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繼承和發展歷史的經驗

第十八章 繼承和發展歷史的經驗

子曰:「無憂者,其惟文王1乎。以王季2為父,以武王3為子。父作之,子述之。武王纘4大王、王季、文王之緒5,一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顯名,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

「武王末,受命周公6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7。斯禮也,達乎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為大夫,子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為士,子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期之喪,達乎大夫;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

【譯文】孔子說:「沒有什麼憂慮的,大概只有周文王一個人吧,季歷是他的父親,武王是他的兒子。他的父親開闢道路,他的兒子又陳述了他的思想,武王繼承了太王古公亶父、季歷和文王的遺留下來的未竟的事業,一穿上軍裝就取得了天下。他自身沒有失去顯赫的名聲,被人民尊為天的兒子,擁有了四海以內的財富,宗廟裡供奉祭祀的宴席都要有他一份,子子孫孫永遠保持祭祀不斷。」

「武王老年的時候,授權周公成就文王、武王的政治規律,追思太王古公亶父、季歷,往上祭祀以前的先祖,用天子的社會行為規範。這種社會行為規範,通行到諸侯、大夫,及讀書人和平常百姓。如果父親是大夫級官員,兒子是讀書人,父死埋葬按大夫的社會行為規範,祭祀按讀書人的社會行為規範。如果父親是讀書人,兒子是大夫級官員,父死埋葬按讀書人的社會行為規範,祭祀按大夫級官員的社會行為規範。一年的守喪時期,也要通行到大夫級官員,三年的守喪期,也要通行到天子;至於給父母守喪,不分貴賤都一樣。」

【說明】接著子思又舉了孔子對周文王的評價。這一段是追述周文王的事迹,是從繼承和發展歷史的經驗問題出發,並著重指出,有了承先啟後的周文王的思想,有了周文王若干年辛勤治國,新政治國之策,也才有日後的武王伐殷。是周文王奠定了消滅殷商王朝的最根本的基礎。

「武王老年的時候,授權周公成就文王武王的政治規律,追思太王古公亶父、季歷,往上祭祀以前的先祖,用天子的社會行為規範。」這一段主要是追述周公的事迹。周公是武王的弟弟,曾任周國攝政王,又是被封為魯國建國後的的第一個君主。周公的主要貢獻是繼承和發展了周文王的思想觀念和治國策略,徹底打破了殷商王朝的「尚鬼神」思想和「王族祭祀權力」。

《簡明中國哲學史》(人民出版社1973版)第一章第一節:「殷王為要加強他們的種族統治,還把『上帝』當作父親,自稱是『上帝』的兒子;因此,『上帝』就具有至上神又兼有宗祖神的雙重意義。『上帝』既是至上神,故人人要服從上帝;而『上帝』又是殷王族的宗祖神,因之就要服從殷王族,特別是作為王族代表的殷王的統治。」經過四百多年時間發展到商紂王,這種天命思想更成了殷商王朝統治者的有力武器。《尚書·商書·西伯戡黎》:「王曰:『嗚呼,我生不有命在天?』」《史記·殷本紀》:「紂曰:『我生不有命在天乎!』」然而,商紂王的天命論卻嚇不倒起來造反的奴隸們。《尚書·商書·微子》:「父師若曰:『今殷民乃攘竊神祗之犧牷牲用以容,將食無災。』」意思是說,奴隸們有次將殷王祭祀上帝的牛、羊、豬等祭品都搶走吃光了,這些舉動就表示奴隸們不再相信殷族的宗祖神了。而作為一國之君的有知識有文化的貴族——周文王,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中,對所謂的「殷族天命論」就更抱有懷疑態度。自《周易》留傳下來後,這種對天命論的懷疑在整個周朝統治時期,表現得更為明顯:「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尚書·周書·召誥》)。「天不可信」(《 尚書·周書·君奭》)。「天棐忱,爾時罔敢易法」(《尚書·周書·大誥》)。「不愧於人,不畏於天」(《詩·小雅·何人斯》)。「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尊沓背憎,職競由人」(《詩·小雅·十月之交》)。「天命靡常」(《詩·大雅·文王》)。「天難忱斯,不易惟王」(《詩·大雅·大明》)。當然,作為種族國家統治階層的思想意識,周文王以及周朝統治者還是在表面上承襲了殷人的天命論的,周文王不可能一下子推翻幾百年留傳下來的天命論思想。因此,殷商王朝的天命思想以及從天命思想所產生的禮、孝等倫理道德觀念,在周代都得到一定的繼承和發展。但是,從只能由殷商王朝王族舉行祭祀儀式,到周文王打破這種「神權專制」的制度,再到周公頒布國家法令明確每一個人都可以舉行祭祀儀式,祭拜自己的祖先,這不能不說是一場偉大的革命。所以孔子說過,子思又在此重提,其意義是很深遠的。同時也說明,打破殷商王朝統治人民的政治規律,建立起適合人民的統治政策,亦是符合天地的規律的。因為商紂王的不在中等的需要和需求上的生活方式是違背了天地的規律的。因此,舜的所作所為、周文王的所作所為、周公的所作所為,都是在維護一定的持守著中等的需要和需求上的生活方式、生活規律的正確作為,也是平等遵守社會行為規範的正確作為。如果有更多的人這樣做了,人類社會也就可以更好地發展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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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1.文王:商末西方諸侯之長。姬姓,名昌。古公亶父之孫,季歷之子。傳說古公亶父見少子季歷和昌賢德,想傳位給他們,季歷的兩兄太伯、仲雍為讓位奔於荊蠻。古公死,季歷繼位,後又傳位於昌。昌即位後,禮賢下士,得太顛、閎夭、散宜生、鬻熊、辛甲等臣,周國勢日強。昌和九侯、鄂侯一起,任商朝三公。商王紂殺九侯、鄂侯,昌不滿,為崇侯虎所讒,被囚於羑里(今河南湯陰北)。得釋後,昌向商獻洛西之地,請除炮格酷刑,得任西伯即西方諸侯之長。西伯昌晚年,周的勢力已非常強盛,所謂「三分天下有其二」,但他終身沒有稱王。其子武王(見周武王)伐商後,始追稱他為文王。

2.王季:即古公亶父的兒子季歷,是姬昌的父親。古公卒,少子季歷繼位,是為公季,後周人追稱王季。周國勢發展,季歷同商朝屬下的任姓摯氏通婚,加強了與商朝的關係。商王武乙末年,季歷入朝,武乙賜以土地及玉、馬等物品。隨後季歷征伐西落鬼戎,俘獲「十二翟(狄)王」。商王文丁時,季歷進一步對諸戎作戰,除伐燕京之戎受挫外,伐余無之戎、始呼之戎、翳徒之戎都得勝利,使周的勢力深入今山西境內。文丁(一說帝乙)封季歷為牧師(即方伯)。可能是由於周的強大,引起同商朝的矛盾,季歷終為商王所殺。

3.武王:文王長子伯邑考被紂所殺。文王死後,由後立的太子發繼位,即周武王。武王即位的第二年,興師東至孟津伐商,但因時機不夠成熟,只得暫時還師。後來商王紂更加暴虐,殺比干,囚箕子,商朝矛盾急劇激化。周武王又率軍東征,渡孟津,與諸侯相會,作誓聲討紂的罪行。在甲子日清晨周軍進至商郊,與紂兵於牧野決戰。牧野之戰周軍全勝。紂被迫自焚而死,商朝亡。

4.纘:《書·仲虺之誥》:「天乃錫王勇智,表正萬邦,纘禹舊服。」《書·君牙》:「作股肱心膂,纘乃舊服。」《詩·豳風·七月》:「載纘武功。」《詩·大雅·大明》:「於周於京,纘女維莘。」《詩·大雅·烝民》:「纘戎祖考,王躬是保。」《詩·魯頌·閟宮》:「奄有下土,纘禹之緒。」《說文》:「纘,繼也。」這裡用為繼承之意。

5.緒:《書·五子之歌》:「荒墜厥緒,覆宗絕祀。」《書·君牙》:「惟予小子嗣守文、武、成、康遺緒。」《詩·魯頌·閟宮》:「纘禹之緒。」《詩·商頌·殷武》:「有截其所,湯孫之緒。」這裡用為前人遺留下來的未竟的事業之意。

6.周公:武王死後,太子誦繼立,是為成王。成王年幼,曾輔佐克商的武王之弟周公旦攝政。管叔、蔡叔懷疑周公將篡取王位,傳播流言,武庚也謀劃復國,與管、蔡結合叛周,糾集徐(在今江蘇泗洪)、奄(在今山東曲阜)、薄姑(在今山東博興東南)和熊、盈等方國部落作亂。周公奉成王命東征,經過三年戰爭,終於平定叛亂。武庚和管叔被誅,蔡叔被流放。為了消弭殷商殘餘勢力叛周的隱患,周朝首先命令諸侯在伊洛地區合力營建新邑,即周朝的東都洛邑(成周)。東都既成,遂遷曾反對周朝的「殷頑民」於此,加以控制。同時,封降周的商貴族微子於商朝故都宋(今河南商丘)地,以代殷商之後;封武王少弟康叔於紂都,成立衛國,賜以殷民七族;封周公長子伯禽以奄國舊地,成立魯國,賜以殷民六族。這樣,殷商余民遂被分割,逐漸服從於周朝的統治。

7.禮:《書·皋陶謨》:「天秩有禮。」《書·仲虺之誥》:「以義制事,以禮制心,垂裕後昆。」《詩·鄘風·相鼠》:「相鼠有體,人而無禮!」《詩·小雅·十月之交》:「曰予不戕,禮則然矣。」《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易·大壯·象》:「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管子·五輔》:「上、下有義,貴,賤有分,長、幼有等,貧、富有度。凡此八者,禮之經也。」《論語·學而》:「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韓非子·解老》:「禮者,所以情貌也。」這裡專指為禮法、禮節等級社會的典章制度;傳統習慣、規定社會行為的規範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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