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列傳》★卷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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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列傳》卷九十八傅靳蒯成列傳第三十八 【原文】陽陵侯#1#傅寬,以魏五大伕騎將從,為舍人(1),起橫陽#2#(2)。從攻安陽#3#、杠裏(3),擊趙賁軍於開封,及擊楊熊曲遇#4#、陽武#5#,斬首十二級,賜爵卿。從至霸上(4)。沛公立為漢王,漢王賜寬封號共德君#6#(5)。從入漢中,遷為右騎將。從定三秦(6),賜食邑彫陰#7#(7)。從擊項籍,待懷#8#(8),賜爵通德侯。從擊項冠、周蘭、龍且(9),所將卒斬騎將一人敖下#9#,益食邑。 屬淮陰#10#(10),擊破齊曆下軍,擊田解。屬相國參,殘博#11#,益食邑。因定齊地,剖符世世勿絕,封為陽陵侯,二千六百戶,除前所食。為齊右丞相,備齊#12#。五歲為齊相國#13#。 四月,擊陳豨,屬太尉勃,以相國代丞相噲擊豨。一月(11),徙為代相國,將屯#14#(12)。二歲,為代丞相,將屯。 孝惠五年卒,諡為景侯。子頃侯精立,二十四年卒。子共侯則立,十二年卒。子侯偃立,三十一年,坐(13)與淮南王謀反,死,國除。 信武侯靳歙#15#,以中涓從(14),起宛朐#16#(15)。攻濟陽#17#。破李由軍。擊秦軍亳南、開封東北,斬騎千人將一人#18#(16),首五十七級,捕虜七十三人,賜爵封號臨平君。又戰藍田北,斬車司馬二人#18#,騎長一人#19#,首二十八級,捕虜五十七人。至霸上。 沛公立為漢王,賜歙爵建武侯,遷為騎都尉。從定三秦。別西擊章平軍於隴西(17),破之,定隴西六縣,所將卒斬車司馬、候各四人,騎長十二人。從東擊楚,至彭城。漢軍敗還,保雍丘,去擊反者王武等。略梁地,別將擊邢說軍#20#菑南#21#(18),破之,身得說都尉二人(19),司馬、候十二人,降吏卒四千一百八十人。破楚軍滎陽東。三年,賜食邑四千二百戶。 別之河內,擊趙將賁郝軍#23#朝歌,破之,所將卒得騎將二人,車馬二百五十(20)。從攻安陽以東,至棘蒲(21),下七縣。別攻破趙軍,得其將司馬二人,候四人,降吏卒二千四百人。從攻下邯鄲。別下平陽#24#,身斬守相(22),所將卒斬兵守郡守各一人#25#,降鄴。從攻朝歌、邯鄲,及別擊破趙軍,降邯鄲郡六縣#26#。還軍敖倉,破項籍軍成臯南,擊絕楚餉道(23),起滎陽至襄邑。破項冠軍魯下#27#。略地東至繒、郯下邳#28#,南至蘄、竹邑#29#。擊項悍濟陽下(24)。還擊項籍陳下,破之。別定江陵,降江陵柱國、大司馬以下八人,身得江陵王#30#,生致之雒陽,因定南郡。從至陳,取楚王信,剖符世世勿絕,定食四千六百戶,號信武侯。 以騎都尉從擊代,攻韓信平城下,還軍東垣。有功,遷為車騎將軍,並將梁、趙、齊、燕、楚車騎,別擊陳豨丞相敞,破之#31#,因降曲逆(25)。從擊黥布有功,益封定食五千三百戶。凡斬首九十級,虜百三十二人;別破軍十四,降城五十九,定郡、國各一,縣二十三;得王、柱國各一人,二千石以下至五百石#32#三十九人。 高後五年,歙卒,諡為肅侯。子亭代侯。二十一年,坐事國人過律#33#(26),孝文後三年,奪侯,國除。 蒯成侯緤者#34#,沛人也,姓周氏。常為高祖參乘(27),以舍人從起沛。至霸上,西入蜀、漢,還定三秦,食邑池陽#35#。東絕甬道(28),從出度平陰,遇淮陰侯兵襄國,軍乍利乍不利(29),終無離上心#36#。以緤為信武侯,食邑三千三百戶。高祖十二年,以緤為蒯成侯,除前所食邑。 上欲自擊陳豨,蒯成侯泣曰:「始秦攻破天下,未嘗自行。今上常自行,是為無人可使者乎?」上以為愛我,賜入殿門不趨(30),殺人不死。 至孝文五年,緤以壽終,諡為貞侯#37#。子昌代侯,有罪,國除。至孝景中二年,封緤子居代侯#38#。至元鼎三年,居為太常,有罪,國除。 太史公曰:陽陵侯傅寬、信武侯靳歙皆高爵#39#(31),從高祖起山東,攻項籍,誅殺名將,破軍降城以十數,未嘗困辱,此亦天授也。蒯成侯周緤操心堅正#40#(32),身不見疑,上欲有所之,未嘗不垂涕,此有傷心者然#41#(33),可謂篤厚君子矣。 【注】(1)舍:官僚貴族門下的賓客親信。(2)橫陽:鄉邑,今河南商丘西南。(3)杠里:今山東成武西。(4)霸上:古地名,當時咸陽城東南,古霸水的西岸。(5)共﹤gōng﹥:古同「恭」。(6)三秦:秦朝滅亡後,項羽分封原秦朝的三位降將,章邯的雍國、董翳的翟國和司馬欣的塞國,因三國都在戰國時期的秦朝本土,故以為稱。(7)雕陰:秦縣名,今陝西甘泉南。(8)待環:指劉邦去攻打彭城,傅寬留下駐守環縣。(9)且﹤jū﹥。(10)屬:跟從。(11)一月:指一個月之後。(12)將屯:領兵駐守。(13)坐:因……而獲罪。(14)中涓:帝王的內室侍奉人員。(15)濟陽:縣名,今河南蘭考東南。(16)騎千人將:騎兵的「千夫長」。(17)別西擊:自己單獨出擊。(18)菑南:菑縣城南,今河南民權東。(19)身得:親自俘獲。(20)車馬:拉車的馬,以別於騎兵所騎的馬而言。(21)棘蒲:鄉邑名,今河北魏縣。(22)身:親手。(23)餉道:補給的運輸通道。(24)項悍:項羽的部將。(25)曲逆:漢縣名,今河北順平東南。(26)事:役使。過律:違反法律。(27)參乘:陪帝王乘車,在車上充警衛之職。(28)甬道:兩側築有防禦工事,以保證從中有安全的運輸通道。(29)乍利乍不利:忽而勝利忽而失敗。(30)趨:小步疾行。(31)高爵:指為食邑千戶的列侯。(32)操心堅正:忠心耿耿。(33)傷心:指內心慈善,好關心人。【三家注】 #1#【集解】《地理志》雲馮翊陽陵縣。 #2#【索隱】按:橫陽,邑名,在韓。韓公子成初封橫陽君,張良立為韓王也。 【正義】《括地誌》云:「故橫城在宋州宋城縣西南三十里,按蓋橫陽也。」 #3#【正義】後魏《地形志》云:「己氏有安陽城,隋改己氏為楚丘。」今宋州楚丘縣西十里安陽故城是也。 #4#【正義】曲,丘羽反。遇,牛恭反。司馬彪《郡國志》雲「中牟有曲遇聚」。按:鄭州中牟縣也。 #5#【正義】鄭州縣。 #6#【索隱】謂美號耳,非地邑。共音恭。 #7#【集解】徐廣曰:「屬上郡。」 【索隱】案:孟康、徐廣雲縣名,屬上郡。 【正義】鄜州洛交縣三十里雕陰故城是也。 #8#【集解】服虔曰:「待高帝於懷。」 【索隱】按:服虔雲「待高祖於懷縣」。小顏案《地理志》,懷屬河內,今懷州也。 #9#【集解】徐廣曰:「敖倉之下。」 #10#【索隱】張晏云:「信時為相國,雲『淮陰』者,終言之也。」 #11#【索隱】博,太山縣也。顧祕監云:「屬曹參,以殘破博縣也。」 #12#【集解】張晏曰:「時田橫未降,故設屯備。」 【正義】按:為齊王韓信相。 #13#【正義】為齊悼惠王劉肥相五歲也。 #14#【集解】如淳曰:「既為相國,有警則將卒而屯守也。」案:律謂勒兵而守曰屯。 【索隱】如淳云:「漢初諸王官屬如漢朝,故代有丞相。」案:孔文祥雲「邊郡有屯兵,寬為代相國兼領屯兵,後因置將屯將軍也」。 #15#【索隱】歙音「翕然」之「翕」。 #16#【正義】上於元反,下求俱反。曹州縣也。 #17#【正義】曹州宛朐縣西南三十五里濟陽故城。 #18#【集解】徐廣曰:「將,一作『候』。」 #19#【集解】張晏曰:「主官車。」 #20#【集解】張晏曰:「騎之長。」 #21#【集解】張晏曰:「特起兵者也。說音悅。」 【索隱】邢,姓。說,名,音悅。通 #22#【集解】徐廣曰:「今曰考城。」 【索隱】上音災。今為考城,屬濟陰也。 #23#【集解】上音肥,下音釋。 【索隱】《漢書》作「趙賁軍」。案:此在河北,非曹參、樊噲之所擊也。 #24#【集解】徐廣曰:「鄴有平陽城。」 【正義】《括地誌》云:「平陽故城在相州臨漳縣西二十五里。」 #25#【集解】孟康曰:「將兵郡守。」 #26#【集解】徐廣曰:「邯鄲,高帝改曰趙國。」 #27#【正義】魯城之下,今兗州曲阜縣也。 #28#【索隱】案《地理志》,繒屬東海。 【正義】今繒城在沂州丞縣。下邳,泗水縣。郯縣屬海州。 #29#【索隱】蘄,竹,二邑名。上音機。竹即竹邑。 #30#【索隱】案:孔文祥雲「共敖子共尉」。 #31#【索隱】小顏雲侯敞。 #32#【集解】徐廣曰:「一本無此五字。」 #33#【索隱】案:劉氏雲「事,役使也。謂使人違律數多也。」 #34#【集解】服虔曰:「蒯音『菅蒯』之『蒯』。」 【索隱】姓周;名緤,音薛。蒯者,鄉名。案:《三蒼》雲蒯鄉在城父縣,音裴」。《漢書》作「?」,從崩,從邑。今書本並作「蒯」,音「菅蒯」之「蒯」,非也。蘇林音簿催反。晉灼案功臣表,屬長沙。崔浩音簿壞反。《楚漢春秋》作「憑成侯」,則裴憑聲相近,此得其實也。 【正義】《括地誌》云:「蒯亭在河南西十四里苑中。輿地誌雲蒯成縣故陳倉縣之故鄉聚名也,周緤所封也。晉武帝咸寧四年,分陳倉立蒯成縣,屬始平郡也。」 #35#【正義】雍州涇陽縣西北三里池陽故城是也。 #36#【集解】徐廣曰:「蒯成侯,表雲遇淮陰侯軍襄國,楚漢約分鴻溝,以緤為信武侯。戰不利,不敢離上。」 #37#【正義】謚為尊侯。一作「卓」。 【集解】徐廣曰:「表雲『孝景中元年,封緤子應為鄲侯,謚康。中二年,侯居立』。沛郡有鄆縣。鄆,一作『鄲』。」 #38#【索隱】鄲,蘇林音多,屬陳國。《地理志》雲沛郡有鄲縣。案:此文雲「子居」,表雲「子應」,不同也。 #39#【集解】徐廣曰:「一無『高』字。又一本『皆從高祖』。」 #40#【索隱】操音倉高反。 #41#【集解】徐廣曰:「此,一作『比』。」 【索隱述贊】 陽陵、信武,結發從漢。動葉人謀,功實天贊。定齊破項,我軍常冠,蒯成委質,夷險不亂。主上稱忠,人臣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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