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一介:為什麼中國沒有宗教戰爭?
湯一介先生(資料圖 圖源網路)對這個問題,我是從來沒有研究過的。當時,我只能靠所知的歷史知識說,也許因為在中國儒、道兩家的排他性較少,而包容性較大;自秦漢以來,政府(皇權)對社會具有較強的控制力,政府可以用政策和制度來調節三教關係。這樣的回答當然是太籠統,也無深意。前年,北京大學儒學研究院成立時,學校要求上報研究院的研究課題,我就想到施舟人教授提出的問題。特別是我注意到在海外歷史上曾發生過多次宗教戰爭,例如歷史上的「十字軍東征」,打了近兩百年,毫無結果,今日在中東、北非仍然有著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對立和戰爭;甚至同一國家內的不同宗教間也常訴諸武力,在印度就常有印度教與錫克教、伊斯蘭教的衝突和戰爭;在中東、北非地區伊斯蘭教的不同教派也時有對抗性的暴力。我國歷史上雖有因政治和經濟原因滅佛的「三武一宗之禍」「三武一宗之禍」,指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和後周世宗曾因政治、經濟等原因而排佛。但幾乎沒有過因宗教思想文化的不同而發生過戰爭。儒、釋、道之間雖有矛盾、衝突,但能共存共榮,而不發生宗教戰爭,並提出「三教歸一」、「萬善同歸」等思想以協調三教關係。我們如果能對此根據史料總結出有意義的理論觀點,它或對治今日世界的因宗教思想文化的不同引起種種戰爭的亂象有所貢獻。為此,我們研究院把「儒、道、佛三教關係史」定為研究的重點課題之一。對這個課題,我考慮也許有三個方面可以為我們研究所注意:儒釋道「三教歸一」觀念的理論基礎;儒釋道「三教歸一」朝廷的政策基礎;儒釋道「三教歸一」民間的信仰基礎。一、儒釋道「三教歸一」觀念的理論基礎在中國,儒、道兩家在思想觀念上雖多有不同,但排他性較少,而包容性、調和性較大,吸收其他思想文化的能力較強。《中庸》說:「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這句話體現著儒學的包容性。孔子「述而不作」,以《詩》、《書》、《禮》、《樂》教。這說明孔子恪守傳統之經典體系,自覺地傳承著夏、商、周三代經典之精神,開創中國上古「六經」的儒家化,並問禮於老子,且大讚管仲之治國方略,奠定了以「仁學」為核心的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人文精神的世界觀。自此以後,儒家無論在春秋戰國「百家爭鳴」之時代,還是在以後的各朝各代,大都是在與各派學說(學派)的爭論、衝突中不斷吸收著其他文化以自養。戰國晚期儒家的大師荀子在繼承孔子學說的基礎上吸收了道家、法家、名家的思想;《易傳》則有機地吸收了道家、陰陽家等的理論,為儒家開創了哲學本體論和宇宙論的先河。漢武帝時的大儒董仲舒更是把陰陽五行學說、道家黃老學說容納於其體系之中,而漢朝家法實為「王霸雜用」。先秦道家的老莊以「容乃公」的理念,統合了春秋戰國的各流派,以自然而無為的思想開創了另一支對中國有巨大影響的思想體系。老子的「道論」成為中國智慧學之源泉。《莊子?天下篇》首次提出「內聖外王之道」的中國社會思想文化之理想,雖對先秦各家思想有褒有貶,評論長短,並以道家思想為最高,但未排斥其他學說,由此也充分體現了道家之包容性。雜家之《呂氏春秋》、《淮南子》實以道家思想為主,統合先秦各家,體現著有容乃大之精神,此或與秦漢之黃老道家頗有關係。魏晉玄學實以在道家思想基礎上融合儒道討論「本末有無」、「自然名教」問題,並吸收「形名」家言以成體系,而把中國哲學思想推向一新階段。佛教自漢傳入中國,初依附於漢之道術,後依附於玄學,至南北朝佛儒、儒道之間的相互批評與問難頗為激烈,(見《弘明集》,但中國之士大夫多有信奉佛教或贊同佛教者,甚至有梁武帝欲捨身入佛門,但仍設五經博士,並說:「朕思闡治綱,每敦儒術。」(《梁書?武帝紀》。可見儒、佛並非不能相容。兩晉南北朝時期道教漸興,佛道之爭漸起。劉宋時有顧歡作《夷夏論》辨二教,執夷夏之界,崇道而抑佛,以印土俗惡、華風本善立論,但仍以孔老釋同為聖人,「(佛、道)二經所說,如合符契,道則佛也,佛則道也」。綜觀六朝兩三百年間,儒、釋、道三教相互辯難、攻擊、詆毀雖甚激烈,但多以三教「均善」,孔、老、釋均為聖人之三教調和論為開端矣。如僧紹《正二教論》謂:「經世之深,孔老之極」,「神功之正,佛教之弘。」劉勰《滅惑論》:「至道宗極,理歸乎一。妙法真境,本固無二。」張融《門論》:「道也與佛,逗極無二。寂然不動,致本則同。」這類調和之分工論實在牟子《理惑論》已有,如說:「堯舜周孔,修世事也;佛與老子,無為志也」,「金玉不相傷,精魄不相妨。」他甚至說儒佛之道同,謂:「道之為物,居家可以事親,宰國可以治民,獨立可以治身。履而行之,充乎天地,廢而不用,消而不離。子不解之,何異之有乎?」此說謂佛教在「治國」、「事親」和「治身」上與儒家並無不同。而慧遠在《沙門不敬王者論》中則論證佛教與儒學在「出世」和「入世」上雖有功能上的不同,但在為社會所需要上終歸是相同的,「道法之與名教,如來之與堯孔,發致雖殊,潛相影響,出處誠異,終期則同」。慧遠弟子宗炳《明佛論》中說:「孔、老、如來,雖三訓殊路,而習善共轍也。」這說明,佛教進入中國,為適應華夏文化之需要,不得不以此種調和論來尋得一立足點。同時,由於佛教在南北朝時因其宗教信仰之理論日漸深入社會各階層,特別對當時之士大夫影響頗大,儒家學者也頗多持三教調和之論者,如北齊大儒顏之推在《顏氏家訓?歸心》中說:「內典初門,設五種之禁,與外書仁義五常符同。仁者,不殺之禁也;義者,不盜之禁也;禮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此種比附實有利於佛教之傳播。至隋,三教調和論更進一步,而有「萬善同歸」之說,隋文帝崇佛甚深,開皇元年閏三月詔書中說:「法無內外,萬善同歸;教有淺深,殊途共致。」依此觀之,蓋三教可以「同歸」則均在「導民向善」,故唐高祖李淵謂:「三教雖異,善歸一揆。」這就說明,中國歷史上的帝王多注意到宗教有益於「治化」。儒家主張「道並行而不相悖」,道家主張「有容乃大」,中國化的佛教同樣主張不同宗教思想之間有著包容性,如唐宗密《華嚴原人論序》中說:「孔、老、釋迦皆是至聖,隨時應物,設教殊途,內外相資,共利群庶,策勤萬行……懲惡勸善,同歸於治,則三教皆可遵行。」為何中國佛教主張三教同歸?這和當時中國佛教宗派流行的「判教」有關。蓋隋唐以來,中國佛教如天台、華嚴、禪宗等均有判教之說,即把佛教中各派或各種學說按高下排列,以分高低,這本是佛教宗派內部之問題,但宗密則擴而大之,將儒、道兩家也排入其「判教」系列,以示其教義的博大包容。此或為使在中國儒、道、釋各派之間雖可爭高下,可討論功能之異同,甚至詆毀中傷,但終能以「文」相交,而可不訴諸暴力,不至發動宗教戰爭。總之,中國的儒、道、釋三家在中國文化的大傳統中,在思想理論上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包容性、調和性,這是中國歷史上幾乎沒有發生過「宗教戰爭」在思想觀念上的基礎。二、儒釋道「三教歸一」朝廷的政策基礎秦漢以降,中國社會已成帝王專制的大一統社會,如何對待各種思想和宗教派別則是關乎社會穩定之大事。秦之速亡,賈誼總結,蓋因法家之高壓暴力,而不知「仁義不施,攻守之勢異也」((漢)賈誼:《新書》卷一)漢初文帝以黃老之「清靜無為」治,實此時之黃老道家已吸收儒家某些思想。漢武帝雖主張「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但此時儒家已多吸收黃老、陰陽、法家諸家思想,且宣帝則以「王霸雜用」為治,又據楊樹達統計,兩漢治《老子》者有六十餘家,可見兩漢統治者在政策上對各種學說派別還是寬鬆的。西漢末,佛教已開始傳入中國,如何對待外來思想文化,這對漢朝當政者卻是一新問題。其時,朝廷對佛教之進入只視諸眾多道術之一種,而佛教又極力用中國思想文化解釋佛理。佛教初傳,朝廷、官府並無限制,有「楚王英為浮屠齋戒祭祀」、「桓帝於宮中佛道二氏並祭」等事可證。佛教入華夏,先依附於道術,後依附於玄學,得以流行。晉時以老莊思想為骨架的玄學本體論大為流行,玄學討論的中心為「本末有無」問題,而佛教般若學所論「空有」與玄學有相近處,因此當時僧人多用玄理來解釋佛法,以「格義」、「連類」的方法相比附。因此,當時之帝王、名士常以逍遙放達、超世離塵相標榜。西晉有支孝龍與名士阮瞻、庾敳等結為知交,世呼為「八達」;東晉孫綽作《道賢論》,以七名僧與竹林七賢相比擬。許多名僧都精通老莊之學。蓋正如道安於《鼻奈耶序》中所說:「於十二部,毗曰羅部最多,以斯邦人庄老教行,與方等經兼忘相似,故因風易行耳。」((明)梅鼎祚:《釋文紀》卷四十四。)兩晉諸帝亦有崇奉釋教者,如東晉明帝、哀帝、簡文、孝武、恭帝等。劉宋時,諸帝及名士亦多崇佛法。但與此同時,由於佛典譯出漸多,已可見佛法與儒、道兩家思想頗多不同處,因而發生儒佛、道佛之間的爭論,有關爭論的文獻具載《弘明集》中,不贅述。終兩晉南北朝期間,儒佛、道教之間雖有相互攻擊、詆毀、批評、辯難,但並無因思想文化之原因而暴力相向。據史書記載,在佛教傳入中國後,千餘年間只發生滅佛的「三武一宗之禍」。然而,這幾次「滅佛」主要是由於政治、經濟的原因。以北魏太武帝為例,當時「滅佛」雖或與寵信儒學大家崔浩、道教天師寇謙之有關,但主要因佛教發展太快,致出家過多,兵卒來源奇缺;寺廟佔地過多,稅收大為減少;國庫空虛,危及朝廷,故有滅佛事。但用政治力量打擊、消滅宗教往往是不成功的。當文成帝即位後,不得不改太武帝政策,而佛教又複發展起來,可見帝王朝廷政策對宗教之興衰的影響至關重大。據《隋書·經籍志》,隋朝「民間佛經多於六經數十百倍」。這是由於隋文帝楊堅、隋煬帝楊廣二帝獎挹佛法之故。開皇年間,即普詔天下,任聽出家,並在五十餘州立舍利塔,度僧尼二十三萬餘人,並舉辦三教論衡大會。自此,三教論衡之事一直盛行於隋唐。但是,隋文帝也知道要鞏固皇權統治,仍須同樣重視儒家思想,故於開皇元年下詔謂:「法無內外,萬善同歸;教有淺深,殊途共致。」據道宣《集古今佛道論衡》記載,隋唐兩代「論衡」多在佛道二教中進行,但實為三教論衡,辯論結果,道先或佛先皆由崇道或崇佛之君主以定先後,然而君主無論崇道或崇佛,其所行之制度是離不開政治化的儒學思想所指導,故「佛道論衡」實即「三教論衡」。這樣宗教既得到政府的一定程度的禮遇和承認,又加強了對政權的依賴性,並使政權的權威性得以樹立。這種以朝廷主持並調節的「三教論衡」的統治權,無疑有助於消除宗教之間的暴力衝突。有唐一代,「三教論衡」或佛先或道先,但都在政治制度下進行。太宗雖給以玄奘特殊之禮遇,但玄奘要求有僧眾不依俗法者,請給以教內處罰權,對此太宗斷然拒絕。這是由於太宗深知要維持政權的長治久安仍必以儒家之禮教為基礎。貞觀二年,太宗嘗對群臣說:「朕今所好者,惟在堯、舜之道,周、孔之教。以為如鳥有翼,如魚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暫無耳。」((唐)吳兢:《貞觀政要》卷六)故貞觀五年,詔僧道致拜父母,則仍以禮教為先。正如《舊唐書·儒學傳》所說:「(儒學)可以正君臣,明貴賤,美教化,移風俗,莫若於此焉。故前古哲王,咸用儒術之士。」在唐朝尚有「度牒」之制度,出家為僧、為道,當申之於有司。從這些方面看,朝廷對佛、道的制度政策,為消除「宗教戰爭」奠定了基礎。自唐以後,宋、元、明、清各代大體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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