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無法用人所長?
06-26
為什麼我們無法用人所長?作者:姜汝祥 翻譯大師的著作,可能是件很難的事,比如德魯克先生強調用人的關鍵是「Ma kingStrengthProductive」,中文就翻譯成「如何發揮人的長處」,似乎也貼切。但中文中,發揮人的長處卻是個仁者見仁的事,比如有的老闆喜歡下屬服從,於是服從也成了某些人的長處。 於是,服從的人就越來越多,難不成中國人的長處就是服從?記得我在北大讀博士期間,正是國民性討論最甚的時候,那時討論中國人的國民性時,有個結論,講的就是中國人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人格中的依賴性或叫奴性。為什麼中國人會有這樣的問題,我想,這與中國傳統的帝王將相們,在用人所長時,把依賴性或奴性當成下屬最大的優點或長處有關。 所以,德魯克講用人時,有著明確的標準,那就是客戶價值,「Ma kingStrengthProductive」,嚴格地翻譯,應當叫「有效用人」,或者叫讓優點創造價值。也就是說,德魯克強調,人的優點與缺點只有一個標準,那就是是否能為客戶創造價值。至於老闆或上司喜不喜歡,那並不重要。 在這一點上,很有必要強調德魯克的一個觀點,那就是所有的價值都是在組織外部創造的,內部組織並不創造價值,由此出發,我們很容易從德魯克的觀點中推出一個結論:客戶價值是由優點創造的,缺點並不創造價值。 既然如此,管理者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以客戶為標準去發現人的長處,發現長處就等於發現業績的重大機會。不僅要發現自己的長處,還要發現上司、同事、下屬甚至客戶的長處,即「360度發現長處」。 由此,在用人的問題上,德魯克給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制訂了這麼一個標準:員工領取工資是因為他們創造了有效產出,而不是因為他們討上司歡心(please)。他們懂得,在一個劇組中,如果女主角能創造高的票房,那麼她發發脾氣(tantrums)又怎麼樣呢?假如她的脾氣就是她演出成功的關鍵要素,那麼歌劇院的經理也許就是受聘來忍受她的脾氣的(paidafterallforputtingupwiththeprimadonna』stantrums)。 同樣道理,在學校中,有效的管理者要的是一流的教師或學者,至於他是否得到系主任的歡心,在系會議上是否表現得和藹可親,這並不重要。校長之所以是校長,或者校長之所以拿薪金,就是為了保證一流的教師和學者能有效地做好他們的工作。 每當讀到德魯克在《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中寫的這一段,我都會聯想到中國的企業或大學正好相反。中國的不少大學校長,要的是聽話的教授而不是一流學術的教授。同樣,中國相當部分企業的管理人員,招員工時創造價值並不是第一位的,但會不會討自己的歡心那絕對是第一位的。 為什麼會這樣?德魯克一針見血地指出,一個管理者如果過於在乎下屬不能幹什麼,而不是在乎他們能幹什麼,在乎如何去迴避下屬的缺點,而不是考慮如何發揮他們的優點,這說明他本身可能就是個弱者,因為自己不行,於是就將別人的長處當成對自己的一種威脅。 有人也許會說,說了半天就是中國古話說的「用人所長,容人所短」? 還真不是「容人所短」!在中國話中的「容人所短」,其實是從管理者的個人品性(personality)上講的,但德魯克講用人,講的卻不是個人品性層面的「容人」,而是從機制上講的「容人」,他強調:「組織有—種非常重要的屬性,那就是它既可以使人的長處得到發揮,又可以使人的短處所帶來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組織的價值就在這裡,德魯克說,能夠做什麼,是組織器重他的原因,而不能夠做什麼,是他個人的限制,我們可以讓缺點與組織無關(ma kethemirrelevant)。如何做到呢?德魯克講了三個機制: 第一,合作:某人之短,他人所長。某人之長,他人之短,取長補短。所以,不要一味地改造人,不是讓優點的人把缺點也改掉,而是去找與他互補的人一起工作。 第二,制度與文化制衡:通過制訂權力監督機制,建立新聞媒介的監督,與其相信個人良知,不如不給你犯錯的機會。 第三,用人:若短處太明顯,那是用人之誤、長處到極致,便無短處。 我們可以發現,在這上述三種情況下,都不需要對缺點的包容,而是需要建立機制來使個人缺點與公司業績「無關(irrelevant)」,不僅如此,德魯克還明確指出,所有致力於對員工弱點進行改造的行為,都是對組織的傷害(trytobuildagainstwea knessfrustratesthepurposeoforganiza-tion.),讓人的長處得到發揮,又使人的短處不起作用,這才是組織最重要的特性。 在這裡,我看到了中西方文化對待組織的極大不同,面對個人缺點,中國文化喜歡強調「修身」,或者叫「以德治國」,企圖通過個人道德的修養或者個人良知的發現,來實現組織的和諧。 面對別人的缺點,中國文化強調的是所謂的「寬容」。這種「寬容」,顯然包含著某種居高臨下的地位優越感,意思就是你的缺點我沒有,或者我不計較你的缺點是因為我比你「心胸」寬廣,這客觀上是在培養團隊對「超人」或「能人」的依賴。 而西方文化強調的是「原罪」,意思是在上帝眼裡「人皆有罪」,所以,第一,人有缺點很正常,不要五十步笑百步,用人所長才是真正的管理。第二,既然人皆有缺點,所以,通過選擇所長,互補缺點,讓缺點對組織不發生或少發生作用。 講到這裡,我們也許可以對中國的**問題有了一個全新的視角,官員**,顯然是由於官員的缺點所導致的。但一個健康的組織,是要發揮官員所長,而讓官員的缺點對組織績效不起作用,這就需要建立起機制,比如財產申報,比如公開透明,比如權力制衡。否則,**可能是越反越多,而不是越反越少。 在下一篇,我們會專門講德魯克如何反對「能人機制」。總之,在對待用人問題上,德魯克強調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基本點,那就是以客戶價值,以公司績效來建立用人的出發點。在用人上管理者不應當有這樣的問題:「他能與我合得來嗎?」要問的是:「他能創造什麼產出?」不要問:「他不能做什麼?」要問:「他能夠做什麼!」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