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組部這個動作令哪些人「討厭」!
於2014-05-28 03:04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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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為好友2013年10月19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組織部發出通知,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目前,按照文件要求,對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的集中規範清理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日前就規範清理工作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答:按照《意見》規定,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並非一概不允許,黨政領導幹部退(離)休三年後可以兼任企業獨立董事、獨立監事或外部董事,退(離)休三年內可以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以外的企業兼任企業獨立董事、獨立監事或外部董事,但均不得取酬,兼職不得超過1個,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2014,5,27「新華網」《中組部回應「仍有退休官員擔任上市公司獨立董事》)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清理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從「共清理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40700多人次。清理工作中,對省部級幹部在企業兼職更加從嚴把握,共清理229人次」這樣的數據看,成績似乎不錯。只不過當我看著這樣的報道時,似乎從不少人的嘴裡聽到有兩個字蹦出——討厭!我之所以這麼說,自有我的道理。不妨讓我們來看一看:中組部這個動作令哪些人「討厭」。第一撥會感到「討厭」的人,應該是那些非常歡迎黨政領導幹部能去兼職的企業、或老闆。他們之所以歡迎有人去兼職,無非是想利用這些黨政領導幹部多年積累起來的「人脈」,能夠成為他們的「聚寶盆」。但一個「黨政領導幹部退(離)休三年後可以兼任企業獨立董事、獨立監事或外部董事」的規定,卻令他們有點頭痛。因為隨著三年時間的過去,那些「可用之才」的「人脈」,肯定已經或多或少「流失」,因此「慣性」作用就會大大減弱,「效果」就會大打折扣。就這樣,還能不感到「討厭」?第二撥會感到「討厭」的人,應該是那些已經退下來、但原來有實權的黨政領導幹部。因為一個雖然可以兼職,「但均不得取酬」的規定,不免大大影響了他們的「積極性」。本來嘛,去那種地方兼職,無非是為了能夠「發揮餘熱」,撈一些能夠令人「心動」的「外快」。但現在去了那裡卻「均不得取酬」,不真成了「為人民服務」的「免費」勞動?且這樣的規定,不壞了原來自己想好的「好事」?就這樣,還能不感到「討厭」?第三撥會感到「討厭」的人,應該是那些黨政領導幹部原來的「人脈」。本來,如果「老領導」能來「打招呼」,自己不可以名正言順從中「幫忙」?不也可以從中得到「好處」?且在得了「好處」之後,萬一有人「多嘴多舌」,不可以將一部分責任,推到「老領導」身上?而現在這麼一來,萬一出了什麼事,不全得由自己來承擔責任?就這樣,還能不感到「討厭」?第四撥會感到「討厭」的人,就是諸如我等之類。大家都知道,中國人最熟悉的「套路」之一,就是為人們所熟知的「一刀切」。而這件在我等看來最應該「一刀切」的事,卻偏偏不能做到「一刀切」。偏偏要在允許兼職的前提下,來一個所謂的「均不得取酬」。而如果允許兼職,誰知道其中會不會有「戲法人人會變,各在巧妙不同」的事發生?誰敢保證其中一定不會有「貓膩」發生?就這樣,還能不感到「討厭」?中組部,你真的好「討厭」!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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