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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年—搜狗百科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四年(金天會十一年)

春,正月,辛亥朔,帝在臨安。

乙卯,龍圖閣學士、樞密都承旨章誼為大金軍前奉表通問使,給事中孫近副之。

時議和不安,乃遣誼等請還兩宮及河南地,命右文殿修撰王倫作書於金都元帥宗翰所親耶律紹文、高慶裔,且以《資治通鑒》、木棉、虔布、龍鳳茶遺之。

戊午,知鼎州程昌?遣統制官杜湛,與荊湖制置使王?燮所留統制官王渥等共引兵擊楊太,己未,破真皮寨,獲其舟三十艘,湖中小寇始懼。

先是金以韓企先為尚書左丞相,召至上京,金主見之,驚異曰:「朕疇昔嘗夢此人,今果見之!」於是議定製度,損益舊章。企先博通經史,知前代故事,或因或革,咸取折衷焉。甲子,以改定製度宜示中外。

丙寓,金主如東京。

是日,金李永壽、王翊辭行,賜鞍馬器幣及其屬銀帛有差。翊日,永壽發臨安,詔通問使章誼等偕行。

自張浚召還,而川陝宣撫處置副使王似、盧法原,人望素輕,頗不為都統制吳玠所憚。帝聞之,己巳,賜三人璽書,略曰:「羊祜雖居大府,必任王濬以專征伐之圖;李愬雖立殊勛,必禮裴度以正尊卑之分。傳聞敵境尚列屯兵,宜益務於和衷,用力除於外患。」時玠為檢校少保,位遇浸隆,故有是詔。

癸酉,輔臣進呈張浚奏:「四川自七月以來,霖雨、地震,蓋名山大川久闕降香,乞制祝文付下。」帝曰:「霖雨、地震之災,豈非重兵久在蜀,調發供饋,椎膚剝體,民怨所致?當修德撫民以應之,又何禱乎!」

浚漕河,以漕運不通故也。詔:「役兵得遺物者,以十分之四給之;河中遺骸,聽僧徒收瘞,數滿二百,給度牒一道。」統用二浙廂軍四千餘人,月餘而畢。

乙亥,徽猷閣待制、知鎮江府胡世將試尚書禮部侍郎,秘書少監劉岑權刑部侍郎兼吏部侍郎,兼權禮部侍郎鄭滋改權刑部侍郎。

降通山縣為鎮。

丁丑,召江西制置大使趙鼎赴行在,將以代席益也。鼎守洪都逾再歲,戢吏愛民,盜賊屏息,一方賴之。

戊寅,臨安府火。

是月,秦州觀察使、熙河蘭廓路馬步軍總管關師古叛,降偽齊。

時師古自成都率選鋒軍統制李進、前軍統制戴鉞求糧於偽地,襲大潭縣,掩骨谷城,叛將慕容洧拔寨遁去。師古深入至石要嶺,遇敵兵,與戰,大敗。師古旋師大潭,內懷漸懼,單騎降於豫。自此失洮、岷之地,但餘階、成而已。

二月,辛巳朔,張浚至潭州。

時鼎寇楊太既為官軍所敗,其黨漸散,賊防之甚嚴,鄰居失覺者,其罪死;間有得達官地,保甲又利其財而殺之。知鼎州程昌?,乃募人能降者與獲級同,故降者稍眾。浚至,遂留左朝散郎、權樞密院計議官馮檝為荊湖撫諭,俾同安撫使折彥質措置招安。會岳州進士王朝倚在賊寨脫歸,自言知賊虛實,詔赴都堂審問。後數日,有旨令王?燮與彥質招安。然賊方恃水出沒,其所據北達公安,西及鼎、澧,東至岳陽,南抵長沙之界,春夏耕耘,秋冬攻掠,跳梁自如,未有降意也。

乙酉,簽書樞密院事徐俯兼權參知政事。

軍賊檀成犯長楊縣,荊南鎮撫使解潛遣統領官、秉義郎、合門祗候胡免捕斬之。

成本澧州官軍,後從雷進丁慈利縣,忠翊郎、澧州沿邊都巡檢使雍從善嘗與成戰,成執而磔之,至是就戮。時群盜田政自襄陽引兵破夷陵,潛命峽州統制、策應夔路軍馬王恪往擊之,斬其首。政,宜城人也。後贈從善三官,錄其家一人。

戊子,監察御史明橐宣諭嶺南還。橐出使一年三閱月,所按吏二十有七人,薦士朱敦儒等二十人。凡五使,所按吏總七十有九人,薦士五十有七人。而劉大中所劾多大吏;橐、朱異所舉多聞人。又,薛徽言銳於有為,而橐、大中數言公私利弊,惟胡蒙奉承大臣風旨。

壬辰,工部尚書兼侍讀兼權吏部尚書胡松年試吏部尚書。

乙未,詔參知政事、同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孟庾赴行在,本府統制官姚端、李捧、王進,並以所部偕還;惟張雲屯平江,李貴屯建康如故。

丙申,試尚書吏部侍郎兼侍講兼直學士院陳與義移試禮部侍郎,胡世將權刑部侍郎,劉岑移吏部。與義以兼直院,故免劇曹。

辛丑,金左都監宗弼自寶雞侵仙人關。

先是金既得和尚原,利州路制置使呈玠度金人必深入,乃預治壘於關側,號殺金坪,嚴兵以待。玠弟秦鳳副都總管璘在階州,移書言:「殺金坪之地,去原尚遠,前陳散漫,宜益治第二隘,示必死戰,則可取勝。」至是宗弼果與其陝西經略使完顏杲,齊四川招撫使劉夔,率十萬騎並進,攻鐵山,鑿崖開道,趣仙人關;既至,據高嶺為壁,循東嶺東下,直攻南軍。玠自以萬人當其前,璘率輕兵由七方關倍道而至,轉運凡七日,晝夜不息。統制官郭震為宗弼所襲,破其寨,南軍累敗,玠斬震以徇,金人復攻之。

丙午,知樞密院事張浚至行在。

初,浚行至嚴州之新城,復上疏引咎求罷。殿中侍御史常同入對,論:「浚五年在外,誤國非一。用李允文、王以寧、傅雱諸人,為荊湖害;以曲端、趙哲之良將,皆不得其死。以至擅造度牒,鑄印記,賜赦減降,出給封贈、磨勘綾紙之類,皆有不臣之跡。及被召,盡掠公私之財,選精兵自衛出蜀。雖膏斧鉞,不足以謝宗廟。若蚤正典刑,示天下不復用,則陝右之地,不勞師而自復矣。」

侍御史辛炳素憾浚,亦論浚誤國犯分:「富平之役,趙哲轉戰用命,勢力不敵而潰,浚乃誅哲,致其徒怨叛。又信王庶一言,殺曲端於獄中,端之部曲又皆叛去,其後日夜攻打川口,公行文檄求端於浚者是也。和尚原之戰,王萬年之功為多,浚乃抑之。萬年怨憤叛去,與哲、端潰卒力窺川口,金人特因之耳。又用趙開營財利,行榷茶鹽及隔槽酒法,苛細特甚,內結人怨,西蜀之不亡者幸也。凡朝廷所除監司郡守至,輒不許上,必己所命乃得赴。張深以老乞退,則令五日一赴宣司治事,此例安出哉!甚者擅肆赦宥,一歲凡再,自古便宜未有如是之專者也。湖南、北非浚地分,乃遣李允文、王以寧,假以便宜,肆行生殺,遂亂兩路。敗事而歸,不自知罪,猶移文令葺治府第,浚謂樞廷之權為己家物乎?即被召,盡刷四川之財以行,尚敢託言那掇隨軍錢物應副解潛、程昌?,欲以要功,不知錢何所從出哉?沿路札下荊、峽諸州,計置箭簳各數百萬;又言如難計量,即具因依回報,是徒欲求進,不恤民力之困也。浚聞罷之始,則遷延不行,中則疑而有請,欲俟至潭州,道路無虞而後造朝,近又奏乞至衢州留數日修治器甲,今聞政府虛位,則至衢州一日而行,星夜兼程,不復留滯,何前緩而後急?」疏入,不報。

前一日,炳以急速請對,論:「浚為黃潛善所知,自興元曹官一二年間引為侍從。及金人有窺江南意,乃避禍遠去,引一時小人如劉子羽、程唐輩誅求聚斂,四川騷然。陛下初許浚便宜黜涉,蓋以軍事在遠,不欲從中制也。浚輒立招賢館,有視龍圖閣之命,以孺人封號封參議官之妾。陛下常遣中使撫問,浚乃與之加秩,勞其遠來,其狂悖甚矣。陛下遣郎官持節召之,浚乃偃蹇遷延,既到鼎、澧間,擅差撫諭官騷擾州縣。所為一至於此,望賜罷黜,明正典刑,以為人臣跋扈之戒。」

浚至行在,詔浚隨行軍馬盡付神武中軍統制楊沂中,逐行錢物隸內藏為封樁激賞庫。浚既見,遂赴樞密院治事。

三月,辛亥朔,川陝宣撫司都統制吳玠敗金人於仙人關。

初,金右都監宗弼連戰未決,玠遙與宗弼相見。宗弼遣人謂曰:「趙氏已衰,不可扶持;公來,當擇善地百里而王之。」玠謝曰:「已事趙氏,不敢有貳。」

金人遣生兵萬餘擊玠營之左,玠分兵擊卻之,敵怒,擁眾乘城。玠遣統制官楊政以刀槍手深入,統制官吳璘以刀畫地,謂諸將曰:「死則死此,敢退者押!」金人分為二陳,宗弼陳於東,將軍韓常陳於西,南軍苦戰久,遂退屯第二隘。時軍中頗有異議,欲別擇形勝以守,璘曰:「方交而退,是不戰而卻也。吾度此敵走不久矣。」政亦言於玠曰:「此地為蜀扼塞,死不可失,當守以強弩,彼不敢舍此而攻關。」玠從之。金人進攻第二隘,人被兩鎧,鐵刃相連,魚貫而上,璘督士死戰,矢下如雨,金兵死者復踐而登。完顏杲駐馬四視久之,曰:「吾得之矣!」翼日,命諸軍并力攻營之西北樓,統領官隴干姚仲登樓死戰,樓已欹,仲以帛為繩,曳使復正;金人以火焚樓柱,仲取酒滅之。玠又遣政與統領官田晟以銳兵持強力大斧擊其左右,夜,布火四山,大震鼓隨之。壬子夜,壘中大出兵,遣右軍統領王慶及王武等諸將分紫白旗入金營,金兵驚潰,將軍韓常射損左目,敵不能支,遂引兵宵遁。右軍統制張彥劫橫山寨,斬千餘級,玠遣統制官王浚設伏河池,扼其歸路,又敗之。

是舉也,金人決意入蜀,自完顏杲已下,皆盡室以來,既不得志,遂還鳳翔,授甲士田,為久留計,自是不復圖蜀矣。

金人之始入也,玠檄召金房鎮撫使王彥、熙河路總管關師古來援;師古已叛,彥亦不至,獨綿、威、茂、石泉軍安撫使劉錡以所部會之。玠聞師古叛,並其軍麾下,厚資給焉,由是玠軍益以精強。

戊午,端明殿學士、江南西路制置大使趙鼎參知政事。時鼎已召未至。

壬戌,參知政事、同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孟庾自鎮江至行在。

癸亥,侍御史辛炳試御史中丞,中書舍人唐煇試左諫議大夫。

禮部侍郎兼侍講、權學士院陳與義言:「明堂之禮,有漢武汾上之制,紹興元年,實已行之。若再舉而行,適宜於今事,無戾於古典。」太常丞詹公薦、博士劉登亦言:「古人巡幸,自非封禪告成,未有行郊祀者。今歲若且祀明堂,實得權時之義。但紹興元年,止設天地祖宗四位,不曾設皇佑百神。議者疑郊與明堂當間舉。」帝乃命有司條具明堂典禮以聞。

乙丑,檢校少保、奉國軍節度使、知樞密院事張浚罷,為資政殿大學士、左通奉大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時辛炳、常同論浚不已,帝未聽。二人因錄所上四章申浚,浚懼,即移疾待罪,且以呂頤浩在相位時書進呈,帝乃釋然。炳又言:「前此人臣,未有如浚之跋扈僭擬、專恣誤國、欺君慢上者,浚兼有眾惡,望早賜竄黜。」同亦論奏如炳言,故浚遂罷,未幾,謫福州居住。

癸酉,龍圖閣直學士、知湖州汪藻上所編《元符庚辰以來詔旨》二百卷,詔送史館。

夏,四月,庚辰朔,制授吳玠定國軍節度使、川陝宣撫副使。玠因除宣副,遂移鎮、加恩,帝賜以所御戰袍、器甲,且賜親筆曰:「朕恨阻遠,不得拊卿之背也!」

玠素不為威儀,既除宣撫副使,簡易如故。常負手步出,與軍士立語,幕客請曰:「今大敵不遠,安知無刺客?萬一或有意外,豈不上負朝廷委任之意,下孤軍民之望哉?」玠謝曰:「誠如君言。然玠意不在此。國家不知玠之不肖,使為宣撫,恐軍民之間有冤抑無告者,為門吏所隔,無由自達耳。」幕客乃服。

癸未,寶文閣直學士、宣撫處置使參議官劉子羽,責授單州團練副使、白州安置;寶文閣學士、宣撫處置使參議官程唐,落職,提舉江州太平觀,本州居住。

丙戌,吳玠與金人戰,敗之,遂復鳳、秦、隴州。

戊子,神武左副軍統制李橫,以襄陽失守,於國門待罪,詔放罪。

橫與蔡、唐州、信陽軍鎮撫使牛皋、商、虢州鎮撫使董先,自南昌隨趙鼎赴行在,詔以其軍萬五千人屬神武右軍都統制張俊。皋見帝,因陳劉豫必滅之理,中原可復之計,乃命皋復往江州,聽岳飛節制。

庚寅,置孳生牧馬監於臨安府。

庚子,詔江東宣撫使劉光世遣兵巡邊。

初,襄陽既為偽齊將李成所據,川、陝路絕,湖、湘之民亦不奠居。朱勝非言:「襄陽上流,襟帶吳、蜀,我若得之,進則可以蹙賊,退則可以保境。今陷於寇,所當先取。」帝曰:「今便可議,就委岳飛何如?」參知政事趙鼎曰:「知上流利害,無如飛者。」鼎因奏令淮東宣撫使韓世忠以萬人屯泗上為疑兵;令光世先精兵出陳、蔡,庶幾兵勢相接。

癸卯,諫議大夫唐煇言:「伏見川陝宣撫司捷奏再至,謂敵兵盡去。臣竊思金人之來,擁眾十餘萬,是欲必得四川。然則方遣使議和而進兵攻取,此其素謀久矣。李成之在襄陽,蓋與川、陝之師相表裡,今不得志於川、陝,必與李成合兵,或侵荊南,或窺淮甸,必不肯一戰遂已。望申敕諸帥,整軍旅,遠斥堠,備御加嚴,則為盡善。廟堂於上流及淮甸,宣講求所以戰守之策,尤不可緩。」乃命三省、樞密院講求戰守之策,仍札沿江諸帥嚴加備御。

丁未,以忠銳第一將隸神武軍。初,崔增從荊南制置使王侄討楊么,遇賊,戰死,侄因請其軍自隸,許之。

是月,金主至自東京。

五月,辛亥,直龍圖閣、知建康府呂祉乞存舊行宮以為便殿,許之。

御史中丞辛炳言:「竊見祖宗朝宰相執政,員數稍多,每有所施設,必都堂聚議,參訂可否而行之。故仁宗皇帝時,雖有西夏元昊之叛,而晏然若無事者,以韓琦、范仲淹輩同心協濟也。臣得諸搢紳之間,咸謂頃者駐蹕會稽,猶聞大臣每日會議,至三至四。自呂頤浩再相,專權自私,會食外往往各於合子押文字,雖軍旅之事,差除之屬,亦有不同相關決者。陛下遭時多艱,四方未靖,一日二日萬幾,盡以付之二三大臣,間有橫議害政者,不旋踵而遂去之,政欲廟堂之上同寅協恭,可否相濟,以贊中興之業也。願詔大臣上體宵旰之意,每一號令之出,一政事之施,人材之進退,賞罰之勸懲,凡有涉於利害者,必商榷參訂,審得其當,然後言於陛下而行之,盡復昔時會議故事,以踵前古都俞之風。僉論既諧,宜無乖謬。茲事體大,惟陛下留意。」壬子,詔札與三省、樞院。

川陝宣撫司奏敵兵自鳳翔退走,詔札與沿江諸帥、神武諸軍,仍出榜曉諭。

甲寅,江西制置使岳飛復郢州。

初,飛既出師,詔淮西宣撫使劉光世發精兵萬餘人援之,飛率統制官王萬等自鄂渚趨襄陽,右僕射朱勝非許迄事建節,且命戶部員外郎沈昭遠往總軍餉。參知政事趙鼎,請帝親筆詔監司、帥守餉飛軍無闕。飛將發,命軍士毋得殘民,禾稼皆秋毫不敢犯。遂引兵攻襄陽,軍聲大振。

乙卯,詔:「荊、浙、江、湖通接邊報州軍,並置撥鋪,每二十里為一鋪,增遞卒五人,日增給食錢,月一更替。文書稽違,如傳送金字牌法抵罪。提舉官常切檢點。」

辛酉,淮東宣撫使韓世忠奏,本軍統兵官武功大夫、貴州刺史劉光弼乞升差,帝謂輔臣曰:「光弼必光世之家,茲事未便,恐光世疑也。」

世忠與光世交惡不已,至是世忠自揚州入朝,殿中侍御中常同言:「二臣蒙陛下厚恩,若不協心報國,一旦有急,其肯相援!望分是非,正典刑,以振紀綱。」帝以章示二人。它日,帶御器械劉光烈召帶御器械韓世良食,世良拒之,世忠見帝,因及其事,帝曰:「世良等內諸司耳,設有不知,罷其一可也。至如大將,國家利害所系,漢賈復、寇恂以私憤幾欲交兵,光武一言分之,即結友而去。卿與光世不睦,議者皆謂朝廷失駕馭之術,朕甚愧之。」世忠頓首請罪,曰:「敢不奉詔。它日見光世,當負荊以謝。」帝以其語諭輔臣,然二人卒不解。於是光弼更領夔州路兵馬都監兼知黔州,仍舊從軍。

甲子,參知政事孟庾兼權樞密院事。

甲戌,國子監丞王普上明堂典禮未正者十二事;其二,先薦牛,後羊豕;其三,尊罍之數;其四,升祠祭法酒於內法酒之上;其六,禮官冕服,舊自七旒以下,凡三等,今增為四等;其七,皇帝未後詣齋室,非三日齋之義,請改用質明;其八,行事官致祭,勿給酒;其九,以侍中、中書令等侍立待合門官;其十,設席,升煙,奠冊,勿以散吏;其十一,樂典先制譜,後撰詞,非是,請倚詞制譜;其十二,皇帝還位,當歌大呂以易黃鐘;皆從之。其一,請以玉爵易陶匏;其五,言《三禮圖》祭器制度不合古,請用政和新體改造;皆未克行也。

詔:「神武右軍選精銳軍馬三千人戍虔州,專一措置虔、吉一帶盜賊,權聽江西帥司節制。」先是岳飛出師,已破賊首鍾十四等十餘寨,至是其徒周十隆等出沒未已,遂命將官趙祥、李升以所部往討之。

是月,江南西路、舒、蘄、黃、復州、漢陽軍、德安府制置使岳飛引兵復襄陽府。初,偽齊將李成聞郢州失守,乃棄襄陽去,飛進軍據守,遂復唐州。

六月,乙未,給事中胡交修試尚書刑部侍郎。

太白晝見,經天。

戊戌,詔:「神武軍、神武副軍統制、統領官並隸樞密院。」

辛丑,詔:「祖宗正史、實錄、寶訓、會要,令史館各抄二本,一進入,一付秘閣。」

丙午,帝謂執政曰:「岳飛已復襄、郢,尼瑪哈聞之必怒,況今正是六月下旬,便可講究防秋,儻敵人尚敢南來,朕當親帥諸軍迎敵。若復遠避為泛海計,何以立國耶!」

權尚書吏部侍郎劉岑改戶部。

是月,江西制置使岳飛復隨州。

初,飛令前軍統制張憲引兵攻隨州,月餘不能下。神武后軍中部統領兼制置司中軍統制牛皋請行,乃裹三日糧往,眾皆笑之,糧未盡而城拔,生執其知州王嵩送襄陽府,磔於市。飛之復襄、郢也,選鋒軍統制董先頗有功。先、皋皆久在京西,故飛以為將。

熒惑犯南斗。

是夏,金都元帥宗翰、右監軍希尹自雲中之白水泊,左副元帥宗輔自燕山之望國崖,左監軍昌自祁州之麻田大嶺避暑。宗翰、希尹尋入見金主,右都監宗弼自鳳翔還燕山府,率宗輔往會之。遷西京樞密院于歸化州。

先是劉豫移書於金元帥府曰:「徐文一行久在海中,盡知江南利害。文言:『宋主在杭州,其候潮門外錢塘江內有船二百,宋主初走入海時於此上船。過錢塘江,別有河入越州,向明州定海口迤邐前去為昌國縣,其縣在海中,宋人聚船積糧之所。今大軍可先往昌國攻取船糧,還趨明州城下奪取宋主御船,直抵錢塘江口。今自密州上船,如風勢順,五日夜可抵昌國;或風勢稍緩,十日或半月即可至矣。』」至是,諸將會議,宗翰堅執以為可伐,宗弼曰:「江南卑濕,今士馬困憊,糧儲未豐,恐無成功。」宗翰曰:「都監務偷安爾!」宗輔亦謂豫所言不可行。後迄如宗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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