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文武關係及其演變——基於制度、社會及思想史層面的考察

武以定國,文以治國。亂世思將,治世思相。這無疑已經成為傳統中國歷史的一條定律。時勢不同,文臣、武將所承擔的職責隨之有所差異,其在朝局中的地位亦隨之低昂。這又牽涉到文、武之間的關係問題。  文、武二途,「不可偏廢」①。這是歷史時期人們的共識。儘管見識可以取得一致,歷史變遷的進程卻並非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追溯文武關係史的源頭,確乎可稱「古之武事出於一」、古之「文武本無分也」②。相即將、民即兵,當是文武關係的原始狀態。換言之,從說文之儒有「經」與精於談兵亦稱「經」的事實中,已經足以證明文武之間,理應是一種「經常一脈」、「同源而貯」的關係,所別者僅僅是他們分領的職掌不同而已,未可分歧③。揆諸歷史,文武相合甚至文武兼備之人,不乏其例。就文能兼武而言,曹操父子,春夏讀書,秋冬射獵,成就當途之業;傅永上馬殺賊,下馬草露布;唐休璟深知險要,虞允文金山克敵;南梁兵叛逐師,唐憲宗遣溫造代之,叛軍見其儒而不疑,既而談笑樽俎,殲五百叛者於杯酒之中。就武能兼文而言,郤谷為帥,日說《禮》、《樂》,敦崇《詩》、《書》;祭遵置五經博士,軍中雅歌投壺;曹景宗挽弓霹靂,生啖黃獐,猶能乘醉賦競病詩;魯肅手不釋卷,張奐坐帷講論;謝艾有文武之才,王平統率戎旅,手不能書,所識不過十字,好作書論,說《史》、《漢》,不失其旨;石勒目不知書,嘗使人讀史,以論古今得失,確有灼見。上述諸例,亦都是「將而儒」或「將通儒」的典型例子④。  文武兼備僅僅是文武關係的一個側面,且古今並不多見。與之相反,歷史時期的文武關係,並不融洽。先有廉頗、藺相如之爭,後劉淵有隨陸無武、絳灌無文之恨。將相之間,形同水火。如史弘肇曾有言:「長槍大劍,安用毛錐?」王章反唇相譏,道:「無毛錐則財賦何出?」史弘肇尤其厭惡文士,稱此輩「輕人難耐,每呼吾輩為卒」。時當「搶攘」之際,社會動蕩不安,武夫戮力疆場,立下汗馬之勛;一旦承平,白面書生,坐而制之,如役廝養,稍有間隙,刀筆隨之⑤。換言之,自文武相分,將相轉而異任;兵農相分,軍民變而異籍。於是,天下之事,血脈不通;肩臂相使,聯屬甚難。文人厭薄刀戰,武將鄙視章句。其結果則造成時當承平,大帥尚且需要仰小吏之鼻息;而世亂之時,悍將則又可制僝儒之性命。舌鋒與劍鍔、載筆與屬橐、文章與馬槊之間,一旦觭輕觭重,形成隔閡,勢必造成習武者目不識丁,習文者手無縛雞,文武之間,未免偏廢。  考究明代的文武關係,實與明代軍事制度的演變桴鼓相應⑥。按照黃宗羲的說法,有明兵制,「蓋亦三變」:明初之時,以「衛所之兵」為主;中期之後,衛所之兵變而為「召募之兵」;至崇禎、弘光年間,召募之兵又變而為「大將之屯兵」。三者各有弊端,最終造成明朝覆亡⑦。儘管明朝覆亡的原因殊為複雜,然不得兵將之用,顯為其中之一。隨兵制變遷而來者,在制度的層面,文武關係亦發生了內在的轉變:明初立國,重武輕文;中期以後,崇文黜武;一至明季,武將開始跋扈。與此相應者,則是文人尚武與武將尚文風氣的形成及其勃盛,以及文武合一論的崛起。  一、從重武輕文到崇文黜武:制度史之演變  明太祖朱元璋以馬上得天下,擐甲厲劍,與眾將縱橫馳騁中原,在行伍、戰陣之間,長達十餘年,故對御將之道,籌備相當審慎。立國之後,在明太祖的眼中,諸如指刃揮兵、搴旗陷陣之事,均非豎儒所長。為此,設立都司衛所,綉錯佈於宇內;而在要害之處,則設置鎮戍之將。所有閫外之責,一概寄託於武臣。明初重武輕文,蓋有其因。  然此制的設定,缺陷明顯。衛所與地方州縣犬牙交錯,固然可以藉助互相牽制而便於統制,然衛所與地方有司之間,不相統攝,錢糧、刑名,各自總理,一旦變起於倉促之際,單是行移之間,就頗費周折,最終導致虛文日煩,實效難責⑧。尤其是昇平一久,法令益弛,都司衛所之中,已是遍布紈絝之子。他們豢於酲醲甘膬之中,沉於絲管娥姣之際,肌節駑緩,智識鈍眊。鑒此原因,早在洪熙年間,明仁宗就下令文臣臨鎮,治理文書,商議機密,參贊軍務,清理邊儲。其後,均改用都御史,設立提督一職。隨之而來者,則是「天下治安,縉紳用事,介胄之夫,俛首下氣,唯唯聽命」。所以,諸如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雖有將軍之名,但權力已大受束縛,不能振舉,軍旅大權,上歸提督,下屬兵備,文臣中的提督、兵備已經取代將帥之任⑨。這就造成了明代中期以後崇文黜武的制度格局。  一至明季,「大將屯兵」,擁眾自衛,與敵為市,「搶殺不可問,宣召不能行」⑩,遂成一時武將跋扈之勢。  (一)明初重武輕文的制度格局  明初立國,統兵之權歸於大都督府。即使如大都督府斷事官一類的幕職,其遴選亦相當慎重。貝瓊《送褚德剛序》云:「洪武十年夏,大都督府斷事官缺,上難其人,咨之在庭,以行府經歷會稽褚君為之。」就在此文的批註中,有言:「國初兵權皆統於大都督府,故其幕職亦重。」(11)「幕職亦重」一語,大抵已經道出明初重武輕文的制度格局(12)。  在明初制定的《大明律》中,對武官犯罪亦略顯優待。如《大明律》內有一款云:「六部、都察院、按察司並分司及有司,見問公事,但有干連軍官,及承告軍官不法不公等事,須要密切實封奏聞,不許擅自拘問。」(13)在所有「公事」中,只要其事「干連軍官」,即使是告軍官「不法不公」等事,從中央到地方的一切司法衙門,均無權過問。法律上格外優待甚至賦予其特權,足以證明初武官地位之高。  明初總兵,地位顯赫。這可從以下兩個方面加以考察:一是從官銜上看,總兵明顯高於巡撫。按照明代的制度,各鎮都是先設總兵,其後才陸續添設巡撫。所以,巡撫的署銜,僅僅是「參贊軍務」。只有各鎮無總兵官以及後設之總兵官,巡撫署銜方可稱「提督軍務」(14)。「參贊軍務」與「提督軍務」之間,儘管只有二字之差,但許可權大有區別。官銜上署稱參贊軍務,說明巡撫相較於總兵官,僅有輔佐之責,並無統轄之權。二是從文武官員的交際體統上看,明初總兵有「列侯」之譽,其體統極其尊重,地方有司「伏謁如屬禮」。一些內地知府、知縣,因昧於掌故,「輒欲鈞禮,往往取累」(15)。按照明初的制度規定,設立軍民諸司,原本是「彼此頡頏,兩非統屬」。然事實並非如此。在明初洪武、永樂兩朝,因為天下初定,都司衛所武官勢力炫灼,時常凌轢地方有司官員。永樂元年(1403),福建巡按周志新的奏疏顯示,當地方知府路過都司所轄各衛的衙門,或者二者在路途相遇,各衛官員因為對知府不下馬感到憤怒,就藉此「鞭辱仆隸」。至於衛所的公務,更是直接交給地方有司辦理,稍有不從,即「呵責吏典」(16)。明代之衛,設有鎮撫,所亦有鎮撫一職。在千戶所中,大抵以千戶為主將,而鎮撫佐之。可見,在武官中,千戶所鎮撫可稱是「至微」之職。明初的文官對這些鎮撫亦格外小心,惟恐得罪他們。如蘇伯衡在明初號稱著名的文學侍臣,甚至被明太祖所優禮。即使如此,蘇氏亦不得不撰寫《送譚鎮撫調平陽序》一文,與這些千戶所鎮撫應酬,甚至不乏揄揚稱道之言(17)。諸如之類,無不證明明初武弁何等受人重視。  (二)明中期以後崇文黜武局面的形成  明代中期以後,承平日久,崇文黜武局面隨之形成。由於文官大抵來自科舉,所以明代的文官制度最重資格。甲榜進士出身最為崇高,可以仕至六部。在進士中,又以翰林最受人尊重。一入翰林,則不屈膝,或雖有拱揖,亦「腰背不甚折」,號稱「養相體」。乙榜舉人出身,則只可仕至知府而已。為此,進士出身者,無不鄙視舉人出身之官,雖同處朝列,亦不甚款接。至於歲貢、蔭官,更是等而下之。在如此講求資格的官場,武官地位一落千丈,顯得相當卑微。即使是總兵官,在文臣看來,「抑末也」(18)。  從某種程度上說,明初所定《大明律》中關於軍職犯罪,官員不準擅自拘禁的規定,顯然已經保證了武官在明初的特殊地位。到了明代中期,這一律條已經被作了部分的修改。成化年間,巡撫四川右副都御史夏塤葵上奏,請求「今後軍職違法害軍,間有干礙懼罪欲逃者,許該衛所呈稟,先將犯人拘系在官,一面奏請問罪」。這一建議到了刑部,刑部最後提出了一個折中的方案:一方面,軍職若是僅僅犯有「一應常事」,仍然按照都察院等衙門會議奏准事例,「令其暫住管事,支俸聽提。若明文已到,截住支俸,就提,不許破調仍舊支俸」。另一方面,若是軍職犯了「強盜、人命等項真犯死罪,逃脫在外,因而交通巨惡,搆結為非」,允許該衛所「措實呈稟,先將犯人拘系在官,聽候奏拿」(19)。這一條例一出,顯然已經證明武官在犯罪方面所享有的一些特權,已經開始部分喪失。  明初大將提兵,權勢赫奕,所設巡撫都御史,不過是「贊理軍務」,「與之督糧,不與兵事」,亦即負責後勤保障而已。自中期以後,總兵官的權力受到了很大的牽制與削弱。喪失賞罰之權不論,即使是「出師之期」一類的用兵機宜之事,總兵一類的將官亦已無決定權,而是必須「請命而行」,依次受制於兵備、巡撫、總督,大失任將之道(20)。正如黃宗羲所云,明制儘管有失,但總兵畢竟用的是武人。一旦總兵必須受到總督、巡撫、經略的節制,那麼,其文武格局頓時發生轉變:總督、巡撫、經略越俎代庖,親自擔當主將的職責;反之,總兵則淪為輔佐之職,不過是聊充「偏裨」而已。其結果,則是總兵「有將之名而無將之實」(21)。  更為甚者,至明代末年,即使吳淞總兵官這樣的地方武職大吏,也必須受到松江府理刑推官的節制,這是因為吳淞總兵的「賢否冊」亦即考察權,完全掌握在推官的手中(22)。武將地位的衰微,最終導致武將不肯用命,明朝隨之傾覆。此實亦在情理之中。  崇文黜武之制一旦形成,那麼,文武之間的交際體統隨之發生變化。明代中期以後,即使大將、副將之職,亦均須兵部差遣。換言之,總兵、副總兵職位,不再依靠戰功,而是憑藉襲蔭。按照制度的規定,這些武官為了繼承祖蔭,不得不與兵部、兵科的文官打交道,其間不免出現一些自貶身份的「卑污手本」。如大將、副將上給兵部、兵科官員的手本,尚且講究身份者,則自稱「門下小的」;若是自貶身份者,更是動輒自稱「門下走狗」。至於守備、把總以下,給兵部書辦送禮,在禮帖中則用細字寫上「沐恩晚生」(23)。  清初學者黃宗羲在總結明代軍事制度時,對此亦多有揭示。根據他的記載可知,位至大帥的武將,在干謁文臣之時,即使品級懸絕,亦必須身穿戎服,左手握刀,右屬弓矢,「帕首袴靴,趨入庭拜」。至於其上給文臣的門狀,則自稱「走狗」。告退之後,甚至還與文臣的仆隸敘齒(24)。黃宗羲的說法決非空穴來風,而是可以找到很多事例加以印證。如明代中期以後,知府、知縣與總兵相見,都可以抗禮,拜帖僅用「侍生」,公文則用「移會」。與參將、游擊將軍以下交往,大抵亦是如此。更有甚者,貢生、監生、生員與武弁往來,即使是總兵,亦只是投「侍教生」的名帖,輕易不用「晚生」帖子。降而下之,與參將、游擊相見,則更不待言(25)。總兵、副將、參將、游擊如此,承平日久,地方軍衛的武官更是一蹶不振。衛所指揮前去拜見知府,必稱「恩堂」,不敢抗禮(26)。  明末人宋懋澄藉助一位頗有智慧的山僧之口,道出了當時的崇文黜武之風:「武與文異。人之畏文也眾,故縉紳之於釋老,威少殺焉;若武,則人慢之矣。彼視可以行威者無如僧,吾故俟其威之未張而先致敬焉,非故諂也。」誠哉斯言!這位山僧的一番話,確實道出了實情。因為縉紳文人平日里受到了世人的尊重,所以他們在與釋老之徒打交道時,不妨優雅地顯示自己的平等待人,在僧道面前不再作威作福。而武人則正好相反,他們平日里就得不到世人的尊敬,所以在遇到僧道時,就難免會抖擻自己的精神,擺起自己的架子。這種崇文黜武的風氣,其結果正如宋懋澄所言:「以彼文武如是之異,而國家欲藉武士為干城,其可得乎?夫無事賤之如牛馬,有事望其捐生,一何待之薄而責之厚乎?」(27)此論堪稱一語中的。  武學在明代的困境,大抵與當時的崇文黜武之風若合符節。在明代,惟有京城設有武學,在地方府、州、縣,並未設有武學。凡是出應武科鄉試之人,儘管稱之為「武生」,其實不過是一些學業粗疏、負材矜氣之子弟而已;或者原屬軍籍而學書不就之人,就改為學習武經、弓馬,中式則為武舉,不中則依然齊民,並無「武生員」之稱。至崇禎之末才下詔,讓府、州、縣考取武生員,併入學宮,令督學官考校。然而積習輕武,假若是有志之人,根本不屑應試,學臣亦視為具文,有無多寡,不拘定額(28)。 (三)明季武將之跋扈  崇文黜武之風形成之後,難得武將之效。明季兵興,有人上奏,聲稱「今日不重武臣,故武功不立。」云云。於是,崇禎皇帝專任大帥,不再受文臣節制。不到二三年,武臣擁眾自重,「與賊相望,同事虜略」(29)。崇禎皇帝重武之效,不過如此。  南明魯監國時,華夏上奏有云:「臣思昔日文強武弱,迄今武強而文不肯弱,遂相持起釁。」(30)這大抵反映了自明末以來文武關係的另一種轉向。  揆諸明季史事,確乎武將擁兵自重,飛揚跋扈。此可以左良玉、劉澤清為例加以進一步的剖析。  就左良玉來說,下面兩件事情,已經可以證明他完全是擁兵自重,甚至敢於不聽詔令。在崇禎朝時,先是陝西總督的塘報,稱左良玉兵駐武昌,「賊船過漢陽,為左兵追殺,復退」。為此,崇禎帝密遣太監「齎金幣往營諭之」。不久,湖廣巡按御史的奏疏上達,稱左良玉並無「追殺有功情狀」。內閣大學士吳甡專門上一揭帖,稱:「左鎮坐視承、襄陷,退避湖南,方懷疑懼,今復遣內臣往,若追殺虛報,疑懼愈甚,乞暫停遣,俟察實命兵部差官照常賞齎未晚也。」揭上之後,崇禎帝的批示卻云:「左良玉之退,亦由地方官不為措給糧餉,朕故加意激勸,留此一枝勁兵,助先生徂征半臂耳。中使已發,不及停矣。」(31)正因崇禎帝過分倚重武將,才對左良玉如此「寬假」,最終導致他更加跋扈。至南明福王登極,南都詔書下達湖廣,左良玉自承天返回,駐兵漢陽,意不可測,甚至未舉行頒讀詔書的儀式。為此,巡撫何騰蛟前往漢陽,以劍自隨,道:「社稷之安危在此,若不開讀,此身有付三尺耳。」所幸者,當時左良玉私置正紀盧鼎力爭,認為應當拜接詔書,且對良玉說:「方今四鎮合心,同戴新君,若擁兵而下,能保必勝乎?不勝,無乃身家兩亡乎?」良玉時已耄老,不得不說:「是固當拜耶。」隨之,舉行拜詔之儀(32)。從左良玉「私置正紀」一職,到他敢於不拜接詔書,明季武將之跋扈,已是達到極致。  劉澤清顯然是另外一個武將飛揚跋扈的典型個案。劉澤清因山東「剿寇功」,得到了太監的濫敘,為公論所譏。兵科給事中韓如愈上疏糾之。後如愈奉差督餉,行至山東,在道中為澤清麾下楊國柱所害。當時澤清還想謀害御史蔣拱宸,「以不值免」(33)。正如都御史劉宗周所言:「本朝受命三百年來,未有武臣參文臣者,尤未有武臣無故而欲殺憲臣者,且未有武臣在外而輒操廟堂短長,使士大夫盡出其門者,有之,皆自澤清始,一時紀綱法度,蕩然盡矣。」(34)劉宗周此言實是有感而發,因當時劉澤清正上疏參劾宗周。至於「士大夫盡出其門」云云,也有史事可以證實。如弘光朝時,王鐸入閣以後,替劉澤清作序,「呼其母為老伯母」,這並不能簡單地將此視為王鐸為人謙和,而是一種「失體」之舉(35)。  二、文人尚武與武將好文:社會風尚之轉變  晚明時期,名士之風甚盛,無不追求「有致」。那麼,什麼是有致?明末人陳繼儒作了如下解釋:「名妓翻經,老僧釀酒,將軍翔文章之府,書生踐戎馬之場,雖乏本色,故自有致。」(36)可見,所謂的有致,就是不再追求本色,而是一種矯情,甚至是故作標緻。而其中所列「書生踐戎馬之場」與「將軍翔文章之府」,大抵道出了文武關係之社會風尚已發生兩大轉變:一是文人尚武,二是武將好文。  (一)文人尚武  近人顧頡剛在整理兵家書籍時,曾驚奇地發現如下一個現象,除了清末江南製造局所出兵書之外,絕大多數兵書幾乎全為明本,而且又多為萬曆以後所作。為此,他解釋其中原因道:「明代一困於也先,再困於滿洲,三困於倭,四困於流寇,士大夫皆有用兵之心,故就古籍論兵及紀兵事者加以討究,遂成巨帙。」(37)洵為確論,且道出了晚明文人尚武的一個側面。  晚明文人尚武之風,以嘉靖中期以後「倭變」之起、萬曆末年「東事」既興與崇禎初年「寇氛」初熾三個時期最為興盛。  嘉靖初年,儒家士人久已不講武備,見到那些「挾短兵、衣短後者」,則無不感到驚訝(38)。「倭變」事起,東南沿海不再平靜。於是一些文人或講武尚俠,或投筆從戎。如徽州人吳子欽早在中生員之前,就喜歡「習技擊」。即使後來成為徽州府學生員之後,還是俠氣不改。每當出門,就身穿窄衫,袖中藏雙鐵尺,一副俠客打扮(39)。徽州生員王寅,曾經從少林寺僧扁囤習得兵杖之技,後來投入胡宗憲幕府(40)。  萬曆初年,尚是「一人無為,四海少事」。自「東事」既興,廣行召募,於是「雜流之士,哆口談兵,九門之中,填馗溢巷」(41)。此說顯已道出萬曆末期文人尚武談兵之風。如明末著名文人宋懋澄,就是一位喜歡談兵之人。《明經世文編》收錄了他所著《東師野記》、《西師記略》、《東征記略》三篇文章,反映了他對一直困擾明朝廷的倭寇、哱拜、滿洲諸事的具體看法,顯然也是為了證明其雖為文人,卻有投筆從戎、一試疆場之志。其世侄併兼具《明經世文編》編輯者之一的宋徵璧在選編了這三篇文章之後,在文後專門加了一段評語,自稱幼年時從宋懋澄學習經學,並說懋澄「談論今古,懸河瀉溜,頃刻不停,恨未展其用,齎志以歿」。身為文人的宋懋澄,關心國家邊疆之事,同樣得到了當時一些名士的稱讚,如李維楨、陳繼儒等,均稱其「有封侯之骨,而不遇時」(42)。所謂的生不逢時,這或許就是當時許多文人懷才不遇時的共同慨嘆。  崇禎初年,「寇氛」初熾,文人尚武之風又盛。如復社成員桐城人孫臨,字克咸,平日所行,完全是文人習氣,諸如「為人風流俊偉,曉聲伎,吹簫度曲」,甚至間游平康之里,他亦以此沾沾自喜。「寇氛」初熾之後,孫臨一夜酒酣,談及時事,慷慨激烈,並引一指燃燭上,自誓道:「不滅賊者,有如此指!」於是,改字為「武公」。自此以後,孫臨「常衣短後衣,騎生馬,左右箶箙,插弓矢,帶刀,作邊塞健兒裝」。後方仁植開府湖廣,「屢與賊戰」。孫臨作為仁植的愛婿,「常雜騎士中,躍馬深入,為諸軍先」,還不時在馬上賦詩為樂。所傳《楚水吟》,一半為軍中所作(43)。 (二)武將好文  與文人尚武相應者,則是武將好文之風的勃盛。正如明代學者唐樞所言,至弘治、正德年間,明代武臣發生一大轉變,即變為「人思務文矣」(44)。這就是說,由於昇平日久,再加之文武畸重,致使主將「類能操觚,而不嫻弓馬乾戈」。就此風氣,明代宗室成員朱子斗作有《紀事》詩五首加以刻畫,其中一首云:「時清諸將慕文儒,勝韻長才亦自殊。競羨江花生彩翰,不聞營柳避雕弧。餉金輾轉隨津貴,宮錦題封侍市胡。覆轍於今堪自鑒,嫖姚何必薄孫吳。」(45)堪稱言有對癢。  武將何以好文?究其原因,大抵有以下三個:一是為了扭轉武將缺文的整體形象。武之不文,屬於整體現象,歷代如此,明代自不能例外。如永樂二年(1404),一天臣子進呈敕邊將的疏稿。明成祖對臣下道:「武臣邊將不諳文理,只用直言俗說,使之通曉,庶不誤事。他日編入實錄卻用文。」(46)明成祖的這段話至少說明,鑒於武臣邊將「不諳文理」的事實,所以下達給武將的敕書,只能採用「直言俗說」。明人賀欽之言,可以作為上述記載的註腳,亦即武將因為「不學」,導致「少知義理,率皆率意奢縱」。為此,他提出了為武將配備儒者加以「傅導」的建議,其目的就是為了改變武將缺文之憾(47)。明代的笑話同樣揭示了武將缺文的現象,不妨引述一則如下:遼東有一位武將,素不識字,被文臣彈劾。劾本下來以後,他就讓人念,當念至「所當革任回衛者也」的時候,不免痛哭道:「革任回衛也罷了,這『者也』兩字怎麼當的起?」(48)武將的缺文,必然遭致文臣的輕辱鄙陵,動輒「以不識字為誚」。等到考察推薦,文臣「右文而後武」。面對如此情勢,武將就「不得不文」,藉此以為自立之途(49)。二是好文可以提高武將的聲譽。正如朱國禎所言,若欲成為一代名將,並非僅僅憑藉自己的卓越戰功,而是必須藉助「好文」,才能成為現實。通過「好文」之舉,就可以「有所附麗而益彰」。為此,他以晚明名將戚繼光為例加以進一步申述,認為戚繼光因為好文,並與汪道昆、王世貞、王世懋、沈希儀、唐順之等著名文人交往,所以「其戰功始著」(50)。三是受重文輕武時風的影響,武將不得不好文。究厥所由,明初以將對敵,舉動自由。其後,武將開始受制於出鎮的太監,受制於用以制約鎮守太監的巡撫、總督。文官重臣握有兵權,又藉助巡按糾參武將,又漸漸受制於巡按。面對「隨在掣肘」的尷尬窘境,無奈之下,武將「不得不文,以為自御之計」(51)。  明代中期以後,武將好文,蔚成一時風氣,大抵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武將擅長賦詩論文。武人能詩,自古以來,不乏其例。明代武將能詩者,有沐昂、俞大猷、郭登、李言恭、萬表、陳第等,其詩「皆見英雄本色,有文士所不能道者」(52),並非只能寫「明月赤團團」一類的俗句。尤其是戚繼光,其《入關》詩云:「少年好紙筆,長事行間役。」(53)可證繼光少年時即從事文學之事,只是因為長年處於戰陣行伍之間,才使他改而關注軍事。後戚氏因深得文壇名人汪道昆、王世貞的稱道,儼然以風雅自命,幕客郭造卿輩,尊之為「元敬詞宗先生」,幾與縉紳分道揚鑣。又蕭如薰,亦以翰墨自命,山人輩紛紛投入幕中,尊稱其為「季馨詞宗先生」(54)。其他如杜文煥,亦甚好文,建曲館,以「經文緯武」顏其齋,作有《餐霞外編》(55)。杜氏除了「博通經、史、二氏」之外,尚擅長「五七言律」(56)。如此等等,不勝枚舉。  清朝人劉廷璣的記載,顯可為明代武將好詩之風下一註腳。劉廷璣曾與好友在天許樓宴集,以朗誦古人詩為下酒之物,並擬搜羅從古以來武人能詩之人,或紀全編,或采警句,以成吟壇勝事。最後所采,還是「獨明詩為最多」。根據他的記錄,明朝武人能詩之人,分別有:定襄伯郭登,著有《聯珠集》,其詩可誦者分別有《湳牙山》、《普安道中》、《入緬取賊早發金沙江》、《軍回》、《寄涇州守李宏》、《梅子》、《塔頂》諸篇;參將湯胤勣,其可誦者有《題壁》一詩;戚繼光,著有《止止堂集》,其可誦者有《登石門驛新城眺望》、《盤山絕頂》、《度梅嶺》諸詩;俞大猷,著有《正氣堂集》,其可誦者有《挽薛養呆》一詩;萬表,著有《玩鹿亭稿》,其可誦者有《憫黎吟》、《山亭納涼》、《宮女嘆》、《和徐東濱》諸篇;參將余承恩,著有《鶴池集》,其可誦者有《感興》、《答草池約泛蓉溪》、《放舟行》、《望忠州》諸篇;都督張通,有《游西林庵》一詩;京營都督周於德,有《平烏剌江》一詩;指揮張元凱,著有《伐檀集》,其可誦者有《春日游西苑》、《西苑宮詞》諸篇;千戶李元昭,著有《岣嶁山房集》,其可誦者有《送周虛岩歸吳》一詩;參將黃橋棟,其可誦者有《聽秀上人彈琴》一詩;右都督張如蘭,著有《功狗集》,其可誦者有《吳門夜泊》一詩;參將狄從夏,其可誦者有《月夜同劉天山作》一詩;守備袁應黻,其可誦者有《鄭司馬入塞歌》;百戶奚汝嘉,其可誦者有《旅懷》一詩;百戶陳鶴,著有《海樵集》,其可誦者有《夜坐見白髮寄別朱仲開、張甌江》、《高郵贈龔山人》、《泊京口望金山寺》、《題楊法部容閑閣》、《寫山水》、《題畫贈姜明府》、《送張伯淳還關中》、《送王諫北山》、《吹笛懷友》;游擊將軍陳第,著有《寄心集》,其可誦者有《歲暮客居呈焦弱侯》、《邵武舟次》、《禹碑行》、《山中蚤秋》、《江心寺除夜》、《閩關旅夜》、《維揚謁文信公祠》、《過薊州》、《追懷宜黃大司馬譚公》、《元夕宿泉州洛陽橋》、《送戚都護》、《塞外燒荒行》諸篇;臨淮侯李言恭,著有《青蓮閣》、《貝葉齋》、《游燕》諸集,其可誦者有《花朝》、《賦得匡廬山》、《送仲弟南還兼懷老親》、《李僉憲招飲黃鶴樓》、《顯靈宮》諸篇(57)。  武將不僅能詩,而且好文甚至善於論文。如大河衛指揮僉事崔克遜,「讀書好文,樂與儒士大夫游」(58)。又如千戶姚福,就《六經》以下直至宋代文人之文,一一加以評騭。他認為,《六經》之後,左丘明作《春秋》(即《左氏春秋傳》),堪稱後世文章之祖;司馬遷所作《史記》,力量超過《左傳》,成為漢代的「文中之雄」;韓愈之文,「深醇正大」,可謂唐代「文中之王」;歐陽修之文,「淵永和平」,可謂宋代「文中之宗」。此外,他分別就班固、柳宗元、曾鞏、王安石、蘇軾之文加以論析,稱班氏之文「詳瞻」,柳氏之文「精核」,曾氏之文「竣潔」,王氏之文「簡淡」,蘇氏之文「痛快」(59)。論文之言,固不免因仍之弊,且亦有獨到之見。  其二,武將涉獵經史,且善於度曲。早在明初,魏國公徐輝祖就並非「特長於武」而已,而是時常侍奉皇太子與諸王「學通經史」。洪武二十九年(1396),明太祖命徐輝祖會同禮部、翰林院考試國子監生的文義,「第其優劣,送吏部銓用」(60)。其後,又有都督王信,沉毅簡重,「被服儒素,閑居輒玩經史」(61)。至於「金帶指揮」陳鐸,更是以「詞曲馳名」,甚至還牙板隨身,不時可以「高歌一曲」(62)。 其三,武將不僅與知名文人廣泛交遊,而且聘幕蔚然成風。顯然,這是晚明武將好文風氣影響所致。明代很多能文的武將,大多喜歡與文人交往。如戚繼光與當時著名的文人王世貞、汪道昆、李攀龍均有交往,甚至雅歌相和,篇章交映,體現出一種「質有文武」的特點(63)。戚繼光在薊鎮時,凡是招待前來閱兵的官員,亦極盡招待曲奉之能事。根據鍾羽正的揭示,戚繼光一次招待閱兵官員,多用奇花排列,共花費了200多兩銀子。而那些參與閱兵的官員亦大多不加自愛,喜歡帶上很多伶人遊客,人數多達數十人,日夕酣歌,流連光景,登高覽勝,伐鼓飛觴(64)。  至於武將聘幕之風,正如譚綸所言,「乃各大小將官,不修實事,專尚虛詐,厚養刀筆之徒,置之帷屋之中」(65)。所謂刀筆之徒,即主持刑名之幕賓。晚明山人雜流多投奔邊帥幕中,武將亦多以聘幕為榮,以便與文臣往還(66)。陳第、顏鈞為著名的王門學者,均曾入俞大猷幕,成為參謀、軍師(67)。至明季,武將多聘記室、幕客。當東平侯劉澤清開府淮陰時,賈開宗「掌其軍書記」(68)。即使如衛所指揮,解糧進京,也要尋一個「通文理,管得帳」的幕賓(69)。聘幕賓,專為記賬,這與請錢穀師爺基本相同。  此外,武將幕中又多山人幕客。史稱隆慶以後,「款市既成,烽燧少警,輦下視鎮帥為外府。山人雜流,乞朝士尺牘往者,無不饜所欲」(70)。尤其是萬曆中葉以後,邊鎮專閫將帥以能詩名者很多,戚繼光、蕭如熏、杜文煥即其中之佼佼者。戚繼光尤好延文士,傾貲結納,取足軍餉。蕭如熏亦能詩,士趨之若鶩,賓座常滿。  尤其是戚繼光,在他所著詩歌中,其中不少涉及幕府中的文士、山人。如《奉召北還元日邀曹都閫顧黃方三山人集大安》詩,可見與他相交者,有顧、黃、方三位山人;《鄭山人自閩赴友難歸,詩以贈之》詩中,所交者為鄭姓山人;《端午,方景武山人以趙藩骰牌、巧扇見寄》詩,則所交者為方景武山人;《送李文學歸蓬萊》詩有云:「早年結社蓬萊下,塞上重逢已二毛。」可見,所謂的「李文學」,亦即李姓文士,是他早年在家鄉的結社朋友,後來也曾投奔到戚繼光的塞上幕府。《夏日同徐使君、方山人避雨朝陽庵,限陽字》詩,說明戚繼光與山人時常以詩歌賡和。其中贈與方山人的詩中有云:「南北征塵里,艱危獨共君。壯心懸白日,俠氣薄青雲。並榻時聽雨,銜杯夜論文。十年交好意,今古挹清芬。」又《次馬祥寺,值方山人至,共酌稼場》詩,有云:「關山一片月,遊子十年情。」可見,這位方山人自東南海疆一直跟隨戚繼光到了北部邊疆,兩人相交長達十年之久,而且關係相當密切(71)。《莫春方山人邀游山莊》詩,所交者為方山人。《秋日邀山人歙王十岳、越葉一同、莆方浮麓、文學郭海岳同登山屯之陰山》,所交山人、文學之士則更多。《送王山人南還》,其中之王山人,或許就是上述徽州府歙縣人王十岳。《送葉山人歸恆安三首》,所提及的葉山人,是否即為上面所言越人葉一同,尚須存疑,但他與葉山人之間的關係,卻非同一般。詩中有云:「論交繄早歲,白首乃所期。岐路一何廣,雅志遂參差。劍合古有言,分金亦吾黨。握手且踟躕,迢迢嘆孤往。任俠應多愧,還丹好自求。不知他日淚,誰為故人流。」《送文學郭建初歸閩》詩,有云:「幕中校藝萬夫敵,銜杯出塞誰稱豪。問天天欲何為者,高陽大名遽相假。」《夏日邀婺川令毛儀之、山人黃全之、方景武、文學錢子見游山莊,為邦齡賦別,兼呈詩社諸君子》詩,有云:「報君尚愧求龍種,草檄應多倚馬才。」可見,這些文士或者山人在幕府之中,負責「草檄」亦為其職責之一。《夏日浮麓山人方君邀同諸客游山莊》詩,有云:「客盡江南盛,身仍塞北留。」足證幕中諸山人清客,多為江南才士。《登塞上台和幼海周山人韻》詩,可知所交者尚有一位周幼海山人。《甬東呂山人自薊復游晉,因覽天海,驪歌有贈》詩,所交者為呂山人(72)。此外,戚繼光幕府中尚有武林人王棲雲,遠赴塞上,訪戚繼光於「干戈之場」,最後「齎志以沒」(73)。  三、文武合一:思想及社會史之轉向  天地之道,惟陰與陽;治世之具,惟文與武。文與武,猶如陰與陽。故治亂相尋,本於陰陽迭運,只有文武並用,方可相濟有成。從文武關係的歷史演進來看,確實存在著一個從「文武並用」到「文武兩分」的變遷過程。三代以上,井田聿興,兵農合一,五等封爵,文武不分,故出則為將帥,入則為師保,聲氣既同,績用有底。至春秋戰國,民無寧宇,卒有常征,井田寢廢,兵農攸分。自孫武、吳起立兵家之言,特設軍容,不由民社,於是文武異途,門戶漸立。秦開創郡縣之制,漢封同姓為王,唐則設藩鎮。歷代沿革,雖各鑒一時之弊,但無不曲為更張。即使如此,戍邊禦侮,官制固有不同,然文武職銜互相加授,名義相關,文武兩途,判別未甚。一至宋代,立國本弱,儒術歧多,以致分者決不可合,而合者亦分。  明初立國,憑藉武功驅逐蒙元,恢復區宇。有鑒於當時掌握兵權的功臣武將,大多以汗馬自驕,紛然多事,所以防微慮重,最終導致軍政肘掣,文武勢分情格。文武一旦判若兩途,其結果則是:「俎豆乾戈,不同其業;縉紳介胄,不同其官;閭閻卒伍,不同其治;疏附禦侮,不同其職。」(74)習文的「儒者」,「長視闊步,抵掌今古,靡究短長之故」;習武的「武人」,亦「狃習紈綺,庸鄙偷惰,罔效尺寸」(75)。清初學者黃宗羲將此視為「文武過分」,即「書生視戎事如鬼神,將謂別有授受」(76)。  從制度的層面來看,儘管唐、宋以後,文武已經分為兩途,但當時所設職官,內而樞密,外而閫帥州軍,尚文武參用。惟自明代中期以後,文武之間,已經截然不相出入:「文臣之督撫,雖與軍事而專任節制,與兵士離而不屬。是故蒞軍者不得計餉,計餉者不得蒞軍;節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節制。」(77)明初制度創設者的本意,或許是通過文武「犬牙交制」的設計,使文武互相制約,不能反叛。然事實正好相反,文武相判的結果,反而導致以下兩大弊病:一是「好名」之過。文臣以《詩》、《書》發家,則「援武事以示可用」;武將以騎射為業,則「掠儒術以示有文」。從表面上看,似乎文臣善於陣法,武將善於屬詞,其實名不副實,「及試之事,寬則蠕望,急則狼狽,失故步矣」。二是「喜功」之過。按照明代的制度,三軍之命系乎將,而將之調遣及其糾舉之責在於總督與巡撫。但事實並非如此。武將在疆場效命,所立戰功,往往被總督、巡撫所掠奪,使獎賞失去公平性;反之,武將一旦有所失利,而總督、巡撫並不分擔罪責(78)。隨之而來者,則是文武之間交譏互詬:或「武則非文,文則非武」(79);或「此以彼為俗夫,彼以此為腐儒」(80);或「文人謂武人不足語,武人謂文人無用,不識時務」(81)。無事則互相譏諷,有事則互相傾軋。  其實,文武之間的關係,正如張居正所言:「夫戡亂之時,固宜用武,亦必濟之以文;守成之時,固宜用文,亦必濟之以武。」(82)儘管在不同的時期,文與武各有所偏重,但必須將文與武結合在一起,方為治理國家的全體。所以,自晚明以來,文武合一之論,又一時甚囂塵上,且不乏文武合一之人。  在這股文武合一論的大潮中,戚繼光可謂最為典型的倡導者乃至實踐者。首先,他從上古時期的射禮中,窺探出文武合一的底蘊:射一旦「失諸正鵠,反求諸己,因敗而思」。而「勝者不矜其功而不伐」,更是一種「至德」。射原本屬於「武人之技」,而「為士者習之」,究其目的,就是為了「合文武之道」(83)。為此,他提出了「人無二身,則文武無二道」之論(84)。其次,他藉助「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之說,進一步奠定他的文武合一之論。他認為,「武固以勘定為事,古人率興禮樂於搶攘之中,當文化雍熙之盛,必憂忘武之危,便當振舉」(85)。再次,他對岳飛之說加以辨析,藉此確立「無分文武」的思想。岳飛曾就宋代形勢有一句名言,云:「文官不愛錢,武將不惜死,天下太平矣。」戚繼光認為,岳飛此說,不過是一時救弊之言,並非「至論」,應該「無分文武」,惟有以「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為法(86),克去個人的私慾,才能實踐文武合一。本於上述三點認識,戚繼光將「仁將」、「儒將」視為一生追求的典範。換言之,節制之師,理應「殺人安人,無不使天下歸仁」(87)。為此,他將「行伍」與「歌詩」合而為一,認為在行伍中,選擇一些忠義激烈的「戎言」、「戎詩」歌之,可以感發意氣,憤悱志向,使將士「習尊主庇民之道」(88)。  明末清初,文武合一之論更是有所深化。黃宗羲從明朝覆亡的歷史教訓中,得出了文武必須「合為一途」的結論。他認為,「儒生」必須充分認識到,「兵書戰策非我分外,習之而知其無過高之論」;「武夫」必須知曉「親上愛民為用武之本,不以粗暴為能」(89)。張履祥認為,「文武本無二道」,兵事亦「儒者當知」,兵法亦是「一種學問」(90)。俗語有云:「世治用文,世亂用武。」對此文武徑庭之論,張怡提出了質疑。他認為,「有治而亂即隨」,隨著時代的治亂相因,必須「能文而武為輔」。文武之間,不可「軒輊太分」(91)。  與文武合一之論相應者,則是自明代中期以後,文武合一之人才輩出。若是細加分類,可以分為以下兩類:一是文而武,即文臣兼有武功;二是武而文,即武將兼有文采。  就前者而言,其最為典型者當數王陽明,其次分別有茅坤、唐順之、趙時春、陳第。  王陽明確乎實踐了儒家「內聖外王」之說。換言之,王陽明一方面能坐而講道,另一方面,卻又能樹立戡定之勛,體現了他的文武全才。史載王陽明在江西較射,三發三中,北軍歡呼,許泰等皆失色(92)。尤其是他巡撫汀、贛之時,正值宸濠之亂,「深機曲算,內戢奸幸,外防賊徒,撫定瘡痍,激勵將士,日夜如對勁敵」,最終平定叛亂,建立不朽功勛(93)。  茅坤以文武之才自命,好談兵事。他在任廣西按察司僉事時,「府江賊」盤踞鬼子等砦,督撫擬會兵攻剿。茅坤認為,「會兵非數十萬不可。賊走險旅拒,勞師費財,非計之得也。」請求自己選擇5000人,「自署以往」,「以奇兵直搗其巢,連破十七砦」,蕩平「累年負固之賊」(94)。作為唐宋派文學的領袖人物,唐順之僅僅是一個文吏,卻始終惓惓於論兵(95)。趙時春雖為「文士」,其志向則「專在攘夷狄復祖宗之疆宇,遺後世以長治久安」,故「喜騎射談兵,日以邊備不修為恨」(96)。陳第少為儒學生員,在音韻學上具有相當高的成就。後被俞大猷召致幕下,「教以古今兵法,南北戰守事宜,勸以武功自見」。譚綸一見陳第,稱之為「俞、戚之流亞也。」後投筆從戎,「起家京營,出守古北,居薊鎮者十年」(97)。  就後者而言,當數俞大猷、戚繼光最為著名。此外,尚有萬表、郭登等人。  俞大猷在做生員時曾追隨趙本學學習《周易》,潛心學問,「起基卑邇,以為實修」,其學問之深,甚至被稱為士大夫所莫及(98)。譚綸在給俞大猷的書信中,亦對大猷的文武全才多所稱讚,云:「故公非獨武人,亦文士也;非獨將略,實相材也;非獨功名之士,蓋與聞乎性命之學者也。」(99)堪稱確論。  戚繼光的平倭戰功,已是彪炳史冊。他自結髮從戎之後,間關百戰,綏靖閩浙,功在東南。後又在北邊薊遼練兵,頗有成效。尤其是他掌管京營之後,建議更制練兵,長驅出塞,「踵文皇三犁之績,收百世撻伐之勛」。陳第稱戚繼光自隆慶二年(1568)統兵薊州之後,一直到萬曆十年(1582),在這15年之間,「胡塵不起,民享生全極矣」。王世貞亦稱戚繼光用兵如神,自兩浙、閩、廣,以及薊門邊塞,大小數百戰,「所殺虜數萬計」,堪稱「東南名將無偶」(100)。至於戚繼光的學術造詣及其詩文成就,前文已述,不再贅述。  萬表是一員大將,卻一直諄諄於論學。清代史家全祖望曾見到過唐順之給萬表的翰札,讀後亦令其「肅然起敬」(101)。作為名將的郭登,亦工於詩,著有《聯珠集》。所上章疏,無不揮筆立就。如《送岳正還里詩》云:「青海四年羈旅客,白頭雙淚倚門親。莫道得歸心便了,天涯多少未歸人。」又云:「甘州城南河水流,甘州城北胡云愁。玉關人老貂裘敝,苦憶生平馬少游。」著名文人李東陽評其詩為明代武臣之冠(102),雖屬一家之言,但亦大抵符合實情。  綜上所述,像俞大猷、戚繼光一類的武將,除了能破虜平蠻、屢立戰功之外,又何嘗不高踞文章之府。為此,清初學者黃宗羲云:「苟如近世之沈希儀、萬表、俞大猷、戚繼光,又未嘗不可使之內而兵部,外而巡撫也。」(103)此說可謂確論。  從制度的層面加以考察,在明代中期以前,確實存在著「文武換授」之制,文臣、武將之間,可以「互用」。以武秩換授文職為例,如洪武年間,起用南陽衛百戶吳權濟等12人為河南、山東各布政司參政等官;成化年間,改任錦衣百戶何瑾為尚寶司丞;成化年間,明憲宗憐惜于謙之死,下詔賜謚立祠,又擢其子千戶于冕為應天府尹。以文秩換授武職為例,如永樂年間,祥符人張信中鄉試舉人,積官而至侍郎,他與英國公張輔同族,後改四川都督僉事;成化十七年(1481),進士梅純憑藉駙馬梅殷後人的身份,出任中都留守;駙馬周景之子周賢中鄉試舉人,後赴會試下第,被授予指揮同知(104)。  自明代中期以後,文武分途,右文抑武。制度出現如此改變,導致以下兩種情況:一是儘管直至明末,尚保持著文武換授之制,然這種換授已無多少實際效果可言。如崇禎年間,巡按御史張學顏請纓自效,改授河南總兵。然學顏此舉之,原本是希望得到巡撫的職位,而並非一鎮總兵,所以上任之後,「怏怏失志,卒無成功」(105)。二是在保持文武分途的同時,又刻意在聖賢后裔(作為文臣榜樣)與開國功臣後裔(作為武臣榜樣)之間建立起一道藩籬。按照明代的制度規定,孔孟、程朱等聖賢后裔,大多被授予世襲翰林院五經博士。所以,當誠意伯劉基的七世孫劉祿,一度亦被授予五經博士時,不免在文臣群體中引發不小的波瀾,甚至視為不倫不類。至弘治五年(1492),因禮科給事中吳仕偉上奏中,有「誠意伯後不當為博士」之言,於是改任劉基九世孫劉瑜為處州衛世襲指揮使。自此以後,聖賢后裔,不再「混於功臣」(106)。  若是將考察的視角轉換到地域風氣的特徵上,那麼,從「北武南文」到南方文風全面超越北方的轉變,同樣可以印證從重武輕文到重文輕武的變遷。如在北方,藉助勛戚、恩澤而獲得侯、伯,甚至「金吾、駙馬、玉帶」,「無歲無之」。在北方人看來,不過是「爾爾」之事。這是因為「京師大氣脈,官家得以餘勇賈人」。若是南方人一有「封拜」,則無不認為是「祖宗福蔭之奇」。相反,若論縉紳文學侍從之臣,北方乃至京師,反不如各直省之多。儘管這不過是「文武彼此盈虛消息之理」(107),但這種「北武南文」格局的形成,事實上靠重武輕文的制度規定才得以支撐。在明代嘉靖以前,儘管南方科第已經勝過北方,但江北同樣不乏文士學士。如「李獻吉以北地,何大復以信陽,孫太初以靈武,李於鱗以歷下,盧次楩以濮陽」,均在江北。自嘉靖以後,則江南「彬彬乎盛矣」(108)。江南文風轉盛,甚至完全邁越北方,同樣與重文輕武的制度格局若合符節。  在明代文武關係的流變中,存在著武將好文、文人尚武兩大風習。這是相當值得關注的時代特徵。無論是武將好文,還是文人尚武,從好的面相看,固然迎合了當時追求文武合一的時代風氣,然其弊端亦復不少。就武將好文而言,武將一旦以工詩作賦為風尚,反而會對兵家要義,終身不學,絕口不談。其結果則是「文藻翩然,議論有餘,究其實用,終無一效」(109)。湯胤勣就是典型一例。他原本被推薦者稱為「才兼文武,可當一面」,故有「湯一面」之號。隨後在鎮守陝西孤山時,出城征討前來侵犯的蒙古兵,被埋伏的蒙古兵「一箭中喉而死」,故又有「湯一箭」之號(110)。就文人尚武而言,正如清初學者陳確所言,兵不可談,談兵之人,其實並不知兵。換言之,文人談兵,不過是「腐儒之一體」(111)。王夫之對文臣尚武習氣以及授鉞帶兵之弊,亦有比較理性的分析。在王夫之看來,文臣授鉞帶兵,不但會挫折武士的雄心,甚至使文人之躁志更加難降。文人尚武,甚至帶兵出征,其志固然可嘉,但終究不免於僨敗(112)。究其原因,文人談兵,實不過「唇吻韜略」而已。馬成名與楊廷麟就是典型的案例:一則「駢首西市」,一則手下兵將遇敵即作鳥獸散(113)。由此可見,所謂的武將好文,其實不過是劣陋相承,偷息閑功。一旦武將陷入「歌童舞女、海錯山珍」一類自相娛樂的生活,就不再能「見敵捐軀,舍死而成功業」(114)。由此而來者,則是明末武備的廢弛,官兵操練如同兒戲(115)。無論是武將好文,還是文人尚武,最終導致在太平之時,文武將吏習於懶散,拾取前人唾餘,高談闊論,盡似真才;一旦時局艱難,讓他們擔當大任,卻是「倉皇迷悶,無一幹濟之術」(116)。此即文恬武嬉,明朝覆亡,蓋有其因。  注釋:  ①尤侗:《艮齋雜說》卷2,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44頁。  ②田藝蘅:《留青日札》卷37《非武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181頁;孫奇逢:《夏峰先生集》卷3《贈孔氏兄弟序》,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109-110頁。  ③孫奇逢:《夏峰先生集》卷3《贈孔氏兄弟序》,第109-110頁。  ④相關的梳理,可分別參見尤侗:《艮齋雜說》卷2,第44頁;魏禧:《兵跡》卷2《將體編·儒》,收入陶福履、胡思敬編:《豫章叢書》,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子部第1冊,第324-325頁;劉廷璣:《在園雜誌》卷1《文武全才》,中華書局2005年版,第4-5頁。  ⑤尤侗:《艮齋雜說》卷2,第44頁。  ⑥關於明代文武關係的演變,頗有建設性的前期研究成果,可以參看陳寶良:《晚明的尚武精神》,《明史研究》第1輯,黃山書社1991年版;萬明:《解讀戚繼光的文化身份》,載張守祿主編:《戚繼光研究:戚繼光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國文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193-215頁;萬明:《從戚繼光的文化交遊看晚明文化視域下的「武臣好文」現象》,《魯東大學學報》2009年第4期;梁志勝:《明代衛所武官世襲制度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版,第430-442頁。  ⑦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兵制一》,收入《梨州船山五書》,台北世界書局1988年版,第29頁。  ⑧田藝蘅:《留青日札》卷37《非武備》,第1181-1182頁。  ⑨葉春及:《石洞集》卷2《擇將帥》,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258-259頁。  (10)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兵制一》,收入《梨州船山五書》,第29頁。  (11)陳子龍等編:《明經世文編》卷5,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40頁。  (12)揆諸明初的制度設計,確乎可以稱為「一切右武」,委任權力,「重在武臣」。如五軍都督府,就官高六部尚書一階,即為典型一證。參見陸容:《菽園雜記》卷3,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31頁。  (13)戴金編次:《皇明條法事類纂》卷3《軍職犯強盜人命死罪及犯罪脫逃通惡為非者拘禁奏拿其餘常事暫住管事支俸聽提例》,東京古典研究會1966年版,第78頁。  (14)劉獻廷:《廣陽雜記》卷1,中華書局1957年版,第18頁。  (15)談遷:《棗林雜俎》智集《逸典·總兵體統》,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12頁。  (16)黃瑜:《雙槐歲抄》卷3《周憲使》,中華書局1999年版,第55-56頁。按,相關的記載亦見諸文元發:《學圃齋隨筆》(《明季史料集珍》本,台北偉文圖書出版有限公司1976年版,下冊,第390-391頁),僅個別文字稍異。  (17)陳子龍等編:《明經世文編》卷6,第45頁。  (18)計六奇:《明季北略》卷16《策貢士》,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275頁。  (19)戴金編次:《皇明條法事類纂》卷3《軍職犯強盜人命死罪及犯罪脫逃通惡為非者拘禁奏拿其餘常事暫住管事支俸聽提例》,第79頁。  (20)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卷11《史》7,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94頁。  (21)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兵制二》,收入《梨州船山五書》,第32頁。(22)姚廷遴:《歷年記·記事拾遺》,收入《清代日記匯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62頁。  (23)宋應星:《野議·練兵議》,收入氏著:《宋應星佚著四種》,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7頁。  (24)(29)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兵制二》,收入《梨州船山五書》,第32頁。  (25)葉夢珠:《閱世編》卷8《交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88-189頁。  (26)文元發:《學圃齋隨筆》,下冊,第390-391頁。  (27)宋懋澄:《九鑰集》卷1《游湯泉記》,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版,第23頁。  (28)葉夢珠:《閱世編》卷2《學校》4,第30-31頁。  (30)華夏:《過宜言》卷4《上魯國主疏》,收入張壽鏞輯:《四明叢書》,廣陵書社2006年版,第5冊,第2408頁。  (31)(33)李清:《三垣筆記》中《崇禎》,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61、81-82頁。  (32)李清:《三垣筆記附識》下《弘光》,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236頁。  (34)李清:《三垣筆記》下《補遺》,第147頁。  (35)李清:《三垣筆記》下《弘光》,第118頁。  (36)陳繼儒:《岩棲幽事》,收入《寶顏堂秘笈》,上海文明書局民國十一年石印本。  (37)顧頡剛:《瓊東雜記》(一)《明代兵書》,收入《顧頡剛讀書筆記》,第1卷,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0年版,第81頁。  (38)(39)汪道昆:《太函集》卷28《吳子欽傳》,黃山書社2004年版,第611、609-610頁。  (40)汪道昆:《太函集》卷28《王仲房傳》,第606-609頁。  (41)顧炎武著、黃汝成集釋:《日知錄集釋》卷12《人聚》,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291頁。  (42)宋懋澄談兵三篇文章,收於陳子龍等編:《明經世文編》卷502,第5530-5535頁。  (43)錢澄之:《田間文集》卷21《孫武公傳》,黃山書社1998年版,第407頁。  (44)(49)張怡:《玉光劍氣集》卷8《武功》,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366-367頁。  (45)姚旅:《露書》卷9《風篇》中,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02頁。  (46)楊士奇:《聖諭錄》卷上,收入氏著:《東里別集》,中華書局1998年版,第387頁。  (47)賀欽:《醫閭先生集》卷2《言行錄》,收入張壽鏞輯:《四明叢書》,第12冊,第7236頁。  (48)趙南星:《笑贊》12《者也》,收入周啟明校訂:《明清笑話四種》,人民文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7頁。  (50)朱國禎:《涌幢小品》卷9《四少保》,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199頁。  (51)張怡:《玉光劍氣集》卷8《武功》,第366-367頁。  (52)王士禎:《池北偶談》卷17《儒將詩》,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420頁。  (53)戚繼光:《橫槊稿》上,收入氏著、王熹校釋:《止止堂集》,中華書局2001年版,第48頁。(54)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17《武臣好文》,中華書局2004年版,中冊,第434-435頁。按,蕭如薰與杜文煥並西陲名將,有集行世。如蕭如薰《秋征》詩云:「新秋呈霽色,寒草正丰茸。杞樹珊瑚果,蘭山翡翠峰。出郊分虎旅,乘障息狼烽。坐乏舒籌策,天威下九重。」參見談遷:《棗林雜俎》和集《叢贅·蕭如薰杜文煥》,第583頁。  (55)謝肇淛:《小草齋文集》卷5《餐霞外編》,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台南莊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7年版,集部第175冊,第674頁。  (56)談遷:《棗林雜俎》和集《叢贅·周延儒再召》,第611頁。按,杜文煥《定西捷詩》云:「朔方才喜凈胡塵,又見邊聲急震鄰。雜虜橫行如烈火,諸軍堅壁似雲屯。纓冠義切寧違命,蹈刃心雄肯愛身?獨捷三師先報陣,保全疆場報楓宸。」參見談遷:《棗林雜俎》和集《叢贅·蕭如薰杜文煥》,第583頁。  (57)劉廷璣:《在園雜誌》卷1《武人能詩》,第69-80頁。  (58)倪岳:《青溪漫稿》卷20《崔恩字承之說》,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66頁。  (59)周暉:《續金陵瑣事》卷下《千戶論文》,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242頁。  (60)周暉:《續金陵瑣事》卷上《學通經史》,第189頁。  (61)張怡:《玉光劍氣集》卷8《武功》,第362頁。  (62)周暉:《金陵瑣事》卷3《牙板隨身》,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110頁。  (63)著名文人李攀龍稱戚繼光,「唯公建大旗鼓,掃清海上,大小百戰,無不奇捷,遂壯皇朝之氣,而遙制江、廣,使諸偏裨得賈餘勇,填盪潢池,功不且半天下乎!」云云。對戚氏武功多有稱頌。參見氏著:《李攀龍集》卷28《報戚都督》,齊魯書社1993年版,第616頁。  (64)鍾羽正:《條議閱視事宜以圖實效疏》,收入陳子龍等編:《明經世文編》卷412,第4471-4472頁。  (65)譚綸:《譚襄敏公奏議》卷5《條陳薊鎮未盡事宜以重防秋疏》,清嘉慶重刊本。  (66)孫靜庵:《明遺民錄》卷23,收入謝正光、範金民編:《明遺民錄彙輯》,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上冊,第43頁。  (67)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丁集中《陳將軍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542頁;顏鈞:《顏鈞集》卷3《自傳》,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28頁。  (68)抱陽生編:《甲申朝事小紀初編》卷8《賈開宗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年版,第196頁。  (69)華陽散人:《鴛鴦針》第2回,春風文藝出版社1985年版,第26-27頁。  (70)張廷玉等:《明史》卷239《蕭如熏傳》,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6222頁。  (71)揆諸眾多史料記載,這位方山人,疑即方元沂,是戚繼光幕府的「重客」,與戚氏關係頗不一般。當方氏去世之時,戚繼光正好鎮蒞南海,親自替方氏操持喪事,「殮之正堂」。當發引之日,「柩從中門出,服朋友服,步送之葬所」。參見姚旅:《露書》卷11《人篇》上,第268頁。  (72)上面所引,除註明出處者外,其餘均見戚繼光:《橫槊稿》上,收入氏著、王熹校釋:《止止堂集》,第25、36、40、41、47-48、55、56-57、58、62、70、74、77、81頁。  (73)戚繼光:《橫槊稿》下《祭王棲雲》,收入氏著、王熹校釋:《止止堂集》,第224頁  (74)(78)汪道昆:《太函集》,《集外文·文武全才(策)》,第2797、2797-2798頁。  (75)(80)范欽:《贈鍾陵毛侯遷台丞序》,載袁鈞輯:《四明文征》卷9,收入張壽鏞輯:《四明叢書》,第30冊,第19023頁。  (76)黃宗羲:《錢忠介公傳》,收入吳光整理:《黃宗羲南雷雜著稿真跡》,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51頁。  (77)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兵制三》,載《梨州船山五書》,第34頁。按,相關的說法亦見諸汪道昆、戚繼光之論。如汪道昆認為,自文武分為兩途之後,致使疆場之事,各有司存:「策便宜,核殿最,給饋餉,附士眾,則有督府,有撫臣,皆運籌者之有事也。援桴鼓,冒矢石,執訊獲醞,批亢搗虛,則有總戎,有偏裨,皆受甲者之有事也。」戚繼光認為,「惟馭眾臨壘,為將士之責;而糧餉賞罰,操縱予奪,纖細之事,悉在有司。即器具行伍、教授法令,亦縉紳預其章程,復不關於利害」。兩人所論,大抵與黃宗羲相同。參見汪道昆:《太函集》,《集外文·文武全才(策)》,第2797頁;戚繼光著、邱心田校釋:《練兵實紀》卷9《練將》第9,中華書局2001年版,第194-195頁。  (79)高拱:《南宮奏牘》卷1《挽頹俗以崇聖治疏》,收入高拱著,岳金西、岳天雷編校:《高拱全集》,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上冊,第116頁。  (81)魏際瑞:《魏伯子文集》卷1《閻將軍壽序》,《四庫禁毀書叢刊》影印清道光二十五年寧都謝庭綬紱園書塾重刻本。  (82)張居正:《通鑒直解》卷14《唐太宗》,明崇禎四年刻本。 (83)(85)戚繼光:《愚愚稿》上,收入氏著、王熹校釋:《止止堂集》,第265、262-263頁。  (84)戚繼光著、邱心田校釋:《練兵實紀》雜集卷1《儲練通論》上《儲將》,第205頁。  (86)(87)(88)戚繼光:《愚愚稿》上,收入氏著、王熹校釋:《止止堂集》,第262、264-265、265頁。  (89)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兵制三》,收入《梨州船山五書》,第35頁。  (90)張履祥:《楊園先生全集》卷47《訓子語》上《子孫固守農士家風》,中華書局2002年版,下冊,第1353頁。  (91)(93)(97)(98)張怡:《玉光劍氣集》卷8《武功》,第350、364、373、373頁。  (92)尤侗:《艮齋雜說》卷2,第44頁;劉廷璣:《在園雜誌》卷1《文武全才》,第4-5頁。  (94)張怡:《玉光劍氣集》卷12《才能》,第498-499頁。  (95)全祖望:《鮚埼亭集外編》卷33《跋唐荊川與萬鹿園札》,收入朱鑄禹匯校集註:《全祖望集匯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中冊,第1424頁。  (96)張怡:《玉光劍氣集》卷19《藝苑》,第723頁。  (99)張怡:《玉光劍氣集》卷9《識鑒》,第395頁。  (100)張怡:《玉光劍氣集》卷8《武功》,第372頁。  (101)全祖望:《鮚埼亭集外編》卷33《跋唐荊川與萬鹿園札》,收入朱鑄禹匯校集註:《全祖望集匯校集注》,中冊,第1424頁。  (102)張怡:《玉光劍氣集》卷23《詩話》,第802頁。  (103)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兵制三》,收入《梨州船山五書》,第34頁。  (104)張怡:《玉光劍氣集》卷1《帝治》,第38頁;黃瑜:《雙槐歲抄》卷9《文武換易官秩》,第182頁。  (105)張怡:《玉光劍氣集》卷1《帝治》,第38頁。  (106)黃瑜:《雙槐歲抄》卷10《聖賢后裔》,第213-214頁。  (107)王士性:《廣志繹》卷2《兩都》,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17頁。  (108)王士性:《廣志繹》卷1《方輿崖略》,第5頁。  (109)明佚名:《草廬經略》卷1《訓將》,收入《粵雅堂叢書》,清道光光緒間南海伍氏刻本。按,《草廬經略》12卷,不知撰人。此書卷1有「國初,兩淮郡縣多為張士誠所據,高皇帝欲取之」,云云,可知是明人所撰。又書中引用了戚繼光所著《紀效新書》,可知作者當生活在隆慶、萬曆以後。  (110)馮夢龍纂:《古今笑史》第31《口碑部·湯一面》,花山文藝出版社1985年版,第530-531頁。  (111)陳確:《陳確集·文集》卷1《復來成夫書》,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90頁。  (112)王夫之:《讀通鑒論》卷27《僖宗》7,中華書局2002年版,第837-838頁。  (113)史載山、永巡撫馬成名起自謫籍,「逢人談兵,侃侃自得,然皆唇吻韜略也。成名復從臾姻家潘僉憲永圖以七千金自謫籍躐升開府,僅兩月,以失事相牽入獄,駢首西市」。又史載,翰林楊廷麟因彈劾楊嗣昌,改任兵部主事,成為督師盧象昇的贊畫。翰林屠象美,亦自負知兵,替楊廷麟「募烏合百餘人,指麾操演,旬余方行。至盧溝橋,望前途塵起,訛傳敵兵至,皆奔散,惟存廷麟孑身而已」。參見李清:《三垣筆記附識》上《崇禎》,第192、174頁。  (114)宋應星:《野議·練兵議》,收入《宋應星佚著四種》,第27頁。  (115)如明末清初人姚廷遴曾稱,幼時「見上海城守營,仍有官兵四百名,止有一把總掌管,霜降後在演武場操練,惟放炮吶喊排陣捉倭而已,如同兒戲。武備廢弛,一至於此」。參見氏著:《歷年記·記事拾遺》,收入《清代日記匯抄》,第167頁。  (116)呂坤:《呻吟語》卷5《外篇·治道》,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293頁。

作者:陳寶良 來源:《安徽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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