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認識自由
自由,天然地與市場聯繫在一起的。當有法治條件下的市場的時候,孔子所說的「已所不欲,勿施於人」或者「已所欲,施於人」都是多餘的。法治條件下的市場,給予人的是自由選擇的空間。在市場條件下,已所不欲的東西,可以放到市場上去賣錢。因人的需要的複雜多樣性,你不喜歡的,也許有人喜歡。甚至還願意拿錢來購買。比如,你不喜歡吃梨,可以拿到市場去賣,一定會有人喜歡的。同樣,「已所欲,施於人」也會有問題,因為,你喜歡吃豬肉,就強迫穆斯林也來吃,顯然是不恰當的。
重新認識自由
許錫良
我們這個民族似乎是一個特別害怕自由的民族。秦始皇時採用法家的策略,對民眾採用監視與嚴格限制的態度,並且為了怕他們聚眾謀反,把大家庭都強迫分散為小家庭。後來的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也曾經感嘆過中國人天性太自由散漫,在外敵入侵時完全是一盤散沙,根本就沒有抵抗的力量。於是認為中國人自由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於是要想增強我國國民的組織紀律性。毛澤東乾脆著有一篇《反對自由主義》,後來還長期地被選入了中學課本。我們認識的自由主義其實基本上都是從毛先生的這篇小文章中得到的印象。即便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自由」後面也被加上了一個 「化」字,「自由」也就成了可怕的洪水猛獸。我記得最清楚的就是在《反對自由主義》一文中這樣描述自由主義的:「因為是熟人、同鄉、同學、親愛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對,也不同他們作原則上的爭論,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親熱。或者輕描淡寫地說一頓,不作徹底的解決,保持一團和氣。結果是有害於團體,也有害於個人。這是第一種。
不負責任的背後批評,不是積極地向組織建議。當面不說,背後亂說;開會不說,會後亂說。心目中沒有集體生活的原則,只有自由放任。這是第二種。
事不關已,高高掛掛起;明知不對,少說為佳;明哲保身,但求無過。這是第三種。」「命令不服從,個人意見第一。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這是第四種。」「聽了不正確的議論也不爭辯,甚至聽了反革命分子的話也不報告,泰然處之,行若無事。這是第六種」。後面還數到了共有十一種的自由主義的表現。這裡所列的自由主義,其實並不是西方的自由主義理論,而是中國小農意識的與中國社會潛規則的表現。但是,用來反對這些中國特色的自由主義的理由也是可怕的。比如,第六條,其實就是鼓勵人們互相告密。這也是後來「文革」中告密成風所隱藏的思想隱患。
當然,如果「自由主義」就是有中國特色的這個樣子,那麼這樣的自由主義確實是可怕的。可是,如果自由主義就是這樣的話,那麼在西方就不會有什麼地位了,也不可能在這個基礎上建立起民主憲政制度。所有的民主憲政,都是要追求人的自由,保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人能夠作為一個人的幸福與尊嚴得到基本的保障。自由主義者,一定是一個偉大的人道主義者。自由主義者,也一定是個人主義者。同時,自由主義一定是以尊重個人的幸福與尊嚴為自己的理論前提與歸宿的。自由主義者,也一定是主張以人為本的。如果自由主義就是《反對自由主義》一文中所列那樣的工作態度,則根本就不可能會生出那麼偉大的力量及產生這樣大的效果。事實上,自由,在西方理論中,可分成兩大類,一類是積極自由,就是做某事的自由;另一類就是消極的自由,就是有不做某類事情的自由。
做某類事的自由一定是在憲法與法律的框架內做某事的自由,自由本身就是說,你要做的事情是有一定限度的,不是無法無天的。真正無法無天的人,反而不是自由主義者,而是一個專制獨裁者。因為顯然,沒有哪個社會會把做傷害他人生命財產的自由看成是一個人的合法自由權,因為,這違反人的自然正當性。只有專制獨裁者才有這樣的權威。他靠刺刀的威力,在最大限度地消滅了每一個人做某事的自由之後,他才能夠得到這樣無法無天的自由。專制獨裁者為了讓自己得到自由,不惜讓整個國家的人民都圍繞著他轉,他就是一切的核心。因此,說自由如果再加上,「自由也有限度」,其實純粹就是多餘的廢話。那種完全不受約束的自由,除了大獨裁者外,其實沒有人能夠有能力有資格做到。說自由,就如說你家的房子,當我說你家房子的時候,就等於說,你家的房子是有邊界的。自由就是做法律允許做的事情的自由。法律之外,沒有自由。任何人的自由都以不妨礙其他人的自由為前提。不做某事的自由,叫消極自由,這個自由權有時顯得更為重要。比如「已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消極自由的表現。已所欲,施於人,這就是積極自由。其實,施與不施,如果脫離了法律框架的話,就很危險。自由,天然地與市場聯繫在一起的。當有法治條件下的市場的時候,孔子所說的「已所不欲,勿施於人」或者「已所欲,施於人」都是多餘的。法治條件下的市場,給予人的是自由選擇的空間。在市場條件下,已所不欲的東西,可以放到市場上去賣錢。因人的需要的複雜多樣性,你不喜歡的,也許有人喜歡。甚至還願意拿錢來購買。比如,你不喜歡吃梨,可以拿到市場去賣,一定會有人喜歡的。同樣,「已所欲,施於人」也會有問題,因為,你喜歡吃豬肉,就讓穆斯林也來吃,顯然是不恰當的。可見,自由一定會與市場和民主、憲政、法治密切相聯。否則,都會變成強迫。中國人,對自由的理解實在太糊塗,太膚淺,才導致中國人把孔子的格言奉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天生仲尼,使中國萬古如長夜。
我想我們通常所說的自由主義與西方思想家們的自由主義肯定是有區別的。我們民族的小農式的自由主義就是自由散漫的意思。但是,在西方卻不是這個意思。自由主義其實是個非常系統嚴密而自成一體的思想。絕對不是什麼「開會不說,會後亂說,當面不說,背後亂說」可以概括得了的,恰恰相反,自由主義主張思想言論自由,開會時不但可以說,大膽說,而且開會大聲說,本身就是履行公民權的重要表現,有時與會代表不但說,而且有時還要爭吵,甚至動手撕打,這也是為什麼西方議會總也是爭吵不休,常常有扭打在一起的事情發生的原因。「開會不說,背後亂說,當面不說,背後亂說」其實就是社會的潛規則在起作用,也是沒有真正的民主法治的必然現象。因為,沒有真正的自由的時候,沒有憲法保障人的公開自由合法言說權的時候,會上說,就可能有殺頭和牢獄之災。出於安全考慮,人們才會在會上不說,會後去說。甚至會後也不說。開會,只說好話,唱頌歌,只投贊成票。使會議,有會而無議,形成一個形式,一個過場,有「會」之形,而無「議」之實。
近讀英國思想家霍布豪斯先生的《自由主義》才算是對自由主義有了一點初步的印象。自由主義主張公民有選舉權,為什麼公民要有這樣的選舉權呢?他說:「這種選舉權與其說是公民堅持其對社會的要求的手段,不如說是公民對社會的行為履行自己責任的手段。」(商務印書館1996年9月第1版,第56頁。)這裡表明,一個人要學會負起責任來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承擔起責任來。一個從來沒有履行過責任的人,是不可能有責任感的。那麼把選舉的權利交給公民,這是公民學會負責的最好辦法。因為,一個人要學會一件事就必須親自去實踐。所以,如果要使他們能夠負責,並且有責任感,就要把有責任的事務交到他們手中。否則,這樣的國民是不會負責的。而不會負責的公民,他們對待自己的幸福,就只有指望著別人來用匙子餵給他們每一個人了。因為,在專制社會中他們的國民總是被動的,也是散漫的。他們不會為自己的幸福去奮鬥,也不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自由主義的實質其實是尊重生命的神聖不可侵犯性,也是追求一種民主的社會制度,給人自由就是給人以主人的地位,讓他們學會負責,學會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一個社會有自由的時候,不一定能夠帶來富強,但是,缺乏自由的社會必定貧窮愚昧落後,這是必然的。
一個人的愛國情感也不會是天生的,而是在履行公民職責,享受公民權利過程中的切身體會。如果沒有完整的公民生活,對他們說多少遍「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也難以產生真正的愛國情感。履行公民職責,享受公民權利,就是把一個抽象的國家觀念變成一個具體可感的實體。人只能愛具體可感的東西,不可能去愛一個抽象的東西。
「自由也不以個人的自作主張為基礎。個人行為中有自由主義和非自由主義的廣闊天地。自由也並不與紀律、組織對正確和公正的堅強信念對立。自由也不能等同於忍受相反的意見。自由主義者並不對他認為錯誤的意見一笑置之,彷彿無關緊要似的。自由主義者公正地對待錯誤意見。要求認真地聽取,彷彿它們和他自己的意見一樣重要。他隨時準備使他自己的信念接受考驗,不是因為他對它們表示懷疑,而是因為他對它們深信不疑。因為,他認為正確的也好,認為錯誤的也好,他相信它們都適用於一個最後的考驗。」(霍布豪斯著《自由主義》)可見,自由主義對待不同意見並不是像偉人的著作那樣是完全放任自流的。自由主義對待真理的態度有自己的原則。既不是完全排斥別人的意見,也不是完全照單吸收,而是把別人的意見看得與自己的一樣重要,認真的研究與分析,再作出區分。自己堅信的東西也隨時準備拿出來作新考驗。是「對錯誤認識得越充分,越是耐心地研究其錯綜複雜的含義和影響,錯誤就越是能徹底地難倒自己。」可見自由主義也並不是想要包容錯誤,而是因為人們在認識到錯誤的時候有一個過程。而這個過程是錯誤得以充分展示必不可少的一個階段。讓錯誤自己得到充分展示,是讓錯誤自己駁倒自己的最好方法,自由主義是一種更有利於發現錯誤並且更正錯誤的思想。
所以,自由主義不是用壓服和強制的方法,而是充分尊重原來事物的存在。他認為一些東西能夠消滅,卻不能夠製造出來。特別是不能夠打碎以後又重新補好。所以,自由主義必然是尊重社會固有發展邏輯的,一切的變革都必須在原來的現實基礎上來作零星的改進,是對原來的現實基礎的修正。只有這樣,建立起來的社會制度大廈,其基礎才是深厚廣闊的。所以,自由主義實際上就是理性的經驗主義者。注重利用理性的方法。它是向理智、想像、社會感悟的要求敞開大門。自由主義認為一個社會除非順應這樣的要求,否則就難以真正進步。所以,真正的自由主義者不是一個革命者,而是一個改良主義者或者改善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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