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生物學這些年
來自專欄 Science Drool科學夢囈
從很小的時候就有居心叵測的叔叔阿姨表揚我長得像馮鞏, 所以我小時候關於未來的理想是當一個相聲演員,和郭老師一樣成為搭檔的爸爸。直到有一天。那是一個夏日的午後, 我手執一隻麻皮椿象(chou da jie),高舉過頭,而院子里發育比我早整天欺負我的小姐姐在這種力量下瑟瑟發抖。我第一次發現,原來生命是這麼的讓人敬畏,於是決定長大要當一個生物學家。這隻麻皮椿象殘留在我手上的散發著香菜味兒的醛類,不斷的提醒我,「21世紀是生物狗的世紀」。很多年後,在面對審稿人的槍口時,我會想起這個半翅目昆蟲賜予我力量的遙遠的夏日午後,默默的往羊肉湯里撒了一把香菜。
小時候我對昆蟲學的興趣在於昆蟲分類學,這於我簡直像是一個卡牌收集類遊戲,每當捉到一隻少見的種類,那種感覺就行陰陽師開出SSR。我曾經捉到過一隻廣翅目巨齒蛉,那種喜悅,大概就跟非酋第一次開出恣木童子差不多。為什麼我後來沒把昆蟲分類學當成職業呢?這就有點像一個學精算的,最後大致不會選擇超市收銀這種柴務工作( @鄧鉑鋆 ,D大同行)。成本收不回來。當然為了看蟲子這個愛好,我在本科畢業的時候在亞馬遜雨林里呆了一個星期,天天晚上Night walk鑽雨林看蟲子,算是了了我兒時心愿。亞馬遜雨林的經歷後面再說。
後來我轉變方向,開始研究動物行為學,比如鬥蟋蟀。最多的時候家裡有四十多個瓶瓶罐罐養蟋蟀。半夜拿著手電筒挨著蚊子咬鑽路人常屙野屎的地方捉蟋蟀是我經常乾的事情。對蟋蟀品相的判斷標準了如指掌,比如什麼「大頭尖腚咬起來沒命」。捉到好蟋蟀我就帶著去花鳥魚蟲市場和買蟋蟀的小販們切磋,規則就是抓俘虜,輸了的蟲歸對方。我有一次捉到一隻無比猛的,在市場上打遍五元以下無敵手。我不無得意的說哥的蟋蟀是吃屎長大的,比你們這些吃米的蟋蟀高到不知道哪裡去。後來在突然降溫的初秋給凍死了,我把它凍在一個冰塊里,在冰箱里凍了三年。後來有一次停電太久,就化凍臭掉了。讀碩士的時候研究的東西也和動物行為學沾邊,研究為什麼Fintch雄鳥唱歌好聽雌鳥不唱(特別不平權)。花了三年的時間,什麼也沒有研究出來。後來讀博士之後國外有個組做了個實驗,在鳥窩裡放錄音機,播鳥叫,後來放錄音機的鳥窩裡的蛋都被野貓掏了,沒放的沒事兒。所以他們得出了結論,雌鳥要是會叫這鳥啊早他么滅絕了。
高二那年我們高中(某大學附屬高中)承辦生物競賽,所以參加國家集訓隊的名額有三個,而且決定保送名額的複賽是某大學出題。作為從小偷偷摸摸看男女人體解剖圖譜的生理衛生學百曉生,我和另外十幾個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逃課一個多學期準備生物競賽。初賽我考全市第一,差點滿分。複賽準備階段開始培訓大學教材,基本是某大學教授們來給我們講課。研究生入學考試難倒萬千生物學學生的王鏡岩版生物化學,我高二就倒背如流。後來的結局呢,我們和宿敵高中各自保送五個,我們這邊五個裡面四個是出題的某大學子弟,宿敵高中五個裡面四個是省委子弟。剩下的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成績及名次。我後來回國找教職的時候又被某大學坑過一次,這我就不細說了。到現在我們市這一批參加了生物競賽複賽的選手,包括最後得了全國金銀牌的,貌似只剩我一個還在生物這個坑裡。
高考那年趕上非典,所有人的志願都報的亂七八糟,加上我脫產搞了一年生物競賽,最終連滾帶爬的剛剛過了一所食堂達到世界一流水平的985大學生物系分數線。整個本科階段基本都在打籃球與打CS中度過,籃球水平大概是這樣的(打籃球時有什麼很棒的過人技巧?),
基礎課學得一塌糊塗,專業課憑著高中底子都還不錯,所有的實驗課都是優秀。本科快畢業的時候得到一個機會:美國一個教授是我們院的客座教授,搞動物學的。給我們做講座的時候說他在組織美國學生去亞馬遜雨林和加拉帕格斯群島,歡迎我們參加。我當時聽了虎軀一震,心想這次不去下回有機會還不知道何年何月。於是拼著正在考研複習也報了名準備材料。於是本科畢業那年的五月,我飛往厄瓜多。
我們進入的是該國雨林最原始的一部分,和哥倫比亞接壤。從首都基多飛到一個小城市,1個多小時以後,飛機開始下降,穿過雲海,我看見了從小無數次在電視上照片上書上看到的景象,茂密而翠綠的熱帶叢林中間,巨蟒般盤曲著一條大河——亞馬遜河。我知道這肯定不是亞馬遜河那寬達幾公里奔流6000公里的主流,而是從安第斯山脈滾滾而下的他的15000條支流之一,但依然讓我興奮不已。下飛機後,還要沿著一條幽暗的小河道坐著獨木舟往雨林深處行進3小時才能抵達營地。營地住宿是些小木屋,木屋四角上有木磚支撐懸在半空,只有一面有木牆,其他三面都是空的,連窗戶都沒有,說是木屋,實際上是個木頭亭子。可想而知這屋子晚上會比較熱鬧。木頭亭子里還有個馬桶,我掀開蓋兒一看,一個樹蛙在裡面直愣愣的盯著我看。
我在雨林住的這一周,早上褲子里爬進過拳頭大捕鳥蛛,手指被黃蜂蟄過,腳被紅火蟻叮過,沖澡的時候頭上爬過巴掌大的蟑螂(身上還有美麗的花紋)。也釣過食人魚,在有食人魚和凱門鱷的湖裡游過泳,在林子里像人猿泰山一樣盪過藤蔓,見過部落里的薩滿;被暴雨困在深林里兩小時,最後趟著齊腰的積水回營地。基本上想像到的想像不到的野性亞馬遜玩兒法全都玩兒遍了。
一周之後,我們鑽出雨林,在基多休整了兩天。立刻飛往達爾文最早得到進化論靈感的地方,加拉帕格斯群島。我們在船上住了十天,每天夜裡從一個小島駛往另一個島嶼,觀察了每個島上地雀的差異,和鯊魚、鰩、海獅一起潛過水,見了孤獨的喬治,看到了成群結隊的海鬣蜥(哥斯拉原型)和陸鬣蜥。後來出國讀博士,去了不少國家,但南美這20多天依然是唯一稱得上Trip of my life的旅行。
從南美回來,考研也塵埃落定,我去了帝都的積水潭女子師專讀碩士。讀生理學。宿舍裡面有個溫州同學,讀動物行為學,主要研究的內容是從熊貓大便裡面提取激素。還有個四川同學,主要研究濕地的鳥。還有個在新疆讀本科的山東同學,研究河流生態,平時主要實驗是篩沙。這些研究方向簡直令人著迷。我於是經常和這三個加起來可以喝40瓶啤酒的室友一起喝酒。喝酒的標配是燕京加泡椒鳳爪,話題標配是溫州同學說操實驗做不出來老闆變態,四川同學說操頭髮又少了,山東同學說操腰肌勞損。後來溫州同學換了專業,也去研究師弟的鳥;四川同學的頭髮全沒了,所以不再感慨頭髮;山東同學終於去了盲人按摩,盲人師父摸著他的根骨,自信的說,小兄弟,你是民工吧?於是他果斷quit生物,進了著名流氓軟體公司當了銷售,現在做的風生水起。
整個碩士期間我自己的科研做的乏善可陳,但積水潭師專的生態學全國第一,有個一個特別有趣的大牛老師。我經常去聽他的種群生物學課程,聽他扯物種起源,自私的基因,中性進化。前幾天看知乎有個題目,問有沒有什麼性狀在進化上是不利於個體生存但利於種群生存。孔雀的大尾巴其實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拖著大尾巴的孔雀面對天敵時的存活率肯定不如禿尾巴的大,跑不動嘛。然而自然選擇為什麼沒把這種大尾巴的性狀淘汰掉呢。為了彌補進化論的理論漏洞,生態學家提出性選擇,假如雄孔雀都沒尾巴,雌孔雀在擇偶的時候就會很躊躇,所託非孔雀的概率就會大大提高,這在進化上對物種很不好。所以雄孔雀長了一個大尾巴,雌孔雀一看,我靠,帶著這麼一個累贅還活得生龍活虎有滋有味的,就很傾倒,大尾巴的基因就這麼傳了下去。換種說法更好理解,就是我們身邊始終存在一種長著E cup胸部,以至於走路不穩的女人,她們個體生存能力降低了,可是在性選擇上處於優勢。這個例子我也給一個小姐姐講過,小姐姐悲憤的對我說為什麼我的個體生存能力不降低呢。至於對於大尾巴或者大胸部最初的審美是怎麼形成的,費舍爾的理論認為大尾巴開始是偶然突變產生的,對孔雀的飛翔起著積極的作用,雌性很熱衷於選擇這個樣子的,於是大尾巴的基因蔓延開來形成了雌性對大尾巴的審美情趣,於是在正反饋的作用下,像軍備競賽一樣,孔雀的尾巴越來越長越來越累贅。
碩士期間我只發過一篇中文論文。但某個暑假去英國做了兩個月的訪問學生,在我後來博士實驗室做實驗,被我後來的老闆看中了,強烈要求我讀他博士。於是我碩士畢業就奔赴英國,轉了方向,做離子通道。博士第一年基本上都是做各種免疫熒光。當我還是一個無憂無慮頭髮茂密的碩士,我唯一擁有的相機是一個卡片機,而生物狗的身份基本斷絕了我像陳老師一樣不靠器材就能在攝影界大放異彩的可能性。看著同寢室的鳥學碩士挺著800mm黑又硬大炮去研究濕地的鳥,昆蟲碩士拿著百微環閃去拍臭蟲的交尾,羨慕莫名。直到我去英國成為了Ph.D。很多年後,當面對拍鳥的大炮時,我依然回想起我Ph.D第一周時,埃及胖子默罕默德?S?艾莫帶我去看DeltaVision熒光顯微鏡的那個遙遠的下午。所有攝影器材在它的面前都顯得那麼Simple,那麼Naive。一個不用全幅不用大三元不用妹子也能拍出牛逼照片的方法向我打開了大門。
博士花了兩年,做了一篇Paper,試了幾個10分左右的雜誌,基本都送審了,但審稿人的要求一本比一個難實現。另外一個參與的文章,第一次投稿投的Nature Cell Biology,影響因子20左右,被拒絕。轉投Mol Cell,影響因子14,被拒絕。轉投Circulation Research, 影響因子12,被拒絕。轉投JCB, 影響因子8,被拒絕。老闆一怒之下把稿子壓住了,說你換個新方向,研究一個新發現的離子通道的生理功能。細胞水平做的很順,結果不錯。於是投了頂級雜誌。編輯直接Reject,說要動物數據。補了敲除鼠,重投,送審。審稿人的主要意見是要Mechanism。於是花了4個月,大修補數據。我們運氣不錯把機理做出來了,然後論文投了回去。結果審稿人又冒出問題,認為我們的敲除是全身性的,不夠specific,要求我們做組織特異的敲除。並且只給我們兩個月。當時Crispr-cas9還沒廣泛應用,兩個月的時間重做敲除鼠肯定不可能。我們運氣好在為了下一個課題,我們早就在做組織特異敲除鼠。終於在deadline前送了出去。兩個月後接受。從第一次投出去,到接收,一共一年零八個月。這一年零八個月里,我基本上一個周末都沒有休息過,每天夜裡下班看到的實驗室是這樣的
在為了這篇文章延期了一年之後,我迎來了我的博士論文答辯。英國的博士答辯和別的地方的不太一樣:一個本學校的內審,一個外校的外審,兩個人拿著你厚達400,500頁的博士論文,在一個小房間里,一頁一頁拷問你。我的答辯持續了4個小時,算是比較正常的。我還聽說過答辯兩天的。
2015年,距離我舉起麻皮椿象從而立志學生物的那個午後過去了20年,我終於拿到了我的生物醫學Ph.D學位。真正學生物的十幾年裡,各種痛不欲生是日常,實驗結果沒幾次如你所想,髮際線也大踏步後退。但在這個坑裡,有一點總是持續的吸引著我一直往前走,這就是在這個整體非常無聊的世界上,生物學總能帶給我難能可貴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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