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和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光明日報-光明網

堅持和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李東明 劉家竹 《 光明日報 》( 2011年04月09日 07 版)

黨內民主對人民民主起著示範和表率作用。 圖片來源:人民日報

黨內民主決策機制是指通過一定的制度、規則和程序,規範黨內決策行為,確保決策能廣泛汲取各方意見、反映事物發展規律的制度規定和程序安排。決策制度是民主決策機制的核心內容,決策規則是民主決策機制的重要內容,決策程序是民主決策機制的基本載體。

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深刻分析黨的建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明確提出「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等一系列新要求新舉措。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是發展黨內民主的重要內容,是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激發黨內活力的有效途徑,也是新的歷史條件下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一、充分認清完善民主決策機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黨內民主決策機制是指用於規範黨的領導的決策行為,通過一定的制度、規則和程序,確保決策能廣泛汲取各方意見、反映事物發展規律的制度規定和程序安排。黨內民主決策的科學化,集中體現在黨內民主決策機制的完善。

其一,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是發展黨內民主的重要內容。

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是發展黨內民主的重要內容。我們黨是一個執政60多年,擁有7000多萬黨員的黨,能否實現黨內民主的關鍵就是決策能否科學化、民主化。而要實現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就要發展黨內民主。發展黨內民主是實現決策科學化的前提,決策科學化是發展黨內民主的結果,也是發展黨內民主的重要內容。而認真聽取廣大黨員的意見,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才能形成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才能實現黨內民主。

新世紀新階段,國際形勢的深刻變化以及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對執政黨的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項前無古人的事業,既沒有現成的理論,也沒有成功的經驗可以借鑒,只有充分發展黨內民主,廣泛聽取黨員群眾的意見,調動廣大黨員的積極性,發揮廣大黨員的聰明才智,才能把正確的意見集中起來,從而形成正確的決策。沒有充分的黨內民主,不集中全體黨員的智慧,意見不從黨員群眾中來,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線、方針、政策,而且往往會導致黨的決策失誤。因此,黨內民主越充分,黨員的民主權利就越有保障,黨的決策就越科學。

其二,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是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的迫切需要。

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是新的歷史條件下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的迫切需要。當前,我國正處在進一步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黨在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肩負的任務十分艱巨、複雜、繁重,發展黨內民主,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遇到了新的挑戰。中國共產黨黨內民主的主要內容就是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證黨員享有民主權利。如果民主決策制度不完善,決策沒有民主化,或者民主決策沒有具體的內容、嚴密的程序和完善的規則,廣大黨員的意志和訴求就得不到充分體現,黨員的積極性就得不到充分的發揮,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就無法順利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目標就難以實現。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要把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事業不斷推向前進,就必須適應不斷發展的實際,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這就迫切需要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

其三,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是尊重黨員主體地位和激發黨內活力的根本途徑。

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發揮廣大黨員的聰明才智,有利於充分調動廣大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增強廣大黨員的民主意識;有利於強化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因此,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是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激發黨內活力的有效途徑。只有把每一個黨員,每一個基層黨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發揮出來,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才能在實踐中開拓創新,才能凝聚全黨的智慧和力量,形成黨內充滿生機和創新活力的政治局面。

二、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的對策選擇

完善黨內民主決策調查機制,是確保民主決策的前提,也是現代政黨民主決策的必然要求。在每一項重大決策制定之前,決策目標的確立,決策方案的擬定,都離不開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首先,黨組織要了解黨員群眾關心與關注的熱點問題,了解他們的願望與要求,並以此作為決策的目標。其次,各級黨委特別是黨委的主要領導要緊緊圍繞議題走群眾路線,深入調查研究,廣開言路,拓寬渠道,廣泛聽取基層黨員的意見和呼聲。最後,在搜集、整理資料的基礎上,黨委要進一步深入分析,把民主決策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之上,真正形成民主決策的調查機制。

集體決策是黨內民主的最高原則,是實現黨內民主決策的關鍵,也是對黨的領導行為和黨內權力運作的規範。必須完善全委會、常委會議事規則、決策程序機制和決策表決制度,運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識、開展工作。首先,在黨組織內部,必須切實堅持黨內成員一律平等,這是集體領導的重要前提。其次,要堅持民主決策的議事規則和程序。在民主決策過程中,要營造黨內民主氛圍,使黨委成員能夠充分參與討論,發表不同意見甚至是反對意見,調動廣大黨員參與黨內民主決策的積極性。在重大事項上特別是在地方黨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任用重要幹部時,要嚴格實行票決制,按照黨委成員「一人一票」的方式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堅決抵制「家長制」和「一言堂」。對主要問題的意見分歧較大時,應暫緩表決,會後繼續修改完善、溝通協商,並待下次會議討論時表決。最後,在民主決策程序中要建立情況記錄備案制度。在黨組織討論決定事項時,要嚴格記錄黨組織內部成員的各種意見、建議,並將黨內民主決策的表決方式和表決結果也準確記錄在案,切實保障黨內民主決策的真實性。同時,針對當前黨內個別領導幹部片面追求政績,把政績工程搞成貸款工程、害民工程等現象,要進一步完善黨內決策責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決策方案諮詢機制,是實現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有力保障。加強黨委決策諮詢機制,首先,應建立健全專家論證制度。凡重大問題的決策,尤其是文化科技含量高,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問題,都應組織專家、學者進行分析論證,作出評估。其次,建立徵詢意見機制。凡是關係到重大事項決策、重大工程項目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應該諮詢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社會各界人士、群眾等,根據他們的意見對決策方案進行修改與完善。最後,實行決策方案的社會公示制度。確定負責社會公示的具體部門和監察部門、規定社會公示具體程序、把握公示的內容、明確社會公示的方式。除涉密的決策之外,應當全過程公開,聽取群眾建議,接受社會監督。

黨委制度的有效運作,是發展黨內民主、完善黨內民主決策的重要方面。它要求強化地方黨委全委會的職能,充分發揮全委會的決策和監督作用。首先,要合理劃分全委會與常委會的職能。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對重大問題進行合理的把握與界定,既要防止把本應由全委會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交由常委會或其他會議來決定,又要防止把一般性的問題不加選擇地拿到全委會上來討論。其次,要不斷完善常委會向全委會定期彙報工作制度。常委會成員要定期向全委會述職、述廉,接受全委會評議;要保證黨委委員對常委會進行質詢、詢問制度的落實;要完善審議和表決程序,使審議報告的過程真正變成對常委會及其成員進行監督的過程。再次,對於那些關於全局性的、關係到區域長遠發展規劃的決策,要給予全委會成員充分的調研、思考時間,在全委會會議上要認真聽取不同意見,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通過決議,意見較大的決議應經過協商溝通後重新上會討論。在全委會決議形成後,任何人必須堅決執行,不得違反、改變。對於違反者要給予一定的懲罰。

(作者單位:首都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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