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購如何走出灰色地帶

律師觀點:海外代購「山寨貨」要承擔法律責任

□見習記者路歌

核心提示

以「低價、便捷、新潮」為優勢,海外代購一時間成為廣大消費者的新寵。然而,假「洋貨」、山寨貨、維權難等問題頻出,也讓「海代」市場飽受詬病。8月1日開始實施的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56號《關於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為海外代購提供了監管的法律依據。新規實施一月有餘,對亂象叢生的「海代」行業有何影響?海外代購該如何走出灰色地帶?

關稅

現象:便利之處多隱憂

買家心聲:打碎牙往肚子里咽

海外代購給我帶來了很大的便捷。我有個高中同學在德國留學,現在已經開了貿易公司。他公司的其中一部分業務就是海外代購。去年孩子斷奶後,喝的奶粉都是托他從德國購買。價格與國內其他品牌的價格相比都差不多,關鍵是讓人放心。近些年咱們國內的奶粉事件,以及各種食品事件實在讓人寒心,所以能有可靠的海外代購,確實讓我感覺很便利。我還從他那裡買過一些名牌化妝品、香水等,都感覺很不錯。

鄭州市民李小姐最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朋友發布的代購信息,說是有「渠道」買到價格便宜的化妝品。於是,她就請朋友代購了韓國「美瞳」、「自然樂園」蘆薈膠等日用化妝品。可收到貨後,她發現產品和之前描述的有很大差別,「蘆薈膠摸到臉上像糊了一層膠,一點都不舒服」。可礙於是在朋友那裡購買的東西,也不好意思讓賣家退款,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了。

賣家透露:「外貿原單」多是「山寨貨」

「代購真的是不能做了,我趁打折季買東西,然後再賣給國內的朋友,可朋友卻說我賣的東西比淘寶還貴,我就納悶了,淘寶上怎麼會賣如此便宜,難道那些賣家是做慈善,都不掙錢了嗎?」一位在美國做專職代購的小樂如是說。

據《IT時報》報道,在浙江、江蘇、廣東等地聚集有大批專門做「高仿A貨」的地下工廠。他們將廠里的貨源發往國外,郵寄回來再賣利潤可翻倍。「我周圍也有人參與代購,但『門道』各異,有些人甚至專門負責接收國內來的包裹,換個包裝再原路寄回。」在英國留學的小田說,所謂「正品」不過是「出國逛了一圈回來」的國產高仿品。

打開代購網站或者朋友圈,經常看到被冠以「外貿原單」、「專櫃拿貨」等名目的照片。其實,所謂「外貿原單」大都是按照與正品相同的皮子、相同的工序製作的包,但五金配件是「山寨」的。據相關商標權利人介紹,90%以上宣傳的「尾單、原單」都是假貨,因為國際品牌生產要求相當高,絕不會允許殘次品流入市場,過季商品也會直接處理掉。另外,商家宣稱可以「專櫃驗貨」,不過是瞄準很多品牌不提供驗貨服務。愛馬仕、路易威登、古馳等品牌專賣店銷售人員均表示,所有專賣店不提供驗貨服務,尤其是未經授權的網路代購商品。

應對:新規出台利維權

去年2月底,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宣判了首例海外代購偷稅走私刑事案件,認定兩名淘寶店主境外代購大量商品偷逃稅款,犯有走私普通貨物罪。這是上海宣判的首例海外代購、偷稅走私刑事案件,向違規海外代購敲響了警鐘。

據介紹,該兩名淘寶店主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6個月。其中一人被處罰金10萬元,另一人被處罰金8.1萬元,扣押在案的走私物品予以沒收。

為了更有效地規範「海代」市場,今年8月1日,海關總署2014年第56號《關於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正式實施。其中規定,電子商務企業或個人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經營進口商品的,電子商務企業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申報清單》,採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方式辦理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報關手續;個人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物品申報清單》,採取「清單核放」方式辦理電子商務進出境物品報關手續。這就意味著,此次規範不僅涉及諸如「天貓國際」、「京東」等電商企業,也涉及個人的代購行為,之前帶有部分私人代購甚至朋友幫忙性質的海外代購將被列入監管範疇,很多網上專營海外代購的「海淘」商戶也將受到影響。

另外,按照新規,電子商務企業或個人、支付企業、物流企業應在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申報前,分別向海關提交訂單、支付、物流等信息,手續不全的海外代購行為,涉嫌走私、逃稅,將受到海關處罰。新規的出台,一方面對那些將進口的應稅「貨物」拆分成多票、偽報為個人「物品」,通過郵遞、快件渠道進境,利用個人物品免稅額優惠、偷逃關稅、牟取暴利的行為進行了規範。另一方面,通過海關對貨物訂單、支付、物流等信息的掌握,實時監控出入境貨物,有助於及時發現國內產品出國繞一圈,變身「洋貨」的「海代」欺詐行為,也使「海淘」消費者維權時有據可查。

反應:代購洋貨漲價了

鄭州市民小王這兩天在查看幾家常去的淘寶店時,突然發現自己之前收藏的頁面成了無效頁面。在詢問賣家後,賣家重新給她發來兩個鏈接,打開一看,其中一款標價499元的ZARA女裙突然變成了599元。原來是由於新規出台,補稅引起的漲價。小王表示,只要質量有保證,價錢貴一些也能接受。網友「Lisa-DU-」說:「給這次新規點贊,朋友圈裡全是廣告!假貨橫生,真是該管一管了。」新浪網友「英國夏洛特小姐」說:「這是好政策,沒有取消代購,而是加強了監管,這樣可以剔除假代購。讓真代購報關繳稅合法化,不僅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利益,還有效解決了代購商品的品質問題。」

在微信朋友圈做代購一年多的吳琪告訴記者:「以前我們代購護膚品為了免稅,都會以個人物品的名義向國內發貨。雖然海關也不斷抽查,但是都有僥倖心理,以為不會被查到。但新規實施以來,海關查得更嚴了,很多朋友都不敢輕易冒險了。」網友「小猴子de囡囡」說:「我才開始做代購沒幾天呢,不知道這次新規會有多大影響,目前感覺成本在增加,不知道以後好不好乾了,還是先觀望一下吧。」

觀點:規範監管剛起步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說,消費者代購買到假貨得不到保護,根本原因是我們缺少海外代購的具體監管規定,尤其是對私下的民間代購缺乏監管手段。新規的出台,表明海關開始監管電商平台,以後要經營代購的企業或個人都需要在海關報備,否則一旦被查到就可能定性為走私。

一位業內人士稱,執行現在的海關政策,逼迫商家在寄送貨物時,必須通過真正的清關、繳稅流程,只要一過關就可以用申報編號在海關網站上查到貨物的基本信息,這就限制了商家造假。從長遠來看,此舉對消費者是極為有利的。

思考:個人「海代」難監管

顯然,海關總署「56號文」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規範了「海代」市場。但該新規重點監管的是電商企業的海外代購,對於個人代購行為的認定標準尚沒有作出具體規定。

新規實施一個多月以來,流行於微博、QQ、朋友圈的個人代購依然不斷刷屏,生意紅火。這些貨物多是通過郵寄、隨身攜帶等方式入境的,最多僅需繳納小額行郵稅。而最終這些貨物大部分都是作為商品進行了二次銷售,雖然新規規定,這種模式入境的貨物累積一定數量後就需經過海關報關並繳納相應稅款,否則就涉嫌走私。然而,由於朋友圈之類的個人代購涉及的範圍小,並且多是在熟人之間進行交易,所以監管難度較大。有網友戲稱「考驗朋友的時候到了」。

故而,對於海外代購的監管,單靠海關總署的「56號文」是遠遠不夠的。有業內人士稱,在海關總署「56號文」的基礎之上,一方面還需要制定更為詳盡的規章制度、完善立法,以規範在小範圍內開展的個人代購行為。另一方面,在具體的執行中要發動多方力量,形成海關、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之間的聯動,協調合作,共同推進。

據有關專家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9月9日聯合發布了《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走私普通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10萬元以上的即應定罪處罰,指出偷逃應繳稅額應以走私犯罪實施時的稅則、稅率、匯率和完稅價格計算,強調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不論已受行政處罰的走私行為的具體對象,均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該解釋將在一定程度上對海外代購涉嫌走私的行為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

說法:代購欺詐要承擔法律責任

河南鴻潤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姜鴻說,海外代購是一種商品銷售行為,賣出假貨當然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果是在網上買到假貨,那麼交易平台需要承擔責任。被侵犯權利的人應該向工商局投訴或法院起訴,由工商局和法院依照職權作出處理。交易平台提供者將對侵權商家承擔連帶責任。權利人可以通過提供權利憑證,投訴後基本都會得到支持,這方面的法律規定還是比較健全的。明知是冒牌商品、假商品和劣質商品而銷售的,如果達到一定數額,其行為將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如果銷售的假冒商品達數額特別巨大,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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