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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夬》《姤》看文王的戡商政策

國學論文: 釋《夬》《姤》看文王的戡商政策作者:如文 來源:中華勵志網 更新:2010-7-1421  【字體:小 大】 ∷ 學習&工作&生活的加油站&減壓艙 ∷內容提要:對於豪雄凶野的野豬,是不能與之硬拼的。否則網破豬突,還將傷人。《夬》篇以狩獵野豬的技術象喻戡商的政策。這就是:「戡商大計,不在即戎;商之滅亡,在其自朽」。《姤》篇以杞樹長大了瓜就會被枯死的自然規律,象喻「壯大自己就是消滅敵人」的戰略原理。兩篇綜合,得出「文王戡商,不以武為」的戡商方針。 主題詞:夬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孚號暮夜有戎壯於頄有凶萈陸夬夬中行無咎姤繫於金杘(柅)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

一、關於卦名 1、卦名是卦辭的一部分 《周易》的卦名應該是卦辭的一部分。在「《易》本筮書」的一貫思維桎梏下,完全沒有看到這個問題,都認為卦名就是某卦的名稱,卦名不是卦辭的一部分。這也許是阻礙我們正確理解《周易》的主要障礙之一。 其實,上古文章並沒有像現代文章一樣,有文章名稱、內容提要、主題詞等等,而是直接寫出文章文字,論述作者想說的內容。至於文章標題,都是後人為方便記憶、提示、略寫,從文章中選出的幾個字作為文章標題的。《詩經》各篇的篇名基本就是這樣定出來的。《論語》也一樣。 就《夬》篇而言,它的卦辭應該是:「夬,揚於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黑體的「夬」,既是卦名,又是卦辭的一部分。 對卦辭如何斷句,因文章晦澀難懂,斷句就是困難的事。可以考慮試拼法,並逐漸排除不合理的拼湊,最後就留下了合理的斷句了。經過多次的篩濾,大約應該理解為,「揚於王庭」的應該是「夬」這樣一件事;所要「孚號(呼號)」的事是「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這個政策。「利有攸往」則應該理解為在作了前面兩件事以後形勢發展順利的預測。 同理,《姤》篇的「姤」也應該是卦辭的一部分,卦辭的全文應該是「姤。女壯,勿用取女」。「女壯,勿用取女」是對「姤」這樣一件事的回應。 二、《夬》篇翻譯 2、釋「夬」 要理解《夬》篇的主題和內容,我們必須對「夬」作出準確的訓釋,這是解釋本篇的關鍵詞。我們知道,《周易》成書的時間很早,我們認為它就是周文王所作。那個時代是甲骨文、金文的時代,所以「夬」也應該放到那個特定的時代去訓釋,而不應該放到產生《彖傳》、《大象傳》的戰國時代及其以後來訓釋「夬」。 許慎的《說文解字》,對「夬」字是有解釋的。「夬,分決也」。是否準確,很是值得懷疑。雖然許慎是偉大的文字學家,但也不能迷信到「字字是真理」的程度。 康殷的《文字源流淺說》,很能解決「夬」字的訓義。康氏是將「夬」排列在一組文字中來研究的。我們不妨將這些字和它的解釋羅列如下: 單:繁寫為□。其甲文像丫加一畫之形。舊釋為干。康殷《文字源流淺說》(以下簡稱《淺說》)曰:「象古代的獵叉形。此外捕捉禽獸多用一種長柄網,省而為(像篆書的)"中』(註:是說「像篆書的"中』字」,並非就是現代漢語的「中」字,因無法在文章中描繪它的甲金文圖象,所以用「像篆書的"中』來描述」之),"中』又與"叉』混合、重疊而作"單』。周代"單』是國名,概以狩獵之發達為標榜者」; 獸:甲金文從單從犬。康殷《淺說》曰:「(甲金)並釋獸。用獵犬、獵叉、網(混合形)必要的獸獵設備以代表複雜難象的獸獵場面。獸字的原意是獸獵——動詞。古文中稱"獸』而不見獵字,後來才轉為所獸獵的對象,如禽獸、野獸,另造"狩』等形聲字以代"獸』字」; 事:甲骨文形象是雙手執手網、網口有倒豕之形。甲骨文不釋。康殷釋為「事」。康殷《淺說》曰:「象雙手執柄網捕捉一豬之狀......用倒豕形以示此豕已被捕捉等意」; 史:甲骨文象雙手執(手)網之形,甲文不釋。金文象單手執網之形。康殷《淺說》曰:「舊釋史。即上述"事』(註:原文為事之甲骨文)的省文——省去倒豕形,只余雙手執(如篆書的)"中』之形。蓋古"史』者即管理獵或記載獵果的人。很久以後才由記獵發展為記載國家大事——歷史、和史官,這大約已到了西周中季……」; 夬(缺決):只有篆書的「夬」,未見古文。康氏《淺說》曰:「(如篆書的)"中』既為網形□、□(「□」為手網的兩個甲骨文字,無法寫出,故用「□」代之)等之省,則此"夬』象已殘缺的破網……用殘網以示殘缺……」; 敢:金文象徒手捉豕之形,豕是倒豕。加甘以為聲符。康氏《淺說》曰:「(徒)手以捉之(甘聲)意味甚詳。或由以手捉野豕以示勇敢、果敢之意」; 離:其甲文是:下是單手執(手)網,在網口內有捕獲的鳥,鳥頭上有一隻手,象將捕獲的鳥從網內取出之形。《淺說》曰:「蓋象把網捕住的鳥由網中取出、使鳥離網。引申泛指分離、離去等意」。 …… 以上這些字的訓釋,見康殷《文字源流淺說》p145~150頁。我們花了大量篇幅抄錄《淺說》中與「夬」字相關的字及其釋義,就是需要說明「夬」是狩獵族中的字,是狩獵邏輯鏈上的字。康殷認為,那個「(如篆書的)"中』字」就是捕獸的「手網」之省;而少了左豎的「中」就是破缺了的手網;「夬」就是人手裡持著的一張破損手網,表意「網破獸突、獸已逃逸」之意。 表意「網破獸突」,《說文解字今釋》p1342頁收錄了一個字,是現代漢語字型檔里沒有的。字形為上下結構,上象奔跑的兔,下為「夬」字,古穴切,讀jue之陽平。許氏解釋為猩猩,顯然是錯誤的。康殷《文字源流淺說》(p148)曰:「象手執長柄獵網、罟以捕奔兔之狀」。其實,康殷也只說對了一半,只說明了這個字與捕獸之事有關。但是,兔下面的網是破網,網破了就網不住兔。這個兔子破網逃逸之象卻被康氏忽略了。這個字又正好讀jue,似乎有理由說「夬」就是這個字之省,省略了逃逸對象——兔子。而且《周易.夬》之「夬」,有時應該讀「jue」。 「兔下置破網」之jue,可否換為「豕下置破網」呢?我想字之從豕與從兔並沒有多大區別,對小野豬也是可以用手網捕捉的。因此,從兔之jue,作為抽象出來得語言文字,完全具有它所應具有的通用性、泛指性。而此字之從奔跑之兔,取象於兔之善逃;從手執破網,「網破獸突」意象更為明顯。 鑒此,「夬」,就其器而言,就是「缺」,網之缺也;因是被野獸突破的,就其事而言就叫「決」,決鬥也;就事件的形勢而言,應該叫「抉」,決擇也;就事件的結果而論,當為夬(拐),事情辦糟了。字兼四義,也應有四音。「夬」讀為guai,或許就是現代貴州、四川民間口語中的「拐」字。貴州、四川人說某件事情做得不爽利、做砸了叫「做拐了」,或者單言「拐了」,似乎就是「夬」字的現代語,存疑。在《周易.夬》中,或讀「guai」或讀「缺、決、抉」,應該根據文章邏輯確定,不一概而論。 古代捕獸我們沒有見過,上世紀五十年代,當時人口沒有現在這樣多,山林也茂密,看起來十分荒野,因此還有捕獸的生產活動存在。捕獸是用棕繩編織的網,張於野獸經常過往的隘口上。開始追捕後,一聲吶喊,四五隻追山犬跟著叫起來,山羊荒擇不路,一頭闖進網裡,衝突不出,狗也趕到了……也沒有見到過用手網捕獸的。用手網捕獸,大約是古代很原始的捕獸方法。從手網的甲骨文字形象看,大約是木杈上綁網繩。人持手網等待在野獸可能經過的路口上,一見其來就網將下去。捕獲的對象應該是不太兇猛的野獸,如萈羊鹿麂等。對於兇猛野獸只能選擇捕捉它們的幼獸。 打獵而言,經常遇到的又很兇猛的野獸莫過於野豬。民間尚有「一豬二熊三老虎」的諺語。野豬之性是不能受傷,受了傷的野豬特別兇狠,專門沖人找報復。打野豬的方法是不要正對野豬突進的方向,要在後面跟著它,伺機一擊至其死命,否則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夬」字是手舉著半邊破網,沒有獵物,顯然是所捕捉的對象十分兇猛,獵人又不自量力,所以才有「網破獸逸」的失誤。 3、《夬》篇卦辭本義 我們認為,《周易.夬》篇之「夬」,正是說捕豬不成而被豬咬這件事。不過文王不是教你打野豬的技術,因為這是那時候的任何一個男人都知道的常識。如果這樣的常識都不知道,那他一定不會從部落長那裡分得一份賴以生存的食物的。 在卦辭,「夬」這個詞,是說獵人不自量力,與豬硬拼,弄得網破豬突,狼狽不堪的樣子,讓人覺得卦辭僅僅是談打獵之事。但後面的爻辭卻是言人事,我們就不能簡單地將《夬》局限於打獵理解。初九的「壯於前趾,往不勝為咎」和九三的「壯於頄,有凶」,都說的是人事。「壯於頄」(頄qiú求:人體部位名。即顴部),直接的形象就是頭腦膨脹,也是「兇相流於形表」的另一種說法;「壯於前趾」,不妨就是描繪一個身體孱弱、腳趾卻十分發達的殘疾人的形象。兩者之間有什麼聯繫呢?與「網破豬突」的獵人相比,共同的特點都是不省世勢、不自量力。 如果將打豬被豬咬,弄的網破豬突與姬周不自量力、貿然以武戡商這樣的事聯繫起來,你就會得到《夬》篇的政治含義了。 在歷史上,是否存在姬周以武戡商的事實呢?四川社會科學院謝祥榮先生經過研究認為:「文丁十一年囚殺王季,十三年去世,其子帝乙即位。此時或再過一年,文王乘機興兵擊商,實有可能」。謝先生以陝西周原考古隊1979年,「在陝西岐山鳳雛村發掘出岐周時期的卜用甲骨一萬餘片……其中編號為HII164的卜骨上有"用□(huai)商』三字」以證之(謝祥榮《周易見龍》P131)。「□huai」字的甲骨文見《說文解字今釋》p408,現代楷書是「那」字的右邊包耳換為「戈」的huai,現代字型檔也不收錄。因此既無法描繪它的甲骨文,也無法寫出它的現代楷書,所以用「□」代之。「□huai」,《甲金字典》:「象人跪降獻戈之狀」。因此,「用□(huai)商」,實乃使用武力戡商失敗至於獻戈投降的文字記錄。但是,是否為文王所為,尚值得研究。從《周易》多處的文字分析,文王是反對武力戡商的。文王在《履》篇以打虎被虎咬評價戡商致敗、是既跛又瞎的殘疾人所為,是「武人為於大君」的結果。可見不是文王自己所為,或許是文王之前的什麼人戡商致敗,文王才對這一事件作出否定的評價,並對戡商政策作出調整。《夬》、《姤》兩篇就是調整政策後的戡商政策。 再回頭來看《夬》篇卦辭。 【卦辭原文】:「夬,揚於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是說什麼呢?前面已經對「夬」這個詞作了必要的解釋,卦辭裡面尚有幾詞需要作些說明,不然,也會成為我們正確理解卦辭的攔路虎。 一是「王庭」,我們認為就是指姬周之政權中心。在文王被囚於羑里、作《周易》時,文王是把自己看成與商紂王一樣平起平坐的王,或許是暗地裡以「王」自封,是對商紂王王權的蔑視; 「孚」,當是呼的同音假借字。「孚號」即「呼叫」; 「厲」,麻煩、災難之謂; 「告」,當為「牿」之初文,增牛旁,乃強調對牛之牿。「有厲告自邑」,乃「危險來源於自己、自己牿死自己」之謂; 「攸往」,順勢而為,有所進取之謂; 「即」,《甲金字典》:象人就食之形。「即戎」,緊跟敵人的軍事行動。 經過必要的文字解釋,我們就很容易將《夬》之卦辭翻譯為: 【卦辭譯文】:野豬豪壯,不可網捕。若其不然,網破豬突。類比戡商,商如豬壯。「戡商大計,不在即戎;商之隕亡,在其自朽」。作為國策,當在王庭「天天講,年年講」。就如擊柝警夜一樣,叫之不止,不有錯誤,利於後續。 細心的讀者肯定會發現,「擊柝警夜……」是卦辭所沒有的,是增加進去的。但是,如果你對照九二爻的「惕號,暮夜有戎,勿恤」一段的話,你就不會感到這是無緣無故的增加之辭了,是將九二爻辭引到卦辭里來了。古代行軍宿營,巡邏者一邊敲擊木梆或其他響器,一邊呼叫警夜。這就是「惕號,暮夜有戎」自然的場景。 4、《夬》之爻辭翻譯 【原文】初九,壯於前趾,往不勝為咎。 【譯文】初九,強於武裝,恃武以征;征之不勝,自造禍端。理當摒棄。 「壯於前趾」,腳趾強壯,直接的意思是樂於跑路。如果結合卦辭里用「網破豬突」象喻與殷商硬拼失利的軍事形勢,那麼,「壯於前趾」就只能理解為「強於武裝,恃武以征」了。 【原文】九二,惕號,暮夜有戎,勿恤。 【譯文】九二,恃武有凶,理當擯棄。「戡商大計,不在即戎;商之隕亡,在其自朽」的大政方針,當天天講,年年講。其如宿營之擊柝警夜一樣,講之不止,不有憂愁。 這一段的翻譯,只要弄明白了「惕號」的是什麼?你就找到了解釋此爻的鑰匙。與卦辭的「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對照,顯然「惕號」的就是這個政策。「有厲告自邑」,危險來源於自己之謂,這裡是指商紂之危厲;「不利即戎」就是告誡人們,戡商並不等於你緊跟殷商的屁股打。兩句話用精鍊一點的語言來表示就是,「戡商大計,不在即戎;商之滅亡,在其自朽」。這應該成為一個國策,在內部「天天講、年年講」,就像宿營警夜一樣,講之不止。這是沒有憂愁的政策。 【原文】九三,壯於頄,有凶。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有慍無咎。 「壯於頄,有凶」,這是初九爻「壯於前趾,往不勝為咎」的同義重複。這裡再次提出,顯然是加重語氣予以強調的意思。 「夬夬」,前一「夬」指的是「網破豬突」這件事,後一「夬」字表殘破之網。「夬夬獨行」,當是指獵人在網捕失敗後,扛著破網索索而歸的情景,就像被雨淋得狼狽不堪的樣子一樣。 問題在「有慍無咎」。「無咎」好理解,就是沒有災禍的意思。「有慍」,誰有慍呢?我們在這裡大膽猜測,如果以「網破豬突、反被豬咬」表意戡商失敗,那麼索索而歸的是姬周,有慍的人,應該是指在這場爭鬥中得意的一方,當然就是殷商了。 全爻的意思是,對殷商動武失敗,要認帳。就像捕獸失敗,「網破豬突」一樣,扛著你的破網回家去吧。示人以弱,不有禍殃。 【譯文】九三,兇相流於形表,過於張揚武力,必敗無疑。戡商失敗,其如網破豬突。扛起你的破網回家去吧!示人以弱,於國無災。 【原文】九四,臀無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 「次且」,高亨《周易大傳今注》:「借為□□,行不進貌」。鑒此,翻譯如下。 【譯文】九四,國之不振如臀之無膚,行動困難而踟躕。貿然而征,牽羊而已,不會有大的收穫。安靜些吧,莫聽那些讒言惑語。 【原文】九五,『萈』(莧)陸夬夬,中行無咎。 本爻中,最難理解的是「莧」字,歷代《周易》注家都認為「莧」即「馬齒莧」,「莧陸夬夬」就是「剷除馬齒莧」。為什麼要剷除馬齒莧,是因為「馬齒莧」代表小人。按《大傳》思維「九五至尊」,怎麼能說是小人呢?這樣的解釋顯得非常勉強,必須換一種思維解釋「莧」字。 我們認為,「莧(xian)」乃「萈」(huan)之誤。周振甫《周易譯註》引《周易通義》說:「王夫之《周易稗疏》:"萈字當從「雈(省去佳)」而不從艹,音胡官切,山羊細角者也』」。按:「萈」變為「莧」,此乃古人不明爻辭辭義,妄加推斷,而「萈(huan)」與「莧(xian)」的篆書又極其形似,莧多見,萈少見,故可能在傳抄過程中失誤,將「萈」抄為「莧」。萈,《甲金字典》:「金文為"□』」,正象萈羊之形。 「陸」,跳躍。《莊子.馬蹄》:「齕草飲水,翹足而陸,此馬之真性也」。「夬夬」,不妨讀為抉。「抉抉」,抉擇之意。「萈(huan)陸夬夬」,避災的萈羊擇路以逃的意思。所謂「中行無咎」,是說跑在前面的會有陷阱羅網之災,跑在後面的有箭矢獵犬之厄,只有跑在中間的有充分的迴旋餘地躲避災難的意思。只有深富打獵經驗的人,才有如此形象的描述。 但是,文王在這裡並不是給你傳授打獵經驗,而是借萈羊避禍來象喻政治和軍事哲理。在對殷商的戰爭問題上,不是不要武力,等人來犯;也不是恃武妄為,如山羊爭雄,以角對撞。需要的是中等適度的武力和戰事。 本篇以「網破豬突」之「夬」象意不自量力的戰爭;以「萈羊避禍,中行無災」象意中等適度的武力和避禍原則。借日常生活事件論述深層次的政治軍事、哲學原理,這是《周易》的拿手好戲。難怪韓宣子說《易》為象,「見"易象』與魯春秋……」云云。 對九五爻,翻譯如下。 【譯文】九五,萈羊避禍,在中者生。過往不及,都有災難。類比國策,不可無武,不可恃武。 這是文王對待武力的結論性總結。後來這一政策又發展成為哲學觀念,儒家又將其提煉成中庸哲學,近代革命家又根據中庸哲學得出「右傾機會主義是錯誤的,左傾冒險主義也是危險的」的革命命題。而文王早在三千年前就用萈羊避禍的原理形象地總結出來了,真是聖人啊! 【原文】上六,無號,終有凶。 本爻主要爻理解「無號」是什麼?對照九二爻的「惕號」,你就知道,「惕號」和「無號」的東西就是「戡商之策,不在即戎;商之滅亡,在其自朽」的戡商國策而已。 【譯文】上六,「戡商大計,不在即戎;商之隕亡,在其自朽」,不講此道,終有禍殃。 三、《姤》篇翻譯 5.關於「姤」「姤」的討論 許慎,東漢人。時人美之曰「五經無雙許叔仲」,代表作是《說文解字》。但他的《說文解字》沒有收錄「姤」字。許氏對《周易》應該是很熟悉的,他的《說文解字》也有許多引用《周易》文章釋字的例子,不應該發生將《周易》用字漏掉的錯誤。既然沒有設「姤」,可能就是在許慎時代的《周易》文本中就沒有使用過「姤」字。 查一下《漢語大字典》。 姤:②同「姤」。六十四卦之一。《易.雜卦》:「姤,遇也,柔遇剛也」。按:王弼《易.姤》注作姤。陸德明釋文云:「姤,薛云:"古文作姤』。鄭同。……唐石經本:"姤,遇也』。不作"姤』。與《說文》合。古《易》卦名本作姤,王輔嗣始改為姤」; 姤:《說文新附》:①「姤,遇也。從女姤聲」。②相遇。《廣雅.釋言》:「姤,遇也」。《易.姤》,唐陸德明釋文:「薛雲,古文作"姤』。鄭同。《序卦》及《彖辭》皆云:"遇也』」。 《漢語大字典》對《周易》卦名是「姤」還是「姤」的結論是:「古《易》卦名本作"姤』,王輔嗣始改為"姤』」。雖然對「姤」與「姤」的釋義都是「遇也」,但是,仍然有必要對「姤」與「姤」的語義作深入分析。應該說,是對正確理解《姤》篇含義是有幫助的。 姤乃「冓」與「辵」的組合象形象意字。「辵」在甲骨文金文中是示動符號,是「冓」的行為指示符。「姤」的甲骨文之一款就是「冓」字,沒有「辵」,金文全部加有行動符號「辵」。可見不加「辵」,「冓」亦自成義。因此,「姤」的含義主要由「冓」的含義確定。 《說文解字今釋》p248引錄了「姤」字的甲金文。《參證》曰:「甲文象二魚相遇之形,金文與篆文同」。這也是到現在為止,權威文字學家對「姤」(冓)的典型解釋。其實,這樣的解釋是有問題的,它並不符合造字的「『近取諸身,遠取諸物』的六書原則」。你在自然界中見到過兩吻相接的魚嗎,抑或是兩魚對游的魚嗎?魚都是前後相跟,魚貫而游的。現代攝影技術在海底拍攝出來的錄像,那個魚群的遊動都是朝一個方向的,前赴後繼。所以《周易》曰:「貫魚以宮人寵」,也對魚的遊動規律深有觀察。造字,都是引自自然,開初就是自然形象的提煉勾勒,不悖於自然常理。而說「冓乃二魚相遇之形」,顯然有悖常理。如果「『冓』是二魚相遇」,「稱」就將從手捉魚,我們不能從捉到這條魚就知道那條魚的尺寸重量,得到對稱的結論。 那麼「姤(冓)」是什麼呢?曲阜師大劉奉光在《釋冉爯偁冓姤》(《漢字文化2003-1》)說:「原來魚在水裡喜歡順牆壩走,漁民便在水裡壘牆壩引魚。同時放以竹簍,魚能進不能出。□□(按:「□」,代表半個「冓」之甲骨文,因無法描出,故以「□」代之)」正是其形。照顧到魚雙向而來,所以每兩個魚簍連成一對,冓(按:原文為冓之甲骨文)正是其形。《詩.谷風》載:『毋逝我梁,毋發我笱』,說的是一個棄婦挂念她捕魚的設備。梁即壩,笱即冓」。 「笱」是不是「冓」呢?「笱」,《說文》曰:「曲竹捕魚笱也。從竹,從句,句亦聲」。《說文解字今釋.注釋》曰:「笱,捕魚器具。用篾編成,大口小頸,頸部有倒須,腹大而長,魚入而不能出」。作注釋的是《說文解字今釋》的作者湯可敬教授,洞庭湖邊人,也對「笱」有感性認識。再對照「冓」之甲骨文,正是「曲竹加倒須的『笱』」的象形。雖然「笱」是形聲字,「冓」是象形字,其實就是一個字。 這樣一來,就可以理解「姤」了。「冓」象漁網(硬形網)和布網捕魚之事。「姤」為「冓」加示動符「辵」,是對「冓」的布網捕魚行為的強調和重複提示。布網是為了捕魚,也就包涵了「務有所獲」的意思在內。 劉奉光教授又引錄了一片甲文,其現代楷化的字是:「貞,姤於御方」,解釋為「意思是占卜的結果為和御方相遇」。但是,在我看來,除了劉教授所言而外,應該說有「設防於御方、並有所獲」的寓意在內。但是,這種意味是那樣地淡,以至於完全為「遇也」所淹沒。劉教授以下所引「其姤大風,吉」「貞,其姤雨,四月」;「甲寅貞,伊歲姤大丁日」;「九月姤上甲……」等,都是「遇」義,淹沒了「姤」的「布網設阱、務有所獲」原始義。 討論了這樣久,對我們解釋《周易.姤》有什麼意義呢?應當說「姤」不僅僅是「遇」,它最主要的意思是「布網設阱、務有所獲」。在《姤》篇,就是姬周臣民對商紂同仇敵愾的宣言。《姤》篇的「姤。女壯,無用取女」,應該是兩人之間的問答句。針對於臣民的「布網設阱、務有所獲」的誓言,《周易》作者回答曰:「它很壯,不要取它」。這裡的「女」就是「汝」,「女壯」就是「汝壯」。而「汝」代表誰呢?《周易》是戡商策書,這裡的「女」應該是商紂的代稱。而且「夬」與「姤」還存在因果邏輯關係。前面講到,「夬」這個詞的含義是「網破豕突,做砸了事」;「姤」這個詞則是試圖以「布雙層網」來彌補過失。所象喻的姬周與殷商的國際關係就是:以前用武力戡商失敗,這次是「擴軍以戰,以求一逞」,意思相當明顯。 如果將「姤」改為「姤」,《說文》曰:「姤,遇也。從女姤聲」。「從女姤聲」,讓人感到「『姤』就是與遇閑花野草」。它其實就是《姤.彖》的「那個女人太強壯,不宜娶之作老婆」的翻版,對正確理解《姤》的戡商策略大有妨礙。 6、《姤》之卦辭辭義 【卦辭原文】:姤。女壯,無用取女。 卦辭文字很少,非常難於理解。卦辭中有「女壯,無用取女」一句,《彖》又解釋為「那個女人過分強壯,周旋於五個男人之間,不可以娶來當老婆」,這就多層次地掩蓋了卦辭的本來含義。 「姤」,前面已經做了專門解釋,原始義是「設網捕魚」,在戰事就是「布網設阱,務有所獲」,在《姤》,顯然是「加大武力,以求一逞」的意思。 聞一多先生解釋「姤其角」為:「『姤其角』即構其角,爭鬥之象也」。什麼動物「構其角」呢?《大壯.上六》「羝羊觸藩」,《大畜.六四》有「童牛之牿」,不知《姤》篇指的是何種動物。牛羊都好鬥,今取羊論述之,僅僅是取其意而已。羊之爭雄,各先後退幾步,然後奮力相撞,四角相抵,咯然有聲。爭鬥之愚笨不可言狀。牛之爭雄,也不比羊聰明多少。這樣的爭鬥誰勝利了呢?對於能力不濟的一方是絕對的失敗者。「姤其角」,與「加大軍力、以求一逞」意義相近。而且,《姤》篇緊接《夬》篇行文,在《周易》中,前後兩篇多有邏輯上的因承關係。文字上「夬(guai)」「姤」雙聲,似乎也有前後因承的跡象。《夬》篇之「夬」,是以獵人不自量力網捕壯豬,而網破豬突、壞卻大事的事實,象喻殷商之壯如野豬之蠻,不可硬拼,並因此得出一整套戡商的政策來。《姤》篇緊接其後成文,「姤」可以理解為「加大軍力,以求一逞」,是對「夬」之失利的彌補措施。 在這樣的原則下理解「女壯」,你就不會理解為「那個女人強壯」了。「女」,應該就是「汝」,就是殷商的代稱。「勿用取女」,也不會理解為「不要娶那個女人作為妻子」了。而會理解為「殷商之強,如豬之壯,不要用武力取之」的文意來。 如此,卦辭翻譯為: 【譯文】殷商之強,如豬之壯。以武硬拼,網破豬突。「戡商大計,不在即戎,商之隕落,在其自朽」。更有何策,其如爻辭。 「戡商大計,不在即戎;商之滅亡,在其自朽」,是《夬》篇的主題,《姤》篇實際上包含了這一內容,所以將其作為本篇卦辭的主要內容嵌入。 到底怎樣戡商,具體政策分述於爻辭之中。 7、「以杞包瓜」的戡商政策——《姤》之爻辭解 【原文】初六,繫於金『杘』(柅chi),貞吉。有攸往,見凶。羸豕孚於蹢躅。 本爻辭中,有好幾個字詞必須加以解釋,否則很難理解本爻含義。 一是「柅(ni)」,乃「杘」之誤。《說文今釋.注釋》:「王筠《釋例》:"柅字木部兩見,其為杘之或體者,《玉篇》作□(按:此字是上尼下木,字型檔不存,以「□」代之),此與「□」(shu,按:此字上予下木,字型檔不存,以「□」代之)、杼(zhu)之為兩字同,不為重出』」。說明將「杘」寫為「柅」乃傳抄過程中的錯誤。將上下結構的「杘(chi)」,寫為左右結構的「柅」(chi)。柅(chi)的字形又與柅(ni)完全相同,就將紡織器具之柅(chi)誤讀為「形如梨」的柅(ni)。杘,《說文》:「籆(yue)柄也,從木屍聲。柅(chi),杘或從木,尼聲」。《說文今釋.注釋》:「籆柄,《段注》:"籆即絡車也,所以轉絡車者,即杘也』」。段玉裁認為「杘」就是轉動籆車的手柄。手柄有何重要呢?無手柄是無紡車,無紡車,手柄亦無用武之地。兩物一體,不可分割。「繫於金杘」少了主語,未講明什麼東西繫於金杘。本篇是《夬》之續篇,篇與篇之間存在邏輯相因關係。不難理解,繫於金杘的東西,就是「戡商大計,不在即戎;商之滅亡,在其自朽」的方針政策。這一政策必須堅持。就如手柄之於紡車一樣,沒有絲毫分離的餘地。 順便指出,有些注家說「金柅(chi)」是剎車機構。古代的牛馬車都是沒有剎車裝置的。車子下坡是靠勒在牛馬屁股上的革帶(俗稱「馬屁鞧」)、以牛馬力阻止車子下沖的。上世紀五十年代行走於鄉村公路上的木輪(輪外緣包橡膠皮)牛車就是這個樣子。《考工記》曰:「及其下阤(zhi)也,不援其邸,必緧(qiu)其牛後」。是說輈(zhou,車杠子)做得不好時會出現這些毛病。聞人軍《考工記譯註》翻譯為「下坡時,如果沒有人拉住車尾,緧(按:馬屁鞧)必(然)勒趕牛的後身」。我們說,如果金柅是剎車機構,還要人拉車後尾嗎?不拉的話,馬屁鞧會勒牛屁股嗎? 二是「羸(lei)」,高亨《周易大傳今注》:「借為累,以繩系之也」。按:在這裡,「羸」乃「婁」的同音假借字。「婁」是由「豕、母、婁」三字構成的組合象意字,「豕、母」在上,分居左右,婁在下。後省「豕、母」而以「婁」代之,突出母豬之被拘系者。「婁」,《集韻.遇韻》:「求子豕也。或省。《左傳.定公十四年》:"既定爾婁豬,盍歸吾艾豭』」。因此,「羸豕」就是發情的母豬。發情的母豬極易情奔逃逸,故須拘系之。「蹢躅(dizhu)」,《說文解字今釋.注釋》:「《段注》:"蹢躅之雙聲疊韻,……俗用躊躇,是猶豫遲疑回還不進的樣子』」。「羸豕之孚於蹢躅」,是形容被拘系的、發情母豬的焦躁不安。與繫於紡車的金杘之安靜是一個鮮明的對照。文王之意,大約是嚴厲批評「樂於戰爭的武人就如思春之豬」一樣焦躁不安、即商而戰吧。 三是「貞」,《文言傳》以襄公九年魯宣公夫人穆姜的一段話解釋貞,其曰:「元,體之長也;享,嘉之會也;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干也」,以四德解釋元亨利貞。《文言傳》與之相比僅差一個字,為「元者善之長」,不是「體之長」。貞是四德之一,自此以後,注家無不以「貞者正也」解釋「貞」字。這完全是以春秋時代的含義取代《周易》「貞」字本義。 根據《說文解字今釋》,貞,郭沫若《卜辭通纂考釋》:"古乃假鼎為貞,後益作鼑字,以鼎為聲,金文復多假鼑為鼎。鼎貝形近,故鼑乃訛變為貞』」;又《說文》「籀文以"鼎』為"貞』字」。根據以上訓義,說明貞、鼎之為一字,有很長的歷史。我們認為,在《周易》成書時代,「貞」「鼎」就是一字。 鼎,在商周乃是以青銅鑄造的鎮國之器,取象重而穩、沉而定之意,以象國家的鼎定不移。《左傳.宣公三年》:「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洛,觀兵於周疆。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焉。對曰:"在德不在鼎……』」。貞鼎同字,因此「貞」就應該訓「鼎也,定也,不移也」。現代漢語有「堅貞不屈」也就是「堅定不屈」的意思,保留了「貞」的鼎定不移義項。「利貞」,長期堅持之謂。 還有「攸往」,這個詞語在現代漢語中很少用到,現在,我們只能根據《周易》中的普遍用法,大致理解為「乘勢而為,有所進取」,或許為「為事過頭」之謂。 經過對一些詞語的解釋,初六爻翻譯為: 【譯文】初六,如手柄之於紡車般遵循「戡商大計,不在即戎,商之隕落,在其自朽」的政策,至於吉祥。稍有妄動,即見凶厄。不可如思春之豬一樣焦躁不安,即商而戰。 【原文】九二,包有魚,無咎。不利賓。 本爻中沒有過於艱難的詞語,「包」,通「庖,不述」。「賓」,這裡不能將其簡單地理解為食客之賓,應該理解為國家之賓。魚也不要拘泥於盤子里的佳肴,當為財富的代名詞。《周易》為文王所作,國家的賓客有誰呢?最大的賓客大約就是商紂王了。 【譯文】九二,國家富裕如庖之有魚,自然於國賓不利。 【原文】九三,臀無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 【譯文】九三,國之不振,如臀之無膚,行動困頓踟躕。警而惕之,惕而勵之,無大的災難。 【原文】九四,包無魚,起凶。 【譯文】九四,國之弊敗如庖之無食,禍從內起。 【原文】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 對九三、九四爻,是好翻譯的,沒有不太容易理解的詞。九五就比較困難了。 首先是杞,多數的注家認為「杞」就是「杞柳樹」,枝條柔軟,可以捆物。「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就是「用枝條包住甜瓜,外表雖然很美,但掉到了地上」。這樣的解釋是非常勉強的,不無附會之嫌。 徐張《易經》(書海出版社)認為,「以杞包瓜……」出於農業生產中的自然現象。他說:「杞樹用枝葉籠罩住下面的瓜,不透陽光,自然枯死」。《周易》文章善用象喻,所舉例子都有根蒂,不舉似是而非的無稽之談。徐張說出的科學道理,也是文王時代人們所熟悉的,完全可以作為象喻素材進入文王《周易》。 杞樹有很長的生命力,經過三五十年的生長,可以由小樹長成大樹;瓜雖然盛大繁茂,但它是一年生植物,生命力有限。杞與瓜之比,在於時間的比拼。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杞樹長成大樹以後,原來跟杞樹一起的瓜就會被枯死。文王善用象喻,如果將杞與瓜的生存鬥爭比喻姬周與殷商之間的政治鬥爭,那是再切貼不過的了。「壯大自己就是消滅敵人,正如杞樹長大了瓜就會枯死一樣,殷商就象隕星一樣,自天隕落」。而且「杞」「姬」諧音,或許正是以「杞」指「姬」呢! 再談「含章」,高亨《周易大傳今注》:「含,借為□(此字左為今右為戈,字型檔不存,以「□」代之),勝也。章借為商。□商,謂武王克商」。高亨氏的觀點簡單生硬,況乎文王作《周易》時,距武王克商而勝還有二三十年呢!但是,高亨氏的提示,就將我們的思維從「胸懷錦繡、蘊涵珠璣」的傳統觀念中解放出來了,讓人可以如高氏一樣可以有另外的思考方式。 「章」,臧克和先生認為:「從辛插在日中,以為昭彰之象,所以章實乃彰之初文」(《說文解字的文化說解》)。但辛為何物,卻是值得研究的,肯定不能同意郭沫若的「辛乃挖瓢刀」的說法。《商甲骨文選》(徐谷甫、濮茅佐)認為「(甲骨文)立與辛乃正倒字」。研究一下「立」的甲骨文,你就知道「辛」的甲骨文表意什麼。「立」的甲骨文象張姿張勢、站立在地的人,「辛」是「立」的倒字,當是倒立的人。自然界並不存在倒立於地的人或者把地頂在天上的人,顯然造字者另有所旨。這就是象意與正常人不同的、沒有政治地位的人,按今天的話說就是沒有人權的人。在殷商時期,就是指奴隸。這是一個無法用「六書」原則所能表意的字,就用倒立的人來表示,古人很是睿智。「章」是辛與日的組合象意字,在早當為暴晒奴隸的刑罰,這是章之原始義。後以「辛在日中」的大對比度表意昭彰之義,這是章之引申義。 結合爻辭,既沒有用「章」之原始義,也沒有用「章」之引申義,卻是「日出一方之奴」的意思。其與帶繩的人加上羊頭就是「羌」(見徐中舒《甲骨文字典》)一樣。羌是畜牧族奴隸,章則表意日出一方來的奴隸,是一種隱晦之稱。商在周的東面,因此用「章」表商紂這一方面的人。 「有隕自天」,直接的意思是,隕星自天隕落。象喻的意思是殷商自己滅亡,如隕星一樣自己隕落。其實,隕星肯定是自己隕落的,不是用竹竿從天上戳下來的。這正符合「有厲告自邑(《夬.卦辭》)」、「城覆於隍,勿用師,自邑告命(《泰.上六》)」等讓殷商自己隕落滅亡的一貫戡商戰策的。 經過對這些詞語所進行的必要的解釋,就可以將《姤.九五》翻譯如下。 【譯文】九五,壯大自己就是消滅敵人,正如杞樹長大了瓜就會枯死一樣。天高,星星不是用竹竿戳下來的;商壯,當如隕星一樣自己隕落。 【原文】上九,姤其角,吝,無咎。 本爻里,在解釋卦辭中的「姤」時,曾對「姤其角」作了必要的解釋,就是「羝角相撞」。那些解釋在這裡一樣是適用的。問題在「吝」,「姤其角,吝」,應該是「吝姤其角」的倒裝句。這樣理解,對本爻辭的翻譯也咎不難了。 【譯文】上九,不採取羝角相向的政策,不有災禍。 四、總結 8、文王的戡商戰策總結 《夬》《姤》兩篇,是文王戡商戰策的中心篇章。文王不主張與敵人硬拼,特別是敵人十分強壯的時候,更不能硬拼,否則將是「網破豬突、人被豬傷」的狼狽失敗。形象語詞是描繪「網破豬突」的「夬」; 但是,不與敵人硬拼,是不是放棄鬥爭呢?結論是否定的。文王主張中等適度的武備。形象語言是「萈羊避禍,中行無咎」; 最重要的戡商戰策是壯大自己。壯大自己就是消滅敵人;自己壯大了,商紂就像隕星一樣自己隕落。形象的語詞就是「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 《周易》之《夬》《姤》兩篇與其餘六十二篇一樣,是戡商策書。那個標註於卦辭前面的卦符符號,並不具有某種冥冥神力和哲理暗示影響經文,它僅僅起到了篇序序號和段落序號的作用。我們有理由認為,卦符符號僅僅是文王為寫戡商策書所借用的一襲外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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