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兒科常用退熱藥物
06-26
小兒發熱是種自我的保護機制,通過調動全身免疫系統來對抗疾病的一種癥狀。體溫高低與患兒體質、營養狀況、時間(如早晚、四季)等密切相關,但與病情的嚴重程度不相關,即並不是體溫越高,病情越嚴重,有時反覆高熱3-5天很常見,因此在退熱的過程中,我們應積極尋找治療原發病,不要單純一味退熱。 作者:河北省邢台市第一醫院兒科 來源:醫學界兒科頻道 一、何時應用退燒藥? 腋下超過37.3°C(或37.5℃),定義為發熱。又分為低熱37.4~38℃;中熱38.1~39℃;高熱39.1~41℃;超高熱:41℃以上。≤1周的發熱為急性發熱。對於溫度38.5°C以下的患者,如果精神狀態好,可暫不使用退燒藥,通過物理降溫即可。對於超過38.5°C的患者,則需應用退燒藥,來減少能量的消耗,避免高熱驚厥等併發症。 二、兒科常用退熱藥物的使用 世界衛生組織推薦安全性高的兒科適用的退燒藥是兩個經典口服老葯:「對乙醯氨基酚」和「布洛芬」。 1、對乙醯氨基酚(撲熱息痛、泰諾林):首選,適用於3月齡以上的兒童。兒童常規用量:口服,10-15mg/kg/次,4-6h1次;3-12歲小兒每24h應用小於5次,療程不超過5d。直腸給葯已經不推薦在兒科應用。對乙醯氨基酚合理劑量下安全性高,偶見噁心、嘔吐、出汗、腹痛等,少數可出現皮炎、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等。過量會造成肝損傷。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對於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肝腎功能不全、嚴重心肺疾患、G-6-PD缺乏的患兒慎用。一些復方製劑中往往含有「對乙醯氨基酚」這個成分,如氨酚烷胺顆粒、氨酚黃那敏顆粒、氨酚麻美糖漿、酚麻美敏混懸液等,但撲熱息痛、泰諾林則是單一的製劑。服用時一定要避免重複用藥。 2、布洛芬(美林):適用於6月齡以上的兒童。單一的製劑包括美林、芬必得等。布洛芬兒童的推薦用量為每6小時一次,每次5-10mg/kg,每24h最多4次。 布洛芬退燒作用比較強,退燒過程中可能會導致人體大量出汗,因此使用布洛芬退燒時需注意患兒是否有脫水、入量不足等,必要時可通過靜脈補液。同時,布洛芬通過腎臟排泄,對於腎臟功能不好的患者也要謹慎使用。布洛芬按照推薦劑量使用比較安全,常見不良反應為消化道不良反應。G-6-PD缺乏的患兒可使用「布洛芬」。 3、賴氨匹林:是阿司匹林與賴氨酸的復鹽,其作用機制與阿司匹林相同。靜脈或肌注給葯,減輕或避免了胃腸反應的發生,解熱作用強、起效快、作用緩和,可作為兒科退熱的常用藥物。用於高熱易驚厥和不能口服給葯患兒。但長期應用可能誘發瑞氏綜合征可能,甚至誘發過敏性休克和哮喘重度發作。用於靜脈注射退熱,劑量一般為10-20mg/kg,24小時不得多於4次,間隔時間不得少於4h。 4、阿司匹林:傳統的解熱鎮痛葯,世界衛生組織不推薦阿司匹林常規用於小兒退熱,建議改用其他類別的退熱藥物。我國兒科已基本不將此類藥物用於退熱,只用於一些特殊的疾病,如川崎病、風濕熱、幼年關節炎等的治療。 5、雙氯芬酸:為一種新型的強效消炎鎮痛葯,它通過抑制前列腺合成而發揮其藥理作用,具有抗風濕、消炎、鎮痛及解熱作用,鎮痛、消炎及解熱作用比吲哚美辛強2到2.5倍,比阿司匹林強26到50倍,藥效強,不良反應少,劑量小,個體差異小,用於各種炎症所致的發熱。有觀點認為14歲以下兒童禁用。 6、尼美舒利:新型非甾體類抗炎、鎮痛、解熱葯,藥理作用是抑制環氧化酶活性,阻斷前列腺素類物質的生物合成、白細胞的介質釋放和多形核白細胞的氧化反應有關,從而起到退熱、抗炎作用,用於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發熱,作用可持續6到8小時。2011年2月媒體報道多起致死病例後稱其為「奪命退熱葯」。2011年5月國家葯監局發出通知,限制尼美舒利的應用,「禁止其口服製劑應用於12歲以下兒童」。 退熱藥物名稱使用劑量及方法適用年齡應用副作用備註 對乙醯氨基酚(撲熱息痛、泰諾林)10-15mg/kg/次,po,q4-6h;3-12歲小兒24h不超5次,療程不超過5d3月齡以上退熱首選;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肝腎功能不全、嚴重心肺疾患、G-6-PD缺乏的患兒慎用;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偶見噁心、嘔吐、出汗、腹痛等,少數可出現皮炎、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等。過量會造成肝損傷安全性高 布洛芬(美林)5-10mg/kg/次,po,q6h,每24h最多4次。6月齡以上可用於G-6-PD缺乏的患兒;腎功不好慎用消化道不良反應退熱效果強,出汗多,注意患兒是否有脫水、入量不足等,必要時可通過靜脈補液 賴氨匹林(賴氨酸 阿司匹林)10-20mg/kg/次,iv OR im,24小時不得多於4次,間隔時間不得少於4h 靜脈或肌注,兒科常用藥物,適於用於高熱易驚厥和不能口服給葯的患兒長期應用可能誘發灰嬰綜合征,甚至誘發過敏性休克和哮喘重度發作解熱作用強、起效快、作用緩和 阿司匹林僅用於特殊疾病,如川崎病、風濕熱、幼年關節炎等的治療 雙氯酸芬14歲以下兒童禁用 尼美舒利12歲以下兒童禁用 三、臨床小兒退熱葯的應用原則 小於3個月的嬰兒不推薦使用退熱葯,可使用物理降溫或作用緩和的中藥來退熱。當體溫低於38.5℃時,一般不用退熱葯,可採用物理降溫的方法來退熱,有反覆發作的熱驚厥者除外。當體溫高於38.5℃時,可採用安全退熱葯來治療,應避免急驟退熱,並警惕可能出現的脫水,必要時靜脈補液。超高熱(>41℃)時,會使腦細胞出現永久性損害,甚至出現其它嚴重併發症,如肺水腫、腦水腫、肝功能衰竭等,嚴重者可導致死亡,故應採用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迅速降溫. 持續高燒不退的患兒若單一藥物退熱不佳,可交替應用乙醯氨基酚和布洛芬。兩葯交替使用的時間間隔最少2小時。交替使用時,兩葯各自每天最多使用次數仍然是4次。吃藥退燒時要多喝水,加快排泄有利於帶走體內熱量。同時,吃藥降溫的同時也需要配合物理降溫的手段,這包括洗溫水澡,或濕熱毛巾擦拭全身,不要使用酒精擦拭,酒精容易透過兒童稚嫩的皮膚導致酒精中毒。避免多種退熱藥物同時使用,增加副作用的危險性。 四、小兒退熱葯應用應注意的事項 (1)小兒體溫調節中樞不完善,因此小兒退熱應以物理降溫為主。 (2)發熱是機體抵抗疾病的表現形式,應積極查找病因,治療原發疾病。 (3)掌握各種解熱鎮痛葯的有效成份,藥物作用特點,不良反應,禁忌證,配伍禁忌等,防止因用藥不當產生機體損害。 (4)根據小兒退熱葯的特點,合理掌握小兒退熱葯的使用間隔。 (5)應按時按量服用,不要隨意加大用藥劑量或縮短給葯間隔。 (6)退熱期間,應囑患兒多飲水,以免因大量出汗引起虛脫。 (7)一般選用一種退熱葯,療效確實不理想時再考慮聯合。每次用藥後約一小時後複查體溫,判斷退熱效果。 (8)合理掌握使用療程,退熱即止。 (9)用藥期間應注意藥物的毒副反應,如血象變化、胃腸反應、肝腎功能損害等。 (10)重症、高熱持續不退患兒必要時可選用亞冬眠療法。 參考文獻: 《兒科常見疾病診療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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