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駐華使節旁聽庭審意義何在?
今天上午9點,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新加坡中華環保科技技術集團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大拇指環保科技集團(福建)有限公司股東出資糾紛案。本次庭審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邀請部分外國駐華使節、外國記者、特約監督員和特邀諮詢員等旁聽。(2014年06月11日《新聞聯播》)
報道說這是「首次」,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司法公開又向前邁了一大步。習總書記要求「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特彆強調:尤其當前已進入信息化技術高速發展的新媒體時代,司法權力的運行同時受到網路輿論的巨大壓力,稍有不慎,就會出現「網路審判」、「新聞審判」,影響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打鐵還需自身硬,面對這種挑戰,法院要迎難而上,在進一步提高法官素質、改進工作作風的基礎上勇於直面社會公眾的監督,將司法公開進行到底。
要達到這個要求,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將審判權的運行透明化,加強司法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才能確保公正廉潔司法。這無疑對司法運作過程中的公開化在內涵、程度和方式上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三大公開平台的建立實際上是法院主動打開大門,把立案、審判、執行等各個環節都拿出來公開,通過制度擠壓司法權尋租空間,倒逼司法質效提升。司法公開也給法院工作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司法公開」是指人民法院的審判與管理工作通過媒體公之於眾,以非秘密的方式進行司法活動。其法理依據是司法權是一種直接關涉社會正義和公民權益的公共權力,任何一種公權力都應該在陽光下運行,正如英國著名法官G.休厄特所言「正義不僅應當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得到實現」。司法公開是人民群眾的熱切期待,也是法院的責任所在,不斷推進司法公開是大勢所趨,代表了我國司法制度改革和發展方向。
我們應該看到,近年來,法院的司法公開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各地都相應設立了訴訟服務中心,通過宣傳欄、電子屏和本院門戶網站公開案件立案條件、立案流程、法律文書式樣、告知當事人;對涉及當事人或案外人重大權益的案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公開聽證,公布聽證時間、地點、參與人員、主持法官以及聽證人員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公開法院的基本情況、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審判業務部門的審判職能及分工、人員狀況;公布本院的重要活動;等等。
這些成果的取得,是司法公開工作的長期積累和沉澱。然而,總體而言司法公開水平仍然偏低,尤其是經濟欠發達地區顯得更加突出,無論是公開內容、公開範圍還是公開程度,與社會公眾的期待都存在較大差距,推進司法公開任重道遠。這回「首次請部分外國駐華使節、外國記者。」我們終於看到了法院,再也不怕「找麻煩」、「添亂子」、「跟自己過不去」了,同時請了外國人也表明了敢承擔,「出洋相」的風險,
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公眾關注度高的案件「透明度」不高。特別是涉外案件知之甚少,對重大、熱點或焦點案件的審理,有機會參與庭審旁聽的人員不多,難滿足廣大公眾希望了解案件真象的需求,裁判結果也很少在傳媒上展播,容易引起公眾猜想、訛傳或誤解。對此國外媒體也頗有微詞,那麼是不是有這回的「首次」就可以說我們的司法公開就到位了?還不能這麼說。
我們必須承認,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人們的思想也相繼發生了重要變化,對社會管理機構的要求越來越多、企望越來越高。表現在法院審判工作上,要求司法公開的呼聲越來越大,已經形成倒逼法院推進司法公開的態勢。然而,從實際現狀看,司法公開的範圍、內容、程度、方式等遠不能滿足社會公眾之所需。因為司法公開是一把「雙刃劍」,運用得當提升法院形象,反之運用不當損害法院形象,是一項極富挑戰性的工作。司法公開內容具有廣泛性,那麼法院應當從中選擇哪些內容向公眾表達?又該採用什麼樣的表達方式?從而把「司法公開」真正地讓公眾「看得見」和「摸得著」,這是司法實踐必須加以解決的問題。
此次邀請駐華使節旁聽庭審,說明司法公開仍具有廣闊的創新間空,在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精英人士參與庭審旁聽的基礎上又擴展到駐華使節和國外記者,這是利用他們的特殊社會身份來傳播法院的正能量值得肯定。同時也說明:司法公開大有可為,只要創新無止境,司法公開亦無止境。
從發展的眼光看。此次「首次」有助於進一步推動司法公開向實質性推進看,法院除了可以公開法院的基本情況、工作動態、管理制度、開庭公告、為民措施、調查研究、法律法規等內容外,還可進一步延伸其服務功能,如開展庭審直播、回訪案件當事人、查詢案件審理和執行進度、諮詢答疑、舉報法官作風、接受群眾監督、法官與網友互動等工作。隨著司法公開工作的不斷推進,一個文明的法制社會才會落到實處。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就第一次公開發布英文版,關於此次邀請外國使節旁聽庭審,同樣是向世界各國展示我國司法公開做法,方便外國有關人士了解、研究中國司法工作,對擴大我國司法工作的影響,樹立我國良好的司法形象和法治形象必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司法公開任重道遠,司法公開永無止境,人們希望以此次涉外案件庭審公開為契機,進一步增強我國司法公開的深度和廣度,人們有理由相信這是踐行和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又邁出了一大步。文/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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