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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孩子的哲學

處罰孩子的哲學

以前的傳統家庭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寶」  現在的小家庭則是:「家有一小,如有一魔」  孩子一再犯錯,家長該怎麼辦?  3歲的小庭很喜歡巴斯光年(電影《玩具總動員》中的角色),所以媽媽給他買了一個巴斯光年的玩具。有一次媽媽出門時把玩具放在桌子上,小庭想玩,可是桌子太高了,怎麼也拿不著,這讓她十分懊惱和沮喪。可是小庭並不放棄,小手努力、再努力地往前伸,結果一不小心玩具掉了下來,摔壞了。小庭十分慌張地看著它,心想完蛋了!要是被媽媽發現該怎麼辦呢?  果然,媽媽剛到家就發現了掉在地上的玩具,而且壞掉了,就問小庭:「你知不知道巴斯光年怎麼掉下來的呀?」小庭害怕挨罵,撒了謊,搖頭說「不知道」。媽媽發現小庭的表情怪怪的,顯然沒說實話。孩子犯錯、撒謊了,當你面臨必須處罰孩子的那一時刻時,該怎麼辦呢?  處罰本身無意義  教育心理學家表示「短時間內的抑止是會對孩子造成一定傷害的錯誤行為」,除此之外,處罰行為本身並無太大的意義。父母處罰孩子,只能留給孩子短期的印象,這類印象大多是處罰行為本身以及在處罰過程中孩子所受到的痛楚,對於糾正孩子的錯誤行為認知卻相當有限,因此想要使用「處罰」來達到規範行為、糾正錯誤的目的,會很難達到父母的期望。  避免傷害性擴大  處罰行為的益處是可以阻止不幸事件的發生,例如:孩子玩火、開關煤氣、在車子行進時打開車門等危險行為,以上這些行為若不加以制止,可能會對親子雙方造成重大的傷害。因此,適當及時的處罰能幫助孩子避免危險、減少傷害,但需趁機進行教育,才能達到「處罰」的目的。  處理孩子犯錯的6項原則  1.父母要制怒  面對孩子做了錯事,父母首先要控制自己的憤怒情緒,先想想為何孩子需要以不當的手段(如欺騙)來獲取她想要的東西,或掩飾她的錯誤。  2.給孩子解釋的機會  父母應詢問孩子說謊的動機以及該物品對她的重要性。藉此了解孩子欺騙大人的目的,並且適時教育,糾正其偏差的觀念及行為。  3.重申原則  父母須再一次明確地告知孩子這種行為是錯誤的、不被允許的,並讓孩子明白這種行為將會受到處罰,以後不要重蹈覆轍。  4.決定處罰方式  可由父母和孩子共同討論出雙方都能接受的處罰方式(如一天不看電視、少吃一次甜點、減少零用錢、打手心或屁股等);或是由父母單方面決定,然後告知孩子。  5.徹底執行處罰  經過事前溝通及事後檢討,父母一定要徹底執行對孩子的處罰,使孩子真正體會父母的教育原則,並避免再次發生同樣的錯誤。  6.事後修補關係  處罰事件過後,父母要找機會跟孩子溝通,讓孩子感覺到該處罰只針對本次錯誤行為,並不會影響到親子之間的親密關係,同時也維護孩子的自尊心,不要使孩子因為犯一次錯就失去了自尊與自信。  以溝通取代處罰  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無論父母是否選擇使用處罰的手段,「事前溝通」都是教育的基本原則,而「溝通」和「處罰」都可以達到教育孩子的目的。  「溝通」著重在事前的告知與說明。孩子年幼時的生活教育在其成長中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教導孩子如何分辨是與非、對與錯、該與不該以及何種行為不被允許等等。一旦孩子能夠清楚地接受你灌輸的觀念,並且確實做到,處罰行為自然就沒有存在的意義與價值。  處罰?三思而後行  多數父母對孩子的教育相當重視,並且做到了事前的教育和溝通,然而孩子難免會疏忽、遺忘了父母的叮嚀,此時,適時、適當的提醒或是處罰將會幫助父母有效管教孩子。  另外,雖然通過「溝通」與「處罰」都能達到教育下一代的目的,但是由於親子間的生長環境、教育背景並不相同,再加上彼此的心智年齡、學習能力等差異,父母是否要把處罰的方式作為教育的手段,實在需要三思而後行。  「罰」與「不罰」的兩難  原則上,「罰」與「不罰」應該取決於該項錯誤行為的性質。如果孩子知道說謊是不對的「行為」,但是為了得到她想要的東西而不擇手段時,那麼適當的處罰將有助於孩子的品格培養。但如果是孩子的「能力」不足,無法分辨說謊是一件不對的行為時,那麼即使父母給予再多的處罰,也無法改變孩子的認知,該項錯誤將不可避免地一再重演。因此,家長再面臨「罰」與「不罰」的兩難局面時,應該先冷靜思考孩子錯誤行為的性質,再決定採取何種適當的措施。如果最後真的必須要處罰孩子,請選擇合理的處罰方式,以免徒勞無功,又破壞親子關係。  處罰並非教育的目的  總而言之,考慮到處罰的使用時機、使用後的成效以及對孩子日後的影響,父母們在施行處罰前,應該花較多的時間衡量各種主客觀環境,比如孩子對於何種處罰方式較能接受,同時又可以使其偏差行為獲得矯正,從而使錯誤不至於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出現。  「處罰」的價值只在於短時間內對孩子特定錯誤行為的制止與糾正。要達到教育下一代的目的,僅靠「處罰」是不夠的,「事前的溝通與說明」、「事後的檢討與強化」將會是為人父母所可以依賴的好方法。  合理的處罰方式 剝奪式 以移除孩子喜愛的事物為主,讓孩子知道當他做出錯誤行為時,可能會面臨的後果。1.不準看電視;2.不能打電子玩具;3.不給零用錢。 施予式 以直接訓話或施以生理上的處罰為主,當孩子做一些危險的行為時能夠立刻停止,並且了解他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1.言語訓斥;2.打屁股;3.打手心。

  備註:  「施予式」的處罰並不等於「體罰」。處罰的目的是要使孩子了解錯誤所在,並且及時阻止孩子做出會傷害到自己和他人的行為;但是「體罰」卻可能造成孩子被羞辱的感覺,因此過激的體罰,容易給孩子留下難以磨滅的陰影,甚至影響其價值觀和人際關係。  處罰的益處  消極的益處  防止重大傷害事件的發生。  積極的益處  可藉助處罰的過程,溝通親子間有差別的觀念,了解彼此對於特定事件的想法,以及加強親子間的對話與互動。  適當及時的處罰可以幫助孩子避免危險、減少傷害並趁機進行教育,這才是「處罰」的目的所在。  「事前溝通」是教育的基本原則,而「溝通」和「處罰」都可以達到教育孩子的目的。

2006-4-26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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