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中國不參與南海仲裁是正確的
設在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CA)的一個臨時仲裁庭12日宣布了對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的裁決,全面否定了中國長期堅持的南海九段線對南海海域和島礁所擁有的歷史權利,並幾乎全盤認同了菲律賓方面提出的一切訴求,就連太平島都被裁決為「礁」。
這哪裡是仲裁?這根本就是對中國的「群毆」。
台海兩岸都氣壞了,異口同聲表示仲裁結果沒有約束力,不接受仲裁結果。這是自蔡英文5月20日上台以來,兩岸第一次站在同一邊。
關於中國是否應該參與這次南海仲裁案,一直以來存在爭議。程老漢贊成不參與,不要隨菲律賓的節拍起舞。
台灣沒有參與仲裁的資格,但還是想方設法「參與」了一下。今年3月,台灣的「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向仲裁法庭提交「法庭之友意見書」,集結地質、土壤、植被、法政等各界專家學者,提供相當豐富的歷史數據及科學報告,證明太平島已存在超過4千年,島上並有水井,提供豐沛的天然可飲用水源,土壤是天然形成,目前島上栽種農作物自給自足,可供應上百名居民及派駐人員食用,如此這般,等等等等。
學會理事長李念祖在今年4月的一次訪談中表示,菲律賓在仲裁案中指「太平島上沒有永久居民,也不能維持經濟生活」,是錯誤及沒有事實依據的指稱。他們的調查研究所提出的相關證據,證明太平島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定義下的「島嶼」,而不是一個礁岩。
沒想到,這個臨時仲裁庭為了徹底羞辱中國,不惜推台灣下水,一竿子打翻兩岸人,裁決稱南沙群島所有海上地物均為礁岩,包括太平島。
臨時仲裁庭將太平島裁為礁,羅列的理由之一是,島上只有三口井,井水是鹹的苦的不能喝。
但是,「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3月份向臨時仲裁庭提交的報告中,是最新的情況,顯示太平島淡水井遠不止三口,其中5號井的水就是非常好的淡水。馬英九說,「水是太平島強項,太平島淡水質量非常好,每天可生產3公噸」。
但是,臨時仲裁庭對此置若罔聞,選擇性採納了菲律賓單方面提供的不符合事實的報告。
臨時仲裁庭又說,太平島未能種植稻米,所以「無法維持人類生活」。
7月14日,台灣前領導人馬英九公開批評臨時仲裁庭5位仲裁者「完全不了解太平島實際情況就作出判決,結果非常令人不服氣。」他說,太平島可種植20種以上蔬果,礙於天氣太熱無法種植稻米,但這並不能說明「太平島無法維持人類生活。」馬英九說,新加坡、香港為世界金融重鎮,也沒有種稻米,這是比較經濟學的概念,選擇從事最有利的經濟活動。
台灣的曲線「參與」仲裁的結果說明了,參與不參與,得出的結果是一樣的;仲裁庭只是美國精心設的局,沒有任何公正可言。他們要中國參與,只是要「請君入甕」。
多個中國背景的學者也跟外國人一樣認為,中國應該參與仲裁,其中一個理由是,參與仲裁能夠獲得好的國際形象。
北大畢業的海龜學者、現在香港大學任教的凌兵說:中國不參與仲裁「嚴重損害中國的國際形象和國際聲譽」。
中國政法大學畢業、現在新加坡大學任教的王江雨說:「你不參與,一開始就在國際社會造成一種你對國際法完全置之不理的國際形象,而這種國際形象是非常要不得的」。
持這種說法的學者,不知道政治博弈中手段可以多樣化。參與是手段,不參與也是手段。
就好比聯合國大會,出席是一種態度,不出席也是一種態度,出席了半途中退席又是一種態度,出席了在會場睡覺也還是一種態度。
講到國際形象,中國政府從來就不是西方國家的好學生,怎麼做都不能符合西方國家的標準,凡遇爭端未上場便已被西方國家及其附庸千夫所指,形象不形象都只是西方國家的成見。
就以這次仲裁案來講,中國參與的話會有好形象嗎?凌兵、王江雨諸公想沒想到這樣一種可能——中國律師的辯護會不會被西方解讀為強詞奪理無理取鬧?
最後來講講這個「常設仲裁法院」是個什麼鬼。
常設仲裁法院(英語: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法語:Courpermanente d"arbitrage),是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司法機構,租用海牙的和平宮作為辦公場所,跟同處和平宮的「國際法院」不是同一個機構,不可相混淆。
常設仲裁法院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常設法院,它只有一份由成員國提出的仲裁員名單。如果成員國將其爭端訴諸仲裁,便可在名單中選定仲裁員,再由選定的仲裁員推選首席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在國際常設法院和國際法院建立後,常設仲裁法院長期缺乏案源,其作用和影響力日益減小。
常設仲裁法院1899年建立,它是政府間國際組織,並不是聯合國下屬機構。成立117年來,仲裁過16起仲裁請求,執行率為零。
聯合國官方微博13日稱:「和平宮另一『租客』是1899年建立的常設仲裁法院,不過和聯合國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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