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趣班的三個層次
很多年以前,我還沒有孩子的時候,看著師兄師姐們帶著孩子穿梭在各種興趣班、培訓班中間,心裡不免暗暗可笑,覺得太急吼吼啦,太對不起孩子了,太「急功近利」了。而今呢,當自己的孩子在幼兒園中班時,不知不覺中,似乎也上了3、4個興趣班了。——心下感嘆,唉,今天的孩子,特別生在現代中國的孩子,又怎麼可能不上興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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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班,同事調侃,最好的職業生涯就是「錢多、活少、離家近」,然後說咱們這份工就是「錢少、活多、離家遠」,真是哭死。——同樣的,我覺得好的幼兒興趣班的標準也可以這樣形容「好玩、不貴、離家近」,如果孩子感到「好玩」,基本上就值了。
當然,光是「好玩」,恐怕也不是家長的初衷,不管怎麼樣,還是需要其他的一些價值的,在我心目中理想的興趣班,具有的真正「價值」,大概分三個層次:
第一層:大師親授
第二層:開拓眼界
第三層:激發興趣
1
先說「大師親授」,這恐怕是可遇不可求的事兒。因為人與人差別太大太大,那些大師級人物、天才型人物總是太少太少,如果一個孩子在兒童時代遇到一位,並且還能被他親自教誨,或是手把手指導,那真是三生有幸的事兒,這種事兒——往大里說,這是氣場,這是熏陶;往小里說,這是榜樣,這是刺激。
往大里說,這種氣場和熏陶是無價之寶:看《阿甘正傳》時,前面有一段特別神奇,超級巨星貓王原來是他們家的房客,還在房間里給交流過舞技,難怪阿甘能沾上仙氣了呢。大家都說《射鵰》是什麼教育真經,你看郭靖那麼笨,怎麼成長為一代大俠的?其實是真相在這兒:因為他一路都碰到超級牛人的老師啊,從丘處機到老叫化,再到周伯通,個個都絕世高人啊。再看1979年恢復高考時冒出來的那一代人才的傳記,總是能發現他們或多或少在兒童時期碰到個某個被迫害的藝術家、或被下放的文學家,於是某個氣場、某個神態、某句話語,就印在他們深深的腦海中了,於是成為他們終身精進的一個永恆動力。
往小里說,這種榜樣和刺激是人生引導:什麼叫大師?就是特別牛的人啊。他們對他們手裡的事兒,理解更透徹,技法更清晰,水平更高絕,境界更高遠。人類都會自然地追隨強者,小孩子更是如此,身邊有個令人激動的學習榜樣,就是人生引導。我們這些70後和80後的父母,常常會發現一個現象,有時候一個村子或一個家裡,大哥或大姐考取了大學,後面的就一連串就跟著上來了。在體育界也能發現,一旦某個世界紀錄被破,馬上一幫人就全都會追上或平了這個紀錄。劉翔一破世界紀錄,立馬好幾個人就追著過來破了。
總之,某個興趣班裡如果有一位史詩級的大師,那必然會讓他身邊的孩子的精神水準飛躍好幾個層次,在心靈中播下偉大的種子……唉,也只是想想罷了,在今天這個社會裡(不象60、70、80年代那種混亂時期,牛人和大師可能會蒙塵而落入凡間),真正的高手和大師,可能永遠都不會出現在我們的旁邊,真的只是可遇而不可求、可想像而不可實現。
2
好吧,咱們就退而求其次,說第二個層次,就是「開拓眼界」,實際上也是「打開腦洞」。
哲人說「眼界比技法更重要」,我深以為然。眼界是方向、是戰略;技巧不過是瑣碎的努力罷了,方向和戰略不對,越努力越進死胡同。
企業家雕爺說,他在小時候在學習書法的時候,他「讀帖」的時間,遠遠多過了「臨帖」的時間。他不急於描、不急於臨,而只是細細地「讀帖」,先把名家字體的精髓細細地在腦海里品味,把每個劃、每個勾、每個點的「神、形、意」都瞭然於胸,然後,才開始手寫和臨帖。所以,人家練書法,練的不是肘子,練的可是腦子,腦子累而手不累。
同理,學琴,當然要花大量時間去「聽琴」,聽音律、找感覺,在腦子裡先練練,最後再去練手。如何「聽」?也有竅門,當然要有眼光的前輩引導著、指點著、引誘著才行啊。
同理,學畫,當然要花大量時間去「看畫」,看意境、看功力,在腦子裡先品品,最後再去練手。如何「看」?也有辦法,當然要有品味的前輩點撥著、開示著才行啊。
一切的一切,都要有「高人」啊。怪不得人們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行萬里路不如明師指路。誠如斯言。
還記得有一個學習試驗,說的是研究人員找了兩組球員,記錄他們的訓練效果,一組球員,在一個小時狂練投球,另一組球員,只半個小時投球,另用半個小時在腦子裡想像如何投球,結果一段時間以後,想像訓練的後組全勝。——也就是說:想像比訓練更重要,或者說,大腦比小手更重要,咱轉回來點個題:眼界比技巧更重要。
如果不能給孩子「開眼界」,恐怕只能越練越傻,事倍而功半,並且永遠永遠形成不了自己的風格,品性和格調不知道會落後幾個層次。也許這就是後面掉隊的主要原因。
所以啊,興趣班的老師,可以不是大師,但是要有品味,要知道什麼才是好的藝術,什麼是好的舞蹈,什麼是好的文學,什麼是好的書法,什麼是好的音樂,這樣才行。
可惜,理想豐滿,現實骨感。
3
其實我們也是知道的,許多興趣班的老師,根本不是大師,也不是特別有眼界的人啊,許多人都是跟你我一樣,讀了幾年書,想著出人頭地和賺大錢,想著市場經營,想著熱帶陽光和沙灘,還有那些珍貴的皮草,特別是小姑娘,很難用心做事啊。所以,我們只能再再退而求其次,也就是第三個層次:「激發興趣」。
我覺得這應該是「興趣班」的最低要求啦。
我可以接受你不是大師,我也可以接受你沒有眼界,但我不能接受你毀掉孩子的興趣,不管學到了多少技能、知識,都不足以拿「毀掉興趣」作為代價來交換。
不管用什麼方法,只要能勾引起小孩的興趣,就是成功的,我不管你用什麼方法——或是老師的語言有趣,還是教法有趣,或者環境有意思,或者有種種東西在勾引,或者有小夥伴在那兒好玩,或者某個色彩和玩具,都行,如果你做不到,你就根本不應該開興趣班。
記得有篇文章,說的是:要允許孩子半途而廢。我想,半途而廢就半途而廢吧,這有什麼關係呢,很多東西體驗一下就行了,如果一個興趣班,既無大師,又不能打開眼界,更無法提起小孩的興趣,那麼,越早放棄就越好,去重新找一個興趣班吧,或者單純的跟小夥伴玩耍,可能更容易潛發小孩的潛能呢。
最後說一個想法,就是不同的興趣班的目標,必須是獨特而貼近本質的。
比如繪畫、舞蹈、樂器等藝術,目標應當是表達自己的感覺和情緒,而不拘泥於技巧,才能保護創造力。也就是說,藝術類興趣班的目標應是「不拘束、敢表達」。因為過度的技法訓練,往往會把孩子天生的藝術敏感細胞給泯滅掉了,而藝術這東西,敏感的心靈和表達的慾望才是最本質的內核。同樣一個場景或刺激,普通人根本沒有反應時,而藝術家卻要痛得跳起來,激動得喊起來,熱情的舞動起來。
又比如英語興趣班,目標應當是絕對不認識一個單詞。——是的,幼兒的英語興趣班,目標應是「不認字、只聽說」。只有徹底擺脫字母、單詞、文字、拼寫的困擾,幼兒的英語興趣班才真正有可能達到效果。
為什麼呢?第一,文字會破壞真正的語言能力,語言的本質是聲音而不是文字元號,幼兒一開始應該只接受聲音,而不是文字元號。第二,文字會加大幼兒的認知負擔,破壞學習另一種語言的興趣,只有刪除掉文字,才能輕裝上陣。第三,文字會顛倒了學習順序,外語學習應該是先學「聽說」,後學「讀寫」,在「聽說」還沒學會的前提下,如果先碰了文字,大腦就會偷懶了哦,也許以後學「聽說」就會越來越難。所以,「不認字」的外語興趣班,才是最好的外語興趣班,因為這樣才最有可能激發興趣,也最有可能符合兒童的認知規律。
總而言之,興趣班的三個層次如下:
第一層:大師親授,心靈力量是無窮的。
第二層:開拓眼界,眼界比技巧更重要。
第三層:激發興趣,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如果連第三層次都達不到的話,這樣的興趣班的唯一作用實際上就是「毀滅興趣」,不去也罷。因為,在獲得一項技能的同時,失去了對一門藝術的熱愛,實在是得不償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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