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檢察大事盡在「掌」握,回顧、總結必備!

原標題:一年檢察大事盡在「掌」握,回顧、總結必備!

2017年檢察備忘錄

年輪在風中疾轉一圈,

2017畫上句號。

回放、定格、回放、定格……

需要記錄的太多太多。

珍藏2017,

分享2017,

我們精心梳理了這份檢察大事記,

重要會議、活動、文件盡在「掌」握!

2017·重要工作、重大部署

1、2017年1月4日,中國—東盟成員國檢察官交流培訓基地、中國—東盟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官方網站在南寧正式使用運行。

2017年1月4日上午,中國—東盟成員國檢察官交流培訓基地、中國—東盟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官方網站在南寧正式使用運行,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出席培訓基地揭牌和官方網站開通儀式。

2、2017年1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外公布全國四級檢察院4473名新聞發言人名單,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

3、2017年1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彙報,聽取中央書記處工作報告。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自2015年以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連續三年聽取最高檢黨組工作彙報,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法治建設的高度重視,對政法隊伍、檢察隊伍的親切關懷。

4、2017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了上海市長寧區檢察院等10個被命名為首屆「守望正義——群眾最滿意的基層檢察院」的名單。

2017年2月23日,首屆「守望正義——群眾最滿意的基層檢察院」發布儀式在北京舉行,發布儀式前,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等領導會見了出席會議的中央有關部委相關部門負責人、宣傳推介活動聯辦單位主要負責人和10個獲得命名的單位負責人。

5、2017年3月7日,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召開會議,宣布啟動「天網2017」行動,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牽頭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

6、2017年3月1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與百度地圖共建的「百度檢察地圖」正式上線。用戶打開百度地圖後,通過點擊「百度檢察地圖」中的「檢察官徽章(檢徽)」標誌,可以清楚、準確了解全國四級檢察機關3000多個檢察院的詳細資料,包括標準名稱、精準定位、職能介紹、聯繫電話、舉報電話等。

百度檢察地圖歡迎界面

7、2017年3月15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閉幕會,表決多項決議草案。會議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過去一年的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以2606票贊成獲得通過,贊成率比去年上升2.29個百分點,達到91.83%,贊成票和贊成率再創歷史新高。

2017年3月15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閉幕會,表決多項決議草案。

8、《檢察日報》2017年3月12日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開通網上接訪,「人民檢察院網上信訪大廳」投入試運行,群眾足不出戶,就可以通過網路向最高檢反映問題。

9、2017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影視中心等聯合出品的檢察題材電視劇《人民的名義》開播,該劇播出之後受到廣大觀眾熱烈追捧,創十年內國產劇最佳收視紀錄。

電視劇《人民的名義》海報

10、2017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各級檢察院因地制宜,全面開展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工作,2017年年底前實現全面鋪開。

11、2017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外發布2016年度檢察機關保護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為各地檢察機關辦理相關案件提供指引、參考。

12、2017年5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安排對天津等8個省級檢察院黨組開展巡視「回頭看」,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檢察院黨組開展「機動式」巡視,這在系統內巡視中都是第一次。

2017年5月5日,2017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在北京召開,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出席會議並講話。

13、2017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以「防治校園欺凌,護航未成年人成長」為主題的第二十一次檢察開放日活動,邀請部分全國人大代表、中學師生代表走進最高檢機關,零距離了解檢察工作。5月26日至27日,全國四級檢察院首次都以「防治校園欺凌,護航未成年人成長」為主題,統一開展檢察開放日活動。

在最高檢第二十一次檢察開放日活動現場,優秀未檢工作團隊「亮晶晶」給現場的學生代表帶來了「六一」節驚喜小禮物。

14、2017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過去一年開展「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的情況。全國巡講團已在91個城市開展巡講194場次,覆蓋132所中小學校和19萬餘名中小學生。

2017年「六一」前夕,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的檢察官來到晉源區實驗小學送法進校園。檢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小學生們講解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內容,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

15、2017年6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電視台聯合17家新聞媒體單位和商業網站,共同啟動第二屆「守望正義——群眾最喜愛的檢察官」評選表彰活動。8月1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公訴部檢察官杜邈等10名同志榮獲該榮譽稱號。

16、2017年6月30日,「檢察宣傳文化網」上線試運行。這是最高人民檢察院落實中央專項巡視整改要求,提升檢察機關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一項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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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7年7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228名首批入額檢察官面向國徽莊嚴宣誓。

2017年7月17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首批入額檢察官憲法宣誓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檢察官,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領誓並講話。

18、2017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全國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面開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

2017年7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全國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出席會議並講話。

19、2017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以「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軍隊改革發展」為主題的第二十二次檢察開放日活動,解放軍代表團15位全國人大代表應邀參加此次活動。通過實地走訪、聽取講解和親身體驗,這些「最可愛的人」進一步加深了對檢察工作的了解,增強了對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信心。

圖為第二十二次檢察開放日活動,解放軍團15位全國人大代表在最高檢機關座談。

20、2017年8月8日,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溝縣發生7.0級地震,四川省檢察院、阿壩州檢察院和九寨溝縣檢察院啟動Ι級地震應急響應,積極組織力量投入抗震救災工作。

2017年8月9日17時,九寨溝縣檢察院幹警們搭建抗震帳篷,設立抗震救災臨時指揮部。

21、2017年8月24日(當地時間),2017金磚國家總檢察長會議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亞開幕。中國首席大檢察官、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出席會議並作主旨發言 。

當地時間8月24日,2017金磚國家總檢察長會議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亞開幕。中國首席大檢察官、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出席會議並作主旨發言。

22、2017年8月25日(當地時間),金磚國家和南方共同市場國家總檢察長會議聯合研討會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亞舉行。中國首席大檢察官、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會上代表金磚各國總檢察長致辭。

當地時間8月25日上午,金磚國家和南方共同市場國家總檢察長會議聯合研討會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亞舉行。中國首席大檢察官、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會上代表金磚各國總檢察長致辭。

23、2017年8月2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開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訂草案首次提請審議。

24、2017年9月11日,第二十二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國家主席習近平致信祝賀,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出席開幕式並致辭。這次會議共有來自98個國家和地區的500多名代表參加。

25、2017年9月17日,中越邊境地區檢察機關會晤第一次會議在廣西南寧舉行,會上簽署兩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中越邊境地區檢察機關直接合作諒解備忘錄》。

2017年9月17日,中越邊境地區檢察機關會晤第一次會議在廣西南寧舉行。

26、2017年9月21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發起,航天科工集團、中國人民大學、科大訊飛公司等共同參與的智慧檢務創新研究院成立。這是近年來最高人民檢察院首次與產、學、研單位合作成立創新性組織。

27、2017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機關全體幹部大會,對全面推進檢察官辦案責任制進行深入動員部署。

2017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最高檢機關全面推進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動員部署會,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出席會議並講話。

28、2017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江蘇省蘇州市召開全國檢察機關智慧檢務工作會議,全面部署深化智慧檢務建設。

2017年9月26日,全國檢察機關智慧檢務工作會議在江蘇省蘇州市召開,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出席會議並講話。

29、2017年10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別召開全體黨員幹部大會和黨組會,傳達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對檢察機關學習宣傳貫徹工作作出安排。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強調,全國檢察機關要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深入學習好、領會好、貫徹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用黨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新的偉大征程中創造出無愧於新時代的檢察業績。

2017年10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全體黨員幹部大會,傳達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主持會議並講話。

30、2017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報告。

31、黨的十九大提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全國推開,2017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主持召開最高檢黨組會,研究檢察機關貫徹落實措施。他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強化政治擔當,堅決擁護改革、自覺支持改革、全力配合改革,確保黨中央重大部署落到實處。

32、2017年11月17日,全國精神文明建設表彰大會召開,全國檢察系統共有111個單位、4名個人獲得表彰。

33、2017年11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合建設的全國減刑假釋信息化辦案平台正式開通。今後,全國減刑假釋案件將全部在這一平台進行辦理。

34、2017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主題為「維護憲法權威,守望公平正義」的第二十三次檢察開放日活動,邀請中國政法大學師生代表、《人民的名義》演員代表走進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參觀交流。

12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主題為「維護憲法權威 守望公平正義」的第二十三次檢察開放日活動,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出席座談會並講話。

35、2017年12月4日,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評選活動結果揭曉,河南省南陽市卧龍區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畢冬雲獲得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榮譽稱號。

36、2017年12月8日,第九屆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室評比活動結果揭曉。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等230個院、繼續保留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等702個院「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室」稱號。

37、2017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說明,提請會議審議。

38、2017年12月2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聽取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情況的中期報告。檢察機關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成效明顯,法院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採納率為92.1%。2016年9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授權兩高在北京等18個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

39、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以「加強全面綜合司法保護,全心關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決定從2018年1月起在北京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檢察、民事行政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試點工作。

2017·重要文件、重要規定

1、2017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關於違法所得沒收程序適用罪名範圍作了明確解釋。

2、2017年1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進一步提高全國檢察機關對加強產權司法保護重大意義的認識,並就加強產權司法保護提出明確要求。

3、2017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軍事檢察機關與地方檢察機關協作工作的意見》,嚴厲打擊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等危害國防利益的犯罪活動,依法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4、《檢察日報》2017年1月18日報道:全國老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和司法部等六部門聯合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老年法律維權工作的意見》,檢察機關將依法快速辦理老年人控告舉報申訴案件。

5、2017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積極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的意見》,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堅決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刑事犯罪。

6、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與環境保護部、公安部聯合出台了《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進一步健全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依法懲治環境犯罪行為。

7、2017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補充規定》,明確了15種案件的立案追訴標準,刪除了嫖宿幼女案的立案追訴標準。

8、2017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定罪量刑標準。

9、《檢察日報》2017年6月13日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檢察大數據行動指南(2017-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將依託大數據及智能語音等前沿科技,統籌利用檢察數據資源,建立檢察大數據總體架構,打造「智慧檢務」。

10、2017年6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決定,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明確寫入這兩部法律,標誌著我國以立法形式正式確立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11、2017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從偵查、起訴、辯護、審判等方面明確非法證據的認定標準和排除程序,切實防範冤假錯案產生。

12、2017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實行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的規定》,為各級檢察機關開展以案釋法提供了更加規範、明確的操作指引。

13、《檢察日報》2017年6月30日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檢察機關意識形態工作問責辦法(試行)》,進一步增強檢察人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意識。

14、《檢察日報》2017年7月4日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檢察官司法辦案權力清單(2017年版)》,在司法責任制改革的背景下,進一步規範和明確了最高檢機關各層級檢察官的司法辦案職權。

15、2017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檢察法律文書說理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檢察法律文書說理工作。

16、2017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台《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嚴懲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犯罪。

17、《檢察日報》2017年7月31日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全面履行檢察職能依法為軍隊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見》,就依法為軍隊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工作提供優質高效的法治保障提出要求。

18、2017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台《關於辦理藥品、醫療器械註冊申請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依法懲治藥品、醫療器械註冊過程中的數據造假違法犯罪行為。

19、《檢察日報》2017年8月23日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和改進金融檢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加強和改進金融檢察工作,為維護國家金融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017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開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的意見》,對推進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作出規定,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訴訟權利。

21、2017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司法責任制改革實施意見(試行)》開始實施。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開始正式運行新的司法辦案機制。

22、2017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修訂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進一步規範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程序,依法懲治經濟犯罪,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23、2017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簽發《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案件異地審查規定》,明確存在「五種情形」的刑事申訴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可指令省級檢察院異地審查。

24、2017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通知,要求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充分履行檢察職能,依法嚴厲懲治侵害幼兒園兒童犯罪,全面維護兒童合法權益,預防和減少此類案件發生。

25、2017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營造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支持企業家創新創業的通知》,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

26、2017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下發《關於充分發揮民事行政檢察監督職能協助解決農民工討薪問題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2月15日,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專項監督活動,積極協助解決農民工討薪問題,努力確保辛苦一年的農民工拿到工資回家過年。

27、《檢察日報》2017年12月18日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指導有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檢察工作。

28、《檢察日報》2017年12月27日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履行檢察職能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要求各級檢察機關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邁向更高水平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29、《檢察日報》2017年12月30日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修改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禁酒令》,並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執行,在檢察機關公務活動中全面禁止飲酒。

2017·辦理的重大案件

1、利用央視尋人欄目確定兩名被害人身份,江蘇南京檢察機關引導偵查破獲18年前命案。2017年1月10日,南京市中級法院全部採納檢察院指控意見,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一審判處杜勝華死刑。

2、雲南檢察機關兩次審查發現重重疑點,監督糾正盧榮新冤錯案,公檢合力鎖定命案真兇。2017年1月21日,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洪樹華犯強姦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3、檢察機關意見被全面採納,2017年2月17日,內蒙古「玉米案」再審王力軍被改判無罪。

4、2017年2月23日,天津市靜海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靜海獨流鎮制售假冒偽劣調味品系列案件」15名犯罪嫌疑人。

5、2017年3月11日,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經與公安部有關部門溝通,確定將山東、福建、新疆、河北、廣東、黑龍江、內蒙古等地的10起拐賣兒童犯罪案件作為最高檢掛牌督辦案件。

6、經過三次補查和周密審查,最高檢核准追訴24年前搶劫殺人兇犯周濤,被告人被判無期徒刑。2017年3月,四川省高級法院對被告人周濤作出終審裁定,裁定周濤犯搶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是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經過檢察機關三次補查完善證據而最終被告人被判無期徒刑的案件。

7、最高檢第一時間派員調查於歡案,提出檢察監督意見,推動二審將於歡刑期由無期徒刑改判為有期徒刑五年。2017年5月27日,山東省高級法院二審開庭審理於歡故意傷害案,檢察官在法庭上充分闡述了檢察機關的意見,為二審改判奠定了紮實基礎。2017年6月23日,山東省高級法院公開宣判此案,認定於歡的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改判於歡有期徒刑五年。

8、2017年4月,陝西省西安市發生奧凱公司地鐵問題電纜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事件發生後,西安市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等罪名分別對西安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運營分公司原副總經理楊少選等6人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對 西安市質監局稽查總隊總隊長黎軍等6人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9、2017年4月17日,最高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的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由山東省臨沂市檢察院審查終結後,向臨沂市中級法院依法提起公訴。7月19日,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文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五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不等,並處罰金10萬元至60萬元不等。9月15日,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0、《檢察日報》2017年5月2日報道:最高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的「宋振寧被電信詐騙案」,經山東省臨沂市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7名犯罪嫌疑人共計發送詐騙簡訊、撥打詐騙電話1600餘萬次,詐騙金額1300餘萬元。

11、寧夏檢察機關立案複查提出抗訴,監督糾正一起10年前錯案。2017年5月,「摩的」司機楊金柱再審被宣告無罪。

12、2017年5月9日,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檢察院、鼓樓區檢察院分別對「9·20」柬埔寨電信詐騙案涉案被告人提起公訴。這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公安部指定南京市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辦理的大型跨國電信詐騙案件。

13、檢察機關派員調卷審查,建議法院再審,曾凡年最終因敲詐勒索證據不足被改判無罪。2015年6月19日,曾凡年申訴案經湖南省檢察院向湖南省高級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由湖南省高級法院再審開庭後撤銷原判,發回重審。2017年5月15日,衡陽市雁峰區法院經重審,認為被告人曾凡年犯敲詐勒索罪的證據不足,宣告被告人曾凡年無罪。

14、2017年6月9日,由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和被告人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高管和職員呂濤、解洪淋、楊英騙取貸款,被告人呂濤、解洪淋騙取外匯一案,在大連市西崗區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2017年6月16日,大連市西崗區法院作出一審公開宣判。宣判後,被告單位訴訟代表人、三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15、《檢察日報》2017年6月17日報道:最高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全國政協原常委、港澳台僑委員會原主任孫懷山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16、最高檢對趙連生暴力傷醫案掛牌督辦,江蘇三級檢察院第一時間介入引導偵查,被告人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2017年6月23日,趙連生暴力傷醫案開庭審理,鼓樓區檢察院檢察長朱赫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法院當庭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趙連生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人民幣1萬元。

17、2017年7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對「藍色錢江放火案」犯罪嫌疑人莫煥晶,以涉嫌放火罪、盜竊罪依法批准逮捕,並於8月21日 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18、《檢察日報》2017年7月9日報道:江西省萍鄉市檢察機關對一起罰金刑量刑畸輕的特大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生產假藥案提出抗訴後,法院採納抗訴意見,終審判決改變部分犯罪事實認定,並將一審判決的110萬元和50萬元罰金,改判為4010萬元和360萬元,罰金總額增加了4210萬元。

19、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浙江「死刑犯」丁國勤16年後被改判無罪。浙江高院再審採納檢察機關意見,認為丁國勤有罪供述的客觀性、真實性存疑,不能作為定案依據,於2017年7月17日判決撤銷2001年該院作出的死緩判決和湖州中院作出的死刑判決,改判丁國勤無罪。

20、2017年8月9日,天津市靜海區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等,依法批准逮捕9名「蝶貝蕾」傳銷組織犯罪嫌疑人。9月20日,靜海區法院對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公開宣判。

21、2017年8月13日,最高檢派員介入京昆高速「8·10」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依法嚴查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

22、湖南省湘鄉市檢察院在審查一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時,發現還有7名漏犯,涉案金額高達1.1億元,遂立案監督。2017年8月,該案7名被告人因犯銷售假藥罪、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其中,主犯崔素峰、張科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各並處罰金。

23、河北駐監檢察官從一份在押人員舉報材料入手,主導偵破12年前殺夫拋屍案。2017年8月15日,經河北省張家口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於柱英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於柱英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4、2017年9月至12月,江蘇、浙江兩地有關檢察機關相繼對一年前引發全國關注的「長江口垃圾傾倒案」3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相關犯罪嫌疑人陸續被提起公訴。2017年9月15日,江蘇省常熟市檢察院對9名被告人以涉嫌污染環境罪提起公訴。之後,浙江省嘉興市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涉案犯罪嫌疑人25人。

25、2017年9月22日,最高檢及時介入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組織江西省和宜春市檢察機關組成檢察調查專案組,依法對25名涉嫌職務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6、最高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原市長黃興國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2017年9月25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300萬元。

27、《檢察日報》2017年9月30日報道:最高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書記、主席項俊波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

28、高檢網2017年9月30日消息:最高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王三運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9、《檢察日報》2017年11月21日報道:檢察機關快速反應、積極履職,對甘肅祁連山系列環境污染案批捕16人,監督立案15人。

30、國土管理部門履職不力,西安市雁塔區檢察院通過公益訴訟訴前程序為國家挽回直接損失6.7億元。2017年11月7日,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檢察院收到了西安市國土資源局送來的某房地產公司補繳6.7億餘元土地出讓金的票據,該房地產公司承諾在2018年5月31日之前開工建設。一塊地處黃金地段且閑置長達14年的上百畝土地終於得到妥善處理。

31、《檢察日報》2017年12月12日報道:最高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第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32、2017年11月18日18時15分,北京市大興區西紅門鎮新建村新康東路8號發生火災,事故造成19人遇難,8人受傷。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大興區檢察院對火災事故涉案犯罪嫌疑人樊某某等8人依法進行審查,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33、2017年12月13日,上海市長寧區檢察院依法對攜程親子園工作人員鄭某、吳某、周某某、唐某、沈某某以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批准逮捕。

34、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依託專業化辦案團隊辦理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對從肯亞押解回國的85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2017年12月21日,經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審查並提起公訴的張凱閔、林金德等85人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一審公開宣判。

35、2017年12月29日,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經依法審查,對北京市朝陽區紅黃藍新天地幼兒園教師劉某以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批准逮捕。

36、檢察機關2017年立案偵查23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2014年10月至今已遣返勸返外逃「百名紅通人員」34人。

責任編輯:張忠軍 UN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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