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女人一定要有掙錢的能力

01

曾經看過一對夫妻因為6000塊錢鬧離婚的故事。

男主家境不富裕。

經濟拮据,雙方父母又沒有能力搭把手,老婆生孩子後就辭職在家做家庭主婦了。

男主外女主內,看起來挺合理的分工,卻隱藏著巨大的矛盾。

男主覺得老婆十分不稱職,只會帶孩子,家務活甩給男主做,又饞又懶不說,還不懂事,一點不體諒他的辛苦,花錢大手大腳,就比如她買過10塊錢一根的圓珠筆,嫌他做飯不好吃經常嚷嚷著出去吃。

老婆想買個包包,他覺得貴,一氣之下要和老婆離婚,而且是吃了秤砣鐵了心,誰勸都沒用。

他本來就窮,家庭條件就在那裡,離了婚就不窮了么?

但是男主小算盤打的精著呢,他就捉住這一條導火線鐵了心要甩掉老婆。

他說離婚後,孩子歸他,他能負擔得起,而老婆花錢太猛,他招架不住,不敢養也養不起。

為了6000塊錢就要和老婆離婚,在他心裡老婆還不如6000塊錢值錢。

他覺得自己掙錢養家,又做家務,對家庭的貢獻大大的,而老婆只會帶孩子,她對家庭沒有貢獻,所以從內心裡看不起她,一邊心安理得的享受著她的付出,一邊一臉嫌棄的責備她不掙錢,覺得她沒用。

他一直說貧賤夫妻百事哀,但他們的問題真不是窮這麼簡單。

窮人多了去了,比他窮的人更是一抓一大把,他好歹還買了房還有工作,那些窮的房子都買不起,連正式工作都沒有,朝不保夕的人也未見的日子過不下去都要和老婆離婚。

說到底,他沒把老婆當成是同甘共苦互相扶持的伴侶,他不認可她的價值,從內心裡看不起她,把她當成了累贅。

她沒能給家庭帶來收入,花銷還不小,已經成為他的負擔,越快擺脫自己就越輕鬆。

所以,即使女人沒有把錢花在買包上,他依然會找借口離婚的。

女人呢,結了婚就不工作,在男人手下討生活,順帶著將尊嚴也上交了,她簡直低到塵埃里,都快要被埋葬了。

她淪落成男人的免費保姆,辛辛苦苦的付出還不被認可,為了省錢,日子過的像是苦行僧。

日子一點樂趣和改善的希望都沒有,四年里連一件禮物都沒有收到過,出去吃飯更是奢侈,這樣沒有一絲樂趣枯燥乏味的生活任憑哪個女人都忍不了多長時間,能忍四年,她受的委屈可想而知。

根源就是男人就是因為她不掙錢,才會看不起他。

如果一個女人有工作,有收入,即使不多,也會稍微緩和一下家庭經濟狀況,在這個家裡就有地位,有尊嚴,起碼不會連給自己添置東西都要看男人臉色,不會偶爾改善一下生活都被男人責備,更不會把她當成累贅急於出手。

02

婚姻不同於談戀愛,戀愛時你儂我儂,有情飲水飽,經濟問題不會影響兩個人的感情。

而婚姻則不同,愛與不愛退居其次,生活中的一地雞毛和各種瑣碎佔了上風,衝突與磕磕絆絆不可避免,生活習慣不同、經濟條件差異、溝通不暢等看起來不是問題的問題都會成為婚姻中的不穩定因素,侵蝕著婚姻這座大廈。

結婚前的男人,大都自負,不少人放出豪言壯語,說要養著女人。

相信每個聽到這話的女人多會心潮澎湃,感動得一塌糊塗,從此對男人死心塌地。

但這隻能當玩笑話,聽過就好,千萬不能當真。

未婚的情侶們糾結的是愛不愛,其他都不是問題,已婚人士考慮更多的則是麵包,因為他們知道沒有麵包,愛情就沒有容身之處。

所以,婚前不被重視的經濟問題,在婚後可能就會浮出水面,潛移默化中影響兩個人的關係。

解決的好,恩愛如常,解決不好,後果很嚴重,很可能就會導致婚姻破裂。

03

前段時間看情感節目,又看了個家庭主婦不被尊重的例子:

男人老謀深算,很會哄女人,甜言蜜語一波波的襲擊,空頭支票把女人哄的暈頭轉向服服帖帖。

他先是讓女人在大學時候就懷了孕,又忽悠她放棄學業回家生了孩子,接著以不想她辛苦為理由讓她當了家庭主婦,再然後男人又說錢難掙,要她也出去掙錢。

就這樣一步一步地,她落入了男人設好的陷阱里,從高高在上的女王慢慢變成了男人的免費保姆。

他們離家到城市工作,住在出租房裡,男人沒什麼本事掙不到多少錢,脾氣卻越來越暴躁,對女人也沒有以前那麼好。

這段日子他們的關係越來越差,經常吵架拌嘴,而吵架的原因都是男人責備女人亂花錢。

男人認為的亂花錢在女人看來都是正常的花銷,在合理不過,和亂花錢扯不到一起。

悶熱的夏天,室溫30多度,開個空調涼爽一下很正常的需求,在男人看來卻不是必須的。

他不允許女人開空調,還說她嬌氣,說起理由頭頭是道,堅持認為30多度不是很熱,沒必要開空調費電。為了省那麼一點點錢,他寧願讓老婆受委屈。

女人找工作面試,買了兩套職業裝,也沒多少錢,他知道後又沖女人發脾氣,說她敗家。

他認為上班沒必要買職業裝,平時的衣服就可以傳出去,堅持讓她把衣服退回去。

總之,涉及到錢的事,他就很敏感,很吝嗇,他對自己苛刻,十分摳門,也要求女人跟他一樣,完全不考慮女人的感受。

在他眼裡,什麼都比不上省錢重要,甚至老婆的舒服與開心都比不上電費和幾百塊錢的衣服重要。

可憐的是女人,她省吃儉用,卻連在夏天開空調的權利都沒有,她過的太委屈。

但物質上的貧乏她尚能忍受,最讓她失望的是,結婚前對她呵護有加百依百順的好男人已經蹤影全無,對她除了責備就是看不起,他性情大變,自私而無情,和婚前判若兩人,她已經不知道哪個才是真正的他了。

她還是太天真了,她以為男人會始終如一把她當掌心的寶,可她沒有想到的是,男人連自己都養不活的時候根本就自顧不暇。

作為家庭主婦的她哪怕操持家務帶孩子已經累得半死,只要帶不來一點收入男人都統統看不見,他把她當成他的負擔了,哪裡還會像以前那樣圍著她轉呢。

04

蘇青的小說《結婚十年》也是類似的故事。

懷青與賢剛認識的時候,感情很好。

他們青妹妹,賢哥哥的寫著一封又一封的信,互相傾吐愛慕之情。

賢的家庭很富裕,懷青嫁過去就過上了少奶奶的日子,吃穿不愁,身邊好幾個僕人侍候,日子可謂是養尊處優,安逸無比。

那時候,他們依附在大家庭里,吃穿用度都有人安排,不用考慮經濟問題,也沒有因為錢而吵過架紅過臉。

當他們離開家到上海組建起小家庭的時候,矛盾就慢慢產生了。

懷青做家庭主婦,賢在中學教書,薪水勉強夠用,她精打細算的操持,也只是溫飽而已,手裡沒有多少余錢。

柴米油鹽哪樣都要錢,而且耗費比較快,時間不長她就向賢要一次錢。

剛開始的時候,賢給的很乾脆,但越到後面他越是拖拖拉拉,給懷青臉色看。

他並不信任懷青,老覺得她虛報項目,好多次都不懷好意的說她有小金庫。

趕上他不高興,就會耍賴說他也沒錢,讓懷青自己想辦法。

每次跟他要錢懷青都低三下四,言不由衷的說些好話奉承他,雖然是正常的開銷也要的很委屈。

懷青省吃儉用操持家務,賢並不領情。

有一次,他們因為錢的事動了手,賢打了懷青耳光,而後摔門而出。

雖然事後他跟懷青道了歉,兩人也和好如初,但他經常故態復萌,每次要錢都不順利,甚至會爆發爭吵。

賢后來做了律師,發達起來,一副成功人士的樣子,對懷青更是越發看不起,經常對她居高臨下的指手畫腳。

懷青在帶孩子的時候看書,他都很不樂意,嫌棄她不務正業,為了清凈,懷青也就不再看書了。

在懷青懷第四個孩子的時候,賢出軌了。

雖然懷青設法挽回了婚姻,卻沒能挽回賢的心。公公的去世成為他們婚姻破裂的導火索,結婚第十年,他們離婚了。

四個孩子歸懷青,賢對他們不聞不問,孩子們得肺結核幾乎要喪命的時候,賢都不來看望。

作者簡介:老蘋果,富蘭克林讀書俱樂部簽約作者,苦逼的小城公務員,偽文藝女青年,80後不靠譜媽媽。簡書@老蘋果2,豆瓣@老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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