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政治學】周凡:國外民粹主義研究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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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中央編譯局網站(www.cctb.net)

儘管列寧在1912年所寫的《中國的民主主義和民粹主義》一文中把孫中山的民主革命綱領稱作民粹主義的綱領並把孫中山稱作「中國的民粹主義者」,[1]儘管有學者斷言毛澤東曾染上民粹主義色彩甚至認為中國的「文化大革命」就是民粹主義性質的政治運動,[2]但是,民粹主義無論作為概念術語、作為社會思潮、作為政治運動抑或作為一種意識形態,最初並不起源於中國。俄國十月革命一聲炮響,給中國送來了馬列主義,同時,也讓中國人了解了民粹主義——中國人最早就是通過馬列主義知道民粹主義這個概念的。世界最早的民粹運動發生在俄國,而且,不論是馬克思、恩格斯還是列寧,都一無例外地遭遇過、思考過、探討過、回應過俄國民粹主義(Narodnichestvo)問題。在19世紀晚期的俄國,馬克思主義是在俄國民粹派和其他民粹主義運動不能說服民眾加入他們的事業之後才獲得長足發展的,因此,就俄國當時的情況而論,馬克思主義在俄國的勝利在某種意義上也就意味著俄國民粹主義的失敗;但是,俄國民粹主義的失敗並不等於民粹主義的銷聲匿跡。自俄國在19世紀六、七十年代出現轟轟烈烈的民粹主義運動以來,作為現代社會的一種獨特現象,民粹主義在世界範圍內從來沒有徹底斷絕過、消失過。一如保羅·塔格特所言,「民粹主義是間歇性的插曲,它不時強勁地迸發並帶來激進政治變革的潛能,遽然之間,它又消退殆盡;然而,民粹主義並非全無效驗,在其極盛時,它總會使政治的內容和基調發生結構性變化,哪裡有代表民意的政治,哪裡就有作為極具潛力的運動和政治觀點的民粹主義」。[3] 就在俄國民粹主義日漸衰竭並瀕於消亡之際,美國在19世紀晚期爆發了著名的「人民黨(Populist Party)」運動。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法西斯主義利用民粹主義的動員方式登上了歐洲的政治舞台,而隨著納粹主義的覆滅和冷戰時代的到來,民粹主義在1950-1960年代成為拉丁美洲政治的主流。二十世紀80年代以來,民粹主義在國際範圍內此伏彼起、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高潮,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民粹主義在歐洲持續升溫,所謂「新民粹主義(Neo-Populism)」聲浪日壯,歐洲各國中右政黨和極右勢力紛紛抬頭。進入二十一世紀之後,歐洲新民粹主義在政治生活表現出了非同尋常的影響力。2001年11月,丹麥「聯合人民黨」成為議會第三大黨;2002年5月,法國民粹主義組織「人民陣線」的領導人勒龐入圍第二輪總統選舉;同月,荷蘭右翼民粹政黨「富圖恩名單黨」成為議會第二大黨。2005年6月,法國、荷蘭的民粹政黨發動了拒絕《歐盟憲法條約》全民公決。2008年4月,義大利新民粹主義組織「義大利力量黨」的領導人貝盧斯科尼成功利用民眾對中左政府的不滿情緒,與同為民粹政黨的全國聯盟和北方聯盟結盟在議會選舉中再度獲勝。這一切都使得「民粹主義論題成為當代歐洲的關注中心」並迫使西方民主政體「認真對待右翼民粹主義的發展」。[4]民粹主義的當代回潮與復興極大地激發人們對民粹主義的興趣與探索慾望並由此帶動了關於民粹主義學術研究的迅速增殖。

19世紀中後期,俄國和美國開創了世界上兩個典型意義的民粹主義形式。俄國民粹主義是一種農民社會主義思潮,它的核心內容是依靠農民的力量在村社的基礎上跨過資本主義階段直接過渡到社會主義。俄國民粹主義者推崇農民,仇視資本主義,以虛無主義甚至無政府主義的態度看待國家政權。美國19世紀晚期的民粹主義是一種農民激進主義運動,它的主要目標是反對壟斷資本和金融權力以及兩黨體制對國家經濟、政治生活的控制,它旨在動員基層農民在國家機器和政治體制規範運作之外尋求一種表達政治願望與利益訴求(主要是土地所有權)的激進方式,因此,美國「人民黨」的民粹主義並沒有俄國民粹主義那樣的理想主義成分和空想主義色彩,更沒有俄國民粹派那樣的強烈革命衝動和鮮明的社會主義追求。關於19世紀俄美所開創的這兩種民粹主義,在20世紀上半葉以前,國外學術界對俄國民粹主義的關注與探索,無論在數量上還是在深度上都要超過對美國民粹主義的研究,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20世紀上半葉的時代主題是戰爭、革命,也因為在這個歷史時段,馬克思主義對世界具有很強的實際影響力,所以人們對作為一種激進革命思潮並與馬克思主義具有深切關聯卻又受到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批判的俄國民粹主義投以探究的目光,也就不足為奇了。1950年代以降,國外學術界對俄國民粹主義的研究明顯減少而對美國民粹主義的研究興趣卻日益增強。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西方尚有數不多的關於俄國民粹主義的學術著述,比如,詹姆斯·比林頓(James H.Billington)的專著《米海洛夫斯基與俄國民粹主義》(1956)、弗蘭克·溫吐利(Franco Venturi)的《革命的根源:19世紀俄國民粹主義與社會主義運動史》(1960)、阿瑟·門德爾(Arthur P. Mendel)的《沙皇俄國的發展困境:合法馬克思主義與合法民粹主義》(1961)、理查德·沃特曼(Richard Wortman)的《俄國民粹主義的危機》(1967)等,而1970年代後,關於俄國民粹主義的研究越發稀少,[5]但正是俄國民粹主義研究的這一衰微時期卻見證了關於美國民粹主義研究的蓬勃興起。

二十世紀50年代以降,關於美國民粹主義研究之所以興盛起來,其主要原因在於美國民粹主義自19世紀晚期「人民黨」運動以來,並沒有長時段處於空缺狀態,而是幾乎每隔三十年左右就出現一次較大規模的具有相當影響的民粹主義運動的爆發:1930年代有休伊·朗的「共同財富計劃」,1960年代有喬治·華萊士式的民粹主義選舉動員,1990年代有羅斯·佩羅代表的20世紀美國第三波民粹主義浪潮。每當美國社會出現明顯的發展困境、危機與轉型,民粹主義總會隨之而起;正是由於民粹主義在美國社會政治生活中間歇性的出現以及它對美國政治進程的有力的干預和塑造,美國民粹主義才成為眾多學者和理論家矚目與研究的對象,這就是說,人們對美國民粹主義的學術興趣始終受到現實政治問題的驅動因而具有很強的現實關懷,它並不像俄國民粹主義由於其在蘇聯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之下被清洗一空而成為空懸式的純粹學術史或理論發展史的考察。談及美國民粹主義研究,人們通常會提到美國著名社會學家愛德華·希爾斯在《秘密的痛苦》(1956)[6]中對美國民粹主義的經典論述,而這部著作在當時主要是針對1950年代大行其道的麥卡錫主義(McCarthyism)中夾雜的民粹主義成分和道德主義因素進行的深入剖析——麥卡錫不是靠法律而是依仗輿論,不是運用民主的程序而是引發激烈的情緒狂熱和激起恐慌心理的煽動性宣傳使自己長期居於不受挑戰的地位。大眾與精英之間的緊張關係是希爾斯分析民粹主義的基本路徑,他認為,當大眾對政治精英壟斷權力、財產、教養與文化不滿併產生怨恨的時候,民粹主義就可能爆發,因此,民粹主義是人民不滿現狀的一種政治意識形態。在希爾斯看來,民粹主義者利用民眾的情感習俗,以激動人心的語言把道德義憤巧妙引入政治領域中的做法不僅是美國民粹主義的特有表現方式,也是所有形式的民粹主義共有的特徵。

多年來,關於美國民粹主義研究主要在四個層面上展開:一是對民粹主義區域史或地方史的研究,比如,瓦爾特·紐金特(Walter T.Nugent)對堪薩斯州民粹主義的研究、喬安妮·惠勒(Joanne E.Wheeler)美國中西部民粹主義起源的研究,卡雷爾·比卡(Karel D. Bicha)對美國西部民粹主義的研究、 斯蒂文·哈恩(Steven Hahn)對美國南部民粹主義的研究、詹姆斯·賴特(James E. Wright)對科羅拉多州民粹主義的研究;二是關於某一歷史時期的民粹主義運動的研究(斷代史研究),比如,希克斯(J.D.Hicks)對19世紀末農民聯盟和人民黨運動的研究;三是以著名民粹主義人物為主體的研究,比如,海爾(W.I.Hair)對休伊·朗的民粹思想的研究、萊舍(S.Lesher)對喬治·華萊士民粹思想的研究,四是對美國民粹主義的總體性研究以問題為中心的研究,較為著名的有:麥克納(Gorge Mckenna)的《美國民粹主義》(1974)、古德溫(Lawrence Goodwyn)的《民主的諾言:美國的民粹主義運動》(1976)、卡津(M. Kazin)的《民粹主義的說服力:美國的歷史》(1995)。

2000年以來,對於美國民粹主義的研究在以上四個方面均有新作面世。在地方史方面有克蘭頓(O. Gene Clanton)的《共同的美德:堪薩斯的民粹主義及其為正義和平等而鬥爭(1854-1903)》(2004)[7]、萊斯特爾(Connie L. Lester)的《田納西州的農民聯盟、民粹主義和進步黨人的農業(1870-1914)》(2006)[8];在斷代史方面,波斯特爾2007年的新著《民粹主義視野》(2007)是迄今為止關於19世紀晚期美國民粹主義運動的最詳盡的全景式總覽 [9];在人物研究方面,有杰倫(Ted G. Jelen)的《佩羅現象及其超越》(2001)[10]、詹姆·亨特(Jame L. Hunt)的《瑪麗昂·巴特勒與美國民粹主義》[11],羅勒爾(Lloyd Rohler)的《喬治·華萊士:保守的民粹主義者》(2004) [12]、里斯約德的《民粹主義者與進步黨人》[13];而在以問題為取向的研究方面,有安東尼·亞當(Antony J.Adam)等的《美國黑人民粹主義》(2004)[14]、喬·克利奇(Joe Creech)的《義憤:宗教與美國民粹主義革命》(2006)[15]以及謝爾·奈特(Cher Krause Knight)的《公共藝術:理論、實踐與民粹主義》(2008)[16]。

與上世紀後半葉相比,最近幾年關於美國民粹主義的研究呈現出以下四方面的特徵:其一,對美國民粹主義的宏觀的總括性的研究基本上停滯下來,對美國民粹主義的性質、起源及其生成的制度背景的分析不再是學術關注的重心,而微觀的、局部性研究躍居主導地位;其二,雖然美國民粹主義從政治上說是一種土生的大眾抗議運動,但是,它的激進性一直被美國穩定而成熟的兩黨制政治結構所平抑,也正因如此,新近的研究對於民粹主義的消極性、危險性和破壞性並不看重,而多傾向於捍衛「民粹情緒積極作用」 [17];其三,人物研究不再以生平與事件的介紹為主,而是以範例的形式來揭示美國民粹主義的某些主題與話語形式,一如邁克爾·李(Michael J.Lee)指出的那樣,雖然美國民粹人物各異,焦點、內容亦不相同,但美國民粹主義還是有著共同的生成形態與「論辯架構(the Argumentative Frame)」甚至在其演變上總是呈現規範性的「四階段(Four Stages)」程式 [18];其四,美國民粹主義研究由政治領域向文化、藝術、宗教、法學、環境保護 [19]等邊緣領域的蔓延趨勢明顯加強,這種研究態勢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美國民粹主義的實用主義特質與一定程度的中性化傾向。

在全球範圍內,19世紀俄美的民粹主義通常被稱為第一代民粹主義,而第二代的民粹主義是拉丁美洲的民粹主義。如果對於美國來說,「民粹主義是一幅幅貫穿於政治生活的裝飾圖案」[20],那麼,對於拉丁美洲來說,民粹主義則是其現代發展進程中社會變遷與政治變革的基本色調。民粹主義不僅出現於拉丁美洲的所有國家和地區,而且一直就是拉美政治生活的突出特徵。拉美國家不僅有形形色色的民粹主義組織和民粹主義的政黨,而且許多國家的元首和政黨領袖本身就是極有魅力的民粹主義者——從20世紀上半葉的瓦加斯、庇隆、阿連德到90年代的梅內姆、科洛爾、藤森,再到目前的庫奇納、莫拉萊斯、盧拉、查韋斯,民粹主義不僅始終被國家當權者所運用、操縱而且一直就是拉美經濟政策和政治制度轉變的驅動力量。一如墨西哥前總統塞迪略(Ernesto Zedillo)所言,「不論是權威主義的還是民主主義的,不論是右翼的還是左傾的,民粹主義在近一個世紀以來一直拉美政治中最具滲透力的政治意識形態」。[21]

對拉美民粹主義的研究開始於1960年代,像迪·特亞(Torcuato Di Tella)、奧克塔維爾·伊安尼(Octavio Ianni)、弗朗西斯·韋福特(Francisco Weffort)、吉塔·約內西庫(Ghita Ionescu)、歐內斯托·蓋爾納(Ernesto Gellner)都是因1960年代的拉美民粹主義研究而聞名的學者。1970年代,學術界對拉美民粹主義的研究進一步深入,一些有影響力的作品,比如,尼耶克爾克(A.E.Van Niekerk)的《民粹主義與拉美的政治發展》、梅勒(James Malloy)的《拉美的威權主義與法團》、拉克勞(Ernesto Laclau)的《走向民粹主義理論》、赫爾馬尼(G.Germani)的《威權主義、法西斯主義與民族民粹主義》都是在這個時期面世的。1980年代至1990年代初,關於拉美民粹主義研究的勢頭有所衰減,而1990年代中後期以來,隨著民粹主義在拉美的再度復興,民粹主義研究重新活躍起來。研究拉美政治的著名學者肯尼斯·羅伯茨(Kenneth M.Roberts)新近在一篇論述拉美民粹主義的文章中這樣寫道:「由於拉丁美洲擁有了深入了市場改革,人們普遍認為,這一地區的民粹主義到1980年代是壽終正寢了,可是,近些年來,與先前明顯的不同的新式民粹主義運動日益成為政治的焦點,因此,關於民粹主義的意涵及其與政治經濟的關聯的學術探討再度被開啟了」。[22]

最近幾年,關於拉美民粹義研究,引起廣泛關注與好評的重要著述有邁克爾·康尼夫主編的文集《拉美民粹主義》(Michael L. Conniff:Populism in Latin America,The University of Alabama,1999)、托勒的《拉美民粹主義的誘惑:厄瓜多的經驗》(Calos de la Torre:Populist Seduction in Latin America:The Ecuadorian Experience,Ohio University Press,2000)、德默斯等編著的《神奇的變種:拉美民粹主義的新自由主義化》(Jolle Demmers,Alex E.Fernández Jiberto,and Barbara Hogenboom:Miraculous Metamorphoses:The Neoliberalization of Latin American Populism,Palgrave,2001)、阿拉哈爾主編的《加勒比海的卡里斯瑪:對領導權、合法性與民粹主義政治的反思》(Anton Allahar: Caribbean Charisma: Reflection on Leadership,and Populist Politics, L.Rienner Publishers,2001)、埃爾納與海林格主編的《查韋斯時代的委內瑞拉政治:階級、兩極化與衝突》(Steve Ellner and Daniel Hellinger: Class, Polarization,and Conflict,Lynne Rienner Publishers,2003)、卡里翁主編的《藤森的遺產:秘魯選舉中威權主義》(Julio F.Carrión: The Fujimori Legacy: The Rise of Electoral Anthoritarianism in Peru,2007)。一些知名的拉美民粹主義研究專家也紛紛撰文對近年來拉美民粹主義的新動向與新發展作出理論回應,比如,肯尼斯·羅伯茨發表了《委內瑞拉政黨制度崩潰與民粹主義復活之間的社會關聯》(2003)、《拉美民粹主義、政治衝突與基層組織》(2006)、《拉美民粹主義的復興》(2007)[23i];庫爾特·韋蘭德發表了《新自由主義時代的民粹主義》(1999)、《澄清一個有爭議的概念:拉美政治研究中的民粹主義》(2001)[24];斯蒂芬·埃爾納發表了《查韋斯和藤森的各不相同的民粹主義變體》(2003)、《激進民粹主義的革命道路與非革命道路:委內瑞拉的查韋斯運動的諸種方向》(2005)[25];詹姆斯·彼特拉斯發表了《拉美的策略:階級的直接行動與民粹主義的選舉政治》(2005)[26];斯蒂芬尼·盧梭發表了《婦女的公民權與新民粹主義:藤森執政時的秘魯》(2006)[27];若澤·祖克特發表了《查韋斯的佈道式的政治》(2008)[28]。

自上世紀90年代末期以來的新研究成果表明,學術界對拉美民粹主義探索出現了多學科並進的繁盛景象,康尼夫主編的論文集《拉美民粹主義》的作者大部分是歷史學家,德默斯等主編的《神奇的變種:拉美民粹主義的新自由主義化》的作者包括了政治理論家、研究國際關係的學者以及經濟學家,而托勒本人則是一位社會學家。雖然多樣化的研究分布於不同的學科領域,但是關注的核心問題卻共同指向拉美民粹主義最新演進與當代轉型上。上世紀90年代前,拉美民粹主義通常被區分為兩個階段,而如今,這種二分法已被早期民粹主義、經典民粹主義和新民粹主義這樣的三分法所取代。在分析以庇隆主義為代表的拉美經典民粹主義時,傳統的思路是把它看作是20世紀30代世界經濟大蕭條之後拉美國家從初級產品出口模式向進口替代型的工業化模式轉變過程中出現的應激性社會政治反應,體現在經濟政策上,就是倡導進口替代的依附式發展戰略、推行凱恩斯主義經濟政策,實施雄心勃勃的擴展性的經濟計劃、刺激消費、增加資本積累、通過國家干預實現再分配,提高社會福利水平。對拉美經典民粹主義的分析一個突出特徵是強調它的經濟背景、經濟根源與經濟特徵,這種分析範式的極端狀態就是把拉美民粹主義界定為一種具有確定內容與階段特徵的經濟政策。然而,隨著1990年代拉美新自由主義改革,拉美民粹主義這些傳統的經濟特徵逐漸被取代,無論是阿根廷的梅內姆還是巴西的科洛爾抑或是秘魯的藤森,這些獲得民眾的廣泛支持並具有民粹主義風格的總統並沒有表現出對干預型國家的依重,反而實行緊縮性政策——削減政府開支、裁減國家公務人員、提高稅收、抑制通貨膨脹、擴大私有化。這些與經典民粹主義大為不同甚至正相對立的經濟政策嚴重損害了經典民粹主義的群眾基礎(主要是藍領工人),可是,這絲毫不影響這些仍被稱為民粹主義者的領導人獲得很高的支持率並在議會選舉中連連勝出。正是這種新的歷史變化使人們不得不反思拉美經典民粹主義概念的適用性並嘗試對民粹主義進行新的理論探討。

針對拉美新自由主義背景下的民粹主義新變化,肯尼斯·羅伯茨闡述了一種擴展民粹主義外延的概念策略,他在1995年發表的《新自由主義與拉美民粹主義的演變》一文中提出所謂「亞類型(subtypes)」說。他認為,「完備(full)」的民粹主義概念應該同時具備以下五方面的特徵:1、個人化的、家長式的領導方式;2、異質性的跨階級的政治聯盟;3、繞過體制性干預和有組織的活動(如政黨)直接進行自上而下的政治動員;4、無定形的折衷的意識形態;5、運用廣泛的再分配和庇護主義的經濟計劃;不過,在政治實踐中,這五方面的特徵並不一定同時彙集在某一種民粹主義形態上,而是或多或少地歸屬於不同亞類型上,換言之,某一概念只要具有以上某一特徵或某些特徵,就可以算得上是一種民粹主義概念。[29] 就像庫爾特·韋蘭德正確指出的那樣,肯尼斯·羅伯茨的這種「輻射性」的民粹主義概念 「使多領域的不同觀念具有最寬泛的適用性」並為「不同的理論探討方式提供了一種概念妥協」,但是,這種方式只是從術語上「統一」了不同的民粹主義類型,而沒有根本解決民粹主義內涵上的不一致和混亂狀態,「輻射性概念(radial concept)促成的只是偽一致(pseudo-consensus),它不過是用術語的一致掩飾了意義的不一致而已」。[30]

庫爾特·韋蘭德與肯尼斯·羅伯茨一樣關注拉美民粹主義與新自由主義的「聯姻」[31],但他的方法與肯尼斯·羅伯茨明顯不同。庫爾特·韋蘭德從方法論的高度區分了澄清民粹主義概念化的三種策略:即累加式(cumulative)、輻射式(radial)和再界定(redefinition)。在拉美民粹研究中,長期處於支配地位是累加式的民粹主義定義,這種定義方式是流行的發展理論(現代化理論和依附理論)的邏輯附屬物。1990年代以來,輻射式民粹主義概念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累加式概念的局限性,它以鮮明的反「本質還原」的理論姿態展現民粹主義的多樣性與複雜性並以其最大的包容性認可了新自由主義與民粹主義的聯繫,但是,這種認可並沒有合理地分析新自由主義與民粹主義嫁接的基本原因,並且輻射性概念也沒有完全祛除經濟主義的陰影,比如,肯尼斯·羅伯茨甚至將推行新自由主義的藤森稱為「經濟民粹主義者」,由此,庫爾特·韋蘭德提出重新界定拉美民粹主義概念。所謂重新界定,就是把民粹主義定位在一個單一的領域(即政治領域)之中從而將民粹主義理解為一種政治策略。在庫爾特·韋蘭德看來,當個性化的領導人將自己的統治建基於尚未被體制化的大眾的支持的時候,民粹主義就會出現。這意味著,民粹主義概念的核心不是社會經濟利益的再分配而是一種政治控制和權力行使方式。由於不是憑藉制度建設和層級化的程序操作來掌控權力,而是依靠大量的追隨者和廣泛的民眾的支持來擴大影響、爭得權力、塑造獨具特色的政治空間,所以拉美民粹主義才呈現出濃郁的「卡里斯馬式(charismatic)」政治風格。庫爾特·韋蘭德認為,他對民粹主義的這種重新界定可以從容地解決民粹主義與新自由主義的「融通」問題。民粹主義之所以能夠與新自由主義兼容,根本原因在於兩者之間存有內在的結合點:其一,兩者都具有抵制並繞過組織化中介的「直接性」,民粹主義直接訴諸民眾,而新自由主義直接訴諸市場運作;其二,兩者都反對國家干預,都傾向於增加個人化的領導人的權力容量和推動力。

可以說,韋蘭德的界定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羅伯茨定義的缺陷,羅伯茨本人在2007年發表了《拉美民粹主義的復興》一文中也表現出對韋蘭德的政治性的民粹主義概念某種認可,他認為,這種聚焦於政治性質的概念化方式具有兩個主要優勢,首先,「它沒有用那些在邏輯上和經驗上都不是政治現象所固有的經濟的、社會的、歷史的屬性將民粹主義概念壓得完全變形,例如,它承認政治動員的民粹主義樣式並不必然與特定的財政政策、再分配策略或國家的經濟干預與利益介入相關聯」;其次,「這種概念界劃使得對不同案例與時段的民粹主義現象圍繞其重要的政治維度進得比較分析變得更加容易可行,比如,對於處於完全不同的社會經濟背景之下的種種民粹主義現象,通過辯識其政治上的類同性從而可能獲得概念上的清晰把握」。[32]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羅伯茨定義還是韋蘭德的界劃,主要涉及的是1990年代以降拉美「民粹主義的新自由主化」問題,他們所使用的「新民粹主義」概念可以說是「新自由主義的民粹主義」的簡稱。然而,「新自由主義的民粹主義」並不能囊括拉美民粹主義的所有新「變體」,因為,進入21世紀之後,拉美地區出現了一種有意抵制新自由主義力量的民粹主義新潮流,這一新浪潮的「弄潮兒」便是委內瑞拉總統查韋斯、阿根廷總統庫奇納、玻璃維亞總統莫拉萊斯、巴西總統盧拉,其中尤以查韋斯(於1998年12月當選總統並於1999年2月首次就任總統,2006年12月,他以62·57%的選票第三次當選總統)最令世人矚目。查韋斯執政以來積極推行「玻利瓦爾革命」、實行大刀闊斧的反自由主義的政治、經濟、社會改革,2005年以來,他公開宣稱自己是「21世紀的社會主義者」並加快了在委內瑞拉建立「21世紀的社會主義」的步伐。拉美最新一波的民粹主義領袖重新將民族主義引入政治之中并力圖將國家置於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的中心,在他們看來,只有藉助於國家的力量才能有效地抵制和反抗金融資本家、成為新自由主義傳聲筒的媒體、那些高高在上的政治精英以及充當世界警察的美國政府,這種民族主義的語言以及對國家利益的強調使拉美民粹主義在一定意義回歸了拉美古典民粹主義的政治訴求,但其政治動員方式又與古典民粹主義有所不同。僅僅就此而論,把查韋斯指稱為新自由主義的民粹主義者也顯然是不適當的。就像拉美的一些學者所指出的那樣,委內瑞拉的查韋斯運動是一種「獨特而複雜的現象」,它難以歸屬「目前已有的民粹主義類型」。[33] 著名的拉美民粹主義研究專家斯蒂芬·埃爾納把查韋斯式式的帶有一些左翼派頭和反美色彩的民粹主義稱作「激進民粹主義(radical populism)」,對於這種激進民粹主義的深入研究,已經由斯蒂芬·埃爾納的《激進民粹主義的革命道路與非革命道路:委內瑞拉的查韋斯運動的諸種方向》(2005)和若澤·祖克特的《查韋斯的佈道式的政治》(2008)拉開了序幕。

談到拉美民粹主義在1990年代的新自由主義化轉型,人們自然會想到歐洲新民粹主義。實際上,新民粹主義(neopopulism or new populsim)這一概念最初就是用來描述歐洲民粹主義在20世紀後期的某種「重新回歸」。之所說是「回歸」,是因為在20世紀上半葉,民粹主義的動員形式曾經被歐洲法西斯主義所利用。或許是出於對法西斯主義的憎惡,研究民粹主義的學者大多不願提及民粹主義的這段極不光彩的經歷。然而,這種對於民粹主義與法西斯主義關係的刻意迴避可能會遮蔽人們對民粹主義歷史進程、實際面目以及它可能帶來的不良政治後果的真切認識。應該看到,無論是墨索里尼還是希特勒,他們所發起的法西斯主義運動在其早期都具有一些左派傾向(儘管有時這種傾向是故意做出的姿態),他們總是力圖把法西斯主義與傳統的反動勢力區別開來並採取那些能夠贏得工人大眾的支持的政治策略,可以說,沒有對工會和工人運動的有效「馴化」與「接管」,法西斯主義就不可能最終獲得政權並取得大規模的擴展。即便是在法西斯主義完全右傾化的時期,它對傳統政黨體制的藐視與摧毀、它對自由主義代議制民主的消解與顛覆、它對全體民眾直接參与政治權力的極度鼓吹與宣揚、它利用排外心理挑起的民族主義和種族主義情感,無不顯現出法西斯主義所統攝的部分民粹主義的「徵候」。對於法西斯主義內含的民粹主義要素的探索在1970年代曾由歐內斯托·拉克勞(Ernesto Laclau)所關注,[34] 1990年彼得·弗里采(Peter Fritzsche)在一部地方史專著《法西斯主義的預演:魏瑪德意志的民粹主義和政治動員》(Rehearsals for Fascism:Populism and Political Mobilization in Weimar German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中對民粹主義政治「衝動」何以會演變為一種納粹運動進行了細緻入微的探討。雖然絕不能夠把民粹主義與法西斯主義混同起來,但不可否認的是,民粹主義也可能像齊澤克所說的那樣潛在地蘊含著某些「原始法西斯主義傾向(protofascist tendency)」。[35]正是由於民粹主義在歐洲曾經與法西斯主義「沆瀣一氣」,在20世紀後期,隨著一些極端右翼政黨和新法西斯主義政黨在歐洲政治舞台的頻頻出現,人們開始驚呼民粹主義在歐洲的「重生」。齊澤克在與拉克勞的論戰文章《抵禦民粹主義的誘惑》(2006)中這樣寫道:「法國和荷蘭對歐盟憲法方案說『不』使我們見識了民粹主義最新的動人故事。對於那些持技術統治論的開明的自由派精英來說,民粹主義在本質上是原始法西斯主義,是政治理性的死亡,是以盲目的烏托邦狂熱為借口出現的反叛」。[36]

當然,歐洲民粹主義的一系列動人故事早在20世紀80年代晚期和90年代就已經進入了學者們的視野之中。以保羅·皮科內(Paul Piccone)為首的《泰勒斯》(Telos)雜誌編委和撰稿人在1990年代以敏銳的感染力對歐洲民粹主義迅速做出了的學術響應。在整個90代,《泰勒斯》刊載了幾十篇關於民粹主義的學術論文(並且該雜誌在1991年秋季號和1995年春季號推出了二個民粹主義研究專欄),這些文章從同的角度和層面探討了民粹主義與「新政治」、民粹主義與民主、民粹主義與共和主義的司法制度、民粹主義與新自由主義、民粹主義與右翼政黨、民粹主義與新法西斯主義、民粹主義與後現代、民粹主義與生態、民粹主義與種族主義、民粹主義與民族主義、民粹主義與地方主義、民粹主義與全球化、民粹主義與文化等等不同的論題和關係。一如鮑里斯·弗蘭克爾所言,「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國家中,近期以來右翼民粹主義運動不斷高漲,而《泰勒斯》雜誌一直從理論上呼應這種運動並為之提供豐厚的『後現代的民粹主義』的理論滋養」。[37]《泰勒斯》因此成為那個時代展示民粹主義觀念的「萬花筒」,任何一個想深入了解歐洲民粹主義的發展狀況及種種不同面相的人都不可繞過《泰勒斯》這個學術窗口。綜觀《泰勒斯》作者群對民粹主義的論述,可以清楚地看出,像皮科內(Paul Piccone)、烏爾門(Gary Ulmen)、伯曼(Russell Berman)、盧克(Tim Luke)、阿德勒(Frank Adler)這些「泰勒斯人」對歐洲民粹主義都持有一種較為包容而樂觀的態度,他們承認民粹主義可能會產生一些負面政治效應——它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有演化為種族主義、偏狹的民族主義和極端的排斥性理論的可能性,但是,他們堅持認為,民粹主義並不必然具有右傾的甚至反動的性質,相反,它在後現代境遇之下完全應該成為左派爭奪的地盤,民粹主義所倡導的地方自治、直接民主、反精英主義、反同質文化等等這些基本觀念完全可能發展為針對新自由主義的批判理論。保羅·皮科內甚至提出,「一種後現代的民粹主義就是左派的事業的延續」,因為,「它可以恢復被斯大林主義、法西斯主義和麥卡錫主義所破壞的西方馬克思主義傳統的批判精神」。[38]

對民粹主義研究卓有建樹的著名學者保羅·塔格特雖然沒有像保羅·皮科內那樣熱切地提出「左派的民粹主義轉向」問題,但他與皮科內一樣不贊同僅僅用「新法西斯主義(neofascism)」或「後法西斯主義(post-fascism)」來概括歐洲民粹主義的總體面貌。保羅·塔格特在新近的一篇文章《當代歐洲的民粹主義與代議制政治》(2004)中運用他在《民粹主義》(2000)一書對民粹主義概念的理論規定來分析歐洲民粹主義新發展。保羅·塔格特指出,「近期以來,人們對民粹主義的興趣與日俱增,而對歐洲的關注幾乎全部集中在極右翼民粹主義上面」,這種獨佔性的關注無疑阻塞了人們對歐洲民粹主義的全面認識,因為,歐洲民粹主義並非僅有唯一的表現形式,「還有另外一些線路同時存在,而正是這些不同的支脈將民粹主義擴展到種種迥然不同的政治現象之中」。[39]塔格特認為當代歐美民粹主義至少有三種具體的表現形式 :「第一種是像2000年燃料抗議運動或反球化運動之類的社會運動動員」;「第二種是歐盟的各種政治力量所表現出的歐洲懷疑主義(Euroscepticism)」;「第三種是歐洲右翼民粹主義政黨」。[40]

依塔格特之見,對歐洲民粹主義現象及其特徵的通透分析有賴於一種較為適宜的民粹主義研究範式。迄今為止,對於民粹主義的探討,主要存在著三種範式:一是僅僅把民粹主義看作是一個「復活」的概念,用它來描述某一特定現象的特徵;二是試圖區分不同的民粹主義種類以提供一個綜合的民粹主義類型學,這方面的典範是瑪格麗特·卡諾婉(Margaret Canovan把民粹主義分為Agrarian populism與Political populism兩大類型,然後再把Agrarian populism分populism of farmers,populism of peasants,populism of intellectual;而Political populism則又被成四個亞類型:populist dictatorship,populist democracy,reactionary populism,politicians』populism )[41];三是主張民粹主義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徵——正是這些共同的特徵使人們能夠建立一種分析民粹義的普遍可用的研究方式。塔格特認同最後一種研究範式,他認為,作為一種「理想型(ideal type)」的民粹主義應具有五方面的品格:(1)民粹主義對代議制政治持有一種敵意;(2)民粹主義者傾向於認為他們與「人民」在一起,居於權力合法性之源的中心地帶(heartland);(3)民粹主義缺乏實質性的核心價值,因此它可以依附於不同的意識形態;(4)民粹主義是對極端危機感的一種反應;(5)民粹主義具有自我局限的品質(the self-limiting quality)。基於這種民粹主義觀,塔格特斷定,歐洲民粹主義的產生既依賴於代議制民主,同時又是對這種政治運作方式的缺陷的一種不滿和挑戰,可以說,民粹主義並不是反對「民主本身」而是源於「民主的赤字」。歐洲三種不同形式民粹主義都聲稱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但是,它們指稱的「人民」並不具有同一的內涵,也就是說所認謂的「中心地帶」永遠是一種話語構造。不僅這三種民粹主義動員形式之間缺乏共有的價值取向,就連不同新民粹主義政黨也缺乏相同的意識形態基礎,在此意義上,民粹主義是「空心的」。歐洲民粹主義在根本上來源於人們對政黨體制、對民主的合法性、對公民身份、對一體化的同質的文化規範的危機意識。而由於歐洲民粹主義總是以一種新奇的「邊際效應(marginal effectiveness)」來襲擾主流的政治形式,它在呈現出不落俗套的非常規性和例外性的同時也往往只會捕獲那些少數具有強烈的反慣例主義者,迄今為止,在歐洲也沒有出現成為絕對多數的民粹主義政黨。

保羅·塔格特關於歐洲民粹主義的具有多種表現形式的觀點得到許多學者的認可,他的「三分法」對於人們認識歐洲民粹主義的多樣性與複雜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不過,應該看到,即便歐洲民粹主義果真只具有這三種形式,這三種形式的「份額」也是極不對稱的。無論如何,歐洲右翼民粹主義政黨是20世紀後期至今歐洲民粹主義現象的主導形態,正如穆德(Cas Mudde)指出的那樣,「如今,民粹主義主要與激進右翼聯繫在一起,在學術及媒體文章中最受人關注的當代民粹主義範例是像海德爾的自由黨、勒龐的民族陣線之類的激進右翼政黨」。[42] 且不說上世紀90年代已有大量關於歐洲右翼政黨的研究著述,單從最近幾年來看,歐洲右翼民粹主義政黨依然是歐洲民粹主義研究的所聚焦的中心領域。2004年以來,這方面比較重要著作有貝克爾的《新右翼民粹主義》(2004)[43]、貝茨的《1990年代西歐的排斥性民粹主義及其超越》(2004)[44]、費西的《法西斯主義、民粹主義與法蘭西第五共和國》(2004)[45]、呂德格芬的《民粹主義的挑戰:法國的政治抗議與種族民族主義動員》(2004)[46]、魯扎的《重造義大利右翼:區域性政治、民粹主義與「後法西斯主義」》(2005)[47]、呂德格芬(主編)的《排斥性運動:西方世界的右翼民粹主義》(2005)[48]、卡特的《西歐的極右翼:成功還是失敗?》(2005)[49]、呂德格芬的《從稅務民粹主義到種族民族主義動員:瑞典的激進右翼民粹主義》(2006)[50]、穆德的《歐洲的激進民粹主義政黨》(2007)[51]、艾伯齊塔和麥克唐奈(主編)的《21世紀的民粹主義:西歐民主的幽靈》(2008)[52]。

概覽歐洲民粹主義研究的最新文獻,可以清楚地看到,最困難的問題已經不是關於民粹主義概念的適當性及其分類,而是如何解釋民粹主義在當代歐洲的「繁榮昌盛」局勢。在《21世紀的民粹主義:西歐民主的幽靈》(2008)一書中,馬斯特羅保羅(Alfio Mastropaopo)追問道:「我們如何說明這一的事實:儘管傳統政黨不僅擁有持久的思想傳統、相當可觀的政治技巧和巨大的財政資源,而且它們往往受到那些阻礙新生力量進入的常規的有力保護,但是,幾乎在西歐的每個地方,民粹主義者卻能挑戰這些傳統政黨並佔據它們一度所佔據的地盤?在歐洲的政治場景中發生了什麼樣的變化促成了新民粹主義政黨的出現及其成功」 ? [53] 而像拉克勞、莫菲之類的新左派理論家最縈繞於懷的問題則是:在歐洲,中下等階層特別是工人階級為什麼拋棄了左翼政黨而成為右翼民粹主義政黨的熱忱選民?一味地埋怨「人民」的政治幼稚、不屑一顧地認定右翼民粹主義不過一時得逞、簡單地把右翼政黨選舉戰的勝利歸結為中左政黨長期執政的自然反彈,粗暴地把右翼民粹主義者劃為反動透頂的一邦,這些可能都不利於也不足以令人信服地說明歐洲右翼民粹主義較為成功地贏得底層人民擁護的原因。

民粹主義研究領域的知名學者漢斯-喬治·貝茨(Hans-Georg Betz)提醒人們必須認真對待右翼民粹主義的最新演變尤其是要看到歐洲右翼政黨在冷戰之後所做出的策略調整和種種靈活的應變努力。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是,當代歐洲的右翼政黨在一系列政治行動上非但不因循守舊、仇視進步、反對民主、壓制人民,而是表現出在發展民族國家經濟上的銳意改革、在保護地方文化上的大聲疾呼、在促進民主之深化上的激進追求、在貼近人民生活方面的親切樸實作風。貝茨強調,把握當代激進右翼的本質特徵的關鍵在於要清醒認識到「它既是極端的同時又是民主的」,因為,「當代激進右翼的一個最重要的創新就是:它有能力把它對作為表達並代表各種利益的最好體制的民主的正式支持與其深刻的反自由主義政治信條(正是在此意義上,它才可能有資格被稱為極端主義者)很好地調和起來」。[54]

不無巧合是,2007年以來關於歐洲民粹主義的學術探討似乎就是在回應和驗證貝茨的上述論斷。2007年問世的兩部民粹主義研究專著——《歐洲的激進民粹主義政黨》和《自由主義邊緣的政治:差異、民粹主義、革命與煸動》——以及2008年剛出版的《21世紀的民粹主義:西歐民主的幽靈》均把歐洲右翼民粹主義與民主政治的關係作為切入口和側重點。穆德(Cas Mudde)給《歐洲的激進民粹主義政黨》確定的議程就是分析自由民主體制下的民粹主義;在書中,他批駁了德國一些學者提出的所謂右翼民粹主義乃是西方民主體制的「標準病理學(normal pathology)」的觀點,在他看來,民粹主義話語已經成為當代西方民主國家的政治主流,而民粹主義所以能夠成為主流政治恰恰在於它內在具有的民主的時代精神(Zeitgeist)。[55]阿迪蒂(Benjamin Arditi)在《自由主義邊緣的政治:差異、民粹主義、革命與煸動》中對民粹主義理論家卡諾婉(Margaret Canovan)的一個流傳甚廣的命題「民粹主義是民主自身投下的陰影(populism is a shadow cast by democracy itself)」做出了全面的響應與修訂。卡諾婉不同意把訴諸「人民」以反對既定的權力結構和主流觀念與價值的民粹主義看作是政治的一種病態形式,她告誡人們不要忘記,「民粹主義者都把自己看作是抒發了民眾的怨恨、表達了被政府當局、主流政黨和媒體壓制或忽視的人民意願的真正民主主義者,他們大多喜愛『直接民主』——即通過全民公決和民眾的直接參与做出政治決定,而他們所聲稱的目標就是兌現權力屬於人民的民主諾言」,[56]因此,我們不能草率地把民粹主義定性為打著民主的幌子蓄意破壞民主,而是要通過民粹主義透視民主的複雜性並反過來通過民主來探索民粹主義的生成機制,無論如何,民粹主義的根源並不僅僅在於提供了特定時機的怨情的社會背景,而在於民主核心處的民主的兩個面向(a 『redemptive』and 『pragmatic』faces)之間的內在張力,基於此一考量,卡諾婉得出了如此的結論:「民粹主義並不是過度落後的徵候,而是民主自身所投下的陰影」。[57]阿迪蒂對卡諾婉從民粹主義與民主的內在聯繫以及民主自身固的拯救維度與實用維度之間的緊張性出發來剖析民粹主義現象產生的原因給予了高度的評價,但他同時指出,卡諾婉借鑒並吸收了歐克肖特(M. Oakshott)關於政治現代性的特徵是信仰的政治與懷疑的政治的交互作用的觀點把民粹主義視為民主的兩個不可或缺的方面之間斷裂勢必使人們面臨著兩種選擇:一種是認為民粹主義乃是民主拯救性與民主的實用性的暫時失衡的產物,這不可避免讓人想到民主的兩個面通過某種耐心的努力完全有達到某種平衡的可能性,而如果一旦有了這種平衡,那麼,就會出現民主沒有陰影可留的局面,但是,如果民主真得沒有了任何陰影,那麼,且不論「民粹主義是民主自身投下的陰影」終究化為了泡影,而更為嚴重的是,這種言說裡面豈不是仍然暗含了民粹病理學的因子?另一種是把民主的拯救性與民主的實用性的之間的裂隙構想為結構性的時機失當,即是說,民主的拯救性與民主的實用性的「相遇」不是太早就是太遲,因此由一方面或另一方面的過剩或不足所造成的張力將被無限期地消耗下去(即永無耗盡之時),既然二者在時間上的不相合不是偶然性的而是構成性的,那麼,當然就不再有二者的平衡趨合問題,但是由此人們可能會問:為何把這種不可避免的常態所必然派生的現象稱之為陰影呢?為什麼這種常態的緊張關係必定產生民粹主義而不是其它別的什麼東西呢?

在《自由主義邊緣的政治:差異、民粹主義、革命與煸動》一書中,阿迪蒂主張用「幽靈」來代替「陰影」,由此把「民粹主義是民主自身投下的陰影」置換成「民粹主義是民主的幽靈」。他認為,幽靈性在民粹主義的三種表現形態中經歷一種由隱而顯、由弱而強的「閃現」:其一,民粹主義可能是代議制(它與對代議制政治的自由主義的民主式理解相容但並不與之完全一致)的一種特殊形態——這種形態正面臨著種種微妙的變化:比如,政治的景觀化與大眾傳媒改變了政黨活動家與官僚的進行政治動員的方式,傳統的程序性和等級化組織機制逐漸被廣播、電視、網路這些更便捷更直接更時尚更個性化的方式所淘汰,而民粹領袖恰恰不失時機抓住並有效利用了這些變化;其二,民粹主義被指稱為參與式民主的一種特殊形態——它往往脫離了政治沙龍的成規卻無須為它的魯莽致歉,右翼民粹主義者不用超出民主體制之外也能夠擾亂並更新被政治精英所操持的政治過程,由此,阿迪蒂提出,民粹主義的政治活動可能在自由主義民主秩序的「粗糙的邊緣」上展開。其三,民粹主義可能利用人民對體制化的運用程序的不信任、對主流政黨的政治腐敗的不滿、對國家統制的權力主義之合法性的質疑來攻擊或威脅現存的民主框架並有可能使用一些非民主的手段(只要他們的行為被理解為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在此意義上,民粹主義完全有可能不知不覺地越過了民主的邊界而現形為民主的敵人。[58] 顯而易見,阿迪蒂在一定程度上沿著民粹與民主的關係的探索路徑進一步完善了卡諾婉對民粹主義生成機理的卓越分析,而他關於民粹主義乃是民主的幽靈的宣稱無非為了是彰顯民粹主義既由緣民主而生又因民主而「遊盪」甚至因民主而扭曲的「悲情」。我們驚奇地看到,《21世紀的民粹主義:西歐民主的幽靈》(2008)基本上是在援用卡諾婉和阿迪蒂的理論模式來描述奧地利、義大利、瑞士、德國、瑞典、荷蘭、法國、英國和愛爾蘭這九個國家的民粹主義的幽靈性。《21世紀的民粹主義:西歐民主的幽靈》的最後結論是:民粹主義的幽靈之所以在西歐甚至在整個歐洲徘徊,是由於右翼政黨在傳統政黨體制僵化無力、大失民望的情勢下,運用種種新的交流與動員方式(尤其是現代傳媒)巧妙地把歐洲一體化和全球化浪潮所引發就業壓力、安全擔憂以及種族的、民族的、文化的危機特別身份認同的焦慮與民眾對代議制民主的不滿聯結起來從而發動了一場又一場富有強烈個性色彩的較為成功的民主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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