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繼承和發展歷史的經驗
第十八章 繼承和發展歷史的經驗
子曰:「無憂者,其惟文王1乎。以王季2為父,以武王3為子。父作之,子述之。武王纘4大王、王季、文王之緒5,一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顯名,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
「武王末,受命周公6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7。斯禮也,達乎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為大夫,子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為士,子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期之喪,達乎大夫;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
【譯文】孔子說:「沒有什麼憂慮的,大概只有周文王一個人吧,季歷是他的父親,武王是他的兒子。他的父親開闢道路,他的兒子又陳述了他的思想,武王繼承了太王古公亶父、季歷和文王的遺留下來的未竟的事業,一穿上軍裝就取得了天下。他自身沒有失去顯赫的名聲,被人民尊為天的兒子,擁有了四海以內的財富,宗廟裡供奉祭祀的宴席都要有他一份,子子孫孫永遠保持祭祀不斷。」
「武王老年的時候,授權周公成就文王、武王的政治規律,追思太王古公亶父、季歷,往上祭祀以前的先祖,用天子的社會行為規範。這種社會行為規範,通行到諸侯、大夫,及讀書人和平常百姓。如果父親是大夫級官員,兒子是讀書人,父死埋葬按大夫的社會行為規範,祭祀按讀書人的社會行為規範。如果父親是讀書人,兒子是大夫級官員,父死埋葬按讀書人的社會行為規範,祭祀按大夫級官員的社會行為規範。一年的守喪時期,也要通行到大夫級官員,三年的守喪期,也要通行到天子;至於給父母守喪,不分貴賤都一樣。」
【說明】接著子思又舉了孔子對周文王的評價。這一段是追述周文王的事迹,是從繼承和發展歷史的經驗問題出發,並著重指出,有了承先啟後的周文王的思想,有了周文王若干年辛勤治國,新政治國之策,也才有日後的武王伐殷。是周文王奠定了消滅殷商王朝的最根本的基礎。
「武王老年的時候,授權周公成就文王武王的政治規律,追思太王古公亶父、季歷,往上祭祀以前的先祖,用天子的社會行為規範。」這一段主要是追述周公的事迹。周公是武王的弟弟,曾任周國攝政王,又是被封為魯國建國後的的第一個君主。周公的主要貢獻是繼承和發展了周文王的思想觀念和治國策略,徹底打破了殷商王朝的「尚鬼神」思想和「王族祭祀權力」。
《簡明中國哲學史》(人民出版社1973版)第一章第一節:「殷王為要加強他們的種族統治,還把『上帝』當作父親,自稱是『上帝』的兒子;因此,『上帝』就具有至上神又兼有宗祖神的雙重意義。『上帝』既是至上神,故人人要服從上帝;而『上帝』又是殷王族的宗祖神,因之就要服從殷王族,特別是作為王族代表的殷王的統治。」經過四百多年時間發展到商紂王,這種天命思想更成了殷商王朝統治者的有力武器。《尚書·商書·西伯戡黎》:「王曰:『嗚呼,我生不有命在天?』」《史記·殷本紀》:「紂曰:『我生不有命在天乎!』」然而,商紂王的天命論卻嚇不倒起來造反的奴隸們。《尚書·商書·微子》:「父師若曰:『今殷民乃攘竊神祗之犧牷牲用以容,將食無災。』」意思是說,奴隸們有次將殷王祭祀上帝的牛、羊、豬等祭品都搶走吃光了,這些舉動就表示奴隸們不再相信殷族的宗祖神了。而作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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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1.文王:商末西方諸侯之長。姬姓,名昌。古公亶父之孫,季歷之子。傳說古公亶父見少子季歷和昌賢德,想傳位給他們,季歷的兩兄太伯、仲雍為讓位奔於荊蠻。古公死,季歷繼位,後又傳位於昌。昌即位後,禮賢下士,得太顛、閎夭、散宜生、鬻熊、辛甲等臣,周國勢日強。昌和九侯、鄂侯一起,任商朝三公。商王紂殺九侯、鄂侯,昌不滿,為崇侯虎所讒,被囚於羑里(今河南湯陰北)。得釋後,昌向商獻洛西之地,請除炮格酷刑,得任西伯即西方諸侯之長。西伯昌晚年,周的勢力已非常強盛,所謂「三分天下有其二」,但他終身沒有稱王。其子武王(見周武王)伐商後,始追稱他為文王。
2.王季:即古公亶父的兒子季歷,是姬昌的父親。古公卒,少子季歷繼位,是為公季,後周人追稱王季。周國勢發展,季歷同商朝屬下的任姓摯氏通婚,加強了與商朝的關係。商王武乙末年,季歷入朝,武乙賜以土地及玉、馬等物品。隨後季歷征伐西落鬼戎,俘獲「十二翟(狄)王」。商王文丁時,季歷進一步對諸戎作戰,除伐燕京之戎受挫外,伐余無之戎、始呼之戎、翳徒之戎都得勝利,使周的勢力深入今山西境內。文丁(一說帝乙)封季歷為牧師(即方伯)。可能是由於周的強大,引起同商朝的矛盾,季歷終為商王所殺。
3.武王:文王長子伯邑考被紂所殺。文王死後,由後立的太子發繼位,即周武王。武王即位的第二年,興師東至孟津伐商,但因時機不夠成熟,只得暫時還師。後來商王紂更加暴虐,殺比干,囚箕子,商朝矛盾急劇激化。周武王又率軍東征,渡孟津,與諸侯相會,作誓聲討紂的罪行。在甲子日清晨周軍進至商郊,與紂兵於牧野決戰。牧野之戰周軍全勝。紂被迫自焚而死,商朝亡。
4.纘:《書·仲虺之誥》:「天乃錫王勇智,表正萬邦,纘禹舊服。」《書·君牙》:「作股肱心膂,纘乃舊服。」《詩·豳風·七月》:「載纘武功。」《詩·大雅·大明》:「於周於京,纘女維莘。」《詩·大雅·烝民》:「纘戎祖考,王躬是保。」《詩·魯頌·閟宮》:「奄有下土,纘禹之緒。」《說文》:「纘,繼也。」這裡用為繼承之意。
5.緒:《書·五子之歌》:「荒墜厥緒,覆宗絕祀。」《書·君牙》:「惟予小子嗣守文、武、成、康遺緒。」《詩·魯頌·閟宮》:「纘禹之緒。」《詩·商頌·殷武》:「有截其所,湯孫之緒。」這裡用為前人遺留下來的未竟的事業之意。
6.周公:武王死後,太子誦繼立,是為成王。成王年幼,曾輔佐克商的武王之弟周公旦攝政。管叔、蔡叔懷疑周公將篡取王位,傳播流言,武庚也謀劃復國,與管、蔡結合叛周,糾集徐(在今江蘇泗洪)、奄(在今山東曲阜)、薄姑(在今山東博興東南)和熊、盈等方國部落作亂。周公奉成王命東征,經過三年戰爭,終於平定叛亂。武庚和管叔被誅,蔡叔被流放。為了消弭殷商殘餘勢力叛周的隱患,周朝首先命令諸侯在伊洛地區合力營建新邑,即周朝的東都洛邑(成周)。東都既成,遂遷曾反對周朝的「殷頑民」於此,加以控制。同時,封降周的商貴族微子於商朝故都宋(今河南商丘)地,以代殷商之後;封武王少弟康叔於紂都,成立衛國,賜以殷民七族;封周公長子伯禽以奄國舊地,成立魯國,賜以殷民六族。這樣,殷商余民遂被分割,逐漸服從於周朝的統治。
7.禮:《書·皋陶謨》:「天秩有禮。」《書·仲虺之誥》:「以義制事,以禮制心,垂裕後昆。」《詩·鄘風·相鼠》:「相鼠有體,人而無禮!」《詩·小雅·十月之交》:「曰予不戕,禮則然矣。」《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易·大壯·象》:「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管子·五輔》:「上、下有義,貴,賤有分,長、幼有等,貧、富有度。凡此八者,禮之經也。」《論語·學而》:「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韓非子·解老》:「禮者,所以情貌也。」這裡專指為禮法、禮節等級社會的典章制度;傳統習慣、規定社會行為的規範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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