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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媽生病了,哪些抗菌藥物不能用?

哺乳期,哪些藥物可以吃?哪些藥物不能吃?看完就知道了

作者|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王玉平

來源|PSM葯盾公益

審稿專家|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張志東 / 金偉軍

南方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 陳文瑛

乳汁富含嬰兒發育所必需的各種營養成分,它的一些特點是任何奶粉都無法代替的,母乳餵養是我們一直提倡的。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嬰兒出生後最初6個月純母乳餵養,接著以持續母乳餵養並添加適當的輔食的方式進行餵養至2歲或更長。在這個1至2年或更長的哺乳期,媽媽生病了,需要使用抗菌藥物,該如何選擇呢?

幾乎所有的抗菌藥物都能通過血-乳屏障轉移至乳汁,不同種類的抗菌藥物自乳汁分泌差異很大,同種類中的不同抗菌藥物亦不相同,而嬰兒因吸食乳汁間接受藥物影響,可能會出現腹瀉、或腸道菌群的失衡、或與劑量相關或無關的直接影響,我們能做到的是把這種影響降到最低,權衡利弊,作出最佳選擇,我們一般可分如下兩類:

哺乳期禁用或慎用的藥物

四環素類及其類似物

四環素、金黴素、多西環素、米諾環素、替加環素等,本類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濃度較高,可使乳齒永久性變色,牙釉質發育不良,並抑制嬰幼兒骨骼的生長發育,哺乳期婦女用藥期間應暫停哺乳,四環素、金黴素、多西環素、米諾環素平均半衰期15.5小時,一經使用再次哺乳時間應在停葯的5個半衰期後,大約15.5小時*5=77.5小時≈4天後,而四環素和金黴素膏劑,屬於局部應用,無可替代藥品時可根據用藥部位謹慎選擇。

磺胺類

包括磺胺甲噁唑、復方磺胺甲噁唑等,該類藥物乳汁中含量較高,可致新生兒核黃疸和溶血性貧血,尤其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的嬰兒,哺乳期禁用或暫停哺乳。

氨基糖苷類

雖然此類說明書均建議暫停哺乳,但本類部分在乳汁中雖有少量分泌,但藥物胃腸道不易吸收, 慶大黴素、妥布黴素、阿米卡星、奈替米星,哺乳期婦女權衡利弊下可以應用,而鏈黴素和卡那黴素應避免使用。

喹諾酮類

包括諾氟沙星、氧氟沙星、環丙沙星、左氧氟沙星、加替沙星、莫西沙星等,這類藥物多能經分泌進入乳汁,會損傷負重關節的軟骨,禁用於哺乳期婦女,而本類中的滴眼液可使用,乳膏則根據用藥部位適當選擇。

大環內酯類

螺旋黴素、紅霉素、克拉黴素因乳汁濃度高,哺乳期婦女應禁用或暫停哺乳。

硝基咪唑類

包括甲硝唑、替硝唑、奧硝唑,及含本類藥品栓劑、乳膏及復方製劑如雙唑泰,本類乳汁中的濃度與血漿濃度相似,說明書建議哺乳期禁用或慎用,如需使用,藥師建議,應在使用甲硝唑停葯約2天後哺乳,使用替硝唑和奧硝唑停葯3天後可哺乳。

抗真菌類藥物

抗真菌治療療程較長,治療期間應停止哺乳,包括氟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兩性黴素B,卡泊芬凈、米卡芬凈、阿尼芬凈等,而咪康唑、制黴素、克霉唑,經陰道和皮膚吸收到全身的量是很小的,適合局部使用。

抗結核葯

抗結核一般多葯聯合,且療程較長,不建議母乳餵養。

林可黴素類

包括林可黴素、克林黴素等,在乳汁中濃度較高,新生兒母親禁用。

哺乳期相對安全的抗菌藥物

①青黴素類:常見可用的有阿莫西林、氨苄西林、哌拉西林、苄星青黴素等,本類少量分泌至乳汁,若乳兒青黴素過敏應禁用。

②頭孢類:本類無過敏者,相對安全,可在醫師或藥師建議下,依據說明書選擇適宜品種。

③大環內酯類:阿奇黴素、羅紅霉素相對比較安全,可在醫師或藥師指導下適當選用。

藥師提醒

總之,哺乳期能選用的抗菌藥物也只是相對安全,應根據疾病和藥物說明書建議權衡利弊,藥師建議哺乳時間避開藥物濃度高峰期,如哺乳後即刻給葯,或哺乳間隔時間適當延長,減少藥物在嬰兒體內蓄積而造成的損害,盡量短療程用藥,用藥期間觀察乳兒反應,如有不適應暫停哺乳,或在停葯4~5個半衰期後再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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