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的文體分類論
關於《昭明文選》的文體分類,及其和《文心雕龍》的比較,已經有很多學者作過研究①,本文想在已有研究基礎上,再補充一點我自己的看法。這裡我首先要說明的是本文不涉及劉勰是否參加過《昭明文選》編輯的問題,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已經在「有關劉勰身世幾個問題的考辨」(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文化中心《九州學林》創刊號,2003年版,第61~101頁)一文中說過了。本文只從兩部書文體分類的客觀狀況上作一點分析和研究。《昭明文選》和《文心雕龍》是兩部性質不同的書,因此它們對文學分類的角度也不盡相同。《文心雕龍》作為一部理論著作,它重在研究和闡述各類文體的歷史發展及創作特徵;而《昭明文選》則是一部文學作品的選本,所以重點在選出各類文體中最優秀的代表性作品。前者偏重於從文學理論方面去研究文體的類別,而後者則偏重於從文學創作角度區別不同文體。兩者有相同之處,即都需要對文體加以分類。但是也有不同之處:前者以理論為標準,不論作品好壞,只要有理論上的意義,就需要提出來討論;後者以創作為標準,選出優秀作品,有些文類沒有好作品,則可以不選。例如以詩歌來說,《文心雕龍》講到詩歌中的離合詩、迴文詩、聯韻詩等形式,而《昭明文選》則不需要選這些詩,也不會列入詩的分類中。《文心雕龍》在論賦的發展時,曾經特別提到荀子的《賦篇》。荀子的《賦篇》中包括了《禮》、《智》、《雲》、《蠶》、《箴》5篇,劉勰認為荀子的《賦篇》和宋玉的《風賦》、《釣賦》都是在賦的發展中具有轉折意義的著作。但是《昭明文選》中只收了宋玉的《風賦》、《高唐賦》、《神女賦》、《登徒子好色賦》等4篇,沒有收《釣賦》,也沒有收荀子的《賦篇》,顯然,這是從創作的角度來考慮的。蕭統在《文選·序》中說過:「古詩之體,今則全取賦名。荀、宋表之於前,賈、馬繼之於後。」他也知道荀子《賦篇》、宋玉的賦在賦的發展史上具有理論意義,但是它們在藝術水平上確實是比較差的,荀子的《賦篇》誠如許多學者指出的,類似子書作品②,它們僅有賦的形式,其內容是以隱語的方法來論說倫理道德和事物知識性的內容,沒有美的形象,文辭也過於質樸,當然不符合蕭統「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的選文標準,所以《昭明文選》自然是不會將其選入的。《文心雕龍》和《昭明文選》在對文學體類的總體認識上也有相似的地方,這就是都特別重視詩和賦兩種文體,都把它們放在眾多文體的首位,認為是當時文學最主要的創作形式。這是和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發展,特別是六朝重視純藝術文學,並提出文筆之爭有關係的。嚴格地講,只有詩和賦是當時最純粹的藝術文學形式,而其他各種文體可以是狹義的純文學,也可以不是狹義的純文學,而只是一般的非藝術應用文章。如果研究兩書的細微差別的話,那麼,《昭明文選》把賦放在詩的前面,《文心雕龍》則是詩在賦的前面。《文心雕龍》在詩中又區別了不入樂的詩和入樂的樂府詩的不同,分別列為詩和樂府兩篇,《昭明文選》則沒有做這種區分。為什麼有這種差別呢?我以為這是由於《文心雕龍》是按照六朝文論發展中的一般習慣來定的,例如曹丕《典論論文》講「詩賦欲麗」,陸機《文賦》講「詩緣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都是詩在賦前。同時,到六朝,詩歌得到極大的繁榮發展,而辭賦則實際已經過了高峰,開始衰落了。從詩歌的歷史地位和實際創作狀況來看,當然應該是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而《昭明文選》把賦放在首位,也有它的道理。一則從賦的性質來看,它既是詩也是文,兼有詩文的特性。蕭統在《昭明文選·序》中明確說經、史、子不在他的選錄範圍之內,他選錄的只有詩和文,賦既然有詩、文兩方面的特徵,自然不可以放在詩和文的中間,而就它的產生和重要性來說也不可能放在文的後面,從總的方面來說,按賦、詩、文三大部分來排列是比較妥當的,所以後代文人的集子也都是按照賦、詩、文這個次序來編輯的。《昭明文選》中對每一類文體,又按題材作了詳細的分類,尤其是對賦和詩的分類更為細緻。《文心雕龍》中對詩賦題材的差別則基本上沒有作分類,在《明詩》、《樂府》、《詮賦》3篇中,只有在《詮賦》篇中涉及一點,這是兩書很不同的地方。從這個角度講,《文心雕龍》是不如《昭明文選》的。劉勰在論述賦的產生和發展時,曾經涉及賦所寫的內容和題材,他概括漢代大賦的內容是「京殿苑獵,述行序志」,並無更加具體的區分。他對有代表性的10家大賦作者和魏晉抒情小賦作者的不同藝術風貌作過較為全面的分析,他說:觀夫荀結隱語,事數自環;宋發巧談,實始淫麗。枚乘《兔園》,舉耍以會新;相如《上林》,繁類以成艷;賈誼《鵩鳥》,致辨於情理;子淵《洞簫》,窮變於聲貌;孟堅《兩都》,明絢以雅贍;張衡《二京》,迅發以宏富;子云《甘泉》,構深瑋之風;延壽靈光,含飛動之勢;凡此十家,並辭賦之英傑也。及仲宣靡密,發端必遒;偉長博通,時逢壯采;太沖安仁,策勛於鴻規;士衡子安,底績於流制;景純綺巧,縟理有餘;彥伯梗概,情韻不匱;亦魏晉之賦首也(《文心雕龍·詮賦》)。這種有關賦的藝術風格的區分和闡述,從理論研究角度來說是必需的,也是很自然的,它可以使我們非常清楚地了解到各種不同辭賦作品的特點,這些是像《昭明文選》這一類文學作品選本所不可能有的,因為作為選本是不可能按照文學的風格來分類的。但是,《昭明文選》在選錄辭賦時,從內容和題材的角度,分別列為15類:京都、郊祀、耕籍、畋獵、紀行、遊覽、宮殿、江海、物色、鳥獸、志、哀傷、論文、音樂、情。辭賦的題材和內容是否只有這15類,也不一定,它只是按照所選出的辭賦中的優秀作品來區分的。因此,在劉勰所列的10類大賦中,就有荀子《賦篇》和枚乘《兔園》,而這兩類是《昭明文選》所沒有選的。從創作的角度來看,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荀子的《賦篇》其實只是有賦的名稱,嚴格講是和後來的辭賦很不同的,枚乘的《兔園》在辭賦中並不是很優秀的作品。在魏晉辭賦作家中,劉勰所提到的徐幹、郭璞、袁宏等人,《昭明文選》也沒有選他們的作品,實際上他們的作品也確實不值得選。《昭明文選》對賦的題材和內容的分類是相當細緻的,我們可以看到劉勰《文心雕龍》所舉出的辭賦作家的代表性作品,《昭明文選》基本上都選進來了,而且比劉勰所列舉的還要多得多,其範圍也要廣闊得多。可以說,不管是大賦還是抒情小賦,凡是優秀的都入選了,應該說其中有很多是《文心雕龍》所沒有考慮到的。特別是魏晉時候的辭賦,劉勰只是概括地說到幾個重要作家的風格,而《昭明文選》則不僅選出了他們的優秀作品,還特別提出了幾種重要的類別,如情、志、哀傷、論文、音樂等,可以清楚地看出辭賦發展到魏晉時,在內容和題材上的擴大,以及由大賦發展到小賦後,和詩歌更為接近的狀況。在對待漢代辭賦和以《離騷》為代表的《楚辭》之關係上,《昭明文選》和《文心雕龍》的觀點也是不同的,所以在分類的安排上也不一樣。劉勰認為漢代辭賦是從先秦《楚辭》發展來的,所以在文體分類上,騷(也就是《楚辭》)是合在賦類中的,沒有單列一類③。《文心雕龍》中的《辨騷》篇是論「文之樞紐」中的一部分,著重說明文學創作應該如何在學習經典的基礎上有創新的變化,而不是文體論中的一篇。《文心雕龍》的《詮賦》篇中明確指出《楚辭》是辭賦的初始,其云:「及靈均唱騷,始廣聲貌。然賦也者,受命於詩人,拓宇於楚辭也。」但是,《昭明文選》則不同,它是把騷和賦分為兩類不同文體的。那麼,究竟騷和賦是應該分為兩種文體呢?還是合為一種文體比較合適呢?也就是說《文心雕龍》和《昭明文選》在騷和賦的分類問題上,哪一種更正確、更合理?我認為這兩部書的處理都是合適的。《文心雕龍》是一部文學理論著作,賦確實是由騷發展出來的,合為一體是很自然的事,也更可以看出文學發展演變的軌跡。所以《文心雕龍》在《時序》篇中特別指出:「爰自漢室,迄至成哀,雖世漸百齡,辭人九變,而大抵所歸,祖述楚辭,靈均余影,於是乎在。」如果我們看到漢代文學的發展確實深受《楚辭》的影響,那麼劉勰把騷、賦合為一類文體,自然是在情理之中的。《昭明文選》是一部文學作品的選集,它的著眼點是在創作。從創作的角度來看,騷和賦的差別是非常明顯的。賦雖然是從騷發展出來的,但是,它已經有了和騷很不同的形式,它已經不全是詩,而具有散文的特色,變成是介乎詩和散文之間的一種新文體,何況自騷之後又一直有模仿騷的騷體詩存在,所以在這部文學選集中把騷和賦列為兩種文體,也是完全應該的。它和《文心雕龍》在處理騷和賦的文類問題時的差別,也是和他們是性質不同的兩部書有關係的。《昭明文選》中的騷是列在詩之後的,而沒有把它放在賦的後面。為什麼這樣排列?這是值得我們研究的。傅剛先生在他的書中對此已有很深刻的論述,我這裡只想補充一點自己的想法。從創作時代來說,騷是在賦之前的,它又是後來辭賦的濫觴,所以把它放在賦的後面似乎是不合適的。從騷的性質來說,它主要是詩,而沒有後來賦那種既有詩也有文的特點,作為古代詩歌主體的五、七言詩也是在它之後發展起來的,似乎放在詩的前面還是比較合適的。然而,《昭明文選》之所以把它放在詩之後文之前,我以為是由於要突出當時文學創作的主要形式是詩和賦。雖然自《楚辭》以後歷代均有模仿《楚辭》的騷體詩,但是實際上並沒有多大影響,在詩歌發展史上也沒有很重要的地位,是沒有辦法與賦和詩相比的。六朝是一個重藝術的時代,特別是在文學觀念的發展中,處於十分強調區分純藝術的狹義文學和非藝術的廣義文學界限的時代,蕭統在這方面是一個極為重要的代表人物。他在《昭明文選·序》中繼承了劉宋時代文筆之爭的成果,進一步深化了對文學觀念的研究和辨析,不僅明確把經、史、子排除在文學的範圍之外,而且不再以有韻無韻來區別文筆的標準,提出了以是否符合「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的新的重要區分標準。雖然在怎麼理解這兩句話上可以很不相同,但是它確實比有韻無韻的標準大大地前進了一步,在正確認識藝術文學特徵上有了重大發展。他編撰《昭明文選》的重要目的之一,也是要借這部文學選集來劃清文學和非文學的界限,這在他的序言中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他認識到用有韻無韻來區分文筆,是不能正確地解決什麼是文學,什麼是非文學的問題的,雖然當時的主要文學形式——詩和賦是有韻的,但是,很多無韻的文章也是非常優秀的文學散文,怎麼能因為無韻被排除在文學之外呢?為此,他才提出了拋開經、史、子,而以「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作為標準,來確定文學的範圍,同時在《昭明文選》中以詩賦為主,而兼收眾多形式的散文。在《昭明文選》60卷中,詩和賦這兩種文體就佔了31卷,在一半以上,如果再加上也可以看作是詩和賦的2卷「騷」,1.5卷「七」,就達到34.5卷,將近全書的60%。當然,《昭明文選》中所收的散文也未見得都是藝術文學作品,或者說有相當大一部分並不是藝術散文,但這是和蕭統所運用的「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也還不是很確切的區分文學和非文學的標準有關的,從蕭統的主觀意圖來說,是要把《昭明文選》編成一部真正的藝術文學選集的。他把詩賦兩種文體放在這樣突出的地位,對它們的題材內容分辨得如此細密,絕對不是偶然的。在講到《文心雕龍》和《昭明文選》對詩賦兩種文體的分類時,我們需要探討兩書作者對幾種和辭賦相近的文體,如「七」、「對問」、「連珠」等的看法和歸類。在《文心雕龍》中,劉勰把這3種文體都歸在《雜文》篇中,劉勰所說「雜文」的含義當然和我們今天說的不同,他是指那些在他看來不屬於正規文體的雜駁之作,也就是所謂「文章之枝派,暇豫之末造」,只是一般正規文章的支流,是文人閑暇之時的隨意消遣之作。劉勰在《雜文》篇中著重論述的是上述3種文體。但在《昭明文選》中這3種文體都是和其他文體並列的,沒有把他們看成是比別的文體低一等的文類。應該說《昭明文選》的認識是要比《文心雕龍》更為妥善的。其實,「七」體和「對問」體,本來是從辭賦中分出來的,枚乘《七發》本來是一篇寫得非常精彩的賦,它和司馬相如的《子虛》、《上林》賦並沒有多大的區別,它也是以諷諫為目的的,也是一種問答的形式,如果按照劉勰的觀點,它就比司馬相如的《子虛》、《上林》低一等了,這顯然是不合適的。實際情況是枚乘的《七發》寫得太好了,於是後來有很多人模仿他,比較好的如傅毅《七激》、崔駰《七依》、張衡《七辨》、崔瑗《七厲》、曹植《七啟》、王粲《七釋》、桓麟《七說》、左思《七諷》等,於是它就獨立出來成為「七」體。劉勰心目中對枚乘《七發》是很讚賞的,他說:「及枚乘搞艷,首制《七發》,腴辭雲構,夸麗風駭。」又說:「觀枚氏首唱,信獨拔而偉麗矣。」他之所以列其為雜文中一種,可能是因為它不是一個正規的文體種類,而只是賦的一個支流,內容和形式基本上是賦的寫法,只是以其內容都言七事為特點,而形成為一體,從藝術上說不構成為一個有獨立創作特點的文體類型。也許,從這個角度講,劉勰也是有道理的。最早的「對問」是宋玉的《對楚王問》,實際上它和宋玉的《高唐賦》、《神女賦》、《登徒子好色賦》也沒有什麼根本上的不同,不過後3篇有一個中心主題相當明確,題目又有賦名,而《對楚王問》的內容是楚王問宋玉是不是有什麼「遺行」(即可被人遺棄的行為),為什麼人多不讚譽他?宋玉運用一些生動的比喻說明自己並沒有什麼「遺行」,只是曲高難和不被人了解罷了。這篇的中心當然不能用「遺行」來作標題,所以就採用了一般的形式特徵來作標題,實際上《昭明文選》在情賦一類里所選他的《高唐》、《神女》等賦也是以宋玉和楚王的對問形式來寫的,從表現形式來說,它們都是一樣的。所以《對楚王問》也是一篇賦。而且我們看到後來漢代的大賦,如司馬相如的《子虛》、《上林》也是以對問的形式來寫的。宋玉的這篇《對楚王問》是以問答的形式來申述自己的遠大志向的,其實,後來有很多人模仿宋玉的《對楚王問》來申述自己的志向,但是不叫「對問」的名稱,例如劉勰在《文心雕龍·雜文》篇中就指出:「自《對問》以後,東方朔效而廣之,名為《客難》。托古慰志,疎而有辨。揚雄《解嘲》,雜以諧謔,迴環自釋,頗亦為工。班固《賓戲》,含懿采之華;崔駰《達旨》,吐典言之裁;張衡《應間》,密而兼雅;崔實《客譏》,整而微質;蔡邕《釋誨》,體奧而文炳;景純《客傲》,情見而采蔚;雖迭相祖述,然屬篇之高者也。至於陳思《客問》,辭高而理疎;庾敳《客咨》,意榮而文悴。斯類甚眾,無所取裁矣。原茲文之設,乃發憤以表志。身挫憑乎道勝,時屯寄於情泰,莫不淵岳其心,麟鳳其采,此立本之大要也。」這就說明以對問形式寫的作品還是非常多的,不過,不再用對問的名稱。這方面《昭明文選》和《文心雕龍》就很不同,《昭明文選》把東方朔的《答客難》、揚雄的《解嘲》、班固的《答賓戲》3篇合在一起,列在「設論」一類文體之下。這說明《昭明文選》的編者認為宋玉的《對楚王問》和東方朔的《答客難》等不屬於一類文體。如果我們要研究這兩本書的處理,哪一種更為妥善和符合實際,也很難有一個確切的答案。因為《文心雕龍》是從一問一答的對問形式來看的,所以把從《答客難》到曹植《客問》、庾敳《客咨》都列入「對問」一體,何況,東方朔的《答客難》中前面的客難里也問東方朔是否有「遺行」。而《昭明文選》則是把東方朔的《答客難》等3篇看作是以問答方式進行論辯的作品,所以不把它們與宋玉和楚王的一問一答的《對楚王問》列為同一類文體。《答客難》開首提出:「客難東方朔曰:『蘇秦張儀壹當萬乘之主,而身都卿相之位,澤及後世。今子大夫修先生之術,慕聖人之義,諷誦詩書百家之言,不可勝記,著於竹帛,唇腐齒落,服膺而不可釋,好學樂道之效,明白甚矣,自以為智能海內無雙,則可謂博聞辯智矣。然悉力盡忠,以事聖帝,曠日持久,積數十年,官不過侍郎,位不過執戟,意者尚有遺行邪?同胞之徒,無所容居,其故何也?』」雖然這裡也和楚王問宋玉一樣,客問東方朔有無「遺行」,但是重點是在責難他是否真的具有蘇秦、張儀之才,所以東方朔也是借評論蘇秦、張儀,闡述自己的志向,說明自己因為並不處在蘇秦、張儀之時,所以也無從展示自己的才能。《昭明文選》強調了這種差異,所以另列「設論」一體,這種特點到揚雄的《解嘲》就更為明顯了。揚雄在《解嘲·序》中說:「哀帝時,丁傅董賢用事,諸附離之者,起家至二千石。時雄方草創太玄,有以自守,泊如也。人有嘲雄以玄之尚白,雄解之,號曰解嘲。」他說寫《解嘲》的目的正是為了說明自己不肯依附奸佞小人,雖不能成為歷代忠誠之士、功臣英雄,但也要堅守清白的節操。這也是和東方朔的《答客難》類似的借論辯以明志之作。班固的《答賓戲》也是如此。他在《答賓戲·序》中說:「永平中為郎,典校秘書,專篤志於儒學,以著述為業。或譏以無功,又感東方朔、揚雄自喻,以不遭蘇、張、范、蔡之時,曾不折之以正道,明君子之所守,故聊復應焉。」客觀地說,兩書的處理都有自己的道理,不妨並存,而不必辨清孰是孰非。如果說「對問」和「設論」還是比較相近的文體,那麼「連珠」就和上兩種文體差別比較大了。傅玄在《敘連珠》中說:「所謂連珠者,興於漢章之世,班固、賈逵、傅毅三子受詔作之。其文體辭麗而言約,不指說事情,必假喻以達其旨,而覽者微悟,合於古詩諷興之義。欲使歷歷如貫珠,易看而可悅,故謂之連珠。」也就是說,「連珠」是運用比喻的方法闡明某個思想觀點,而不直接指說事情,文辭華麗而簡約,往往是一連串闡說很多個各自獨立的思想觀點,具有「易看而可悅」的特點,並且是對偶和押韻的。《文心雕龍·雜文》篇說「連珠」這類文體最早源於揚雄,但是揚雄的《連珠》已佚,今《全漢文》卷五十三輯有數條。劉勰所說到的杜篤、賈逵、劉珍、潘勖等人的作品,也都散佚,只有杜篤和賈逵各殘存兩句,潘勖的殘存《藝文類聚》。《昭明文選》只選了西晉陸機的《演連珠》50首。這方面它和《文心雕龍》的看法是一致的,劉勰在《文心雕龍·雜文》篇中也說:「唯士衡運思,理新文敏,而裁章置句,廣於舊篇。」《昭明文選》把「連珠」置於「論」之後,我想這是有道理的,因為它具有論說的性質,是押韻的。但是每一首篇幅都很短小,設論的方式比較特別,不是直接指說事情,而總是很多首連綴在一起。它和「七」體或「對問」體比較,只是在有論說的性質和都有押韻方面是相同的,在其他方面的差別則是太明顯了。所以劉勰把它和上兩類合在「雜文」類里,大概是覺得它是「文章之枝派,暇豫之末造」的緣故吧!在詩歌題材和內容的分類上,應該說,《昭明文選》和《文心雕龍》相比是大大向前發展了。劉勰在《明詩》和《樂府》兩篇中都沒有對詩歌的題材和內容作分類研究,他在研究和探討詩歌發展的歷史時,重點是考察不同歷史時期詩歌藝術風貌的特色。這一方面劉勰的概括無疑是十分深刻而精當的,例如他對建安文學特色的論述一向為人們所稱道,至今大家都引以為經典之說。他對正始、西晉等時期詩歌藝術特色的分析也是非常精彩的。他對由東晉到劉宋時期詩歌演變的論述,「庄老告退,而山水方滋」的分析,也被人們認為是不易之論。《昭明文選》是一部文學作品選本,自然不可能涉及這方面的問題,但是,它按照題材和內容來選擇優秀詩歌作品時,對詩歌的本質和特點、詩歌發展歷史和現狀確實是經過了審慎研究的,它的分類是非常細緻而周全的。《文心雕龍》和《昭明文選》在對詩歌本質的看法上都採取了《毛詩大序》志情統一的觀點,既肯定「詩者,志之所至」的論述,也同時肯定「情動於中而形於言」的論述。蕭統在《文選·序》中明確地說:「詩者,蓋志之所至也。情動於中而形於言。」同時,他對詩歌發展的歷史和現狀也作了簡單的敘述。他對詩歌題材和內容的分類還是把言志放在前面,把緣情放在後面的,所以他在詩中首先列的是「補亡」、「述德」、「勸勵」、「獻詩」、「公宴」、「祖餞」,這裡雖然不全是言志之作,也有緣情之作,但以言志為主。劉勰其實也不是完全沒有論述到詩歌的題材和內容,例如他在論述建安文學時說的:「並憐風月、狎池苑、述恩榮、敘酣宴」,就是講的建安詩歌的題材的幾個方面。又如講正始詩歌的「正始明道,詩雜仙心」,講東晉詩歌的「江左篇制,溺乎玄風」,宋初詩歌的「庄老告退,山水方滋」等也都是講詩歌的題材和內容問題。不過他沒有對全部詩歌作專門的分類,我以為這是和他《文心雕龍》寫作的體例和方法有關的,他這種寫法不可能去作對全部詩歌的總體分類。也許劉勰認為從理論研究的角度看來,像《昭明文選》這樣的分類,並沒有多大意義。但是,《昭明文選》作為一部全面的文學作品選本,對詩賦這樣的主要文學形式,選的作品又那麼多,當然是必須分類的。同時,分類的方法大概也只能按照題材和內容來加以區別,這也是由《昭明文選》一書的性質所決定的。《昭明文選》把詩歌分為23類:補亡、述德、勸勵、獻詩、公宴、祖餞、詠史、百一、遊仙、招隱、反招隱、遊覽、詠懷(包含臨終,或謂臨終當為另一類)、哀傷、贈答、行旅、軍戎、郊廟、樂府、輓歌、雜歌、雜詩、雜擬。這樣的分類是不是很科學,是可以研究的。因為有些類題材和內容是差不多的,只是詩題的形式不同。例如贈答類和雜詩類所包含的作品,都是比較複雜的,這兩類中的有些作品其實是沒有多大差別的。雜詩類和行旅類的作品有些也是很接近的。詠懷類詩也只是因為詩題本身的緣故,實際上贈答類和雜詩類大部分都是詠懷的。因此這種分類在理論上沒有很重要的意義。傅剛先生在他的博士論文《〈昭明文選〉研究》中,從3個方面的定量分析和統計,考察了《昭明文選》對漢魏以來詩人的地位和作用的評價,這確實是很有參考價值的,不過,對社會科學,特別是文學研究來說,定量分析有時不能完全說明問題。從入選數量來說,的確可以說明一部分選本編者的評價態度,但也不是絕對的。有的詩人可能入選詩歌並不多,但是他有一些非常著名並為大家所傳頌的高水平作品,例如曹植;有些詩人雖然入選的作品比較多,但是卻沒有一流的優秀作品,例如陸機;有些詩人的詩歌創作數量不多,自然入選《昭明文選》也比較少,但是他的作品則可以是一流的,例如左思。至於入選的類別,更不能作為重要標準,因為有些詩人的創作水平並不很高,然而其創作面比較寬,涉及多種題材,如陸機、顏延之;有的詩人藝術水平很高,但主要側重在某一兩類題材,如左思、嵇康、劉楨。同時,對一個詩人來說,可能他偏向於擅長某一類詩,如陶淵明以田園生活為主,因此儘管他的成就很高,而其詩入選類別則很少。至於說入選某一類詩的詩人,其被選詩的數量是否排在首位,也很難以此作為評價詩人之地位和作用的標準,這裡偶然性的因素成分很大。關於總的文體分類,《文心雕龍》和《昭明文選》的差別就更大了。《文心雕龍》中的文體分類,從20篇文體論的篇名來看一共是34類,包括了詩、樂府、賦、頌、贊、祝、盟、銘、箴、誄、碑、哀、吊、雜文、諧、讔、史、傳、諸子、論、說、詔、策、檄、移、封禪、章、表、奏、啟、議、對、書、記等34種不同的文體。但是,他在有些類里還包含著很多小的文體類型,例如《雜文》中包含了對問、七、連珠3類。《詔策》一篇中包括先秦的誓、誥、令,漢代的策書、制書、詔書、戒敕等,並附帶論及由官方的詔策影響到民間的文章體裁而出現的戒、教、命等文體形式。《奏啟》一篇末後還論到與其相接近的讜言、封事、便宜等3種文體。《書記》一篇則論及書信、記箋,而記箋中又分記與箋兩種,篇末又附帶論及書記之各種支流,如譜、簿、錄、方、術、占、試、律、令、法、制、符、契、券、疏、關、刺、解、牒、狀、列、辭、諺等24種名目。因此,他在篇目中所列出的文體中,實際上還包括了將近40種小文體,所以,他論到的文體總共有70多種。而《昭明文選》所列文體則為39類,按次分別為賦、詩、騷、七、詔、冊、令、教、文、表、上書、啟、彈事、箋、奏記、書、檄、難、對問、設論、辭、序、頌、贊、符命、史論、史述贊、論、連珠、箴、銘、誄、哀、碑文、墓誌、行狀、弔文、祭文。大約是《文心雕龍》的一半左右。兩書相比有些是名稱完全相同的,有些是名稱不一樣而實際是同一類的,如《文心雕龍》的「封禪」即《昭明文選》的「符命」,《昭明文選》的「上書」,《文心雕龍》則在「奏」之內,《昭明文選》的「行狀」即是《文心雕龍·書記》篇的「狀」,《昭明文選》的「冊」,即《文心雕龍·詔策》里的「策」。這樣看,實際兩書相同的有25種之多:詩、賦、頌、贊、銘、箴、誄、碑、哀、吊、論、詔、策(冊)、檄、封禪(符命)、表、奏(上書)、書,對問、七、連珠、令、教、箋、狀(行狀)④。由此可見,兩書都包括了當時最重要的各類文體,在基本的方面是一致的,它們的差別主要是因為兩書的性質不同而造成的。《文心雕龍》和《昭明文選》文體分類不同的地方,比較重要的有以下幾點:第一,《文心雕龍》沒有把「騷」單列一類,與賦合在一類,而《昭明文選》則嚴格分為兩類。這點上面已經做過分析。第二,《文心雕龍》把「樂府」單列一類,而《昭明文選》則把樂府作為詩歌中一類不同的題材。從文體分類的角度說,《昭明文選》的處理比較妥當,因為樂府的性質完全是和詩歌一樣的,只是,它可以配樂演奏而已。不過,《文心雕龍》之列為兩類,也有他的道理:一則,它符合詩歌是當時各類文體中最為重要的一種,它的地位比賦要高得多,所以,實際上《文心雕龍》的20篇文體論中有兩篇是論詩的;二則,配樂的詩確和其他的詩不同,它是歌詞,必須符合樂曲的需要,它在內容上還有受樂府古題影響的一面,要照顧到原來的詩意之關係。因為《文心雕龍》和《昭明文選》兩書的性質不同,所以各自的處理都無可厚非。第三,《文心雕龍》有《史傳》和《諸子》兩篇,說明它包括學術著作寫作的文體,它對「文」的理解是非常寬廣的。也就是說,它不僅包括了文和筆兩個方面,而且它的「筆」的範圍,是包含了顏延之所說的「經典則言而非筆」的「言」的。而《昭明文選》所理解的「文」是排除了經、史、子的,是以「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為其標準的。所以說,在文學觀念上,蕭統比劉勰要更先進一些,不過,劉勰在論述文學創作理論時,主要還是依據詩、賦等純藝術文學來講的,所以仍然是一部重要的文學理論著作,而不能說它是一部文章學著作。第四,從文體分類的科學性上說,《昭明文選》不如《文心雕龍》。《文心雕龍》作為文學理論著作,它在分類上有主次、有大小,而且範圍非常之廣,各種文體收羅殆盡。而《昭明文選》則不求文體完備,以作品是否優秀、影響大小作為選錄的主要考慮依據。所列的「史論」和「史述贊」本應歸入「論」和「贊」,雖然,誠如學者們所指出的,他可能是因為在序中已說不收「史」的著作,所以對此特別於論贊外另立一類,但是於文體分類說,畢竟是不夠妥當的。但是它所列入的文體,也有一些是《文心雕龍》所沒有專門論述到的,例如「序」、「墓誌」、「祭文」等,這些文體的發展成熟比較晚,而後來寫作則相當多,可以看出蕭統和參加文選編輯的劉孝綽等人,在對待今古關係上並沒有厚古薄今的傾向,而是比較有創新精神的。以上我只是很粗淺地說了一點對《文心雕龍》和《昭明文選》文體分類比較的看法,由於寫得很匆忙,沒有研究得很細。不當之處,懇請批評指正。注釋:①傅剛先生在《〈昭明文選〉研究》(中國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0年版)中對《昭明文選》的文體分類作了非常詳細的研究,他的意見我基本上都是同意的。②參見傅剛《〈昭明文選〉研究》第239~240頁中的有關論述。③有的學者把《文心雕龍》中的《辨騷》篇視為文體論的一篇,所以認為劉勰是把騷和賦分為兩類的。不過這種意見已經遭到多數學者的否定。《文心雕龍》的文體論是從第6篇《明詩》開始的。④以上分類依據《文心雕龍》,括弧內的為《昭明文選》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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