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吾國吾民,何時才能盡解生命尊嚴珍貴
28歲的丈夫不幸患上肝癌,懷孕五個月的妻子得知後,馬上決定先流產後離婚。公公婆婆苦求兒媳把孩子留下,許諾給她上海房產和200萬現金,同時提出無需對方撫養孩子承擔任何責任,但女方還是執意做了人工流產。
這是近期魔都發生的真人實事,由罹患絕症者的同學發帖道出。短短的一段人間悲劇,雖然僅有五個生命出場,卻足以盡窺當下中國的世態人情。
其中,最令我感到悲哀的是此事折射出的國人的生命觀。五個月的胎兒,已經成型,是一條小小的生命,但做母親的,卻說流產就流產了,絲毫不顧念這是一條在自己腹中孕育了五個月的生命,當然也絕不會因此產生負罪感。
其實,對待墮胎的態度之輕率,在中國,非常普遍。這也怨不得這位年輕的母親和無數輕易選擇墮胎的女性們,在計生政策下長大的人,耳濡目染,見慣了女性被強制墮胎,又怎會意識到胚胎也是生命,又怎會知道西方社會會為墮胎選擇權分成兩派、爭執不休。是否支持女性有墮胎選擇權(Pro-life or Pro-choice)是歷屆美國總統大選中各候選人都將面臨的一個繞不開的議題。其實,pro-life(反墮胎)也好,pro-choice(支持女性有墮胎選擇權)也好,雙方都有各自的理由,而雙方的出發點,都是基於對生命的尊重,只不過前者強調的是胎兒作為生命應該得到保護和尊重,後者強調的是女性有權支配自己的身體,有權依據胎兒和自身狀況選擇是否留下胎兒。
在美國,即便是在墮胎合法的州,懷孕女性在無奈之下選擇墮胎時,還是會有很多矛盾掙扎,通常都再三徵詢專業人員(醫生等等)的意見後再做決定。因為,畢竟是與生命是否得以存活有關的大事。但在我們這裡,絕大多數人,可能從未意識到墮胎是個需要慎重考量的問題。生存環境的文明程度決定生命意識的差異。輕忽生命,是一種野蠻社會的野蠻習性,但我們中又有多少人能意識到這點?
除此之外,這位懷孕五個月的女子墮胎的原因,可想而知,丈夫生命垂危,以後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相對艱難,對自身尋求第二春也形成障礙,墮胎似乎是基於安全感考慮的現實選擇。而這一點,又恰恰是身為女性的中國人的悲哀之處。在西方社會,一位女性倘若處於同樣的情形,十有八九會選擇生下孩子自己撫養,並且不會反對祖父母探視孩子。而他們的男性,也不會因為她結過婚、帶著一個所謂的「拖油瓶」就視她為貶值商品,恰恰相反,在他們眼裡,她依舊是個人,是應該受到尊重的人,他們會因為被她吸引而和她交往相愛甚至結為伴侶。中國男性的現實考量和顧慮,在他們眼裡心上,根本不是問題。試想,很多美國人甚至來中國收養殘疾孤兒,又怎會拒絕同一個有孩子的女性交往呢?
同樣是人,為何社會行為的差異如此之大?原因不外乎社會環境和文化差異。人家的社會拿人當人,國家有擔當,國民基本權利有保障,國民有尊嚴感和安全感,自我尊嚴感和安全感具足的人,對他人的生命也自然倍加珍惜,甚至小到一個胚胎,遠至一個第三世界國家的素未謀面的孩子,都能成為自己最珍愛的生命。你說,人家的女性會輕易打掉自己孕育五個月的小生命嗎,何況這個小生命還是自己和丈夫愛情的結晶,何況自己的丈夫還在病床上掙扎,倘若得知胎兒已先離自己而去,試問,他還會有半分求生慾望嗎?不病死也得鬱鬱而終!
這就涉及到了此事所涉及的令一個不珍惜生命之處,這位丈夫是肝癌沒錯,但他依然是一個人,一個值得尊重愛惜的生命。但他生命中最親密的人-他的妻子已經拿他當作死人對待,這種真實人生的荒誕可怕恐怕也只有巴爾扎克用一生寫就的《人間喜劇》中的故事才可比擬。但那一切是兩百年前的往事,今日法國,人們連對異教徒的難民也知道尊重,何況是自己的枕邊人?我們是生活在一個什麼樣的荒誕世界裡,有著什麼樣令人悲哀的生命觀呢?
至於愛情,不拿人當人的世界,不拿人當人的人,又怎會有愛情?婚姻根本無關乎愛情,只不過是一場稱斤算兩的算計,還是別侮辱了愛情這兩個字吧。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到頭各自飛,只不過飛得如此難堪,到底是誰的悲哀?反正身為同胞的我,已是悲哀滿懷。哀吾國吾民,何時才能盡解生命之珍貴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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