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心理學
06-26
《婚姻心理學》 婚姻心理學是研究在戀愛、結婚、婚後、離婚、再婚等過程中人的心理活動規律的心理科學。 婚姻心理學與倫理學有密切聯繫,但它不同於倫理學。它從心理學角度,探討婚姻及其變遷的生理、心理依據,闡明愛情的心理實質及其變化、進展的心理特徵。 婚姻心理學是一門年輕的科學。但婚姻形式的變遷及其心理演化卻有悠久的歷史。太古時代,茹毛飲血,「血親雜交」,知母不知父。約在170萬年前,人們實行「血緣婚」,兩性關係只在同輩之間,兄弟姐妹互稱夫妻。人類又經過多少萬年,才發現同胞性交的劣生弊病,於是實行「伙婚」。在兩個集團間發生性關係,而限制兄弟姐妹間的性交關係。血緣婚、伙婚都屬於多偶婚。「對偶婚」是從多偶婚向「單偶婚」(一夫一妻)的過渡。單偶婚:雖是私有制的產物,但在現代,是較為合理、較為文明的婚姻形式,顯然,性愛的隱曲性、直覺性和排他性變得強烈起來。 戀愛戀愛,是婚姻的前奏曲。談戀愛之前,必須明確:追求什麼樣的異性、選擇哪種愛情類型、失戀怎麼辦、如何中止戀愛。沒有想好就開始談戀愛,會自釀苦酒。 愛情追求類型大體分為三種: (1)精神滿足型。是指理想、信仰、信念、事業、情趣、氣質等方面的滿足。一般對對方這些方面有較高的要求,著重追求實際知識才幹,即對方的實際價值,而不是一味追求對方的職務和地位。因此,是一種較高尚的追求類型。瑪麗追求黑格爾的博學與多才,並不計較他當時只是中學教師。這是愛情的精神滿足型的追求類型。 (2)感官滿足型。這是以獲得感官上的滿足為心理特徵的追求類型感官的評價,即外在美的評價,是低層次的評價,在愛情中更重要的是靠理智評價,即內涵美的評價,也即對異性的理想、情操、才幹的評價。列·托爾斯泰說:「人並不是因為美麗才可愛,而是因為可愛才美麗。」這足見心靈美的可貴。如果片面追求外在美,不但不長遠,而且鑄成終生悔恨。李白有詩云:「昔日芙蓉花,今成漸腸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兒時好!」這表明:人,不可貌相! (3)功利滿足型。它是以對方的門弟、家產,地位、名譽、職業及便於達到個人目的等條件為愛情前提的實用主義類型。其中有些人,追求愛情是重物不重人,甘當買賣婚姻的殉葬品;還有些人講虛榮,單純追求對方的地位、學歷、而不注重對方的實際價值。學歷、職稱、職務可以反映一個人的才能,但不能代表一個人的真正價值。陳登科沒有學歷,卻成為安徽著名作家;齊白石沒有文憑,但其藝術為世界公認,相反,畢業於劍橋大學或燕京大學而一事無成者,大有人在。 婚配婚配是男女匹配在法律上的肯定。婚配類型各式各樣,按婚配性質可分為三種: (1)建設型。這是一種奮鬥求進的積極的夫妻結合類型。一方或雙方把事業看得很重要,生活充實;雙方省吃儉用,用智慧和血汗脫貧致富,雙方為孝敬二老或為教育子女,不遺餘力。 (2)安分型。它對生活既不力爭上遊,也不甘居人下,平穩安分,只求溫飽。 (3)破壞型。這是對社會公益或社會秩序有危害的婚姻類型。經常吵鬧、鬥毆、四鄰不安;雙方追求吃、喝、玩、樂,不顧家庭、不顧子女、不顧影響;夫妻貪污、偷竊,撈取權利、名譽。 按婚配雙方的關係,可分為和諧型和失調型兩大類。 (1)和諧型的夫妻,在氣質,個性上能夠相容或互補(指雙方在性格、情趣、習慣等方面差別的積極嵌合);在能力上能夠互相體諒,配合,在興趣上能夠相互適應、協調,行為和諧,夫唱婦隨。 (2)失調型的夫妻,在家庭地位上不合理,生活節奏不合拍,氣質性格不協調,理想情感不一致,性愛情愛起變化。 按婚配締結的力度,可分為: (1)強力型。一方或雙方經過狂熱的努力才締結成婚姻。 (2)外力型。這是由外力撮合的婚姻,如包辦婚、買賣婚、換親等。 (3)平穩型。經人介紹或雙方結識後平穩發展而成婚姻。 | 1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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