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第497期 | 你有自由意志嗎?

和你一起終身學習,這裡是羅輯思維。

昨天我們在推薦《王立銘·生命科學50講》這個課程的時候,給你講了基因編輯在未來給人類帶來的巨大不確定性。其實,還不用看那麼遠,生命科學現在事實上就已經動搖了我們這個社會和文明的基礎。

這個基礎就是「自由意志」。

我們都知道,人的生命之所以高貴,是因為我們有自由意志,也就是有自己的從感覺到思維、從推理到判斷、再付諸行動並且對行動結果負責的能力。請注意,剛才我說的這句話,從感覺到行動,不僅僅是一個過程性的描述,它其實還是整個人類社會制度的基礎。

比如,各國法律都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的危害結果,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再比如,中國法律就規定,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幹了什麼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那這些法律的背面是什麼?是一條假設:如果你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那你就要對自己的行為後果負責。因為你是有自由意志的。

但是,我這半年和王立銘老師聊天,他說,這個假設正在被生物學的發展一點點地動搖。自由意志這事兒,在科學上正在變得越來越可疑。

比如,最近就有一個大新聞,美國姑娘梅根嫁入英國王室。在這個節骨眼上,媒體爆料說,梅根家族祖上出過一位殺人狂魔。這個消息頓時讓公眾炸開了鍋。

為啥呢?按說祖上如何,並不應該影響對這個姑娘的判斷啊。要是放在幾十年前,這件事應該不會被炒熱。因為那個時候的普遍觀念,每個人是獨立的個體,各自對各自的行為負責,不應該株連。

但是,近些年,生命科學的基因學說出現了越來越多的證據,說連環殺人犯很有可能是基因決定的。科學家們對上千名殺人犯進行基因測序,發現帶有某一種基因的人,更有可能產生攻擊性行為。這種基因變異,會減少人腦內一種酶的代謝,從而削弱人控制感情的能力。而這種基因又是可以遺傳的,也就是說,暴力的父親可能生出有暴力傾向的兒子。一項研究發現,在決定暴力傾向的因素中,遺傳竟然佔到了40%。

講到這,你就知道為什麼媒體和民眾會感到恐慌了。梅根嫁給哈里王子,那意味著英國王室家族的血脈中,可能就此混入了殺人狂的基因。這就很尷尬了哈。

這個問題還有另一面。如果一個人僅僅因為祖上有某種基因,公眾就會默認他也帶有這種基因,那即使他什麼都沒有做,也很有可能會受到整個社會的不公平對待。就像梅根,不就有人因為她這個遠房親戚,要拆散她和哈里王子的婚姻嗎?

你看,這問題就大了,你什麼都不用做,基因就可能影響你的行為。同樣反過來,你什麼都沒有做,社會也可能會因為這個基因影響對你的公平,對你的認識。建立在自由意志基礎上的人類法律、制度的公平性,是不是要重新考慮了呢?

事實上,現在就有一家義大利法庭表示,如果殺人犯能夠給出大腦掃描和基因測序的證據,證明自己是因為基因問題而犯罪的,就可以降低刑罰。

你看,無論是享有的權利,還是承擔的責任,社會的邊界都在發生飄移。生命科學實在是太奇怪,因為從來沒有一項科學能像生命科學那樣,以如此的強度,反作用於我們的社會規則。

再舉一個例子,現代西方社會的基礎是民主選舉。這項制度的基礎其實也是自由意志。也就是,每個人獨立地做出自己的判斷,民主選舉整合大家的意願,形成政治的民意基礎。

但是,2015年,倫敦國王學院對雙胞胎的研究顯示,「一個人投票是給共和黨還是民主黨、工黨還是保守黨,57%是出生之前就被基因決定了。」類似的研究還有很多。你看,你的意見不全是你的意見,這裡面有大量的基因因素。

那就壞事了。投票的人到底是有自由意志的選民?還是被基因操縱的木偶?投票表達出來的,到底是人們理性的選擇,還是不由自主的夢話?投票的最終結果,到底是民意,還是古老的遺傳基因的表達?這些問題一旦存疑,那現代民主制度的基礎也就鬆動了。

剛才說的,還僅僅是遺傳的問題。但是沒有這麼簡單。

生命科學一路往前發展,還在一層層地揭開我們大腦活動的一些機制,這個過程其實很悲催,因為每揭開一層,你都會吃驚地發現,哦,原來我這麼想,只是因為某種化學反應,某種激素在起作用啊。

舉個例子,長期困擾人類感情的一個問題——夫妻間的忠誠問題。現在看來也只是一個激素問題。越來越多的科學證據表明,如果你腦子裡一種叫「血管緊張素」的東西多,你就忠誠,如果少,你就更容易出軌。

如果這項研究被最終證實,你想會發生什麼樣的社會後果?一方面,出軌的人會給自己找到理由,不是我道德有問題,是我有病;那這樣堅持不出軌的人,還有什麼道德自豪感,為什麼要堅持不出軌呢?

另一方面,夫妻之間想要對方忠誠,了解了這個科學原理,可能覺得自己的努力價值不大,因為問題其實取決於對方腦內的激素,乾脆會要求對方注射什麼「血管緊張素」。甚至將來丈母娘會說,要娶我女兒,房產證、和「血管緊張素」注射證,一樣也不能少。

生命科學的發展,也許會衝擊我們的婚姻制度。

生命科學研究還發現了一個更要命的現象,就是自由意志可能只是一個幻覺。

研究表明,一個人產生行動意識,到他做出這項行動,比如點擊一下滑鼠,時間差是200毫秒。這個好理解。但是更進一步的研究就有點嚇人了。早在這個人產生行動意識之前,從他大腦的神經活動圖譜當中,科學家就已經能看出來,他要做這個決定了!這個時間差是300毫秒。換句話說,當我們自以為我們在自由地做一個決定,哪怕是按一下滑鼠這個非常簡單的決定的時候,我們其實只不過是在執行大腦已經給我們提前準備好的一個決定。

這個實驗是1985年,美國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的神經生物學家李貝特做的。30多年來,隨著類似實驗的重複進行,實驗工具越來越先進,結論也越來越明晰。李貝特現象的確存在。

王立銘老師給我講完這個例子後,引用了《黑客帝國》里的一句話:「其實你已經做了選擇,只不過你在試圖理解這個選擇背後的原因。」說的就是這個機制。

所以,自由意志是啥?現代科學越來越傾向於它只是個事後的產物。他就像一個新聞發言人,他在自己的系統內不掌握實權,他的職責,只是為已經做出的決定找一個恰當的理由,來告訴自己和別人。它是一個解釋者,而不是一個決策者。

那問題來了,我們的社會、制度和法律,還能要求一個人為他的行為負責嗎?反過來說,要想影響一個人的行為和想法,是不是傳統的說服都沒有必要了,直接給他打針就好了。

這兩天,我們說了一些生命科學帶來的前景。我自己是很震撼。你可能聽起來覺得很負面。但我往回說一句,前景是不是就一定很黑暗呢?也不一定。

你想想達爾文給那一代人帶來的震撼就明白了。那個年頭的人,突然聽說人不是上帝造的,我們是從猴子甚至是從細菌演化出來的,那一代人承受的震撼,比我們今天感受到的,要大得多啊。這並不影響這100多年的文明發展啊。人類總有辦法在新的科學認知的基礎上重整我們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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