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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吃喝公款3000億 該懲罰誰? 原創於: 2012-03-16 03:38:25

一年吃喝公款3000億 該懲罰誰?

原創於: 2012-03-16 03: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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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吃喝公款3000億 該懲罰誰?

公款吃喝,已經是成為公開的秘密。但是,一年我們國家機關吃掉公款3000億,可以稱之為觸目驚心。這僅僅是一個公開層面的吃喝,還不包括那些豪華的,在暗箱操作中的消費數目。 3000億的概念是什麼?不容我們多說。3000億能夠解決多少貧困地區的住房難題?能夠解決全國多少兒童入學的校車問題?能夠解決多少貧困地區的飲水難題?能夠硬化多少條鄉村公路?可是,這些亟待要做的民生的大問題,都在我們領導幹部的每一日的筷子頭下,一點一點地被吃盡了肚皮。

現在的情況就是,你如果讓某些單位出一些資金,搞一些公益性的活動。你看這些單位的領導們,可謂是大大的叫苦,苦於沒有資金,苦於錢的緊缺幹不成事。但是,一要是讓他們吃起來,那可是獅子大開口,張開嘴巴猛吃,敞開肚皮猛飲。茅台酒每瓶達到一萬多元,碰起杯心情輕鬆。鮑魚湯千把元一勺,端起來氣若神定。就在我們的長官們隨意地吃與喝的氣氛中,3000億真金白銀化作酒肉穿腸而過,養得這些領導們肥頭大耳,大腹便便,一個又一個的張揚著自己的「董卓」肚皮。在那裡高喊為民服務的口號。而自己,因為吃喝而形成的董卓肚皮則成為一種腐敗的體型。

3000億的公款吃喝也是我們中國的特色。我想,如果不是公款消費,而是讓領導們掏腰包用餐,他們會不會吃的「食飽心自若,酒酣氣益振」。不會的。掏自己的腰包大吃而喝,只有傻瓜才會如此。就是因為這些幹部吃的是公款,吃的是國家的錢,吃的是納稅人的錢。不吃白不吃,所以,也就慫恿了他們肥吃大喝的心態。

為什麼在我們的國家會出現如此的奢靡的公款消費?溯其原因,這與我們國家的管理制度有聯繫,與我們國家的法律監督有關。現在的社會,在貪腐呈現巨額資金和高檔奢侈品的現實下,公款吃喝成了大巫面前的小巫。許多的時候,都是以公務接待的名義,來大肆揮霍的。上級來兩個領導,下級做陪的添到八人。正好十全十美。不難看出,由於對公款吃喝這種大肆揮霍國家資財的行為,沒有從制度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已經形成了公開化和「合法化」。似乎公款吃喝是官場的「約定俗成」。在黨風建設歷史上早就禁止的「多吃多佔」,在當前的官場上連生活小節問題都算不上,從來沒有聽說過哪個官員因公款吃喝丟官棄爵的。這並不是一種經濟發展後生活質量的變化,而是幹部隊伍的素質蛻變和相關監管制度的形同虛設,可以作為官場腐敗越演越烈的表面「體征」。

一年吃喝公款3000億,該懲罰誰?已經不是一個輕描淡寫的問題,而是一個應該引起各級領導機構重視的大事情。在這一次召開的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常委、安徽省工商聯主席李衛華建議,把公款吃喝納入刑法範圍,像治理貪污受賄一樣治理吃喝腐敗。

對於這個建議,本博認為,這樣做很好,這是對剎住公款吃喝歪風的一個有力舉措。因為公款吃喝,不僅浪費了國家的大量資金,連我們領導幹部的形象,在公款消費的風氣中嚴重下降。公款吃喝納入刑法,就是要懲戒這一種歪風,教育我們的廣大幹部,嚴於律己,好自為之。在公款吃喝成為官場常態,並越演越烈的情況下,把相關制度提升到法律的層面,也是對反腐敗決心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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