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記憶力錦標賽創始人托尼博贊的故事(1)
採訪到托尼·博贊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一年中有9個月,他都在外出演講的途中。他自己誇口說,這些年他坐飛機飛過的路程相當於從地球到月球來回飛8次。另外,他自己似乎在培養一種超然離群的氣質,接近他似乎越來越難。這些似乎是成為一名自尊心強烈的大師的前提條件。
最後,在世界記憶力錦標賽上,我攔住了站在桌子後面的托尼·博贊,懇請一起坐下來談上幾個小時。他當場打開了一本由3個大圓環裝訂起來的活頁夾,然後展開了其中的一張全景圖,顏色亮麗,看起來有3英尺長。這是一張上一年的日曆,上面分塊滿滿地寫著他的行程。到西班牙、中國和墨西哥3次,然後還有澳大利亞和美國。其中有3個月時間,他都沒在英國停留過。他告訴我,至少在最近的三四周里,他沒有時間接受我的採訪。但是到那時,我就得回美國了。他說,他不在的時候我也可以去參觀一下他的家,照幾張相片。他的房屋坐落在泰晤士河畔,就在去劍橋的路上。
我回答他說,不知道自己能從一座空房子里學到什麼。
「噢,你能學到不少東西呢。」他說。
最後,通過他助理的安排,我得到了一個小時的時間。那時,博贊會從倫敦BBC的一個錄音棚出來,準備回家。這一個小時就是在他的轎車裡。助理要我提前趕到懷特霍爾街的一個街角處等候,然後說:「你是不會錯過博贊先生的車的。」
確實沒有錯過。他的車晚了半個小時才到,是一輛20世紀30年代的計程車,車身是閃亮的象牙白。看起來好像他剛從BBC的錄音棚趕過來一樣。車門打開,博贊在裡面向我招手,說:「進來吧,歡迎來到我這間小巧漂亮的旅行休息室。」
我們聊的第一個話題就是他獨特的著裝,這個問題我必須問。
他這次穿的衣服和上次我在美國記憶力錦標賽上見到他時的著裝一模一樣,一件很獨特的黑色海軍制服,制服上有5粒金色的大紐扣。他跟我說:「這可是我自己設計的。以前演講的時候,我穿的衣服都是標準的制服,沒有經過特意設計。但是,後來我發現,在做手勢的時候,我總是要拽一拽衣服。要知道,我的手勢可是很值錢的。於是,我把從15世紀到19世紀的劍術師的衣服研究了一遍。我觀察到,他們的胳膊根本不會受到衣服的影響。原來,那些褶邊和長袖並不是為了舞劍時看起來漂亮才設計的,而是起著保護的作用,並且劍術師在刺劍的時候也能產生推力。所以,我才自己設計了衣服,目的是為了自由行動。」
博贊身上的每一個細節都能讓你強烈地感覺到,這個人希望能給別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談話的時候,他沒有漏掉任何一個音節,而且情緒一直都很高昂。他的指甲修剪得很整齊,腳上穿的義大利皮鞋做工也很精細。他胸前的口袋裡總是放著一個摺疊得很整齊的手帕。他在給別人寫信時,總會寫上一句話「Floreant Dendritae!」意思是「祝你的腦細胞生生不息健康成長!」在給別人留語音簡訊時,他的結語一直都是「托尼·博贊,留言完畢」。
我問他的第二個問題是,他那令人難以置信的自信是從哪裡來的。他告訴我,大部分自信是從武術練習中得來的。他的合氣道水平已經達到黑帶段位,空手道差1/4的水平也將達到黑帶段位。他坐在汽車的后座,即興表演了隔空劈和影子拳等一系列招數,他的動作很快。他說:「我學這些招數基本上是用不到的。你想,你可以輕易殺死別人,也可以把別人的眼睛挖出來,把別人的舌頭割掉,還用得著打鬥嗎?」
一旦找到機會,博贊就會提醒我,他是一個多才多藝的男人。他正在學習舞蹈,種類包括 「交際舞、現代舞和爵士舞」。另外,他還是作曲家、作家、詩人和設計師。他創作的比較有影響力的歌曲包括《菲利普·格拉斯》、《貝多芬》、《埃爾加》等。他還寫過幾篇關於小動物的短篇小說。他的筆名叫「莫格利」,就是《森林王子》(The Jungle Book)里那個小男孩的名字。他最新創作的一本詩集叫《協和式客機》,記述了他乘坐協和式超音速噴氣式飛機38次跨越大西洋的經歷。另外,他不僅設計了自己的衣服,也設計了自己的房屋和裡面的傢具。
出倫敦市區大約45分鐘,我們的象牙色戰車駛入了博贊的莊園。他要求我在寫文章提到這個地方時,不要寫出它的名字,「叫它『柳林風聲』就行了」。
他把自己的房屋稱為「曙光之門」(Gates of Dawn)。我們脫掉鞋子,進入屋裡,踮著腳在屋裡走來走去。地板上攤著一堆圖紙和幾本帶有插圖的兒童書籍,內容是關於「一個學習不好,但是想像力卻極其豐富的小男孩」的。還有一台巨大的電視機,邊上散落著一百多盤錄像帶。大廳里放著一個書架,上面擺放著全套《大英百科全書西方世界偉大名著》(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Great Books of the WesternWorld)、幾本弗蘭克·赫伯特(Frank Herbert)所著的經典科幻小說《沙丘》(Dune)、3部古蘭經以及大量博贊自己的書,其他就沒有什麼了。
我問道:「這是你的圖書館嗎?」
他說:「我每年只在這裡住3個月。在世界其他地方,我也有圖書館。」
博贊對旅行極其著迷,喜歡在世界各地遊歷。
有一次,我問他,如果讓他選擇一個固定的地方,每年寫出幾本書的話,他會選擇哪裡。他回答我說,他幾乎可以在世界各大洲找到安靜的地方寫作。「在澳大利亞,我選擇大堡礁;在歐洲,只要有海的地方,我就可以寫作;在墨西哥也可以寫作;在中國,我選擇西湖湖畔。」
早在童年時期,他就已經開始了旅行生涯。
博贊生於1942年,11歲時和父母移居溫哥華。他的父親是一位電子工程師,母親是一位法庭速記員。他說,自己就是一個「很普通的孩子,也有普通孩子的煩惱,在普通的學校里學習」。
博贊和我坐在屋子外面的院子里,他穿著一件粉紅色的襯衫,沒系紐扣,戴著一副寬大的弧形老年太陽鏡,保護著他的眼睛。
他回憶道:「小時候,我最好的朋友名叫巴里。那時,他總是在1-D班,而我在1-A班。1-A班裡全是學習好的學生,D班裡全是學習差的學生。但是,一旦我們來到大自然中,我就感覺他是個天才。他只要看到昆蟲和鳥的飛行方式,就能夠分辨出那是什麼昆蟲,是什麼鳥。赤蛺蝶、畫眉和黑鸝看起來很相似,但是他能把它們區分出來。我的自然課分數是所有學生中最高的,但在考試中,其實就是回答 『列出兩種生活在英國河流里的魚』這類問題。實際上有103種。當我拿到高分時,我突然意識到,坐在差生班級里的那個孩子,我最好的朋友巴里,在我拿到第一的這個科目上,其實比我知道的要多得多。所以,他應該是第一,而我不是。我也突然意識到,在我當時所處的那個學校系統里,其實沒有人知道什麼是聰明,也不會區分聰明人和不聰明的人。我知道自己並不聰明,但是他們都認為我是最優秀的。巴里是最優秀的學生,他們卻認為他是最差勁的。這種生活環境剛好把事實顛倒了。然後,我開始思考:究竟什麼人才是聰明的?是誰來評價的?誰有資格說你是聰明的?又有誰有資格說你是不聰明的?他們這麼說到底是什麼意思?」
博贊說話的時候,條理很清晰,他說這些問題在上大學之前一直困擾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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