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第一部分 總則
一、《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幼兒園教育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為依據制定。
二、幼兒教育是基礎教育的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和終身教育的起始階段。幼兒教育應為幼兒的近期和終身發展奠定良好的素質基礎。
三、幼兒園應為家庭、社會密切配合,共同為幼兒創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
四、幼兒園應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環境,滿足他們多方面發展的需要,使他們度過快樂而有意義的童年。
五、幼兒園教育應尊重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和學習特點,充分關注幼兒的經驗,引導幼兒在生活和活動中生動、活潑、主動地學習。
六、幼兒園教育應重視幼兒的個別差異,為每一個幼兒提供發揮潛能,並在已有水平上得到進一步發展的機會和條件。
第二部分 教育目標與內容要求
一、幼兒園教育應當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體、智、德、美諸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全面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所提出的保育教育目標。
二、幼兒園教育的內容是廣泛的、啟蒙性的,可按照幼兒學習活動的範疇相對劃分為健康、社會、科學、語言、藝術等五個方面,還可按其它方式作不同的劃分。各方面的內容都應發展幼兒的知識、技能、能力、情感態等
三、幼兒的學習是綜合的、整體的。在教育過程中應依據幼兒已有經驗和學習的興趣與特點,靈活、綜合地組織和安排各方面的教育內容,使幼兒獲得相對完整的經驗。
一、健康
—— 增強幼兒體質,培養健康生活的態度和行為習慣
(一)目標
1. 適應幼兒園的生活,情緒穩定;
2. 生活、衛生習慣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 有初步的安全和健康知識,知道關心和保護自己;
4. 喜歡參加體育活動。
(二)教育要求
1. 建立良好的師生、同伴關係,讓幼兒體驗到幼兒園生活的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賴感;
2. 幫助幼兒養成良好的飲食、睡眠、盥洗、排泄等個人生活衛生習慣和愛護公共衛生的習慣;
3. 指導幼兒學習自我服務技能,培養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4. 開展以多種有趣的體育活動,特別是戶外的、大自然的活動,培養幼兒積极參加體育鍛煉的積極性,並提高其對環境的適應能力;
5. 密切結合幼兒的生活和活動進行安全、保健等方面的教育,以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
6. 在走、跑、跳、鑽、爬、攀等各種體育活動中,發展幼兒動作的協調性、靈活性。
(三)指導要點
1. 教師應該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
2. 身體的健康和心理的健康是密切相關的,要高度重視良好人際環境對幼兒身心健康的重要性。
3. 幼兒不是被動的「被保護者」。教師要尊重幼兒不斷增長的獨立需要,在保育幼兒的同時,幫助他們學習生活自理技能,鍛煉自我保護能力。
4. 體育活動要尊重幼兒身體生長發育的規律和年齡特徵,不進行不適合幼兒的體育活動項目訓練。
二、科學
—— 激發幼兒的好奇心和探究慾望,發展認識能力
(一)目標
1.有好奇心,能發現周圍環境中有趣的事情;
2.喜歡觀察,樂於動手動腦、發現和解決問題;
3.理解生活中的簡單數學關係,能用簡單的分類、比較、推理等探索事物;
4.願意與同伴共同探究,能用適應的方式表達各自的發現,並相互交流;
5.喜愛動植物,親近大自然,關心周圍的生活環境。
(二)教育要求
1. 引導幼兒接觸自然環境,使之感受自然界的美與奧妙,激發幼兒的好奇心和認識興趣;
2.結合和利用生活經驗,幫助幼兒認識自然環境,初步了解自然與自己生活的關係;
3.引導幼兒注意身邊常見的科學現象,感受科學技術給生活帶來的便利,萌發對科學的興趣;
4.引導幼兒利用身邊的物品和材料開展活動,發現物品和材料的多種特性和功能;
5. 為幼兒提供觀察、操作、試驗的機會,支持、鼓勵幼兒動手動腦大膽探索;
6. 引導幼兒關注周圍環境中的數、量、形、時間、空間關係,發現生活中的數學;
7. 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幫助幼兒理解基本的數學概念,發展思維能力;
8. 鼓勵幼兒用多種方式來表現自己的探索過程和結果,表達發現的愉快並與他人交流、分享。
(三)指導要點
1. 幼兒的科學教育是科學啟蒙教育,重在激發幼兒的認識興趣、探究慾望,幫助幼兒學習運用觀察、比較、分析、推論等方法進行探索活動
2. 學習科學的過程應該是幼兒主動探索的過程。教師要讓幼兒運用感官、親自動手、動腦去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鼓勵幼兒之間的合作,並積极參与幼兒的探索活動。
3. 幼兒的科學活動應密切聯繫幼兒的實際生活,教師應充分利用幼兒身邊的事物與現象作為科學探索的對象。
三、社會
—— 增強幼兒的自尊、自信,培養幼兒關心、友好的態度和行為,促進幼兒個性健康發展
(一)目標
1. 喜歡參加遊戲和各種有益的活動,活動中快樂,自信;
2. 樂意與人交往,禮貌、大方,對人友好;
3. 知道對錯,能按基本的社會行為規則行動;
4. 樂於接受任務,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
5.愛父母、愛老師、愛同伴、愛家鄉、愛祖國。
(二)教育要求
1. 引導幼兒參加遊戲和其他各種活動,體驗和同伴共處的樂趣;
2. 加強師生之間、同伴之間的交往,培養幼兒對人親近、友愛的態度,教給必要的 交往技能,學會和睦相處;
3. 為每個幼兒提供表現自己的長處和獲得成功感的機會,增強自尊心和自信心;
4. 提供自由活動的機會,支持幼兒自主地選擇和計劃活動,並鼓勵他們認真努力地完成任務;
5. 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動中,幫助幼兒理解行為規則的必要性,學習遵守規則;
6. 教育幼兒愛護玩具和其它物品,用完收拾;
7. 引導幼兒接觸和認識與自己生活關係密切的不同職業的成人,培養幼兒尊重不同職業人們的勞動;
8. 擴展幼兒對社會生活環境的認識,激發愛家鄉、愛祖國的情感。
(三)指導要點
1.《社會》是一個綜合的學習領域。社會學習往往融合在各種學習活動中,並滲透於幼兒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
2. 社會學習具有潛移默化的特點,尤其是社會態度和社會情感的學習,往往不是教師直接「教」的結果。幼兒主要是通過在實際生活和活動中積累有關的經驗和體驗而學習的。教師要注意通過環境影響、感染幼兒。
3. 教師和家長是幼兒社會學習的重要影響源。模仿是幼兒社會學習的重要方式,教師和家長的言行舉止直接、間接地影響幼兒,構成他們學習的「榜樣」。因此成人要注意自己的言行,為兒童提供良好的榜樣。
4. 幼兒的社會性培養需要家、園、社會保持一致、密切配合。
四、語言
—— 提高幼兒語言交往的積極性、發展語言能力
(一)目標
1.喜歡與人談話、交流;
2.注意傾聽並能理解對方的話;
3.能清楚地說出自己想說的事;
4.喜歡聽故事、看圖書。
(二)教育要求
1.創造一個自由、寬鬆的語言交往環境,支持、鼓勵、吸引幼兒與教師、同伴交談,體驗語言交流的樂趣。
2.養成幼兒注意傾聽的習慣,展語言理解能力;
3.鼓勵幼兒用清晰的語言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感受,發展語言表達能力;
4.教育幼兒使用禮貌語言與人交往,養成文明交往的習慣;
5.引導幼兒接觸優秀的兒童文學作品,使之感受語言的豐富和優美;
6.培養幼兒對生活中常見的簡單標記和文字元號的興趣;
7.利用圖書和繪畫,引發幼兒對閱讀和書寫的興趣,培養前閱讀和前書寫技能;
8.提供普通話的語言環境,幫助幼兒熟悉、聽懂並學說普通話。少數民族地區還應幫助幼兒學習本民族語言。
(三)指導要點
1.幼兒的語言是通過在生活中積極主動地運用而發展起來的,單靠教師直接的「教」是難以掌握的。教師應充分利用各種機會,引導幼兒積極運用語言進行交往。
2.語言學習具有個別化的特點,教師應重視與幼兒的個別交流和幼兒之間的自由交談。
3.語言能力是一種綜合能力,幼兒語言的發展與其情感、思維、社會參與水平、交流技能、知識經驗等方面的發展是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的,語言教育應當滲透在所有的活動中。
五、藝術
—— 豐富幼兒的情感,培養初步的感受美、表現美的情趣和能力
(一)目標
1.能初步感受環境、生活和藝術中的美;
2.喜歡藝術活動,能用自己喜歡的方式大膽地表現自己的感受與體驗;
3.樂於與同伴一起娛樂、表演、創作。
(二)教育要求
1.引導幼兒接觸生活中美好的事物和感人事件,豐富幼兒的感性經驗和情感體驗;
2.引導幼兒欣賞藝術作品,培養幼兒表現美和創造美的情趣;
3.提供自由表現的機會,鼓勵幼兒大膽地想像,運用不同的藝術形式表達自己的感受和體驗;
4.指導幼兒利用身邊的物品和廢舊材料製作各種玩具、工藝裝飾品,體驗創造的樂趣;
5.為幼兒創造展示自己作品的條件,引導幼兒相互交流、相互理解和相互欣賞。
(三)指導要點
1.藝術是幼兒的另一種表達認識和情感的「語言」。幼兒藝術教育應引導幼兒接觸生活中的各種美好事物與現象,豐富幼兒的感性經驗和情感體驗。
2.藝術活動是一種情感和創造性活動。幼兒在藝術活動過程應有愉悅感和個性化的表現。教師要理解並積極鼓勵幼兒與眾不同的表現方式,注意不要把藝術教育變成機械的技能訓練。
第三部分 教育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一、幼兒園的教育活動,是有目的、有計劃引導幼兒生動、活潑、主動活動的,多種形式的教育過程。
二、教育活動的組織與實施過程是教師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的過程。教師要根據《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和本班幼兒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富有彈性的工作計劃,並靈活地執行。
三、教育活動目標的確定要以對本班幼兒的發展水平和原有經驗的了解為基礎,逐步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和本綱要所提出的保育教育目標。
四、教育活動內容的選擇應遵照本綱要第二部分的有關條款進行,同時體現以下的原則:
(一)既符合幼兒的興趣和現有經驗,又有助於形成符合教育目標的新經驗;
(二)既貼近幼兒的生活,又有助於拓展幼兒的經驗;
(三)既體現內容的豐富性、時代性,又注重幼兒學習的必要性、妥當性以及與小學教育的銜接。
五、教育活動內容的組織應充分考慮幼兒的學習方式和特點,注重綜合性、趣味性,寓教育於生活、遊戲之中。
六、教育活動的組織形式應根據需要合理安排,以便為幼兒提供多樣化的學習機會和條件,提高教育效益:
(一)因時、因地、因內容和幼兒的學習特點,靈活運用集體、小組、個別等活動形式;
(二)注意保持教師直接指導的活動和非直接指導的活動的適當比例,保證幼兒每天有充足的時間自主地進行活動。
七、環境是重要的教育資源,應通過創設並有效地利用環境促進幼兒的發展。
(一)幼兒園的空間、設施、活動材料和常規要求應有利於引發幼兒的主動探索和幼兒間的交往。
(二)教師的態度和管理方式應有助於形成安全、溫馨的心理環境;言行舉止應成為幼兒學習的良好榜樣;
(三)充分利用社區的教育資源,引導幼兒適當參與社會生活,豐富生活經驗,發展社會性。
八、科學、合理地安排和組織一日生活。
(一)時間安排應有相對的穩定性與靈活性,既有利於形成秩序感,又能滿足活動的需要;
(二)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集體行動和過渡環節,減少和消除消極等待等浪費時間的現象,提高活動效率;
(三)教師直接指導的集體活動要能滿足絕大多數幼兒的需要;
(四)建立良好的常規,減少不必要的管理行為,逐步培養幼兒的自律。
九、執行教育計劃的過程是教師的再創造過程。教師在教育過程中應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導者。
(一)以關懷、接納、尊重的態度與幼兒交往。耐心傾聽,努力理解幼兒的想法與感受,支持、鼓勵幼兒大膽探索與表達;
(二)關注並敏感地察覺幼兒在活動中的反應。當按計划進行的活動或提供的材料不能引起所期望的反應時,教師應主動反思,尋找原因,及時調整活動計劃或教育行為,使之適合於幼兒的學習;
(三)善於發現幼兒感興趣的事物和偶發事件中所隱含的教育價值,把握教育的時機,提供適當的引導;
(四)尊重幼兒在發展水平、已有經驗、學習方式等方面的個體差異,用適當的方式給予幫助和指導,使每一個幼兒都能感受到安全、愉快和成功。
十、家長是幼兒園教師的重要合作夥伴。應本著尊重、平等的原則,吸引家長主動參與幼兒園的教育工作。
(一)向家長介紹幼兒園的保育教育工作,爭取家長的理解、支持和參與;
(二)了解幼兒的特點和家庭的需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工作;
(三)家園配合,使幼兒在園獲得的學習經驗能夠在家庭中得到延續、鞏固和發展;同時,使幼兒在家庭獲得的經驗能夠在幼兒園的學習活動中得到應用。
第四部分 教育活動評價
一、教育評價是幼兒園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教師應自覺地運用評價手段,了解教育活動對幼兒發展的適宜性和有效性,以利調整、改進工作,提高教育質量。
二、教育活動評價的過程,是教師運用幼兒發展知識、學前教育原理等專業知識於教育實踐,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也是教師自我成長的重要途徑。
三、教育活動評價應以教師自評為主,同時發揮教師群體的智慧和合作精神,共同研究、共同提高。
四、教育活動評價應結合教師的實際工作,自然地伴隨著整個教育過程進行。
五、幼兒的行為反應和發展變化是對教育工作最客觀、直率、真實的評價, 教師要關注幼兒的反應和變化,把它看作重要的評價信息和改進工作的重要依據。
六、教育活動評價宜重點考察以下方面:
(一)教育活動是否建立在對本班幼兒的實際了解的基礎上;
(二)教育活動的目標、內容、組織與實施方式、以及環境能否向幼兒提供有益的學習經驗,有效地促進其符合目的地發展;
(三)教育內容、方式、環境條件是否能調動起幼兒學習的積極性,有利於他們主動學習;
(四)活動內容、方式是否能兼顧群體需要和個性差異,使每個幼兒都有進步和成功的體驗;
(五)教師的指導是否有利於幼兒進一步探索與思考,有利於擴展、整理和幼兒的經驗。
七、評價教育活動時,凡涉及到對幼兒發展狀況的評估,應該注意:
(一)全面了解幼兒的發展狀況,防止片面性,尤其要避免只重知識技能的掌握,忽略情感、社會性和實際能力的傾向;
(二)應在日常活動與教育教學過程中,通過對幼兒的觀察、談話、幼兒作品分析,以及與其他工作人員和家長的交流等方式了解幼兒的發展和需要;
(三)應承認和關注幼兒在經驗、能力、興趣、學習特點等方面的個體差異,避免用劃一的標準評價不同的幼兒;
(四)應以發展的眼光看待幼兒,既要了解幼兒的現有水平,更要關注其最近發展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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