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嚴太平書論:書法的內在美
書法的力感向來是被書家重視的問題。蔡邕「唯筆軟,奇怪生焉」其中的「怪」就包含了軟的毛筆能寫出不感到軟的筆畫。書法的力感是個很複雜的問題,力感是伴隨使用毛筆而產生的,先祖們為此作過不懈地追求,在求美的探索中以力感作為美的重要內容,把力感納入美的範疇,力感不是一般的美,而是經過抽象提煉包含內容極廣的美。
人們感受美,最容易被鮮艷的色彩所打動。書法用墨在紙上寫,只有黑與白的對比,墨雖然能夠產生濃淡枯濕的變化,但其鮮明的程度遠遠比不上自然界豐富生動的色澤,書法中唯有的一點艷色――紅色印記,顯得微不足道,顯然書法主要不是靠色彩鮮艷打動欣賞者的。
美的東西看上去總是很順眼的,順眼的一般是符合規律的,正象美女,是因為具備了五官端正、膚色潤澤、身材苗條的特點。人們最初把字美化無疑是吸取了自然界(包括人類本身在內的美)外在的美的表現形式。因此,當一種字體成熟之後,字的結構總是很順眼的,是有規律可循的,字的筆畫是有板有眼的,是有法度的。然而這些都是屬於端莊的美,是規律性很強美的美,這種美看久了就會使欣賞者感到乏味。明清館閣體是很美的,由於它是過於規律,最終被受到冷落。人們的視覺需要新鮮,就象美味佳肴吃厭了想換換口味一樣,欣賞的心理與此是相似的。因此,字的結構這種外在的形式總是因時而變的,這符合藝術發展的規律,只有變化才能滿足不斷增長的藝術欣賞的需要。筆畫的形態也會隨著字的結構的需要,隨著作品格調的需要,隨著書者的情趣需要出現方圓、曲直、長短、粗細、乾濕、枯潤等等變化,然而這些變化都屬於書法藝術美的外在形式。
那麼什麼是書法藝術內在的本質的美呢?古人在尋求書法本質的美,具有超前意識,早在千年之前就把書法美的本質揭示出來了。古人是從宏觀的角度來把握美的。任何對美的描繪越具體、它所包含美的內容和範圍就越窄;反之越抽象概括,它所包含的內容和範圍就越寬。古人運用抽象的方法,使書法這門藝術具有無所不包的品格,「筆跡者,界也;流美者,人也。」鍾繇就是從宏觀上來把握書法的。「界」即是界線,指的是天地之界、陰陽之界。書法中的筆畫就象這天地、陰陽之界一樣,包含了世間和宇宙的一切,當然也包含著古人孜孜不倦追求的美。這種美,是人創造出來的,是從筆底下流淌出來的。書法藝術的抽象性,決定書法更注重追求內在的、本質的美,這是具有藝術深度的美。事物的外在表現形式是具有多變性,而事物的本質是具有唯一性,不論其外在形式怎樣變化,本質總是相對穩定的。世界是物質的,物質是運動的,運動是永恆的,運動是以勢能和動能為表現形式的,勢能和動能都表現為力。在書法中追求力,就抓住了世間一切事物的本質。因此,探求力感美的問題是極為深刻的。正由於此,它具有千古不易的性質,是歷代孜孜以求的永恆主題。
書法力感的問題是文字書寫熟練後升華的一種美,是使書寫的文字成為藝術的一種追求。力感美的意識是晚於字的結構美,任何書體形成之後都會追求把字寫得好看,好看的前題是字的結構美。甲骨文時期以刀作筆,可能不會擔心筆畫乏力的問題,是不會形成力感的意識。篆書時期追求字的框架勻稱,那時既使萌發了筆畫力感的意識,也不可能上升到美的最高層面來認識。到漢末特別是魏晉南北朝以後,才真正追求筆畫的力感,其標誌是蔡邕的《九勢》,最早直接點明「力」:「下筆用力,肌膚之麗。」之後的力感論述甚多,浩如煙海。晉代衛夫人的《筆陣圖》中談:「下筆點畫波撇屈曲,皆須盡一身之力而送之」,「多力豐筋者聖,無力無筋者病」。唐太宗說:「惟在求其骨力,而形勢自生耳」。劉熙載在《藝概》中強調「草書尤重筆力。蓋草勢尚險,凡物險者易顛,非具有大力,奚以固之」。 諸如此類的論述還有很多,從創作、欣賞、品評的不同的側面,都把力感當作衡量書法高下的重要內容。
自古至今的許多書法理論,是從書法力感問題派生出來的,「千古不易」的「筆法」與書法力感的問題是密切相關的,追求書法中的「千古不易」,就是探求書法藝術的規律,必然會與書法力感相聯繫。趙孟 說:「書法以用筆為上,而結字亦須用功,蓋結字因時相傳,用筆千古不易。」趙氏在此對「千古不易」的「用筆」沒有具體闡述,這惹得後人對「用筆」二字的內容爭論不休,若「用筆」是指筆桿垂直的中鋒,那麼就等於否定了筆桿稍偏的側鋒,也否定了筆桿偏側的逆鋒和順鋒,自然會引起勢不同見解者的論戰,而這種論戰是沒有共識的結果。我們既不應該以現代的眼光來闡釋趙氏所指「用筆」的內容,也不應該讓「用筆」二字阻塞我們尋求「千古不易」真締的思路,放開眼界敞開胸懷就可以把對「千古不易」的探索繼續深入下去。
「用筆」又稱為「筆法」。很多人把「筆法」當作為用筆的「法則」、「法規」,既然是「法則」、「法規」,必然具有唯一性和排它性,持這種觀點者堅持中鋒用筆是不二的「法則」、「法規」,。其中意執者更是把筆桿正直的中鋒立為宗法,中庸者則還可寬容筆心不離畫心的逆鋒、順鋒。另一些人則從實際出發,認為「用筆」和「筆法」是指用筆的方法、技巧,作為用筆的方法和技巧是具有可變性和兼容性,不論什麼方法只要有益於產生好的藝術效果都可以採用,用筆方法應服務和服從藝術創作。中鋒用筆對任何時代任何書家都是不可或缺的技法,而純用筆桿正直的中鋒難以更豐富藝術的表現手法,因此以中鋒為主,兼用側鋒、逆鋒、順鋒。
在書法史上執中鋒者產生過眾多的書法大家,顏真卿的天下第二行書《祭侄稿帖》就是其代表。而王羲之兼用側鋒寫出了天下第一行書《蘭亭述》。這兩個帖是經過上千年的歷史檢驗,是書法藝術的瑰寶,實踐證明「用筆」只是為了達到好的藝術效果的方法,而不是目的,只要經過實踐檢驗是能達到好的藝術效果的執筆、用筆方法,就是好的方法,作為方法來說是因人而異、因時而異的。而不同的「用筆」方法都在追求共同的目標,因此,執各種觀點者應把注重力放到尋求「千古不易」的真締上,也就是要表現好書法的力感。書法中的「力」是象徵旺盛的生命力和追求向上的精神,而這種「力」的度要把握得適當。何為好的力感形式,不同審美觀不同性情的的人會有不同的模式,書法藝術的多元性決定書法不是只有唯一的一個標準,不同的用筆方法只不過是塑造出了不同的力感模式。說力感是「千古不易」的,是歷代書家不懈追求的藝術真締,但是不要把力感放在不適當的位置,不是說只要表現了強的力感的作品就是好作品,筆筆中鋒以求筆筆「力透紙背」,是不科學的,有力和無力是在對比中表現出來,無弱則顯不出強,筆筆「力透紙背」則會使力感沒有比較而顯不出強。所說的「惟在求其骨力」,其中所指的「骨力」若理解為筆畫所表現的的力則是不全面的,把「骨力」當作字的結構中所蘊含的合力,框架牢靠之力,作品整體氣勢所呈現的力則會對力感的理解更全面,而這種力絕不單純是以筆筆中鋒所得來的。
藏頭、護尾、直畫、方筆、硬折、頓挫等等手法容易生「力」,在創作時較多地運用上述手法,作品呈現出來的「力」,就像相朴運動員、舉重運動員那樣是給人以力感猛、力感顯露的表現形式。而另一類「力」的追求則是採用協調之力、含蓄之力、柔中見剛的「力」。以這種手法創作的書法作品所呈現的「力」就不是蠻力,就像體操運動員、跳高運動員那樣,是靈巧而富有彈性的「力」。「力」感不足的書法作品當然是不足掛齒的,但是,書法不是力感的競賽,而是看其所表現的力,是否合符作品的情調、書者的心境。書小橋流水一類的田園詩句,用極猛的「力」去表現,顯然是不合適宜的。
善用筆者不論是用中鋒還是側鋒都能表現出書法好力感效果。善用方筆側鋒者創出了粗獷豪邁之力;善用圓筆者創出協調遒勁之力,致於「折釵股」的彈力和「屋漏跡」的蒼勁誰優誰劣同樣是勿需爭論的問題,只要筆下產生了好的力感形式,而這種形式正好適合書者所要表達出的性情,達到了「心手雙暢」就達到了目的。
書法藝術美中千古不易的問題,不僅僅只是力感問題,凡是書法藝術在高層次所包括的內容都具有「千古不易」的特性,如:追求情趣和表達書者的性情、追求書法的意境等,這些與本題無關故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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