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鳳雅事件反轉這段時間打了誰的臉,網友單憑一面之詞,惡意詆毀他人傳播網路謠言,是否要負法律責任?
相關問題:如何評價女權大V@作家陳嵐在王鳳雅事件中的言論,是否涉嫌造謠詆毀他人?
整個反轉過程里第二魔幻的地方在於:
公益組織和志願者希望王鳳雅家人帶她去治病,而王鳳雅的母親覺得孩子不行了,死也要死在家裡。
對話眼癌女童王鳳雅母親:志願者說拿了他們的錢就得去北京治療 | 界面新聞
她向志願者解釋自己對這個病和對孩子現狀的理解,「但志願者們不同意,他們一直催促我去治,像是這個病很容易治似的」。
王鳳雅之死:農村家庭的殘酷現實
我實在很難去評價這位母親在採訪里所說的話表現出的那種特殊的邏輯。
這種單方面的陳述本就難保真實,更不要說僅此一方的表述都不僅算不上反轉,反而坐實了一些問題。
我上面為什麼說是第二魔幻呢?
因為最魔幻的莫過於:
在引起了輿論小潮之後,太康政府害怕了,強制將王鳳雅送醫,這反倒是王鳳雅接受到的最努力一次治療——迫於輿論和專政的壓力。
然而此時,王鳳雅已經錯過了最寶貴的治療時期了。
你這稿子寫得再怎麼煽情,然而事實就是除了最後搶救花了三千,錢並沒有多少花在給王鳳雅治療上。
因為壓根就沒想過去治。
17年11月查出了王鳳雅有這個病,你就開始籌款了。這個時候你沒有帶王鳳雅去治病。
反而12月份你帶你的兒子去北京複查,當然這也是必要的。
那麼從17年11月到幾年3月這漫長的四五個月里,你帶王鳳雅去治病了嗎,並沒有!
我給鄭州的一位醫生髮照片過去。醫生坦誠地對我說,如果選擇治療,存活率只有幾個月;一滴葯也不用,撐不過一個月。
所以到頭來,你實際也沒有讓任何醫院給你開過書面的治療建議。
所以王鳳雅到死,你給她提供的唯一一點治療手段不過是吊了點鹽水,還說,到死也不能插著針走。
呵。
撇清自己甩鍋別人倒是一氣呵成。
是誰拖了半年不給王鳳雅治病,最後拖到病情嚴重?
然後一記「鳳雅病情嚴重,醫生暗示治不了,醫院不接收」組合拳打出來。
反轉?
你就告訴我哪裡反轉了?
確診以後沒有及時治療是不是事實?
募捐以後沒有及時送醫是不是事實?
把病情拖過最佳治療時期是不是事實?
到頭來不過是自己扳手指算了下,說錢花了只剩一千多,所以不算詐捐?
感情到頭來這家人和洗地工作者的思維還停留在詐捐上。
詐捐,3萬也好,15萬也好,恐怕還不足以讓大家這麼關心。
那tm是一條命啊!
說實話,我是不想計較這3萬塊,我想也不會有誰計較3萬多塊。
問題是,恐怕這3萬多塊也沒多少花在王鳳雅身上。
你說最後剩一千多,你怎麼算的?
有知友說的好:
關於捐款支出,家長給出的數字精確到元。捐款38638,支出37337,剩餘1301元。算現金流量有兩種方法,一種是按流水記賬,匯總收支。然而家長既沒記賬,也沒保留票據的習慣(能找到的票據只有幾千)。另一種是盤存,這就需要知道原有多少錢,還剩多少錢。然而小孩爺爺說還給公益組織的錢是湊來的,也就是說並沒有專門的存放捐款。所以第二種也行不通。那麼這1301的數字是哪來的呢?按照小孩爺爺的說法,是回憶出來的。也就是說,半年的時間,沒有票據記錄,陸續3萬多的支出,回憶能精確到個位數。
我並不想去如何苛責這樣一位母親,畢竟她還不到devil的程度。
但我也不能原諒她,因為她確實做了evil的事情。
有人會把這些問題歸咎於環境,歸因於貧窮。
然而是這樣嗎?
4個女兒1個兒子,上一代也是如此。
還有給爺爺的小兒子湊的十幾萬彩禮,湊完就分了家,偏偏王鳳雅的生殺大權還在爺爺手上。
湊錢十幾萬給小兒子結婚,可以。
花兩萬給孫女(兒子非親生)化療,不行。
我在想,王鳳雅的母親和爺爺犯下的是「平庸之惡」嗎?
很顯然不是,這一切的決定都是他們自己做下的,並沒有外界逼他們不準給王鳳雅治療,大家在直播平台上給他們捐錢,大家微信給他們打錢,甚至還有公益組織和個人上門要求帶王鳳雅去大醫院看病。
他們有很多選擇,不是沒有選擇的餘地。
只是,他們非常輕易地選擇了對自己舒適的那一種。
I cant forgive this.
反轉?
請問,某些媒體單憑一面之詞,惡意幫助一方洗地,是否要付法律責任?
某些自媒體和營銷號,借反轉一事蹭熱度,反覆消費死者王鳳雅,是否要付法律責任?
覺得在這件事兒上知乎還沒有微博上的人士領的清。仔細看看丁香醫生寫的反轉文,其中有一句是王鳳雅她媽媽說孩子都成那樣了,志願者還不讓回家,非要鬧著去北京看病什麼什麼的?難道有病不該去醫院??
上圖網友評論19萬買車的配圖
王鳳雅媽媽的新手機,經評論區指出是蘋果7。別問為什麼知道是新的,看下圖的手機城袋子。
對啊,寧願買一萬塊的奶粉,買手機,就算孩子不能治了,也不願給她用好的止痛藥嗎?輸液輸的生理鹽水
圖上就是王鳳雅媽媽說的求著醫院的儘力治療,都是十幾二十塊錢的葯,而且全部報銷。
不要用他們是農村人,他們愚昧來說事兒,我們農村人不背這個鍋。他們只是自己不夠善良,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
比起網友,作家陳嵐這樣的自媒體們更需要負責,節奏是他們帶起來的,他們賺到了流量,廣告費。最開始也是他們撒謊造謠的,為什麼不先追究自媒體的法律責任?
這些自媒體一而再再而三的拿謊言去煽動群眾。就算出事了也不需要承擔責任。
這導致很多自媒體良心都不要了,造謠,帶節奏,引流量,以此得利。
指責網友有什麼用,先把這次造謠的自媒體都抓去坐牢,殺雞儆猴,看看下次哪個自媒體還敢帶節奏。
補充下證據:
氣的說不出話。
反轉?是,挪用捐款,捐款數額這些是反轉了,沒有積極治療,沒有作出任何捐款數額外的努力,這些反轉了么?
拿個鎮衛生院副院長「沒救了」的說辭,就能反駁上級醫院主治醫生關於拒絕進一步檢查的言論,證明父母盡一切努力去救治孩子了?
拿個中國雙眼治癒率只有百分之三十三,不是百分之八十,似乎就能有力證明對此放棄治療,選擇臨終關懷是無可置疑的充滿愛的無奈選擇了?
所謂反轉,無非是王鳳雅父母不再是個無法理喻的純粹惡魔了,對孩子生命漠視的程度在各位的「想像範圍」以內了,於是一切還存在的問題就能被掩蓋,甚至立地成聖了?
真的是生動詮釋什麼叫「壞人」但凡沒那麼壞,立刻能洗白;相反,秉著善心的志願者們,卻僅僅只是因為誇張敘述以及給出了部分而非全部信息(還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只知道這些信息),就要被喊打喊殺?就要嚴厲懲治謠言?就還要特么牽扯來頂女權的帽子,準備批判一番?
我之前一個回答里說過,輿論當然有問題,有過激,要檢討,但現在我想收回這句話。
你們他媽拿對公檢法司「證據確鑿事實清楚」的要求,來要求沒有調查能力,沒有組織能力,也根本沒有調查責任的志願者?
就志願者掌握披露出來的信息,都他媽滿足刑事立案時的舉證責任了,所謂的進一步調查求證,根本就是公安的職責,可那案子立了么?
志願者不知道尋求立案,婦聯這些組織不知道提醒?已經引起小範圍輿論,政府派人強制醫療時,不知道告知?這是不是失職?
當然,但凡不是裝外賓的,都該知道,即便志願者們真的去申請立案了,即便看上去確實嚴重到需要刑事立案調查了,這種「沒人死非親告的家務事」,妥妥的立案不能。
然而,你們現在在怪根本沒有其他救濟(或曰可以幫助他們弄清真相)渠道的志願者們,選擇在事實不明時求助輿論,擴大影響?
要是可以,誰他媽不想讓子彈飛一會?可就是輿論廣泛關注的案子,也是九成沒下文,何況你這區區幾十幾百人的關注?真等下去,子彈能給你飛到天荒地老信不信?
為啥幾年前特彆強調圍觀改變中國?因為不「圍觀」,你根本沒其他途徑。當然,現在也完全不提圍觀這茬兒了,改處理謠言,處理名譽侵權了。
一邊強調輿論不能當上帝,預先審判,一邊還拿對全知全能上帝的要求來要求輿論,但凡做不到,但凡有瑕疵,就全盤否定,可要點逼臉吧。
在輿論弱勢到上不及廳局,下不管企業的大環境里,在志願者們找遍了當地政府機構,政府能強制送醫也不展開調查的具體背景下,以挑剔之極的目光打量挑起輿論者說的每一個字,要求它們是經過具體調查,確實充分還特么全面無死角的,這不叫求全責備,什麼叫求全責備?
當然,你可以說挑起輿論的自媒體,它不清楚不確定的事兒可以略過啊,幹嘛預想些偏激結論,來煽動情緒呢?
可是,沒情緒,四平八穩跟法律文書似的,有關注么?能讓你聽到子彈的響兒么?何況,只了解部分事實的自媒體,就不能也是在激動情緒下才寫下偏激觀點的?就只能是不要臉吃人血饅頭博關注博名氣?
這不是在說輿論就沒錯,自媒體就沒錯,但錯的只是「程度」。
可我國人民自來是以聖人標準打量「好人」,於是程度上的錯,就能演變成全網的聲討,甚至喊打喊殺到傳播謠言定罪的地步。
如此極端的氣氛下,催生出的最適宜生存的人又是怎樣的呢?
無非是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冷眼人罷了。
畢竟,少做少錯,不做不錯。
又能說什麼呢?不過一聲嘆息。
經過媒體幾日的發酵,關於小鳳雅事件的事實部分越來越清晰。從小鳳雅首次發病入院,到最後家人與志願者發生衝突,爭議始終不斷。
《局面》根據專訪內容梳理了整個事件發展的時間軸,供大家更好的了解這件事的來龍去脈。我們希望關心這件事的人不止停留在情緒,止步於對兩方道義上的指責,而是能夠從文中這些蛛絲馬跡中找到一些未來能夠改變悲劇結局的機會。
這也許是不輕易忘記小鳳雅最好的方式。
鳳雅初次發病後的就診和治療
2017年4月17日
鳳雅的弟弟在北京嫣然兒童醫院接受了免費的唇齶裂手術。
2017年10月
鳳雅初次病發,高燒5天不退。
2017年10月29日
因鳳雅沒有醫療卡,母親楊美芹用侄子的名字,去縣醫院給孩子做了檢步判斷是「腫瘤」。
局面|鳳雅初次確診腫瘤 家人曾求醫生摘雙眼保命
2017年11月2日
鳳雅母親楊美芹用鳳雅本人的名字去縣醫院開具轉院證明,順利轉院。
2017年11月3日
鳳雅轉院至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初診。
當天, 鳳雅母親楊美芹為籌化療費在水滴籌上發起第1次募捐,籌款目標15萬(水滴籌頁面描述初次病發時間為農曆9月,即陽曆10月)。
2017年11月9日
鳳雅在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被確診為視網膜雙側母細胞瘤中晚期,處理意見「住院進一步檢查,必要時化療」。化療需押金2萬元,鳳雅母親決定先做保守治療,回家籌錢。
2017年11月9日
確診結束後到2018春節前 鳳雅回到村附近的診所輸液。家人稱沒有醫保卡,花費1670多元。
2017年11月29日
在水滴籌的第1次募款結束(提現12373元)。
2017年12月
有網友曝出鳳雅母親赴北京給兒子看病朋友圈截圖,引發小範圍質疑。事後家人稱此次是複查。
鳳雅母親直播打賞到關閉募捐的經過
2018年2月23日前後
鳳雅母親開始火山直播打賞。
2018年3月9日
直播過程中,鳳雅病情突然惡化,眼球突出。
2018年3月14日
鳳雅去太康縣醫院複查,做磁共振,查出梗阻性腦積水,腫瘤已經轉移到顱內。鳳雅爺爺決定放棄化療,稱孩子不能手術。縣醫院的專家「跪著都不接,治不好。」
2018年3月15日
家人無奈帶鳳雅回到鎮醫院治療。
2018年3月17日
鳳雅母親在火山視頻網友的幫助和鼓勵下「心理上覺得孩子有救了」,當晚一直刷禮物的「美佳」給鳳雅母親打了電話,稱可以籌款帶孩子去大醫院做保守治療。鳳雅母親把證件給了對方,在「美佳」幫助下在水滴籌發起第2次募捐。火山網友開始質疑善款去向,在直播間讓鳳雅母親必須帶孩子動手術。
2018年3月27日
鳳雅母親提現23316元並提前結束第2次籌款,引發捐款者更大質疑。
2018年3月30日
鳳雅母親聽一位微信網友說「可以發動認識的人幫助籌款」,在水滴籌上發起第3次募捐。有網友告訴她募捐後不帶孩子去動手術做化療是「犯法」的,於是主動致電水滴籌工作人員關閉當日募款。
鳳雅家人與志願者的矛盾激化
2018年4月5日-4月6日
第一批志願者「馬嬋娟」、「苗苗媽媽」等人帶鳳雅和家人去北京兒童醫院。
鳳雅家屬:馬嬋娟等人一路折騰孩子拍照,抵京後根本沒有聯繫好醫院,院方堅稱手術和化療沒有意義,爺爺當場向專家下跪仍被拒收,因此決定離開。
馬嬋娟:醫生檢查後表示腫瘤已經擴散,治療意義不大,但可以收治,因清明假期沒有床位,他們又聯繫了其他醫院,勸說家屬留下,但家屬堅決離開。
局面|鳳雅去北京求醫 志願者一路拍照:哭得越痛籌款越多
2018年4月8日
小希望之樹微博發尋人,稱鳳雅母親在北京兒童醫院失聯,鳳雅爺爺則稱離院時未受阻攔。
2018年4月8日-4月9日
第二批志願者「公益人宇琪」、「胡小輝」代表「大樹公益」出發河南周口鳳雅家勸說媽媽讓其去鄭州醫治。
小鳳雅病危,鳳雅爺爺告知志願者孩子不行了並叫了救護車送去縣醫院重症監護病房搶救。志願者以為孩子死了離開。2018年4月9日晚
鳳雅回到家後意外恢復意識,醫生上門輸液,情況逐漸穩定。
2018年4月9日21:11
作家陳嵐在微博上發布第一條實名報警微博 (現已刪除),爆料鳳雅父母詐捐致死。此事初步引發輿論關注。
輿論爆發後的事件發展
局面|回應「消極治療」質疑 鳳雅一天被轉院三次自清證白
2018年4月11日
為證明並未消極治療,鳳雅爺爺帶著鳳雅一天去了四家醫院。鳳雅先被送去鎮衛生院,組織了縣裡專家檢查; 又送去縣醫院,被拒收;再送去鄭州腫瘤醫院,再次被拒收。最後送去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因ICU費用很高,雖然當地政府答應出錢,但爺爺選擇帶孫女返回鎮衛生院。
2018年4月12日
鳳雅再次回到鎮衛生院住院。
2018年4月13日
第三批志願者 @大樹公益 工作人員白夢雪來到衛生院,要送孩子去北京或上海治療,鳳雅爺爺不同意出鄭州,雙方未達成共識,發生衝突。
作家陳嵐發微博報警稱白夢雪在周口與鳳雅家屬商議送醫事宜時,被鳳雅家屬「毆打、暴打、搶奪手機」。稍後,當事人白夢雪露面,稱「一切安好」。
2018年5月4日
鳳雅在鎮衛生院去世。
2018年5月24日
陳嵐再次髮長微博,文中關於之前發布的「白夢雪被鳳雅家屬毆打」這個細節,又變成了鳳雅奶奶在白夢雪頭上「爆栗子搶手機」。
鳳雅母親對此的解釋:鳳雅奶奶當時阻止志願者拍照、發微博被推倒。事發當日在場的鎮文化服務中心主任澄清家屬沒有毆打志願者。2018年5月24日
「有槽」微信公眾號發布文章《王鳳雅小朋友之死》(已刪),果殼網主筆@游識猷、@明白漫畫微博接連發聲,指控鳳雅父母「挪用善款」、「重男輕女」,成為最先掀起此次輿論風波的自媒體。
2018年5月24日
2018年5月25日
多家媒體跟進,@游識猷 在微博道歉,輿論出現反轉。「挪用女兒善款給兒子治病」和「善款總共十五萬元」問題得到澄清:弟弟做手術是在女兒病發前,善款只有3萬餘元。
2018年5月26日
鳳雅家人公開善款收據並將餘下1301元捐給政府。@明白漫畫、@作家陳嵐公開道歉,並刪除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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