,他會拿刀殺你,誰好好的日子不過了,他會這樣。我就覺得國家就跟媽媽一樣,我就跟你的孩子一樣,我不願意說我媽媽不好,但媽媽是不是該改的地方要改一改呀,是不是該完善的地方要完善一下,媽媽就沒錯嗎,就不改嗎,孩子在孝順你,你就一棒打死嗎。 解說:2010年7月,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夏俊峰一案,進行了二審開庭審理,法庭上控辯雙方進行了辯論。辯方指出,該案起因是城管人員在市場,以及城管局勤務室的野蠻執法,夏俊峰殺人缺乏主觀和故意和動機,屬本能的防衛,並對兩次庭審無一名證人到庭提出質疑。 控方則提出,夏俊峰是主動提出來城管局「協商問題」的,不存在被毆打脅迫,而被害人身上的刀傷足以致命,可見夏俊峰有殺人的主觀故意,而其在城管局勤務室被毆打,則缺乏證人證言。 2011年5月9日,二審宣判維持了一審判決,夏俊峰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張晶:在瀋陽市看守所裡面就說是臨時的法庭,那法庭還沒這個屋一半大呢,就直接宣判了,當時他念完這判決書,然後我就站起來,我喊,我說老公你堅強點,死有什麼可怕的,我是不會放棄的,我會照顧好孩子,你放心家裡有我呢。我老公說,我不怕死,死有什麼可怕的,我不怕死,然後他就被拽出去了,他出去了,我就暈那了,就暈倒了。 解說:二審宣判後,張晶馬上前往北京繼續尋求法律援助,依據法律程序,對於死刑判決最高法院有兩個月的審議期,這兩個月張晶將為挽救丈夫的生命做最後的努力,而這也是決定這個家庭最終命運的兩個月。 陳曉楠:如果真的是特別壞的結果的話,你想過未來嗎? 張晶:就無論怎麼樣,我也得為我兒子活下去,為我老公囑咐我的那些話,我也得活下去,把我兒子帶好,帶大。如果判真的要還不好,我就得告訴我兒子,爸爸在監獄裡的時候,服刑的時候犯心臟病了,他病了沒的,我都不能說他被國家怎麼樣了。我一定讓我兒子,就覺得這世界是美的,好的,大家都是充滿愛的,一定要兒子肯定不會仇視社會,肯定讓他覺得大家都很好都幸福的,最起碼人格是健全的,真的我想了很久很久,一直都會跟他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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