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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官即不許發財

當官即不許發財
居欣如

  居欣如  兩會閉幕後,李克強總理在中外記者招待會上,對反腐倡廉明確表態:「為官發財,應當兩道。既然擔任了公職,為公眾服務,就要斷掉發財的念想。」即想從政,就不能發財;想發財,就別來從政。

  「作官即不許發財」。這是吉鴻昌父親的遺言。吉鴻昌將這幾個字燒制在瓷碗兩側,以贈親友,希望銘記。以此傳為佳話。

  當官發財是官僚政治從娘胎中帶來的惡疾。而清廉則是中國吏治文化的核心。漢武帝時的董仲舒對此開的藥方是「食祿者,不與民爭業」。唐朝陸贄勸告皇帝說:「國之紀綱,在於制度。商農工賈,各有所專。凡在食祿之家,不得與人爭利。」范仲淹非但不取不義之財,而且將俸祿拿出來創辦義學,施惠於民。可見「作官不發財」成為中國傳統文化寶藏中的一筆優秀遺產。

  對於當今我們的黨員幹部來說,尤其要劃清「當官」與「發財」的界限,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而絕對不能以聚斂錢財,富妻蔭子為能事。當官即不許發財,這是黨的性質宗旨決定的,應當成為幹部從政的底線。

  然而,從現實的情況看,令人不敢細看。一些幹部對不義之財「看得破,忍不過」,根源在於心態扭曲,信念動搖。有的心理失衡,看人家開名車,住豪宅,氣勢不凡,自己感到吃虧了,心有不甘,「你拿得,我就拿不得」;有的認為理所應當,自己一個電話,一個簽字,一個承諾,幫了別人忙,別人送財物,只是有所回報;還有的認為反正法不責眾,將「潛規則」當處事原則;更有的明確認為「當官不發財,請我也不來」,今日我當官,就是為發財。急於將手中權力套現,甚至當起了「裸官」,妻兒老小移居海外,處心積慮,受賄斂財,一旦事發,就可滑腳。從今年兩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報告披露,犯罪案件數字也是驚人的。

  「當官不發財」,與此有密切關係的是禁止官員親屬經商。其實,早在1985年,針對不少黨政領導幹部子女、配偶利用特殊身份進行非法倒買倒賣活動,中共中央國務院就出台了《關於禁止領導幹部的子女、配偶經商的決定》。到了2010年,對公職人員親屬管理作了有史以來最嚴格的規定,如不得默許、縱容親屬以本人名義牟取私利,為親屬經商創造條件、親屬不得在本人管轄範圍內經商。三令五申,然而官商、親屬經商反而變本加厲,愈演愈烈。這幾年,官員親屬利用官權大肆斂財的案例真不少。

  禁止官員親屬經商,我們缺的不是禁令、規定,而是那些禁令規定的執行力和懲戒力。有些領導和官員不管你在公眾場合講得如何慷慨激昂,委婉動聽,但無心無力解決子女配偶經商問題,只能看成是「作秀」。官員要「齊家、治國、平天下」,先從家開始,家人也管不了,又何談「治國、平天下」?

  官員應當是社會的賢達和精英。一個社會地位越高的人,榜樣的力量越大。「是故下高其行而從其教,民化其廉而不貪鄙。」老百姓總是跟著高位的人走。「爾好義則民向仁而俗善。」作官的人愛好仁義,官風正,民風也正。「爾好利,則民好邪而俗敗」,作官的人講究發橫財,官風壞,民風也壞。

  所以這幾年,官商勾結,權力異化,利益固化,以至利用公共產權制度的漏洞,通過壟斷資源,壟斷國企,導致巨額財富轉移,造就了多少個億萬富翁?這對於當前社會的種種陋習,如:誠信缺失,道德沉淪,唯利是圖,金錢至上的惡俗的社會風氣之間又有何直接關聯?值得深思。

  拒腐防變,須走正道。當社會生活日益豐富,黨員幹部面臨的誘惑越來越多,更要堅定理想信念,勇闖金錢關,用好手中權,培養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情懷,嚴格公和私的界限。當然,有關組織也須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對官商勾結,以權謀私的種種惡行進行有力查處,真正給權力塗上防腐劑。同時要出台各項明細法規,以便有關部門執行查處。不要讓一個號召僅成為一句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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