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文化的雅與俗

近年來「大眾文化」迅猛發展,勢不可當,已經成為人們業餘文化生活的主要方式。與此相關,學術界對「大眾文化」也越來越關注。於是「大眾文化」的「雅」與「俗」便成了一個被廣泛討論的話題。「雅俗共賞」也因之成為人們對「大眾文化」提出的最基本的價值訴求。然而,何為「雅俗」? 「雅俗」是否是評價「大眾文化」的恰當尺度?「大眾文化」的社會文化功能究竟如何?知識界應該如何評判「大眾文化」之功過是非?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我們先來看看「雅俗」問題。人類文化原本沒有「雅俗」這種價值尺度,也就是說,「雅俗」屬於歷史性範疇,它們在一定歷史條件下產生並承擔著特定社會功能。就中國的情況而言,漫長的遠古原始社會沒有「雅俗」之見自不待言,即使西周的貴族文化中也還沒有「雅俗」的觀念,因為彼時貴族文化過於強勢,貴族與平民之差異宛若鴻溝,貴族階層無需藉助「雅俗」來作為不同階層身份差異的標誌。貴族掌控的主流文化與政治上的貴族等級制緊密契合,成為一個有機整體,因此也就不能構成「雅」與「俗」的二元對立模式。只是到了「文人士大夫」階層產生並成為佔主導地位的社會文化的主體之後,「雅俗」才成了衡量文化藝術的重要標準。這是因為,「文人士大夫」是一個遊走於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之間的社會階層,具有「官」與「民」雙重身份特徵,他們為了使自己與一般的平民百姓「區隔」開來,於是極力打造一種「雅」的趣味, 並且把產生民間的自然樸實的文化形式判定為「俗」。於是「雅」與「俗」就成為評價性的,具有重要階級「區隔」功能的價值範疇。 這就意味著,「雅俗」是在少數人掌控著主流文化,大多數人都是沉默的一群的情況下才產生出來的評價標準。它的存在是從感性或審美的層面上確證著社會的不平等。因此「雅俗」觀念永遠是與「精英文化」、「精英階層」相伴而生的,也只有在文化上存在著事實的不平等的情況下才具有合理性。那種一方面大講民主平等,一方面又極力維護精英趣味,堅持用「雅俗」來區分精神文化等級的做法是值得懷疑的。當然,現在在文化上還存在著差異和不平等,「雅俗」觀念因此也還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問題是用「雅」與「俗」來評價「大眾文化」是否恰當? 為了弄清楚這個問題我們有必要分析一下何為「大眾文化」,何為「大眾」的問題。綜合中外學者關於「大眾文化」的解釋,我們可以說,符合下列條件的文化形式即為「大眾文化」。其一:就技術層面而言,其主要載體是現代傳媒,即電視、電影、廣播、音響、網路等所謂大眾傳媒(部分大眾文化形式也還藉助於傳統的紙媒)。其二、就其生產動機而言,是市場化、商業化,即其生產、製作、銷售是一種資本的運作過程,目的是資本的增值;其三、就其受眾的接受目的而言,是娛樂性,而且只是娛樂性。一個人,花費一定時間和金錢來接受大眾文化,實際上是一種消費行為,滿足的是精神娛樂的需求。簡言之,那種藉助於現代科技,以滿足大眾精神娛樂需求為手段,以謀求資本利潤為目的文化形式就是大眾文化。那麼何為「大眾」呢? 「大眾」不是指社會大多數,也不是指平民百姓,它不是一個階級範疇,「大眾」是相對於「大眾文化」而言的,就是說,凡是「大眾文化」的消費者,一律屬於「大眾」範疇。即使一位有著高深學問的大學者,或者一位地位很高的政府官員,只要他津津有味地閱讀網路小說,欣賞電視連續劇,或者看賀歲大片,那麼他就是不折不扣的「大眾」。由此可知,「大眾文化」是一種新型的娛樂文化形式,它與傳統的,或精英式的精神娛樂形式——欣賞詩詞歌賦、琴棋書畫,或者聽古典音樂,讀經典小說等等——不是在共時結構中的雅、俗關係,而是一種歷時性的接續關係,分別為兩個不同歷史時期的主流文化形式。 因此就基本性質而言,「大眾文化」既不是「俗文化」,當然更不屬於「雅文化」,而是一種非俗非雅、亦俗亦雅的新型文化形式。這是由兩方面的原因決定的:從生產的角度來看,作為一種以商業利益為主要推動力的文化生產方式,「大眾文化」必然力求做到受眾的最大化,因而使社會各階層人士都喜聞樂見是「大眾文化」永恆的目標。由於社會大眾在文化修養上存在巨大差異,所以,「大眾文化」的生產者就必須盡量平衡、兼顧、綜合各種不同趣味,各種價值取向以擴大受眾面。從文化資源的角度看,「大眾文化」是在傳統的精英文化與民間文化共同的基礎上產生出來的新型文化形式,它既不但但是傳統精英文化的純正血脈,也不僅僅是傳統民間文學的嫡傳,它具有兼容並蓄、統合「雅」、「俗」的特點,它是「雅」的「俗」化,是「俗」的「雅」化。這就是說,歷史上流傳下來的一切有意義的文化因素,無論雅俗,都可以成為「大眾文化」的寶貴資源。 這裡我們對「大眾文化」之基本性質的分析是理論上的邏輯推論,說明的是「應該如此」,而非「實際如此」。在現實中,由於「文化慣習」的作用,再加上「大眾文化」的從業者素質良莠不齊,目前我們看到的「大眾文化」產品就存在了兩種類型的有悖於其「基本性質」的現象。一可名之曰孤芳自賞、故作高深型。有些懷揣精英主義意識的人,雖然從事的是「大眾文化」的創作,卻像古代文人吟詩作賦一樣深陷自身的個人化情趣之中,以至於其產品根本不具備適應社會大眾口味的質素,也許很精緻,也許很深刻,卻無法得到大眾青睞。二可名之曰唯利是圖,以丑為美型。一些從事「大眾文化」製作的人員,大大低估了社會大眾的道德水準與審美能力,誤以為只有兇殺、色情、能刺激耳目口腹慾望的東西才會得到大眾的普遍歡迎,結果製造出一大批毫無藝術性的文化垃圾,為廣大受眾所不齒。從事「大眾文化」生產與傳播的人員至少都應該明白一個簡單的道理:大眾文化不是精英文化,也不是自生自滅、口無遮攔的民間文化,它是一種新型文化,因此有自己一套獨特的評價系統。其中最為基本的,或者說「准入」的標準是:在給人愉悅的基礎上有利於個人和社會共同體的健康發展。 從「大眾文化」的基本性質必然會引伸出一個「利」與「義」的關係問題——「大眾文化」如何在獲得利潤與承擔社會責任兩者之間找到恰當的平衡點? 以往的精英文化可以毫不猶豫地說,當然是先「義」後「利」,甚至完全可以像孟子那樣恥於言利。然而,對於「大眾文化」卻不能如此簡單。因為按照「大眾文化」的基本性質,如果不言「利」便無以言「義」。何以見得呢?「大眾文化」是一種消費文化,需要廣大受眾的自覺選擇。如果沒有或者很少受眾,固然無「利」可圖,而其「義」即社會效益也同樣沒有實現的可能。於是對於「大眾文化」而言,「義」與「利」就有著高度的一致性:無利可圖,往往也就無「義」可言。而娛樂性乃是「義」與「利」的共同基礎,只有真正具有娛樂性的作品,才能「義」「利」雙收,而欲真正具有娛樂性,不在於在技術上玩花樣,除了在製作上精益求精之外,切近社會大眾之心理,發其所未發,言其所欲言才是根本。像《唐山大地震》這樣的影片,庶幾近之。 在對待「大眾文化」的態度上,人文知識分子容易出現兩種偏頗:一是站在傳統的精英立場上對「大眾文化」持輕蔑態度,自以為高雅,視「大眾文化」為低俗,這種態度不僅表現出對文化發展趨勢缺乏歷史的洞察,而且也表現出現實文化參與能力的孱弱,結果只能是自我邊緣化。二是全然放棄人文知識分子的價值準則,把「大眾文化」僅僅看成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行為,看不到「大眾文化」所承擔的偉大的歷史使命。其實如果用發展的眼光來看,人類一切文化形式都是歷史的產物,也都承擔著一定的歷史使命。精英文化曾經在很長的歷史時期都是社會主流文化,對於人類文明的形成與發展做出過巨大貢獻。「大眾文化」同樣是歷史的產物,那麼它的偉大使命是什麼呢? 首先,以娛樂的方式提升社會大眾的文化水平。追求娛樂是人的本性。在一天勞作之餘,看看電視、電影,聽聽流行歌曲,瀏覽一下網路小說之類,的確是一種精神享受。由於「大眾文化」容納、綜合了人類以往的各種文化因素,故而人們的輕鬆愉快的接受過程就可以接收到各種文化信息,從而提升自己的文化水準。其次,在感性的或審美層面培養一種平等意識。人應該是平等的,但在現實中卻存在著無數的不平等現象。應該說人類追求平等的努力從來沒有停止過。社會革命、政治改革等是在政治制度上尋求平等的努力,而「大眾文化」則可以視為人類在娛樂層面,即感性與審美上尋求平等的一種努力。以前人們說「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後來人們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現在人們說「在精神娛樂方面人人平等」。「大眾文化」最主要的社會功能之一就是打破了精英階層對精神娛樂方式的長期壟斷,大大豐富了社會大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打造出一種為社會各階層共同參與的娛樂文化。這種娛樂文化在感性或審美層面上與社會平等的政治訴求有著共同的歷史根源。「大眾文化」可以在社會大眾心理上培養起相近的審美趣味,進而培養起相近的道德感與共同體的認同意識。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大眾文化」給廣大受眾以精神愉悅,使他們在閑暇時間輕鬆自如地得到心理的和精神的快樂。最後,在特定社會條件下,「大眾文化」還可以承擔批判社會之醜陋,建構符合大眾利益的社會意識形態的重任。由此可見,「大眾文化」絕對不是什麼「俗文化」、「通俗文化」,也不是可有可無的娛樂方式,「大眾文化」是一種承擔著重大曆使命的新型文化,是人類文化發展到特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對社會政治、經濟、其他文化形式都具有巨大的影響作用。因此無論是「大眾文化」的從業人員,還是從事各種專業的人文知識分子,都應該對「大眾文化」給予高度重視。(薛學財 編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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