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給一個你不愛卻愛你的男人,婚後的日子是怎樣的?

我不愛他,他也感覺到或許我沒有那麼愛他


未婚,根據戀愛經驗揣測的。

沒意義,對雙方都是傷害。

我前女友使勁追的我,據稱對我「一見鍾情」。我對她沒太多感覺,她長的也不是我喜歡的類型,只不過當時單身了很久,而且相處中感覺她性格還不錯,就告訴自己忽略了臉吧。

熱戀期還好,大家你儂我儂,再加上性的誘惑,很多事都不上心。

熱戀期一過,我就感覺受不了了,她的脾氣越來越差,我的耐心越來越少,我感覺她之前的好性格都是為了追上我裝出來的,她覺得我把她睡了以後就會拍拍屁股走人。

再然後就是吵吵吵,優點全磨沒,缺點全放大,一開始就不太滿意的地方現在就無限放大。我開始覺得她怎麼這麼丑,我之前怎麼能下得去嘴。她覺得我性子怎麼這麼淡,一點沒有她想像中的浪漫激情轟轟烈烈。

最後當然就大吵一架分手。

結婚當然更這樣了,這男的對你掏心掏肺,你也不會太上心,而他的缺點你會無限放大,對他更加挑剔,因為你心裡覺得他是可以被你拿捏的。時間久了,再多的愛也會磨平,男人會醒悟,你的好日子也就到頭了。

到時候大家該吵架吵架,該出軌出軌,該冷戰冷戰,該離婚離婚,有可能還拖著孩子和房子糾纏,生不如死。

最極端的情況,他對你好了這麼多年,毫無回報,一朝清醒,還有可能因愛生恨,來個激情殺人啥的你不怕?

一句話總結,感情也好婚姻也罷,凡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礎上,那就永遠沒有好的可能。

要不就你倆兩情相悅,要不就你倆都對對方無所謂不上心,否則只要有一方付出不平衡,那就是早晚完蛋的事。


匿了。如題,我嫁給了一個我不愛但卻很愛我的人。如今結婚半年,在糾結矛盾中幾乎抑鬱自殺。

我交代一下大家都好奇的問題:我相貌普通,頂多是路過時路人能多看一眼的程度,身高170,56-59㎏浮動,皮膚白。父親國企領導,母親高中老師。畢業於魔都某985。

在我五年的大學生涯,愛上過一個包養我的叔叔。嗯是的,包養。

叔叔是我校學長,畢業返校做演講,我恰好在台下聽,他站在演講台上自信篤定,神采奕奕。他的一舉一動讓我暫時失聰,目光流轉在他的袖釘,他的領口,他銀灰色的頭髮。每一次他的眼光掃過我的方向,我心裡的小鹿就狂奔一次。

演講結束後我從無限的意淫中無法自拔,於是

我想盡辦法吸引他的目光。在下樓的電梯里,我瞧他伸手按按鍵,也立刻伸手去按,毫無疑問我按在他的手上,立刻縮回,半轉過身抬頭去看他的眼睛,他笑吟吟的看著我,我立刻低下頭假裝並不敢看他。

他走出電梯時,我跟上去說了:「w老師,剛才不好意思。」

他回應:嗯?你認得我。

:剛才聽了您的演講,很精彩。

我是真的喜歡他,於是滿臉紅霞無處可藏。

他邀我喝咖啡。

這是我和叔叔相識的過程,於是我愛了他五年。

他29歲離異,與我相識時32歲,不存在破壞家庭一說,但我們始終沒有結果,原因很簡單,當然是他不止愛我一個人。嗯。

五年里我們沒有過吵過架,也沒有真正的分開過。

在大二的暑假,叔叔送我到南加大參加夏令營,認識了在南加大留學的我現在的丈夫y 。夏令營期間叔叔來探望過我,y 以為只是長輩,我也沒有細說,y 也沒有細問過。

y 結束兩年研究生生活後迅速回國,在父母的幫襯下公司穩定後,就開始追求我,至於過程不想細說了。

認識y 後和叔叔有過一場促膝長談,我說:「我二十多歲是不會和你有結果的,我也不願嫁給你,我知道你跟其他女孩子約會,有比我更漂亮的,有身材比我好的,我認為沒有一個是比我愛你的,也沒有一個比我更討厭你的。我也有過徹夜不眠想著你在和誰顛鸞倒鳳的時候,後來我不在乎了,你跟我在一起的每一秒都是我的,我不跟任何人分享,但你不在我身邊的時候你是你自己的,與我無關。」

叔叔問我,不在乎的時候你是不再愛我了嗎。

我想了想回答他,「你要這樣想,我也沒辦法。」

怎麼會不愛,就是因為知道事已至此,我明知痛苦掙扎過後還是要原諒你,還不如不聞不問不在乎。

隨後,叔叔送給我一枚DR 的戒指,綁手禮那一款,他說無論我們最終合不合法,我都算是他生命里一個特別的姑娘。

結婚前叔叔送給我一輛CLA260 作陪嫁,他說如果受委屈,別管多晚,都可以開車回家找他,只是沒想到陪我熬了一個學期的駕照,最後是這樣的用途。

我與y 在婚後也不是不幸福。他愛我,他的父母也算是疼我,但是我無法像對叔叔一樣對他滿是愛意,他走路我便覺得駝背真難看,他吃飯稍有咀嚼聲音我便覺得不雅,我看書時他與我討論,我便處處爭鋒相對。於是他站錯,坐是錯,一舉一動處處我都不滿,我並未表現出來過,以對待我的病人一樣的耐心對待他,客氣又溫柔,他說雖然已經是親密無間的夫妻,但也覺得我永遠在千里之外。從未有過爭吵,生活像一池荒廢已久的塘,長滿蜉蝣卻激不起一絲波瀾。直到討論到婚禮。我不願舉行婚禮,如果非要舉行,可以舉行簡單的草坪婚禮,可他的父母希望舉行傳統婚禮,大操大辦。於是他在飯後散步時與我商量,我爆發了,瘋狂控訴他不尊重我,我的婚禮由他父母做主,我不願意。

爾後我把自己關在書房裡大哭,我知道自己不是不滿意傳統婚禮,不是不滿意高朋滿座觥籌交錯的場合,我是不滿意我的婚姻,不滿意我的丈夫。我靜下來想,如果是嫁給叔叔,我還會控訴這樣的婚禮嗎?不會。如果是叔叔駝背,我會心中不屑嗎,不會。如果是叔叔吃飯發出聲響,我甚至會默默欣喜今天的菜和他胃口吧。嗯,我是想明白了。

我在書店睡了一夜,早晨打開門,y靠著門,紅著眼問我,餓不餓,吃早餐嗎。此刻我更加看得清自己的心,他不是不好,是我不好。

我拉他在沙發上坐下,把和叔叔的故事大致講了一遍,提出離婚,然後簡單收拾後搬回自己的公寓。

至於我和y ,還未離婚,原因我也猜不透,y 只說,人生漫長,你愛而不可得,我也愛而不可得,挺配的。


你會消耗他的愛,然後你會不珍惜他的愛,沒準會遇到讓你心動的人,出軌,然後他會慢慢的被傷害,被消耗,會沒那麼愛你,然後心動的那位也許只是想和你玩玩,你會懷念起原來他的好,但是他已經不愛你了。

這是電視劇版本,僅供參考。


永遠的不甘願,永遠覺得委屈。


愛情是需要經營的。如果你內心完完全全接受不了他,或者說有哪一點碰觸到了你的底線,應該就不會結婚。既然結婚了,那就是說明這個人雖然達不到愛,至少是不討厭。如果想後半輩子幸福,還是用心去培養感情吧,生活會幸福的。

你不愛卻愛你的男人說明在這段感情中他付出的多一些吧。那女方也做出一些努力吧。沒有很多人幸運到一見鍾情,感情需要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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