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評價中國剛出台的《電影法》?

會對中國的電影創作有正面影響嗎? 會是中國電影的一個重要轉折點嗎?


第二十二條 電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煽動抗拒或者破壞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侵害民族風俗習慣,歪曲民族歷史和民族歷史人物,傷害民族感情,破壞民族團結;

(五)宣揚宗教狂熱,危害宗教和睦,傷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壞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團結;

(六)宣揚邪教、迷信;

(七)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八)宣揚淫穢、賭博、吸毒,渲染暴力、恐怖;

(九)教唆犯罪或者傳授犯罪方法;

(十)侮辱、誹謗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隱私,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十一)危害社會公德,詆毀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十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或者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對以上條款的解釋權,是行政部門。依然是行政部門......


注意,是「產業促進法」,目的是為了鼓勵投資。

對創作方面的監管沒有放鬆。

試分析如下:

受影響最大的是投資人,現在想投資電影變得很容易。另外,由於各地政府將會設立電影專項基金,可以預見會有一些投機客出現。

其次影響的是視頻網站和觀眾。因為法律規定網上的所有電影都必須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

最後受影響的就是創作者了。原來一些口頭上禁止的東西明文寫進了法律,創作者的自我審查肯定會比以前更嚴重一點(本來就很嚴重)。另外,對成片的審查,原來是總局直接審,現在變成了當地先審,總局再審,雙重審查,這個殺傷力有多大,要看當地官員心裡是怎麼想的,如果他希望本地能出產更多的影片,就可能會盡量讓電影過審,如果他希望陞官,不要出錯,不要被責難,很可能就會比總局更嚴格。但另一方面,由於投拍一部電影變得更容易,創作者會更有動力。


寧願把這個法律改成:所有電影一律上繳一千萬過審費。其他審查標準參照國際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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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扯淡的。

其實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越嚴,權利範圍越大。

但僅僅嚴不算權利,他還能稍微鬆鬆,換個說法。

這麼一來,能管的可就大發了。

所以說,要牢牢抓住解釋權啊!


大致看了下,基本是在說政府要更多地插手電筒影產業事務,所以然並卵。


按照第四條,抗日神劇應該被禁。

按照第五條,我國不會有類似《達芬奇密碼》、《七宗罪》這樣的電影。

按照第六條,我國再也不會有鬼片,最近大火的盜墓題材也要洗洗睡了,怎麼會有殭屍呢?那是迷信。任何恐怖片在誕生的時候就已經知道結局,要麼是主角磕了葯產生幻覺,就是精神有問題出了幻覺,就是活人扮鬼。

按照第七條,《2012》這類末日題材也不會有,會引起民眾恐慌。

按照第八條,《賭神》、《賭俠》、《賭聖》之類的電影不會再有,至於淫穢、暴力和恐怖的界限估計得看審查官員的心理承受能力。

按照第九條,《絕命毒師》《越獄》《老無所依》《肖申克的救贖》類型的片子不會有,怎麼能越獄呢,有事可以好好和你的律師說。

按照第十二條,不知道某些撕逼墮胎青春片會不會比暴力血腥動作片更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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