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管理

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 孟莉寫在課前的話在醫療機構藥品管理中,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管理非常重要,是常抓不懈的棘手工作,如果稍有疏忽,可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由於該類藥物的特殊性,這類藥品的管理要特別注意。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的購入、儲存、發放、調配、使用全過程貫徹必要的管理要求,發生問題時可以及時查找或者追回,避免和減少其不合理應用可能帶來的對人體健康的危害。一、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的概念麻醉藥品是指連續使用後易產生身體依賴性和精神依賴性能成癮癖的藥品。麻醉藥品的品種,根據衛生部1996年公布的麻醉藥品目錄,我國共有麻醉藥品118種。常用的麻醉藥品分類分為阿片類、可卡因類、大麻類、合成麻醉藥品類,但目前常用的麻醉藥品品種在20種左右。精神藥品是指直接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使之興奮或抑制,使用能產生依賴性的藥品。精神藥品根據依賴潛力和危害人體健康的程度可分為一類和二類精神藥品,一類精神藥品的管理同麻醉藥品在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的管理方面,國務院衛生部頒布了多項法律法規,在麻醉藥品日常的管理方面,有幾項相關的法規起著指導作用,主要有以下三項:《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條例》、《醫療機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處方管理辦法》,各醫療機構可根據這些法規制定本單位的相關規定以管理本單位的麻醉及精神藥品。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麻醉及精神藥品的使用和管理方面的總原則有哪些呢?二、 麻醉及精神藥品的使用(一)使用原則在麻醉及精神藥品的使用方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有一些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總原則。首先,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分管負責人負責制,由醫療管理、藥學、護理、保衛等部門參加的麻醉、精神藥品管理機構,指定專職人員負責麻醉藥品、精一藥品日常管理工作。特別要提出的是,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藥劑科負責。醫療機構應建立麻醉藥品、精一藥品使用專項檢查制度,定期組織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糾正存在問題和隱患。醫療機構負責管理麻醉、精一藥品的藥學人員應當保持相對穩定。醫療機構應當建立並嚴格執行麻醉、精一藥品的採購、驗收、儲存、保管、發放、調配、使用、報損、銷毀、丟失等制度,指定各崗位人員職責。醫療機構應當定期對涉及麻醉、精一藥品的管理、藥學、醫護人員進行法律、法規、規定、專業知識、職業道德教育和培訓。(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具體使用的規定1、行使麻醉藥品處方權的條件(1)要有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2)要具備「麻醉藥品使用資格證書」,麻醉藥品的使用資格證書由醫療機構頒發,對醫師進行培訓後,方可發給證書,該證書只在頒發證書醫療機構內有效,醫師若調離發證機構到其他醫療機構,並不能取得該醫療機構麻醉藥品處方權;(3)簽名字樣需交藥劑科備案;(4)無麻醉藥品處方權的醫生在夜班急救時需使用麻醉藥品的,可限開一次量,事後由處方醫生所在科室負責人簽字,方可銷賬。這裡特別要強調的是科室負責人的簽字,有簽字方可。有簽字本處方才有效;(5)非臨床醫生、進修生、實習生及研究生無麻醉藥品處方權。2、麻醉藥品處方的要求(1)處方的顏色是紅色,須保留3年備查,這裡要強調一下麻醉藥品的處方,這裡要強調的是麻醉藥品處方的保留年限是3年,我們通常都知道,普通處方的保留期限為一年,二類處方精神藥品的處方保留期限為兩年,而麻醉藥品及一類精神藥品的處方,要保留三年。(2)處方應寫清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歷號、臨床診斷、處方醫生簽名蓋章。麻醉藥品處方必須由藥學技術人員調劑,雙人核對簽章。

上圖是一張麻醉藥品處方,處方箋記上有科別、病案號、費別、處方日期、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因為有些癌症患者行動不便,有時家屬代領藥品,這時還需記錄代辦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在處方正文中可以看到要有臨床診斷,藥品、葯使用通用名,並寫清劑量及用法,在處方後記部分,要有醫生簽章,處方審核人,調配人、發葯的藥師的簽章。為方便麻醉藥品的批號管理,可在處方上記錄藥品的批號備查。麻醉藥品處方須保留( )年備查。A. 2B. 3A. 2B. 3正確答案:B解析:這裡要強調的是麻醉藥品處方的保留年限是3年3、以上是麻醉藥品的處方要求,在麻醉藥品,在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的使用中,還應該注意下列問題,首先,可設置門診及住院藥房的周轉庫。在設立周轉庫時,還應該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周轉庫應根據用量設定基數;第二,專職麻醉藥品管理人,應當每日對基數進行結算;第三,基數可根據用量調整。但需藥劑科領導批准,並備案。4、麻醉 藥品及一類精神藥品的管理,非常重要的是六專管理。有專櫃加鎖、專人負責、專用處方、專用賬冊、專冊登記、專用窗口。六專管理一直是麻醉藥品管理中的重點。5、根據 處方管理辦法,門診癌症患者及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長期使用麻醉、精一藥品的,首診醫生應當親自診查患者,建立相應病歷,並簽署《知情同意書》。

這就是長期使用麻醉及精一藥品的患者的專用病例。

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使用知情同意書。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使用知情同意書,需由首診醫師及患者或者代取人閱讀後簽字方可生效。醫生每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時,均應審核患者是否符合領取麻醉、精神藥品的條件,並做好相應病歷記錄。藥師在審核麻醉藥品處方時,也審核患者病例中的相關記錄是否完整。在患者的病歷中應當保存以下材料及複印件:在患者的病例中,應保留下列材料的複印件,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患者戶籍簿、身份證或其他相關有效證明文件;患者代辦人員身份證明文件。

以上幾項都是為了加強麻醉藥品的合理使用,防止麻醉藥品濫用以及流失。這就是一份患者病例中相關文件的圖片。

麻醉藥品及一類精神藥品的劑型有注射劑、普通劑型、緩控釋製劑,各有什麼樣的使用要求和原則?麻醉藥品及一類精神藥品的劑型有注射劑、普通劑型、緩控釋製劑。首先,除需長期使用麻醉藥品、精一藥品的門診癌症及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注射劑僅限醫療機構內部使用。這裡主要強調的是除需長期使用麻醉、精一藥品的門診癌症及中、重度患者,主要是指癌,這裡強調的是除需長期使用麻醉藥品,精一藥品的門診癌症及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主要是指急診患者使用注射劑。為門診患者開具注射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次量;緩控釋製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量。以上是指不是長期使用麻醉及精一藥品的患者。為門診癌痛及中、重度疼痛患者開具麻醉藥品時,注射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量;緩控釋製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5日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量。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在醫療機構門診內,長期使用的麻醉藥品的,大多為癌症晚期患者,開具麻醉藥品的劑量請大家一定要牢記。住院患者如需使用麻醉、精一藥品時,處方應逐日開具,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日量。特別要說明一下幾種特殊麻醉藥品的使用,首先是二氫埃托啡,由於其成癮性較強,易被濫用,所以處方管理規定,所以處方管理辦法規定,鹽酸二氫埃托啡處方為1次常用量,僅限二級以上醫院使用。

對於鹽酸哌替啶,也就是杜冷丁,處方管理辦法規定,處方為1次量,僅限在醫療機構內使用。而且不作為癌症患者鎮痛使用。門診患者開具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時,對於第一類精神藥品的使用,相關法規有下列規定,門診患者開具一類藥品注射劑時,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次量;緩控釋製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量;哌醋甲酯用於治療兒童多動症時,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5日量。三、 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管理要求麻醉、精一藥品處方應由專人負責審核,可建立取葯記錄,對不符合規定的處方,藥師有權拒絕發葯。取葯記錄可以記載用藥患者的取葯時間、用藥名稱、藥量、開具處方醫生的姓名、審核藥師的姓名,以方便隨時查詢患者的用藥情況,對於不合格的處方,必須由醫師修改正確,並在修改處簽字蓋章方可取葯。

按照處方管理辦法規定,藥師在為患者發放麻醉藥品後,應對處方上的相關內容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哪些呢?按照處方管理辦法規定,藥師在為患者發放麻醉藥品後,應對處方上的相關內容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或代辦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編號、病歷號、疾病名稱、藥品名稱、規格、數量、處方醫生、處方編號、處方日期、發葯人、複核人。這些內容可以手寫,也可以用電腦錄入。特別要提醒大家的是,專用賬冊的保存期限,是藥品有效期滿後不少於2年。還應注意的是,麻醉藥品、精一藥品必須配備保險柜、門窗等有效防盜設施,有條件的應當安裝報警裝置。

這就是常用儲存麻醉藥品的保險柜。

這是相關的報警設備。還應該注意的是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的購入、儲存、發放、調配、使用實行批號管理和追蹤,必要時可以及時查找或者追回。醫療機構應當對麻醉藥品、精一藥品處方統一編號,計數管理。處方統一編號,主要是有利於麻醉藥品的核查,各科室根據編號到醫證部門領取處方,可以非常方便地知道處方來自哪一科室。根據管理條例,麻醉、精一藥品的注射劑或貼劑再次調劑時,患者應將原批號的空安瓿或者用過的貼劑交回。收回的空安瓿或廢貼應建立回收記錄,專人負責,監督銷毀。

這是空安瓿或廢貼的銷毀記錄,銷毀記錄應記載日期、藥名、規格、劑型、批號、數量、銷毀人、核對人。醫療機構發生下列情況應當立即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葯監部門報告:在儲存、保管過程中發生麻醉、精一藥品丟失或者被盜、被搶的。發現騙取或者冒領麻醉藥品的都應及時報告。醫療機構在儲存和保管麻醉、精一藥品的過程中發生( )應當立即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葯監部門報告。A. 丟失B. 被盜C. 被搶D. 以上都是A. 丟失B. 被盜C. 被搶D. 以上都是正確答案:D解析:醫療機構發生下列情況應當立即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葯監部門報告:在儲存、保管過程中發生麻醉、精一藥品丟失或者被盜、被搶的。四、總結(一)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的概念麻醉藥品是指連續使用後,易產生身體依賴性和精神依賴性,能成癮癖的藥品。精神藥品是指直接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使之興奮或抑制,使用後能產生依賴性的藥品。(二)麻醉藥品及「精一」處方的保存年限是紅色的麻醉藥專用處方,保留3年備查。(三)麻醉藥品的「六專」管理:專櫃加鎖、專人負責、專用處方、專用賬冊、專冊登記、專用窗口。(四)麻醉藥品及「精一」藥品使用限量包括為門診患者開具注射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次量;緩控釋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量。為門診、癌症、疼痛及中、重度疼痛患者開具麻醉藥品時,注射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量,緩控釋製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5日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量。門診患者開具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時,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次量;緩控釋製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量;哌醋甲酯用於治療兒童多動症時,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5日量。

長期使用麻醉、精一藥品的門診癌痛及中、重度疼痛的患者,應每3個月複診或者隨診1次。這主要是為了加強麻醉、精一藥品的管理,防止麻醉藥品的濫用和流失。新時期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應更多地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充分滿足患者的合理要求,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和疾病痛苦,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最大限度地滿足患者需要。同時也要求做好各項監管工作,防止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流入非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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