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元存了44年,居然只值2684元

1200元存了44年,居然只值2684元

舒聖祥

廈門市民陳女士持一張存有1200元的老存單,取款時似乎遇到了「歷史難題」。經過銀行系統的不懈努力,終於找到了底單。經過多方計算確認,在支取日這筆存單本息合計為2684.04元,其中利息1484.04元。

「成功提取出存款的陳女士喜笑顏開,向銀行工作人員表達了感激之情。」看到新聞中的這句話,感覺不是滋味。的確,44年前的老存單還能取出來,當地銀行系統費了不少心;但是換個角度想想,這難道不是銀行應該做的么?

當然,說說客套話也便罷了,真正惹眼的是「喜笑顏開」四個字。明明應該是「哭笑不得」吧?雖然44年前的這張存單,應該不是陳女士存下的,但在1973年,普通職工每月才掙20多元,1200元無論如何都是一筆巨款哪。當年可以蓋兩棟樓的錢,現在還不夠買一張床,「喜笑顏開」喜從何來?

1973年存1200元,今天值2684.04元,得出這個數字,銀行認真考慮了16次稅率調整和多次利息稅變化。但是,顯然沒有考慮任何通脹因素。這種演算法在法律上當然沒問題,但真的顯失公平,讓市民存在銀行的錢,發生了巨額貶值。這也與信用卡借錢,欠幾百沒還,幾年後可能變幾萬,形成了巨大反差。因此,並非沒有可商榷之處。

這樣的生動案例,讓我們真正認識到,什麼叫做通貨膨脹。通貨膨脹下的錢不值錢,相當於一種稅收,它對一切手裡有貨幣、銀行有存款,以及將來有貨幣收入的人開徵。最典型的例子發生在辛巴威:如果一個辛巴威人在1980年有10億津元,那無疑是一筆巨款,可以兌換14.1億美元;但是到了2009年,他的10億津元卻只能兌換1000萬億分之一美元。

辛巴威的例子,我們可能主要是當一個笑話來看;廈門陳女士的個案,我們應該更能感同身受。如果不是有44年前1200元等於今天2600元這種真實的個案,我們是看不見所謂「通脹稅」的。「通脹稅」最大的特點,就是不讓你看見,如果不仔細計算,你不會知道自己被征了多少「通脹稅」。

正如巴菲特所說:人們對120%的所得稅肯定感到氣憤,卻不會注意到6%的通貨膨脹率,在經濟上就相當於120%的所得稅。「通脹稅」並不按財產的多少來征,而只按持有貨幣的多少來征。真正富有的人未必持有大量貨幣,他們的資產多半是股票、房地產以及各種實物。相反,「通脹稅」最不利於拿固定工資的人,以及只會把錢傻傻存銀行的人。

44年前1200元等於今日2600元,帶給我們的最大啟示就在於,必須認清從你錢包里偷錢的,那個叫通貨膨脹的傢伙,它無時無刻不在偷你的錢,跑不贏通脹,就意味著財富貶值。要想跑贏通脹,要麼通過自身努力讓工資收入增長超過通脹,要麼通過投資理財讓「錢生錢」的速度超過通脹。有錢了不要只會傻傻存銀行,要不然,銀行今天借你兩棟房,44年後只用還你一張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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