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經歷三次婚姻還要鬧離婚,周總理說了一番話,就把問題給解決了
1930年,陳毅任紅22軍軍長時, 在江西信豐娶了19歲女學生蕭菊英。次年,陳毅去開「肅反」會,歸途遇白匪襲擊。馬死了,他卻奇蹟般活了下來。就在他步行繞路往家奔時,蕭菊英認為丈夫已死,她跳井殉情了。
1932年重陽節,經李富春、蔡暢介紹,與18歲的賴月明結婚。1934年紅軍長征後,陳毅留守江西中央蘇區,動員賴月明服從大局帶頭疏散回鄉隱蔽、打游擊。1937年國共合作抗日,南方紅軍三年游擊戰爭結束,陳毅才得知,賴月明在被捕後跳崖自盡。
其實,「叛徒告密被捕犧牲」是誤傳。賴月明並沒有死,她在戰鬥中和組織失去聯繫後,流浪乞討,被當保長的父親抓回,賣給一個補鞋匠。第二年鞋匠客死他鄉,賴月明又從傳聞中得知陳毅被反動派挖了心肝。她找到一個負傷掉隊的紅軍方良松結了婚之後,回鄉務農,生下一女二男。
1937年在籌組新四軍途中,陳毅在南昌遇到了胡蘭畦,二人早年就是相識相知。此次相見後訂下婚約。然而共產黨不同意二人結婚。陳毅致信胡蘭畦:「馬革裹屍是壯烈犧牲;從容就義是沉默犧牲,為了革命,我們就吃下這杯苦酒吧。假如我們三年內不能結合,就各人自由,互不干涉。」
陳毅認識夫人張茜是在烽火連天的抗日戰爭期間。當時,張茜是新四軍服務團演員,陳毅對文靜秀雅的張茜一見鍾情,但張茜覺得不合適。然而在長期的戰鬥生活中,張茜對陳毅的戰績、政績、人緣和個性逐漸了解。於是,一對抗日誌士在戰鬥間隙傾心而談,陳毅敞開心扉講起了自己的戰鬥經歷和歷經磨難的情懷,陳毅光明磊落的氣度深深打動了張茜的心,兩人之間的距離拉近了。
1940年2月,陳毅與張茜在新四軍江南指揮部駐地江蘇省溧陽縣的水西村結婚。
有一次,陳毅出國訪問歸來,與代表團其他成員在賓館聯歡,吹拉彈唱,跳交誼舞。張茜因擔心陳毅的身體,就勸他早些回來睡覺,以養足精神。陳毅也滿口答應。但由於聯歡晚會散場很晚,陳毅回來的比較晚,張茜很生氣,一氣之下就把陳毅關在門外。陳毅多次敲門也不開,於是很氣憤的說:「離婚!離婚!」
周總理知道此事後,次日便請陳毅夫婦、羅瑞卿夫婦一同散步。在散步的時天空候正好有一隻風箏飄過,周總理就微笑著對陳毅的夫人說:「張茜,我給你提個建議。你管陳老總,也要像放風箏。線頭在你手裡,你要把線繩拉得不緊不松,如果線綳得太緊,『嘣』,線繩斷了,風箏就會飛了!」 一邊的羅瑞卿夫婦不禁笑起來。張茜也馬上理解了總理的意思和一番好心,點頭稱是,心悅誠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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