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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問心靈:遇到正被侵害的女生,你會出手嗎?

/鳳凰新聞客戶端特約撰稿人趙皓陽

隨著警方調查的公布,女子和頤酒店遇襲事件似乎告一段落,但是其背後的爭論遠不會停止。網上流傳著各種女生受到襲擊時如何應對的策略,比如搶奪路人手機,破壞酒店財物等等,看著總感覺有一點不舒服,我們必須要一個姑娘搶了我手機或者怎樣我了我才會出手相救么?人們畢竟會對陌生人有所顧慮,但是這個顧慮和見義勇為的界線在哪呢?一個人更願意對於他人的苦難幸災樂禍還是感同身受呢?這都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偉大的哲學家羅素有一句名言:「對愛情的渴望,對知識的追求,對人類苦難不可遏制的同情心,這三種純潔但無比強烈的激情支配著我的一生。」同情心、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救危扶困,無論什麼樣的文化背景都將其認定為積極地、值得肯定的價值觀,而像羅素這樣的先賢碩哲甚至將其與愛情、知識兩提並論為人生的三大意義之一,可見其在大學者心中的重要性。

不過人的同情心產生機制是什麼,人「利己」「利他」的比重究竟有多少,一直以來是各方激烈爭論話題,伴隨著人類歷史發展的長河,源遠流長。

(1)斯密悖論

西方經濟學祖師爺亞當·斯密有兩本重要的著作,一部是棗樹,另一部也是棗樹。

1759年出版的《道德情操論》(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是一部用同情的基本原理來闡釋正義、仁慈、克己等一切道德情操產生根源的倫理學著作。斯密認為同情心是人類社會一切道德行為的動機。他認為人們會「關心他人命運,並把他人的幸福當作自己本身所不可或缺的。儘管除了看到他人的幸福而感到愉快之外他毫無所得。」

然而在1776年出版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國富論》中,他又認為自私利己是人類有最根本的天性,追求自利並非不道德之事。因此在自由競爭的環境中,人們會各展才華竭盡所能追求個人最大的利益,這時就會有一隻「看不見的手(指市場)」使社會資源分配達到最佳狀態。

在18世紀90年代,德國歷史學派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特最早發現了這個bug,說講道理嘛兄弟,你這個一本書的理論基石是「人性本利他」,一本書的理論基石又是「人性本自私」,這樣我們研究你的人很難辦吶,你到底想怎樣跟個準話嘛。

換句話說斯密建立了兩套體系來解釋我們這個世界,一套以「人性本利他」為出發點,解釋我們這個社會、倫理、道德,一套以「人性本自私」為出發點來解釋經濟。亞當·斯密以利己心為核心的經濟觀和以同情心為核心的倫理觀,就是大名鼎鼎的「斯密悖論」。如果人性本自私的話,那麼他《道德情操論》所建立的道德哲學體系就會轟然崩塌,如果人性本利他的話,那麼《國富論》倚為基石的種種假設就無從存在。看亞當·斯密的理論,不禁想起了小時候看《貓和老鼠》的動畫,湯姆和傑瑞想做壞事的時候,總會出現一隻小天使和一隻小惡魔在腦海里爭論不休。

其實對斯密來說這並不是很難解釋,我就是十幾年之後思想發生了轉變嘛,怎麼樣我就這麼說了你還能咬我不成。只不過這確實是一個很宏大的哲學問題,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戰國時代的孟子、荀子就爭論不休,此後一直是各大哲學家、倫理學家口水仗的焦點。

數百年來,人的利己性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構成了西方社會的立法基礎,也是新古典經濟學分析的基本假定前提。因此,「斯密悖論」是否成立,取決於「人的同情心」是否違反了利己性。如果沒有違反,也就是說,人的同情心也是出於利己動機,那麼所謂的「斯密悖論」就不成立。否則,斯密悖論就確有其事。因此,破解「斯密悖論」的關鍵是要弄清同情心是否具有利己動機。斯密對同情心沒有利己動機的判斷顯得很武斷,認為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同情心是否具有利己動機只能從其行為表現——同情來加以觀察和判斷。

有的時候文科生解決不了的問題,就需要理科生出場了。比如同情心的研究,除了需要嚴謹的哲學體系構建,還需要大量的心理學實驗甚至於分析人類腦部電流激素異動的生物化學來解答這個問題,這才是最有說服力、最值得依靠的理論。這也是我們本文所要探討的內容。

其實我們每個人、我們這個社會,就像亞當·斯密的理論一樣糾結、一樣複雜、一樣自相矛盾,沒有任何「一言以蓋之」的理論能夠來詮釋我們的社會、我們的人性。

(2)小天使

在《道德情操論》中,斯密將正確的嘉許原則稱之為同情( sympathy) ,「同情」是人們的道德能力,德性依其得以被認知,是道德美學的審美工具。

斯密之所以在早起堅持「人性利他」的觀點,主要受其老師弗朗西斯·哈奇森和大衛·休謨的影響。大衛·休謨(David Hume)可以說是人類歷史上第一位系統而全面的從哲學角度分析人類「同情心理」的哲學家。教科書是這樣說的:「休謨的同情理論思想在倫理學發展史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它既是我們理解道德倫理的基礎,也為倫理學發展注入了新的血液,將情感主義引入到倫理學,從而削弱了傳統的德性倫理學,使得傳統德性倫理學走向道德規範倫理學的領域。」

(亞當斯密和大衛休謨)

休謨有兩本重要的著作,一本是《人性論》,一本是《道德原則研究》。休謨同情哲學的出發點基於印象與觀念這兩個概念,印象(impression)包括一切的、原初的呈現於心靈中的意識、感情和感知;而觀念(idea)是指我們的意識、感情和感知在思想和想像中較為不強烈的意象。休謨認為,同情是由他人的觀念與自己人格的觀念相聯結而產生的。休謨關於知覺理論的闡述,其目的是試圖通過印象與觀念的互動關係來闡述同情概念。凡是與我們有關的對象,把自我觀念傳到對象的情感或情緒所發生的觀念上,這樣就有利於我們深入感受對象的情感或情緒。人們自身的意志是無法對是否需要同情來選擇,因為無論我們選不選擇,我們都會不自覺地進行同情行為。休謨主張人類(以及其他動物)都有一種信賴因果關係的本能,這種本能則是來自我們神經系統中所養成的習慣,換句話說,同情同類是我們的本能。

另一位大哲學家叔本華則是用另一套哲學體系來全是同情心,他從人類行為的動機出發探討人類道德的基礎。人類行為的動機可以分成三種:希望自己快樂,希望他人痛苦,希望別人快樂。這三種動機分別概括為利己、惡毒、同情,其中利己和惡毒是非道德的推動力,只有基於同情是真正的道德行為。

在他的著作《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中,悲觀主義色彩濃烈的叔本華是這樣詮釋我們這個世界的:人生就是意志,意志就是痛苦,永恆無盡的痛苦(至於為什麼意志就是痛苦跟本文無關就不做解釋了,要想說明白他的哲學思想又要兩萬字出去了,如果想要簡單理解下的話有點像朱熹那個存天理滅人慾,認為人慾就是違反天理,所以痛苦,不過叔本華的唯意志論跟他還是有很大差別的,暫且怎麼理解,不影響本文閱讀)。那如何消解痛苦,擺脫意志呢?叔本華提出了兩條道路:一通過藝術審美來暫時遺忘痛苦;二通過理論和行動徹底擺脫痛苦。不過藝術對痛苦的消除,治標不治本,理論和行動消除痛苦的良方。因此叔本華有兩個「藥方」一是禁慾,我們壓制自己的「意志」另一個就是要學會同情和博愛。既然世間萬物都統一於意志,那萬物之間就應該消除界限,正所謂四海之內皆兄弟,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我們要同情所有他人的苦難,把一切生命的痛苦看做是自己的痛苦。

叔本華的道德倫理學大致可以用這樣的邏輯來描繪:世界是意志的,意志是痛苦的,我們要消除苦難,博愛可以消除苦難;萬物間無差異,因此他人和我間無差異,因此對他人痛苦的感同身受,因此同情心的油然而生,因此公正和仁愛思想的建立,這就是道德。用盧梭的話說,人們不會對比自己幸福的人產生同感,而只會對比我們不幸的人感同身受。即我們的直接同感只局限於對他人的痛苦,而不是安逸。

雖然休謨和叔本華兩位大哲學家從印象與觀念和唯意志論兩個不同的角度構建「同情心」的哲學體系,但是他們的結論是殊途同歸的,而現代心理學、生物學也證實了他們的判斷。

現代生物學研究結果顯示,人的大腦存在一種「鏡像神經元」,我們通過這種「鏡像神經元」模仿或模擬出現在我們面前的東西,鏡像神經元在相同的情感性大腦迴路中,會被自動激發去感受他人的感受。比如有人在你面前吃土,你的神經元會構建一幅你自己吃土時的模擬感受,從而會對他人的苦難產生一種「感同身受」。他人的悲慘境遇,通過鏡像神經元和大腦的其他部分讓你感動身受,為了擺脫這種情緒,你自然會希望他人的悲慘程度可以減緩,這就是同情心的產生機制。

生物學家和遺傳學家則用這一套理論來解釋同情心:人們從動物到人,就是一個結成社會互助的過程,不然人類小胳膊小腿,怎麼能與非洲大草原上利爪獠牙的野獸們相抗衡?就是因為團結力量大,因此從基因選擇的角度上講,有合作、利他基因的人類更容易延續其DNA,而孤立者們一般都成了肉食動物的美餐,化為了大草原的肥料。

從現代倫理學的觀點來看,同情是人類具有獨特價值的一種情感,而激發它們的那種體驗想像他人的利益或境況的慾望和傾向,在現代倫理學中被稱為移情(empathy)。就是由同情的英文單詞sympathy演化而來。

很厲害吧,這就是哲學的意義,大衛休謨和叔本華建立的道德體系能夠被當代的科學研究所印證、呼應,不由得讓我們讚歎先哲們的思想之光。

(3)小惡魔

亞當·斯密著名的「人性自私」理論和其經濟觀高中教科書上就有,這裡不再贅述,我們講一點更深入的東西。

與上文中進化論的「利他主義者」持有的觀點相反,進化論的「利己主義者」認為,趨利避害是人類的本性,在一個群體中,自私的個體總是比其他個體能得到更多的好處,因此自私的特性會像癌細胞一樣擴散開來,存活下來的個體總是自私的,我們的社會也就是自私的。

說道我們心中的「小惡魔」,就不得不提英國演化生物學家、動物行為學家、牛津大學教授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的著作《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注意理解一下這個題目,它講的不是「自私」的「基因」是什麼,而是講的「基因」是「自私的」,我看被名字所誤導望文生義的大有人在,有些人因為符合了自己「自由主義」「利己主義」的觀點就大加吹捧,有些人有因為從書中得出的社會、政治或經濟上的推論不符合自己「道德觀」就開口批判,其實都是沒有讀懂這本書。這本書的內容遠比它名字所能展現的要豐富,許多學者評價這是「重構了進化論」,我們只說與本文相關的內容。與達爾文的觀點不同,道金斯提出進化的單元可能既不是物種,也不是群體,甚至也不是個體,而是基因,一個物種的進化是為了提升其整體適應度——將自己的基因儘可能多地傳給整個群體,而不是個別的個體。在書中,作者否定了「利他主義者」認為的人類通過不斷地自然選擇篩選出了「利他」基因,恰恰相反的是,所謂「自私」,不是指「基因們必定在損人利己」,而是說,「基因的行為增加了自身的生存機會」才能延續。

作者提出了一個非常有顛覆性的意見,那就是譬如說,許多個體角度的「利他行為」,在基因層面其實是絕對的「自私行為」。果殼網主筆游識猷是這樣解釋的:「雛雞找到食物後常常發出一種唧唧喳喳聲,這種聲音會引來其他雛雞分享食物。為什麼最初找到食物的雛雞不獨吞食物呢?因為它附近的其他雛雞往往與它有血緣關係,它們共享許多基因,包括那個「找到食物就彼此召喚」的基因。鳥類消耗大、需要經常進食,飢餓時,同伴分享的一點食物就意味著寶貴的生存機會。當一群小雞里擁有「唧喳基因」的個體足夠多時,這種互助合作就能保證更多的小雞活下去,更多的「唧喳基因」也因此得以流傳。」

再比如說,出於人自私的本性,我們會選擇「說謊」,同時說謊會使我們利益增加。作者基於此做了一個計算機模型,長此以往,自然選擇的結果是說謊者數目增加。這時候,總是被說謊者騙的「笨蛋」就會趨於滅絕,因為他們的資源都被說謊者騙去了,因此無法維繫基因的延續。此時世界上就會剩下兩種人,一種說謊者,一種對謊言非常敏感的人,在這種情況下,誠實就成為了最有利的策略,因為誠實可以與對謊言敏感的「聰明人」互通有無互幫互助,共同完成一斤的延續,於是說謊者數目開始減少。最後,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自然選擇,這個世界會是這個樣子的:部分說謊者,絕少數傻子,多數對謊言敏感的聰明人們,沒羞沒臊的生活在一起。

道金斯通過相當數量的動物實驗和上面的計算機模擬,事實上是打了「進化論利己主義者」一個耳光,證明了他們的結論是錯誤的。

從表面上說,其結論似乎與「利他主義者」們人類經過自然選擇長存利他基因有些相似,但是從根本上說,理查德·道金斯對於利他觀點有了這樣一個本質上的提升:「利他」的動機還是「利己」,因為經過相當長的自然演化,只有「利他」才能達到己方利益最大化。因此,根據道金斯的思想來解釋「斯密悖論」是這樣的:人既有利己心,也同情心,但利他心具有利己動機,即人性具有二重性,這是「斯密悖論」的實質。用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經濟學家米爾頓·弗里德曼有句名言——不讀《國富論》不知道應該怎樣才叫「利己」,讀了《道德情操論》才知道「利他」才是問心無愧的「利己」。

是不是又有點博弈論的感覺?各學科之間千絲萬縷遙相呼應,知識真是妙不可言啊。

批評者認為,《自私的基因》一書雖然可以從遺傳學、生物學、動物學上得到科學的解釋,但是對人類社會來說,忽略了人類的社會性,忽略了人類的道德觀、道德教育、輿論風氣等等。有人用恩格斯兩百年前的觀點來反對道金斯: 「一旦社會佔有了生產資料,商品生產就將被消除,而產品對生產者的統治也將隨之消除。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個體生存鬥爭停止了。於是,人在一定意義上才最終地脫離了動物界,從動物的生存條件進入真正人的生存條件。」(《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

當然我們並不能太過於苛責作者,畢竟他只是個動物學家,這些東西哲學家、倫理學家們還沒說出個所以然來。不過作者也明白這一點,來看看作者灌的雞湯吧:

「我們是作為基因機器而被建造的,是作為覓母機器而被培養的,但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在這個世界上,只有我們,我們人類,能夠反抗自私的複製基因的暴政。」——理查德·道金斯

在本次「女子和頤酒店遇襲事件」中,有這樣兩種讓人很不安的言論,一種是懷疑女生炒作,另一種言論更加過分,指責女生不應該去那種「不正經」的地方,活該被襲擊。

其實都21世紀了網路上還能見到這種言論也確實讓我很驚訝,像這種打十個字就有倆錯別字的也是很迷醉。先不說這種連鎖酒店怎麼就成了「不正經」的地方,就算它是個雞窩女生也不應該為此需要付任何責任。這就是一種「受害者責備」的心理在作祟。

「受害者責備/怪罪受害者」(victim blaming),維基百科的定義是「Victim blaming occurs when the victim of a crime or any wrongful act is held entirely or partially responsible for the harm that befell them.」指的是犯罪行為發生後,會有一種觀點認為受害者需要為惡行承擔一部分責任甚至於全部責任。比如女人被強姦是因為你勾引男人,比如你的東西被偷是你不小心。

永遠是任何社會問題最簡單的解答:窮人貧困是因為蠢、笨、懶、能力差;性別不平等是因為女人弱;女人被強姦是因為賣弄風騷、衣著暴露、不保護自己;黑人被歧視是因為他們的種族劣根性……這樣一來,全是他們自己活該,不需要社會任何的反思和改變。但社會問題永遠不簡單也不輕鬆,有太多的因素和維度。粗暴地怪罪受害者只是自欺欺人,對所有人都是不負責。

受害者責備最早是由美國心理學家William Ryan在其著作中提出,意在分析當時美國社會對黑人的歧視現象,隨即被廣泛用於性侵案件中,輿論對於受害者們的「二次傷害」。雖然學界對於受害者責備心理的產生機制、普遍性等問題尚有爭論,但至少通明事理的學者們有這樣一個公認的結論——這絕不是一種合理的、正當的、符合人類倫理道德的觀點。

(4)人性

還是那句話,我們的人性太複雜了,沒有一個「一言以概之」的結論能講明白所有事情。可以去看一下我這篇文章《阿爾薩斯的斯坦索姆困境》,講的是社會的複雜,跟這篇文章一起看,能對我們這個世界產生一個更全面更深入的認識。

大概就是去年下半年到今年,朋友圈裡火了兩篇文章,一篇叫《我拉黑了朋友圈裡所有的窮人》(原作的名字叫《你弱你有理》),一篇叫《致賤人:我為什麼幫你》。說實話,我並不喜歡這兩篇文章,因為這兩篇全都是感情的宣洩大於對事實的討論,除了爽一發嘴炮,並無任何建設作用甚至還是有害的。尤其是第二篇咪蒙的《致賤人》,明顯是看著第一篇爆火之後跟風而cosplay了一篇題材類似觀點雷同的作品,依然大行其道。隨即這位作者又來了次「自打臉」,在其兒子上學的問題上,她的作為就被眾多網友指責為就是其筆下的「賤人」,她自己倒也是明白在文章中自嘲道「畢竟我是寫過致賤人的人,我不能當賤人啊」。人性的複雜在這位叫咪蒙的作者身上可見一斑。我想說的我們還是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不要被某些強感情輸出、強煽動性但是又禁不住推敲的觀點牽著鼻子走。

這兩篇文章當然還是有其可取之處的,我認為他有建設性的意義在於,可以讓我們反思,人性,在獲取了他人同情幫助時,可以做出怎樣得寸進尺的事情。

話又說回來,我們沒有必要用一個聖人的標準來要求所有的人,因為這是不切實際的因此毫無意義。就連用同情心、博愛作為其學術觀點重要基石的叔本華,現實生活中也是一個很不討人喜歡的人。文章快結束了正好多說幾句八卦,叔本華出生在一個富裕的商人家庭,母親比父親小了十幾歲,還是個交際花。父母感情不好,而母親給到叔本華的關愛也很少,於是乎叔同學就一輩子仇視鄙夷女性。比如他的一句「名言」:「女性缺少理性和智慧」——廣大女性同胞們,冤有頭債有主,今天是到這話最早是誰說的了吧。我再隨便列兩句這位仁兄的話,簡直直男癌百分之百——「雖然每一個女人都處於完全獨立的非自然的地位,但一結了婚,就要依附於某個男人,受他的支配,為他所統治…女人的天性就是服從,女人就是要求被主宰……」「既然法律給男人和女人都賦予了相等的權力,那麼女人也應有與男人相同的智慧。可在事實上,由於法律所給女人的名譽及權力超越了自然的恩賜」……

叔本華29歲的時候與女鄰居發生了激烈的衝突,然後把人給打傷了,當時法院的判決書還用了「使出全身力氣」這種字眼,實在是讓人髮指啊。最後法院判決叔本華承擔傷者今後所有養老費,最後女鄰居去世的時候叔本華感慨了一句「Obitanus,abitonus.」就是那句著名的「老婦死,重負釋」。你說他這事已經就夠扯淡了,千不該萬不該,這句話還讓羅素知道了,就是我們文章開頭的那個哥們。羅素什麼身份啊,除了哲學家、數學家,人家還有一個金光閃閃的名頭「歷史學家」。於是乎叔本華這句吐槽就被羅素寫進了大名鼎鼎的《西方哲學史》,千古流傳,還不忘諷刺一下叔本華所堅持的理念,諷刺他「從來也不曾打算在實踐中體現自己的信念」。

總而言之啊,我們的人性太複雜,我們的社會太複雜,我們離一個公序良俗的理性社會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最後還是用羅素詩一般的語言結尾吧:

「愛情和知識,儘可能地把我引上天堂,但同情心總把我帶回塵世。痛苦的呼號的回聲在我心中回蕩,飢餓的兒童,被壓迫者折磨的受害者,被兒女視為可厭負擔的無助的老人,以及充滿孤寂、貧窮和痛苦的整個世界,都是對人類應有生活的嘲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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